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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及所屬單位106年度總預算審查:預算刪減、凍結與政策議題

財政委員會會議日期:2016-11-16

LawTrace 法律歷程:會計師法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持續審查財政部及所屬單位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主要針對財政部、國庫署、賦稅署、各區國稅局及財政資訊中心的歲出預算進行逐案討論。會議聚焦於多項預算刪減、凍結提案,涵蓋行政費用、人員訓練、兩岸交流、促參業務、公益彩券回饋金及資訊服務費等。多數提案經協商後決議部分刪減或凍結,並要求行政單位提交報告或送院會處理,以確保預算合理性與政策執行效率。

討論事項一

審查中華民國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財政部歲出預算部分

核心議題

審查財政部本部各項歲出預算,包括財政人員訓練所預算、一般行政工作維持費、大陸地區旅費、英文諮詢費、促參業務費、釋股作業經費及國際組織增資等。

相關爭議

  • 財政人員訓練所預算浮編爭議:提案委員質疑膳食費、庶務人力經費、飲水機汰購、設施養護費及外語訓練課程編列不合理,且未產生收入。
  • 一般行政費用刪減與維持運作平衡:立法委員黃國昌提案刪減一般行政費用,但財政部表示費用已撙節且為維持基本運作所必需,難以再刪。
  • 新聞管理系統必要性爭議:黃國昌委員質疑每年花費100多萬元維護新聞管理系統之必要性,認為網路新聞已足夠掌握輿情;財政部則解釋系統用於授權紙本媒體剪輯與派送。
  • 兩岸交流預算刪減爭議:賴士葆委員主張兩岸關係冰凍期應刪減大陸地區旅費預算,認為租稅協議已簽訂且生效日期未定,無需編列;財政部則強調協議尚未生效且台商租稅問題仍需協商。
  • 釋股作業經費刪除爭議:多位立法委員強烈反對此時編列釋股經費,認為在兆豐案調查期間釋股恐引發質疑,且可能導致政府喪失官股銀行經營權;財政部則解釋此為備胎性質,且105年度稅收超徵,106年度預計不需釋股。
  • 公益彩券形象廣告預算刪除:黃國昌委員及賴士葆委員主張公益彩券形象廣告預算2,500萬元應全數刪除,認為其效益不明,應將資源用於經銷商照顧。
  • 公益彩券經銷商強制休假爭議:主席及盧秀燕委員主張應強制經銷商每週休假一天,以保障其身心健康及避免不公平競爭;國庫署則表示多數經銷商不願強制休假,需再溝通。

立法委員發言

江永昌 立法委員

  • 提案財政人員訓練所預算浮編,建議刪除1成。

黃國昌 立法委員

  • 對財政人員訓練所預算提出多項質疑,包含膳食費、庶務人力、飲水機、設施養護費及外語訓練等項目。
  • 質疑財政部新聞管理系統每年花費100多萬元之必要性。
  • 同意撤回財4案,因牽涉臨時人員工作權。
  • 同意撤回財10案英文諮詢費,但要求財政部精進人員挑選與業務執行。
  • 提案凍結促參訓練講習費用,後同意撤案。
  • 提案凍結釋股作業經費,以備胎性質處理,或同意全數刪除。
  • 百分之百同意將公益彩券回饋金用於照顧經銷商,但堅決主張刪除2,500萬元形象廣告預算。
  • 支持財政部查緝私菸,但質疑宣導廣告的實際成效,要求提出報告後再動支預算。

費鴻泰 立法委員

  • 建議將獎金及三節慰問金等送院會統一處理,以避免每年重複討論。
  • 支持保留財政部人才,不應過度刪減獎金類預算。
  • 強烈建議刪除釋股作業經費,認為時機不宜且可能引發外界質疑。
  • 建議凍結財政人員訓練相關預算10%。
  • 建議撤回投資支出相關提案,認為應注意全球投資情勢。
  • 建議查緝私菸私酒的重點應放在檢舉獎金及發給地方政府的查緝獎金,而非廣告宣導。

曾銘宗 立法委員

  • 贊成獎勵金金額少,財委會不需特別處理,送院會統一處理。
  • 提議促參業務預算凍結四分之一,後改為部分凍結10%。
  • 認為國庫支付效率重要,資訊服務費可保留部分。
  • 支持獎勵協助查緝菸酒機關的預算,認為是好事。

賴士葆 立法委員

  • 堅持刪減大陸地區旅費預算,認為兩岸關係冰凍,租稅協議已簽訂且未生效,不需編列。
  • 強烈支持刪除釋股作業經費,認為有高度政策涵義,且在兆豐案期間釋股觀感不佳。
  • 質疑財政部委外研究案的題目與作法每年都不同,認為80萬元經費使用奇怪,要求提出過去5年成果報告。
  • 質疑國庫署與賦稅署私菸查緝宣導預算重複且成效不明,要求整合報告。
  • 質疑國庫署菸品宣導預算高達300萬元,遠高於酒品宣導,認為有鼓勵抽菸之嫌。
  • 質疑匿名檢舉案件的處理原則,要求建立具名檢舉或匿名但具充分事證才受理的標準。

余宛如 立法委員

  • 指出一般私人企業也會購買新聞剪輯授權,小公司約30萬元至50萬元。
  • 提案要求中國輸出入銀行定期提出書面資料,追蹤逾放比改善狀況。

盧秀燕 立法委員

  • 反對此時釋股,認為可能導致政府喪失經營權,觀感不佳。
  • 支持公益彩券經銷商強制休假,認為行業勞動環境殘忍不人道,中信金不願休息是將經銷商當血汗勞工。
  • 建議國稅局應建立匿名檢舉案件的統一處理標準,匿名但有具體事證者受理,無資料又匿名者不受理。

施義芳 立法委員

  • 支持財政部在案由中加入「研議」二字,以保留彈性。
  • 提案凍結五區國稅局通訊費,後同意不堅持。
  • 提案凍結北區國稅局資訊服務費200萬元,後通過。

何欣純 立法委員

  • 質疑賦稅署稅務獎勵金撤案的處理方式,要求在院會或朝野協商重新討論。
  • 主張稅務獎勵金缺乏法源依據,且公務員待遇優渥,不應僅因獎金才盡責。
  • 要求檢討稅務獎勵金發放標準是否存在扭曲或濫用情況。
  • 質疑稅務人員過於專業,未給予人民充分辯護機會,要求對人民公道。
  • 提案凍結賦稅署菸品稅捐逃漏經費1,000萬元,質疑經費運用與宗旨不符。

邱泰源 立法委員

  • 認為國庫署委辦費稍高,應減列以符合整體現況。
  • 對賦稅署稅務獎勵金高達38%的比例提出質疑,認為一般僅20%至24%。
  • 同意撤回台北國稅局查核效率不彰獎金提案,因了解環境因素。

相關人員回應

張玉燕 處長 財政部

  • 說明一般行政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費已較上年度減列,主要用於水電、清潔、資訊維持等基本開銷,執行率高,刪減將難以維持運作。
  • 指出清潔管理費因組織再造人力出缺不補,需透過臨時工維持合約,費用難以刪減。

聶繼榮 處長 財政部

  • 解釋新聞管理系統非電子報,而是購買平面紙本媒體授權,用於搜尋與財政部相關新聞並派送,因有部分新聞僅刊載於紙本。
  • 說明系統授權範圍涉及編輯著作權,企業使用需支付版權費。

陳泉錫 主任 財政部

  • 解釋媒體授權費用屬編輯著作版權費,企業使用需支付以進行蒐集利用,不同於個人使用。
  • 表示願意參考韓國經驗推動電子發票制度,但需與賦稅署共同推動。
  • 說明財政資訊中心預算高的原因為集中管理各國稅局及國產局電腦中心業務,且員額受限導致許多業務委外。
  • 強調資訊服務費是委外必要費用,刪減將影響運作,且合約費用已固定。
  • 解釋資訊中心部分費用為科目挪移,總金額未增加。
  • 表示全機關通過資安認證費用高,希望改為全系統認證並給予1年時間。

宋秀玲 司長 財政部

  • 說明大陸地區旅費預算用於協商兩岸租稅協議、蒐集台商意見及洽商協議後續細節,因大陸查稅力度上升,台商租稅問題增多,請求免予刪減。

李雅晶 司長 財政部

  • 解釋英文諮詢費是同仁翻譯後請英文顧問指正的費用,用於參與APEC等國際組織、國際信用評等訪談及英文勘誤,以提升文件品質。

陳官保 代理所長 財訓所

  • 說明財訓所業務量不輕但預算不多,106年度已主動減列3.3%,請求通案考量免於減列或凍結。
  • 解釋數位學習課程報價單每小時約2萬元,但實際處理費用不高。
  • 說明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72萬元主要用於零星修繕,如教室投影機、桌椅、宿舍床鋪及衛浴設備,無特定合約。

王秀時 司長 財政部

  • 說明促參費用主要用於補助地方政府、健全法制環境、督導考核及教育訓練,已較105年度減列114萬元。
  • 解釋促參法修正後新增專業人員訓練、考試、發證等業務,需增加相關預算。

阮清華 署長 國庫署

  • 說明國庫署國外旅費主要用於參加亞銀、中美洲銀行、歐銀、美洲銀行年會及WTO相關談判,預算減列將不足以維持運作。
  • 解釋臨時人員負責收發文、繕打、校對、檔案整理等基本庶務工作,為長期聘僱且每年可節省約250萬元,預算已主動減列,請求支持。
  • 說明集中支付跨行通匯手續費、郵寄國庫支票與通信費等均已覈實編列,系統運作對國庫至關重要。
  • 解釋徵求委託書預算用於維護公股權益,因明年合庫與彰銀董事將改選,費用按實際行情編列,請求免予凍結。
  • 說明推動優質酒類認證、進口酒類查驗及私酒查緝是業務重點,請求支持相關預算。
  • 解釋菸酒媒體宣導費用旨在提醒消費者勿購買來路不明或低價菸酒,並鼓勵民眾檢舉,認為教育民眾很重要。
  • 說明菸酒查緝獎勵金有法源依據(菸酒管理法第43條第2項),用於獎勵中央及地方查緝機關,請求支持。
  • 說明國債經理費用是依固定費率給付央行及中華郵政,已覈實編列。
  • 解釋公益彩券回饋金分配作業中形象廣告預算用於宣導彩券核心價值、用途及消費者保護,經銷商照顧預算用於協助經銷商,如保險等。
  • 說明強制經銷商每週休假一天有爭議,曾調查顯示90%以上經銷商想自行決定,建議再委託第三方獨立調查。

李慶華 署長 賦稅署

  • 說明稅務獎勵金包含額外獎勵金,若無則比例約24%,其他單位沒有此項。
  • 解釋臨時人員是長期聘用,薪資部分已接近基本工資,且人數有減少。
  • 說明一般行政費用包含財政大樓保全、檔案管理、健康檢查等,已較去年減列,請求維持。
  • 解釋國際旅費預算用於參加OECD、SGATAR、CIAT等國際租稅組織年會及訓練,對國際租稅議題很重要。
  • 說明委外研究預算用於稅制改革相關研究,因涉及國際法規、數據分析等,賦稅署內部能力不足,主題會隨社會需求調整。
  • 解釋稅務風紀宣導經費用於與中介團體座談及雜誌廣告,旨在提升稅務風紀。
  • 說明防制菸品宣導經費來自衛福部菸品健康捐,90%撥給國庫署查緝,10%撥給賦稅署做宣導,重點在配合防制逃漏稅及辨識新舊菸品。
  • 解釋統一發票經費中包含稅務風紀宣導、稅制改革宣導及防制菸品逃漏稅宣導,為重要業務。

林水永 理事主席 中國輸出入銀行

  • 報告中國輸出入銀行逾放比已降至0.21%,覆蓋率升至477%,資產品質改善很多,已重視資產品質並執行相關措施。

何瑞芳 局長 台北國稅局

  • 說明臨時人員為長期聘僱,因基本工資調整,人數已減少。
  • 解釋通訊費主要用於各稅開徵、退稅、欠稅清理、網路申報補正資料等,需雙掛號郵寄以取證,預算未增加。
  • 解釋「納稅服務及規劃」預算成長36%是因科目搬移,總額未變,人數反而減少。
  • 說明「稅款徵收及處理」預算增加60多萬元,是因承受拍賣不動產,後同意刪減。
  • 說明台北國稅局扣除人事費後,預算約3億元,但尚需支付證券商費用等法定支出。

洪吉山 局長 高雄國稅局

  • 說明教育訓練費、通訊費、一般事務費等預算已撙節,請求支持。
  • 解釋通訊費主要用於行政單位郵資及辦公處所電話費,預算與決算數相近。
  • 說明影印機汰購9台是因機器老舊,租用是為方便民眾,費用由使用者付費。
  • 說明檢舉案件處理原則,匿名但附具體事證者會調查,無資料又匿名者不處理,會通知檢舉人補正。

王榮璋 局長 北區國稅局

  • 說明北區國稅局轄區廣大、案件數多,通訊費金額大,104年度編列不足,106年度已自減100萬元,請求支持或凍結。
  • 解釋羅東稽徵所興建辦公大樓預算,因無適當國有土地或公務房舍,擬與宜蘭縣政府合建,計畫已報行政院核定中,請求先凍結。

許慈美 局長 中區國稅局

  • 說明基本工作維持費增加是因大智稽徵所租用改裝修,裝修費用1,243萬元。
  • 解釋納稅服務規劃一般事務費已減少,用於課稅宣導、租稅教育等。
  • 說明所得稅相關印製費用、稅額試算通知書印製、金融機構查調手續費等已自動刪減。
  • 解釋電子資料處理運用資訊服務費增加是配合健保卡報稅等新業務需求。

蔡碧珍 局長 南區國稅局

  • 說明一般行政工作維持業務費,因應地震風災,倉庫與辦公廳舍需整理,已較去年減少。

相關後續

  • 財政部及所屬單位106年度總預算案尚未審竣,將另擇期繼續審查。
  • 有關三節獎金、年終慰問金、文康費、查緝獎金及績效獎金等通案性提案,送院會統一處理。
  • 財政部本部一般行政工作維持費共刪減5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不予凍結。
  • 財政人員訓練相關提案(財6案、財14案、財15案、財16案、財17案、財19案及財14-1案)凍結10%,財18案照案通過。
  • 大陸地區旅費相關提案(財7案至財9案)保留,擇期再處理。
  • 財政部英文諮詢費(財10案)撤案。
  • 促參業務相關提案(財20案、財21案、財23案、財25案及財27案)併案凍結10%,財22案(促參訓練講習費用)撤案,財24案併入凍結10%之案,財26案(金擘獎經費)撤案。
  • 釋股作業經費(財28案、財29案)全數刪除。
  • 投資支出中美洲銀行及亞洲開發銀行增資(財30案、財33案)不予通過,財31案撤案,財32案(增資)照案通過。
  • 公益彩券形象廣告預算2,500萬元刪除,相關提案(國34案、國36案)照案通過。
  • 公益彩券回饋金分配作業中經銷商照顧預算(國35案)凍結1,500萬元(剩餘7,500萬元的五分之一)。
  • 國庫署菸酒查緝宣導費(國30案)凍結10%,待提出查緝私菸廣告成效報告後始得動支,並要求提供近一、兩支菸酒廣告影片給委員參考。
  • 國庫署公益彩券強制休假提案(國40案)照案通過,完成時程延至4月。
  • 財政資訊中心羅東稽徵所興建辦公大樓預算(北區稅18案)全數凍結,待計畫或行政院核定後向立法院提出專案報告始得動支。
  • 賦稅署委外研究預算(賦14案)改為主決議案,要求提出過去5年預算使用及成果報告。
  • 賦稅署稅務風紀宣導經費(賦15案)凍結1/2,並要求提出宣導項目及具體成效報告。
  • 賦稅署防制菸品宣導經費(賦16案、賦17案、賦18案)刪減100萬元,剩餘部分凍結10%,並要求財政部針對國庫署與賦稅署私菸查緝業務提出整合報告。
  • 各單位稅務獎勵金預算,包括前面已處理及後續待處理部分,統統保留,擇期再處理。
  • 台北國稅局5案、9案、10案、11案等4案,總計減列12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
  • 高雄國稅局除已指定刪減部分外,再減5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
  • 北區國稅局除已指定刪減部分外,再減8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
  • 中區國稅局除已指定刪減部分外,再減3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
  • 財政資訊中心總預算扣除人事費後,再刪減600萬元,除已刪減部分外,剩餘400萬元自行調整。
  • 財政資訊中心資安認證(資訊27案)修正為「全機關」通過認證,完成時程延至12個月,並要求先向委員會報告認證規劃,經同意後始得執行。

原始資料

公報
1059402
卷/期/冊
105/94/2
發布日期
2016-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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