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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創產業盤點、文資保存與106年度預算審查

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會議日期:2016-11-17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針對文化部、教育部等單位的文創產業發展進行專題報告與質詢,內容涵蓋文創定義、人才培育、投資機制及未來規劃。會議同時審查文化部及國家表演藝術中心106年度預算,並處理文化部超高畫質節目輔導計畫的預算解凍案。委員們就文創園區過度商業化、文化資產保存困境、工藝智財權保護、跨部會整合及預算執行效率等議題提出質疑與建議,文化部部長則回應將檢討政策、強化合作並研議具體方案。

討論事項一

文化部「盤點文創產業:文創產業定義及未來發展、文創院及文創政策規劃與文創投資之檢討」專題報告,並審查106年度文化部及國家表演藝術中心預算案 (報告事項第一案及討論事項第一案、第二案)

核心議題

  • 本次會議主要聚焦於台灣文化創意產業的定義、未來發展方向、人才培育、投資策略與政策規劃,以及文化部與國家表演藝術中心2017年度(106年度)的預算編列與施政重點。
  • 討論內容涵蓋文創院的設立、文化內容深耕、科技應用、國際行銷、多元資金挹注、文化資產保存活化、藝文消費抵稅可能性及街頭藝人管理等多元面向。

相關爭議

  • 文創定義與濫用:委員質疑「文創」二字被過度濫用(如「文創夜市」、「文創墓園」),偏離文化底蘊與生活美學的初衷,部長承認需檢討文創法定義,並以「文化經濟」概念廣義理解。
  • 文創園區過度商業化與效益不彰:委員批評華山、松菸等文創園區租金過高、展覽內容商業化(卡通動漫展過多),導致中小型文創業者難以進駐,政府輔導功能落空,部長承諾將檢討園區政策並微調管理模式。
  • 國發基金投資文創效益低落:國發基金匡列100億元文創投資,但7年僅投資約8.83億元,被質疑執行率過低,且專業管理公司偏好大型案源,小型文創團隊難獲資金挹注。
  • 工藝產業智慧財產權保護不足:鶯歌陶瓷等工藝創作者面臨作品被侵權困境,因著作權法認定困難及專利申請費時費力,缺乏有效保護機制。
  • 文創產業跨部會整合不足:文創產業涉及多個部會(文化、經濟、教育、內政),導致管理分散、政策缺乏整合,尤其在動畫、工藝等領域,委員呼籲強化跨部會協調。
  • 文化部預算執行率與績效:委員質疑文化部預算大幅增長,但對地方政府補助缺乏KPI,且過去執行率不佳,部長表示將檢討並強化績效檢視。
  • 新南向文化交流預算失衡:委員指出文化部在海外文化交流預算中,新南向比重過低,與國家政策方向不符,部長解釋將有專案計畫擴大推動。

立法委員發言

吳志揚 立法委員

  • 關切「番仔」一詞的歧視性意涵,呼籲社會尊重多元文化,文化部應加強教育。
  • 質疑文創定義過於抽象,可能限縮創意,應思考無文化底蘊的純創意產品是否也屬文創。
  • 指出新版文資法通過後,地方政府未積極作為,導致文化資產持續受損,要求文化部積極介入。

柯志恩 立法委員

  • 指出文創產業成長率下降但投入人數增加,導致低薪過勞現象,呼籲政府檢討政策。
  • 批評文創園區密度過高且過度商業化,未能發揮文化育成功能,要求文化部整合政策。
  • 質疑文化部預算大幅增長但執行率不佳,對地方補助缺乏KPI,應避免「撒錢」現象。
  • 關切文化部全球佈局行動方案零散,且對新南向文化交流預算比重失衡。

蘇巧慧 立法委員

  • 指出文創產業跨部會管理分散,缺乏統合單位,以動畫及工藝產業為例說明整合困境。
  • 強調工藝產業智慧財產權保護不足,現行著作權法對量產工藝品保障有限,專利申請成本高、耗時長。
  • 建議文化部應運用部會力量,加速建立工藝作品智財權保護制度,並與智財局深入討論。

張廖萬堅 立法委員

  • 質疑國發基金文創投資方案執行率過低,匡列100億元7年僅投資8.83億元,且專業管理公司投資金額不增反減。
  • 指出微型文創企業難獲國發基金青睞,呼籲政府應主動媒合,解決小型文創團隊資金困境。
  • 建議文化部檢討創投公司的管理制度,避免利益衝突,確保資金真正挹注有潛力的文創公司。

鍾佳濱 立法委員

  • 肯定文化部與經濟部合作推動「Fresh Taiwan」國際行銷,建議文化部應專注前端文化源頭活水。
  • 建議新南向文化外交應加強藝術與文學交流,結合東南亞名家,以獨立書店模式共同英譯作品,開拓歐美小眾市場,建立區域認同。
  • 建議教育部在文創人才培育方面,將海外培訓地點擴展至泰國、馬來西亞、新加坡等新南向國家,提升學生國際競爭力。

吳思瑤 立法委員

  • 指出台灣文創產業成長率落後國際,且2009年後出現負成長或個位數成長,顯示發展困境。
  • 批評松菸、華山等文創園區過度商業化、展覽品質低落,淪為卡通動漫展場,缺乏政策輔導。
  • 要求文化部加強對五大園區的輔導管理,進行轉型,並善用政策工具支持新銳新創,培育人才。
  • 期待空總轉型為文創實驗室能真正育才創新,避免重蹈現有園區的失控問題。

許智傑 立法委員

  • 主張眷村文化保存應由文化部主導,而非僅配合國防部,並關切黃埔新村眷村博物館的規劃進度。
  • 質疑街頭藝人考照制度不合理,各縣市規定不一且標準有問題(如金曲獎入圍者未通過),建議改採登記制以鼓勵街頭藝術發展。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 立法委員

  • 質疑文化部「培力多元語言音樂創作人才」預算偏低,且原創音樂大獎CD推廣成效不佳,要求檢討。
  • 關切金音獎作為獨立音樂重要獎項,應推廣至國際,並要求文化部釐清「培養具市場潛力產業人才」計畫的具體內容與績效。
  • 強調文化資料庫建構文化記憶庫時,應特別注意原住民族文化資產的授權與回饋機制,避免造成「文化掠奪」。

黃國書 立法委員

  • 關切近期文化資產火災及損毀事件頻傳,要求文化部強化防災守護方案,並支持民間對文資火災用地100年不得他用的倡議。
  • 肯定文化部研議「藝文消費抵稅」及「文化卡」的構想,但提醒需與財政部協調技術可行性及兼顧文化平權。
  • 指出文化部預算增加,但工藝中心預算減少,呼籲文化部重視傳統工藝產業的扶植與轉型,將其納入文創發展核心。

蔣乃辛 立法委員

  • 批評文化部報告內容重複,且文創定義被濫用(如「文創墓園」、「文創夜市」),導致民眾對文創定義混淆。
  • 關切松菸琉璃工房因租金飆漲被迫搬遷,導致中小型文創業者更難生存,要求文化部提出全國性解決方案。
  • 質疑大學及技專院校文創相關系所過多,為招生而設,導致畢業生與產業需求脫節,呼籲檢討文創人才培育政策。
  • 建議文化部應對文創產業分級輔導,培植國家級文創品牌,帶動周邊產業發展。

李麗芬 立法委員

  • 強調IP(智慧財產權)發展對文創產業的重要性,指出台灣擁有豐富故事,但缺乏整合平台與生態鏈。
  • 提醒文化部IP發展不應僅靠單一單位,需跨單位整合規劃,並鼓勵文化科技旗艦計畫引導資源結合。
  • 引薦漫畫家劉明昆的《艾薩克傳》群眾募資案,呼籲文化部關心熱情的創作者。
  • 以日本電影《你的名字》為例,強調在地文化素材盤點後,政府應思考如何運用,結合傳統文化帶動觀光與產業發展。
  • 呼籲文化部重視年輕藝術家聚落(如「空場」)面臨的經費與行政管理困境,協助聘請專業藝術行政人員。

何欣純 立法委員

  • 肯定文化部檢討文創園區政策,建議將台中大里菸葉廠作為新模式文創園區的示範點。
  • 呼籲文化部通盤檢討街頭藝人管理制度,統一全國規定,改善發照品質與評審制度。
  • 強調文創人才培育需跨部會合作,教育部、文化部、經濟部應建立平台,解決設計科系畢業生就業出路問題,並建立ACG產業一條龍式扶植體系。

高金素梅 立法委員

  • 要求文化部落實文資法第八條第四項,寬列預算專款辦理原住民族文化資產,並整合部內各單位原住民文化相關業務。
  • 強調原住民村落文化計畫的跨業務及跨部會性質,呼籲文化部設立專管中心,由下而上提出符合原住民需求的政策。
  • 建議文創育成中心應轉型為創業陪伴機制,而非單向授課,並將原住民族地區的特殊性納入考量。

陳學聖 立法委員

  • 肯定文化部預算增加但未見「新南向」字眼,認為部長腳踏實地,並支持其預算。
  • 建議文化部應加速推動「文化基本法」立法,並承諾將自行草擬的草案送進委員會。
  • 呼籲文化部在「文化資產價值評估」施行細則未訂定前,暫緩拆除所有50年以上公有建築物,以維護文化資產。
  • 以北投「空場」藝術家聚落為例,強調文化原創生命力應從在地、小型團隊找起,而非僅關注「貴族式」文創。
  • 建議文化部應重新檢視「藝術銀行」定位與功能,並與地方政府、民間單位合作活絡藝術市場。

李昆澤 立法委員

  • 對近期文化資產火災頻傳感到痛心,要求文化部提出具體防災對策,借鏡日本京都經驗建立防災監測系統。
  • 呼籲文化部輔導縣市層級文資專業服務中心,建立文資地圖、風險評估,並強化與警消單位連結,確保文化資產安全。

王惠美 立法委員

  • 關切歷史建築物火災頻傳,建議文化部應規範管理單位,並盤整全國歷史建築物,避免因管理不善導致災害。
  • 質疑台灣文創氾濫現象,認為政府推動文創陷入迷思,應回歸文化本質,重視傳統文化保存與在地特色。
  • 批評老屋活化過度商業化,變成假文創真商業,呼籲提供文青及傳統技藝師傅生存空間。
  • 要求文化部活化中央廣播電台鹿港分台宿舍區,結合鹿港在地特色與人間國寶技藝,探討轉型為傳藝中心鹿港分會的可能性。

徐榛蔚 立法委員

  • 肯定文化部進行文化總盤點,並強調觀光與文創產業結合的重要性,以及在地特色與延古創新的價值。
  • 呼籲文化部重視原住民部落文資保存,特別是紋面、香蕉絲等瀕危技藝的傳承。
  • 指出東台灣藝文空間資源配置不均,花蓮縣人均藝文空間遠低於其他縣市,要求文化部增加花蓮的文化資源投入。
  • 關切花蓮石藝博物館興建計畫,質疑文化部態度消極,要求提供明確修正方向,並支持花東地區產官學整合發展文創基地。

曾銘宗 立法委員

  • 指出文創產業發展趨勢應朝公司化、大型化、國際化邁進,要求文化部提出具體推動措施。
  • 建議文化部應強化無形資產鑑價機制,並借鏡韓國建立蒐購拍賣機制,以利銀行投入文創產業資金。
  • 要求文化部提出輔導文創產業上市櫃的具體目標,並檢討文創產業產值成長緩慢的原因。

相關人員回應

鄭麗君 文化部部長

  • 文創產業應以「文化經濟」概念理解,立基於深耕文化內容、支持新銳新創、掌握科技趨勢,並以國家隊行銷台灣文化品牌,精進多元資金應用機制。
  • 未來將建立「文化記憶庫」及授權應用制度,扶植藝文創作、出版、ACG、電影、電視、音樂等產業,並因應新媒體趨勢優化產製環境。
  • 106年度歲出預算編列194億5,240萬元,較105年度成長16.9%,主要用於歷史與文化資產維護、博物館活化、表演藝術捐助、影視音產業輔導及文化交流等。
  • 承認文創園區過度商業化問題,承諾檢討園區政策,微調租金與商業比例,並將空總打造成支持0到1創意發展的文化實驗室。
  • 表示國發基金文創投資將強化主動媒合與整合平台,結合金融體系及民間資金,並針對影視音產業啟動專案投資,建立專業評估及投後管理模式。
  • 承諾與智財局深入討論工藝作品智慧財產權保護,研議建立登錄系統,並從創作到商品化過程提供全面性協助。
  • 將強化與教育部、經濟部等跨部會合作,透過行政院文化會報平台,推動文創人才培育、產業連結及國際行銷。
  • 將研議「藝文消費抵稅」及「文化卡」等政策,並納入文化平權概念,但需與財政部協調技術可行性。
  • 承諾將盤點文化部各業務單位及所屬機關有關原住民族文化的計畫和預算,並成立專案小組協助原住民族文化資產保存與產業發展。
  • 表示街頭藝人證照制度因屬地方自治事項,將通盤瞭解各縣市制度目的與執行狀況,並研議文化部應有態度與規範。
  • 將提出「文資防災守護方案」,協助地方政府設立文資專業服務中心,強化平時管理,串連警消,導入科技,全面守護文化資產。
  • 表示文化基本法正在研議中,預計明年上半年送至委員會,並將積極推動50年以上公有建築物拆除前應進行文資價值評估的法規落實。

陳良基 教育部次長

  • 教育部在文創人才培育方面,從中小學藝術扎根教育到大學藝術與設計菁英培育,並結合產學合作與創新創業計畫。
  • 每年補助中小學藝術扎根計畫,選送優秀學生赴海外培訓,鼓勵參與國際設計競賽,並協助大學連結產業,推動實體製作與創新創業。
  • 未來將持續精進現有計畫,加強與文化部及地方教育主管機關的跨部會合作,發揮文化與在地產業結合的最大價值。

蘇來守 國發會國發基金管理會副執行秘書

  • 截至105年10月底,國發基金文創投資方案審核通過48件,投資金額8.83億元,搭配專業管理公司投資金額7.51億元,總投資金額16.34億元。

許耿修 國立臺灣工藝中心主任

  • 工藝中心提供工藝智財權諮詢服務,並協助台灣工藝品向歐洲、北美、南美、歐盟及亞洲國家申請發明權和專利權。
  • 曾協助許朝宗老師打贏德國侵權官司。

徐宜君 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局長

  • 「培力多元語言音樂創作人才」預算主要用於原創音樂大獎相關活動,CD每年發行約1,600張,並透過推薦參與國際音樂節進行推廣。
  • 「培養具市場潛力產業人才」預算4,700萬元,分為與學校結合的流行音樂學程及造星計畫,扶植新人,並有國際推廣部分。

陳悅宜 文化部文創發展司司長

  • 文化部有輔導文創產業上市上櫃計畫,協助產業財務與市場機制,並出具市場評估計畫書,縮短上市櫃時間。

朱俊彰 教育部高教司副司長

  • 針對大學考題中「一夫一妻」字眼被罰款,表示是由學務特教司依性平法規範處理。

丘岳 公視總經理

  • 超高畫質節目輔導計畫屬於產製面的示範中心計畫,國際趨勢正往4K發展,8K目前僅日本在做。
  • 承諾將針對超高畫質節目自製率設定KPI指標,並於會後提供給委員參考。

相關後續

  • 文化部將盤點各業務單位及所屬機關有關原住民文化的計畫和預算,並加以統整,一個月內提出專屬原住民的報告。
  • 文化部將研議街頭藝人考照制度,並將於一個月內邀請專家學者探討藝術銀行未來定位與功能,三個月內提交書面報告。
  • 文化部將與地方政府、民間單位合作,就藝術博覽會如何結合資源提出書面報告。
  • 文化部將協同台中市文化局與台灣菸酒公司共同商議,研議台中大里菸葉廠與文創產業結合、發展新文創園區模式的可能性。
  • 文化部將於一個月內將文化保存專案小組會議的相關資料提供給委員會。
  • 文化部將提供東台灣藝文空間資源配置不均的書面報告。
  • 文化部將於一週內提供花蓮石藝博物館興建計畫的書面報告及改善建議。

討論事項二

處理中華民國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文化部主管預算(公務預算)解凍案1案

核心議題

討論文化部2016年度(105年度)預算中「超高畫質節目輔導計畫」的凍結款項解凍事宜,該計畫旨在由公視基金會製作超高畫質節目並培育相關人才,建置示範製作中心供產學使用。

相關爭議

  • 超高畫質節目普及度與財政考量:委員質疑目前民眾家庭電視尚未普及4K,且未來發展至8K需投入巨額經費,恐造成資源浪費,要求文化部與公視提出具體績效指標與配套措施。
  • 自製節目比率與履約問題:委員關切超高畫質節目自製比率及未能履約的處理方式,要求公視明確說明績效達成方式。

立法委員發言

柯志恩 立法委員

  • 質疑超高畫質節目普及度問題,因一般民眾電視未普及4K,且未來升級8K需龐大經費,認為應綜合考量市場普及度與NCC配合。
  • 要求公視提出超高畫質節目自製率的履約承諾及明確的績效指標,才能同意解凍預算。

吳思瑤 立法委員

  • 支持解凍,認為柯委員的提醒應讓文化部與公視檢討,相信會有不同的作為,並提出好的預算規劃。

相關人員回應

鄭麗君 文化部部長

  • 說明公視計畫是產製面的示範中心,內容可在新媒體呈現,收視端普及度是政府政策面問題,兩者需各自努力。
  • 承諾在審查明年預算時,將針對委員質疑提出具延續性、未來性的報告。

丘岳 公視總經理

  • 表示國際趨勢正往4K發展,8K目前僅日本在做,並承諾此為4年計畫,每年皆訂有KPI指標,會後將提供給委員參考。

相關後續

  • 本案同意解凍,准予動支並提報院會。
  • 委員會要求公視基金會針對超高畫質節目輔導計畫的績效指標、目標及配套措施,在審查明年度預算時提出具延續性、未來性的報告。
  • 文化部及公視基金會需將相關資料或書面答覆於兩週內送交個別委員及本委員會。

原始資料

公報
1059602
卷/期/冊
105/96/2
發布日期
2016-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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