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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委員會審查中央警察大學、消防署及警政署106年度預算案

內政委員會會議日期:2016-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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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審查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涵蓋中央警察大學、消防署及警政署。會議聚焦於警察大學學生休退學率、消防人力短缺、捕蜂捉蛇業務歸屬、警力配置、警察心理輔導、反恐訓練中心效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成效及住宅火災警報器普及率等多項議題。多數提案經協商後,部分預算予以凍結或減列,並要求相關單位提出專案報告或改善方案,部分通案則送院會協商。

討論事項一

審查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中央警察大學收支部分

核心議題

  • 討論中央警察大學學生休退學率、辦學品質與招生達成率,預算編列合理性,以及警大教科書的著作權與基層員警取得便利性問題。
  • 審查預算項目包含一般行政、高級警察教育及世界警察博物館營運,並探討文康活動費、退休人員慰問金、教職員服裝費等經費的適切性。

相關爭議

  • 學生休退學率暴增:立法委員質疑警大辦學品質,校長則解釋主要為碩博士班及自費生,並與一般大學休學率比較,引發委員對類比基礎的質疑。
  • 教職員服裝費編列:立法委員認為部分教職員服裝費編列於法無據,校方同意減列。
  • 藍皮教科書的著作權與取得便利性:立法委員質疑警大教科書對基層員警取得困難,且涉及補習班侵權及作者收取高額版權費,警大一度考慮停止出版特考相關教科書,最終同意改善基層員警取得管道。
  • 招生達成率下降:立法委員關切報考人數與實際註冊人數下降,要求警大檢討招生推廣業務。
  • 世界警察博物館成效:立法委員質疑博物館參訪資格限制及宣傳不足,要求加強行銷與對外開放。

立法委員發言

黃昭順 立法委員

  • 質疑中央警察大學休退學率暴增,不認同校方將警大與一般大學休學率進行類比。
  • 關切警大招生標準,特別是身高限制的合理性,並建議檢討。
  • 主張應鼓勵現職警察進修碩博士,不應在論文審查上過度刁難。
  • 要求凍結部分業務費作為督促警大檢討改進的手段。
  • 強調警察工作的神聖性,不應被政府不當使用,導致尊嚴受損。

林麗蟬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業務費,要求警大研擬更具效益的關鍵績效指標。
  • 提案凍結高等警察教育經費,要求警大針對提升學生在學意願及推廣教育學分班招生提出報告。
  • 關切推廣教育學分班招生不足問題,建議檢討課程內容,開設其他學校沒有的專長班別。

趙天麟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員警服裝費,要求警大統計公發制服穿著人數並報告是否有浮濫發放。
  • 質疑警大藍皮教科書的著作權處理與基層員警取得不易問題,建議開放基層員警更方便取得。
  • 建議警大不要因噎廢食全面停止出版藍皮教科書,而是應讓一般員警更容易取得。

李俊俋 立法委員

  • 提案減列文康活動費用,認為國家財政困難應撙節開支。
  • 提案全數減列退休人員三節慰問金,認為其於法無據。
  • 質疑警大推廣教育學分班成效不彰,建議研議開設獨特且有吸引力的課程。
  • 提醒警大兩岸學術交流應具實效,否則應重新評估其必要性。
  • 關切警大考試報名費預算與決算落差,要求依實際情形編列。
  • 關切警大招生推廣業務有改善空間,要求警大研究提出專案報告。

賴瑞隆 立法委員

  • 指出一般行政項下教職員服裝費有陋習,部分教師不應編列,建議減列。
  • 建議世界警察博物館應加強行銷,讓外界更了解其成效。
  • 提案凍結世界警察博物館預算,要求提出專案報告以有效運用經費。

陳怡潔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高等警察教育預算10%,要求警大提出具體改善方案以提升辦學品質。
  • 關切推廣班、學分班成效不彰及休學人數比例高,不希望員警利用此方式變相升遷。
  • 提案全數刪除赴大陸地區旅費,質疑其必要性與效益。

姚文智 立法委員

  • 建議警大世界警察博物館應加強行銷,考慮與觀光局合作,並開放給國中小學生參觀。
  • 建議警大應全盤思考教科書問題,讓報考者方便取得,而非被補習班壟斷。

相關人員回應

刁建生 校長 中央警察大學

  • 解釋學生休退學人數統計可能因學年學期重複,學士班休學人數少,碩博士班休學多因生涯規劃與工作壓力,並受大學法保障。
  • 表示施政目標如學術研討會、招訓警力人才等達成率為100%,可提供更詳細資料。
  • 同意減列教職員服裝費中不符規定的部分。
  • 說明世界警察博物館自93年開館至105年已逾18萬人次參訪,成效良好,承諾加強行銷。
  • 說明赴大陸旅費包含兩岸四地學術研討會及公安院校交流訪問,具學術交流效果,並曾在大會提出支持台灣重返INTERPOL。
  • 解釋推廣教育學分班成效不彰因現職員警人力不足及與警政署、刑事局進修班產生競合,承諾未來預算不再編列此項。
  • 回應教科書爭議,表示學校印製有支付稿費,原始著作權屬作者,學校也擁部分著作權,承諾勸導作者圓滿解決,並為保障基層員警權益,與特考相關教科書將回歸市場,不再由學校出版。

蘇志強 教務長 中央警察大學

  • 補充說明碩博士生休學涉及個人生涯規劃及在職警察工作壓力,且受大學法保障,大學部休學人數極少且多為健康因素。
  • 補充說明警大教科書著作權問題,學校印製有付稿費,原始著作權屬作者,學校也擁部分著作權,承諾勸導作者圓滿解決。
  • 說明警大已決定未來與特考相關的教科書將不再由學校出版,回歸市場,以保障基層員警權益及著作權,而具警察專業專屬性、市場上沒有的書仍會出版。
  • 說明大學部招生人數穩定,畢業人數逐年增加,缺額受大環境及用人政策影響。

相關後續

  • 第1目「一般行政」中,教職員服裝費減列36萬6,000元,其餘預算照列。
  • 第2目「高級警察教育」預算凍結10%,待警察大學提出具體改善方案並向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同意後,始得動支。
  • 主決議1通過:要求中央警察大學針對「退、休學率暴增緣由及變化趨勢」進行檢討,並於3個月內向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
  • 主決議2通過:要求中央警察大學應就實際情形編列考試報名費歲入預算,避免預算浮濫編列。
  • 主決議3通過:要求中央警察大學針對學生招訓、報名、休學、退學人數趨勢深入檢討並研擬因應措施。
  • 主席要求警大針對藍皮教科書問題,讓基層員警更方便取得,並將此意見納入主決議撰寫。
  • 誠園獎學基金預算照列。
  • 財團法人義勇消防人員安全濟助基金會預算照列。

討論事項二

審查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消防署及所屬收支部分

核心議題

  • 討論消防人員人力短缺、勤務繁重(如捕蜂捉蛇)問題,並檢討消防裝備安全、訓練成效及消防救災雲計畫的執行。
  • 審查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住宅火災警報器普及率、一氧化碳中毒防制宣導,以及古蹟消防安全等議題。

相關爭議

  • 消防人力短缺與勤務過重:立法委員指出消防人力缺額擴大,工時過高,且擔負捕蜂捉蛇等非本務工作,影響救災救護。
  • 捕蜂捉蛇業務歸屬:立法委員要求消防署加速與農委會協調,將該業務回歸權責單位,但對凍結預算作為協商籌碼有不同意見,擔心影響基本運作或轉嫁民怨。
  • 消防人員調職困難:立法委員反映基層消防員因家庭因素申請調職困難,導致離職,影響人力穩定性。
  • 密室逃脫場所消防安全:立法委員關切新興娛樂場所消防安全設備不足與逃生指引不明確,要求消防署與相關部會釐清責任並研擬管理辦法。
  • 住宅火災警報器普及率偏低:立法委員質疑消防署推廣成效不彰,執行率遠低於目標,要求檢討宣導計畫。
  • 一氧化碳中毒案件增加:立法委員質疑補助遷移熱水器成效,要求加強宣導與降低發生率。
  • 消防訓練中心充實建置計畫執行率低:立法委員指出104年度預算執行率偏低,質疑經費控管,消防署則解釋因消防車採購期長,保留款加實支率已達92%。
  • 毒災應變隊編制問題:立法委員指出毒災應變隊成員非公務員身分,撫卹補助不公,要求納入正式編制。
  • 反恐訓練中心改制與功能縮減:立法委員質疑中心定位下修,訓練項目縮減,對應生化武器及炸彈攻擊訓練不足。

立法委員發言

洪宗熠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消防署一般行政經費,以督促解決消防人員勤務繁雜及人力不足問題,特別是捕蜂捉蛇業務。
  • 關切災害防救深耕計畫的經費補助分配,認為應優先給基層消防分隊或義消分隊。
  • 質疑加強火災預防與危險物品管理工作委外費用比例過高。
  • 提案減列及凍結災害防救深耕計畫經費,要求檢討改進。
  • 提案刪減及凍結加強火災預防與危險物品管理工作經費,質疑住宅火災警報器裝置率偏低及業務委外效益。

黃昭順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消防署一般行政基本行政維持費50%,要求提出確實補充消防人力方案。
  • 強調消防人員調職困難問題嚴重,影響家庭穩定性導致離職,要求消防署確實解決。
  • 建議凍結預算作為與農委會協調捕蜂捉蛇業務的談判籌碼。
  • 提案凍結消防署出國旅費,要求提供資料說明。
  • 提案凍結消防救災業務中災害防救深耕計畫經費,要求提供各縣市資料並檢討。
  • 提案凍結加強火災預防與危險物品管理工作預算5%,質疑推廣不利。

李俊俋 立法委員

  • 提案全數減列消防署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認為於法無據。
  • 建議消防署提出書面報告解決捕蜂捉蛇業務,預算不予凍結。
  • 提案凍結消防署國內旅費,認為各縣市消防局設備老舊問題待改善。
  • 提案凍結訓練中心充實建置計畫經費,質疑預算執行率偏低。
  • 提案要求消防署針對消防人員人力補充、工時降低、專業分工及人才管道研擬具體評估方案。
  • 提案要求消防署檢討老舊社區消防救災計畫。
  • 提案要求消防署就消防員成立工會提出改進與具體施行方案。
  • 提案要求消防署就消防人力缺額長期未能補足問題予以檢討。

趙天麟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消防救災業務費用,要求消防署提出改制為災害防救署的期程報告。
  • 提案凍結消防救災業務費用,要求消防署評估將毒災應變隊納入正式編制。
  • 提案凍結消防訓練中心業務費用,要求消防署加速與農委會協調動物保護業務回歸權責。
  • 提案凍結加強火災預防與危險物品管理工作業務費,要求消防署檢討「家用液化石油氣供氣定型化契約」。
  • 提案凍結防止一氧化碳中毒業務費,要求提出改善報告。
  • 提案要求消防署針對消防人數員額嚴重不足與業務範圍過廣提出檢討報告。

林麗蟬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消防署一般行政基本行政維持費50%,要求提出確實補充消防人力方案。
  • 提案刪減部分行政經費並凍結其餘,要求提出專案報告。
  • 提案凍結消防救災業務中加強災害管理工作預算,要求檢討密室逃脫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
  • 提案凍結消防救災業務中加強災害管理工作業務費,要求消防署提出消防人力增補具體時程。
  • 提案凍結防止一氧化碳中毒業務費,要求提出改善報告。
  • 提案凍結住宅火災警報器推廣經費,要求提出改善報告以提升設置率。
  • 提案凍結訓練中心充實建置計畫經費,要求提出改善報告以提升計畫執行成效。
  • 建議內政部應扮演協調分工角色,處理捕蜂捉蛇業務,並考慮凍結農委會預算以促其配合。

楊鎮浯 立法委員

  • 提案減列消防救災業務經費,因降低火災死亡率及一氧化碳中毒發生率KPI未達成。
  • 提案凍結消防救災業務預算,因消防人員短缺問題日益惡化,要求提出人力補充方案。
  • 提案凍結消防署出國旅費,認為超編不符撙節開支原則。

莊瑞雄 立法委員

  • 認為捕蜂捉蛇業務難以完全移撥農委會,民眾會優先找消防單位,凍結消防署預算無法解決根本問題。
  • 質疑住宅火災警報器推廣計畫目標與實際達成率差距過大,建議減列預算。
  • 提案減列訓練中心充實建置計畫經費,因預算執行落後。

陳怡潔 立法委員

  • 支持林麗蟬委員關於密室逃脫場所消防安全的提案,強調新興行業的消防安全重要性。
  • 提案凍結加強火災預防與危險物品管理計畫預算5%,要求消防署提出具體有效宣導計畫,因住宅火災警報器推廣成效不彰。
  • 提案凍結加強救災救護工作預算10%,要求消防署提出檢討說明及改善方案,以減少消防人員傷亡。
  • 提案要求消防署針對全國消防人員的消防配備安全性、排班情形、福利津貼等提出具體有效改善方案。
  • 提案凍結消防救災業務預算,因消防人員救災傷亡情形未改善,要求加強救護能力訓練及安全保護措施。

吳琪銘 立法委員

  • 關切捕蜂捉蛇等非消防業務何時能移撥出去,要求部長或署長回答。
  • 提案要求內政部協助消防署與農委會及地方政府溝通,一年內完成減少消防員業務項目之相關作業。
  • 提案要求消防署針對消防人數員額嚴重不足與業務範圍過廣提出檢討報告。

姚文智 立法委員

  • 建議政府應重整對人民的服務,設立統一的119總機系統,由系統分配工作給各權責單位,減輕民眾負擔。
  • 提案要求消防署就如何甄補消防人員人力向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
  • 提案凍結住宅用火災警報器推廣經費,要求提出改善執行成效專案報告。

相關人員回應

陳文龍 署長 消防署

  • 表示消防人力及業務改善需中央與地方合作,承諾提出書面報告。
  • 說明捕蜂捉蛇業務已與農委會溝通,預計2年內由農委會接手,承諾持續協商並提專案報告。
  • 說明人力問題在地方,消防署會持續關注並設定目標,預計到107年補齊缺額。
  • 說明基本行政經費編列核實,為基本運作所需,懇請委員不要刪減。
  • 說明深耕計畫會盤點資源,檢討消防安全設施會與營建署協商,消防人力會併入專案報告。
  • 說明世界警消運動會出國旅費編列核實,懇請不要凍結或刪除。
  • 說明住宅火災警報器補助主要針對中低收入戶、獨居老人、弱勢者,會持續檢討成效,希望預算不凍結,可提專案報告。
  • 說明防止一氧化碳中毒經費亦補助地方搬遷熱水器,主要針對弱勢者,懇請讓計畫繼續。
  • 說明消防訓練中心充實建置計畫執行率已達92%,並非委員所稱的偏低。

葉俊榮 部長 內政部

  • 感謝委員關心消防業務,認同消防人員工作環境艱鉅、業務繁雜、人力需要補充。
  • 支持消防署與農政單位協調捕蜂捉蛇業務合理銜接,雖2年計畫時間較長,但希望無縫銜接。
  • 強調政府有責任將業務銜接好,而非突然切割,並讓農政單位建立量能。
  • 認為凍結基本預算作為談判籌碼不必要,動機很強烈會好好解決問題。
  • 為消防署深耕計畫辯護,稱其風評良好,有效建構地方量能,是消防署核心且重要的工作,希望委員支持。
  • 同意將消防人員調職困難問題納入研議。

馮俊益 主任秘書 消防署

  • 說明災後防救深耕計畫主要幫助縣市政府與鄉鎮公所整合救災資源、培養人才、擬定SOP及建置應變中心硬體設施。
  • 說明加強火災預防與危險物品管理工作委外比例高,主要因爆竹煙火與液化石油氣鋼瓶的認可檢驗採收支並列,由國庫收多少支多少。
  • 說明消防訓練中心充實建置計畫104年度預算因消防車採購期長而保留,若加計保留款,實際執行率達92%。

陳坤佐 專門委員 消防署

  • 補充說明訓練中心充實建置計畫104年度預算執行率偏低是因消防車採購期長,保留款加實支率已達92%,本年度預計可達98%。

相關後續

  • 第1目「一般行政」預算凍結100萬元,待消防署提出警消人事補充及捉蛇捕蜂的書面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 第2目第1節「加強災害管理工作」預算凍結300萬元(2-6案100萬、2-7案100萬、2-8案100萬),待消防署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第2目第2節「加強火災預防與危險物品管理工作」預算凍結5%,待消防署提出具體有效宣導計畫、洪宗熠委員補助專案報告及瓦斯鋼瓶審查報告後始得動支。
  • 第2目第3節「加強救災救護工作」業務費凍結10%,待消防署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第2目第4節「加強防救災資通訊工作」預算凍結400萬元,待消防署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 第2目第5節「加強消防訓練中心工作」預算凍結1,000萬元,待消防署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 第3目「港務消防業務」預算照列。
  • 主決議1通過:要求消防署於2個月內針對全國消防人員之消防配備安全性、排班情形、福利津貼等,提出具體有效改善方案。
  • 主決議2通過:要求消防署於3個月內就如何甄補消防人員人力向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
  • 主決議3併入主決議1、2,要求消防署針對消防人員補充、工時降低、專業分工及人才管道研擬具體評估方案。
  • 主決議4通過:要求消防署研議解決人力不足、勤務過重困境,並考量增額錄取原住民。
  • 主決議5通過:要求消防署研擬東部地區重大災難救難中心可行性評估報告,並將期限改為6個月。
  • 主決議6通過:要求消防署於2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盤點消防員個人防護配備數量與使用狀況並積極提出改進措施。
  • 主決議7通過:要求消防署全面檢討義消設備補助方案,積極就需求性高縣市予以優先補助。
  • 主決議8通過:要求消防署須盡速就消防人力缺額長期未能補足問題予以檢討。
  • 主決議10通過:要求消防署將EMIC防救災雲端計畫與國土資訊系統整合。
  • 主決議11通過:要求消防署持續協調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妥適評估消防人力需求,落實編列足夠員額及相關預算。
  • 主決議12通過:要求消防署會同相關部門通盤檢討老舊社區消防救災計畫。
  • 主決議14通過:要求內政部應積極協助消防署與行政院農委會及地方政府溝通,一年內完成減少消防員業務項目之相關作業。
  • 主決議15通過:要求消防署針對消防人數員額嚴重不足與業務範圍過廣提出檢討報告。

討論事項三

審查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內政部警政署及所屬收支部分

核心議題

  • 討論警政署基層警力缺額與退休問題,員警心理諮商輔導機制,反恐訓練中心設備充實計畫,以及兩岸共同打擊犯罪成效。
  • 審查警用裝備汰換、行車紀錄器裝設率、國道警察業務、刑事警察業務,並關切立法院周邊警力部署及證物監管鏈問題。

相關爭議

  • 基層警力缺額與退休潮:立法委員指出警力缺額高,資深員警退休意願高,警政署解釋招生無困難,缺額將逐步減緩。
  • 立法院周邊警力過度部署:立法委員強烈質疑立法院周邊警力部署過多,影響員警休假與尊嚴,且設置錄影機侵犯國會議員權責,警政署解釋為維護院區安全及應立法院要求。
  • 太陽花學運後警察權益:立法委員關切太陽花學運後,員警執行公務卻須獨自面對司法訴訟,警政署回應有涉訟補助與基金協助。
  • 證物監管鏈規範不一:立法委員指出各單位對證物保存規範不一致,案件確定後缺乏保存規範,要求警政署與相關單位共同檢討並研擬擴張規範。
  • 治安滿意度調查失真:立法委員質疑警政署治安滿意度調查數據與民眾觀感不符,流於形式。
  • 警察風紀問題與獎勵金:立法委員列舉多起警察違法亂紀案例,質疑編列風紀獎勵金不當。
  • 警用非致命性武器使用規範:立法委員關切防護型噴霧器作為應勤裝備,要求警政署提出使用準則及濫用處理方式,以平衡執勤需求與集會遊行權利。
  • 警用機車行車紀錄器裝設率低:立法委員指出警用機車行車紀錄器裝設率偏低,汰換速度緩慢,影響事故責任釐清。
  • 員警心理諮商輔導機制成效不彰:立法委員指出員警自殺事件頻傳,關老師制度形同虛設,要求警政署加強心理諮商與輔導。
  • 反恐訓練中心定位與功能縮減:立法委員質疑反恐訓練中心計畫期程延宕、定位下修、訓練功能縮減,且刪除核生化武器訓練場等,恐成反恐應變能力漏洞。
  • 兩岸共同打擊犯罪成效不彰:立法委員指出兩岸遣送人犯數及情資提供比例不對稱,陸方配合度消極,質疑經費編列合理性。

立法委員發言

黃昭順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警政署一般行政基本行政維持費50%,要求提出補實警力方案。
  • 強烈質疑立法院周邊警力過度部署,批評警政署不尊重警察尊嚴,讓員警坐在冷板凳吃便當。
  • 指出太陽花學運後,學生撤告但警察仍需面對司法,認為警政署未保護警察公權力。
  • 批評立法院周邊設置錄影機,侵犯國會議員自由。
  • 提案凍結保安警察業務預算10%,質疑警政署購置新型柵欄拒馬不符社會期待,製造對立。
  • 提案凍結保六總隊經費,因半年內發生兩件自殺案,質疑員警心理狀態不穩定。
  • 提案凍結刑事警察業務預算25%,因台灣民眾涉毒、詐騙在國際染惡名,要求檢討跨國打擊問題。
  • 提案要求檢討我國酒駕處罰與預防措施,並與國外對比提出改善方案。
  • 提案要求檢討校園毒品查察、數據呈報、個案後續追蹤管理機制,並提出改善方案。

尤美女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警政署一般行政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費,要求警政署與相關單位共同檢討證物保存規範,並擴張至案件確定後。
  • 強調證物監管鏈的重要性,認為各單位規範不一會導致責任歸屬不明。

洪宗熠 立法委員

  • 提案減列警政署一般行政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費100萬元,以督促解決警力缺額問題。
  • 關切反恐訓練中心訓練能量不足,對於生化武器攻擊等專業因應訓練較為不足,提案凍結維運管理費。
  • 提案減列及凍結反恐訓練中心設備充實計畫經費,質疑原規劃訓練項目遭刪除,恐成反恐應變能力漏洞。
  • 提案減列刑事警察業務中兩岸共同打擊犯罪計畫經費,因遣送人犯成效不彰。

陳怡潔 立法委員

  • 提案減列警政署水電瓦斯費10%,以身作則推動節能減碳。
  • 提案凍結警政業務預算5%,要求警政署提出專案報告說明現行警械配備是否堪用或修正種類規格表。
  • 提案凍結保安警察業務預算10%,批評警政署購置新型柵欄拒馬,製造政府與人民對立。
  • 提案凍結刑事警察業務中兩岸共同打擊犯罪計畫預算50%,因兩岸人犯遣送成效不彰。
  • 提案凍結反恐訓練中心設備充實計畫預算20%,要求提出未來反恐計畫專案報告,因訓練項目縮減恐成應變漏洞。
  • 提案要求撤除立法院周邊保安警察警力,並檢討警政署大量動員警力至立法院的執勤狀況。

李俊俋 立法委員

  • 提案全數減列警政署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認為於法無據。
  • 提案凍結警政業務中強化警用裝備經費,要求警政署評估採購國軍自製警軍通用裝備。
  • 提案凍結警政業務中加強警察教育訓練業務經費,要求警政署就靶場改善事項提出報告。
  • 提案凍結警政業務中心理輔導諮詢經費,要求警政署檢討現有心理輔導機制成效。
  • 提案凍結初級警察教育業務費,要求警政署檢討追繳機制,提升應收賠償公費收回成效。
  • 提案全數凍結警專學生宿舍大樓新建工程計畫預算,因計畫尚未經行政院核定,違反預算法。
  • 提案凍結刑事警察業務中兩岸共同打擊犯罪計畫預算400萬元,因兩岸合作打擊犯罪成效不對稱。
  • 提案要求警政署檢討改善派駐他機關員警人事費預算編列歸屬紊亂問題。
  • 提案要求警政署就部落原民員警召募與人才培育研擬檢討,提出補充人力缺口報告。
  • 提案要求警政署針對基層員警宣導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等規定,並加強教育訓練尊重原住民族傳統慣俗。
  • 提案要求警政署檢討青少年毒品犯罪成因,提出解決措施並加強反毒宣導。
  • 提案要求警政署就防護型噴霧器於群眾事件中可能使用時機清楚敘明,並調整相關業務與人力配置。

陳超明 立法委員

  • 提案刪減治安滿意度調查相關經費,認為其無必要性,民眾對治安滿意度應反映在破案率。
  • 提案全數刪除警察風紀探訪工作績優獎勵金,認為維護風紀是督察政風單位本來業務,不應編列獎金。
  • 提案刪除保安警察業務中設備及投資費3,000萬元,認為編列過高。
  • 提案凍結保安警察業務中安全警衛及中央駐衛警勤務預算,質疑汰換物品過多且未說明原因。
  • 提案刪除國道警察業務中處理道路交通安全人員獎勵金,認為未說明獎勵金目的及成效。
  • 提案刪減國道警察業務中資訊軟硬體設備費,認為編列過高且未說明成效。
  • 提案刪除初級警察教育中資訊服務費,認為編列過高且未說明成效。
  • 提案刪除刑事警察業務中一般事務費,認為編列籠統且與往年內容相同,有浮濫之嫌。
  • 提案凍結刑事警察業務中偵辦與督導刑案偵破及檢肅治平對象預算,要求警政署提出查緝網路犯罪成效與預防方案。
  • 提案刪除初級警察教育中資訊服務費,認為編列過高且未說明成效。

賴瑞隆 立法委員

  • 提案刪減治安滿意度調查相關經費,認為其無必要性,民眾對治安滿意度應反映在破案率。
  • 提案凍結警政業務中警用裝備、車輛等後勤業務預算,要求警政署提出採購明細。
  • 提案凍結警政業務中電子處理警政業務預算,要求警政署提出改善規劃報告,加速推動路口監視器整合。
  • 提案刪減警政業務中警政巨量資料分析與應用業務預算,質疑重複編列數據線路通訊費。
  • 提案刪減警務管理中民防指揮管制業務及通信設施工作經費,並凍結其餘,質疑中央遙控警報系統維護費增列未說明。
  • 提案凍結國道警察業務中防制酒駕購置相關儀器設備預算,質疑儀器設備大同小異,應統一購買節省經費。
  • 提案凍結初級警察教育中學生宿舍大樓新建工程計畫預算,因計畫尚未經行政院核定,違反預算法。
  • 提案凍結一般建築及設備中警政圖資整合預算,質疑與現有系統重複編列。
  • 提案凍結一般建築及設備中反恐訓練中心設備充實計畫預算,質疑計畫延宕且警政署有疏失。
  • 提案要求警政署針對地方政府補助裝備擬定採購標準並確實檢核,避免低價搶標影響品質。

姚文智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治安滿意度調查經費,認為其無法反映真實民意。
  • 提案凍結警察風紀獎勵金,認為編列不當。
  • 提案凍結刑事警察業務中兩岸共同打擊犯罪計畫預算100萬元,因兩岸遣送人犯成效不彰且情資提供不對稱。
  • 提案要求警政署就警力缺額長期未能補足問題予以檢討。
  • 提案要求警政署就部落原民員警召募與人才培育研擬檢討,提出補充人力缺口報告。
  • 提案要求警政署就警力缺額長期未能補足問題予以檢討。
  • 提案要求警政署就警力缺額長期未能補足問題予以檢討。

楊鎮浯 立法委員

  • 關切警政署人員編制缺口問題,要求內政部與警政署深刻檢討召聘新血困難及資深員警退休原因。
  • 質疑立法院周邊警力部署過多,即使無陳抗事件也維持高密度部署,要求檢討調整。

趙天麟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警政業務中強化警備應變措施經費,要求警政署針對新住民及外籍移工通譯需求提出精進規劃報告。
  • 提案凍結警政業務中加強警察教育訓練業務經費,並酌刪部分預算,要求警政署加強心理諮商輔導,改善員警心理壓力。
  • 提案凍結警政業務中警用裝備、車輛等後勤業務預算,要求警政署提出員警使用防護型噴霧之使用準則規範。
  • 提案凍結刑事警察業務中反毒相關預算,要求警政署提出如何達到預期成果之報告。
  • 提案凍結刑事警察業務中偵辦與督導刑案偵破及檢肅治平對象業務費,要求警政署積極協調及改善兩岸合作偵辦案件問題。
  • 提案要求警政署針對目前消防人數員額嚴重不足與業務範圍過廣提出檢討報告。

相關人員回應

林國清 主任 警政署人事室

  • 說明全國警察機關實際缺額及預計補充警力情況,預計到109年可降至常態缺額。
  • 強調基本行政經費為日常運作必要支出,核實編列,凍結恐影響業務推展,懇請免予凍結。
  • 說明警專與警大學生錄取率維持在12%至18%,招生無困難,因容訓量打通,每年可招收4,000多人。
  • 解釋去年退休高峰是因退撫制度變動,今年退休人數已減緩,缺額情況將慢慢減緩。
  • 說明立法院警力部署是為維護院區、委員安全及會議順利進行,會檢討留下必要適當警力,由保四、保五總隊支援,未動用台北市正常維安警力。

黃嘉祿 副局長 警政署

  • 說明警政署各單位在鑑識中心有證物管理規範,法務部將於12月召集相關單位共同研究證物串連問題,懇請委員支持預算不凍結。

陳國恩 署長 警政署

  • 解釋立法院警力部署是因應近期法案審查可能引發的陳抗活動,為維護院區及委員安全,由保六總隊負責。
  • 說明過去使用鐵拒馬,現在用阻材是為避免人員受傷。
  • 澄清太陽花事件後,除台北市警察局黃前局長外,其他員警已不需上法院,公家有涉訟補助,不足部分有基金協助。
  • 強調警力招生無困難,錄取率低,且容訓量已打通,每年可招訓4,000多人,退休潮已減緩,缺額將逐步改善。
  • 表示立法院警力部署會持續檢討,留下必要適當警力,不忍同仁辛苦,且由外地支援,不影響台北市維安。
  • 同意主決議1關於人力強化、排班、福利津貼等問題,將併入專案報告處理。
  • 同意主決議2關於增補消防人力提出專案報告。
  • 同意主決議3將公聽會建議併入人力相關專案報告。
  • 同意主決議4關於原住民增額錄取,可向考選部反映。
  • 同意主決議5關於東部地區重大災難救難中心,將期限改為6個月完成可行性評估報告。
  • 同意主決議6、7、8、10、11、12、14、15、16的提案內容。

葉俊榮 部長 內政部

  • 回應立法院警力部署問題,表示會努力研議,並認同立法院應讓民眾自由進出,警察不應阻擋。
  • 強調警察在行使公權力時應受到保護,並承諾妥善解決相關問題。

陳國進 總隊長 保六總隊

  • 說明院內警力部署在大型陳抗活動時,總務處會提出增派警力需求,並審酌治安狀況進行部署。

陳博珍 組長 警政署

  • 說明台北市每日都有陳情活動,警政署會嚴格審核保六總隊和台北市政府警察局的申請,希望他們用自籌警力。
  • 澄清立法院部分,院內由保六總隊負責,院外由台北市政府警察局負責,警政署會加以審核。

相關後續

  • 第1目「一般行政」中,尤美女委員提案凍結30萬元,其餘預算照列。
  • 洪宗熠委員提案1-3案同意不減列預算,但要求警政署儘速補足人力。
  • 黃昭順委員提案1-1案保留,未達成共識。
  • 黃昭順委員提案1-4案(水電費減列10%)及李俊俋委員提案1-5案(退休人員三節慰問金全數減列)為通案,送院會協商。
  • 第1目「辦理治安滿意度調查」相關提案(1-6、1-7、1-8)未達成共識,擇期再審。
  • 警政署預算審查至此為止,擇期再審。
  • 主決議1通過:要求警政署盡速就地方警力配置及工作量負荷情形進行全面檢討。
  • 主決議2通過:要求警政署盡速就警力缺額長期未能補足問題予以檢討。
  • 主決議3通過:要求警政署檢討改善派駐他機關員警人事費預算編列歸屬紊亂問題。
  • 主決議4通過:要求警政署就部落原民員警召募與人才培育研擬檢討,並提出書面報告。
  • 主決議5通過:要求警政署持續檢討現行心理輔導制度,提升基層員警對心理諮商師之信賴感。
  • 主決議6通過:要求警政署盡速追查與分析青少年毒品犯罪成因,提出解決措施並加強反毒宣導。
  • 主決議7通過:要求警政署就「集會遊行安全維護勤務」具體內容及「防護型噴霧器」於群眾事件中可能使用時機清楚敘明,並提出書面報告。
  • 主決議8通過:建議未來基層員警工作績優獎金應編列於一般行政科目項下之獎金項目。
  • 主決議9通過:要求警政署於1個月內提出改善計畫,檢討心理諮詢體制效果不佳問題。
  • 主決議10通過:要求相關單位於1個月內將我國酒駕處罰與國外對比,並提出具體可行之改善措施與修法建議。
  • 主決議11通過:要求相關主管機關針對校園毒品查察、數據呈報、個案後續追蹤管理機制進行檢討,並於3個月內提出改善方案。
  • 主決議12通過:要求警政署研議解決人力不足、勤務過重困境,並考量增額錄取原住民,且加強宣導原住民族基於傳統慣俗或自用得以除罪之規定。
  • 主決議13通過:要求警政署於1個月內提出專案報告,將基層警員納入防禦性駕駛課程安排,並提高警車主被動安全配備標準。
  • 主決議14通過:要求警政署向內政委員會專案報告今年2月至11月動員警察至立法院之執勤狀況,並即日起立法院周邊無大型人民集會遊行期間不得動用警力進入立法院。
  • 警察消防海巡移民空勤人員及協勤民力安全基金、在校學生獎學基金、劉存恕先生警察子女獎學基金、萬善培先生獎學基金、劉竹琛先生警察子女獎學基金預算照列。
  • 財團法人臺灣省義勇人員安全濟助基金會預算照列,並提報院會公決。

原始資料

公報
1059801
卷/期/冊
105/98/1
發布日期
2016-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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