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委員會審查國發會、農委會及國營事業預算與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
經濟委員會會議日期:2016-11-21
LawTrace 法律歷程: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審查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內容涵蓋國家發展委員會、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及其所屬單位,以及經濟部主管的台灣糖業公司與台灣中油公司。會議中,委員們就預算編列、政策執行成效、土地利用、食安議題及國營事業轉型等提出諸多質疑與建議,並通過多項預算凍結、書面報告要求及政策檢討決議。此外,會議亦審查通過「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第12條修正草案。
討論事項一
審查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行政院歲入預算關於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賸餘繳庫部分暨國家發展委員會及所屬單位預算部分
核心議題
- 本次會議審查國家發展委員會及所屬單位106年度歲入歲出預算,重點關注國發會的資產活化、政策推動成效、法規鬆綁、人力資源發展、公共建設計畫管考與政府資訊開放等議題。
- 討論亦涵蓋檔案管理局的預算編列合理性、文書檔案數位變革計畫執行狀況及國家檔案應用效益等問題。
相關爭議
- 國發會歲入預算財產孳息租金收入與預決算差距甚遠,尤其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使用國發會松江大樓卻未支付租金。
- 國發會消費提振措施多為一次性補助,對經濟助益有限,難以活絡產業動能。
- 國發會長期未能有效推動法規鬆綁與革新,導致國外投資屢創新低,且對產業「五缺」問題缺乏完整配套措施。
- 國發會對原住民傳統領域土地調查、失業率、數位落差等問題的重視與協助不足。
- 國發會「亞洲‧矽谷推動方案」與「第五階段電子化政府計畫」的績效指標不明確或目標值偏低,且多項計畫委外辦理,有虛擲公帑之虞。
- 公共建設計畫績效評估機制偏重預算執行,對閒置或低度利用設施缺乏追蹤與退場機制。
- 檔案管理局文書檔案數位變革計畫預算資訊揭露不完整,非典型人力增幅過高,且國家檔案應用服務效率下降。
立法委員發言
孔文吉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國發會經濟景氣情勢分析預算,並要求提出確實執行與期程檢討報告。
- 要求國發會全力協助原民會解決原住民傳統領域土地議題,並持續協助內政部辦理原鄉殯葬設施及城鄉均衡發展方案補助。
- 要求國發會重視原住民失業率問題並提出可行性評估報告。
- 要求國發會偕同原民會、教育部、文化部、交通部於1個月內研擬評估於臺東縣設置南島文化園區之可行性報告。
- 要求國發會偕同原民會、NCC於3個月內擬定縮短原住民地區數位落差政策。
張麗善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國發會推動法規鬆綁與革新預算,並要求提出書面報告。
- 要求國發會針對改善我國產業環境「五缺」問題提出完整配套措施與積極策略。
- 要求國發會針對「五加二創新產業」加重就業率考核比重。
- 要求國發會會同行政院經貿談判辦公室提出政府保護台商在東南亞與東亞投資之完整政策與配套措施。
- 要求國發會於3個月內提出改善國內投資環境相關計畫之檢討報告。
廖國棟 立法委員
- 提案指出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使用國發會所屬松江大樓未支付租金,要求國發會重新檢視不動產使用合理性。
- 要求國發會於3個月內就提高國內青壯高學歷就業率提出研析報告。
- 要求國發會於3個月內擬定「花東地區里山倡議生態農法推廣發展園區」相關評估計畫。
- 要求國發會偕同經濟部、原民會、勞動部就提高原住民族平均薪資、強化專業職能提出研析報告。
黃偉哲 立法委員
- 提案指出國發會106年度歲入預算「財產孳息─租金收入」較往年差距甚遠,爰請國發會重新檢視所有不動產使用合理性及活化閒置空間可行性。
- 提案凍結國發會經濟景氣情勢分析預算十分之一,要求提出確實執行及期程檢討專案報告。
- 要求國發會針對人力資源發展、老年經濟安全制度預算配置、計畫內容與效益提出專案書面報告。
王惠美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國發會推動法規鬆綁與革新預算五分之一,要求提出書面報告。
- 提案要求國發會針對改善我國產業環境「五缺」問題提出完整配套措施與積極策略。
- 提案要求國發會於「行政院國際經貿策略小組」架構下,配合幕僚單位持續關注、評估並研擬美國大選後經貿因應對策。
- 提案要求國發會盤點我國與東協10國及南亞國家之經濟與貿易關係,提出改善投資處境之研析與可行方案。
徐永明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國發會經濟景氣情勢分析預算十分之一,針對未來如何確實執行及期程檢討,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邱志偉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國發會於1個月內,依據產業創新條例第30條第1項第5款,向行政院提出專案由國家發展基金挹注海外信用保險基金至少20億元之可行性評估。
- 提案要求國發會研擬對策,避免虛耗預算,因電子化政府服務平臺推廣情形欠佳,為民服務品質與民眾期待仍有落差。
- 提案要求國發會通盤檢視各項人力資源發展措施妥適性,適時檢討調整,因我國失業率尤其青壯齡高學歷者問題較嚴重。
高志鵬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國發會對電子化政府服務平臺推廣情形欠佳研擬對策,避免虛耗預算。
- 提案要求國發會通盤檢視各項人力資源發展措施妥適性,適時檢討調整,因我國失業率尤其青壯齡高學歷者問題較嚴重。
- 提案要求國發會針對高額獎補助費提出詳盡說明,並於3個月內以書面提交至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 提案要求國家發展委員會加強投資環境改善,將資金留在台灣,因我國國際投資部位淨資產雖高,惟外流情形嚴重。
蔡培慧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國家發展委員會於3個月內提出重大政策之跨部會協調業務具體措施及方案專案報告。
- 提案要求國家發展委員會會同農委會於3個月內提出鄉村空間規劃綱要專案報告。
陳明文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國發會重行檢討研擬中之國家發展計畫(106至109年),以提升我國經濟成長潛能及改善國內投資環境。
- 提案要求國發會針對「亞洲‧矽谷推動方案」妥擬各年度執行進度與績效指標。
- 提案要求國發會重行檢討規劃「創業拔萃方案」,避免選址一再變更虛擲公帑。
- 提案要求國發會重行檢討國家建設總合評估規劃中程計畫,並提出檢討書面報告。
- 提案要求國發會通盤檢討各項人力資源發展措施妥適性,並提出書面報告。
- 提案要求國發會確實檢討修調第五階段電子化政府計畫之績效目標值,以確保達成預期效益。
蘇震清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國發會加強檢討中南部經建規劃與投資比例,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以促進區域平衡發展。
- 提案要求國發會審慎規劃國家發展計畫(106至109年),並落實檢討相關績效指標之評估方式與實際效益,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 提案要求國發會會同經濟部強化檢討有關中小企業發展之情勢分析與財經措施妥適性,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
- 提案指出國發會規劃之「消費提振措施」多屬一次性補助,對整體經濟助益有限,應考量國家長遠建設發展,避免短期政策。
管碧玲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國家發展委員會檢視國家中長期計畫,有效提升我國投資環境,並會同財政相關部會會商研擬方案,引導外資及我國資金投資我國製造業。
- 提案要求國家發展委員會針對「亞洲‧矽谷推動方案」1年期計畫提出摘要報告、期程較長計畫提出具體推動作法與明確績效指標,並送交報告予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 提案要求國發會就部分金額重大、執行情形欠佳之重大公共建設計畫進行列管,並就院管制計畫公開資訊數據進行統一,加強改善。
- 提案要求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於3個月內,就主管農業財團法人之經營任務、續存或退場機制提出檢討計畫。
邱議瑩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國發會於3個月內將政府網站營運績效檢核的民眾參與機制送交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 提案要求國發會協同行政院經貿談判辦公室儘速針對國內新住民及新住民二代的跨文化優勢,提出政府推動「新南向政策」的用才計畫。
- 提案要求國發會在1個月內重新檢視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之附議方式,避免幽靈帳號誤導民意。
- 提案要求國發會儘速以「輔導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轉型成為地方政府議題集匯處」為題,至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專案報告。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 歲入部分:第12項國家發展委員會25萬元,通過決議2項,其餘照列。檔案管理局部分照列。
- 歲出部分:國家發展委員會原列27億5,940萬元,減列350萬元,改列為27億5,590萬元。通過決議57項。
- 檔案管理局原列3億0,202萬9千元,減列228萬元,改列為2億9,974萬9千元。通過決議5項。
- 政事別歲出預算隨以上機關別審查結果調整。
討論事項二
審查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及所屬單位預算部分
核心議題
- 本次會議審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及所屬單位106年度歲入歲出預算,聚焦於農業科技研發、農地管理、農田水利建設、動物保護、國際農業合作、農產品產銷、糧食安全與原住民族農業權益等多個面向。
- 討論內容涵蓋日本核災食品進口管制、農田水利會財務監督、零撲殺政策推動、農地污染防治、新南向政策成效、國營財團法人管理、農業缺工與高齡化、農地種電爭議以及極端氣候下的農業因應措施。
相關爭議
- 日本核災地區食品進口管制爭議:多位立委強烈反對開放福島鄰近五縣市食品輸台,質疑農委會立場反覆、黑箱作業,且邊境查驗人力不足,呼籲維持高標準管制。
- 農田水利會預算監督問題:農田水利會接受高額政府補助,但預決算不需送立法院審查,且多數財務狀況不佳,引發監督不足的疑慮。
- 動物保護「零撲殺」政策挑戰:106年2月起將實施零撲殺,但部分縣市人道處理率仍高,寵物源頭管理與私人收容處所監督機制不足。
- 農地流失與污染惡化:可耕農地面積逐年減少,污染情況持續惡化,農委會的農地管理措施成效不彰。
- 新南向政策農業推動成效:農產品出口東南亞市場衰退,政策細項不明,對產業發展效益存疑。
- 國營事業主管財團法人管理不善:部分財團法人功能式微、營運不佳,高階主管轉任酬庸爭議,退場機制不明確。
- 農業缺工與高齡化問題:農村勞動力嚴重不足,影響農業生產與發展,政府缺乏有效解決方案。
- 農地種電與沼氣發電爭議:農地種電導致耕地淪陷,沼氣發電經濟效益不足,政策推動方向引發疑慮。
- 原住民族權益與傳統領域:森林法、野生動物保育法、漁業法等法令與原住民族基本法衝突,限制原住民利用土地與自然資源,且缺乏補償機制。
- 農產品價格波動與天然災害救助:冷凍蔬菜調節失靈導致菜價飆漲,農損補助認定標準過高,農業保險制度推動急迫。
立法委員發言
廖國棟 立法委員
- 提案反對開放日本福島鄰近五縣市食品輸台,要求在台日雙方未達成司法互助之前,嚴禁輸台。
- 提案要求農委會於1週內向經濟、衛環兩委員會提出日本食品輸台專案報告,經委員會同意後再向民眾說明。
- 提案指出農委會為配合執政黨政策,急於推動日本核災地區食品進口管制而3天內辦理10場公聽會,對此引起民眾恐懼及擔心。
- 提案凍結農委會國際農業合作預算十分之一,要求就詳細操作策略與方針、執行細項與時程等提出書面報告。
- 提案要求農委會應盤點我國與東協10國及南亞國家之經濟與貿易關係,提出改善我國對東協與南亞國家之投資處境之研析與可行方案。
- 提案要求林務局針對森林法第15條第4項不符合原基法部分,依原基法第34條第2項及林全院長指示於1個月內完成解釋,並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書面報告。
孔文吉 立法委員
- 共同提案反對開放日本核災地區食品進口,要求農委會衛環委員會專案報告。
- 提案要求農委會提出於花蓮地區設置農、漁產區域檢驗中心之規劃與期程,並於3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
- 提案要求農委會針對森林法、野生動物保育法、漁業法與原住民族基本法規定不符部分,於1個月內完成解釋並提書面報告。
- 提案要求林務局招聘巡山員或森林遊樂區解說員時,應優先招聘原住民,以保障原住民族文化及工作權益。
- 提案要求農委會水保局於預算可支應範疇內,多在原住民鄉鎮辦理土石流防災演練及宣導活動,強化原鄉防災體系。
張麗善 立法委員
- 共同提案反對開放日本核災地區食品進口,要求農委會衛環委員會專案報告。
- 提案凍結農委會國際農業合作預算十分之一,要求就詳細操作策略與方針、執行細項與時程等提出書面報告。
- 提案要求國家發展委員會會同行政院經貿談判辦公室提出政府保護台商在東南亞與東亞投資之完整政策、方針與配套措施。
- 提案要求農委會會同衛福部,在未能確保我國人飲食安全之前,應持續管制福島週邊縣市之食品進口。
- 提案要求農委會堅守對含萊劑美國豬肉絕不開放之立場,在沒有科學證據之前。
王惠美 立法委員
- 共同提案反對開放日本核災地區食品進口,要求農委會衛環委員會專案報告。
- 提案凍結農委會跨領域整合型科技研發預算五分之一,俟提出具體計畫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 提案凍結農委會推動農業生物經濟與智慧科技農業預算五分之一,俟提出具體計畫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 提案凍結農委會企劃管理預算十分之一,要求提出書面報告,以強化農地利用管理。
- 提案凍結農委會畜牧管理預算5%,要求提出檢討改善書面報告,以提升動物福利水準及達成零人道撲殺政策目標。
蔡培慧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農委會畜牧業科技研發預算十分之一,要求於3個月內擬定「我國肉豬產業屠體評級交易制度推動計畫及時程表」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 提案凍結農委會食品科技研發預算十分之一,要求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以檢討整合資源協助鄉村地區農產品加工。
- 提案要求農委會於105年12月提出「農業保險法」相關草案、規劃時程等書面報告,送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 提案要求農業金融局在農業風險管理概念下,評估由農金局主導農業保險的可行性,並於1個月內提出農業天然災害保險機制辦法送交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黃偉哲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農委會提出於花蓮地區設置農、漁產區域檢驗中心之規劃與期程,並於3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
- 提案要求農委會針對森林法、野生動物保育法、漁業法與原住民族基本法規定不符部分,於1個月內完成解釋並提書面報告。
- 提案要求農委會盤點中部地區亮點農特產品,並積極介入協調太平地區枇杷產地問題,以輔導在地特色農產品精品化。
- 提案要求農委會會同財政相關部會會商研擬方案,引導外資及我國資金投資我國製造業,創造有利且良性循環的投資環境。
- 提案要求農委會衡平農業工作者專兼職形態,考量農保福利與國保保險、年資、福利之制度彈性調整,使有限預算妥善用於農業發展。
蘇震清 立法委員
- 提案農委會應強化檢討中小企業發展之情勢分析與財經措施妥適性,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
- 提案要求農委會應儘速檢討相關法人業務現況,依民法第65條規定及立法院決議,訂定明確退場機制與時程,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
- 提案要求農委會應確實檢討相關法人之人事任用及薪酬制度合理性,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俾免外界非議。
- 提案要求農委會應於公告計畫書中明訂執行研究領域及欲達成之農業技術應用具體效益,俾利慎選具有研發能量及產業應用能力之機構予以補助或委託辦理。
- 提案要求農委會應積極檢討分析農產貿易逆差擴大成因,強化市場調查並調整外銷主力產品,以爭取鞏固既有市場,並配合新南向政策開拓新興外銷市場。
邱議瑩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農委會積極研擬解決花東地區缺乏二級加工設施困境之方案,協助成立符合標準的「區域型/綜合性」加工廠,於1個月內將可行性評估暨綜合發展規劃報告送交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 提案要求農委會責令林務局採用國有財產法第42條規定以82年7月21日前「已實際使用」做為時間認定基準,放寬申租資格,並將改正造林方式推廣至所有林業用地。
- 提案要求農委會於相關提案計畫審核時,優先補助東部地區灌區外農田水利設施之修繕,以提升東部農業發展效能。
- 提案要求農委會以台肥公司最大股東之身分,於其董事會內,針對肥料供應量不足或中斷問題進行檢討並提供革新方案,於2個月內送交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 提案要求農委會責令林務局與水保局,重新檢討相關規範,在不影響整體造林之前提下,讓造林區域內能做一定範圍內、有助於農村多元加值的設施。
高志鵬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農委會應積極研擬因應極端氣候之衝擊措施,以保障我國農業及農產品之永續發展。
- 提案要求農委會應積極評估、輔導、稽查、監督相關私人動物收容處所,避免動物遭受不人道對待,以保障動物生命安全。
- 提案要求農委會應積極調查對東南亞國家農產品出口衰退之原因,並積極改善外銷出口。
- 提案要求農委會應審慎評估現行政策與新南向目標之連結性,並定期向立法院進行報告。
- 提案要求農委會應檢討及改進人事任用與薪酬制度,避免公設財團法人成為政府財務支出管理之漏洞。
管碧玲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農委會農地重劃區緊急農水路改善計畫預算5%,俟就改善情形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 提案要求農委會於3個月內,就主管農業財團法人之經營任務、續存或退場機制提出檢討計畫。
- 提案要求農委會除應對歷年農業科技專案及正執行中之計畫投入優質生技產業技術及資源分配外,並積極輔導及鼓勵南台灣生技業者自主投入研發創新,促進南台灣生技產業聚落成型。
- 提案要求農委會針對農田水利會相關補助計畫及分配機制進行檢討修正,並落實經費運用審核及績效管考,以期逐年改善水利會財務。
- 提案要求漁業署就漁村社區振興相關計畫應否自農村再生計畫中區分、獨立編列預算執行,落實漁村經濟振興,於3個月內提出評估報告。
陳明文 立法委員
- 提案建請農委會參考鄰國日本經驗,儘速研議農業領域開放外籍勞動者的可行性,以解決國內農業缺工問題。
- 提案建請農委會開放一般農民可以申請「輔導引進省工農業機械設備示範推廣計畫」,解決國內農業人力不足問題。
- 提案要求農委會儘速檢討並且落實監管「滾動倉儲」機制,逐批逐車確實掌握盤商出貨去向,以免淪為炒作菜價工具。
- 提案要求農委會儘速檢討嚴重地層下陷地區農地之使用,開放試辦太陽能光電場,讓無法正常耕作的農地再度活化。
- 提案要求農委會儘速檢討公糧倉儲機制,並引進無線射頻標籤(RFID)電子管理系統來管理公糧,遏止糧商用舊米換新米。
蘇治芬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國發會儘速評估規劃,於2週內送交報告至立法院經濟委員會,以短期結合民間團體及智庫研擬創新做法,長期朝訂定專法及成立專責單位方向思考循環經濟體系。
- 提案要求國發會會同農委會與環保署,對於「生態基本資料調查」與「地方環境治理評量工具」進行相關規劃,於1個月內提出規劃報告。
- 提案要求農委會應就沼氣發電之資金需求,評估相關方案,例如設置沼氣發電貸款等,以擴大綠能沼氣發電配比,減少禽畜糞尿之排放污染,並增加生質能源之發電量。
- 提案要求農委會應與教育規劃將沼氣發電及應用相關課程向下紮根,針對農業職業學校之農業類科系導入相關課程,培養未來沼氣發電設備維護人才。
- 提案要求農委會就我國各類農業廢棄物數量、分布狀況、地區及現階段應用技術等建立資料庫,俾利我國循環農業發展。
相關人員回應
曹啟鴻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主任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 歲入部分:多項罰款及賠償收入、規費收入、財產收入、營業盈餘及事業收入、其他收入照列,部分規費收入有增列。
- 歲出部分:農業委員會原列954億3,810萬2千元,非營業特種基金暫照列,其餘照列。本項提案3案保留,送院會處理。本項通過決議114項。
- 林務局59億7,230萬2千元照列。本項通過決議31項。
- 水土保持局原列50億7,613萬7千元,減列500萬元,改列為50億7,113萬7千元。本項通過決議24項。
- 農業試驗所原列11億7,445萬4千元,減列200萬元,改列為11億7,245萬4千元。本項通過決議1項。
- 林業試驗所5億3,371萬7千元照列。本項通過決議1項。
- 水產試驗所6億1,925萬6千元照列。本項通過決議2項。
- 農業藥物毒物試驗所3億3,007萬6千元照列。本項通過決議1項。
- 茶業改良場2億1,417萬3千元照列。本項通過決議1項。
- 桃園區農業改良場2億1,290萬4千元照列。本項通過決議1項。
- 漁業署及所屬40億5,338萬4千元照列。本項通過決議24項。
- 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及所屬18億7,849萬2千元照列。本項通過決議5項。
- 農業金融局3億0,280萬元照列。本項通過決議8項。
- 農糧署及所屬原列21億2,818萬4千元,減列300萬元,改列為21億2,518萬4千元。本項通過決議23項。
- 政事別歲出預算隨以上機關別審查結果調整。
- 經濟委員會審查結果須交由黨團協商,院會討論時,由黃召集委員偉哲出席說明。
討論事項三
審查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營業部分關於經濟部主管: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核心議題
- 本次會議審查台糖公司與中油公司106年度營業預算,重點聚焦於兩國營事業的經營績效、財務結構、資產活化、政策配合、工安環保及人力資源等議題。
- 委員們特別關注台糖本業虧損、土地利用爭議、蔗農合作社問題,以及中油第三天然氣接收站併購案、海外探勘效益與勞宅處置等問題。
相關爭議
- 台糖公司本業嚴重虧損,長期依賴出售土地獲利,引發量販、畜殖等事業應否退出市場的討論。
- 台糖土地管理帳目與實際登記面積差異大,地價稅調漲導致租金爭議,且土地活化方向與文化資產保存、地方發展需求存在衝突。
- 中油公司累積虧損龐大,且新任董事長上任後,第三天然氣接收站併購東鼎公司價格及工程發包公平性引發質疑,前任官員涉嫌利益衝突。
- 國營事業(台糖、中油)員工高齡化嚴重,面臨退休潮帶來的人力與技術缺口,人才招募與組織活化策略不足。
- 台糖蔗農消費合作社社員人數異常增加,資產處置與台糖影響力問題,引發外界對國家財產流失的擔憂。
- 中油工安支出龐大,但仍發生重大事故,且海外能源探勘計畫投入經費逐年增加但成效有限。
- 國營事業(中油、台糖)重車行車安全問題,要求加裝視野輔助系統。
- 台糖在屏東的土地利用規劃與屏東縣政府需求有落差,涉及農業用地與非農業用途的爭議。
- 中油高雄煉油廠關廠後土地污染整治與再利用規劃不明,宏南宿舍區的文化資產保存與活化利用問題。
- 台糖與中油勞宅都更問題,涉及員工權益保障與國有土地處置原則的衝突。
立法委員發言
林岱樺 立法委員
- 質疑台糖量販業、砂糖及畜殖業長期虧損,建議考慮退出量販市場,並改變畜殖業營運模式。
- 質疑台糖「未隸屬」事業部虧損嚴重,且投資收益遠高於本業,詢問台糖經營八大事業體的必要性。
- 關切台糖土地租金因地價稅調漲大幅上揚,要求台糖儘速召開董事會討論調降租金。
- 提案要求中油公司於2週內提出常設監測系統,對桶槽變形、地基滑動、傾斜等提出預警的相關資料。
邱議瑩 立法委員
- 建議台糖運用循環經濟概念,集中火力整頓虧損事業體,專注於沼氣發電等擅長領域,並將沼氣發電系統化整合,協助其他豬農解決豬糞尿問題。
- 要求台糖檢討土地租售辦法,讓真正想耕作的農民可以順利租到台糖土地。
- 關切中油公司閒置土地活化與油庫土地利用規劃,並詢問總公司是否實質南遷高雄。
- 關切中油海外投資查德油田股權讓售給中國公司一事,要求董事長特別留意,不應隨意讓售股權。
黃偉哲 立法委員
- 質疑中油併購東鼎液化瓦斯興業股份有限公司的價格與程序,指出其股權收購金額報導不一,並關切前任經濟部部長轉任開發金控董事長是否涉及利益衝突迴避問題。
- 要求中油公司建立利益衝突迴避制度,以避免前任長官轉任對手公司導致國家利益受損。
- 關切台糖蔗農合作社會員數異常增加及資產控制問題,要求台糖提出檢討報告。
- 要求中油評估川普當選對國際石油市場的影響及其能源政策,特別是頁岩油氣開採與對油價的衝擊,並考慮加大在美國本土的石化業投資。
張麗善 立法委員
- 質疑台糖多角化經營績效,詢問哪一項事業最成功,並關切雲林縣北港糖廠的規劃進度(如滯洪池、海洋大學分校、宗教文創園區)。
- 指出台糖土地管理記帳系統與土地登記簿面積差異達10倍以上,質疑土地管理不善,且面對地價稅高漲,詢問如何編列預算因應。
- 質疑台糖公司是否投資台灣農業開發公司,並關切其資本來源。
- 提案要求台糖公司不得出售土地做為投資台灣農業開發公司之用,並限制其出資額。
- 提案要求中油公司提供加油站增設太陽能發電與燈具更換節電計畫之詳細內容、經費、實施期程與效益評估報告。
徐永明 立法委員
- 質疑台糖蔗農合作社社員人數異常增加,資產處置與台糖影響力問題,要求台糖於1個月內提出初步報告。
- 詢問中油公司對川普當選後國際石油市場的影響評估,特別是保護主義與頁岩油氣開採對油價的衝擊。
- 關切中油公司船隻建造是否優先採購國產品,質疑公會抱怨開國際標導致國內造船業無法得標的報導真偽。
孔文吉 立法委員
- 質疑台糖董事長對埔里福興農場遷村案狀況不了解,要求提供書面報告。
- 指出蔡英文總統向原住民族道歉,要求台糖清查並歸還原住民族傳統領域土地,特別是花東縱谷的阿美族土地。
- 質疑中油公司工安支出龐大但成效不彰,油品銷售表現不佳,且累積虧損高達1,013億元。
- 關切高雄煉油廠土地未來規劃,以及偏鄉地區(如復興鄉巴陵)加油站設置與花蓮新城鄉回饋金爭議。
廖國棟 立法委員
- 質疑台糖公司是否投資台灣農業開發公司,並關切其經營績效與甘蔗種植面積。
- 強調花蓮光復鄉與鳳林鎮的廣大平原原為阿美族土地,要求台糖配合轉型正義,將傳統領域土地歸還阿美族或優先承租給原住民。
- 質疑經濟部對廢核與減碳政策下基載電力供應的信心,以及電價穩定措施。
- 關切中油公司作為鄰避設施的困境,建議考慮海外(如印尼Morotai島)設置石化專區。
- 提案要求台東糖廠煙囪倒塌後儘速修復,恢復舊貌並促進文創產業發展。
- 提案要求台糖公司請求原民會協助,於3個月內盤點原住民族傳統領域內之台糖土地地段號資料,以利後續政府歸還原住民族土地事宜。
蘇治芬 立法委員
- 指出台糖是台灣最大地主,但土地管理、文化資產活化與人才培育不足,特別是缺乏具想像力的人才。
- 批評台糖過去經營冷漠、與社會連結短缺,且養豬事業長期虧損,質疑其經營能力。
- 關切雲嘉地區台糖文化資產房舍屢遭火燒(如虎尾糖廠),質疑管理不當,並指出台糖經理洪經理對地方政府與民意代表的辱罵行為,要求台糖檢討嚴懲。
- 提案要求台糖公司於2週內提出檢討報告,就有限責任台灣省蔗農消費合作社社員人數爭議及經營方向、營運資產等面向深入了解,維護農民立場。
高志鵬 立法委員
- 關切「沙崙綠能科學城」規劃國際影城,可能影響東方草鴞等保育類動物棲地,要求經濟部審慎評估並做好環保與開發的平衡。
- 指出國營事業員工老化嚴重,生產力衰退,要求經濟部提出更積極、活潑的招募與人才培育措施,並檢討國營事業的定位與績效考核。
- 提案要求中油公司、台糖公司重新評估成立事業棒球隊的可行性,以及對扶植基層國小、國中、高中學校棒球隊提出具體回饋辦法。
蘇震清 立法委員
- 質疑中油公司在第三天然氣接收站「建港及圍堤造地工程」預算尚未通過前即先行偷跑,漠視程序正義,並關切併購東鼎公司後工程發包的公平性與時程,要求中油務必挑選最好的團隊。
- 指出台糖蔗農合作社社員人數異常增加,質疑其選舉制度與資產控制問題,要求經濟部與台糖嚴肅處理,避免國家財產流失。
- 反映台糖與民間存在大量土地糾紛,批評台糖董事會決策脫離民間風俗與時空背景,要求台糖站在人民立場思考解決方案。
- 批評台糖養豬事業長期虧損,建議若無法改善應考慮關門,並肯定循環經濟方向但要求及早規劃。
陳明文 立法委員
- 質疑經濟部未重新檢討中油興建觀塘第三天然氣接收站的政策,認為新政府應與舊政府有所區隔。
- 指出中油公司財務報表顯示待虧損高達900多億元,但年度淨利僅40多億元,質疑其財務調度與填補虧損的能力。
- 批評中油原油採購策略,指出伊朗市場開放後有更便宜的低含硫量原油可供選擇,但中油採購比例低,導致成本無法降低。
- 質疑台糖公司營收減少但淨利增加的原因,認為主要來自土地開發收入,而非本業經營。
- 建議台糖積極推動新南向政策,到東南亞國家投資設廠,發展砂糖與養豬事業,使其轉虧為盈。
- 關切台糖在高鐵嘉義站沿線開發的抵費地長期閒置,未有效利用,要求台糖加速規劃活絡地方發展。
劉世芳 立法委員
- 肯定行政院對大林蒲遷村的公開透明態度,建議行政院成立大林蒲工作計畫小組並編列相關經費。
- 指出國營事業退場機制不清,導致大林蒲、中油五輕廠、台糖楠梓合建住宅區等問題叢生,要求經濟部輔導國營事業妥善處理。
- 建議中油公司與高雄市政府合作,透過都市更新或都市計畫活化楠梓加工出口區周邊的土地,以改善居民居住品質並促進產業發展。
- 要求台糖公司與中油公司對勞宅問題將心比心,評估背景並提出政策方向的決定,避免無謂興訟,以和解方式處理。
賴瑞隆 立法委員
- 關切中油槽車重大死亡車禍,要求中油公司全面加裝槽車視野輔助系統,並呼籲經濟部督促其他國營事業帶頭加裝大型車輔助系統。
- 指出高雄軟體園區產值與就業人口未達預期目標,要求經濟部工業局大力支持,運用部會資源協助高軟發展。
- 建議台糖公司重新思考前鎮、小港地區200多公頃土地的未來使用,應跳脫重工業或貨櫃車思維,以更新興、前瞻性的產業帶動轉型發展,並要求3個月內提出初步規劃。
黃昭順 立法委員
- 關切一例一休、菜價上漲、土地房屋稅上揚、兩岸觀光停擺等問題對台灣經濟的嚴重影響,要求經濟部儘速提出救命丹。
- 要求中油公司總公司南遷高雄的計畫應儘速兌現,並規劃高雄煉油廠廠址的未來利用,以增加高雄稅收與活化資產。
- 關切中油勞宅都更問題,強調應保障原有員工的優先承購權益,並以合理價格出售,要求董事長儘速評估處理。
相關人員回應
沈榮津 經濟部次長
- 回應地價稅調漲租金問題,表示將授權各機關討論,並會向行政院傳達加速處理民怨。
- 回應沙崙綠能科學城開發與生態保育問題,表示拍戲片場與後製作由文化部與台南市政府合作,會向文化部轉達委員關切。
- 回應國營事業員工老化問題,表示經濟部支持國營事業注入新血,已透過校園徵才、產學合作等多管道進行年輕化。
- 回應基載電力供應問題,表示將朝穩定電力供應方向努力,包括燃氣機組加碼、燃煤超超臨界高效率,並強調負載管理與電價平穩基金功能。
- 回應國營事業重車加裝視野輔助系統,表示會請國營會督促各所屬國營事業檢討並階段性處理。
- 回應高雄軟體園區發展,表示會請工業局針對高軟這樣的知識型產業思考如何提升產值與就業機會。
- 回應日月光找地建廠,承諾未來地找妥建廠時,絕對以循環經濟為考量。
- 回應大林蒲遷村後續工作,表示已初步了解鄉親期待,高雄市政府將挨家挨戶調查遷村意願,行政院會組專案小組。
- 回應國營事業退場機制與土地利用,表示各廠區有其歷史背景,會請國營會、中油與高雄市政府共同討論,並保持開放態度接受地方政府合作方案。
- 回應楠梓加工出口區土地不足問題,表示會請工業局調查廠商需求,並與高雄市政府及中油討論擴大投資機會,包括在加工區內做容積增長。
黃育徵 台糖公司董事長
- 承認台糖單靠土地活化盈利不合理,未來大型土地原則上只租不售,並將土地開發定義為多元化,包括文化資產活化。
- 表示對台糖在養豬事業所產生的大量豬糞尿,將扮演示範角色,推動「廢棄物資源化」科技,成立專門部門推動沼氣發電與綠能產業化,協助豬農解決問題。
- 承諾會重新檢視台糖的優勢和未來需求,專注於幾個強項經營,並將量販事業納入審慎評估範圍。
- 承諾會重新檢視台糖與社會合作的土地利用方式,發揮土地價值,使其永續經營。
- 表示會將地價稅調整納入考量,並儘快召開董事會討論租金漲幅上限,以因應民怨。
- 回應原住民族傳統領域與台糖土地爭議,表示台糖會面對這段歷史,正在進行土地盤點與規劃,並配合政府政策落實轉型正義。
- 承諾會努力改變台糖公司文化,並對洪經理事件進行檢討。
- 承認台糖八大事業體績效不佳,承諾會努力改善,將台糖轉型為有「溫度」的國營企業。
- 指出台糖具競爭優勢的產業包括台糖品牌豬肉(需現代化並搭配沼氣發電)、蔗糖高值化與循環性產業,以及關閉廠區的文化資產產業化。
- 承諾會將心比心處理居民相關土地問題,並對高雄岡山棒球村、小港前鎮地區台糖土地規劃提出想法。
管道一 台糖公司總經理
- 說明台糖蔗農合作社為民間社團法人,台糖在96年後已無理事保障席次,目前理事主席由選舉產生。
- 說明平地造林有其時空背景,已與農委會溝通,將階段性提出解編方案,並於年底前對1萬2千公頃平地造林土地作通盤整理與規劃。
- 解釋綠美化或停車場用地是土地未正式開發前的短期利用,因應當地停車需求。
- 表示再生能源面向多元,沼氣發電和太陽能是目前重點,但生質酒精等也曾研究,需政策配合。
- 承諾會後提供設定地上權案件的詳細面積資訊給委員,並改進預算書編列方式。
陳金德 中油公司董事長
- 說明中油公司併購東鼎瓦斯公司以每股10.373元、總金額22.8億元完成,用於第三天然氣接收站建設,以供應台電發電需求,具時間急迫性與地點獨特性。
- 表示中油公司已將總公司登記在高雄楠梓區,營業稅繳交高雄市國稅單位,但總部800人南遷面臨辦公空間與業務分佈困擾,目前規劃主管每週到高雄開業務會議。
- 表示中油公司沒有原住民族傳統領域土地。
- 說明中油工安支出是生產事業的必要投入,只會加強不會減弱,並已提出內部組織改造與工安稽核強化措施。
- 表示中油累積虧損約800億元,正逐步攤還,造成虧損主因是油價劇烈波動與凍漲政策。
- 說明高雄煉油廠土地尚在拆除設備與處理土污,未來規劃將與高雄市政府及經濟部洽商,尚未有具體方案。
- 承諾中油公司會全面加裝槽車視野輔助系統,儘速完成,以保障周邊民眾安全。
- 說明五輕設備處理方式,包括報廢、內部轉用及整廠輸出或出售給國外(如伊朗、印尼),目前與印尼洽談中,任何合作方式皆可。
- 說明宏南宿舍區已列為文化景觀保護區,正整理被占用部分,將適當修建並活化使用。
- 表示勞宅部分會依法處理,建築物屬員工,土地屬公有,但會優先解決,不會剝奪員工合法權益,但公司政策不會改變,將催討荒廢宿舍。
陳綠蔚 中油公司總經理
- 說明川普當選後,國際石油市場可能因保護主義影響經濟成長、共和黨支持頁岩油氣開發使美國本土產量增加,以及伊朗問題導致油價上漲。
- 說明中油第三天然氣接收站投資方案曾有民間、中油與台電合組,及中油獨資或與台電合營等多種方案,最終考量中油專業與台電需求。
- 說明中油併購東鼎公司價格經長期談判,並經會計師查核帳面價值,承受其權利義務。
- 說明中油原油採購國家多元,去年進口平均約41美元,伊朗比重降低因過去制裁,現已與伊朗連繫,將檢討採購策略以降低成本。
陳秀姬 台糖公司資產營運處處長
- 說明地價稅是台糖公司繳納,租金調整需經董事會討論。
- 說明海洋大學尚未正式提出在北港糖廠設立育成中心的計畫。
- 說明北港滯洪池規劃,水利署正在評估所需面積,台糖配合地方政府需求。
- 說明台糖記帳系統土地面積為5萬0,126.18公頃,與土地登記簿面積差異巨大。
- 說明綠美化及停車場用地是廢線基地或未開發住商土地的短期利用,因應當地停車需求。
- 說明台糖土地出租給工業生產,因環保署行政命令要求,不論面積大小均須環評,台糖曾行政救濟但未果。
相關後續
- 台糖公司預算提案請於11月21日中午12時前送達經濟委員會辦公室。
- 中油公司預算提案請在11月29日中午12時前送達經濟委員會辦公室。
- 中油公司將全面加裝槽車視野輔助系統,並儘速完成。
- 台糖公司將於3個月內對小港及前鎮地區的台糖土地提出初步規劃。
- 經濟部將協調國營會、中油、高雄市政府共同討論中油宿舍及土地利用方案。
- 經濟部將請國營會請各所屬國營事業檢討重車加裝視野輔助系統。
- 經濟部將請工業局針對高雄軟體園區發展提出系統性提升方案。
- 經濟部將協調環保署統一國有地出租工業生產的環評標準。
- 經濟部將向行政院傳達成立大林蒲工作計畫小組及編列相關經費的建議。
討論事項四
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核心議題
- 本次會議審查「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第12條修正草案,主要目的為配合現行法規變動,更新電子遊戲場業負責人或營業場所管理人的消極資格限制。
- 修正內容包括刪除已違憲或廢止的法律條文,並將「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名稱修正為「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沈榮津 經濟部次長
- 報告修正草案重點,包括刪除現行條文第三款提及之「檢肅流氓條例」(已違憲廢止)及第四款提及之中華民國刑法第267條(已刪除)。
- 說明現行條文第四款提及之「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名稱已修正為「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本次修正將兩條例一併納入規範。
- 說明現行條文第五款提及之「管制藥品管理條例」相關刑事罰已刪除,本次修正配合刪除。
相關後續
- 修正案照修正意見通過。
- 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討論;本案不須交由黨團協商;院會討論本案時,由管召集委員碧玲補充說明。
- 本次會議審查通過的條文文字授權主席及議事人員整理。
討論事項五
臨時提案
核心議題
- 委員們提出多項臨時提案,要求國營事業與相關部會針對土地利用、環境保護、經營績效、政策配合及員工權益等議題進行檢討、規劃與報告。
- 主要議題包括中油槽車安全、台糖土地租金、台東糖廠修復、原住民族傳統領域土地、台糖屏東土地利用、中油加油站太陽能發電、台糖投資農開公司、台糖土地管理技術、中油高雄煉油廠土地規劃、台糖配合岡山棒球村開發、中油海外探勘計畫、國營事業棒球隊回饋、國營事業設備稼動率、中油經營績效、蔗農合作社社員爭議等。
- 另有一變更議程動議案,要求農委會針對開放日本核災食品進口進行專案報告,但未獲通過。
相關爭議
- 台糖土地租金因地價稅上漲大幅上揚,導致承租者困境,要求台糖召開臨時董事會議調降租金。
- 台糖公司屏東土地利用規劃,與縣府爭取用於醫療、環保、觀光等非農業用途的需求,與提案人主張的「不宜將土地作為非農業使用」產生矛盾,導致該案不予處理。
- 台糖公司本業虧損下投資台灣農業開發公司,引發全民買單疑慮,要求限制出資額或經立法院同意。
- 中油公司海外能源探勘計畫投入經費逐年增加但成效有限,要求檢討不符效益或高風險案件。
- 有限責任台灣省蔗農消費合作社社員人數爭議,要求台糖站在維護農民立場,深入了解經營方向與資產。
- 變更議程動議案,要求農委會針對開放日本核災食品進口進行專案報告,但因反對者過半數而未獲通過,顯示對核食議題存在嚴重分歧。
立法委員發言
林岱樺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中油公司於2週內提出常設監測系統,對桶槽變形、地基滑動、傾斜等可提出預警的相關資料。
- 提案要求台糖公司立即召開臨時董事會議,針對地價稅上漲造成的土地租金大幅上揚議題做成調降租金決議,並於11月30日前送交經濟委員會。
廖國棟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台糖公司儘速研議恢復台東糖廠舊貌,提升觀光客到台東糖廠意願,以保全台東市民共同記憶,促進文創產業發展。
- 提案要求台糖公司請求原民會協助,於3個月內盤點原住民族傳統領域內之台糖土地地段號資料,以利後續政府歸還原住民族土地事宜。
- 提案要求台糖公司位於屏東縣之大面積土地應為農業用地,新政府推動新農業應以農業用,不宜將土地作為非農業使用。
- 提案要求台灣中油公司提供加油站增設太陽能發電與燈具更換節電計畫之詳細內容、經費、實施期程與效益評估等報告。
- 提案要求台糖公司不得出售土地做為投資台灣農業開發公司之用。
- 提案要求台糖公司以出資額做最大清償責任方式參與台灣農業開發公司,累計出資額一旦超越前一年度扣除出售土地及投資利益之稅前純益金額,須經立法院同意,始得動支(投資)。
孔文吉 立法委員
- 共同提案要求台糖公司儘速研議恢復台東糖廠舊貌,提升觀光客到台東糖廠意願。
- 共同提案要求台糖公司請求原民會協助,於3個月內盤點原住民族傳統領域內之台糖土地地段號資料。
- 共同提案要求台糖公司位於屏東縣之大面積土地應為農業用地,新政府推動新農業應以農業用,不宜將土地作為非農業使用。
- 共同提案要求台灣中油公司提供加油站增設太陽能發電與燈具更換節電計畫之詳細內容、經費、實施期程與效益評估等報告。
- 共同提案要求台糖公司不得出售土地做為投資台灣農業開發公司之用。
- 共同提案要求台糖公司以出資額做最大清償責任方式參與台灣農業開發公司。
張麗善 立法委員
- 共同提案要求台糖公司儘速研議恢復台東糖廠舊貌,提升觀光客到台東糖廠意願。
- 共同提案要求台糖公司請求原民會協助,於3個月內盤點原住民族傳統領域內之台糖土地地段號資料。
- 共同提案要求台糖公司位於屏東縣之大面積土地應為農業用地,新政府推動新農業應以農業用,不宜將土地作為非農業使用。
- 共同提案要求台灣中油公司提供加油站增設太陽能發電與燈具更換節電計畫之詳細內容、經費、實施期程與效益評估等報告。
- 共同提案要求台糖公司不得出售土地做為投資台灣農業開發公司之用。
- 共同提案要求台糖公司以出資額做最大清償責任方式參與台灣農業開發公司。
黃偉哲 立法委員
- 共同提案要求中油公司於2週內提出常設監測系統,對桶槽變形、地基滑動、傾斜等可提出預警的相關資料。
- 共同提案要求台糖公司立即召開臨時董事會議,針對地價稅上漲造成的土地租金大幅上揚議題做成調降租金決議。
- 共同提案要求經濟部國營會應協助國營事業建立設備稼動率指標,於107年度之預算書始載明之。
- 共同提案要求中油公司提出具體改善方案,於2週內送交經濟委員會,以強化營運效能。
- 共同提案要求台糖公司於2週內提出檢討報告,就有限責任台灣省蔗農消費合作社社員人數爭議及經營方向、營運資產等面向深入了解。
蘇治芬 立法委員
- 共同提案要求中油公司於2週內提出常設監測系統,對桶槽變形、地基滑動、傾斜等可提出預警的相關資料。
- 共同提案要求台糖公司立即召開臨時董事會議,針對地價稅上漲造成的土地租金大幅上揚議題做成調降租金決議。
- 提案要求台糖公司提供空間資訊技術人力是否足以勝任土地管理之評估報告。
- 提案要求中油公司提送高雄煉油廠土地設備利用、土地污染整治計畫、未來每年預計編列經費以及與高雄市政府進行相關議題協商進度之書面報告於2個月內送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 提案要求台糖公司配合高雄市政府提出岡山棒球村的開發計畫,並於3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
- 提案要求中油公司全面盤點國內外探勘計畫,針對不符合效益或具高度風險的案子進行檢討,汰弱留強,並提送書面報告於2個月內送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蘇震清 立法委員
- 共同提案要求中油公司於2週內提出常設監測系統,對桶槽變形、地基滑動、傾斜等可提出預警的相關資料。
- 共同提案要求台糖公司立即召開臨時董事會議,針對地價稅上漲造成的土地租金大幅上揚議題做成調降租金決議。
- 共同提案要求台糖公司提供空間資訊技術人力是否足以勝任土地管理之評估報告。
- 共同提案要求中油公司提送高雄煉油廠土地設備利用、土地污染整治計畫、未來每年預計編列經費以及與高雄市政府進行相關議題協商進度之書面報告於2個月內送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 共同提案要求台糖公司配合高雄市政府提出岡山棒球村的開發計畫,並於3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
- 共同提案要求中油公司全面盤點國內外探勘計畫,針對不符合效益或具高度風險的案子進行檢討,汰弱留強,並提送書面報告於2個月內送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邱志偉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台糖公司提供空間資訊技術人力是否足以勝任土地管理之評估報告。
- 提案要求中油公司提送高雄煉油廠土地設備利用、土地污染整治計畫、未來每年預計編列經費以及與高雄市政府進行相關議題協商進度之書面報告於2個月內送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 提案要求台糖公司配合高雄市政府提出岡山棒球村的開發計畫,並於3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
- 提案要求中油公司全面盤點國內外探勘計畫,針對不符合效益或具高度風險的案子進行檢討,汰弱留強,並提送書面報告於2個月內送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 提案要求中油公司、台糖公司重新評估成立事業棒球隊的可行性,以及對扶植基層國小、國中、高中學校的棒球隊提出具體回饋辦法,於2個月內送評估報告。
高志鵬 立法委員
- 共同提案要求經濟部國營會應協助國營事業建立設備稼動率指標,於107年度之預算書始載明之。
- 共同提案要求中油公司提出具體改善方案,於2週內送交經濟委員會,以強化營運效能。
- 共同提案要求台糖公司於2週內提出檢討報告,就有限責任台灣省蔗農消費合作社社員人數爭議及經營方向、營運資產等面向深入了解。
相關人員回應
沈榮津 經濟部次長
- 表示臨時提案1、2、4、7、8、9、10、11、12、13、14、15、16可配合辦理。
- 針對臨時提案3,建議在「爰要求台糖公司儘速……」之後加「研議」2字,經溝通後修正通過。
- 針對臨時提案5,指出案由與說明矛盾,不予處理。
- 針對臨時提案6,建議將第1行後段修改為:「擬於106年第一階段斥資4.5億」,並將第3行「第二階段還要擴及」之「擴及」2字改為「研議」,1300個加盟站之後加上「也加入」3字,修正通過。
- 針對臨時提案7、8,建議將「要求」改為「建請」,修正通過。
蘇震清 立法委員
- 針對臨時提案5,建議在導言的倒數第二行「新政府」前面加「建請」2字,後面之「不宜將土地作為非農業使用」這句話拿掉,以解決提案內容矛盾問題。
孔文吉 立法委員
- 針對臨時提案5,指出該案是廖委員國棟的提案,並參與討論。
邱志偉 立法委員
- 針對臨時提案5,指出該提案案由與說明矛盾,不曉得該如何處理。
- 針對臨時提案11,指出國發會已同意補助先期規劃預算80萬元,目前市政府正在做整體評估,曾召集協調會請台糖協助,但台糖表示毫無意願,要求黃董事長與沈次長督促台糖確實按照決議精神進行評估與規劃。
相關後續
- 臨時提案1 (中油槽車監測系統): 通過。
- 臨時提案2 (台糖土地租金調降): 通過。
- 臨時提案3 (台東糖廠修復): 修正後通過 (加「研議」2字)。
- 臨時提案4 (台糖盤點原民傳統領域土地): 通過。
- 臨時提案5 (台糖屏東土地利用): 不予處理 (因案由與說明矛盾)。
- 臨時提案6 (中油加油站太陽能發電): 修正後通過 (修改金額與措辭)。
- 臨時提案7 (台糖不得出售土地投資農開): 修正後通過 (「要求」改「建請」)。
- 臨時提案8 (台糖投資農開公司限制): 修正後通過 (「要求」改「建請」)。
- 臨時提案9 (台糖土地管理技術能力評估): 通過。
- 臨時提案10 (中油高雄煉油廠土地規劃): 通過。
- 臨時提案11 (台糖配合高雄岡山棒球村開發): 通過。
- 臨時提案12 (中油海內外能源探勘計畫檢討): 通過。
- 臨時提案13 (中油台糖成立棒球隊或回饋): 通過。
- 臨時提案14 (國營事業設備稼動率指標): 通過。
- 臨時提案15 (中油經營績效改善): 通過。
- 臨時提案16 (蔗農消費合作社社員爭議): 通過。
- 變更議程動議案 (要求農委會針對「開放日本核災食品進口」進行專案報告): 不通過。
原始資料
- 公報
- 1059801
- 卷/期/冊
- 105/98/1
- 發布日期
- 2016-12-15
- 原始連結
- 立法院頁面官方 PDF文字檔Parsed JS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