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委員會審查中油預算案與電業法修正草案
經濟委員會會議日期:2016-12-08
LawTrace 法律歷程:電業法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審查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營業部分,主要聚焦台灣中油公司的營運績效、財務狀況、工安環保、研發成效及各項費用編列。會議中委員針對中油預算提出多項減列與凍結提案,並要求提交檢討報告。此外,亦繼續審查多個版本的電業法修正草案,但該案將另定期續審。
討論事項一
審查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營業部分關於經濟部主管: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 (討論事項第一案)
核心議題
無相關核心議題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均另定期繼續審查。
討論事項二
審查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經濟部主管:水資源作業基金 (討論事項第二案)
核心議題
無相關核心議題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另定期繼續審查。
討論事項三
繼續審查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營業部分關於經濟部主管: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討論事項第一案)
核心議題
- 本次審查聚焦於台灣中油公司2017年度的營業收入、支出、淨利、轉投資計畫、建設事業及資金運用等預算項目,並深入探討其營運績效、財務結構、工安環保、研發成效及各項費用編列的合理性。
- 核心問題包括中油營收連續衰退、累積虧損、天然氣銷售毛利、閒置資產活化、環境保護經費、工安事件頻傳、石化高值化研發效益、人力費用與超時工作報酬、以及第三天然氣接收站與高雄煉油廠遷廠等重大投資與政策議題。
相關爭議
- 營業收入預算編列過於保守:多位委員認為中油106年度營業收入較105年衰退13.3%,與行政院預估的經濟成長率不符,要求增列營業收入,但中油總經理表示因油價預估下跌,難以大幅增列。
- 天然氣銷售毛利與電價轉嫁:陳明文委員等提案凍結40億元預算,認為中油將大量天然氣售予台電並產生高額毛利,最終轉嫁至電價,要求中油與台電重行議價,但中油總經理指出天然氣價格受能源局管控,非公司單方面可議價。
- 工安環保預算與事故頻傳:多位委員指出中油雖編列高額工安經費,但工安事件與勞檢缺失仍頻傳,質疑預算成效,要求凍結部分預算並提交檢討報告,中油董事長則強調已加強工安管理,希望維持預算不減列。
- 石化高值化研發效益不彰:委員質疑中油投入鉅額研發經費推動石化高值化,但石油化學品平均單位售價不增反降,研發成果未能有效轉化為商業運用,要求凍結部分研發預算並提出檢討報告。
- 人事費用與一例一休政策衝擊:委員關切勞基法修正後「一例一休」對中油人事費用的影響,中油董事長表示已內部評估可透過調整加班費與增補人力因應,但部分委員仍建議凍結部分人事預算以確保支用合理性。
- 閒置資產與律師費用:針對中油高雄煉油廠宿舍區逾期借住戶問題,委員要求凍結法律事務費,以避免中油對老員工訴訟,並建議活化土地,中油董事長則強調宿舍處理已無法再拖延,訴訟費用亦包含國際契約審定等必要支出。
- 大型投資計畫的合理性與風險:委員對第三座液化天然氣接收站投資計畫的可行性研究報告簡略、舉債比率高,以及台中廠至通霄站新設陸管計畫未經審查即續編預算等問題提出質疑,要求檢討並凍結部分預算。
立法委員發言
王惠美 立法委員
- 提案增列中油營業收入10%,認為其預算編列過於保守。
- 提案增列「投資性不動產收入」10%,以活化閒置資源。
- 提案減列工業安全支出,因中油工安事件頻傳、成效不彰。
- 提案減列研究發展支出,認為石化高值化研發成果未能有效轉化為商業運用。
- 提案減列「用人費用─超時工作報酬」10%,因中油違反勞基法樣態甚廣。
- 提案減列「服務費用─旅運費」20%,因中油旅費執行率偏低。
- 提案減列「服裝費」25%,認為中油未審酌營收及員工人數,費用增幅過大。
- 提案減列「探勘費用」15%,認為中油在海域探勘效益不佳,應避免低度效益探勘。
- 提案減列「以前年度投資額」10%,因中油部分轉投資公司持股規避國營事業監督門檻。
- 提案減列「長期債務舉借」20%,因中油債務餘額居高不下,形成沉重負擔。
- 提案全數減列「台中廠至通霄站新設陸管投資計畫」及「第三座液化天然氣接收站投資計畫」預算,質疑新興計畫未經審查即續編。
- 要求中油公司提供加油站增設太陽能發電與燈具更換節電計畫的詳細內容、經費、實施期程與效益評估報告。
- 要求中油公司和中美和石化公司於2個月內提出減少虧損或退場機制之具體方案。
- 要求中油公司針對康運輪擱淺事件之搶救決策、經過、經費開支以及是否有危害環境之影響,提出完整書面報告。
- 要求中油公司研謀具體經營對策,以提升營運績效及獲利能力。
徐永明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中油106年營業收入應較105年增加37,210,540千元,因中油估計過於保守。
- 提案凍結「工業安全支出」20%,因中油勞檢缺失多,職災事件頻繁。
- 提案凍結「研究發展支出」10%,認為研發成果未能有效轉化為實際商業運用。
- 提案凍結「用人費用」1億元,認為中油應檢討人力資源配置撙節開支。
- 提案凍結「超時工作報酬」10%,因減少幅度低於營業收入減少幅度。
- 提案凍結「獎金費用」20%,因中油累積虧損達908億元。
- 提案減列「印刷裝訂與廣告費」5,000萬元,認為中油無廣告競爭需求且大幅增加非必要支出。
- 提案凍結「修理保養與保固費」1億元,因費用大幅增加且工安事故頻傳。
- 提案減列「專業服務費」5,000萬元,質疑部分預算執行效益。
- 提案凍結「公共關係費」20%,因中油營收衰退卻不減反增。
- 提案凍結「租金與利息」1億元,以惕勵檢討資產運用效能。
- 提案凍結「折舊及攤銷」10億元,因國庫財政困窘且中油債務高企。
- 提案凍結「油氣探勘費用」10%,因其執行率偏低且預算數大幅增加。
- 提案凍結「探勘費用」旅運費10%,因其決算數較前年度大幅增加。
- 提案凍結「專業服務費」10%,認為中油已有研究機構不宜編列鉅額委外研究費。
- 提案減列「印刷裝訂與廣告費」5,000萬元,認為中油營收衰退下大幅增加廣告費不合理。
- 提案凍結「什項費用」專業服務費106,627千元,因其兩年間成長近四倍,顯示編列浮濫。
- 提案減列「什項營業成本」各項損失5%,因哈弗可探油案投資效益不佳。
- 要求中油公司重新檢討其年度營運績效目標與開源節能措施,以改善經營體質。
- 要求中油公司於1個月內清查借調人員,並將與規定不符或無必要繼續借調者儘速歸建。
- 要求中油公司針對閒置土地提出專案檢討報告,以減輕國家之負擔。
廖國棟 立法委員
- 提案增列營業收入10%,認為中油未做出明顯改善,應提升營運績效。
- 提案增列營業總收入788,000千元,認為中油營運收估計過於保守。
- 提案減列營業收入500,000千元,認為中油應提高產銷營運量並拓展國際市場。
- 提案減列工業安全支出20,000千元,因中油工安事件頻傳,成效有待改進。
- 提案減列研究發展支出100,000千元,認為石化高值化研發未能有效轉化為商業運用。
- 提案減列石化產業高值化相關經費100,000千元,因執行率不高且預算編列不務實。
- 提案減列探勘費用15%,認為中油在海域探勘效益不佳,應避免低度效益探勘。
- 提案減列其他營業成本400,000千元,認為中油營運成本偏高,煉製結構未能發揮經濟規模。
- 提案減列溪州垃圾資源回收廠業務費用10,000千元,因該業務連年虧損。
- 提案要求中油公司研謀因應對策,並檢討落實執行開源節流措施,以改善經營體質與財務狀況。
- 提案要求中油公司加強對國際能源資源之掌握,並提升油氣探勘成效,以提高自主能源比率。
- 提案要求中油公司落實檢討改進相關工安管理機制,以維護民眾生命財產安全。
- 提案要求中油公司積極檢討資產運用效能,妥處低度利用及閒置土地建物。
- 提案要求中油公司積極減少員工超時工作情事,避免違反勞基法。
- 提案要求中油公司儘速提出106年度油氣探勘計畫明細,以釐清能否順利執行預算。
- 提案要求中油公司積極將研發成果轉化為實際運用,以提升石油化學品附加價值。
- 提案要求中油公司撙節開支,減少非必要性的捐助。
- 提案要求中油公司儘速檢討相關管理監督機制,讓立法院得以實質監督轉投資事業。
- 提案要求中油公司研謀具體經營對策,以提升營運績效及獲利能力。
- 提案要求中油公司於2個月內提出公司財務結構現況以及未來改善計畫。
- 提案要求中油公司於三個月內擬具非必要開銷節約措施,送本院經濟委員會。
- 提案要求中油公司於105年底前擬具符合巴黎協定之減碳計畫,送本院經濟委員會。
- 提案要求中油公司於三個月內擬具林園廠區空氣品質改善計畫,送本院經濟委員會。
- 提案要求中油公司於一個月內擬具工安改善報告,送本院經濟委員會。
- 提案要求中油公司於三個月內,訂定明確、合理及公開之回饋作業規範與管考規定。
- 提案要求中油公司於一個月內提出勞工權益改善報告,送本院經濟委員會。
- 提案要求中油公司於三個月內就降低海外探勘風險,提高我國自產能源比例擬具專案報告。
- 提案要求中油公司於三個月內擬具檢討強化公司營運獲利績效之相關報告。
- 提案要求中油公司於一個月內向本院經濟委員會,就轉投資事業提出專案檢討報告。
- 提案要求中油公司於一個月內向經濟委員會提出具體時程報告,關於桃園復興區加油站設立。
- 提案要求中油公司於一個月內向經濟委員會提出檢討報告並說明工安執行成效。
- 提案要求中油公司於一個月內向經濟委員會提出檢討報告並說明油氣探勘執行成效。
- 提案要求中油公司於一個月內向經濟委員會提出檢討報告並說明海外探勘執行成效。
- 提案要求中油公司於一個月內向經濟委員會報告改進之具體計畫,針對油氣探勘預算執行率偏低問題。
- 提案要求中油公司於一個月內向經濟委員會提出檢討報告並說明煉製事業部、石化事業部工安與污染改善成效。
- 提案要求中油公司對「其他營業成本─油氣探勘費用」預算檢討提出專案報告。
- 提案要求中油公司於一個月內提出「石化產業高值化專案報告」。
- 提案要求中油公司針對「藻礁生態維護」提出專案報告後。
陳明文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天然氣銷售預算40億元,要求中油與台電重行議價。
- 提案凍結旅運費預算3,000萬元,因中油旅費執行率偏低。
- 提案要求中油公司儘速提出書面檢討報告,務求2023年達成第三天然氣接收站的商轉。
- 提案要求中油公司儘速與伊朗展開購油談判,以減少購油成本。
- 提案要求中油公司研謀具體經營對策,以提升營運績效及獲利能力。
- 提案要求中油公司研謀因應對策,並檢討落實執行開源節流措施,以改善經營體質與財務狀況。
- 提案要求中油公司加強對國際能源資源之掌握,並提升油氣探勘成效,以提高自主能源比率。
- 提案要求中油公司落實檢討改進相關工安管理機制,以維護民眾生命財產安全。
- 提案要求中油公司積極檢討妥處低度利用及閒置資產,以提升資產運用效能。
- 提案要求中油公司積極減少員工超時工作情事,避免違反勞基法。
- 提案要求中油公司儘速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106年度油氣探勘計畫明細,以釐清能否順利執行預算。
- 提案要求中油公司積極將研發成果轉化為實際運用,以提升石油化學品附加價值。
- 提案要求中油公司撙節開支,減少非必要性的捐助。
- 提案要求中油公司儘速檢討相關管理監督機制,讓立法院得以實質監督轉投資事業。
- 提案要求中油公司應備足可供應15天使用之儲槽容量天然氣,以備不時之需。
- 提案要求中油公司進行油氣採購須搭配國際期貨進行避險,以規避國際價格劇烈波動的風險。
蘇治芬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台電公司針對電網型儲能系統進行規劃報告,以減輕尖峰負載壓力。
- 提案要求台電公司積極配合相關部門,並提出計畫協助推動沼氣發電。
- 提案要求台電公司針對住商型簡易時間電價推動現況提出改善方式專案報告。
- 提案要求台電公司應於1個月內提出更積極的智慧電表設置規劃。
- 提案凍結「管理費用」項下「專業服務費」之「法律事務費」原列575萬元,要求中油妥善處理高雄煉油廠宿舍區逾期借住戶問題。
- 提案凍結「一般建築及設備計畫」預算3300萬元,要求中油將宿舍區改善方案納入計畫。
- 提案要求中油公司於一個月內提出高雄煉油廠設備、廠區、宿舍區及文資保存之評估規劃。
- 提案要求中油公司規劃具體相關方案提升服務品質,於一個月內送交書面資料。
- 提案要求中油公司評估提高太陽能發電系統推廣目標之可能性,於二周內將評估結果以書面資料送交委員會。
- 提案要求中油公司應落實檢討並改進相關工安管理機制,於一個月提出檢討報告。
- 提案要求中油公司研擬具體改善方案,於一個月內送交立法院經濟委員會,針對石化產品單價未明顯提升問題。
- 提案要求中油公司應積極推動設置太陽能發電系統,評估提高推廣目標之可能性。
邱志偉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台水公司針對高雄市岡山區、路竹區等地區自來水普及率不足問題,提出加強接管率及改善普及率的檢討報告。
- 提案要求經濟部針對阿公店水庫周圍遊憩設施及觀光資源如何強化,提出專案報告。
- 提案要求台電公司盤點電桿地下化數量,依急迫性分區處理,並於2個月內提檢討報告。
- 提案要求自來水公司研議TWATER在高雄地區佈設之效益評估,於3個月內提送報告。
- 提案要求自來水公司於一個月內研議高雄地區整體管線汰換時程,因鳳山淨水場輸水管線老舊滲漏嚴重。
- 提案要求自來水公司研議以地下管線三維地理資訊系統協助自來水管線管理之評估,於106年6月底前提送報告。
- 提案要求台電公司重新研議災害搶修之處理作業規範,強化搶修人員調度能力,並於1個月內提檢討報告,因莫蘭蒂及梅姬颱風造成大規模停電。
- 提案要求經濟部水利署提出水資源開發評估報告及雨水利用系統評估之研究報告,以減輕水資源不足窘境。
- 提案凍結環境保護經費5%,因中油相關工作目標與去年相同且缺乏具體數據。
- 提案凍結工業安全經費10%,因中油工安事件頻傳且工作目標無創新。
- 提案減列管理費用─專業服務費15%,以推動碳吸存積極策略如植樹造林。
- 提案減列研究發展─用人費用─超時工作報酬10%,因高雄煉油廠關廠後土地、房舍設備未積極規劃。
- 提案減列研究發展費─服務費用─水電費15%,因政府力行節能減碳,國營事業應帶頭示範。
- 提案減列員工訓練費─服務費用15%,為落實環境正義。
- 提案減列營業外費用─租賃費用明細表─服務費用15%,為落實環境正義。
- 提案減列營業外費用─租賃費用─材料及用品費10%,因無業務上迫切需要且營運虧損。
- 提案減列什項費用─服務費用10%,應考量業務迫切需要與營運績效。
- 提案凍結油氣輸儲費用─賠償給付─公害賠償預算50%,因賠償不減反增不合理。
- 提案要求中油公司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檢討報告,針對宏越責任公司匯差損失,應提升匯率避險措施。
- 提案要求中油公司於1周內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交相關書面說明報告,針對海域探勘專業服務費編列大幅減少問題。
- 提案要求中油公司和中美和石化公司於2個月內提出減少虧損或退場機制之具體方案。
- 提案要求中油公司於二個月內提送經濟委員會有關高雄煉油廠設備、廠區、宿舍區及文資保存之評估規劃。
- 提案要求中油公司於二個月內提報植樹造林之在地吸碳固碳綠化評估及規劃策略,針對永安中油公司週邊地區。
- 提案要求中油公司研析大岡山地區比照配置衛星定位系統、無線射頻系統與手持式電子裝置之管線巡檢系統之可行性評估報告,於二個月內提報經濟委員會。
- 提案要求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應針對後勁地區進行全面性調查,並將周邊地區的土壤及地下水列入整治範圍,提出整治計畫與汙染調查進度之執行時程與方案。
- 提案凍結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106年度編列「一般建築及設備計畫」預算三分之一,俟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以推動高雄煉油廠停止使用後的轉型利用計畫。
- 提案要求中油公司針對違反勞基法、超時工作情況、以及未來如何因應勞基法修正提出完整報告。
高志鵬 立法委員
- 提案減列台灣中油公司106年度預算案「服務費用─專案服務費」3,000萬元,認為其專案服務費年年增加且幅度甚高,有浮濫編列之虞。
- 提案減列台灣中油公司106年度「印刷裝訂與廣告費」5,000萬元,認為其大幅增加非必要支出,有違成本控管與撙節原則。
- 提案減列台灣中油公司106年度「研究發展費用」項下「服務費用─水電費」預算400萬元,認為其預算浮濫編列。
- 提案減列台灣中油公司106年度「行銷費用」項下「服務費用─旅運費」預算400萬元,因其國內外旅費預算增加幅度不符規範。
- 提案減列台灣中油公司106年度「油氣輸儲費用」項下「服務費用─印刷裝訂與廣告費」預算100萬元,認為其增加幅度不符規範。
- 提案減列台灣中油公司106年度「其他營業成本─什項營業」項下「材料及用品費─用品消耗」預算200萬元。
- 提案減列台灣中油公司106年度「會費、捐助與分擔」預算1,000萬元,因其財務欠佳卻大幅增加捐助支出。
- 要求中油公司積極研謀提升營運績效及獲利能力。
- 要求中油公司於三個月內提出工業安全改善方案,以塑造健全工作環境。
- 要求中油公司詳細進行高煉廠中的文資調查,提出文資調查與保存詳細計畫辦法。
- 要求中油公司針對開發案是否有破壞生態與影響漁民捕魚活動之虞提出書面報告。
張麗善 立法委員
- 提案增列營業收入10%,認為中油應積極提升營運績效及獲利能力。
- 提案增列營業總收入788,000千元,認為中油營業收估計過於保守。
- 提案減列工業安全支出20,000千元,因中油工安事件頻傳,成效有待改進。
- 提案減列研究發展支出100,000千元,認為石化產業高值化研發成果未能有效轉化。
- 提案凍結台灣中油公司106年度「研究發展支出」5,000萬元,認為研發成果未能轉化為實際運用且外銷比率下滑。
- 提案減列石化產業高值化相關經費100,000千元,因執行率不高且預算編列不務實。
- 提案減列「用人費用─超時工作報酬」10%,因中油違反勞基法樣態甚廣。
- 提案凍結「獎金費用」405千元,因中油累積虧損應撙節支出。
- 提案凍結「福利費」904千元,因中油累積虧損應撙節支出。
- 提案減列「服務費用─旅運費」20%,因中油旅運費預算執行率偏低。
- 提案減列「國外旅費」2,000萬元,因執行率低於7成。
- 提案減列「大陸地區旅費」20%,因執行率低於4成且兩岸政策不明。
- 提案凍結「油氣輸儲費用」用品消耗20%,因中油獲利能力尚未改善,應撙節開支。
- 提案減列「探勘費用」15%,認為中油在海域探勘效益不佳。
- 提案凍結「探勘費用」專業服務費5,000萬元,因海外探勘風險高且執行量能待商榷。
- 提案凍結「探勘費用」5,000萬元,因其執行率偏低且預算數大幅增加。
- 提案凍結「行銷費用」用品消耗20%,因中油獲利能力尚未改善,應撙節開支。
- 提案減列「行銷費用」一般房屋修護費3,000萬元,質疑太陽能設備裝設評估浮濫。
- 提案凍結「什項費用」用品消耗20%,因中油獲利能力尚未改善,應撙節開支。
- 提案全數減列「台中廠至通霄站新設陸管投資計畫」及「第三座液化天然氣接收站投資計畫」預算,質疑新興計畫未經審查即續編。
- 提案減列「一般建築及設備計畫」預算3億6,685萬元,因中油財務狀況弱化。
- 提案要求中油公司提供加油站增設太陽能發電與燈具更換節電計畫的詳細內容、經費、實施期程與效益評估報告。
- 提案要求中油公司針對轉投資公私合營事業,於一個月內提出如何確保政府龐鉅投資得以積極規範與透明化監督之措施與規劃。
- 提案要求中油公司於一個月內提出積極拓展油品及石化品等國際市場之規劃報告,以增裕獲利來源。
- 提案要求中油公司於一個月內提出閒置土地檢討報告,以提升資產運用效能。
- 提案要求中油公司於一個月內提出落實檢討改進相關工安管理機制之報告。
- 提案要求中油公司應針對探勘風險進行檢討以及效益評估,並注意海外油氣探勘地區性政治風險。
- 提案要求中油公司應針對哈弗可探油案投資提出檢討以及效益評估,並積極降低海外探勘風險。
- 提案要求中油公司應積極檢討,並於一個月內提出提升營運績效與長、短期負債利息費用負擔改善專案報告。
- 提案要求中油公司針對「康運輪」擱淺事件之搶救決策、經過、經費開支以及是否有危害環境之影響,提出完整書面報告。
- 提案要求中油公司於一個月內提出「石化產業高值化專案報告」。
- 提案要求中油公司針對「藻礁生態維護」提出專案報告後。
- 提案要求中油公司於三個月內擬具非必要開銷節約措施,送本院經濟委員會。
- 提案要求中油公司於一個月內擬具工安改善報告,送本院經濟委員會。
- 提案要求中油公司於三個月內,訂定明確、合理及公開之回饋作業規範與管考規定。
- 提案要求中油公司於一個月內提出勞工權益改善報告,送本院經濟委員會。
- 提案要求中油公司於三個月內就降低海外探勘風險,提高我國自產能源比例擬具專案報告。
- 提案要求中油公司於三個月內擬具檢討強化公司營運獲利績效之相關報告。
- 提案要求中油公司於一個月內向本院經濟委員會,就轉投資事業提出專案檢討報告。
黃偉哲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中油106年營業收入應較105年增加37,210,540千元,因中油估計過於保守。
- 提案凍結「工業安全支出」20%,因中油勞檢缺失多,職災事件頻繁。
- 提案凍結「研究發展支出」10%,認為研發成果未能有效轉化為實際商業運用。
- 提案凍結「用人費用」1億元,認為中油應檢討人力資源配置撙節開支。
- 提案凍結「超時工作報酬」10%,因減少幅度低於營業收入減少幅度。
- 提案凍結「獎金費用」20%,因中油累積虧損達908億元。
- 提案凍結「津貼」158千元,因中油預計減少用人數但津貼預算僅少量減列。
- 提案凍結「福利費」904千元,因中油累積虧損應撙節支出。
- 提案減列「水電費」1億元,因政府提倡節能減碳,國營事業應帶頭示範。
- 提案減列「服務費用─旅運費」1億元,因旅費預算執行率偏低且大幅增加。
- 提案凍結「旅運費」20%,因旅費預算執行率偏低且大幅增加。
- 提案減列「印刷裝訂與廣告費」5,000萬元,認為中油無廣告競爭需求且大幅增加非必要支出。
- 提案減列「修理保養與保固費」2億元,因費用大幅增加且工安事故頻傳。
- 提案凍結「修理保養與保固費」1億元,因費用大幅增加且工安事故頻傳。
- 提案減列「專業服務費」5,000萬元,質疑部分預算執行效益。
- 提案凍結「公共關係費」20%,因中油營收衰退卻不減反增。
- 提案減列「製造費─服務費用─水電費」5%,因政府力行節能減碳。
- 提案減列「製造費用─服務費用─公共關係費」10%,因連年營運績效不佳卻仍編列高額費用。
- 提案減列「自製材料生產費用─服務費用─水電費」5%,因政府力行節能減碳。
- 提案減列「自製材料生產費用─材料及用品費」10%,因連年營運績效不佳卻仍編列高額費用。
- 提案凍結「油氣輸儲費用─用人費用─臨時人員薪資」1,000千元,避免臨時人員人力需求過剩。
- 提案刪減「油氣輸儲費用─服務費用」10%,恐有浮列預算之虞。
- 提案刪減「油氣輸儲費用─租金與利息」15%,應積極撙節支出。
- 提案減列「其他營業成本─探勘費用」10%,因海外探勘風險高且執行率偏低。
- 提案凍結「油氣探勘費用」10%,因其執行率偏低且預算數大幅增加。
- 提案減列「其他營業成本─探勘費用─服務費用」10%,因連年營運績效不佳卻仍編列服務費用。
- 提案凍結「其他營業成本─探勘費用」旅運費10%,因其決算數較前年度大幅增加。
- 提案減列「其他營業成本─探勘費用─材料及用品費─用品消耗」10%,因連年營運績效不佳卻仍編列高額費用。
- 提案減列「其他營業成本─探勘費用─租金與利息─房租」15%,應積極撙節支出。
- 提案減列「其他營業成本─什項營業成本─服務費用─水電費」15%,因政府力行節能減碳。
- 提案減列「其他營業成本─什項營業成本─服務費用─印刷裝訂與廣告費」15%,因政府力行節能減碳。
- 提案減列「其他營業成本─什項營業成本─損失與賠償給付─各項損失」5%,因哈弗可探油案投資效益不佳。
- 提案減列「行銷費用」1億元,因中油營收衰退卻增加行銷費用不合理。
- 提案凍結「行銷費用」2億元,以惕勵檢討強化預算執行效益。
- 提案凍結「行銷費用─服務費用」30%,因預算連年編列且增幅大。
- 提案減列「行銷費用─服務費用─棧儲、包裝、代理及加工費」10%,認為運算編列不當。
- 提案減列「行銷費用─材料及用品費」15%,因政府力行節能減碳。
- 提案減列「行銷費用─損失與賠償給付」15%,應合理事先規劃投資效益。
- 提案凍結「管理費用」1億元,因中油勞檢缺失多,工安事件頻傳。
- 提案減列「管理費用─服務費用」15%,因政府力行節能減碳。
- 提案凍結「管理費用─服務費用─旅運費」10%,因預算逐年上升且增幅高。
- 提案凍結「管理費用」用品消耗20%,因中油獲利能力尚未改善,應撙節開支。
- 提案減列「其他營業費用─研究發展費用」5,000萬元,因研發經費未能有效轉化為商業運用。
- 提案減列「研究發展費─服務費用─水電費」15%,因政府力行節能減碳。
- 提案減列「研究發展費─材料及用品費」10%,因說明簡略,難以辨識預算合理性。
- 提案減列「員工訓練費─服務費用」15%,為落實環境正義。
- 提案減列「營業外費用─租賃費用明細表─服務費用」15%,為落實環境正義。
- 提案減列「營業外費用─租賃費用─材料及用品費」10%,因無業務上迫切需要且營運虧損。
- 提案減列「什項費用─服務費用」10%,應考量業務迫切需要與營運績效。
- 提案凍結「什項費用」用品消耗20%,因中油獲利能力尚未改善,應撙節開支。
- 提案凍結「第三座液化天然氣接收站投資計畫」10%,因舉債籌資比率超逾7成,財務負擔重。
- 提案凍結「一般建築及設備計畫」3300萬元,要求中油妥善處理高雄煉油廠宿舍區逾期借住戶問題。
- 提案要求中油公司提出檢討報告,於一個月內送交經濟委員會,針對國內外旅費執行率偏低問題。
- 提案要求中油公司於三個月內擬具非必要開銷節約措施,送本院經濟委員會。
- 提案要求中油公司針對違反勞基法、超時工作情況、以及未來如何因應勞基法修正提出完整報告。
管碧玲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工業安全項下「管理活動成本」預算1/3,因管線安全演練報告與近期事件顯示工安未受重視。
- 提案減列106年度預算增加之1億1,922萬1千元,認為油氣探勘費用預算執行率低落。
- 提案凍結什項營業成本預算582,251千元,因哈弗可探油案投資效益不佳,損失增加。
- 提案酌減行銷費用項下水電費1,000千元,推動加油站節能減碳。
- 提案刪列行銷費用旅運費2,000萬元,其餘凍結24,995千元,因行銷業務規模未大幅增加但旅運費卻多編。
- 提案刪減行銷費用專業服務費1,000萬元,其餘凍結27,843千元,因行銷業務規模未大幅增加但專業服務費卻大幅成長。
- 提案刪減服裝費11,559千元,認為服裝費增加不合理且與員工人數不符。
- 提案刪減研究發展費用修理保養與保固費1,000萬元,其餘凍結18,231千元,因固定支出項目預算年年大幅增加不尋常。
- 提案刪減什項費用專業服務費2,000萬元,其餘凍結106,627千元,因專業服務費兩年間成長近四倍。
- 提案凍結法律事務費全數,要求中油妥善處理高雄煉油廠宿舍區逾期借住戶問題,不允許打官司傷害老員工。
- 提案凍結「一般建築及設備計畫」3300萬元,要求中油將宿舍區改善方案納入計畫。
- 提案要求中油公司儘速盤點各廠區建物設施、土地,並優先運用閒置資產,用以施設太陽能發電設備。
- 提案要求中油公司針對轉投資虧損公司進行投資效益及持有必要性評估,並提交報告。
- 提案要求中油評估自營漁船站皆列入石油基金補助對象之可行性,以彌平補貼政策造成之虧損。
- 提案要求中油公司的行銷費用仍保持去年的規模,以力行撙節並響應減碳政策。
- 提案要求中油公司於一個月內向經濟委員會提出檢討報告並說明煉製事業部、石化事業部工安與污染改善成效。
- 提案要求中油公司詳細進行高煉廠中的文資調查,提出文資調查與保存詳細計畫辦法。
蔡培慧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應針對後勁地區進行全面性調查,並將周邊地區的土壤及地下水列入整治範圍,提出整治計畫與汙染調查進度之執行時程與方案。
- 提案凍結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106年度編列「一般建築及設備計畫」預算三分之一,俟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以推動高雄煉油廠停止使用後的轉型利用計畫。
- 提案要求中油公司儘速盤點各廠區建物設施、土地,並優先運用閒置資產,用以施設太陽能發電設備。
- 提案要求中油公司針對轉投資虧損公司進行投資效益及持有必要性評估,並提交報告。
- 提案要求中油評估自營漁船站皆列入石油基金補助對象之可行性,以彌平補貼政策造成之虧損。
- 提案要求中油公司的行銷費用仍保持去年的規模,以力行撙節並響應減碳政策。
- 提案要求中油公司針對違反勞基法、超時工作情況、以及未來如何因應勞基法修正提出完整報告。
- 提案要求中油公司積極將研發成果轉化為實際運用,以提升石油化學品附加價值。
- 提案要求中油公司即早研議對策,維持長期且穩定的購油來源,因應世界產油國家之原油減產政策。
- 提案要求中油投資國外礦區前,務必進行一定時間之勘採風險評估,並將外派人力之生命財產安全列於優先。
劉世芳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管理費用」項下「專業服務費」之「法律事務費」原列575萬元,要求中油妥善處理高雄煉油廠宿舍區逾期借住戶問題。
- 提案凍結「一般建築及設備計畫」預算3300萬元,要求中油將宿舍區改善方案納入計畫。
相關人員回應
陳綠蔚 總經理
- 106年油價預算收入是依每桶53美元計算,較105年70美元為低,導致銷售收入減少,因此營業收入難以增加。
- 天然氣凍結預算部分,價格並非中油與台電協商可決定,而是由能源局管控。
- 投資性不動產收入(大樓出租)預計可增列1,000萬元。
- 工安環保預算凍結部分,本公司基本上遵照辦理,但希望安環部分不要減列,會檢討並提出書面報告。
- 旅費部分,因與大陸相關會議可能減少,但中油作為國際型企業,需拓展市場,希望委員支持。
- 旅運費包含國內出差費、出國及大陸旅費,預算編列已務實。
- 服裝費僅限第一線現場人員(廠裡、礦場、加油站),材質需符合工安標準,關係同仁安全,希望委員支持不刪減。
- 會費捐助及分擔增加主因是高雄林園地區聯外道路捐贈6.84億元及宜蘭縣政府都市計畫捐助1億多元。
- 損失與賠償主要因高雄煉油廠關廠設備變賣會計處理及印尼Harsco公司油田關閉相關資產減損,屬會計科目提列,無法減列。
- 營業支出減列4億元過多,希望不要減列這麼多。
- 海外探勘預算總共33億元,執行率雖不理想,但探勘事業部總體而言是賺錢的,希望委員支持。
- 人事預算員額1萬5,836人,因應一例一休及基本工資調整,預估加班費及基本工資約需增加3億元,但已內部會議討論,透過增加加班費、人力及調整排班可因應,人事費用沒有問題,不需要凍結。
- 「康運輪」擱淺事件之搶救決策、經過、經費開支以及是否有危害環境之影響,將提出完整書面報告。
- 將於三個月後提出轉投資事業相關報告。
- 針對漁船加油站補貼,建議將「要求中油」修正為「要求中油會同能源局評估自營漁船站皆列入石油基金補助對象」。
- 將依委員要求,針對高雄煉油廠文資保存、永安中油周邊植樹造林、大岡山地區管線巡檢系統可行性、宏越責任公司匯差損失檢討、中美和石化公司虧損改善或退場機制等議題,提出報告。
- 將遵照辦理多項主決議要求,如減碳計畫、林園廠區空氣品質改善、工安改善、回饋作業規範、勞工權益改善、降低海外探勘風險、提升營運獲利績效、轉投資事業檢討等。
陳金德 董事長
- 過去各事業部工安不盡人意,現已將工安集中於總公司總管理處,擴編組別增加製程工安研究與稽查,希望委員支持安環預算不減列,給予檢討機會。
- 研發單位包括綠能、探採及煉製三個研究所,致力於製程改善、生技產品及相關油品研發,對節能減碳、降低碳排放量亦有預算編列,希望委員支持不減列,可提供過去5年研發成果細目明細報告。
- 海外探採是高風險、高投資、高獲利事業,總體而言是賺錢的,希望委員支持。
- 宿舍處理問題已無法再拖延,訴訟已判決確定並執行中,少數弱勢者會安置公寓,但放棄執行恐窒礙難行,訴訟費用亦包含國際契約審定等必要項目。
- 因應勞基法修正,已討論採取增加加班費或增加人力等方式,各事業部情況不同,但預算可因應,不會影響工安,人事費用不需凍結。
- 總數減列4億元,可接受的分配為:探勘1億元、旅運1,000萬元、研發2,000萬元、輸儲2,000萬元、一般建築2.5億元。
- 第三天然氣接收站投資計畫105年已報請行政院同意依預算法第八十四條之一先行支用細部設計費用。
- 第205案中油開發範圍不在保護區範圍內,將依法辦理。
林珂如 處長
- 研發協助煉廠技術改善、推動石化高值化、節能減碳及綠能計畫,104年執行率達八成九。
- 106年研發主軸為石化高值化(5.04億元)、工安環保(2.93億元)及節能減碳(2.53億元)。
馮建春 處長
- 中油預算員額1萬5,836人,因應一例一休加班費約需2億元,基本工資調整約需1億元,合計約3億元,現有預算已務實編列。
- 旅費部分,與大陸相關會議取消或計畫變更導致執行率可能不高,會斟酌考量。
廖滄龍 執行長
- 海外探勘部分預算總共33億元,今年執行率不佳主因是評估的案子不如預期,未取得礦區預算。
張瑞宗 副總經理
- 旅運費包含國內旅費、出國及大陸旅費,今年總共編列約2.25億元,目前已花費1.5億元。
方振仁 執行長
- 天然氣儲槽容量本身為15.6天,符合法規規定,儲槽內實質存量為7.2天,高於法定要求4.9天,可提供書面說明並修正提案文字。
相關後續
- 營業總收入部分,第1案至第7案併案處理,通過第6案改增列1,00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
- 營業總支出部分,第8案至第17案,包含第12-1案及第15-1案併案處理,通過第12-1案,凍結1億元,提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另通過第15-1案,改凍結5%,提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其餘預算照列。
- 第18案至第26案及增列第18-1案併案處理,凍結1億元,提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第27案至第42案,包含新增第29-1案併案處理,通過第33案,減列20%,於旅運費中自行調整,其餘預算照列。
- 第43案至第47案及新增第45-1案預算照列。有關防護衣配置及辦理情形提書面報告。
- 第48案至第50-1案併案處理,第50-1案撤案,其餘預算照列。
- 第51案預算照列。
- 第52案至第131案併案處理,通過第52案,減列4億元,具體分配為:探勘費用減列1億元、旅運費用減列1,000萬元、研發費用減列2,000萬元、輸儲費用減列2,000萬元及一般建築費用減量2億5,000萬元。另併第107案改凍結80%,提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 第128案及第129案改成決議案後通過。
- 主決議部分,第132案修正為「第二階段還要研議擴及」後通過。第165案倒數最後一行「儲槽容量天然氣」修正為「天然氣儲槽容量」後通過。第182案「還要擴及」修正為「還要研議擴及」後通過。第204案最後一行刪除「非必要開銷」後通過。第213案、第221案、第223案、第225案將「一個月內」修正為「三個月後」後通過。第219案第4行「監督機制有莫大缺失」修正為「監督機制均有待加強」後通過。第205案及第224案撤案。其餘主決議均照案通過。
- 通過之決議文字授權主席及議事人員整理。
- 中油公司106年度附屬單位預算審查完竣。
討論事項四
繼續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電業法修正草案」案 (討論事項第二案)
核心議題
- 本次會議持續審查行政院及多位立法委員所提出的電業法修正草案,主要涉及電業自由化、電力市場結構調整、再生能源發展、用戶權益保障、電力調度機制、電價費率審議、核能電廠除役及電業管制機關職權劃分等關鍵議題。
- 多個版本草案在電業組織、輸配電業國營限制、電價穩定基金、備用供電容量、電力排碳係數、電業管制機關職權、以及台灣電力公司分割獨立等面向提出不同修訂建議。
相關爭議
- 電業組織與輸配電業國營限制:行政院版建議輸配電業國營且以一家為限,並允許兼營公用售電業;高志鵬委員版則建議輸電業國營且以一家為限,並劃分營業區域設立區域型綜合電業及配電業;張麗善委員版建議綜合電業為公用事業,發電業、售電業為非公用事業。各版本對電業市場開放程度和國營事業角色有不同主張。
- 電業管制機關職權與獨立性:行政院版建議中央主管機關指定電業管制機關,並列舉其職掌;高志鵬委員版建議行政院指定電業監管機關,並列舉其職掌;王惠美委員版建議中央主管機關設立電業管制機關,並在五年後規劃行政院設獨立電業監理管制機關。各版本對電業管制機關的設立層級、獨立性及具體職權有差異。
- 台灣電力公司分割與轉型:行政院版建議台電在發電業及輸配電業專業分工後,得轉型為控股母公司,其下成立發電及輸配售電公司;高志鵬委員版建議台電分階段進行發電、輸電、配電業務及核能電廠的分割獨立;王惠美委員版也建議現有綜合電業轉型控股母公司。各版本對台電分割的時程、方式及最終結構有不同規劃。
- 電價與收費費率制定機制:行政院版建議電價與輸配電業收費費率計算公式由中央主管機關訂定並核定公告;高志鵬委員版建議由電業監管機關擬定並送立法院審議通過後公告實施,並設立電價及費率審議小組;張麗善委員版建議由電業管制機關定之並核定公告。各版本在電價審議的透明度、參與度及決策層級上存在分歧。
- 核能發電設備停止運轉期限:行政院版與高志鵬委員版皆明確規定核能發電設備應於中華民國114年以前全部停止運轉;王惠美委員版則將此條文列為「得於」114年前停止運轉,顯示在非核家園政策的強制性上存在差異。
- 電價穩定基金與民生電價補貼:行政院版建議設置電價穩定基金,來源包括公用售電業盈餘、政府撥款等,以減緩電價短期波動;高志鵬委員版也建議設置電價穩定基金,用於一般民生用電短期補貼,並在基金設置前建立電價穩定機制;蔣乃辛委員版則具體建議公私立學校、庇護工場等用電收費應低於普通電價,並由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全額補助差額。各版本對電價穩定和弱勢補貼的具體機制及經費來源有不同考量。
- 禁燒生煤與減碳政策:劉建國委員版提案電業設備應禁燒生煤、石油焦或其他易致空氣污染之物質,並成立審議委員會審議替代燃料。此提案直接針對環保政策,可能對現有燃煤電廠造成重大影響。
立法委員發言
劉建國 立法委員
- 提案增訂電業法第五十六條之一條文草案,主張電業設備應禁燒生煤、石油焦或其他易致空氣污染之物質,以減少空氣污染物排放,維護民眾健康。
- 建議禁燒後改採之燃料應成立公開透明的審議委員會予以審議。
鄭運鵬 立法委員
- 提案增訂電業法第六十五條之二條文草案,主張為鼓勵生育、減輕育兒經濟負擔,電業供給家庭用電應給予12歲以下兒童每人一定用電度數電費減免。
- 建議電費減免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同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訂定,並每五年檢討一次。
高志鵬 立法委員
- 提案電業法修正草案,主張為開發國家電力資源、促進電業公平競爭、保障用戶權益,以達國家永續發展,應制定本法。
- 建議電業組織應包含區域型綜合電業、發電業、輸電業、配電業及售電業。
- 主張輸電業應為國營且以一家為限,其業務範圍涵蓋全國。
- 建議行政院指定電業監管機關,負責電業及電力市場的監督與管理、電價與費率的核定等事項。
- 建議電價及費率審議小組由中央主管機關首長擔任召集人,並納入學者專家、政府機關代表及消費者團體或社會公正人士。
- 主張電價與各種收費費率的計算公式應由電業監管機關擬定並送立法院審議通過後公告實施。
蔣乃辛 立法委員
- 提案電業法第六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主張電業供給公用事業、庇護工場、社會福利機構及護理之家用電,收費應低於普通電價但以不低於供電成本為準。
- 建議各級公私立學校之家用電,收費應以普通電價一半為計算基準,若有價差應由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全額補助。
張麗善 立法委員
- 提案電業法修正草案,主張為開發及有效管理國家電力資源、建立權利義務對等之電業機制、促進市場公平競爭、保障用戶權益,應制定本法。
- 建議成立電業管制機關,掌理電業及電力市場的監督與管理、電價與費率的核定等事項。
- 主張綜合電業為公用事業,發電業、售電業為非公用事業。
- 建議中央主管機關應輔導並編列預算捐助成立財團法人電力調度中心。
- 主張綜合電業應規劃、興建與維護其營業區域內之電力網,並應依公平、公開原則提供電力網給所有電業使用。
- 建議電業供給公私立學校、庇護工場、社會福利機構及護理之家用電,其收費應低於普通電價,但以不低於售電成本為準。
王惠美 立法委員
- 提案電業法修正草案,主張為開發國家電力資源、調節電力供需、促進電業公平競爭、保障用戶權益,應制定本法。
- 建議中央主管機關應設立電業管制機關,並在行政院本法施行五年後規劃設立獨立行使職權之電業監理管制機關。
- 主張輸配電業應為國營且以一家為限,其業務範圍涵蓋全國,核能發電及容量在2萬瓩以上的水力發電業以公營為限。
- 建議輸配電業不得兼營發電業或售電業,但經核准得兼營公用售電業。
- 主張輸配電業應負責電力調度業務,並依中央主管機關所定電力調度規則執行。
- 建議輸配電業應提撥一定數額之營運保證金,以支應重大事故或調度不當之賠償。
- 提案電業法修正草案,建議核能發電設備得於中華民國114年前全部停止運轉。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各提案條文均已宣讀完畢,本案另定期繼續進行審查。
原始資料
- 公報
- 1060201
- 卷/期/冊
- 106/2/1
- 發布日期
- 2017-01-05
- 原始連結
- 立法院頁面官方 PDF文字檔Parsed JS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