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宮、科技部及原能會預算審查:聚焦營運、研發與政策轉型
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會議日期:2016-12-07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主要討論國立故宮博物院、科技部及其所屬單位,以及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及其所屬核能研究所的預算案。會議通過多項預算凍結與減列決議,並要求各單位就非典型人力運用、科研成果效益、災害防救、綠能發展、學術倫理等議題提出檢討報告,凸顯對機構營運效率與國家政策配合的監督。
討論事項一
繼續處理中華民國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國立故宮博物院主管預算(公務預算)解凍案2案及繼續審查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國立故宮博物院預算案
核心議題
- 本次審查聚焦於故宮博物院105年度預算解凍及106年度歲入歲出預算,並針對其非典型人力運用、文物管理、展覽推廣、南北院區發展、文化平權、國際交流及財務管理等多面向提出55項決議。
- 核心議題涵蓋故宮公共化進度、大故宮計畫與新整擴建計畫的差異、離島稅賦優惠、非典型人力過高、文物典藏與展覽空間規劃、以及對新南向政策的配合與兒童文化平權的落實。
相關爭議
- 非典型人力運用:故宮非典型人力比例高達83.56%,與政府政策違背,且歷年增加,委員要求檢討並逐年降低。
- 資料開放與公共化:故宮免費提供學術研究及教育推廣授權件數目標值過低,且對非營利使用仍收費,與世界主流博物館公共精神不符。
- 大故宮計畫與整擴建計畫:新整擴建計畫部分內容與暫停的大故宮計畫重疊,引發規避監督、環境衝擊及居民溝通不足的疑慮。
- 員工消費合作社不法盈餘:故宮消極追繳員工消費合作社1億7,900萬元的不法盈餘,監察院曾糾正但處理進度緩慢。
- 南北院資源分配:故宮預算書未明確列出南北院區的分配比例,引發資源分配失衡及立法委員監督預算困難的質疑。
- 北部院區設施與空間運用:北院展廳設備老舊、漏水問題存在已久,且有空間用於儲存出版品及商品,而非立即擴建,顯示空間運用未經充分檢討。
- 國際觀光與新南向政策:故宮參訪人數減少,對團客及特定國籍觀光客過度依賴,新南向政策推廣不足,需調整策展計畫及行銷策略。
立法委員發言
蘇巧慧 立法委員
- 要求故宮檢討非典型人力進用情形,逐年降低比例。
- 建議將「免費提供學術研究及教育推廣授權件數」年度目標值調整為每年2,000件。
- 要求故宮檢討空間使用,修訂場地租借辦法,並重新評估北部院區整擴建計畫。
- 要求故宮檢討教育活動開發方向及藏品圖像授權辦法,落實博物館公共化。
鍾佳濱 立法委員
- 建議故宮調整派員出國計畫的國家分配比例,增加與新南向國家交流。
- 要求故宮評估擴大南部院區典藏空間,並設置文物保存、維護與修護中心,協助國內其他博物館典藏。
- 要求故宮針對北溝文物保存、故宮歷史與在地記憶,如何與文化部、地方政府、民間共同合作活化與推廣提出報告。
何欣純 立法委員
- 要求故宮針對北院漏水問題及南北院建物安全通盤檢討。
- 要求故宮就大故宮計畫暫緩後的整擴建計畫,重新評估環境影響並徵詢當地居民意見。
- 要求故宮積極追繳員工消費合作社的不法盈餘,並提出具體追繳措施及期程。
- 要求故宮檢討策展計畫與行銷策略,以爭取世界各地散客並配合新南向政策。
黃國書 立法委員
- 要求故宮檢討侵權舉報平台成效不彰問題,並提出增加民眾舉報獎勵計畫。
- 要求故宮全面檢討現有空間運用,而非立即擴建。
- 要求故宮針對北部院區整擴建計畫與周遭居民溝通疑慮提出說明報告。
- 要求故宮檢討出國計畫浮濫浪費之嫌,並提交檢討報告。
蔣乃辛 立法委員
- 要求故宮檢討權利金收入減少現象,加強文物授權運用與商品開發業務。
- 要求故宮檢討非典型人力進用合理性與必要性,妥善配置運用整體人力。
- 要求故宮檢討文物藏品與圖像管理及監督機制,並提出落實報告。
- 要求故宮檢討庫房文物典藏存放環境與展覽期間環境的穩定與安全。
吳思瑤 立法委員
- 要求故宮儘速規劃完備南北兩院的多語言導覽體系,打造多語言友善環境。
- 建議故宮搭配新南向政策,研議對東南亞、南亞旅客、學生、移工提供門票優惠。
- 要求故宮針對北部院區整擴建計畫施作地質、生態及交通影響評估,並納入附近居民意見。
- 要求故宮檢討旅客經營策略,由過往單一客源轉型為多元旅客策略,特別是爭取南向國家國民參觀。
李麗芬 立法委員
- 建請故宮依據兒童權利公約精神,研議以18歲以下不分國籍之兒童及少年免費入館之可行性及施行規劃。
陳學聖 立法委員
- 建議故宮研擬成立「國寶警察」專責維護國家文物安全。
- 建議故宮可仿效國際博物館,研擬設立分館進駐桃園國際機場。
- 要求故宮提出「新故宮計畫」決策轉變過程、詳細計畫內容,並說明與「大故宮計畫」差異性。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 立法委員
- 要求故宮針對院區語音導覽系統增加原住民族各族族語及新住民母國語言,並增加手語導覽。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 中華民國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國立故宮博物院主管預算解凍案2案,均同意解凍,准予動支,提報院會。
- 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國立故宮博物院預算案全部審查完竣,歲入部分增列5,200萬元,歲出部分減列1,500萬元。
- 通過55項決議,其中多項預算凍結,要求故宮提出專案報告或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對於委員質詢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書面答復者,請相關機關於2週內送交個別委員及本委員會。
討論事項二
繼續審查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科技部及所屬單位預算案及繼續審查106年度行政法人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預算案
核心議題
- 本次審查主要針對科技部及所屬單位、以及行政法人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的106年度預算案,討論議題涵蓋科技人才聘用、學術倫理、科研資源分配、災害防救科技整合、綠能發展、科學園區營運及科技法規調適等面向,並通過76項決議。
- 重點關注科技部聘用人員長期化問題、學術研究經費過度集中、災害防救科技單位職能重疊、綠能政策與執行、科學園區土地及廠房利用率不佳等議題。
相關爭議
- 科技部聘用科技專業人員長期久任:科技部聘用人員多為久任,滿5年者高達82%,滿10年者尚有70%,與聘用目的不符,未能達到與時俱進、多元化進用目標。
- 學術研究經費分配過度集中:科技部補助學術研究經費集中於特定學校機關及部分主持人,有過度集中北部區域及少數個人現象。
- 違反學術倫理處分機制不嚴謹:對違反學術倫理的補助研究計畫,財務處分比例偏低,追回經費與補助金額差距甚大,且判定標準不明確、處理結果不透明。
- 災害防救科技單位職能重疊:科技部轄下多個災害防救相關研究單位功能重疊,缺乏整合平台和機制,研究成果難以落實,導致資源重複分配。
- 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預算虛增資本支出:科發基金多數預算用於經常性支出,卻全數列為資本門,有虛增資本支出之虞,且與經濟部科專計畫的經資門歸類標準不同。
- 科學工業園區土地及廠房出租率欠佳:部分科學園區土地及廠房出租率低,營運入不敷出,財務結構有待改善,影響園區開發效益。
- 災害訊息廣播平台成效不彰:災害訊息廣播平台系統建置完成,但仍有民眾未收到或延遲收到訊息,且僅限特定手機接收,普及率不足。
立法委員發言
鍾佳濱 立法委員
- 要求科技部檢討科技專業人員聘用方式,避免長期久任。
- 要求科技部會同科技會報辦公室檢討產業創新旗艦計畫中新南向計畫申請及審議結果為0的問題。
- 要求科技部就補助學術研究經費集中於北部區域提出檢討報告,並強化中、南、東部學研能量。
- 要求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研擬中央與地方災害情資整合及分享,規劃「災害示警資訊結合全台超商據點閉路監視系統」。
蘇巧慧 立法委員
- 要求科技部就其用人方式進行檢討,以達到與時俱進、多元化進用之目標。
- 要求科技部評估太空組織型態與形式,提升國家太空中心層級。
- 要求科技部就主管之災害防救相關機關業務重新審視,並研議相關機構整併之可行性。
- 要求科技部檢討科普政策,整合各部會科學普及相關業務,避免資源重複投入。
- 要求科技部評估各科學園區實驗高級中學納入國立高級中等學校校務基金之可行性。
- 要求科技部評估設立科學工業園區之關鍵績效指標,以符合其引進高級技術工業及科學技術人才之目標。
陳學聖 立法委員
- 要求科技部檢視研究計畫之應用成果,提升整體研究品質及產學結合。
- 要求科技部檢視違反學術倫理之杜絕配套機制,明確判定標準並建立系統性資料庫。
- 要求科技部檢視跨部會之執行科技計畫,聚焦至優勢領域。
- 要求科技部就南部國家地震第二實驗設施提出未來發展計畫。
張廖萬堅 立法委員
- 要求科技部就離岸風力主軸計畫之延宕缺失與風險控管提出書面報告。
- 建請科技部明確界定違反學術倫理之行為類型及處分標準,並將審議認定結果透明化。
- 建請科技部檢討對補助研究計畫違反學術倫理之財務處分機制。
- 建請科技部檢討用人方式,進用及培育適任之正式人力,改善用人結構。
黃國書 立法委員
- 要求科技部提出相關單位整併可行性規劃之書面報告,避免災害防治研究資源重複分配。
- 要求科技部針對「我國科技政策與法規之事權盤點」、「政府科技計畫如何導入社會需求」與「科技計畫結果效益評估與違反學術倫理處理之研議」提出報告。
- 建議科技部研議於107年度績效指標訂定時重新考量是否納入論文引用指數。
- 要求科技部將颱風洪水研究中心與地震工程研究中心做功能與業務整合,並提出具體整合時程。
何欣純 立法委員
- 要求科技部會同科技會報辦公室針對「跨部會協作平臺」、「各部會執行目標與具體之執行期程」以及與現行計畫之整合提出報告。
- 要求科技部就如何結合科技研發能量與中小企業之知識提升與競爭戰略提出報告。
- 要求科技部提出「無人飛行載具/太陽能無人飛行載具」相關規劃、進度報告。
- 要求科技部提出各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性別政策執行改進情況及科技領域性別平等改革策略研議進程。
- 要求科技部整合盤點有關「災防」之科技,與其他部會職能、研究、執行重疊者,如何分工合作提出報告。
- 要求科技部針對全國科技會議中「計畫管理辦公室」的構想、規劃提出清楚明確說明。
- 要求科技部盤點相關新興科技法規之調適,目前進程、專家參與與民眾參與情形,並提供有關部會專才之建議。
李麗芬 立法委員
- 建議科技部部長與一級主管積極參加G0V公民科技活動,蒐集資訊,掌握資訊。
- 要求科技部研議如何進行跨部會合作,以授權播放方式使HPC功夫─國網3D動畫全國大賽作品獲得更多曝光機會。
- 要求科技部持續強化資源與人力,提升雲端算圖效能,促進台灣動畫產業與影視音發展。
- 建議科技部參照網友自行製作之說明,重新擬定台灣光子源設施介紹文案,使國人更易理解其重要性。
- 建議科技部將創新產業旗艦計畫所帶動之就業效果納入成效評估,並積極輔導廠商創造優質工作機會。
蔣乃辛 立法委員
- 要求科技部檢討財務處分機制,並提交書面報告,避免追回經費與補助金額差距過大。
- 要求科技部依立法院決議檢討修正科發基金預算支出性質,參酌經濟部科專計畫依支出性質劃分經資門。
- 要求科技部檢討用人方式,與考試院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溝通考試類別及任用員額,進用及培育適任之正式人力。
- 要求科技部說明「災害應用技術之推動與決策支援計畫」預算未增反減的原因。
- 要求科技部就「加速行動寬頻服務及產業發展計畫─災害訊息廣播平台系統建置計畫」成效不彰問題提出檢討。
- 要求科技部調查轄下其他法人及研究中心是否有自籌管理費運用不符規定的情形。
吳志揚 立法委員
- 建請科技部主導統整我國海洋資源探勘能量與研究及探勘計畫,加速海洋資源開發與利用。
- 建請科技部儘速會同相關單位,針對災害訊息廣播平台系統傳遞延遲問題與行動寬頻業者協商改善方案。
- 要求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於半年內與新竹縣、市政府協調,統合規劃大眾運輸工具,緩解交通壅塞。
- 要求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於半年內協調新竹市政府設置政府服務單一窗口,方便園區廠商申辦業務。
- 建請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就中興新村文化景觀及文創發展,尋求跨部會之協助與合作。
柯志恩 立法委員
- 要求科技部針對太空計畫未來於產業應用及商品化提出具體改善措施及成效。
- 要求科技部針對共同掛名者之相關規定,提出更明確的檢視原則。
- 要求科技部針對颱風防洪科技研究之商品化,以及如何結合產業向東南亞輸出相關防災商品提出規劃研究。
- 要求科技部提出改善作法,以充分利用無人飛機探空系統,發揮最大效能。
- 要求科技部檢討修正科發基金之預算支出性質,以符預算法之規定。
- 要求科技部針對跨領域、跨學科整合型研究所可能碰到的學術倫理問題預作規範。
- 要求科技部研擬改善措施,積極尋求投資廠商,以提升科學工業園區開發效益。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 立法委員
- 要求科技部明確界定違反學術倫理之行為類型及處分標準,並將審議認定之各案案情、處分考量因素及處分結果透明化。
- 要求科技部研擬改善措施,積極尋求投資廠商,以提升科學工業園區土地及廠房利用效益。
相關人員回應
楊弘敦 科技部部長
- 說明科技部聘用科技專業人員的目的是配合科技發展,補充正式人力不足。
- 解釋能源國家型計畫的分工,避免各單位重複投資,科技部負責總管,各單位自帶預算執行項目。
陳宏宇 行政法人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主任
無相關發言紀錄
陳幸敏 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務預算處專門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劉嘉偉 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務預算處專門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陳莉容 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務預算處專門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 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科技部及所屬單位預算案,已部分審查完竣,未及審查部分另定期繼續審查,歲出部分共計減列1,058萬8千元。
- 通過76項決議,其中多項預算凍結,要求科技部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106年度行政法人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預算案全部審查完竣,業務總收入、業務總支出、短絀及固定資產之建設改良擴充均照列。
- 通過2項決議,要求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研擬中央與地方災害情資整合、規劃災害示警資訊結合超商閉路監視系統,並提出災害訊息廣播平台改善方案。
- 對於委員質詢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書面答復者,請相關機關於2週內送交個別委員及本委員會。
討論事項三
繼續審查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及所屬單位預算案(核研所部分)
核心議題
- 本次審查主要針對核能研究所的106年度歲入歲出預算,討論重點包括規費收入的調整、儀器閒置、非典型人力運用、核電廠除役與核廢料處理、核災食品檢驗、永續能源技術發展(特別是綠能與微電網)以及核醫藥物研發等議題。
- 會議關注核研所預算編列的合理性、與國家政策的配合度、以及其在再生能源與核醫領域的技術應用與推廣,並對多個項目提出減列或凍結要求。
相關爭議
- 規費收入增列與技轉收入認定:委員建議增列規費收入,但核研所說明因核醫藥物技轉,技轉收入不列規費,導致規費目標難達成,引發收入計算與預算編列的討論。
- 儀器閒置及採購糾正:委員質疑核研所儀器閒置及採購被糾正問題,要求提出處理報告及審計部接受公文。
-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費與員額減少:核研所預算員額減少,但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費卻持續增加,且實際員額與預算員額存在落差,引發預算編列合理性的質疑。
- 教育訓練費執行不嚴謹:核研所出國實習計畫多有變更或取消,計畫執行不嚴謹,委員要求檢討並凍結部分預算。
- 國內組織會費必要性:委員質疑核研所參加部分國內組織(如藥師工會、護理學會)與其業務必要關係,要求檢討並調整會費。
- MW級高聚光太陽能發電系統績效不彰:路竹示範場成效不彰,收入不足以支付租金及維護費,委員要求提出退場機制及與沙崙綠能科學城計畫整合報告。
- 永續能源技術與策略發展應用計畫職掌重複:委員質疑核研所部分能源計畫(如高驅動電壓有機元件、電業自由化風險分析)與經濟部能源局、工業局業務重疊,且預算編列方式不夠清晰。
- 核能研究所組織轉型與定位:委員普遍認為核研所應轉型,將再生能源相關業務劃歸經濟部,並要求核研所明確其在國家能源政策中的角色與分工。
立法委員發言
張廖萬堅 立法委員
- 建議歲入規費增列300萬元,並要求核研所檢討規費收費標準及修正時程。
- 質疑核研所預算員額減少但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費持續增加,以及核災食品檢驗人力配置問題。
- 建議減列核能科技研發計畫中的「物品」預算200萬元,以撙節公帑。
- 質疑路竹MW級高聚光太陽能發電系統示範場成效不彰,要求提出退場機制及與其他單位橫向聯繫的說明。
蔣乃辛 立法委員
- 建議歲入規費增列300萬元,並鼓勵核研所發展新藥以增加收入。
- 質疑核研所儀器閒置及採購被糾正問題,要求提供審計部接受公文。
- 要求核研所提出關於核電廠除役核廢料處理及核災食品檢驗人數的專案報告。
- 質疑核研所預算員額編列與實際使用人數有落差,要求保證員額用完,否則應予刪減。
- 要求核研所解釋永續能源技術與策略發展應用計畫的預算編列方式,並質疑其與能源國家型計畫的關係。
馬殷邦 所長
- 回應規費檢討已報會,部分規費會增加,但因核醫藥物技轉減少製造,規費收入目標難保證達成。
- 說明儀器閒置問題已處理完畢,審計部已接受回應。
- 解釋核研所實際員額逐年增加,行政維持費不受少數員額變動影響。
- 說明教育訓練計畫變更是因國外實驗室配合度,取消是因內部研發優先順序調整。
- 解釋核研所參加國內組織會費是基於研究單位與國家標準建置、勞基法聘用護士等必要性。
- 說明路竹示範場有退場機制,且核研所是綠能研發先驅,與經濟部能源局有分工。
- 澄清永續能源技術與策略發展應用計畫是核研所公務預算,由能源國家型計畫納管,並非來自科發基金。
- 強調核研所在微電網、風機、固態氧化物燃料電池及智慧電網等綠能技術處於領先地位,並有成功技轉案例。
鍾佳濱 立法委員
- 附議歲入增列360萬元,但要求核研所提供更清楚詳細的技轉收入數字及去向。
- 提醒科技部科發基金應檢視有無增列核研所技轉收入。
黃國書 立法委員
- 要求核研所針對文康活動費提出書面報告。
- 質疑核研所所長特別費高於其他單位,要求說明原因。
- 質疑核研所教育訓練計畫執行不嚴謹,建議凍結部分預算並加強管制。
- 質疑核研所參加部分國內組織會費的不必要性,建議減列2萬5,000元並重新檢討。
- 質疑核研所部分永續能源技術與策略發展應用計畫內容與經濟部業務重疊,建議減列240萬元。
- 認為核研所應轉型,建議改名並劃歸能源部。
李麗芬 立法委員
- 質疑核研所國內組織會費未列出組織名稱,要求說明。
- 肯定核研所「不鏽鋼高效熱管廢熱回收整合回收吸收式製冷計畫」的研發成果,建議凍結100萬元以促其加速推廣與國營事業合作。
何欣純 立法委員
- 支持黃國書委員檢討調整會費,並要求核研所提供與TAF合作關照全台游離輻射標準值實驗室精確度的書面報告。
- 要求核研所提供與衛福部合作進行食品輻射值檢測的詳細書面報告,並建立相關檢測體系。
- 主張核研所應儘快組改,將再生能源相關業務劃歸經濟部能源局。
- 要求核研所與台電合作,推動智慧電網與微電網技術應用,並提供書面資料說明台電詢問情況。
吳委員志揚 立法委員
- 質疑核研所永續能源技術與策略發展應用計畫在國家政策中的任務、與經濟部能源局和科技部沙崙綠能城的分工,以及核能發電取代目標的達成度。
- 質疑永續能源技術與策略發展應用計畫的期程、經費核定與數字兜不攏的問題,要求核研所解釋清楚。
- 要求核研所說明六氟化鈾運出台灣的處理進度、預算編列及會計配合方式。
- 關切核研所核災食品檢測人力與設備飽和問題,提醒其向行政院或衛福部提出經費申請。
謝曉星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主任委員
- 說明核研所是最早踏入太陽光電領域的研發單位,經濟部能源局負責規劃,沙崙綠能城是執行機構,各單位有分工但有重疊。
- 肯定核研所在風能(中小型風機)、固態氧化物燃料電池、智慧電網等領域的領先地位和貢獻。
- 澄清2025年非核家園目標下,核三廠機組屆時將停役,並強調創能、節能、儲能是全方位進行的目標。
杜世盟 主任
- 解釋核研所所長特別費較高的原因在於官職等、機關員額編制及預算規模不同。
邱賜聰 放射性物料管理局局長
- 說明放射性物料管理局一年特別費不到6萬元。
黃禎財 輻射偵測中心組長
- 說明輻射偵測中心一年特別費與放射性物料管理局相同。
孫承錦 主任
- 說明核研所文康活動包含慶生、所慶、路跑等,按規定辦理。
- 解釋核研所預算員額雖配合行政院統刪,但實際員額逐年增加,且106年度將持續補人。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 歲入部分,增列規費收入360萬元,提案委員列入蔣乃辛、張廖萬堅、蘇巧慧。
- 歲出部分,一般行政減列7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
- 永續能源技術與策略發展應用計畫減列10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凍結2,000萬元,並要求核研所提出書面報告。
- MW級高聚光太陽能發電系統凍結200萬元,要求核研所提出書面報告,並說明退場機制。
- 國內組織會費減列2萬5,000元,要求核研所重新檢討並提出書面報告。
- 核能研究所已處理完畢之儀器閒置及採購被糾正問題,要求提供報告及審計部接受公文予相關委員。
- 核研所將針對核電廠除役核廢料處理及進口日本核災食品檢驗人數問題,請原能會向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
- 核研所將提供書面報告,說明與TAF合作關照全台游離輻射標準值實驗室精確度,以及與衛福部合作進行食品輻射值檢測的詳細規劃。
- 核研所將提供書面資料說明與台電在微電網及智慧電網方面的合作情況。
- 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及所屬單位預算案全部審查完竣。
- 對於委員質詢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書面答復者,請相關機關於2週內送交個別委員及本委員會。
原始資料
- 公報
- 1060202
- 卷/期/冊
- 106/2/2
- 發布日期
- 2017-01-05
- 原始連結
- 立法院頁面官方 PDF文字檔Parsed JS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