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營業及非營業部分)協商與處理原則
黨團協商會議日期:2016-12-23
立法院針對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營業及非營業部分)召開黨團協商。面對年底將至且尚有千餘案待審的急迫性,朝野與行政院主計總處達成處理共識:包括行政部門同意照案通過之提案、經黨團確認之撤案或文字修正、凍結案改以書面報告處理、預算刪減提案由基金執行單位調整減列,以及其餘案件於院會處理。協商結論交由行政部門於指定期限內整理送交議事處,以利後續院會審議程序。
討論事項一
研商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營業及非營業部分)案處理原則
核心議題
面對105年度即將結束且尚有大量待審提案,如何透過朝野協商訂定處理原則,以有效率地完成國營事業營業及非營業預算審查。
相關爭議
- 預算凍結案處理方式:因年度將屆,原定報告後始得動支的凍結案已無實質意義,朝野同意改以提出書面報告處理,但國民黨團強調須經黨團確認及院會宣讀程序,避免逕自全部撤除。
- 預算刪減提案之主導權:廖國棟主張刪減提案應視提案委員內容由基金執行單位調整減列,並強調立法院為主導機關,柯建銘則建議文字改為「參酌」,以避免行政與立法部門產生衝突。
立法委員發言
柯建銘 立法委員
- 指出距離年底僅剩一週,若按原先表決速度將無法審完剩餘的1,282案,新國會若無法完成國營事業預算審查將難向外界交代。
- 建議將行政部門同意之提案、已協商同意撤案或修正者予以扣除,並將凍結案全數改提書面報告。
- 認為未用完之預算應由行政部門自行刪除,並透過協商處理少數具爭議的主決議案以確保預算如期通過。
廖國棟 立法委員
- 強調國會應秉持服從多數、尊重少數之原則,並指出行政部門與黨團之間的溝通與書面資料尚未完全到位。
- 堅持所有提案必須在院會中依序宣讀並走完黨團蓋章程序,不能任意抹滅或隨便帶過。
- 主張預算刪減提案應視提案委員內容由基金執行單位調整減列,維護立法院審查預算之權力。
高潞‧以用‧巴魕剌 立法委員
- 認為年度將屆且院會時間有限,預算審查確有急迫性。
- 表示時代力量黨團對於經溝通後合理之提案願意接受撤案。
- 要求針對個別黨團仍有疑義之特定案子(如內政相關提案),相關單位應進行充分說明。
相關人員回應
蘇嘉全 立法院院長
- 主持協商並居中協調,強調因時間緊迫,應尋求高效率且具共識的處理原則,使預算案在年底前順利完成。
- 說明行政部門同意之343案、凍結案改書面報告及執行完畢之賸餘款減列等處理方向。
- 指示主計總處及各業務單位配合於指定時間內將分類清單送交各黨團及議事處。
朱澤民 行政院主計總處主計長
- 說明待處理案數及各部會檢討狀況,包括343案行政部門同意照案通過、39案撤案或文字修正獲黨團同意、187案經協商但待黨團同意。
- 建議將375案凍結案改為提出書面報告,以及將273案實質減列與剩餘65案主決議送交大院處理。
相關後續
- 各黨團同意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各項修正動議依六大原則處理:提案應經院會宣讀後處理、委員同意撤案或修正文字須經黨團蓋章、行政部門同意者照案通過、已通過及未處理之凍結案經同意改提書面報告後通過、刪減提案由基金執行單位調整減列、其餘賸餘案件協商後處理。
- 請行政部門偕同各委員會將符合原則之待處理案於12月26日中午12時前送交議事處,以供院會進行審議程序。
原始資料
- 公報
- 1060405
- 卷/期/冊
- 106/4/5
- 發布日期
- 2017-01-10
- 原始連結
- 立法院頁面官方 PDF文字檔Parsed JS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