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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預算審查:聚焦文化產業振興、場館營運與文資保存

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會議日期:2016-12-15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繼續審查文化部及所屬單位201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涵蓋出版、動漫、影視音、國家表演藝術中心、博物館營運及文化資產保存等多項議題。會議針對預算執行效益、政策規劃、場館定位與營運、人才培育及法規彈性等面向進行熱烈討論與質詢,最終多項預算獲得支持,部分則經凍結並要求提出書面或專案報告,以強化監督與政策檢討。

討論事項一

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文化部及所屬單位預算案:人文及出版業務03項下出版事業之輔導 (第172案至第182案)

核心議題

  • 本次議程主要討論文化部針對出版事業輔導的預算執行效益,包括出版業調查成果、海外推廣活動成效,以及全國閱讀日活動的具體規劃與地方串連。
  • 核心問題在於如何確保預算有效運用,並提升閱讀推廣活動的實質影響力與時效性。

相關爭議

  • 出版業調查成果與時效性:柯志恩委員質疑每年編列450萬元預算進行出版業調查,但成果報告與具體改進方式不明確,且調查時效過慢,無法提供業者即時資訊。
  • 閱讀推廣活動的具體規劃:吳思瑤委員關切扶植閱讀平台建置的具體作為,以及全國閱讀日活動如何有效串連獨立書店與地方政府,避免僅重台北市。
  • 國際書展補助與人潮下降:黃國書委員質疑文化部每年補助台北書展基金會1,700萬元,但國際書展人數創新低,要求文化部提出具體作法確保人潮不減。

立法委員發言

柯志恩 立法委員

  • 質疑文化部每年450萬元的出版業調查預算成效,要求具體成果與改進方式。
  • 要求提供每年海外推廣活動的成果報告。

吳思瑤 立法委員

  • 要求文化部說明扶植閱讀平台建置的具體有效作為與規劃。
  • 關切全国閱讀日活動的規劃,特別是與獨立書店及地方文化局的串連,建議預早準備並盤點地方方案。

鍾佳濱 立法委員

  • 要求文化部提供更完整的書面報告,以明確掌握閱讀推廣的具體作法,而非僅口頭報告。

蘇巧慧 立法委員

  • 指出出版產業調查時效過慢,要求文化部承諾提升時效與品質,支持改為季報。
  • 不堅持金鼎獎、金漫獎頒獎預算,接受文化部解釋獎勵高於典禮籌辦。

黃國書 立法委員

  • 質疑國際書展人數創新低,要求文化部說明如何確保明年人潮不減。
  • 建議文化部應協助規模較小的出版社及非政府組織參與書展,因攤位費用昂貴。

李麗芬 立法委員

  • 關心統一書價議題,支持文化部委託研究,並同意預算照列。
  • 提醒文化部需持續與地方溝通圖書採購採最有利標的爭議。

相關人員回應

朱瑞皓 司長

  • 說明出版業調查將從2014年後改為1年1次,並將從明年起改為季報或半年報,以提供業者即時資訊。
  • 解釋明年閱讀推廣活動將規劃為帶狀,從台北國際書展開始,串連獨立書店、圖書館,並配合4月23日世界閱讀日推動「全國閱讀日」系列活動。

鄭麗君 部長

  • 說明4月23日全國閱讀日是文化部首次與全球推動,將邀請侯孝賢導演擔任閱讀大使,強調閱讀對想像力培養的重要性。
  • 針對圖書採購採最有利標,說明文化部已報請行政院核定並發函,公共工程委員會也有廉政原則配套,呼籲地方議會支持以避免書商血本無歸。

相關後續

  • 文化部將提供書面報告,說明國際書展的五大改革及未來檢討方式。
  • 文化部需統整各縣市政府,積極努力推動圖書採購採最有利標,以支持出版業。
  • 相關預算照列。

討論事項二

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文化部及所屬單位預算案:人文及出版業務04項下出版產業振興方案 (第183案至第189案)

核心議題

  • 討論文化部出版產業振興方案的預算配置,特別針對數位出版人才培育、青年創作計畫的具體執行方式,以及振興方案應聚焦的重點。
  • 核心問題在於如何有效振興面臨轉型困境的出版產業,而非僅補助創作端。

相關爭議

  • 振興方案重點與數位出版:吳志揚委員認為振興方案應聚焦於數位出版人才培育及產業結合,而非僅偏向創作與閱讀兩端,質疑預算內容未充分著墨於數位轉型。
  • 青年創作計畫效益:陳學聖委員質疑300萬元青年創作計畫預算過少,且徵選方式、合作出版社及補貼標準不明確,要求具體作業方案。
  • 振興方案規劃不明:柯志恩委員認為文化部提供的資料僅陳述活動事實,缺乏「如何做」的具體規劃,因此建議凍結預算,要求提出更完善的規劃報告。

立法委員發言

吳志揚 立法委員

  • 認為出版業振興應著重數位出版人才培育與產業結合,而非僅補助創作與閱讀。
  • 要求文化部針對數位出版振興方案提出專案報告,同意後再動支預算。

陳學聖 立法委員

  • 質疑青年創作計畫300萬元預算過少,且徵選方式、合作出版社、補貼標準等缺乏具體說明,要求好好規劃。
  • 認為振興方案不應僅限於創作,應更踏實地執行。

柯志恩 立法委員

  • 認為文化部提供的振興方案資料缺乏具體規劃,建議凍結預算,要求提出更完善的規劃報告。
  • 質疑300萬元青年創作計畫預算過少,要求具體作業方案而非僅活動報告。

相關人員回應

朱瑞皓 司長

  • 說明數位出版人才培育已納入「03出版事業之輔導」項下,並與電子書協會及數位出版聯盟合作。
  • 表示明年將強化補助中小型出版社,支持數位出版及版權授權數位電子書。
  • 說明青年創作計畫將透過出版社推薦作家並給予補貼。

相關後續

  • 凍結300萬元預算,要求文化部提出完整的書面報告,說明青年創作計畫的具體作業方案及振興方案的規劃。
  • 委員會同意後再動支凍結預算。

討論事項三

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文化部及所屬單位預算案:人文及出版業務05項下國家動漫史料及數位典藏 (第190案至第194案)

核心議題

  • 審查國家動漫史料及數位典藏計畫的預算編列,主要討論計畫未經行政院核定即編列預算、具體補助計畫不明,以及台中動漫館的硬體規劃與軟體先行策略。
  • 核心問題在於計畫的合法性、透明度,以及如何有效建構台灣動漫史料並培育人才。

相關爭議

  • 預算編列程序與計畫核定:吳志揚委員認為計畫未經行政院核定即編列5,000萬元預算,不符預算法規,建議全數刪除,待計畫核定並具體列出補助計畫後再編列。
  • 史料典藏的具體標的與起始點:柯志恩委員質疑文化部尚未有具體徵集標的物,要求說明3,300萬元徵集購置預算如何運用;陳學聖委員質疑國家動漫史料的起始點(如1949年後台灣或涵蓋《老夫子》作者王澤等跨地域創作者)。
  • 動漫館選址與整體規劃:陳學聖委員認為動漫動畫業務應從經濟部工業局移轉至文化部主導,並反對地方政府搶先動工即選定基地,強調需有全盤規劃;吳志揚委員建議應開放六都提案,以選出最佳地點,避免分散力量。
  • 計畫內容與預算透明度:蔣乃辛委員質疑5年動漫基地計畫內容、總經費、目標皆不明確,且行政院未核定即要求立法院通過預算,認為不符監督立場,要求看到具體計畫內容。
  • 硬體與軟體發展的側重:多位委員指出過去計畫過於著重硬體建設(如19億元動漫博物館園區),應修正為軟體先行、人才培育及產業鏈重建,以符合業界期待。

立法委員發言

吳志揚 立法委員

  • 指出計畫未經行政院核定即編列5,000萬元預算,不符預算法規,建議全數刪除。
  • 認為應針對數位出版相關振興方案提出專案報告,教委會同意後再動支。
  • 建議動漫館選址應開放六都提案,而非誰先叫就先給誰,應有整體戰略思維。

柯志恩 立法委員

  • 質疑文化部對國家動漫史料徵集尚未有具體標的物,要求說明3,300萬元徵集購置預算的運用。
  • 認為青年創作計畫預算過少,要求具體作業方案。

張廖萬堅 立法委員

  • 表示台中市政府爭取動漫基地已久,計畫經國發會審查,懇請同仁支持。
  • 建議先凍結一部分預算,待計畫核定後再請文化部說明,說明後予以解凍。

黃國書 立法委員

  • 強調漫畫在台灣出版發展中的重要地位,支持設立動漫館,並樂觀其成。
  • 指出台中水湳經貿園區可替代台灣塔基地,與市立美術館、中台灣電影園區形成文化聚落。

陳學聖 立法委員

  • 建議動漫動畫業務應從經濟部工業局移轉至文化部主導,以避免被視為製造業。
  • 反對地方政府搶先動工即選定基地,強調需有全盤規劃。
  • 詢問國家動漫史料的起始點,例如是否涵蓋1949年後的台灣作品或跨地域創作者。

蔣乃辛 立法委員

  • 質疑動漫基地5年計畫內容、總經費、目標皆不明確,且行政院未核定即要求立法院通過預算,認為不符監督立場。
  • 強調應從人才培育角度思考,並要求看到具體計畫內容。
  • 堅持立法院應嚴守監督行政院的立場,要求先了解計畫細節。

蘇巧慧 立法委員

  • 建議文化部內部應先進行事權整合,以順暢動漫產業的推動。
  • 質疑台灣原創動漫作品數量不足,一個館是否足夠豐富,建議酌凍預算,要求提出具體內容說明。

相關人員回應

朱瑞皓 司長

  • 說明文化部已有鎖定葉宏甲、劉興欽、朱德庸等前輩漫畫家作品作為徵集對象,正在協商中。

鄭麗君 部長

  • 說明動漫計畫已從前政府時期研議,因廣泛徵詢動漫圈意見後,文化部自行修改計畫,更貼近產業界和創作者,規模縮小,從史料典藏做起。
  • 強調史料典藏與整理是必須做的,無論未來是否有館。
  • 承諾不會因地方先動土而選定基地,將回歸文化生活圈、地方文化服務及國家政策走向整體思考。
  • 說明史料將涵蓋完整的動漫及早期圖像歷史,建構整體歷史。

相關後續

  • 國家動漫史料及數位典藏預算酌凍五分之一(1,000萬元)。
  • 文化部需待行政院核定計畫,並提供完整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凍結預算。
  • 文化部將提供書面報告,說明相關計畫的詳細資料。
  • 文化部將與鄭天財 立法委員及陳學聖 立法委員溝通317案修正意見。

討論事項四

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文化部及所屬單位預算案:人文及出版業務06項下對財團法人中央通訊捐助 (第195案至第198案)

核心議題

  • 討論對財團法人中央通訊社的預算捐助,主要關切其內部管理、海外駐點佈局、閒置職務宿舍活化、國家傳媒定位,以及違反新聞倫理事件的調查與處理。
  • 核心問題在於如何確保中央通訊社作為國家通訊社的專業性、公共性與資源有效利用。

相關爭議

  • 中央通訊社內部管理與新聞倫理:吳思瑤委員質疑上次招攬廣告業務行銷事件的後續調查與懲處;黃國書委員要求針對違反新聞倫理事件提出改善作法;陳學聖委員提醒勿有政治考量,應維持國家通訊社的超然地位。
  • 海外駐點佈局:吳思瑤委員認為中央通訊社應加強海外駐點投資與派人,特別是重要國際節點,質疑柏林等城市是否有駐點人力。
  • 閒置職務宿舍活化:吳思瑤委員指出中央通訊社大量閒置職務宿舍造成資源浪費與治安死角,要求全面盤點、釐清法律關係並活化利用,例如轉作托育、長照或藝術家駐村空間。
  • 國家傳媒定位:蘇巧慧委員要求文化部思考中央通訊社作為公共媒體的角色定位,以及未來應採取的監督方式。

立法委員發言

吳思瑤 立法委員

  • 要求中央通訊社說明上次招攬廣告業務行銷事件的後續調查與懲處。
  • 主張中央通訊社應加強海外駐點投資與派人,特別是歐洲重要城市,並要求提供各地駐點人數與城市資料。
  • 要求中央通訊社盤點閒置職務宿舍使用狀況,釐清法律關係,並活化利用,建議轉作托育、長照或藝術家工作室。

蔣乃辛 立法委員

  • 提出會議室二氧化碳濃度過高問題,關切委員健康。
  • 指出中央通訊社有閒置空間與社區結合的成功案例,肯定其部分努力。
  • 支持凍結部分預算,要求提供書面報告,以了解中央通訊社定位及內部管理。

蘇巧慧 立法委員

  • 要求文化部思考中央通訊社、公視、央廣等公共媒體的角色定位,以及未來應採取的監督方式,並提出書面說明。
  • 支持凍結預算,要求文化部提出書面報告。

張廖萬堅 立法委員

  • 支持中央通訊社預算,但認為其定位及內部管理應弄清楚。
  • 同意凍結部分預算,要求提供書面報告。

黃國書 立法委員

  • 要求中央通訊社針對違反新聞倫理一事,提出妥適的改善作法,並詢問文化部調查進度。
  • 建議凍結五分之一預算。

陳學聖 立法委員

  • 建議中央通訊社不應淪為過去的公視,做任何處理時不應有政治考量,應建立國家通訊社應有的制度,維持超然地位。

相關人員回應

樊祥麟 社長

  • 說明柏林駐點人員剛辭職正在補人,布魯塞爾、巴黎、倫敦、羅馬皆有駐點人員,並承諾提供各地駐點人數與城市資料。
  • 說明中央通訊社積極處理閒置房舍,已歸還56戶給國產署,並透過訴訟追討未歸還戶,但因法律規定只能等當事人或配偶死亡才能收回。
  • 表示已與國產署及吳思瑤委員辦公室協調,同意將部分收回房舍作為里民活動中心使用。

鄭麗君 部長

  • 說明文化部已責成會計師、律師及同仁實地查察中央通訊社違反新聞倫理及獎勵金流向問題,初步調查已要求改進,並進行第二階段財務專業調查。
  • 承諾將在有明確調查結果後隨時向社會及委員說明。
  • 表示將了解中央通訊社訴訟歷程及法律處理狀況後,會同通訊社向委員詳細說明房舍問題。

相關後續

  • 「06對財團法人中央通訊社捐助」預算2億9,957萬4,000元凍結五分之一。
  • 文化部需提出完整的書面報告,內容包括閒置公有宿舍活化管理、國家通訊社定位、內部營運及財務狀況,以及部長提及的第一階段與第二階段內部調查時程與結果。
  • 議事人員已借用802會議室,未審到預算的司處代表可先前往等待,分散人群。

討論事項五

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文化部及所屬單位預算案:國家人權博物館籌備業務 (第207案至第211案)

核心議題

  • 審查國家人權博物館籌備業務預算,主要討論計畫名稱變更理由、內容是否一致,以及未來組織定位。
  • 核心問題在於確保人權博物館的專業定位與預算合理性。

相關爭議

組織定位:陳學聖委員堅持國家人權博物館未來應定位為三級機關,而非四級機關或行政法人。

立法委員發言

柯志恩 立法委員

  • 詢問「文化資產多元永續發展計畫」名稱變更理由及內容是否與原「人權史蹟點保存維護再利用計畫」一致。

陳學聖 立法委員

  • 堅持國家人權博物館未來的組織定位至少應為三級機關。

相關人員回應

王逸群 主任

  • 說明計畫名稱變更僅因國發會審議認為名稱雷同,內容完全一致。

鄭麗君 部長

  • 承諾將向行政院爭取國家人權博物館定位為三級機關,不會是四級或行政法人,以符合大家期待。

相關後續

國家人權博物館籌備業務預算照列。

討論事項六

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文化部及所屬單位預算案:台南市美術館部分 (第69案至第71案)

核心議題

  • 審查台南市美術館預算,主要討論其典藏經費、財務計畫、營運模式、自償率、國家級定位,以及工程未經立法院同意即動工的程序問題。
  • 核心問題在於台南市美術館的永續營運能力、國家級定位的合理性,以及中央補助的必要性與監督機制。

相關爭議

  • 典藏能量與經費:陳學聖委員質疑每年僅編列1,800萬元典藏經費不足以購買重要作品,且台南新藝獎等級不高,認為美術館僅為市民級;鄭麗君部長則肯定其典藏計畫從近現代美術史做起,並透過捐贈與移轉彌補購買預算不足。
  • 財務營運與自償率:陳學聖委員與蔣乃辛委員均質疑美術館財務計畫,預估年收入3,376萬元遠低於年開銷3億3,765萬元,每年需補貼3億元,關切未來營運困難是否由文化部負擔;蔣乃辛委員更指出自籌率僅10%,遠低於行政院要求的30%,質疑其永續性。鄭麗君部長說明國發會同意文化設施自償率可彈性調整,且行政法人營運責任主體為台南市政府。
  • 國家級定位與區域競合:陳學聖委員質疑台南美術館與高雄美術館定位相似,且其報告中定位為「城市網絡活化型的市民美術館」,與部長所稱「跨區域美術館」有落差,認為頂多是台南市的美術館,應由台南市自籌經費;吳志揚委員對其典藏定位不清楚持保留態度,並建議應將整個台南視為博物館群,而非單一國立美術館。
  • 工程程序合法性:陳學聖委員質疑行政院核定後、立法院未通過預算前即動工,不符程序。
  • 中央補助必要性:陳學聖委員建議將8億元補助用於台南舊城區歷史建物古蹟恢復,而非新建美術館,認為美術館應由台南市政府自籌經費,中央僅給少量補助;吳思瑤委員與葉宜津委員則強調地方政府願意投入,中央應協助與指導,並肯定其補足台灣近現代文化藝術史串接的不足。

立法委員發言

陳學聖 立法委員

  • 質疑台南美術館典藏經費1,800萬元不足以購買重要作品,認為其僅為台南市市民美術館。
  • 質疑美術館財務計畫,年收入遠低於開銷,關切未來營運虧損誰來承擔。
  • 質疑美術館定位與高雄美術館雷同,且與自身報告不符,認為頂多是市立美術館,應由台南市自籌經費。
  • 指出行政院核定後、立法院未通過預算前即動工,不符程序。
  • 建議將8億元補助用於台南舊城區歷史建物古蹟恢復,而非新建美術館,強調台南的價值在於整個城市即博物館。
  • 質疑文化部對台南美術館的態度在政黨輪替後快速轉變,要求說明105年1月文化部的原始建議。

蔣乃辛 立法委員

  • 質疑美術館自籌率僅10%,遠低於行政院要求的30%,認為根本做不到,關切未來營運維持。
  • 詢問美術館總經費是18億元加中央補助8億元,還是18億元中包含中央補助。
  • 強調社教機構自籌率30%不合理,應向行政院反映檢討。

吳志揚 立法委員

  • 建議應多補助經費維護舊建築古蹟角色及周邊氛圍營造,而非新建大型美術館。
  • 認為美術館典藏定位不清楚,且來源不夠豐富,對其是否必要弄到國立美術館層級持保留態度。
  • 擔心行政法人模式下,中央補助不划算,且可能拖垮台南市未來經營。
  • 建議新蓋部分應注意與周邊環境協調性,避免破壞原有氛圍。

陳亭妃 立法委員

  • 強調台南市美術館是台南市的重要建設,文化部補助8億元是協助性質。
  • 說明台南市政府自103年起已陸續蒐集典藏,並有藝術品捐贈者,典藏資源無虞。
  • 澄清美術館有兩棟,其中一棟是保留古蹟原貌,另一棟非古蹟的辦公大樓拆除後將新建符合美術品等級的建築。
  • 懇請委員支持,強調台南縣市合併以文化精神為基礎。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 立法委員

  • 肯定台南市政府的規劃報告,認為其不只從美術館出發,還包含台南生活圈,甚至城市即美術館的概念。
  • 質疑法人形式下的人事組織編列過少,並關切中央對地方行政法人的監督機制與介入基準。

吳思瑤 立法委員

  • 身為台南子弟,感謝委員建議,認為文化部應從高位協助與指導,落實文化平權。
  • 強調台南美術館能補足台灣近現代文化藝術史串接不足之處,應予鼓勵。
  • 懇請大家支持,並認為可要求台南市政府增加典藏經費,同時給予監督。

黃國書 立法委員

  • 區分台南市政府與文化部角色,文化部僅為補助預算,不介入經營管理。
  • 認為台南市需要美術館,可帶動史蹟博物館群豐富性,並肯定其活化舊警察署建築的策略。
  • 肯定國際競圖找來普利茲克建築獎得主坂茂設計,認為計畫發展有其脈絡。
  • 認為文化部補助8億元,台南市政府肩負營運責任,對國家而言是正面的。

葉宜津 立法委員

  • 說明台南市美術館規劃將現有歷史建築物與公11基地整合成美術園區,結合台灣文學館、孔廟等,形成文化歷史園區。
  • 指出台南擁有林朝英、陳澄波等重要藝術家作品,且許多人願捐贈,但需有存放保存地點。
  • 強調考古遺址與水下資產等亦可與美術館連結,豐富內容。

相關人員回應

鄭麗君 部長

  • 說明台南市美術館將以台南市行政法人定位營運,行政法人雖非自負盈虧,但營運責任主體為台南市政府。
  • 解釋國發會同意文化設施自償率30%有彈性,文化部將本於權責機關職責,規劃階段性自償率。
  • 強調支持理由在於建構台灣視覺藝術史,補足國美館等能量不足之處,肯定其從近現代美術史做起,並設前輩藝術家專室。
  • 說明典藏計畫從100年開始,透過捐贈、移轉及購買新銳作品,已獲逾1,000件作品,肯定其努力。
  • 強調補助8億元是從建構國家藝術史角度支持,對國家絕對正面。
  • 說明文化部在520上任後,釐清組織定位、中央與地方分工,並爭取放寬自償率與經資門比例限制,使計畫更務實。
  • 表達對台灣美術館空間不足、前輩畫家作品可能流失的焦慮感,認為地方政府投入推動,部長無理由不支持。
  • 承諾將與國表藝一起思考,修正過多文創商品的問題,讓國際級劇場回歸本業。

相關後續

  • 台南市美術館預算凍結五分之一(8,000萬元)。
  • 文化部需提出專案報告,針對營運困難、自償率、典藏經費、國家級定位等議題進行說明。
  • 文化部將提供處理原則給各委員,說明地方政府行政法人營運責任。
  • 蔣乃辛委員所提關於社教單位自償率不應僵化訂為30%的主決議,經修正後通過,規範文化類計畫自償率由文化部評估設定後報行政院核定,以不超過10%為原則。

討論事項七

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文化部及所屬單位預算案:藝術發展業務01-08項下各項預算

核心議題

  • 審查藝術發展業務下多項預算,包括表演藝術發展瓶頸、全球佈局行動方案、藝術銀行執行成效、網路劇院盤整、攝影文化中心建置進度,以及縣市藝文場館營運升級計畫。
  • 核心問題在於如何提升台灣表演藝術的專業水準與觀眾人口、有效推動文化國際交流、優化藝術銀行等計畫執行策略,並確保文化設施的專業化與活化利用。

相關爭議

  • 全球佈局行動方案的整體戰略:吳志揚委員質疑「全球佈局行動方案」科目分散各處,缺乏整體大戰略說明,要求文化部提出完整說明。
  • 藝術銀行執行成效與價碼:柯志恩委員肯定藝術銀行概念,但質疑其執行策略需加強,租賃部分偏弱,藝術品租賃價碼低估藝術家價值,要求文化部釋出更大善意,提高價碼與租賃數量。
  • 網路劇院與網站盤整:李麗芬委員指出文化部網站內容過多,技術無法趕上,要求盤整不必要項目並即刻喊停。
  • 攝影文化中心計畫進度:蔣乃辛委員關切攝影文化中心連續型預算工程進度,特別是古蹟修復狀況,要求詳實說明。
  • 縣市藝文場館營運升級:蔣乃辛委員質疑輔導地方政府辦理藝術節慶國際化預算分配方式。
  • 國立中正紀念堂管理處營運與發展預算照列。
  • 國立國父紀念館營運與發展預算照列。
  • 國立台灣交響樂團預算照列,並要求規劃與台中歌劇院合作,協助其「接地氣」行銷。
  • 衛武營藝術文化中心工程進度:柯志恩委員關切衛武營工程延宕問題,詢問是否能如期試營運。

立法委員發言

黃國書 立法委員

  • 要求藝發司提出書面報告,盤點表演藝術發展的瓶頸與困境,並提出下一個階段台灣表演藝術發展具體可行策略。
  • 建議國立台灣交響樂團與台中國家歌劇院合作,協助歌劇院「接地氣」並進行在地行銷。
  • 要求文化部提供整體政策方向的書面報告。

吳志揚 立法委員

  • 質疑「全球佈局行動方案」科目分散各處,缺乏整體大戰略說明,要求文化部提出完整專案報告。
  • 提醒文化部應加強電視節目推動,而非僅專注電影,並追問電視部分是否納入全球佈局行動方案。
  • 建議文化部應主動做典藏計畫,而非僅依靠縣市。

柯志恩 立法委員

  • 肯定藝術銀行概念,但質疑其執行策略需加強,租賃部分偏弱,租賃價碼低估藝術家價值,要求文化部釋出善意提高價碼與數量。
  • 關切衛武營工程延宕問題,詢問是否能如期試營運,並質疑估列全年需求預算合理性。
  • 要求台灣美術館凍結預算並報告,以了解數位化展覽經費運用。
  • 質疑工藝中心加值應用發展成效不佳,建議減列預算。
  • 要求提供傳藝中心宜蘭本部與台北人力配置資料,避免重點轉回台北影響初衷。

李麗芬 立法委員

  • 指出文化部網路劇院等網站內容過多,技術無法趕上,要求盤整不必要項目並即刻喊停。
  • 提醒衛武營需注意兒童及老人安全,支持預算不凍結。

蔣乃辛 立法委員

  • 關切攝影文化中心連續型預算工程進度,特別是古蹟修復狀況,要求詳實說明。
  • 質疑輔導地方政府辦理藝術節慶國際化預算分配方式。
  • 要求將「全球佈局」等中程計畫的時程與詳細預算數提前提供給委員。

蘇巧慧 立法委員

  • 關切台博租金問題,認為管用不合一影響博物館營運,要求文化部加速與台北市政府協調解決。
  • 肯定台博館活潑的教育功能,支持預算照列。

相關人員回應

梁永斐 司長

  • 說明2015年表演藝術產業調查已完成並結案,2016年視覺藝術部分也將提供相關團體參考。
  • 說明攝影文化中心古蹟修復工程已於11月底發包,預計2017年1月底開工,並將進行資產搶救、修換保存及資料庫建置等配套工作。
  • 承諾提供攝影文化中心完整的時程計畫及即時更新進度。

鄭麗君 部長

  • 說明全球佈局是一個連續性的中程計畫,由交流司統籌,包含14項行動計畫由各業務司推動,並承諾盡快提供整體計畫給委員。
  • 表示已將電視節目列為影視重點項目,正積極洽談跨國合作,希望明年上半年有成果。
  • 說明縣市藝文場館營運升級計畫旨在協助地方既有空間設備升級,導入藝術總監制,以提升內涵。
  • 說明衛武營工程進度已達98%,預計2017年10月完工,年底試營運。
  • 說明國美館將提出擴大典藏及空間突破計畫,並肯定地方政府願意投入典藏。
  • 說明工藝中心產業家數有成長,將持續努力。
  • 承諾將與台北市政府專案協調台博館租金問題,儘速辦理。
  • 說明台博館第三期計畫已通過行政院核定並竣工,執行率達96.35%,且修復工程獲金質獎。

盧本善 主任

  • 說明衛武營工程進度已達98%,今年有2個標案可報竣,其他機械設備要求廠商於2017年10月前完成,預計2017年10月完工。

蕭宗煌 館長

  • 說明台灣美術館凍結預算部分為數位化展覽經費,用於從傳統現代美術館進入當代藝術,實質運用於數位藝術方舟及展覽。
  • 同意將雜項收入增列100萬元。

許耿修 主任

  • 說明工藝中心業務分為工藝推廣、科技計畫及增值計畫,並解釋2011-2012年產值成長與金價上漲有關,後續透過新光三越、遠東百貨駐點已拉回成長。
  • 說明產業家數有成長。

洪世佑 館長

  • 說明台博館第三期計畫已通過行政院核定並竣工,執行率達96.35%,且施工已3年並獲工程會金質獎優等獎。
  • 解釋之前執行率低是因行政程序問題,現已克服。

相關後續

  • 「01全球佈局策略推展計畫」1億7,615萬3,000元凍結十分之一,並要求文化部提出完整具體的書面報告。
  • 「02國際及兩岸區域佈局計畫」1億4,662萬8,000元凍結十分之一,並要求文化部提出書面報告。
  • 攝影文化中心建置計畫預算照列,但文化部需提供即時更新的完整時程計畫給委員會及委員。
  • 縣市藝文場館營運升級及示範計畫預算照列。
  • 國立中正紀念堂管理處營運與發展預算照列。
  • 國立國父紀念館營運與發展預算照列。
  • 國立台灣交響樂團預算照列,並要求文化部規劃與台中歌劇院合作,擬出詳細計畫。
  • 衛武營工程進度已達98%,預算照列。
  • 國立台灣美術館雜項收入增列100萬元,美術館業務預算凍結1,500萬元,並要求提出書面報告。
  • 工藝中心預算照列。
  • 國立台灣博物館預算照列,雜項收入增列80萬元。
  • 文化部將針對台博館租金問題,專案與台北市政府協調,儘速辦理。
  • 委員會決議要求各部會,若預算書中未說明清楚但已核定或可提供短中長期計畫,包括時程與詳細預算數,應提前在審查預算前補給各位委員。
  • 黃國書 立法委員所提表演藝術發展瓶頸與策略、整體政策方向的書面報告要求,文化部將提供。

討論事項八

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行政法人國家表演藝術中心預算案:營運與發展 (第246案至第249案)

核心議題

  • 審查行政法人國家表演藝術中心預算案,主要討論其營運績效、票房行銷爭議、專業人力配置、商業化經營,以及與在地藝文團體的連結。
  • 核心問題在於如何確保國家表演藝術中心作為行政法人的專業治理、藝術本質,並有效服務在地藝文發展,同時避免過度商業化。

相關爭議

  • 票房行銷爭議與專業人力:柯志恩委員與張廖萬堅委員質疑表演藝術中心曾發生以「賣座」來封后的事件,凸顯專業人力與藝術行銷專業性不足,要求檢討。
  • 台中歌劇院商業化經營:吳思瑤委員質疑台中歌劇院過度商業化,空間使用過於密集,合約不合理,租金與回饋金標準不一,要求檢討並避免成為商業賣場。
  • 表演藝術類型多元性:蘇巧慧委員關切節目選擇與規劃是否能納入更多元種類,鼓勵年輕人及不同類型發展。
  • 台中歌劇院營運虧損與人力提升:柯志恩委員指出台中歌劇院每年虧損2億876萬元,擔心人力無法提升,且國家音樂廳出現異音問題未解決。
  • 歌劇院與在地連結:黃國書委員關切台中歌劇院作為國家級藝術團體,與在地文化連結不足,要求檢討其在扶植在地表演藝術團體中的角色。

立法委員發言

柯志恩 立法委員

  • 質疑表演藝術中心曾發生以「賣座」來封后事件,凸顯專業人力問題,並關切票房不佳,要求具體措施改善。
  • 指出台中歌劇院一年虧損2億876萬元,擔心人力無法提升,並關切國家音樂廳異音問題。
  • 質疑預算說明與去年相同,說明不夠如實。

張廖萬堅 立法委員

  • 質疑公部門預算推動藝術表演,但在行銷上卻出現用票房凸顯受歡迎程度的方式,認為藝術行銷專業性不足,要求說明如何避免類似情況。
  • 要求說明藝術行政推動時是否遇到專業人力不足或僱用方式問題。

吳思瑤 立法委員

  • 針對台中歌劇院提出凍結五分之一預算,並要求專案報告,檢討空間過度商業化行為、不合理合約,以及「好樣」轉租給文創者的收費問題。
  • 強調應回歸藝術本質,避免成為商業賣場,並要求提供「好樣」轉租各櫃位的收費資料。

蘇巧慧 立法委員

  • 關切節目選擇與規劃是否能納入更多元種類,鼓勵年輕人及不同類型發展,作為未來監督方向。
  • 肯定李總監及簡總監的用心,期待衛武營能有更多新創作法。

黃國書 立法委員

  • 要求台中歌劇院在報告中納入如何與在地表演團體連結、在地文化藝術發展的思考,避免僅成為中山堂升級版。
  • 建議衛武營開幕後應避免重蹈台中歌劇院的錯誤。

陳學聖 立法委員

  • 拜託部長支持台中歌劇院經費,讓其回歸藝術純然,減少營業面積,避免藝術家和觀眾感到被糟蹋。
  • 強調行政法人應回到藝術的本質,支持政府給予經費支持。

相關人員回應

陳國慈 董事長

  • 感謝委員過去三年指教,將卸任。
  • 說明委員提出的問題都是國表藝中心一直在關心的事項。
  • 希望王文儀總監能針對台中歌劇院的空間規劃、處理及行銷做初步說明。

王文儀 總監

  • 解釋票房行銷事件是因同仁壓力大、年紀輕,內部檢查機制洩漏,已展開專家學者參與及內部訓練加強。
  • 說明廖瓊枝老師及唐美雲老師的票房最終賣完,成果良好,團隊對藝術掌握與追求是自我要求。
  • 澄清空間安排都獲得伊東先生首肯,並非自我創造。
  • 說明歌劇院光館銷(保全、清潔)需3億多元,4億5,000萬元預算扣除後,軟體費用僅剩1億出頭,刪減或凍結將影響中部團隊合作、軟體挹注及教育規劃。

鄭麗君 部長

  • 說明國表藝是行政法人,希望專業治理,尊重藝術總監在節目策劃上的專業。
  • 表示對台中歌劇院支持度高,預算比例也高於兩廳院,因其剛起步不應要求自償率。
  • 個人協助募款,結合民間資源,仍在摸索行政法人制度。
  • 認同不能因財務壓力過度文創商品化,願意與國表藝思考修正,劇場應以本業為主。
  • 呼籲委員全力支持4.5億元預算,因劇院設計、基本管銷、運作及優化工程皆需大量經費。
  • 說明文化部另有公務預算投入中台灣文化藝術教育,成立中台灣藝文發展小組,扶植在地藝文人口與團體。

相關後續

  • 行政法人國家表演藝術中心「03營運與發展」預算中,台中歌劇院4億5,000萬元預算凍結八分之一(5,625萬元)。
  • 要求國表藝中心提出專案報告,針對場館內部展示空間及營運商業化疑慮提出檢討報告,並納入扶植在地藝文活動及藝文團體的努力。
  • 專案報告提出後,凍結預算始得解凍。
  • 其餘部分預算照列。
  • 文化部將促成國立台灣交響樂團與台中歌劇院密切合作。

討論事項九

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文化部及所屬單位預算案:國立臺灣史前文化博物館預算 (第462案至第465案)

核心議題

  • 審查國立臺灣史前文化博物館預算,主要關切南科館工程進度延宕、2017年能否如期試營運,以及編列全年經費的合理性。
  • 核心問題在於確保南科館建設進度與預算效益,並應對工程延宕問題提出具體解決方案。

相關爭議

  • 南科館工程進度延宕:柯志恩委員與蘇巧慧委員均關切南科館工程進度延宕,質疑能否如期於2017年試營運,並要求明確的時程承諾。
  • 預算編列合理性:柯志恩委員質疑僅2個月試營運卻編列全年經費900多萬元的需求,認為欠缺合理性。

立法委員發言

柯志恩 立法委員

  • 關切南科館工程進度延宕,質疑能否如期於2017年試營運,並擔心為符合時程而匆忙試營運。
  • 質疑僅2個月試營運卻估列全年經費900多萬元的需求,認為不合理。

蘇巧慧 立法委員

  • 關切南科館工程進度,要求館長明確承諾時程,並表示將照此時程追蹤。
  • 支持預算,但要求說明清楚。

吳志揚 立法委員

  • 指出第463案及第464案與全球佈局計畫相關,建議統籌單位交流司應提供完整說明,並凍結一部分預算。

相關人員回應

張善楠 館長

  • 報告南科館工程預定進度為76%,目前已達60.8%,落後進度從26%追趕至15.6%,預估2017年10月完工,後2個月試營運。
  • 說明900多萬元經費是為籌建南科館長期文物整理、教育推廣及人力培訓所需,非僅為2個月試營運編列。

楊子葆 次長

  • 說明工程初期因低價搶標廠商執行能力不佳,外牆石塊合格率低導致進度落後,後經直接派員至原產地監工,進度已追趕至60%以上。
  • 承諾南科館工程將於2017年10月完工。

鄭麗君 部長

  • 肯定楊次長工程專業背景,認真協助史博館督導工程,確保進度。

相關後續

  • 國立台灣史前文化博物館預算照列。
  • 文化部將於南科館工程完成、開館試營運前,安排委員會考察。
  • 文化部將針對全球佈局行動方案提出完整說明,處理相關預算。

討論事項十

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文化部及所屬單位預算案:文化交流業務01全球佈局策略推展計畫 (第260案至第264案) 及02國際及兩岸區域佈局計畫 (第265案至第268案)

核心議題

  • 審查文化交流業務下「全球佈局策略推展計畫」與「國際及兩岸區域佈局計畫」的預算編列,主要關切計畫內容、整體戰略及預算分散編列的問題。
  • 核心問題在於如何有效整合文化部各項國際交流資源,形成具體的文化輸出戰略。

相關爭議

  • 計畫整體戰略不明與預算分散:吳志揚委員質疑全球佈局行動方案科目分散在各司處,缺乏整體大戰略說明,要求文化部提出完整說明。
  • 預算凍結必要性:柯志恩委員認為有必要凍結一部分預算,以促使文化部提出完整具體的書面報告。

立法委員發言

吳志揚 立法委員

  • 提醒文化部應針對分散編列在各司處的全球佈局行動方案預算,提出完整的書面報告。
  • 建議凍結一部分預算,以促使文化部做整體的說明。

柯志恩 立法委員

  • 建議凍結一部分預算,要求文化部提出完整具體的書面報告。

蔣乃辛 立法委員

  • 質疑「全球佈局」計畫的具體內容、參與單位、預算分配及用途皆不明確,要求提前提供已定案的短中長期計畫資料。

相關人員回應

鄭麗君 部長

  • 說明全球佈局是一個連續性的中程計畫,由交流司統籌,總共有14項行動計畫,分別由各業務司推動,並承諾盡快提供整體計畫給委員。
  • 解釋預算書中未寫入時程與額度,是因520政權交接後預算重報,且需如期送立院,細部經費將後續補給行政院。

相關後續

  • 「01全球佈局策略推展計畫」1億7,615萬3,000元凍結十分之一,並要求文化部提出完整具體的書面報告。
  • 「02國際及兩岸區域佈局計畫」1億4,662萬8,000元凍結十分之一,並提出書面報告。
  • 針對整目提案,凍結十分之一。
  • 委員會決議要求各部會,若預算書中未說明清楚但已核定或可提供短中長期計畫,包括時程與詳細預算數,應提前在審查預算前補給各位委員。

討論事項11

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文化部及所屬單位預算案:非營業特種基金01國立歷史博物館 (第269案)

核心議題

  • 審查國立歷史博物館預算,主要討論其規費收入及其他收入的增列。
  • 核心問題在於如何提升博物館的自主財源,以支持其營運與發展。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蔣乃辛 立法委員

  • 提案國立歷史博物館預算,但因不在場,且文化部已溝通,故未發表意見。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國立歷史博物館預算照列。

討論事項12

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文化部及所屬單位預算案: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預算 (第396案至第442案)

核心議題

  • 審查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預算,主要討論國片市占率低迷、電影輔導金補助機制、數位特效加值、電影分級制度、廣播電視事業輔導(執行率、撤案率、自製率、OTT產業),以及流行音樂產業輔導。
  • 核心問題在於如何提振國片產業、改善廣電產業困境、發展新興影視音科技與市場,並建立更有效率的補助與管理機制。

相關爭議

  • 國片市占率低迷與輔導金效益: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指出國片市占率越來越低,有檢討必要;柯志恩委員建議凍結五分之一預算,要求檢討補助機制。
  • 電影分級制度僵化:蘇巧慧委員指出電影分級制度僵化,評審費用低導致不願出席,影展片多次審定浪費資源且可能分級不一,要求文化部檢討。
  • 廣播電視事業輔導執行率與撤案率:柯志恩委員與蔣乃辛委員質疑廣電旗艦計畫執行率欠佳、撤案率高,導致預算浪費,要求檢討原因及改善策略。
  • 電視產業自製率下降與環境建構:蔣乃辛委員指出電視產業自製率持續下降,多為外國片,要求文化部思考如何推動國內自製電視劇;柯志恩委員強調應建置良好環境而非僅補助,以提高收視。
  • 影視基地必要性:柯志恩委員質疑在特效技術高度發展下,許多場景可用後製取代,是否仍有必要花大錢蓋影城等硬體設施。

立法委員發言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 立法委員

  • 指出國片市占率越來越低,有檢討必要。
  • 支持電影產業發展旗艦計畫預算,但要求檢討。

蘇巧慧 立法委員

  • 支持電影產業發展旗艦計畫預算,並肯定部長承諾票房透明化系統將上路。
  • 指出電影分級制度僵化,影展片多次審定浪費資源,要求文化部檢討。
  • 關切廣電產業輔導是否鼓勵多元類型劇碼,OTT產業發展,以及新興市場開發,要求書面報告。
  • 同意將影視音產業檢討報告納入全球佈局行動方案檢討報告中。

柯志恩 立法委員

  • 建議凍結電影產業發展旗艦計畫五分之一預算,要求文化部檢討補助機制並進行專案報告。
  • 建議強烈支持黃國書委員減列廣播電視事業輔導5,000萬元、凍結二分之一的提案。
  • 質疑廣電旗艦計畫執行率欠佳、撤案率高,要求說明預算合理性及改善策略。
  • 強調應建構電視產業良好環境而非僅補助,以提高收視,並建議凍結部分預算要求專案報告。
  • 建議將流行音樂產業輔導預算減列5,000萬元。
  • 質疑在特效技術高度發展下,是否仍有必要花大錢蓋影城等硬體設施,提醒應與產業趨勢連結。

蔣乃辛 立法委員

  • 建議凍結電影產業發展旗艦計畫預算,並要求部長在專案報告前先與行政院溝通,確認預算會如數支付。
  • 撤案廣電事業輔導提案,轉而支持黃國書委員提案。
  • 質疑電視補助案撤案率高,要求檢討,並關切電視產業自製率下降及OTT問題。
  • 強調社教單位自償率30%不合理,應向行政院反映檢討。

陳學聖 立法委員

  • 鼓勵影視局利用好萊塢特效公司「數字王國」在台設廠的管道,進入好萊塢特效圈,不要悶頭做。
  • 建議文化部將台灣特效公司組成小聯盟,一起到海外接單。
  • 指出台灣特效人才薪資低,留不住人,是文化部需努力之處。

相關人員回應

鄭麗君 部長

  • 說明國片市占率低迷問題正在全力檢討中,承諾將提升產製量、改善票房透明化系統、擴大影視投資、增編輔導金,並協助拓展電視電影通路。
  • 解釋廣電旗艦計畫執行率和撤案問題,承諾檢討補助要點,要求電視台提案時說明需求,並衡平考量補助比例,讓計畫更具可行性。
  • 強調努力目標是整備環境和營造生態系,而非僅輔導補助,將提出報告說明。
  • 說明影視音產業沒有涵蓋在全球佈局行動方案中,但會在國際通路部分另加報告。
  • 說明電影分級制度是電影法課以文化部的責任,將會請委員深入討論,有需要複審的會請當事人說明。
  • 同意將影視局與教育部研議於大專校院針對編劇企劃相關人才提出跨界培育計畫。
  • 同意將「公共出借權訂定公閱版、圖書售價等議題做可行性深入評估」並提出書面報告。

徐宜君 局長

  • 說明電影法第10條明訂影展片需另依規定限制,故影展片每次分級審議是因應版權單位授權期間,將盡量提供前一個影展分級供參考以一致化。
  • 說明「推動電影產業應用數位特效加值內容」新計畫旨在透過數位特效加值豐富電影內容,並協助國內特效業者國際接單。
  • 說明影視局與數字王國等特效公司有相關聯繫。

相關後續

  • 電影事業輔導預算5億0,012萬7,000元凍結十分之一(5,001萬2,700元),要求文化部針對國片市占率低迷、補助機制檢討、重建制度等進行專案報告。
  • 廣播電視事業輔導預算凍結十分之一,要求文化部針對執行率、撤案率、自製率、OTT產業、補助機制檢討及產業環境建構等進行專案報告。
  • 流行音樂產業輔導預算凍結十分之一,要求文化部針對影視音與新型態OTT產業、補助機制檢討、發展方向、產業環境建置及人才培育等進行專案報告。
  • 電影分級制度問題將做成主決議,建請文化部檢討。
  • 文化部同意將影視音產業檢討報告納入全球佈局方案的國際通路部分。
  • 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相關預算(第406案、第407案、第408案、第409案、第410案、第411案、第412案、第413案)照列。
  • 多項主決議經文字修正或照案通過,涉及編劇企劃人才培育、公共出借權評估、跨部會合作等議題,並要求文化部提出書面報告,期限多數修正為3個月或6個月。
  • 第317案(花東地區影視基地)修正為「協助國內外拍片需求與花東地區在地民間影視基地進行資源連結,以發揮在地優勢」並修正通過。

討論事項13

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文化部及所屬單位預算案:國立傳統藝術中心預算 (第443案至第450案)

核心議題

  • 審查國立傳統藝術中心預算,主要討論規費收入與其他收入增列、宜蘭本部與台北人力配置、委外經營對傳承功能影響,以及國樂團音樂總監遴聘制度爭議。
  • 核心問題在於如何平衡傳藝中心的營運與傳承功能,確保資源有效運用,並建立透明公正的人事遴聘制度。

相關爭議

  • 傳藝中心委外經營與功能轉移:柯志恩委員質疑傳藝中心大部分委外經營,主要樞紐轉移至台北戲曲中心,影響宜蘭本部傳承功能,要求提供人力配置資料。
  • 國樂團音樂總監遴聘制度爭議:吳思瑤委員關切台灣國樂團音樂總監遴聘制度,特別是溫以仁事件中不實爆料導致的學歷爭議與個人生涯受損,要求檢討制度缺失及內部調查結果。
  • 規費收入與其他收入增列:柯志恩委員提議增列「規費收入」及「其他收入」。

立法委員發言

柯志恩 立法委員

  • 提議國立傳統藝術中心「規費收入」及「其他收入」合計增列50萬元。
  • 質疑傳藝中心委外經營後,大部分心力轉移至台北戲曲中心,影響宜蘭本部傳承功能,要求提供兩部分人力配置資料。
  • 關切傳藝中心未來走向,強調設立初衷應保留傳承功能。

吳思瑤 立法委員

  • 關切台灣國樂團音樂總監遴聘制度爭議,特別是溫以仁事件中不實爆料導致學歷爭議及個人生涯受損。
  • 要求文化部檢討此案的內部管理問題及制度缺失,並提出完整報告,包括內部調查結果及遴聘制度改良方案。
  • 建議未來國樂團應將團長、藝術總監及指揮職責分開,並改善遴聘制度。

相關人員回應

鄭麗君 部長

  • 同意將國立傳統藝術中心「其他收入」增列50萬元。
  • 說明傳藝中心ROT委外經營係上任前招標,主任榮順雖剛到任但熟悉業務。
  • 承諾將提供柯志恩委員所關心的宜蘭本部與台北人力配置詳細書面資料。

吳榮順 主任

  • 說明傳藝中心人力大部分仍在宜蘭本部,僅劇發組部分科室在台北戲曲中心,並正與全聯協商取回行政大樓一層。
  • 承諾提供人力配置資料。
  • 說明國樂團現任總監閻惠昌先生是公開甄選聘任,合約至2017年結束。
  • 說明溫以仁事件發生後,團員劉寶琇因不實爆料被記申誡,並被要求國賠,但司法案件仍在處理中。
  • 表示未來國樂團初步構想將團長、藝術總監及指揮三個職責分開,以釐清責任,並將檢討遴聘制度。

賴銘仁 主任秘書

  • 說明溫以仁事件中,不實爆料者劉寶琇女士已賠償40萬元,內部已召開人評會記申誡,但因司法案件未完結,最終處理待定。

相關後續

  • 國立傳統藝術中心歲入「其他收入」部分增列50萬元。
  • 國立傳統藝術中心歲出預算照列,但需提供詳細書面資料給柯志恩 立法委員,說明宜蘭本部與台北人力配置。
  • 文化部將提供兩份書面報告給吳思瑤 立法委員及委員會:一份針對溫以仁案的檢討與內部調查結果,另一份針對台灣國樂團音樂總監遴聘制度的改良方案。
  • 黃國書 立法委員及吳志揚 立法委員關於「02基本行政工作維持─業務費」檢討派遣人力、臨時人員編制的問題,將統一納入文化部本部檢討報告中處理,預算照列。

討論事項14

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文化部及所屬單位預算案:文化資產業務 (第366案至第388案)

核心議題

  • 審查文化資產局預算,主要討論古蹟、歷史建物維護不力、人才培育不足、文化資產多元永續發展計畫、考古遺址現地保存,以及國家鐵道博物館的財務規劃與自償率。
  • 核心問題在於如何有效保存與活化文化資產,培育專業匠師人才,並確保大型文化設施如國家鐵道博物館的永續營運與教育功能。

相關爭議

  • 古蹟、歷史建物維護不力與督導機制:蔣乃辛委員質疑許多被認定為古蹟、歷史建物的地方未獲妥善維護,文資局督導地方文化局不力,要求提出解決方案,並凍結5,000萬元預算。
  • 文資人才培育與傳承:蔣乃辛委員質疑文資局人才培育方式,建議與學校合作,讓學生到修復現場觀摩見習,並攝影作為教材,以培養在地人才。
  • 考古遺址現地保存: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指出工程進行時常選擇搶救挖掘而非現地保存,要求文資局以法定方式優先考量現地保存。
  • 國家鐵道博物館財務規劃與自償率:蔣乃辛委員質疑鐵道博物館全票250元的票價過高,恐影響教育功能及參觀人數;並質疑其自償率30%不切實際,關切未來營運如何維持,以及土地租金問題。
  • 私有歷史建物修復自付款:陳學聖委員建議文化部應研議,若私有歷史建物所有人無法負擔修復自付款,只要願提供公眾服務,中央可支應,避免變相懲處。

立法委員發言

蔣乃辛 立法委員

  • 質疑許多古蹟、歷史建物未獲維護,文資局督導不力,要求改善並凍結預算。
  • 建議文資局與學校合作,讓學生到古蹟修復現場觀摩見習,並拍攝紀錄片作為教材,以培育人才。
  • 質疑國家鐵道博物館全票250元過高,恐影響教育功能,且自償率30%不切實際,要求務實檢討財務規劃。
  • 提出主決議,建議行政院檢討文化類計畫自償率,由文化部評估設定後報行政院核定,以不超過10%為原則。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 立法委員

  • 要求文資局針對考古遺址保存,以法定方式優先考量現地保存,而非僅進行搶救挖掘。
  • 支持文資局朝現地保存方向努力,並要求提供修法與配套書面報告。

蘇巧慧 立法委員

  • 支持國家鐵道博物館計畫,但要求提供籌備處的期程和細目書面說明。
  • 同意將「獎補助費比例」改為「評估資源配置」並提出書面報告。

張廖萬堅 立法委員

  • 支持國家鐵道博物館計畫,但希望有統籌單位負責長達10年、60多億元的計畫,並與交通部及行政院協調。
  • 同意將主決議有關「本案……未盡合理」刪除,僅要求書面說明比例問題。

陳學聖 立法委員

  • 建議文化部研議,若私有歷史建物所有人無法負擔修復自付款,只要願提供公眾服務,中央可支應,以避免變相懲處。
  • 針對彰化縣三處有拆除危機的宅邸,臨時提案建請文資局勘查並必要時列為暫定古蹟。

相關人員回應

施國隆 局長

  • 說明文資局將輔導各縣市政府成立專區服務中心或與學校合作,協助管理維護弱勢文資,並提供經費補助。
  • 說明文資法修法後,國定古蹟文化部可補助至44%,非國定古蹟至30%,鼓勵縣市編列預算。
  • 說明人才培育已組虛擬文資學院,與各學校合作開課並補助學分費,已進行2年成果良好。
  • 表示將朝考古遺址現地保存優先方向努力,並將在子法修法完成後提出,承諾提供修法與配套書面報告。
  • 說明國家鐵道博物館計畫已獲行政院核定,總經費65億元,初步規劃全票250元以達國發會要求的30%自償率。
  • 說明台北機廠園區是亞洲最完整的鐵道博物館,有信心10年內完成,並將與台鐵局簽約移交,3年內分區整修開放。
  • 承諾提供書面資料說明如何結合教育功能與人才培育。

鄭麗君 部長

  • 說明文資局提出文資防災守護方案,鼓勵地方成立專業服務中心,加強管理,引入科技防災,並串連警消單位。
  • 表示將與行政院協調,要求各機關負起文資管理責任,並逐步強化公有文資管理。
  • 請求委員不要凍結過多預算,因文資預算成長高但人力未成長,且需要搶時間處理。
  • 說明台北機廠案經文化部與交通部協調,行政院已同意,前3年文化部編列租金,之後共同合作推動,無土地取得問題。
  • 強調鐵道文化是重要資產,許多國家鐵道博物館經營成功,對台灣鐵道博物館規劃有信心。
  • 說明門票價格是初估,自償率國發會有彈性,文化部會思考永續經營。
  • 表示將研議並向行政院爭取文資部分可拉出獨立規定,放寬私有歷史建物修復自付款規定,但需3個月時間。

相關後續

  • 文資局一般行政部分預算照列,但文化部在檢討臨時人員派遣人力時,需將文資局人力檢討一併納入報告中。
  • 文化資產業務01項下預算凍結1,500萬元,並要求文資局提出書面報告,說明如何督導地方文化局,並納入與教育功能結合、與教育部建立跨部會平台等議題。
  • 文化資產多元永續發展計畫預算凍結3,000萬元,並提書面報告,納入與教育功能結合,跟教育部建立跨部會平台等議題。
  • 考古遺址現地保存計畫預算照列,文資局需提供修法與配套的完整書面報告給委員會及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 立法委員。
  • 文化資產跨域發展計畫預算照列。
  • 台灣文化生活品牌國際化計畫─台中文創園區部分預算照列。
  • 文化資產保存調查與智慧場域計畫預算照列。
  • 國家鐵道博物館預算7億8,070萬元照列,文資局需提供籌備處的期程和細目書面說明。
  • 蔣乃辛 立法委員所提關於公共建設計畫自償率的主決議,經修正後通過,規範文化類計畫自償率由文化部評估設定後報行政院核定,以不超過10%為原則。
  • 陳學聖 立法委員所提私有建築物修復自付款問題,文化部將研議並向行政院爭取,需3個月時間,主決議照文字修正通過。
  • 張廖萬堅 立法委員所提主決議照文字修正通過,要求書面報告。
  • 蘇巧慧 立法委員所提主決議照案通過。
  • 陳學聖 立法委員臨時提案彰化縣三處宅邸有拆除危機,建請文資局勘查並依文資法相關程序列為暫定古蹟,經文字修正後通過。

原始資料

公報
1060601
卷/期/冊
106/6/1
發布日期
2017-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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