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審查:聚焦國營金融機構與印刷廠營運
財政委員會會議日期:2016-12-15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審查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主要針對中國輸出入銀行、臺灣金融控股公司(含臺灣銀行、臺銀人壽、臺銀綜合證券)、臺灣土地銀行及財政部印刷廠的營業部分。會議重點討論各單位預算編列的合理性、經營績效目標設定、人事費用、廣告與公關費用、以及赤道原則的導入與簽署。最終,委員會對多項預算進行刪減、凍結或要求調整稅前淨利目標,並要求相關單位提交報告或送院會協商。
討論事項一
繼續審查中華民國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營業部分 (中國輸出入銀行、臺灣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臺灣土地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財政部印刷廠)
核心議題
- 本次會議主要審查中國輸出入銀行、臺灣金融控股公司(含臺灣銀行、臺銀人壽、臺銀綜合證券)、臺灣土地銀行及財政部印刷廠等四家附屬單位的106年度營業預算案,涵蓋其各項費用編列、盈餘目標設定及營運政策。
- 核心議題包括預算刪減與凍結的有效性、國營事業盈餘低估問題、上海辦事處設立預算、廣告公關費用合理性,以及公股銀行導入赤道原則的進度與承諾。
相關爭議
- 預算刪減與凍結的實質影響:費鴻泰委員認為,對國營事業的預算刪減或凍結,實務上可能因款項可在內部調整或日後追加而效果有限,主張應更著重於提高盈餘目標。
- 中國輸出入銀行上海辦事處預算爭議:黃國昌委員質疑該辦事處尚未獲設立許可,金管會亦稱不符設立要件,批評銀行浮編相關用人及服務費用。
- 國營銀行盈餘目標設定:賴士葆、費鴻泰等委員普遍認為國營銀行低估盈餘目標,應大幅提高以增加國庫收入,但銀行方面(呂桔誠、凌忠嫄)則強調政策負擔、市場環境及營運成本,認為過高目標難以達成。
- 臺灣銀行赤道原則簽署爭議:余宛如委員強烈要求臺灣銀行及土地銀行應直接「簽署」赤道原則而非僅「導入精神」,並質疑其無法簽署的理由,指出私人銀行已能簽署。
- 廣告與公關費用合理性:盧秀燕、費鴻泰等委員對中國輸出入銀行及臺灣銀行編列高額廣告與印刷費用提出質疑,認為專業銀行不應進行大眾廣告,且費用過高。
- 土地銀行增資與營運困境:凌忠嫄董事長指出土銀因未獲國庫增資導致資本不足,需發行高成本次順位債,且土建融業務市佔率下滑,使其盈餘增長面臨挑戰。
- 財政部印刷廠盈餘目標達成困難:廠長表示增列2,000萬元稅前淨利難以達成,因主要業務為統一發票,非財政部以外的業務量少。
立法委員發言
黃國昌 立法委員
- 質疑中國輸出入銀行上海辦事處在未獲設立許可下編列用人費用,提案凍結相關預算。
- 建議臺灣銀行稅前盈餘增加10%(約6億元)。
- 同意將多項優存超額利息相關提案通案送院會處理。
費鴻泰 立法委員
- 主張國營事業預算審查應著重提高盈餘目標而非僅刪減費用,因刪減效果有限。
- 批評中國輸出入銀行預算邏輯不通,並提案刪減徵信託辦費100萬元、凍結水電費20%、郵電費10%。
- 建議臺灣銀行稅前盈餘增加5億元,且排除資產處分收入。
- 批評臺灣金控董事長對活化資產、增資等概念不夠專業。
- 建議土地銀行稅前盈餘增加至90億元,排除資產處分收入。
賴士葆 立法委員
- 強烈主張國營銀行故意低編盈餘,應大幅提高盈餘目標以利國庫。
- 提案臺灣銀行稅前盈餘增加30億元(後修正為70億元),並要求排除賣土地等業外收入,但允許其他投資收入。
- 提案土地銀行稅前盈餘增加至90億元。
- 對國營事業預算採取「不刪只凍結」的策略,給予彈性但要求報告。
- 質疑財政部印刷廠編列公關費的用途。
盧秀燕 立法委員
- 質疑中國輸出入銀行徵信費用增加,認為是以前不認真。
- 批評中國輸出入銀行高額廣告費用不符專業銀行性質,主張刪減。
- 建議先審查國營事業的盈餘目標,再處理支出預算。
- 強調國營事業負責人應積極與立委互動,進行政策說明與業務交流。
羅明才 立法委員
- 認為銀行業獲利不易,特別是房地產市場進入冰凍期,土地銀行應更謹慎。
- 支持提高盈餘目標,但強調需務實且可達成。
- 質疑臺灣銀行總經理在說明政策性負擔時未考慮財委會已還原相關成本的背景。
曾銘宗 立法委員
- 支持提高國營事業盈餘,但提醒這會影響員工獎金。
- 建議中國輸出入銀行旅運費減列50萬元。
- 同意土地銀行稅前盈餘調高至90億元,考量不動產景氣衰退。
- 質疑臺灣銀行及土地銀行在扣除業外收入後,實際盈餘成長有限。
余宛如 立法委員
- 質疑臺灣銀行作為政策性銀行,大幅增加盈餘目標的合理性。
- 要求臺灣銀行及土地銀行應「簽署」赤道原則,而非僅「導入精神」,並提供具體期程。
- 強調公股銀行應作為政策表率,即使有執行難處也應朝簽署方向努力。
陳賴素美 立法委員
- 提案撤回臺銀人壽人事費用凍結案。
- 建議財政部印刷廠的報告期程可延長至三個月。
相關人員回應
蘇建榮 次長
- 同意評估綜合主決議提案,並表示財政部將遵照盧委員建議,加強公股行庫董總與財委會委員互動。
林水永 理事主席 中國輸出入銀行
- 說明徵信託辦費增加因應新興市場風險加強徵信需求,同意刪減100萬元。
- 解釋交易仲介商費用用於外幣資金調度。
- 說明水電費增加因預計增員20人及業務量提升、加班增多。
- 解釋服務費用主要為數據通信費,因營業收入預估成長而酌增。
- 說明旅運費編列包含大陸地區徵信及授信後追蹤。
- 解釋印刷裝訂與廣告費增加因明年將舉辦世界性伯恩聯盟會議及兩岸三地研討會,並強調廣告主要針對廠商及公協會。
- 同意凍結上海辦事處所有相關費用。
王毓槐 處長
- 說明中國輸出入銀行上海辦事處未來代表是從現有人力抽派,未成立前領國內待遇,外派後領駐外待遇。
- 解釋機器租金科目包含租用國外商情資料及搭配硬體設備的費用。
呂桔誠 董事長 臺灣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強調事業單位應將本求利,但臺灣銀行體質特殊,每增加100億元放款僅獲利約5,900萬元利差,實際不到2,000萬元。
- 表示為達成30億元盈餘需增加6,000億至8,000億元放款,難度高。
- 建議臺灣銀行盈餘僅增加2億元為可努力目標,因已需增加1,000億元放款。
- 承諾會努力達到委員會決議的70億元稅前盈餘目標,並自行調節費用與收入。
- 說明臺灣銀行無法直接簽署赤道原則因其政策性銀行性質,但會秉持精神做事。
- 坦承原編列的66億元稅前盈餘中已包含8.3億元資產處分利益。
魏江霖 總經理 臺灣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說明臺灣銀行背負多項政策性任務,每年需負擔90至100億元優惠存款利息,15年來已耗損1,500億元盈餘。
- 表示財委會委員對18%優惠存款的還原處理,已減輕銀行負擔。
- 建議臺灣銀行先導入赤道原則精神,而非直接簽署,並同意三個月內提出報告。
詹庭禎 總經理 臺灣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同意將多項預算凍結十分之一,並就人事費改為書面報告後動支。
- 說明第29案與員工訓練費用相關,建議撤案。
- 解釋臺銀人壽無業務員,故無員工服務轉型問題。
陳素甜 董事長 臺銀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 說明第39案人事費用佔比高,不會因預算刪減而改變,建議撤案。
- 同意如期提出報告,並將評估臺銀人壽的虧損問題。
- 說明臺銀人壽無業務員,故無員工服務轉型問題。
凌忠嫄 董事長 臺灣土地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說明土地銀行106年度預算已自編成長50億元,再增30億元盈餘有困難。
- 解釋去年稅前盈餘122億元包含一次性收入(如高鐵6億元)。
- 說明土銀規模較臺灣銀行小,放款規模約八成,存款規模約六成。
- 指出土建融業務市佔率下降,且因資本不足需發行高成本次順位債,導致盈餘增長困難。
- 同意將稅前盈餘目標增加至90億元,並排除資產處分收入。
- 說明土地銀行總行大樓結構需補強,相關建築及設備計畫有其必要性。
- 建議將所有報告期程統一為三個月,並可採書面報告。
李文雄 董事長 土銀保險經紀人股份有限公司
- 建議第47案不予凍結,因其為與母公司間固定比率分拆的費用。
連坤耀 廠長 財政部印刷廠
- 說明增列2,000萬元稅前淨利難達成,因一年營收約10億元,非財政部業務僅七、八千萬元。
- 解釋公關費包含員工受傷住院慰問、紅白喜帖等用途,無特別費。
相關後續
- 綜合提案第1案至第3案照案通過;第4案修正報告提出期限為一個月。
- 中國輸出入銀行:徵信託辦費刪減100萬元;交易仲介商費用凍結20%;上海辦事處相關費用全數凍結;伯恩聯盟首長會議費用併入印刷裝訂與廣告費處理;績效獎金及優存超額利息相關提案送院會處理;旅運費刪減50萬元;印刷裝訂與廣告費刪減100萬元;修理保養與保固費合併刪減50萬元;材料及用品費合併刪減50萬元;機器租金刪減50萬元;研究發展費用刪減50萬元;水電費、郵電費、佣金匯費、專業服務費等凍結十分之一;公共關係費撤案;主持人座車費用撤案。
- 臺灣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含臺灣銀行、臺銀人壽、臺銀綜合證券):稅前盈餘增加至70億元,排除業務外資產處分收入(已編列者不在此限),收支併同調整但業務費用、管理費用不增加;與土地銀行併同主決議,朝向簽署赤道原則,並於三個月內向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優存超額利息、大陸子行預算等送院會處理;多項費用(如印刷裝訂與廣告費、員工訓練費、旅運費、專業服務費、材料及用品費、郵電費、公共關係費、管理費用等)凍結十分之一;部分提案撤案。
- 臺灣土地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稅前盈餘增加至90億元,排除業務外資產處分收入(已編列者不在此限),收支併同調整但業務費用、管理費用不增加;與臺灣銀行併同主決議,朝向簽署赤道原則,並於三個月內向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優存超額利息送院會處理;總行大樓結構補強相關一般建築及設備計畫撤案;多項費用(如員工訓練費、棧儲包裝代理及加工費、旅運費、印刷裝訂與廣告費、郵電費、修理保養與保固費、公共關係費、專業服務費等)合併凍結十分之一;部分提案照案通過或修正報告提出期限為三個月。
- 財政部印刷廠:稅前淨利增加500萬元,收支併同調整但業務費用、管理費用不增加;多項費用(如統一發票、水電費、觀光旅遊費用、正式員額薪資、租金與利息、材料及用品費、郵電費、旅運費、專業服務費、營業費用、公共關係費、業務費用、管理費用等)合併凍結十分之一;部分主決議照案通過。
原始資料
- 公報
- 1060601
- 卷/期/冊
- 106/6/1
- 發布日期
- 2017-01-11
-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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