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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委員會審查電業法修正草案與多項基金預算案

經濟委員會會議日期:2016-12-19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審查「電業法修正草案」等11案,多數條文照行政院提案修正通過,部分條文保留送院會協商,並通過多項附帶決議。會議亦合併詢答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離島建設基金、花東地區永續發展基金、農業作業基金及農業特別收入基金等106年度預算案,委員們就經濟展望、禽流感防疫、菜價平穩、漁工權益等議題提出質詢,多項臨時提案獲修正通過。

討論事項一

審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送該會主管財團法人中華民國對外漁業合作發展協會等17家財團法人106年度預算書及相關資料案

核心議題

  • 審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主管的17家財團法人2017年度預算書及相關資料,檢視其業務報告、績效、薪資制度及存續必要性。
  • 討論農委會對轄下財團法人的管理督導責任,特別是績效報告、薪資合理性、董監事組成及章程修訂等議題。

相關爭議

  • 財團法人業務報告雷同,導致立法院無法有效審視業務近況。
  • 農委會補助轄下財團法人逾15億元,卻未提出完整績效報告,且整頓及裁併進程遲緩。
  • 財團法人董事長及總經理薪資與農委會主委、副主委相同,不符比例原則。
  • 部分漁業發展基金會(如遠洋魷魚、鮪魚、鰻魚、兩岸漁業)的存續或合併必要性受質疑。
  • 部分農委會主管財團法人未依立法院決議修改章程,確保政府公務人員佔半數以上董監事席位。

立法委員發言

蘇震清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農委會督促各財團法人詳實列載年度執行計畫。
  • 提案要求農委會於2週內訂定各財團法人整頓時程表。
  • 提案要求農委會檢討並要求主管財團法人儘速修改章程,以符立法院決議。

黃偉哲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農委會督促各財團法人詳實列載年度執行計畫。
  • 提案要求農委會於2週內訂定各財團法人整頓時程表。
  • 提案要求農委會檢討所屬財團法人董事長及總經理薪資,納入績效考量並符合比例原則。
  • 提案要求農委會提出遠洋魷魚類及鮪魚類產銷發展基金會解散或合併的評估報告。
  • 提案要求農委會檢討並要求主管財團法人儘速修改章程,以符立法院決議。

邱志偉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農委會督促各財團法人詳實列載年度執行計畫。
  • 提案要求農委會於2週內訂定各財團法人整頓時程表。
  • 提案要求農委會檢討所屬財團法人董事長及總經理薪資,納入績效考量並符合比例原則。
  • 提案要求農委會提出遠洋魷魚類及鮪魚類產銷發展基金會解散或合併的評估報告。
  • 提案要求農委會檢討並要求主管財團法人儘速修改章程,以符立法院決議。

蔡培慧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農委會檢討所屬財團法人董事長及總經理薪資,納入績效考量並符合比例原則。
  • 提案要求農委會提出遠洋魷魚類及鮪魚類產銷發展基金會解散或合併的評估報告。
  • 連署提案要求農委會檢討並要求主管財團法人儘速修改章程,以符立法院決議。

蘇治芬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農委會研擬最適董事會組成名額,促進職能發揮。
  • 提案要求農委會檢討並要求主管財團法人儘速修改章程,以符立法院決議。

相關人員回應

翁章梁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 本案另定期繼續審查。
  • 通過臨時提案6案,要求農委會於1週或2個月內就財團法人業務報告、整頓時程、薪資檢討、合併評估、董事會組成及章程修改等議題提交報告。

討論事項二

繼續併案審查「電業法修正草案」等11案

核心議題

  • 繼續併案審查行政院及多位立法委員所提共11案「電業法修正草案」,旨在推動能源轉型、減少碳排放、促進電業多元供給與公平競爭,並保障用戶權益。
  • 討論電業法各章節條文,包括總則、電力調度、許可、工程、營業、監督及管理、自用發電設備、罰則、附則等,並針對關鍵條文進行修正或保留送院會協商。

相關爭議

  • 電業管制機關的位階與獨立性:委員質疑將電業管制機關設於經濟部下,可能導致球員兼裁判問題,影響其超然獨立性。
  • 電價優惠導致的預算排擠:委員擔憂電業法修正後新增的社福機構、離島、學校及公用事業用電優惠,可能增加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的預算負擔,進而排擠弱勢地區與機構的正常業務。
  • 小型電業公司發生重大事故的賠償能力:委員關注電業自由化後,小型電業公司可能無力負擔重大事故賠償,導致受害民眾求償無門。
  • 第三條主管機關條文:甲、乙兩案均保留送院會,顯示對於中央主管機關職權劃分及電業管制機關指定方式存在分歧。
  • 第四十九條電價與收費費率計算公式條文:行政院提案及多位委員修正動議均保留送院會,顯示對於電價審議機制、費率制定及審議會組成存有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盧秀燕 立法委員

  • 說明提案要旨。

徐永明 立法委員

  • 提出修正動議,主張公用售電業電價與輸配電業收費費率計算公式應由中央主管機關訂定,並經公開說明會及由學者專家與民間團體代表不得少於三分之二的審議會核定。
  • 建議電價費率審議會成員不得為3年內曾與中央主管機關及綜合電業涉及電價與業務相關委辦、委託研究關係人士。

張麗善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電業法修正通過後1年內,電業管制機關成立前,針對其位階、內容、組織架構、運行規章召開公聽會。
  • 提案建請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研議每年應編列足額電費預算,以免影響弱勢地區與機構正常業務之用電。

廖國棟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電業法修正通過後1年內,電業管制機關成立前,針對其位階、內容、組織架構、運行規章召開公聽會。
  • 提案建請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研議每年應編列足額電費預算,以免影響弱勢地區與機構正常業務之用電。

王惠美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電業法修正通過後1年內,電業管制機關成立前,針對其位階、內容、組織架構、運行規章召開公聽會。
  • 提案建請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研議每年應編列足額電費預算,以免影響弱勢地區與機構正常業務之用電。
  • 提案要求中央主管機關應研議成立相關基金或建立責任保險制度,以因應小型電業公司發生重大事故時的賠償問題。

孔文吉 立法委員

  • 提出修正動議,要求核能發電業應於2025年以前停止營運,並於2021年以前清除原住民族地區現所貯放之低放射性廢棄物。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 第一章章名「總則」及第二章章名「電力調度」、第三章章名「許可」、第四章章名「工程」、第五章章名「營業」、第六章章名「監督及管理」、第七章章名「自用發電設備」、第八章章名「罰則」、第九章章名「附則」均照行政院提案通過。
  • 第一條、第二條、第六條、第七條、第八條、第九條、第十條、第十一條、第二十條、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三條、第二十七條、第三十八條、第三十九條、第四十三條、第四十四條、第四十六條、第四十七條、第六十四條、第六十五條、第七十二條至第八十七條、第八十九條條文修正通過。
  • 第三條、第四十八條、第五十二條、第九十四條條文保留送院會協商。
  • 通過附帶決議3項,包括要求針對電業管制機關位階召開公聽會、研議編列足額電費預算以保障弱勢用電、以及研議成立基金或責任保險制度以應對電業事故賠償。
  • 併案審查完竣,提報院會討論,須交由黨團協商,並推請黃召集委員偉哲於院會討論時作補充說明。
  • 本次會議審查通過之條文、條次、引述條文部分文字及法制用語,授權主席及議事人員整理。

討論事項三

審查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行政院主管: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離島建設基金及花東地區永續發展基金,以及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主管:農業作業基金、農業特別收入基金

核心議題

  • 審查2017年度國家發展基金、離島建設基金、花東地區永續發展基金、農業作業基金及農業特別收入基金的預算案,檢視其2016年度執行情形、2017年度業務計畫與預算編列。
  • 討論台灣經濟前景、禽流感防疫、菜價波動、印尼漁工權益、花東及離島地區發展困境、農村再生計畫執行成效及農業缺工等廣泛議題。

相關爭議

  • 台灣經濟成長率低迷,委員擔憂長期低成長是否成為常態,並質疑政府缺乏有效對策。
  • 禽流感疫情在日韓爆發,委員質疑台灣防疫措施是否足夠,特別是高病原性H5N6病毒的威脅。
  • 高麗菜價從高漲到崩盤,委員質疑農委會調節機制失靈,包括颱風前不當釋出冷藏蔬菜及復耕後未有效控管種植面積,導致農民血本無歸。
  • 印尼漁工遭剝削事件,委員質疑農委會對境外僱用漁工管理不力,導致台灣國際形象受損,並要求檢討漁業署的怠惰不作為。
  • 花東基金預算執行率偏低,委員歸因於配合款制度、中央部會支持不足及行政院核定遲緩。
  • 國發基金委外辦理案件比例過高(57%),且對委外投資案件監督考核功能欠缺,被質疑有空洞化及管理斷線問題。
  • 國發基金轉投資事業超過4成虧損,且退場機制遲遲未啟動,投資績效不佳,引發審計部連年關注。
  • 禽流感檢測方式爭議,家畜所堅持病毒分離為金標準,但耗時過久,與防檢局及業者對RT-PCR快速檢測的需求產生衝突。
  • 農業生物科技園區允許特定病原動物及其產品進駐,委員擔憂禽流感等病毒入侵的風險,可能危及整個生科園區的產值。
  • 屏東地區高鐵延伸建設訴求長期未獲重視,委員質疑政府縮短城鄉差距的承諾未兌現。
  • 台東及蘭嶼垃圾處理問題嚴重,地方政府缺乏經費,中央協助不足,導致環境危機。
  • 阿里山林業文化園區規劃爭議,委員認為重點應放在阿里山上而非嘉義市的檜意森活村,且阿里山森林鐵路經營持續虧損,急需專法解決。
  • 新南向政策預算編列僅42億元,被質疑相較於千億創新轉型基金顯得不足,且執行效率緩慢,國家級投資公司人選難覓。
  • 農村再生基金執行力低,工程進度落後,且水保局在車輛購置、大專生洄游農村計畫及評比活動等方面被委員質疑不實、傲慢及浪費公帑。
  • 農委會對農業缺工問題的解決方案(農技團、農事服務團、外役監、假日農夫)被委員質疑為杯水車薪且不切實際。
  • 青農申請產銷履歷時,因土地承租問題需提供地主資料,造成行政障礙,被質疑主管機關行政怠惰。

立法委員發言

黃偉哲 立法委員

  • 質詢國發會對台灣經濟前景的展望,擔憂長期低成長。
  • 質詢農委會禽流感防疫措施是否能守住台灣,並關注H5N6高病原病毒威脅。
  • 質詢高麗菜價崩盤對農民的影響,要求農委會啟動平穩機制及補償措施。
  • 質詢印尼漁工事件是否為國恥,要求農委會加強漁工管理及制度建設。
  • 提案要求國發會於1個月內對延伸高鐵至屏東議題作出正式回應。
  • 提案要求農委會檢討肥料價格合理性及建立合理機制。
  • 提案要求農委會研擬提高農業天然災害救助基金規模及成效。

蕭美琴 立法委員

  • 建議花東基金應投入更多資源協助慣行農業轉型,並支持發展區域型加工設施,落實小農共享經濟。
  • 質疑花蓮垃圾轉運站建設成本過高,要求國發會會同環保署詳查經費,並確保與地方居民充分溝通。
  • 呼籲花東基金積極研擬北花航線及藍色公路的補貼方案,以振興花蓮觀光產業,並建議提高包機補助額度。

孔文吉 立法委員

  • 肯定國發會對原住民地區專案計畫的支持。
  • 質詢離島建設基金短絀與花東基金剩餘的原因,要求花東基金支持花蓮新城鄉殯葬管理設施計畫。
  • 質詢林務局林業發展基金分配,認為森林遊樂區佔比過高,並要求檢討漂流木撿拾規定。
  • 建議森林遊樂區及國家步道應收取觀光保育費及環境維護費回饋原住民地區。
  • 要求林務局提供山村經濟綠色永續發展計畫的詳細資料及部落選擇依據。
  • 質詢農村再生計畫在原住民地區的執行情況及農路預算編列。
  • 質詢漁業法與原住民族基本法衝突問題,要求農委會漁業署調整公告,保障原住民漁業權益。
  • 質詢宜蘭縣漁業資源保育區公告對原住民漁業權的影響,要求協調調整。

張麗善 立法委員

  • 質詢菜價高低波動問題,批評農委會調節機制失靈,導致農民損失,要求提供預備措施及補助方案。
  • 質疑農委會對高麗菜監控價格過低,無法保障農民成本與收入。
  • 提案要求針對電業管制機關位階、電費優惠預算排擠及電業事故賠償等議題提出附帶決議。

徐永明 立法委員

  • 質詢國發基金清查黨產投資報告過於簡略,質疑國發基金未積極清查與黨產間接相關的投資,並批評其包庇黨產。
  • 指出國發基金網頁上列有中加顧問有限公司,但主委卻聲稱未投資該公司,質疑國發會推卸責任。

蘇震清 立法委員

  • 質詢禽流感檢測方式,主張應全面採用RT-PCR核酸檢測以縮短時程,避免防疫、政府、業者三輸。
  • 質疑農業生物科技園區允許蛋雞場進駐,擔憂禽流感風險可能危及整個生科園區產值。
  • 呼籲國發會重視屏東地區發展,積極辦理延伸高鐵至屏東,縮短城鄉差距。
  • 提案要求國發會於1個月內對延伸高鐵至屏東議題作出正式回應。
  • 提案要求農委會全面以RT-PCR為禽流感確診依據。
  • 提案要求農委會檢討肥料價格合理性及建立合理機制。
  • 提案要求農委會針對如何增加漁業發展基金規模及改善執行成效提出書面報告。
  • 提案要求農委會研擬如何提高農業天然災害救助基金規模及成效。
  • 提案要求農委會於2個月內提報森林遊樂區遊客安全掌握之規劃設計專案報告。
  • 提案要求農委會邀集交通部、文化部等研議「將阿里山森林鐵路登錄為文化資產」與「增訂阿里山森林鐵路專法」之可行性。

廖國棟 立法委員

  • 抗議蘇震清委員未重視東部發展,質詢花東基金對台東垃圾處理及焚化爐重啟的協助不足。
  • 指出蘭嶼面臨垃圾危機,清運成本高昂,離島建設基金補助不足,要求國發會主動協助解決。
  • 質詢台灣經濟低迷及新南向政策的具體措施,建議以消費券帶動國內消費,並呼籲國發會平均分配資源至東部。
  • 提案要求國發會於1個月內協助臺東縣政府擬訂相關計畫申請花東地區,解決蘭嶼地區垃圾清運問題。

陳明文 立法委員

  • 指出雲嘉地區為經濟弱勢,建議國發會應就區域及產業發展對其加以扶植,特別是農業特區的推動。
  • 質詢土壤液化資料公布後續政府作為,要求國發會全面規劃檢測、補強及補助措施。
  • 質疑阿里山林業文化園區重點應在阿里山上而非嘉義市,要求林務局規劃阿里山上的林業文化園區。
  • 建議阿里山森林鐵路應重新思考經營方式,另立專法將其作為文化保存鐵路,由政府專款專用補助,並加速全線通車。
  • 提案要求農委會邀集交通部、文化部等研議「將阿里山森林鐵路登錄為文化資產」與「增訂阿里山森林鐵路專法」之可行性。

王惠美 立法委員

  • 質詢印尼漁工遭剝削事件,要求農委會說明是否為個案、調查結果及後續處理,並批評漁業署漠視造假文化。
  • 質疑農委會「10年增加3萬個農業專業人才」目標,並批評農業缺工解決方案(農技團、外役監)不切實際。
  • 建議農委會整合教育體系,培育本國海事人才及農地子弟。
  • 批評青農申請產銷履歷時,因土地租賃問題需提供地主資料,造成行政障礙,要求農委會簡化規範。
  • 提案要求農委會檢討肥料價格合理性及建立合理機制。
  • 提案要求農委會針對如何增加漁業發展基金規模及改善執行成效提出書面報告。
  • 提案要求農委會研擬如何提高農業天然災害救助基金規模及成效。
  • 提案要求農委會於2個月內提報森林遊樂區遊客安全掌握之規劃設計專案報告。
  • 提案要求農委會邀集交通部、文化部等研議「將阿里山森林鐵路登錄為文化資產」與「增訂阿里山森林鐵路專法」之可行性。
  • 提案要求國發會召集科技部、經濟部研商在岡山、路竹及南科高雄園區闢建航太科技產業專區的可行性。
  • 提案要求國發會召集交通部、農委會、高雄市政府召開專案會議,就如何打造興達港成為北高雄觀光遊憩休閒的重要景點提出完整策略計畫。

管碧玲 立法委員

  • 質疑國發基金委外投資案件監督管理問題,要求檢討機制重塑,並提供兆豐國際商銀執行300億創投的詳細報告。
  • 呼籲農委會檢討遠洋漁業外籍漁工管理制度,不能僅制定仲介管理法,應符合遠洋漁業條例精神,保障船員權益。
  • 批評觀察員待遇偏低導致流動率高,影響執法成效,要求檢討並提高觀察員待遇與福利。
  • 質疑獎勵水產院校畢業生上船服務計畫執行率低,建議修改制度,讓畢業生第一年即可申請獎勵。
  • 要求農委會通盤檢討所有績效不彰的計畫與方案。
  • 提案要求國發會於1個月內對延伸高鐵至屏東議題作出正式回應。
  • 提案要求農委會全面以RT-PCR為禽流感確診依據。
  • 提案要求農委會檢討肥料價格合理性及建立合理機制。
  • 提案要求農委會針對如何增加漁業發展基金規模及改善執行成效提出書面報告。
  • 提案要求農委會研擬如何提高農業天然災害救助基金規模及成效。
  • 提案要求農委會於2個月內提報森林遊樂區遊客安全掌握之規劃設計專案報告。
  • 提案要求農委會邀集交通部、文化部等研議「將阿里山森林鐵路登錄為文化資產」與「增訂阿里山森林鐵路專法」之可行性。
  • 提案要求國發會召集科技部、經濟部研商在岡山、路竹及南科高雄園區闢建航太科技產業專區的可行性。
  • 提案要求國發會召集交通部、農委會、高雄市政府召開專案會議,就如何打造興達港成為北高雄觀光遊憩休閒的重要景點提出完整策略計畫。

邱志偉 立法委員

  • 質疑新南向政策工作計畫預算編列僅42億元,相較於千億創新轉型基金顯得不足,且執行效率緩慢。
  • 批評千億創新轉型基金投資規劃不明確,範圍包山包海,建議應集中資源扶植核心產業。
  • 質詢新南向政策金融支援問題,要求國發會修改相關辦法,挹注海外信保基金,避免資金緩不濟急。
  • 提案要求國發會召集科技部、經濟部研商在岡山、路竹及南科高雄園區闢建航太科技產業專區的可行性。
  • 提案要求國發會召集交通部、農委會、高雄市政府召開專案會議,就如何打造興達港成為北高雄觀光遊憩休閒的重要景點提出完整策略計畫。
  • 提案要求農委會檢討肥料價格合理性及建立合理機制。
  • 提案要求農委會針對如何增加漁業發展基金規模及改善執行成效提出書面報告。
  • 提案要求農委會研擬如何提高農業天然災害救助基金規模及成效。
  • 提案要求農委會於2個月內提報森林遊樂區遊客安全掌握之規劃設計專案報告。

施義芳 立法委員

  • 質疑農村再生基金執行力低,工程進度落後,且水土保持局在車輛購置、大專生洄游農村計畫及金育獎活動等方面有不實、傲慢及浪費公帑情事,要求農委會副主委查清楚並檢討。
  • 批評水土保持局長態度傲慢,拒絕與委員溝通,影響業務監督。

鄭天財 立法委員

  • 要求國發會提供花東基金在原住民族建設發展上的計畫項目、經費比例等書面資料,並應有指導性與地方政府溝通。
  • 質疑農委會漁業署對原住民族基本法第34條第2項的誤解,要求儘速調整漁業法公告,保障原住民漁業權益。
  • 要求農委會漁業署協調宜蘭縣政府調整漁業資源保育區公告,以因應原住民族實際從事漁業的狀況。

劉櫂豪 立法委員

  • 質詢花東基金執行成效問題,指出地方政府將例行性業務納入基金、配合款負擔困難及民間提案管道不足等問題。
  • 建議國發會應為相關部會編列配合款,並在特殊狀況下個案檢討地方政府的配合款負擔。
  • 肯定國發會主委關於為部會編列配合款的構想,並希望2017年開始實施。

徐榛蔚 立法委員

  • 肯定農委會水土保持局對花蓮兩縣農村社區培根計畫、農業輔導及災後復建的貢獻。
  • 感謝國發會對花蓮縣政府多項計畫的支持,並解釋花東基金執行率不高的原因為部會配合款問題,建議主計總處核列部會配合款。
  • 澄清花蓮垃圾轉運站的經費與規劃細節,指出其為密閉式、負壓式設計,成本高於屏東是因設施升級,並非浮報。
  • 要求國發會協助行政院儘速核准花蓮縣北區轉運站的土地變更,並關注花東海岸線國土流失問題。
  • 要求國發會盡全力協助花蓮縣智慧科技博物館的提案,提供偏鄉學子更好的教育發展空間。

相關人員回應

陳添枝 國發會主任委員

  • 回應台灣潛在經濟成長率仍有3%左右,低迷狀態並非常態,預計未來5到10年可見較高成長。
  • 承諾支持花東地區小農共享經濟的加工設施及Makerspace概念。
  • 說明花蓮垃圾轉運站環評中,縣政府需與居民溝通,並承諾經費核撥前溝通工作會做好。
  • 回應藍色公路評估報告將提下次花東委員會,並會與交通部協調航空補助,考慮花東特殊需求。
  • 說明離島建設基金短絀因國庫不再撥款,花東基金剩餘因核准案少於預算。
  • 承諾支持原民會、內政部關於原住民地區殯葬管理設施計畫。
  • 回應國發基金與黨產投資清查,表示僅清查直接投資部分,間接投資需其他部門處理,並強調國發基金無包庇黨產。
  • 承諾檢討國發基金委外管理機制,並提供兆豐國際商銀執行創投的詳細報告。
  • 說明新南向政策42億預算僅為今年度所需,不含各部會現行執行預算,未來預算會增加。
  • 說明千億創新轉型基金預計5到10年執行,每年投資金額約100到200億元,主要做策略性投資,選擇民間意願高的個案。
  • 回應海外信保基金將增資20億元,由公務預算編列,並表示若資金不足可考慮動用二備金或國發基金。
  • 回應花東基金執行率問題,表示將來會在公共建設預算為相關部會編列配合款,以增強配合意願,並可對特殊個案(如尼伯特颱風重建)考慮不讓縣政府負擔配合款。
  • 承諾追蹤行政院核准花蓮縣北區轉運站土地變更函,並關注花東海岸線國土流失及智慧科技博物館案。

翁章梁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 說明禽流感疫情緊張,已動員防檢局及地方政府加強消毒及管制家禽飼養方式,避免與野鳥接觸。
  • 說明農委會有監控高麗菜價格,當接近成本價時會啟動團膳、外銷或弱勢團體等收購措施,努力平穩價格。
  • 回應印尼漁工事件,表示明年1月20日遠洋漁業條例相關仲介機構管理辦法將生效,加強仲介管理。
  • 承諾檢討觀察員待遇與福利,並提高,以解決流動性高問題。
  • 承認獎勵水產院校畢業生上船服務計畫執行率不佳,承諾檢討制度。
  • 說明「10年增加3萬個農業專業人才」是指專業人才而非農業缺工,並表示農業缺工問題將由臨時編組處理。
  • 承諾檢討青農申請產銷履歷時,因土地租賃需提供地主資料造成的行政障礙,儘速做出統一規範。
  • 承諾與家畜所協調禽流感檢測方式,力求快速、準確,並在3天內向委員報告。
  • 承諾3天內查清楚水土保持局購置傳動車輛及預算編列問題,並向委員報告。
  • 承諾1週內提供農村再生計畫中巨鷗公司承包案件的委員名單及按件計酬費用。
  • 承諾與局長一同拜訪施委員,解釋誤會。
  • 承諾處理漁業法與原住民族基本法衝突問題,並協調宜蘭縣政府調整漁業資源保育區公告。

黃昌 農委會防檢局局長

  • 說明針對H5N6病毒,第一關野鳥排遺檢測尚未發現,但已繃緊神經嚴陣以待。
  • 表示H5N6傳人機率不高,主要為密切接觸者,但禽傳禽致死率高。
  • 說明韓國已撲殺1,600萬隻家禽,日本約60萬隻,台灣目前撲殺28萬隻H5N2家禽。
  • 強調冬季是關鍵時期,將積極落實家禽非開放式飼養,違者將裁罰3萬至15萬元。
  • 說明禽流感檢測OIE最推薦RT-PCR,並表示將在2、3天內開圓桌會議協調,將RT-PCR抗體檢測縮短至3天左右。
  • 說明禽流感撲殺有補償金,包括飼料費。

杜文珍 農委會家畜所所長

  • 回應核酸檢測是最快方法,但非唯一方法,OIE金標準為病毒分離。
  • 說明檢測出來陽性會立即處理,陰性會再檢討更佳方法。
  • 表示家畜所與防檢局在防疫上立場一致。
  • 說明農業生物科技園區進駐計畫會請防檢局、畜牧處及專家學者審視防疫計畫。
  • 承認蛋雞會得禽流感,承諾3天內向委員報告蛋雞場進駐生科園區的防疫問題。

陳添壽 農委會漁業署署長

  • 回應印尼漁工事件為個案,已移送地檢署處理。
  • 說明境外僱用遠洋漁船漁工在國外簽訂契約,未來遠洋漁業條例相關仲介機構管理辦法將加強管理。
  • 否認觀察員回報資料被竄改或鎖起來,強調會循法制系統處理,並承諾調查媒體報導。
  • 說明觀察員薪資待遇約7、8萬元,包括海上加給。
  • 說明獎勵水產院校畢業生上船服務計畫,每年給100萬元,連續3年,以遠洋漁船居多。

郭翡玉 國發會國土處處長

  • 說明花東地區新城鄉殯葬管理設施計畫已同意協助推動。
  • 說明台東垃圾處理,已核定掩埋場改善及清運車輛補給計畫,焚化爐重啟需環保署評估。
  • 回應花蓮垃圾轉運站計畫,因地點多次變更,需與民眾溝通,並待行政院核准土地變更函後才能舉辦公聽會。

李鎮洋 農委會水保局局長

  • 說明農村再生計畫中,原住民社區已提出117個,已輔導107個產業發展。
  • 說明農路經費2017年編列9.2億元,較2016年多,水塔部分另有公務預算處理。

林華慶 農委會林務局局長

  • 說明漂流木撿拾規定,政府註記後,民眾撿拾貴重林木登記後可帶回。
  • 說明森林遊樂區目前有環境美化及清潔費,將研議收取觀光保育費及環境維護費。
  • 說明阿里山林業文化園區規劃為「軸帶觀念」,山上保留伐木史蹟,山下嘉義市為製材,中間鐵路為運輸。
  • 承諾會特別注意阿里山林業文化園區的規劃,並儘快處理倒塌神木。
  • 說明阿里山森林鐵路目前由台鐵局經營,但虧損由基金負責,主體移轉期限延至2017年底。
  • 承諾研究將阿里山森林鐵路作為文化保存鐵路,另立專法的可行性。

張淑賢 農委會屏東農業生物技術園區主任

  • 說明園區進駐規定會請防檢局、畜牧處及專家學者共同審視防疫計畫。

相關後續

  • 登記發言委員均已詢答完畢,另定期繼續審查。
  • 本日會議書面質詢及未及答復部分,請相關機關於1週內以書面答復,並副知本會。
  • 委員質詢時要求提供相關資料,請提供本會全體委員。
  • 第1案臨時提案修正通過,要求國發會協調交通部對延伸高鐵至屏東議題作出正式回應。
  • 第2案臨時提案修正通過,要求農委會檢討禽流感檢測方式,以RT-PCR為檢驗方法,並輔以病毒分離程序。
  • 第3案至第5案臨時提案修正通過,將報告期限由1個月改為2個月,內容涉及肥料價格、漁業發展基金規模及農業天然災害救助基金規模。
  • 第6案臨時提案照案通過,要求農委會於2個月內提報森林遊樂區遊客安全掌握之規劃設計專案報告。
  • 第7案臨時提案照案通過,要求農委會邀集相關部會及專家,研議「將阿里山森林鐵路登錄為文化資產」與「增訂阿里山森林鐵路專法」之可行性。
  • 第8案臨時提案修正通過,要求國發會召集科技部、經濟部研商在岡山、路竹及南科高雄園區闢建航太科技產業專區的可行性,並請科技部於2個月內提出報告。
  • 第9案臨時提案照案通過,要求國發會召集交通部、農委會、高雄市政府召開專案會議,就如何打造興達港成為北高雄觀光遊憩休閒的重要景點提出完整策略計畫。
  • 第10案臨時提案照案通過,要求國發會於1個月內協助臺東縣政府擬訂相關計畫申請花東地區,解決蘭嶼地區垃圾清運問題。

原始資料

公報
1060801
卷/期/冊
106/8/1
發布日期
2017-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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