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委員會審查警政署、海巡署預算及公民投票法修正案
內政委員會會議日期:2016-12-19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第20次全體委員會議,主要審查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中內政部警政署、行政院海岸巡防署及其所屬的歲入歲出,以及附屬單位預算和基金收支。會議同時繼續審查多項「公民投票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並討論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及海峽交流基金會的106年度預算案。多項預算提案經討論後部分凍結或刪減,並要求相關單位提交專案或書面報告;公民投票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則經逐條審查後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
討論事項一
邀請行政院秘書長陳美伶等就「如何強化整合跨部會資源全面防制毒品入侵校園,建立定期追蹤機制...」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核心議題
- 本次專題報告聚焦於跨部會毒品防制策略,包括如何整合資源、防堵新興毒品入侵校園,以及擴大協助毒品成癮者戒毒的執行成效與未來方向。
- 討論內容涵蓋毒品防制工作的協調性、針對青少年族群的誘惑防堵,以及成癮者戒治的支援機制。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葉俊榮 內政部部長
無相關發言紀錄
張斗輝 法務部常務次長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 說明及詢答未畢,另定期舉行會議繼續進行詢答。
- 委員質詢未及答復部分或要求提供之說明資料,請相關機關儘速以書面答復。
討論事項二
繼續審查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內政部警政署及所屬收支部分
核心議題
- 審查警政署106年度總預算,重點在於警力缺額補實、證物監管規範、治安滿意度調查效益、警械配備更新、山地管制區劃設、新住民及移工通譯制度、原住民合法獵槍申請、警察風紀維護、警用車輛保險與行車紀錄器配置、保安警力調度與心理健康、反恐訓練中心籌建、地方警力配置、員警心理諮詢及防護型噴霧器使用等議題。
- 會議亦討論了打擊毒品及詐騙犯罪的策略、兩岸共同打擊犯罪成效,以及警察勤務過重與休假權益保障問題。
相關爭議
- 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編列於法無據且與業務無關,提案全數減列。
- 基層警力缺額問題嚴重,警政署補充計畫不足以應對,提案凍結部分預算要求專案報告。
- 證物監管規範不一,缺乏判決確定後保存規範,提案凍結預算要求警政署會同司法院檢討並研擬規範。
- 治安滿意度調查結果與民眾觀感大相逕庭,被質疑流於形式無實益,提案凍結預算要求專案報告。
- 警械配備種類十年未修訂已不合時宜,員警使用槍械時機爭議多,提案凍結預算要求研議非致命性武器及修正規格表。
- 山地管制區佔臺灣土地面積廣泛,時過境遷應重新思考管制必要性,提案凍結預算要求研議盤點。
- 新住民及外籍移工通譯制度不完善,影響當事人司法人權,提案凍結預算要求專案報告。
- 原住民自製獵槍合法化比率低,警政署被指消極取締,提案凍結預算要求強化協助並報告績效。
- 電玩業者問題持續困擾警政風紀,提案凍結預算要求檢討管理職權分配及風紀配套措施。
- 警用汽機車第三人責任險投保狀況因縣市預算不同而保障不均,提案凍結預算要求提升公平性。
- 警用機車行車紀錄器裝設率偏低,汰換速度緩慢,影響事故責任釐清,提案凍結預算要求改善。
- 警政署購置新型柵欄拒馬被批不符社會期待,製造政府與人民對立,提案凍結預算要求合理報告。
- 保安警察第六總隊半年內發生兩件自殺案,員警心理狀態不穩定,提案凍結預算要求檢討管理及選任。
- 保安警力因陳抗事件長期支援立法院,導致警員無法休假、士氣低落,提案凍結預算要求檢討警勤管理。
- 保安警察第七總隊於原住民族傳統領域與原住民衝突,以違法方式公布個資,提案凍結預算要求檢討執行情形。
- 惡意逼車行為偵辦不易,警方處理不力,提案凍結預算要求研提積極措施。
- 我國民眾多次涉運毒、詐欺遭逮,染上國際惡名,提案凍結預算要求檢討刑事案件及跨國打擊。
- 警政署規劃建置全國毒品情資資料庫,但預算書未編列毒品防制經費,提案凍結預算要求專案報告。
- 兩岸共同打擊犯罪計畫成效不彰,陸方遣送人犯及提供情資配合度低,提案凍結預算要求提出具體改善方針。
- 新增學生宿舍大樓新建工程計畫尚未經行政院核定即編列預算,提案全數凍結。
- 國家反恐訓練中心籌建延期多次,未來運用管理計畫不明確,提案凍結預算要求專案報告。
- 地方警察機關警力配置基準未因縣市合併調整,導致警民比過高,要求警政署全面檢討。
- 全國警力短缺問題嚴重,基層員警工作負荷沉重,要求警政署檢討補足問題。
- 原鄉原民員警年齡層偏高,恐出現斷層,要求警政署研擬召募與人才培育檢討。
- 「關老師制度」成效不彰,員警自殺事件頻傳,要求警政署檢討制度提升信賴感。
- 防護型噴霧器使用爭議多,集會遊行勤務中禁用範圍不明確,要求警政署提出書面報告。
- 酒駕問題處理程序正義不足,要求相關單位提出具體改善辦法。
- 警力不足、勤務過重,要求研議增額錄取原住民,並宣導原住民族除罪規定。
- 立法院周邊陳抗事件警力部署過多,影響員警休假,要求撤除保安警察並專案報告。
- 原住民使用制式獵槍法律制度未研議,要求警政署提出書面報告。
- 警力濫用導致員警過勞,要求積極檢討警力配置,保障權益。
- 警察機關對立法院攝錄影蒐證、門禁管理、圍欄設置應徵求同意,且應檢討不當規劃。
- 我國毒品氾濫嚴重,政府不應推動「毒品除罪」政策,要求內政部研擬有效反毒策略。
- 警用汽機車行車紀錄器裝設率偏低且部分車輛未加保第三人責任險,要求警政署督促改善。
- 「中央遙控警報系統」應研議建置全面性、整合性災害防救告警系統。
立法委員發言
李俊俋 立法委員
- 提案減列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認為於法無據。
- 要求警政署檢討警力缺額問題,並就地方警力配置及工作量負荷提出檢討。
- 要求警政署就部落原民員警召募與人才培育研擬檢討。
- 建議警政署就「集會遊行安全維護勤務」具體內容及「防護型噴霧器」於群眾事件中可能使用時機清楚敘明。
- 指出兩岸共同打擊犯罪計畫中方配合度極為消極,要求檢討並提出具體改進措施。
- 認為大陸地區旅費及委辦費預算浮編,應予減列或凍結。
黃昭順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部分預算要求警政署針對基層警力缺額問題提出專案報告。
- 質疑治安滿意度調查報告無法反映真實民意,提案凍結預算要求專案報告。
- 指出電玩業問題困擾警政風紀,提案凍結預算要求檢討管理。
- 提案凍結預算要求警政署研提積極措施處理惡意逼車問題。
- 指出我國染上「毒品國、詐騙國」惡名,提案凍結預算要求檢討刑事案件及跨國打擊。
- 提案凍結部分預算,要求警政署提出具體改善方針以提升兩岸遣送人犯成效。
- 提案全數凍結新增學生宿舍大樓新建工程相關經費,因計畫尚未經行政院核定。
- 要求內政部身為治安主管機關,應會同相關單位研擬有效反毒策略,並嚴正宣示不推動毒品除罪化。
- 主張立法院周邊保安警察應立即撤除,並應向內政委員會專案報告執勤狀況,以保障人民表達意見自由及國會自主。
- 認為警力濫用導致基層員警勞務加重,要求檢討警力配置,加速人力補充。
- 質疑陸委會預算編列不合理,尤其在兩岸關係急凍下大幅增編一般事務費,要求刪減並凍結。
Kolas Yotaka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預算要求警政署與各級單位會同司法院檢討證物保存規範,並擴張至案件確定後。
- 提案凍結預算要求警政署研議盤點各山地原住民地區是否仍有管制必要。
- 提案凍結預算要求警政署研議強化協助原住民申請合法獵槍,並報告歷年績效。
- 提案凍結預算要求保安警察第七總隊針對原住民族傳統領域衝突事件提出專案報告。
- 提案要求警政署研議解決人力不足、勤務過重困境,並增額錄取原住民,宣導除罪規定。
- 提案要求警政署從速針對原住民使用制式獵槍之法律制度進行研議。
- 質疑陸委會委辦費「密不錄由」規避國會監督,應以機密預算編列。
- 質疑陸委會舉辦研討會論文集未公開,應建立資訊公開方式。
- 質疑陸委會委辦費比例過高,研究與資訊服務等項目預算編列不實,要求檢討。
- 質疑陸委會邀請中國媒體來台報導,其報導內容是否有利台灣觀點,並接受新聞審查,要求檢討效益。
- 提案要求陸委會統整承接原蒙藏委員會之業務內容事項,並提出書面報告。
- 提案要求臺港經濟文化合作策進會增列原住民族委員會為政府代表之一,以完善臺港文化交流。
- 提案要求陸委會掌握美國大選後對台影響,規劃政策溝通與國際聯繫,表達我國主權獨立立場。
陳怡潔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預算要求警政署針對警械配備是否仍堪用提出專案報告。
- 提案凍結預算要求警政署針對相關刑事案件、跨國打擊等問題進行檢討。
- 提案凍結預算要求警政署提出具體改善方針,以提升兩岸遣送人犯成效。
- 提案全數凍結新增學生宿舍大樓新建工程相關經費,因計畫尚未經行政院核定。
- 提案凍結部分預算要求警政署提出合理專案報告,說明購置新型柵欄拒馬之必要性。
- 提案減列陸委會補助海基會預算10%並凍結30%,認為海基會對改善兩岸關係無實質功能。
- 提案凍結陸委會法政業務預算10%,要求提出兩岸協議監督條例新版本。
- 提案凍結陸委會大陸地區旅費,認為兩岸關係冷凍,無必要花費考察。
- 質疑陸委會民意調查問卷設計偏頗,有拍馬屁之嫌,應予懲罰性減列並調整。
- 質疑海基會雜誌推廣新南向政策,偏離兩岸事務本業,應改名或專注本業。
- 質疑海基會人事預算編列過高,缺乏實質作為,要求減列並凍結。
- 質疑陸委會港澳館舍租金及活動預算增加不合理,要求說明並凍結。
- 認為陸委會不應大肆宣傳新南向政策,應專注於協助大陸臺商和民眾。
- 質疑陸委會編列兩岸資訊對等交流經費不合理,認為大陸民眾已充分了解台灣民主與新聞自由,提案凍結。
林麗蟬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預算要求警政署針對新住民及外籍移工通譯需求提出專案報告。
- 提案凍結預算要求警政署針對加保警用汽機車第三人責任險提升各縣市保障均等性提出專案報告。
- 提案凍結預算要求警政署針對警用機車行車紀錄器裝設率偏低問題提出專案報告。
- 提案要求警政署檢討「關老師制度」,提升基層員警對心理諮商師之信賴感。
- 提案凍結預算要求海岸巡防署提出具體有效改善方案,解決118海巡服務專線處理時效問題。
- 提案凍結預算要求海岸巡防署針對我國漁船在經濟海域之作業權益及安全提出護漁之具體、完整規劃。
- 提案凍結預算要求海岸巡防署研擬志願役招募進度落後檢討暨後續改善方案。
- 提案凍結預算要求海岸巡防署針對近年來艦艇維修期程偏高及妥善率未達目標值問題提出專案報告。
- 提案凍結預算要求海岸巡防總局針對文康活動經費編列之合規性及合理性提出專案報告。
- 提案減列陸委會「一般行政」項下「人事費」分支計畫預算,認為其以業務費進用臨時人員,淪為常態性任用。
- 提案減列陸委會「一般行政」項下「大陸地區旅費」,認為兩岸熱線中斷,浮編不合理。
- 提案凍結陸委會「法政業務」項下「業務費」,認為兩岸共打協議形同虛設,影響國人權益。
- 提案減列陸委會「港澳業務」項下「臺灣與港澳交流及服務工作」預算,認為增幅高且與政府撙節原則相左。
- 提案減列陸委會「港澳業務」項下「印製港澳事務法規彙編、臺港澳交流答客問等經費」,響應節能減碳。
- 提案凍結海基會人事費預算,認為其薪資支給標準合理性有待檢討。
- 提案凍結海基會行政業務業務費預算,認為辦公大樓未能順利招租,應提出檢討與精進報告。
- 提案要求陸委會針對陸籍配偶團體召開說明會,傳遞正確資訊,並利用網路平台說明政策。
莊瑞雄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預算要求保安警察第七總隊針對與原住民族衝突事件提出專案報告。
- 提案凍結預算要求海岸巡防署針對志願役招募達成情形及不適服現役原因提出專案報告。
- 提案凍結預算要求海岸巡防總局針對志願役人力招募成效提出書面報告。
- 提案凍結預算要求海岸巡防總局針對智慧型港區監視系統建置計畫未提及相關問題提出書面報告。
- 提案凍結預算要求海岸巡防總局針對心理諮商成效提出書面報告。
- 提案凍結預算要求海岸巡防總局針對志願役人力招募成效提出書面報告。
- 提案凍結預算要求海岸巡防總局針對艦艇維修期程偏高及妥善率未達目標值問題提出專案報告。
- 質疑陸委會以業務費進用臨時人員,形成常態性任用,建議減列並凍結。
- 質疑陸委會企劃業務委辦費比例過高,應減列並凍結。
- 主張在兩岸關係困頓之際,應適度支持陸委會預算,建議委辦費凍結100萬元。
- 認為海基會人事費偏高,應減列並凍結,要求提出薪資支給標準合理性報告。
- 提案凍結海基會部分基金委託投資管理績效不佳的問題,要求強化風險控管與績效管理機制。
姚文智 立法委員
- 質疑警政署治安滿意度調查無法反映真實民意,提案凍結預算要求專案報告。
- 提案凍結預算要求警政署與前列各級單位會同司法院對證物保存規範全盤檢討。
- 提案凍結預算要求警政署研議盤點各山地原住民地區是否仍有管制必要。
- 提案凍結預算要求警政署從速針對原住民使用制式獵槍之法律制度進行研議。
- 提案凍結陸委會「一般行政」項下「大陸地區旅費」,認為兩岸關係急凍,旅費應斟酌。
- 質疑陸委會企劃業務委辦金額佔比過高,應凍結預算並提出檢討報告。
- 質疑陸委會企劃業務中的民調設計,但認為揭露總統意見是實事求是。
- 提案海基會應與陸委會及國有財產署研議活化資產利用相關報告,解決閒置空間問題。
趙天麟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預算要求警政署針對毒品防制相關經費預算未編列問題提出專案報告。
- 提案凍結預算要求警政署積極協調及改善兩岸合作與協調偵辦案件過程中面臨之問題。
- 提案凍結預算要求海岸巡防署針對海洋資源保護之研議提出專案報告。
- 提案要求海基會應於一年內完成臺南艦紅外線熱顯像儀的修繕或新購。
- 提案要求臺港經濟文化合作策進會增列原住民族委員會為政府代表之一,以完善臺港文化交流。
- 提案要求陸委會掌握美國大選後對台影響,規劃政策溝通與國際聯繫,表達我國主權獨立立場。
- 提案要求陸委會積極敦促陸方相關部門落實執行「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改善兩岸急凍情形。
- 提案要求陸委會盡速統整承接原蒙藏委員會之業務內容事項,並提出書面報告。
- 支持陸委會預算酌予凍結,不刪除,以表示對兩岸關係的支持。
楊鎮浯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預算要求海岸巡防署研擬志願役招募進度落後檢討暨後續改善方案。
- 提案凍結預算要求海岸巡防署針對艦艇建造及維修問題提出專案報告。
- 提案要求海岸巡防署就「近五年志願士兵不適服現役之情形及改善方案」提出書面報告。
- 提案要求海岸巡防署就未來單位定位、組織編成、任務設定進行完整評估,以利海洋主管單位盡速成立。
- 提案要求海岸巡防署於3個月內就目前現況下如何保障漁民於「沖之鳥礁」12哩海域外自由航行、捕魚之固有權益提出專案報告。
- 提案要求海岸巡防署就「台日海巡機關執法交流及海事搜救桌面推演會議」向委員說明。
- 提案減列陸委會「法政業務」下之「推動法政交流政策規劃及研擬推動」預算,因兩岸共打停滯。
- 提案減列陸委會「捐助海基會辦理兩岸中介事務」預算,因兩岸關係急凍,海基會業務減少。
- 提案凍結陸委會「捐助海基會辦理兩岸中介事務」預算,質疑海基會董事長身兼多職有利益衝突疑慮。
- 提案減列陸委會「港澳業務」下之「臺灣與港澳交流及服務工作」預算,因港幣匯率回跌,應撙節經費。
- 提案減列陸委會「聯絡業務」下之「兩岸政策說明與溝通」預算,因兩岸官方聯繫管道不暢。
- 質疑陸委會預算編列不合理,尤其在兩岸關係急凍下大幅增編一般事務費,要求刪減並凍結。
- 質疑陸委會經濟業務預算編列不合理,尤其在兩岸關係急凍下,應刪減並凍結。
- 質疑陸委會法政業務預算編列不合理,尤其在兩岸協議監督條例未提出新版下,應刪減並凍結。
- 質疑陸委會港澳業務預算編列不合理,尤其在兩岸關係急凍下,應刪減並凍結。
- 質疑陸委會文教業務預算編列不合理,尤其在兩岸資訊對等交流推動成效不彰下,應刪減並凍結。
吳琪銘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預算要求海洋巡防總局針對艦艇建造及保修問題提出專案報告。
- 提案凍結預算要求海岸巡防總局針對志願役人力招募成效提出書面報告。
- 提案凍結預算要求海岸巡防總局針對如何加強心理諮商成效,降低不適服現役人數提出書面報告。
- 提案凍結預算要求海岸巡防總局針對如何提升志願役人力招募成效提出書面報告。
- 提案要求海岸巡防總局瞭解志願役不適服現役之原因,加強心理諮商與輔導,並提出改善專案報告。
- 提案凍結陸委會「一般行政」項下「大陸地區旅費」,認為兩岸關係低盪,重複編列且效益存疑。
- 提案減列陸委會「企劃業務」預算,認為計畫項目眾多但成效未體現在兩岸關係推進上。
- 提案減列陸委會「經濟業務」預算,認為計畫內容與「企劃業務」重疊,應檢討整合。
- 提案減列陸委會「法政業務」預算,認為兩岸協議未被落實,應加強與對岸溝通保障民眾權益。
- 提案減列陸委會「港澳業務」預算,認為委辦費增幅過高,應撙節辦理。
- 提案減列陸委會「聯絡業務」預算,認為政策宣導費應零成長,且預算執行率偏低。
- 提案減列陸委會「文教業務」預算,認為對中國大陸傳播台灣社會民主資訊應有更適當方式。
- 提案要求臺港經濟文化合作策進會增列原住民族委員會為政府代表之一,以完善臺港文化交流。
洪宗熠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預算要求海岸巡防署提出具體有效改善方案,解決118海巡服務專線處理時效問題。
- 提案凍結預算要求海岸巡防署針對海洋資源保護之研議提出專案報告。
- 提案凍結預算要求海岸巡防署針對艦艇建造及維修相關計畫經費妥善使用問題提出專案報告。
- 提案要求海岸巡防署就「近五年志願士兵不適服現役之情形及改善方案」提出書面報告。
- 提案要求海岸巡防總局未來之人員維持費需覈實編列,並針對變動情形及如何改善提出書面報告。
- 提案凍結陸委會「企劃業務」委辦費,認為連年編列高額預算卻未見顯著成果,且資訊公開不足。
- 提案凍結陸委會「經濟業務」預算,認為委辦費比例偏高,且與「企劃業務」重疊性高。
- 提案凍結陸委會「法政業務」預算,認為兩岸協議未被落實,諸多爭議事件與協議要旨不符,應加強溝通。
- 提案凍結陸委會「港澳業務」預算,認為長期補助特定協會人事費用於法不合,應追回並整頓。
- 提案凍結陸委會「聯絡業務」預算,認為預算執行率偏低,政策宣導費應零成長。
- 提案凍結陸委會「文教業務」委辦費,認為比例過高且成效待檢討,研習營活動安排密集。
- 提案凍結海基會「人事費」預算,認為人事費用過高恐排擠業務推展,應檢討支給標準。
- 提案凍結海基會「業務外收入─其他業務外收入」預算,認為委託投資管理績效不佳,應強化風險控管。
- 提案要求海基會提升處理臺商人身安全與財產權益協處案件的結案率。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 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內政部警政署及所屬歲出部分審查結果:第7款第3項200億0,135萬9,000元,照列。
- 警政署及所屬106年度單位預算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計畫編列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219萬2,000元,保留送院會處理。
- 警政署及所屬106年度單位預算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6,138萬8,000元凍結5%,俟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針對補實警力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 警政署106年度預算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30萬元凍結,直至警政署與前列各級單位會同司法院對目前各單位證物保存規範全盤檢討,並試研擬將目前證物保存規範擴張至案件確定後之規範條文,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及提案委員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 警政署及所屬106年度單位預算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辦理治安滿意度調查相關經費」凍結50萬元,俟警政署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 警政署及所屬106年度單位預算第2目「警政業務」凍結2,000萬元,俟警政署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 警政署及所屬106年度單位預算第4目「保安警察業務」凍結2,500萬元,俟警政署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 警政署106年度預算中,保安警察第七總隊關於「策劃聯繫及指揮所屬各大隊辦理水資源、環保、森林保育、國家公園暨其專責刑案等工作」凍結130萬元,俟執行半年後針對執行情形及相關統計資料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 警政署106年度預算第5目「國道警察業務」凍結500萬元,俟警政署研提讓人民有感的積極措施,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 警政署及所屬106年度單位預算第6目「刑事警察業務」凍結500萬元,俟警政署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 警政署及所屬106年度單位預算第6目「刑事警察業務」項下「偵辦與督導刑案偵破及檢肅治平對象」之「辦理兩岸共同打擊犯罪計畫」凍結200萬元,俟警政署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 警政署及所屬預算第7目「初級警察教育」編列20億3,818萬6,000元中,「新增學生宿舍大樓新建工程」相關經費100萬元,全數凍結,俟相關計畫經行政院核定後,即可動支。
- 國家反恐訓練中心設備(施)充實計畫1億2,062萬元凍結300萬元,俟警政署就反恐訓練中心籌建過程、完工驗收情形與未來運用管理,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 要求警政署須盡速就地方警力配置及工作量負荷情形進行全面檢討,提升警力運用成效。
- 要求警政署須盡速就警力缺額長期未能補足問題予以檢討,俾利全國警政機關有效因應現階段警力缺乏之非常時期。
- 要求警政署就部落原民員警召募與人才培育研擬檢討,並向內政委員會提出「如何有效補充原民員警人力缺口,減緩原鄉原民員警年齡老化趨勢」書面報告。
- 警政署應持續檢討現行「關老師制度」,提升基層員警對心理諮商師之信賴感,以有效降低基層員警之心理壓力。
- 要求警政署就「集會遊行安全維護勤務」具體內容以及「防護型噴霧器」於群眾事件中可能使用時機清楚敘明,並就未來政府朝向保障人民集會遊行權利方向,各級警察機關如何調整相關業務、人力配置等相應改善措施,於2個月內向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 請相關單位針對我國酒駕處罰、處分,包括罰則、預防措施、遏止手段等,提出具體改善辦法並落實程序正義。
- 請警政署研議解決人力不足、勤務過重之困境,並考量增額錄取原住民;請確實向基層員警宣導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等有關原住民族除罪之規定。
- 除立法院警衛隊外之保安警察應立即撤除,並應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專案報告今年2月至11月動員警察至立法院之執勤狀況,即日起立法院周邊無大型人民集會遊行期間,除屬大型、具維安之虞或經立法院同意者外,內政部警政署不得動用警力進入立法院。
- 請警政署從速針對原住民使用制式獵槍之法律制度進行研議,並於委託中央大學研究結束後,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 針對基層警力警務繁重,請積極就警力配置及工作負荷情形檢討,加速合理人力之補充,避免員警超時工作及執行不正常勤務,確實保障員警權益。
- 警察機關對立法院進行攝、錄影蒐證、門禁管理、圍欄設置等安全維護措施與執行,均應先徵求立法院之同意,並以安全維護必要者為限。
- 內政部身為我國治安主管機關,應會同相關主管單位研擬有效可行之反毒策略、計畫,並嚴正宣示在毒品濫用狀況未解前,不會推動任何與「毒品除罪」相關之政策。
- 請警政署函請各警察局運用年度結餘款或向縣(市)政府爭取預算對警用車輛加保第三人責任險,以及添購警用機車行車紀錄器逐年提升裝設率8%以上。
- 內政部應研議建置全面性、整合性之災害防救告警系統。
討論事項三
繼續審查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含附屬單位預算及綜計表─非營業部分)關於內政部主管「警察消防海巡移民空勤人員及協勤民力安全基金」收支部分
核心議題
- 本次會議審查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中,內政部主管的「警察消防海巡移民空勤人員及協勤民力安全基金」的歲入歲出及餘絀情況。
- 主要內容為基金的業務計畫、來源、用途及短絀的審核,以確保基金的運作符合預算規範。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 基金業務計畫部分應依基金來源與用途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 基金來源238萬4,000元,照列;基金用途1,937萬1,000元,照列;本期短絀1,698萬7,000元,照列。
- 預算案審查完竣,審查結果函復財政委員會處理。
討論事項四
繼續審查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含附屬單位預算及綜計表─非營業部分)關於內政部主管「在校學生獎學基金」、「劉存恕先生警察子女獎學基金」、「萬善培先生獎學基金」、「劉竹琛先生警察子女獎學基金」收支部分
核心議題
- 本次會議審查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中,內政部主管的「在校學生獎學基金」、「劉存恕先生警察子女獎學基金」、「萬善培先生獎學基金」及「劉竹琛先生警察子女獎學基金」的收支情況。
- 主要內容為各獎學基金的運用計畫、總收入、總支出及本期餘絀的審核,確保獎學金的有效發放與管理。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 各基金運用計畫部分應依收支、餘絀撥補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 各基金總收入、總支出及本期短絀均照列。
- 預算案審查完竣,審查結果函復財政委員會處理。
討論事項五
繼續審查106年度財團法人預算案關於內政部函送「財團法人臺灣省義勇人員安全濟助基金會」預算書案
核心議題
- 本次會議審查106年度財團法人預算案中,內政部函送的「財團法人臺灣省義勇人員安全濟助基金會」的預算書案。
- 主要內容為基金會的工作計畫、收入、支出及餘絀的審核,以確保基金會的運作符合預算規範。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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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人員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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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後續
- 基金會工作計畫部分應依收入與支出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 基金會收入總額196萬1,000元,照列;支出總額556萬8,000元,照列;本期短絀360萬7,000元,照列。
- 預算書案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公決,不須交由黨團協商。
討論事項六
邀請行政院海岸巡防署署長李仲威率同所屬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含上會期臨時提案辦理情形)
核心議題
- 本次會議邀請行政院海岸巡防署署長李仲威報告業務概況,並就105年度預算凍結項目及106年度預算進行質詢審查。
- 討論內容涵蓋海岸巡防署的歲入歲出預算、志願役招募、漁業巡護、海洋環境保護、艦艇建造與維修、以及人員福利等議題。
相關爭議
- 海岸巡防署志願役招募達成情形與目標仍有差距,不適服現役人數逐年增加,提案凍結預算要求提出專案報告。
- 118海巡服務專線宣導不足且處理案件時效過長,提案凍結預算要求提出具體有效改善方案。
- 我國漁船在經濟海域遭外國公務船干擾,海岸巡防署護漁勤務規劃不明確,提案凍結預算要求提出具體、完整規劃。
- 陸方漁船採「集團化入侵」模式越界捕魚,海岸巡防署106年「海岸及海域巡防業務」預算大幅減列,被質疑影響打擊決心,提案凍結預算要求專案報告。
- 蘭嶼海洋景觀遭破壞與失竊,海岸巡防署被指消極不作為,提案凍結預算要求針對海洋資源保護研議提出專案報告。
- 2,000噸級臺南艦多次發生海損事故,被監察院彈劾,凸顯訓練、管理、督導嚴重缺失,提案凍結預算要求提出專案報告並檢討。
- 臺南艦飛行甲板成軍6年仍未能辦理落艦演練,空中勤務總隊黑鷹直升機尚未辦理機艦組合作業,提案凍結預算要求推動合作並檢討設備規劃。
- 臺南艦紅外線顯像儀損壞3年未修護,嚴重影響夜間查緝任務,提案凍結預算要求提出專案報告並維修。
- 艦艇維修期程偏高且妥善率未達目標值,影響出勤率及調派機動性,提案凍結預算要求專案報告。
- 基隆海巡隊快艇失火意外,顯見平日疏於船艦保養,提案凍結預算要求專案報告。
- 政府處理「沖之鳥礁」爭議退讓,影響漁民權益,提案凍結預算要求提出專案報告,保障漁民權益。
- 海岸巡防總局辦公及生活設備籌補經費編列模糊,有浮濫之虞,提案凍結預算要求書面報告。
- 海岸巡防總局外勤人員超勤加班費未能足額編列,影響基層士氣,提案要求自107年度起足額編列。
- 艦艇油料預算執行狀況不敷支應,影響海域安全維護,提案要求未來確實編列。
- 要求海岸巡防署於契約內要求承作廠商須在國內提供完整人員訓練、長期保固及配合設計修改等服務,以厚植我國造艦產業實力。
- 海岸巡防總局及所屬文康活動費計算方式逾越規定,有浮報之虞,提案凍結預算要求專案報告。
- 海岸巡防總局及所屬志願士兵不適服現役人數逐年增加,提案凍結預算要求提出書面檢討報告。
- 智慧型港區監視系統建置計畫未提及事先取得相關管理單位同意及協調業者辦理前置作業,提案凍結預算要求書面報告。
- 海岸巡防總局及所屬人員維持費編列與實支數落差大,要求未來覈實編列並提出改善報告。
- 海岸巡防總局及所屬賠償收入預算逐年攀升,與志願士兵不適服現役人數逐年攀升相關,要求加強心理諮商輔導。
立法委員發言
賴瑞隆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海岸巡防署部分預算,要求其研擬志願役招募進度落後檢討暨後續改善方案。
- 提案凍結海岸巡防署部分預算,要求其就我國漁船在經濟海域之作業權益及安全提出護漁之具體、完整規劃。
- 提案凍結海岸巡防署部分預算,要求其針對海洋資源保護之研議提出專案報告。
- 提案要求海岸巡防署於契約內要求承作廠商須在國內提供完整人員訓練、長期保固及配合設計修改等服務,以厚植我國造艦產業實力。
林麗蟬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海岸巡防署部分預算,要求其提出具體有效改善方案,解決118海巡服務專線處理時效問題。
- 提案凍結海岸巡防署部分預算,要求其針對我國漁船在經濟海域之作業權益及安全提出護漁之具體、完整規劃。
- 提案凍結海岸巡防署部分預算,要求其研擬志願役招募進度落後檢討暨後續改善方案。
- 提案凍結海岸巡防署部分預算,要求其針對艦艇維修期程偏高及妥善率未達目標值問題提出專案報告。
陳怡潔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海岸巡防署部分預算,要求其提出具體有效改善方案,解決118海巡服務專線處理時效問題。
- 提案凍結海岸巡防署部分預算,要求其針對艦艇建造及保修問題提出專案報告。
黃昭順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海岸巡防署部分預算,要求其研擬志願役招募進度落後檢討暨後續改善方案。
- 提案凍結海岸巡防署部分預算,質疑其「海岸及海域巡防業務」預算大幅減列,無法感受政府守護海域決心。
- 提案凍結海岸巡防署部分預算,質疑其處理「沖之鳥礁」爭議退讓,要求保障漁民權益。
- 提案凍結海岸巡防署部分預算,質疑其處理「沖之鳥礁」爭議退讓,要求保障漁民權益。
李俊俋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海岸巡防署部分預算,質疑其志願役人力招募進度落後,要求提出專案報告。
- 提案要求海岸巡防署就「近五年志願士兵不適服現役之情形及改善方案」提出書面報告。
- 提案要求海岸巡防總局未來之人員維持費需覈實編列,並針對變動情形及如何改善提出書面報告。
徐榛蔚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海岸巡防署部分預算,質疑其處理「沖之鳥礁」爭議退讓,要求保障漁民權益。
- 提案凍結海岸巡防總局部分預算,質疑其辦公及生活設備籌補經費編列模糊,有浮濫之虞。
莊瑞雄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海岸巡防署部分預算,要求其針對志願役招募達成情形及不適服現役原因提出專案報告。
- 提案凍結海岸巡防總局部分預算,質疑其艦艇維修期程偏高且妥善率未達目標值,影響勤務調派機動性。
Kolas Yotaka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海岸巡防署部分預算,要求其針對海洋資源保護之研議提出專案報告。
陳其邁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海岸巡防總局部分預算,質疑其艦艇建造及維修問題,要求提出專案報告。
- 提案凍結海岸巡防總局部分預算,質疑其艦艇維修期程偏高,影響機動性。
趙天麟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海岸巡防署部分預算,要求其針對海洋資源保護之研議提出專案報告。
- 提案要求海基會應於一年內完成臺南艦紅外線熱顯像儀的修繕或新購。
陳超明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海岸巡防署部分預算,質疑其處理「沖之鳥礁」爭議退讓,要求保障漁民權益。
- 提案凍結海岸巡防總局部分預算,質疑其艦艇建造及保修,要求提出專案報告。
楊鎮浯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海岸巡防署就「台日海巡機關執法交流及海事搜救桌面推演會議」向委員說明。
相關人員回應
李仲威 行政院海岸巡防署署長
- 說明志願役人員不適服現役原因主要為環境適應不良、升學或就業等,並表示會持續瞭解並協助。
- 表示118海巡服務專線會加強宣導,並改進處理時效問題。
- 針對漁業巡護,表示會依漁汛期、漁船作業分布或突發事件調整巡護頻度。
- 針對蘭嶼海洋資源保護,表示會研議進駐適合船隻並結合WMS系統追蹤犯案船隻。
- 表示艦艇油料預算會確實編列,以維護海域安全。
相關後續
- 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海岸巡防署及所屬預算凍結項目報告案計2案,均准予動支。
- 106年度海岸巡防署主管歲入部分,海洋巡防總局原列5,000萬元,增列第1目「罰金罰鍰及怠金」第1節「罰金罰鍰」500萬元,改列為5,500萬元,其餘照列。
- 106年度海岸巡防署主管歲出部分,海岸巡防署原列8億8,736萬7,000元,減列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工作維持」29萬元、第2目「海岸及海域巡防業務」項下「企劃管理作業」10萬元,共計減列39萬元,改列為8億8,697萬7,000元。
- 海岸巡防署106年度單位預算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預算50萬元及「員工文康活動費」部分,保留送院會處理。
- 海岸巡防署106年度單位預算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業務費」凍結100萬元,俟海岸巡防署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 海岸巡防署106年度單位預算第2目「海岸及海域巡防業務」凍結5%,俟海岸巡防署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 「海岸及海域巡防業務─海洋事務推動作業」編列203萬元,其中獎補助費凍結10萬元,俟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要求海岸巡防署就「近五年志願士兵不適服現役之情形及改善方案」,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 要求海岸巡防署就未來單位定位、組織編成、任務設定進行完整評估,以利海洋主管單位盡速成立,並於3個月內提出專案報告。
- 海岸巡防署應於3個月內就目前現況下如何保障漁民於「沖之鳥礁」12哩海域外自由航行、捕魚之固有權益,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
- 有關「台日海巡機關執法交流及海事搜救桌面推演會議」案,請於1個月內向楊委員鎮浯及其他關切本案委員說明。
- 海洋巡防總局106年度單位預算第2目「海洋巡防業務」項下「艦艇建造及維修」凍結10%,俟海洋巡防總局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 海洋巡防總局106年度單位預算第2目「海洋巡防業務」項下「後勤業務」凍結2,000萬元,俟海洋巡防總局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 「海洋巡防業務」項下「後勤業務」編列設備及投資經費,凍結56萬2,000元,俟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要求海岸巡防署海洋巡防總局外勤人員超勤加班費,應自107年度預算起依實際執勤人數,每人每月「1萬7,000元」足額編列。
- 海洋巡防總局未來應確實編列艦艇油料預算,以維護我國海域安全。
- 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應於契約內要求承作廠商須在國內提供完整人員訓練、長期保固及配合設計修改等服務,創造國內船廠有利得標條件。
- 海洋巡防總局應於一年內,完成臺南艦紅外線熱顯像儀的修繕或新購。
- 海岸巡防總局及所屬106年度單位預算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編列「人員維持費」經費凍結500萬元,俟海岸巡防總局提出書面檢討報告後,始得動支。
- 海岸巡防總局及所屬106年度單位預算第2目「海岸巡防規劃及管理─岸際綜合管理」中,編列一般事務費相關費用凍結50萬元,俟海岸巡防總局針對如何提升志願役人力招募成效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海岸巡防總局及所屬106年度單位預算第2目「海岸巡防規劃及管理─岸際綜合管理」中,編列國內旅費相關費用凍結10萬元,俟海岸巡防總局針對如何提升志願役人力招募成效及降低志願士兵不適服現役人數,向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海岸巡防總局及所屬106年度單位預算第2目「海岸巡防規劃及管理─岸際綜合管理」分支計畫項下,編列智慧型港區監視系統建置計畫第1年經費凍結100萬元,俟海岸巡防總局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海岸巡防總局及所屬106年度單位預算第2目「地區海岸巡防工作」中,編列業務費中分支業務辦理心理諮商、法律顧問及營舍消防安全評鑑等經費相關費用凍結50萬元,俟海岸巡防總局針對如何加強心理諮商成效,降低不適服現役人數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海岸巡防總局及所屬106年度單位預算第2目「地區海岸巡防工作」中,編列一般事務費中分支業務辦理專業軍官與志願士兵招募宣傳及大陸船舶越界人船留置勤務等經費相關費用凍結50萬元,俟海岸巡防總局針對如何提升志願役人力招募成效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要求海岸巡防總局未來之人員維持費需覈實編列,並針對近五年人員維持費之變動情形及如何改善,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 要求海岸巡防總局及所屬應瞭解志願役不適服現役之原因,加強心理諮商與輔導,並於3個月內提出改善專案報告送至立法院內政委員會。
- 審查海岸巡防署及所屬近3年「補、捐(獎)助其他政府機關、團體或個人經費報告表」共1案,准予備查。
- 審查海岸巡防署及所屬近3年「辦理政策宣導相關之廣告彙整表」共6案,准予備查。
- 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海岸巡防署及所屬預算凍結案,業經審查完竣,擬具處理報告,提報院會。
- 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海岸巡防署主管─海岸巡防署、海洋巡防總局、海岸巡防總局及所屬主管收支部分審查完竣。
討論事項七
繼續審查「公民投票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含行政院函請審議及委員提案)
核心議題
- 本次會議繼續審查多項「公民投票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主要討論公民投票權年齡、適用事項、主管機關、提案與連署門檻、電子連署、公投案成立與撤回、政府機關意見書、公報編印、宣傳活動規範、投票日與結果公告、法律效力及罰則等議題。
- 核心在於降低公民投票門檻、擴大適用範圍、強化公民直接民權行使,並確保公投程序的公平性與透明度。
相關爭議
- 第二條預算、租稅、薪俸及人事事項是否可作為公民投票之提案,以及全國性公民投票適用事項的具體範圍。
- 第七條公民投票權年齡是否應降至18歲。
- 提案人及連署人門檻的調整,以及電子連署機制的建立。
- 第十六條立法院提出複決案或重大政策公投案的程序與限制。
- 第十七條總統就攸關國家安全事項交付公民投票的條件與程序。
- 第二十三條投票所或開票所內穿戴具有公投相關文字、符號或圖像物品之行為是否應予限制。
- 第三十一條公民投票案通過後的法律效力,以及立法機關不得變更創制之立法原則、二年內不得修正或廢止法律、自治條例的限制。
- 第三十三條公民投票案不通過後,二年內不得就同一事項重行提出之認定標準。
立法委員發言
費鴻泰 立法委員
- 說明提案要旨。
管碧玲 立法委員
- 說明提案要旨。
賴士葆 立法委員
- 補充說明提案要旨。
黃昭順 立法委員
- 對第二條、第十六條、第十七條之一、第三十一條審查結果聲明不同意。
徐榛蔚 立法委員
- 對第十六條、第十七條之一、第三十一條審查結果聲明不同意。
楊鎮浯 立法委員
- 對第十七條之一、第三十一條審查結果聲明不同意。
陳怡潔 立法委員
- 對第二條、第十六條、第三十一條審查結果聲明不同意。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 多項修正動議併案討論。
- 審查結果:第一章、第四條、第五條、第八條、第二章、第三章、第一節、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五條、第二節、第四十一條、第四十四條至第四十九條、第六章、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第五十三條、第七章、第五十四條、第五十七條、第六十條、第八章、第六十二條、第六十三條維持現行法條文或章名。
- 第一條增訂「公民投票涉及原住民族權利者,不得違反原住民族基本法之規定」。
- 第二條修正全國性與地方性公民投票適用事項,並增訂「預算、租稅、薪俸及人事事項不得作為公民投票之提案」。
- 第三條修正地方性公民投票主管機關為直轄市政府、縣(市)政府,並規定各級選舉委員會得調用各級政府職員。
- 第六條修正為準用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四條第二項及第五條規定。
- 第七條修正公民投票權年齡為18歲。
- 第九條修正公民投票案主文、理由書字數限制,並增訂主管機關應建置電子系統提供提案及連署。
- 第十條修正公民投票案提案人人數門檻,主管機關審核補正程序,並增訂先舉行聽證會。
- 第十一條修正公民投票案撤回程序。
- 第十二條修正連署人數門檻與提出期限,並規定放棄連署後二年內不得重提。
- 第十三條增訂行政院經立法院同意辦理公民投票的程序與限制。
- 第十四條刪除。
- 第十五條修正主管機關收到連署人名冊後的審查、補提與公告程序。
- 第十六條修正立法院提出複決案或重大政策公投案的程序與限制。
- 第十七條修正總統因國家遭受外力威脅交付公民投票的條件與程序。
- 第十八條修正主管機關應公告事項,並增訂公費電視辯論會場次及網路直播規定。
- 第十九條修正公民投票公報編印與送達時程。
- 第二十條修正創制案或法律複決案經立法機關實現目的後停止公投程序。
- 第二十一條修正公民投票案辦事處設立、經費募集與管理辦法,並增訂不得接受特定對象捐贈。
- 第二十三條修正投票所或開票所內違規行為的處置。
- 第二十四條修正公民投票應於公告成立後1個月起至6個月內舉行,並與全國性選舉同日舉行。
- 第二十六條修正地方性公民投票案提出方式,並規定主管機關對自治事項疑義應報請行政院認定。
- 第二十七條刪除。
- 第二十八條規定地方性公民投票準用全國性公投相關規定。
- 第二十九條規定地方性公民投票案提案、連署人數、應附文件、查核程序及發表會或辯論會之舉辦,由直轄市、縣(市)以自治條例定之。
- 第三十條修正公民投票案通過門檻為有效同意票數多於不同意票,且達投票權人總額1/4以上。
- 第三十一條修正公民投票案通過後的處理方式,並增訂法律、自治條例實施後二年內不得修正或廢止等規定。
- 第三十二條修正公民投票案不通過後的公告與通知程序。
- 第三十三條修正公民投票案不通過後二年內不得就同一事項重行提出。
- 第五章章名及第三十四條至第三十八條刪除。
- 第四十二條修正對於有投票權之人行賄的罰則。
- 第四十三條修正對於團體或機構、提案人或連署人行賄的罰則。
- 第五十條修正將公投票或選舉票以外之物投入票匭或故意撕毀公投票的罰鍰。
- 第五十一條修正違反第二十一條規定接受捐贈、不依規定申報或故意不實申報的罰則。
- 第五十二條刪除。
- 第五十六條修正公民投票投票無效之訴的提起時機與事由。
- 第五十八條修正確認公民投票案通過或不通過之訴的提起時機與事由。
- 第五十九條修正投票權人舉發無效情事的方式。
- 第六十一條修正對主管機關駁回提案等提起行政爭訟的程序。
- 公民投票法各案併案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討論,院會討論前須經黨團協商。
討論事項八
繼續審查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行政院大陸委員會主管收支部分
核心議題
- 本次會議繼續審查行政院大陸委員會(陸委會)的106年度歲入歲出預算,涵蓋一般行政、企劃、經濟、法政、港澳、聯絡、文教等各項業務經費。
- 討論重點包括預算員額與人事費用、大陸地區旅費、委辦費、獎補助費、辦公設備採購、資訊管理與資安防護,以及兩岸關係急凍下陸委會業務的調整與效益評估。
相關爭議
- 陸委會106年度預算員額減少,但「人員維持」預算卻增編,被質疑有違比例原則及以業務費進用臨時人員,形成常態性任用,提案減列並凍結。
- 陸委會「一般行政」項下退休(職)人員三節慰問金編列於法無據,提案全數減列。
- 陸委會「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業務費增加,被質疑電話費、印刷機租金、教育訓練費等有浮編之虞,提案減列。
- 陸委會首長特別費被質疑用於私人行程,應撙節支出,提案刪減。
- 陸委會各項「大陸地區旅費」在兩岸交流急凍、協商機制停擺下,被質疑無必要編列,提案全數減列或凍結。
- 陸委會「一般行政」項下「資訊管理」經費增加,被質疑科技產品採購偏高且未詳列細項,提案減列。
- 陸委會「企劃業務」預算增編,但兩岸對等協商機制失靈,被質疑對掌握兩岸互動情勢貢獻有限,提案刪減並凍結。
- 陸委會「企劃業務」委辦費比例過高,且計畫名稱和受託單位常以「密不錄由」規避監督,提案凍結或減列。
- 陸委會「企劃業務」中辦理治安滿意度調查相關經費被質疑流於形式無實益,提案凍結預算要求專案報告。
- 陸委會「企劃業務」中民意調查問卷設計偏頗,多次引用蔡總統發言,被質疑為假民調、拍馬屁,提案凍結。
- 陸委會「企劃業務」中研討會及座談會相關經費預算分散且說明簡略,恐有浮編之虞,提案刪減並凍結。
- 陸委會「企劃業務」中「兩岸互動與協商」預算編列,但在兩岸協議監督條例未提出新版前,被質疑無實質效益,提案全數凍結。
- 陸委會「企劃業務」中「兩岸議題國內外智庫合作規劃」國外旅費編列,被質疑對兩岸關係改善無積極性助益,提案全數刪除。
- 陸委會「企劃業務」中「研究與資訊服務」軟硬體資訊設備採購經費高,卻無具體單價、數量,有浮濫之虞,提案刪減。
- 陸委會「經濟業務」預算增編,但兩岸氛圍不佳,推動經貿團體交流活動恐無法達成預期效果,提案刪減。
- 陸委會「經濟業務」中對台商輔導、聯繫及服務工作,被質疑在中國大陸官方政治施壓下無法發揮作用,提案凍結。
- 陸委會「經濟業務」委辦費比例偏高且與「企劃業務」重疊性高,提案減列並凍結。
- 陸委會「經濟業務」獎補助費未詳列計畫名稱、補助對象和金額,提案減列。
- 陸委會「經濟業務」中兩岸經貿政策及協商議題研擬,在兩岸溝通停擺下,被質疑無案可協,提案凍結。
- 陸委會「經濟業務」中「加強對台商之輔導、聯繫及服務工作」與海基會業務重複,提案減列。
- 陸委會「經濟業務」中「加強對經貿團體聯繫、溝通及協助」預算遽增,被質疑對兩岸關係改善無積極性助益,提案刪除並凍結。
- 陸委會「法政業務」預算編列,但在兩岸關係急凍、詐騙嫌犯遣送中國、陸配身分取得年限、陸生納保等議題上未善盡職責,提案刪減並凍結。
- 陸委會「法政業務」中補助海基會經費高,但海基會短絀持續擴大且對政府補助依存度高,提案減列。
- 陸委會「法政業務」中「兩岸法政交流政策規劃及研擬推動」業務費增加,被質疑相關費用並非必要性支出,提案減列。
- 陸委會「法政業務」中「兩岸事務法規之研擬」預算編列,但在兩岸協議監督條例未提出新版前,被質疑無實質效益,提案凍結。
- 陸委會「法政業務」中「兩岸法政議題之協商、規劃與推動」相關文宣及政策溝通經費與「聯絡業務」重複,提案全數減列。
- 陸委會「法政業務」中捐助海基會辦理兩岸中介事務經費,被質疑海基會董事長身兼多職有利益迴避疑慮,提案刪除並凍結。
- 陸委會「港澳業務」預算大幅增編,但兩岸關係發展大退嚕,被質疑無實際作為,提案刪除並凍結。
- 陸委會「港澳業務」委辦費增幅高,且長期委由特定機構執行,被質疑有對其他學術單位不公之疑慮,提案減列並凍結。
- 陸委會「港澳業務」獎補助費補助對象集中於特定協會,被質疑不合理,提案減列。
- 陸委會「港澳業務」臨時人員酬金增加,但在業務未擴充下,宜從嚴核實進用,提案減列。
- 陸委會「港澳業務」印製港澳事務法規彙編等經費,為響應節能減碳,提案減列。
- 陸委會「港澳業務」捐助財團法人臺港經濟文化合作策進會,被質疑業務內容與陸委會重疊性高且長期倚賴政府捐助,提案減列並凍結。
- 陸委會「港澳業務」辦公房舍租金高且逐年增加,被質疑未有效節省公帑,提案凍結。
- 陸委會「聯絡業務」預算增編,但兩岸政策溝通說明成效不彰,預算執行率偏低,提案減列並凍結。
- 陸委會「聯絡業務」中「兩岸政策說明及溝通」一般事務費編列比例偏高,且運用網路平台宣導政策,但中國大陸網路封鎖,被質疑無實益,提案刪除並凍結。
- 陸委會「聯絡業務」中「兩岸政策說明及溝通」預算賸餘數偏高卻持續增列,提案減列並凍結。
- 陸委會「聯絡業務」中「海外聯繫與政策說明」獎補助預算增加,但預算書未詳列計畫名稱、補助對象和金額,且過往績效不佳,提案減列。
- 陸委會「聯絡業務」中「政策諮詢及聯繫業務」獎補助費被質疑為討好特定民意代表及人士之用,應全數刪減。
- 陸委會「交通及運輸設備」連續編列汰購公務車輛,被質疑資源重複投入,應撙節購車,提案減列或凍結。
- 陸委會「文教業務」預算增編,但兩岸媒體制度發展迥異,交流活動恐淪口舌之爭,且教材可透過網路傳播,提案刪減。
- 陸委會「文教業務」委辦費比例過高且對基金、團體及私校補助未明述績效,提案凍結。
- 陸委會「文教業務」中「兩岸資訊對等交流之推動」預算編列,但在中國大陸有網路資訊管制下,被質疑無法有效傳播台灣軟實力,提案刪減並凍結。
- 陸委會「文教業務」中兩岸青年學生公民新聞研習活動等經費,被質疑成效與必要性,提案刪減。
- 陸委會「文教業務」中「兩岸資訊對等交流之推動」經費,被質疑中國大陸民眾已充分了解台灣民主與新聞自由,無須過多宣傳,提案凍結。
- 陸委會整體預算較去年遽增,但兩岸關係急速惡化,被質疑無有效作為,提案大幅刪減。
立法委員發言
莊瑞雄 立法委員
- 質疑陸委會以業務費進用臨時人員,形成常態性任用,建議減列並凍結。
- 主張在兩岸關係困頓之際,應適度支持陸委會預算,建議委辦費凍結100萬元。
- 認為代理主席在處理預算時較為嚴格,但陸委會工作有必要加強。
- 建議陸委會針對委辦費應慎選合作對象,避免找「阿沙不魯」的來做。
- 建議對海基會人事費凍結200萬元,認為其薪資標準合理性有待檢討。
黃昭順 立法委員
- 質疑陸委會以業務費進用臨時人員,形成常態性任用,認為是不應該的狀況。
- 指出兩岸關係冰凍,陸委會業務停擺,人民陳情求助無門,質疑其預算支出的必要性。
- 質疑陸委會主委在地方談新南向政策,偏離兩岸事務本業,應專注自身職責。
- 認為陸委會對歐巴馬談話及中國軍機繞台等事件未提出強硬回應,有損國家主權,對其無作為感到遺憾。
- 強調預算審查應論績效、論往前跨步的力量,不應含糊籠統處理。
- 質疑陸委會民調問卷設計偏頗,有拍馬屁之嫌,應予懲罰性減列。
- 認為陸委會不應把大陸一個智庫教授的談話當作未來重要努力方向。
- 質疑陸委會港澳館舍租金及活動預算增加不合理,認為計畫內容相同卻增預算,難以接受。
- 批評海基會雜誌推廣新南向政策,偏離兩岸事務本業,應專注於協助大陸臺商和民眾。
- 認為海基會功能嚴重下降,在兩岸關係急凍下難以發揮作用,對其行政費用編列有意見。
- 質疑陸委會對解放軍戰機繞台未做出回應,要求說明。
- 強調陸委會必須向國人說清楚、講明白,維護國家地位與角色,不允許任何矮化。
李俊俋 立法委員
- 認為兩岸協議監督條例應由國會提案監督行政機關,不應要求行政部門提出。
- 指出兩岸司法互助協議問題出在中國不遵守規定,不應歸咎陸委會而刪減預算。
- 建議陸委會未來應改進民調辦法及題目內容,但強調民調應為專業,不應輕易冠上「假民調」。
- 建議陸委會所有委辦費減列200萬元、凍結200萬元。
- 認為兩岸談判人才培訓不應停止,即使兩岸關係僵化,訓練仍須持續。
- 建議陸委會獎補助費扣除海基會部分後,凍結200萬元。
- 認為陸生納保讓他們有機會參加保險已是非常大的人權概念,反對補助陸生。
- 認為海基會人員不享有公務人員待遇福利,但應通盤檢討人員觀念陳舊問題,建議人事費用凍結200萬元。
- 質疑海基會赴大陸差旅費編列過多,在兩岸情勢改變下,應檢討其必要性。
- 認為海基會應提供臺商其他選擇、保障自身安全,而非僅做政策宣導。
- 提案撤回多項關於陸委會預算的提案,以簡化審查。
張主任委員小月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主任委員
- 表示陸委會預算編列已撙節用人,臨時人員逐年減少,駐外雇員業務繁重。
- 說明兩岸關係是全面性的,會受國際關係、國內政治及中國大陸內部政治影響,經費對維持運作至關重要。
- 表示陸委會對中國社科院台研所周志懷所長關於「兩岸在不違背一中原則下可另尋共識」的談話,從正面解讀,認為有利於兩岸繼續求同存異,並會審慎評估和掌握。
- 表示陸委會有在研究取代九二共識的新共識,以突破僵局。
- 說明兩岸關係的和平穩定及發展是陸委會政策目標,期望能及早恢復溝通對話,並會預編相關經費以備不時之需。
- 說明陸委會民調會針對總統重要講話詢問民意,也會做例行性民調,作為政策參考依據。
- 強調新南向政策是為臺商提供新機會,與兩岸經貿關係互補,而非取代或排斥。
- 說明兩岸協議監督條例行政院未提版本,是因行政院立場與民進黨版接近,尊重國會審查權。
- 說明陸委會與法務部已成立平台,從國內面、國際面及兩岸面強化防制犯罪,並已修正相關法律。
- 表示陸委會與外交部、警政署保持密切聯繫西班牙詐騙案,主張將嫌疑犯押回臺灣審判。
- 說明陸委會國外旅費主要用於向國際社會說明兩岸政策,強調臺灣在亞太地區的貢獻。
- 強調中華民國是主權國家,對歐巴馬談話已有說明,並希望媒體刊登。
- 說明陸委會港澳辦公室租金增加係因租約到期、澳門物價及匯率攀升,且租金專款專用,不可能多編。
- 說明陸委會邀請中國大陸媒體來台報導,雖需符合大陸新聞審查,但仍有擴大宣傳台灣軟實力的效果。
- 說明陸委會聯絡業務預算編列是因應媒體環境變化,調整為網路化、社群化發展,以持續政策說明與溝通。
- 表示陸委會車輛採購是依規定汰換老舊車輛,非每年編列,且車輛不足會影響機關運作及行車安全。
杜嘉芬 陸委會港澳處處長
- 說明港澳雇員人數逐年減少,但業務繁重,需編列編制外雇員費用。
- 說明台港之間已透過「策」、「協」平台,就食品安全備忘錄草案達成大致共識,並持續協商。
- 說明港澳館舍租金增加係因澳門辦事處租約到期,當地租金行情及匯率攀升所致。
- 說明澳門國父紀念館被列為歷史古蹟,作為推廣台灣文化之用,並舉辦臺灣週等活動。
- 說明港澳地區臨時人員酬金增加是因匯率、晉級、保險、獎金等因素,且港澳派駐人員的川裝費也列入此部分。
胡愛玲 陸委會企劃處處長
- 說明企劃處委辦費編列是依據過去經費不足狀況,主要用於研判情勢及舉辦研討會。
- 說明陸委會民調是委託公信力中心所做,會針對總統重要講話詢問民意,也做例行性民調。
- 說明「研究與資訊服務」分支計畫經費主要用於委託研究及大陸資訊及研究中心設備維護,部分系統因年代久遠需汰換。
- 說明「經濟業務」預算增加是為加強台商輔導、資訊諮詢服務,並藉助民間團體力量維持兩岸經貿交流。
蔡志儒 陸委會法政處處長
- 說明520後陸委會與法務部已成立平台,從國內面、國際面及兩岸面強化防制犯罪,並有具體成果。
- 說明西班牙詐騙案目前仍在外交交涉階段,陸委會與警政署將向陸方主張將嫌疑犯押回臺灣審判。
- 說明「法政業務」宣導經費已逐年減列,主要用於防制詐騙、急難救助等,與聯絡處宣導費用不同。
張天欽 海基會副董事長
- 說明海基會人員薪資依照行政院頒訂原則辦理,員工資深且薪資與其他公設財團法人相比不高。
- 表示海基會預算已自行減列1,800萬元,並接受陸委會法政業務補助部分減列200萬元、凍結500萬元。
- 說明海基會主要功能是服務與交流,協商工作絕大部分停擺,但地方級交流仍有進行。
- 說明海基會經貿服務重點在協助臺商轉型、加強內銷市場,不考慮政治面向。
- 表示海基會對主決議11案全部接受。
許君如 陸委會聯絡處處長
- 說明聯絡業務預算編列是依據媒體傳播環境變化,調整為網路化、社群化發展,以持續政策說明與溝通。
- 強調陸委會各業務處會對兩岸政策議題做縝密規劃,聯絡處負責對外說明溝通,是持續性工作。
華士傑 陸委會文教處處長
- 說明陸委會文教處編列預算旨在結合政府與民間資源促進兩岸文教交流,特別是針對兩岸青年學生。
- 說明陸生來台人數減少不多,且陸委會希望陸生能多了解台灣多元文化。
- 說明陸委會文教處希望陸生能拿獎學金,並會與教育部洽談。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 106年度行政院大陸委員會歲入預算第2款、第3款、第4款、第7款,委員無提案,相關預算照列。
- 陸委會106年度歲出預算第1目「一般行政」減列5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
- 陸委會106年度歲出預算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計畫編列退休(職)人員三節慰問金,保留送院會協商。
- 陸委會106年度歲出預算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大陸地區旅費」凍結1/3,經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 陸委會106年度歲出預算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業務費減列150萬元,凍結25%,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陸委會106年度歲出預算第2目「企劃業務」委辦費減列200萬元,凍結25%,經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 陸委會106年度歲出預算第2目「企劃業務」項下「研究與資訊服務」減列1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
- 陸委會106年度歲出預算第3目「經濟業務」減列50萬元,凍結20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
- 陸委會106年度歲出預算第4目「法政業務」減列400萬元,凍結65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並要求報告。
- 陸委會106年度歲出預算第4目「法政業務」項下「兩岸法政交流政策規劃及研擬推動」凍結50萬元,經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 陸委會106年度歲出預算第5目「港澳業務」減列300萬元,凍結30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並要求報告。
- 陸委會106年度歲出預算第5目「港澳業務」項下「臺灣與港澳交流及服務工作」減列5萬元。
- 陸委會106年度歲出預算第5目「港澳業務」項下「強化臺灣與港澳溝通及磋商機制」凍結50萬元,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陸委會106年度歲出預算第5目「港澳業務」項下「強化臺灣與港澳溝通及磋商機制」減列50萬元,凍結200萬元。
- 陸委會106年度歲出預算第5目「港澳業務」項下「臺灣與港澳交流及服務工作」減列200萬元。
- 陸委會106年度歲出預算第6目「聯絡業務」減列200萬元,凍結500萬元,經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 陸委會106年度歲出預算第6目「聯絡業務」項下「兩岸政策說明及溝通」減列200萬元,凍結300萬元,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陸委會106年度歲出預算第6目「聯絡業務」項下「政策諮詢及聯繫業務」獎補助費凍結50萬元,專案報告經委員會同意後始得動支。
- 陸委會106年度歲出預算第7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照列。
- 陸委會106年度歲出預算第9目「文教業務」凍結200萬元,提出專案報告經委員會同意後始得動支。
- 陸委會106年度歲出預算第2款第15項「大陸委員會」項下「一般事務費」凍結500萬元,專案報告經委員會同意後始得動支。
- 主決議第1案:陸委會於籌編下年度概算/預算時,比照外交、國防編製模式,分成機密預算與非機密預算兩大類。
- 主決議第2案:陸委會應在蔡總統兩次談話基礎上,積極努力透過各種方法、各種溝通管道,儘速恢復雙方主管兩岸事務機關高層對話交流。
- 主決議第3案:要求海基會應會同相關機關研酌整合現有台商服務窗口,以避免疊床架屋及預算資源重複投入。
- 主決議第4案:陸委會應針對相關陸籍配偶團體召開說明會,傳遞正確資訊,未來針對相關可能影響陸籍配偶權益、法令及政策調整,陸委會並應使用網路平台及通訊軟體向陸配說明相關政策。
- 主決議第5案:陸委會應密切注意地方政府或在野黨與大陸地區機關協商簽署協議或合作行為,必要時應強烈回應並加以開罰。
- 主決議第6案:建請財團法人臺港經濟文化合作策進會重新評估存續之必要性。
- 主決議第7案:建請應明文增列原住民族委員會為臺港經濟文化合作策進會政府代表之一,俾利完善臺港間文化之推廣交流與合作事宜。
- 主決議第8案:陸委會應儘速掌握相關意見並諮詢相關人士聽取意見,並規劃辦理各類型之政策溝通說明與國際聯繫,確實向國際各界表達我國為主權獨立之國家,並且願意以「維持現狀」之方式,維持台海和平以及兩岸關係的穩定與發展。
- 主決議第9案:建請陸委會應配合法務部、內政部等相關機關研議解決方案,盡速改善目前兩岸關係。
-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主管收支部分處理完畢,擬具審查報告,函復財政委員會。
討論事項九
繼續審查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函送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106年度預算書及相關資料案
核心議題
- 本次會議繼續審查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海基會)的106年度預算書及相關資料,主要針對海基會的人事費用、行政業務費、兩岸事務處理經費,以及派員赴大陸計畫進行審核。
- 討論內容涵蓋海基會的財務狀況、人員薪資、辦公大樓閒置空間利用、對台商服務效益,以及在兩岸關係急凍下其功能與定位的調整。
相關爭議
- 海基會人事費用編列過高,占總預算一半,平均每人年人事費達120萬6千元,被質疑排擠業務推展,提案刪減並凍結。
- 海基會辦公大樓3樓及4樓餘裕空間面積達686坪,自102年度起迄今未順利招租,資產未妥善利用,提案凍結行政業務費要求提出檢討報告。
- 海基會「處理兩岸事務」預算編列,但在兩岸關係急凍、協商機制停擺下,被質疑無實際意義,提案全數刪減或凍結。
- 海基會雜誌推廣新南向政策,被質疑不務正業,偏離兩岸事務本業。
- 海基會「派員赴大陸計畫」經費編列過多,在兩岸情勢改變下,被質疑必要性,提案大幅刪減或凍結。
- 海基會財務短絀持續擴大,且對政府補助依存度高,被質疑無法節約花費,提案大幅減列並凍結總預算。
- 海基會委託投信公司代操之投資績效未如預期,被質疑風險控管與績效管理機制不足,提案凍結。
- 海基會董事之性別比例未符「任一性別不低於三分之一」之政策目標,要求改進。
- 海基會對台商服務窗口與陸委會、經濟部重疊,被質疑疊床架屋,應整合。
- 海基會函請海協會協處案件結案率偏低,要求提升結案率。
- 海基會董事長身兼多職,被質疑有利益衝突疑慮。
立法委員發言
黃昭順 立法委員
- 提案刪除海基會一般行政編列預算5,000萬元,其餘凍結二分之一,認為人事費過高且功能薄弱。
- 質疑海基會人事資料與報告不符,實際薪資高於說明,但表示尊重委員會決定。
- 質疑海基會行政業務費用,認為在兩岸協商停擺下,難以發揮功能,主張凍結。
- 質疑海基會雜誌推廣新南向政策,偏離兩岸事務本業,應專注於協助大陸臺商和民眾。
- 認為海基會功能嚴重下降,在兩岸關係急凍下難以發揮作用,對其行政費用編列有意見。
- 認為海基會派員赴大陸宣傳新南向政策不合適,應回台灣做,並質疑其必要性。
- 提案要求海基會總預算減列1,000萬元並凍結二分之一,希望有所突破。
陳其邁 立法委員
- 提案減列海基會「用人費用」500萬元,凍結1,000萬元,認為人事費過高排擠業務推展。
- 提案減列海基會「處理兩岸事務02經貿業務」預算10%,凍結100萬元,認為與陸委會業務重複。
- 提案減列海基會「派員赴大陸計畫」經費100萬元,凍結300萬元,認為歷年頻繁出訪成效不彰。
李俊俋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海基會「人事費」200萬元,認為人事費用過高恐排擠業務推展,應檢討支給標準。
- 提案減列海基會「辦公器具及公務車輛養護」經費60萬元,認為預算浮編。
- 提案減列海基會「派員赴大陸計畫」經費50%,認為預算浮編且應嚴格控管。
- 質疑海基會人員資深但觀念陳舊,應通盤檢討,不應僅因年資高而續聘。
- 認為海基會大樓3樓、4樓閒置空間招租問題與兩岸關係無關,應變通處理。
- 質疑海基會赴大陸差旅費編列過多,在兩岸情勢改變下,應檢討其必要性。
- 提案撤回多項關於海基會預算的提案,以簡化審查。
林麗蟬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海基會人事費預算2,000萬元,認為其薪資支給標準合理性有待檢討。
- 提案凍結海基會行政業務業務費預算1,000萬元,要求提出辦公大樓未能順利招租之檢討與精進報告。
張天欽 海基會副董事長
- 說明海基會人員薪資依照行政院頒訂原則辦理,員工資深且薪資與其他公設財團法人相比不高。
- 表示海基會預算已自行減列1,800萬元,並接受陸委會法政業務補助部分減列200萬元、凍結500萬元。
- 說明海基會主要功能是服務與交流,協商工作絕大部分停擺,但地方級交流仍有進行。
- 說明海基會經貿服務重點在協助臺商轉型、加強內銷市場,不考慮政治面向。
- 表示海基會對主決議11案全部接受。
Kolas Yotaka 立法委員
- 質疑海基會秘書處業務費中一般事務費的兼職費用途。
- 提案要求海基會應研酌強化全權委託之風險控管與績效管理機制,以有效提升該基金全權委託投信公司代操之投資績效。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 海基會106年度預算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人事費」凍結200萬元。
- 海基會106年度預算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行政業務」凍結750萬元,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海基會106年度預算第2目「處理兩岸事務」減列200萬元,凍結250萬元,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海基會106年度預算「派員赴大陸計畫」凍結445萬元,經專案報告並經委員會同意後,始得動支。
- 主決議第1案:海基會及其主管機關應研擬加強管控其支出,並依捐助章程所定加強開拓其他財源,以利其財務發展健全以及長久存續,並於2個月內提交報告予本院內政委員會。
- 主決議第2案:海基會應嚴格管控支出,並依捐助章程所訂加強開拓其他財源,以利該基金會財務健全發展。
- 主決議第3案:海基會宜研酌強化全權委託之風險控管與績效管理機制。
- 主決議第4案:海基會未來須研酌強化全權委託之風險控管與績效管理機制,以有效提升該基金全權委託投信公司代操之投資績效。
- 主決議第5案:海基會應積極加強招租尋覓適合客源,以妥善利用該資產,開源節流,並增裕該基金會收入。
- 主決議第6案:要求海基會未來應積極加強其北安路辦公大樓餘裕空間之招租並尋覓適合客源,以妥善利用該資產,並增裕其收入。
- 主決議第7案:海基會應於3個月內與陸委會及國有財產署,研議活化資產利用相關報告,送交內政委員會。
- 主決議第8案:海基會應積極加強招租,以提升資產運用效益並挹注收入來源。
- 主決議第9案:要求陸委會應會同相關機關研酌整合現有台商服務窗口,以避免疊床架屋及預算資源重複投入。
- 主決議第10案:要求海基會宜研酌提升處理臺商人身安全與財產權益協處案件之結案率,並於2個月內提交書面報告予本院內政委員會。
- 主決議第11案:要求海基會於未來董監事改選或遇有董監事辭職而需補選等情事時,須逐步達成行政院要求之董監事「任一性別不低於三分之一」之政策目標。
- 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106年度預算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討論,院會討論前不須交黨團協商。
討論事項十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近3年「補、捐(獎)助其他政府機關、團體或個人經費報告表」共5案
核心議題
- 本次會議審查行政院大陸委員會近3年補、捐(獎)助其他政府機關、團體或個人經費報告表。
- 主要內容為審核陸委會過去3年對外提供補助、捐贈或獎勵的經費使用情況,以確保其符合相關規定與效益。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相關報告表均准予備查,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
討論事項11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近3年「辦理政策宣導相關之廣告彙整表」共4案
核心議題
- 本次會議審查行政院大陸委員會近3年辦理政策宣導相關之廣告彙整表。
- 主要內容為審核陸委會過去3年政策宣導廣告的執行情形,以確保其符合相關規定與效益。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相關廣告彙整表均准予備查,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
原始資料
- 公報
- 1060901
- 卷/期/冊
- 106/9/1
- 發布日期
- 2017-01-16
-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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