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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聖多美斷交、臺日EPA談判與國防預算審查

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會議日期:2016-12-21

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召開會議,主席譴責亞東關係協會會長邱義仁拒絕列席備詢,並緊急處理聖多美普林西比與我國斷交事件。會議主要針對臺日經濟夥伴協定(EPA)談判進度進行報告與質詢,討論其必要性、進程及日本食品管制對談判的影響。此外,會議確認了上次會議議事錄,並審查通過多項國防部主管基金預算案,提出多項凍結預算決議並要求書面報告。

討論事項一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報告事項第一案)

核心議題

確認上次會議的議事記錄內容。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上次會議議事錄經確認無誤。

討論事項二

處理院會交付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及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預算決議案 (報告事項第二、三案)

核心議題

  • 處理院會交付的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中關於國防部「國防政策規劃與督導」及「一般裝備」預算凍結案。
  • 處理院會交付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105年度預算中「勞務成本」及「管理及總務費用」用人費用凍結案。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 「國防政策規劃與督導」預算凍結800萬元案,報告完竣並同意動支,提報院會。
  • 「一般裝備」項下「採購及外購軍品作業費」預算凍結四分之一案,報告完竣並同意動支,提報院會。
  • 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勞務成本」項下「用人費用」凍結11億0,501萬元案,報告完竣並同意動支,提報院會。
  • 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管理及總務費用」項下「用人費用」凍結3億6,194萬元案,報告完竣並同意動支,提報院會。

討論事項三

處理蕭名槐君人民請願案 (報告事項第四案)

核心議題

處理蕭名槐君提出的人民請願建議事項。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所陳建議事項供委員於審查相關議案時參考,依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7條第2項規定處理。

討論事項四

審查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關於國防部主管非營業基金 (討論事項第一案,12月12日及14日)

核心議題

  • 審查國防部主管的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國軍老舊眷村改建基金、國軍營舍及設施改建基金等非營業基金的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
  • 重點討論基金的業務收支調整、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以及多項預算凍結提案,涵蓋生產、醫療、服務、福利及文教、副供、軍人儲蓄等事業。

相關爭議

  • 軍職人員薪酬未攤列為醫療成本:委員認為此作法導致醫療事業收支淨餘數偏高,無法確實反映營運績效,影響獎金計發合理性。
  • 門診醫療成本逐年上升:委員關切門診醫療成本屢屢超逾預算數,要求檢討加強成本管控。
  • 三軍總醫院康樂活動費用不當:委員質疑三軍總醫院以援助繳不起醫療費用民眾為由舉辦勸募餐會,涉嫌不當且違法。
  • 國軍福利站虧損:多數營區外福利站連年虧損,營業額遠低於便利商店,經營策略待檢討轉型。
  • 軍人優惠儲蓄存款對象:優惠存款補貼主要受益者為退伍官兵、遺眷及無依軍眷,與鼓勵現役官兵儲蓄原意有差距,合理性待商榷。
  • 陽明山招待所及鵝鑾鼻活動中心ROT案波折:兩處ROT案執行不順,未能正常營運,權利金收益無法實現,國家資源閒置。
  • 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未按事業別編列分預算:違反立法院決議及預算編製辦法,不利了解各責任中心營運概況。

立法委員發言

江啟臣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印刷出版品成本」中「使用材料費」100萬元,質疑預算編列覈實性。
  • 提案凍結生產事業「機械及設備」預算100萬元,質疑30公厘鍊砲塔相關機械設備採購必要性。
  • 提案凍結醫療事業「修理保養及保固費」200萬元,要求說明連年高額預算執行成效。
  • 提案凍結副供事業「旅運費」50萬元,要求說明增幅近30%的必要性。
  • 提案要求國防部將生產事業、服務事業、福利及文教事業比照醫療事業提供各責任中心收支預計表。
  • 提案要求檢討生產事業業務收入預算數與決算數差異過大問題。

呂玉玲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印刷出版品成本」中「使用材料費」100萬元。
  • 提案凍結生產事業「研究發展及訓練費用」100萬元,要求檢討提升軍品研究發展。
  • 提案凍結生產事業「機械及設備」預算100萬元。
  • 提案凍結醫療事業「門診醫療成本」300萬元,要求檢討醫勤獎助金提撥及計發方式。
  • 提案凍結醫療事業「門診醫療成本」中「商品及醫療用品」300萬元,要求檢討加強成本管控。
  • 提案凍結醫療事業「公共關係費」100萬元,質疑三軍總醫院康樂活動費用不當。
  • 提案凍結福利及文教事業「行銷費用」100萬元,要求說明業務推廣成效。
  • 提案凍結副供事業「旅運費」50萬元。
  • 提案要求國防部於編列預算書時,將生產事業、服務事業、福利及文教事業比照醫療事業辦理,提供各責任中心收支預計表。
  • 提案要求國防部研討醫療事業成本運用是否將醫療成本反應至品質上。
  • 提案要求醫療事業檢討醫勤獎助金提撥及計發方式。
  • 提案要求檢討生產事業業務收入預算數與決算數差異過大問題。
  • 提案要求國防部檢討福利及文教事業對福利站的經營策略。
  • 提案要求國防部檢討軍人儲蓄優惠存款受理對象及儲金限額是否妥當。
  • 提案要求國防部儘速研擬陽明山招待所及鵝鑾鼻活動中心ROT案的妥善對策。

馬文君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印刷出版品成本」中「使用材料費」100萬元。
  • 提案凍結生產事業「研究發展及訓練費用」100萬元。
  • 提案凍結生產事業「機械及設備」預算100萬元。
  • 提案凍結醫療事業「門診醫療成本」300萬元,要求檢討醫勤獎助金提撥及計發方式。
  • 提案凍結醫療事業「門診醫療成本」中「商品及醫療用品」300萬元,要求檢討加強成本管控。
  • 提案凍結醫療事業「公共關係費」100萬元。
  • 提案凍結福利及文教事業「行銷費用」100萬元。
  • 提案凍結副供事業「旅運費」50萬元。
  • 提案要求國防部於編列預算書時,將生產事業、服務事業、福利及文教事業比照醫療事業辦理。
  • 提案要求國防部研討醫療事業成本運用是否將醫療成本反應至品質上。
  • 提案要求醫療事業檢討醫勤獎助金提撥及計發方式。
  • 提案要求檢討生產事業業務收入預算數與決算數差異過大問題。
  • 提案要求國防部檢討福利及文教事業對福利站的經營策略。
  • 提案要求國防部檢討軍人儲蓄優惠存款受理對象及儲金限額是否妥當。
  • 提案要求國防部儘速研擬陽明山招待所及鵝鑾鼻活動中心ROT案的妥善對策。

徐志榮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印刷出版品成本」中「使用材料費」100萬元。
  • 提案凍結生產事業「研究發展及訓練費用」100萬元。
  • 提案凍結生產事業「機械及設備」預算100萬元。
  • 提案凍結醫療事業「門診醫療成本」300萬元,要求檢討醫勤獎助金提撥及計發方式。
  • 提案凍結醫療事業「門診醫療成本」中「商品及醫療用品」300萬元,要求檢討加強成本管控。
  • 提案凍結醫療事業「公共關係費」100萬元。
  • 提案凍結福利及文教事業「行銷費用」100萬元。
  • 提案凍結副供事業「旅運費」50萬元。
  • 提案要求國防部於編列預算書時,將生產事業、服務事業、福利及文教事業比照醫療事業辦理。
  • 提案要求國防部研討醫療事業成本運用是否將醫療成本反應至品質上。
  • 提案要求醫療事業檢討醫勤獎助金提撥及計發方式。
  • 提案要求檢討生產事業業務收入預算數與決算數差異過大問題。
  • 提案要求國防部檢討福利及文教事業對福利站的經營策略。
  • 提案要求國防部檢討軍人儲蓄優惠存款受理對象及儲金限額是否妥當。
  • 提案要求國防部儘速研擬陽明山招待所及鵝鑾鼻活動中心ROT案的妥善對策。

劉世芳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國防部應提高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年度賸餘部分提存公積及撥充基金數比例,以促進國軍福利及配合募兵制。
  • 提案要求國防部審慎思考國軍福利站之轉型,以因應官兵消費習慣改變,避免基金資源浪費。

呂孫綾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國防部研議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按事業別編列附屬單位預算之分預算。
  • 提案要求國防部調查門診醫療成本增加原因,並提出書面報告。
  • 提案要求國防部檢討福利及文教事業對福利站的經營策略。
  • 提案要求國防部就恢復正式設立分院架構的議題提出書面報告。

陳亭妃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國防部研議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按事業別編列附屬單位預算之分預算。
  • 提案要求國防部調查門診醫療成本增加原因,並提出書面報告。
  • 提案要求國防部於1個月內針對福利站經營策略提出書面檢討改善報告。
  • 提案要求國防部檢討軍人儲蓄優惠存款受理對象及儲金限額,並提出書面報告。
  • 提案要求國防部於1個月內提出如何防堵中國網軍攻擊國防基礎建設的報告。
  • 提案要求國防部於1個月內對陽明山招待所及鵝鑾鼻活動中心ROT案提出書面檢討改善報告。

羅致政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國防部研議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按事業別編列附屬單位預算之分預算。
  • 提案要求國防部調查門診醫療成本增加原因,並提出書面報告。
  • 提案要求國防部檢討福利及文教事業對福利站的經營策略。
  • 提案要求國防部檢討軍人儲蓄優惠存款受理對象及儲金限額,並提出書面報告。
  • 提案要求國防部於1個月內提出如何防堵中國網軍攻擊國防基礎建設的報告。
  • 提案要求國防部於1個月內對陽明山招待所及鵝鑾鼻活動中心ROT案提出書面檢討改善報告。

王定宇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國防部研議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按事業別編列附屬單位預算之分預算。
  • 提案要求國防部調查門診醫療成本增加原因,並提出書面報告。
  • 提案要求國防部檢討福利及文教事業對福利站的經營策略。
  • 提案要求國防部檢討軍人儲蓄優惠存款受理對象及儲金限額,並提出書面報告。
  • 提案要求國防部於1個月內提出如何防堵中國網軍攻擊國防基礎建設的報告。
  • 提案要求國防部於1個月內對陽明山招待所及鵝鑾鼻活動中心ROT案提出書面檢討改善報告。

林昶佐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國防部應提高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年度賸餘部分提存公積及撥充基金數比例,以促進國軍福利及配合募兵制。
  • 提案要求國防部審慎思考國軍福利站之轉型,以因應官兵消費習慣改變,避免基金資源浪費。

蔡適應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國防部於1個月內對陽明山招待所及鵝鑾鼻活動中心ROT案提出書面檢討改善報告。
  • 提案要求國防部於1個月內提出如何防堵中國網軍攻擊國防基礎建設的報告。
  • 提案要求國防部就恢復正式設立分院架構的議題提出書面報告。

相關人員回應

馮世寬 國防部部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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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國勝 主計局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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聞振國 政治作戰局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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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忠誠 軍備局代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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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澤春 副參謀總長兼執行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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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岡明 政務辦公室代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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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怡昌 軍醫局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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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正棋 資源規劃司司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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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延廷 情報參謀次長室次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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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振中 作戰及計畫參謀次長室次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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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廷盛 通信電子資訊參謀次長室次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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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大維 空軍司令部參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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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世國 後備指揮部參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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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中吉 軍事新聞處處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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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士桓 軍眷服務處處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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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後續

  • 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的業務計畫、業務收支(總收入增列5億3,995萬9千元,總支出減列3,817萬元)、本期賸餘、解繳國庫淨額、轉投資計畫、固定資產之建設改良擴充、國庫增撥基金額等審查結果確定。
  • 通過25項決議,其中多項為凍結預算並要求國防部提出書面報告,例如凍結生產事業「使用材料費」100萬元,凍結醫療事業「門診醫療成本」300萬元等。
  • 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國防部主管「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附屬單位預算審查完竣。
  • 「國軍老舊眷村改建基金」及「國軍營舍及設施改建基金」附屬單位預算另擇期繼續審查。
  • 處理院會交付國防部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劍龍級潛艦電戰系統性能提升案」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案,同意動支,並提報院會。
  • 處理院會交付國防部函送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105年度預算決議「捐助、補助與獎助」凍結1,000萬元案,同意動支,並提報院會。
  • 處理院會交付國防部函送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105年度預算決議「公共關係費」凍結998萬5千元案,同意動支,並提報院會。

討論事項五

邀請外交部部長李大維、亞東關係協會會長邱義仁、經濟部次長、衛生福利部次長、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報告「臺日EPA談判相關進度,與臺日經貿合作發展現況、後續推動規劃」,並備質詢,並討論聖多美普林西比斷交事件及亞東關係協會會長邱義仁列席爭議 (報告事項第二案)

核心議題

  • 討論聖多美普林西比與我國斷交事件的始末、原因、外交部掌握情況及後續影響,並檢討我國外交政策與邦交維繫策略。
  • 探討亞東關係協會會長邱義仁拒絕列席備詢的合法性及對國會尊重的爭議。
  • 報告臺日經濟夥伴協定(EPA)談判進度、臺日經貿合作發展現況與後續推動規劃,並討論日本食品管制對臺日經貿談判的影響,以及我國的食品安全把關機制。

相關爭議

  • 邱義仁會長拒絕列席備詢:主席及多位委員質疑邱會長以「尚無前例,未符體制」為由拒絕備詢,認為亞協受外交部委託行使公權力,應受國會監督,譴責其不尊重國會。
  • 聖多美普林西比斷交原因與預警:外交部歸因於聖國龐大財政缺口及「待價而沽」行為,並稱兩年前已有警訊,但委員質疑外交部掌握不力,且部長一週前仍稱邦交穩定,要求釐清是否為中國金錢外交所致。
  • 聖多美斷交後的處理方式:委員質疑外交部對聖多美斷交後學生獎學金、大使撤離等事務的處理原則,認為應更為審慎並考慮人道關懷。
  • 臺日EPA談判停滯與日本食品管制:外交部報告指出日本食品管制是導致臺日EPC會議推遲及EPA談判停頓的主因。但部分委員質疑日本以此施壓不合理,並強調國人健康優先,不應犧牲食安換取經貿進展。
  • 日本核災食品進口爭議:委員質疑政府在邊境管制不力、食品偽標事件頻傳的情況下,如何確保開放後國人食品安全,並批評政府對此議題的立場轉變及說明不夠透明。
  • 臺日經貿關係不對等:委員指出臺灣對日本貿易逆差巨大,質疑在談判中臺灣處於劣勢,日本並未展現足夠善意,不應輕易開放日本食品。
  • 外交部對美方言論回應軟弱:委員質疑外交部對美國總統歐巴馬關於臺灣「有限度自治」言論未表達嚴正抗議,認為有損國格。

立法委員發言

江啟臣 立法委員

  • 譴責邱義仁會長拒絕備詢,強調亞協作為官方白手套應受監督,並質疑其拒絕備詢後是否仍應代表政府參與談判及領取公帑。
  • 要求外交部長李大維在府內會議及記者會後立即到立法院備詢,釐清聖多美普林西比斷交事件始末。
  • 質疑外交部長一週前稱邦交穩定,但不到一週即斷交,顯示外交部掌握狀況不力或過於樂觀。
  • 認為聖多美斷交是中國金錢外交及兩岸零和競爭的結果,而非單純的欺騙,外交部應有最壞打算。
  • 主張臺日EPA談判停滯主因是北京施壓,而非單純的食品管制問題,並認為臺灣不應犧牲食安換取日本經貿承諾。
  • 提案譴責中國打壓台灣國際空間,並要求外交部在短時間內就台聖斷交事件提出專案報告。

羅致政 立法委員

  • 詢問聖多美斷交是否在外交部意料之中,以及斷交前是否有提供新的援助計畫。
  • 質疑聖多美在斷交前仍送新大使同意書,此舉是否為蓄意欺騙。
  • 建議外交部重新考慮斷交後大使是否仍需返回聖多美處理事務,認為可由公使處理以避免不當觀感。
  • 詢問日本是否有政治決心與臺灣洽談EPA,並關切日本食品管制議題是否弱化其政治決心。
  • 指出臺灣赴日觀光人數成長遠高於日本來台人數,建議外交部與觀光局應訂定具體目標提升日本來台觀光客數。

劉世芳 立法委員

  • 支持外交部同仁,認為面對外交困境國內應團結一致,譴責國民黨團將外交困境歸咎於政府內部。
  • 認為聖多美斷交主因是川普與蔡總統通話引發中國打壓,中國不敢譴責川普而轉向打擊臺灣。
  • 評估聖多美斷交不會影響蔡總統中南美洲出訪行程,過境美國規格應循往例辦理,並可會見僑胞及國會議員。
  • 強調臺日EPA/EPC應採國際標準程序,不應與福島食品管制掛鉤,為外交部同仁加油。
  • 指出日本食品管制困境主因是邊境管制不確實,要求經濟部、衛福部加強邊境管制及食品安全把關。
  • 提案要求外交部與相關部會儘速至立法院外交委員會報告聖多美斷交事件,以正視聽。

徐志榮 立法委員

  • 質疑總統出訪專案名稱從「英采」改「英捷」後即發生斷交,是否為不祥之兆。
  • 關切總統過境美國地點未公布是否因歐巴馬政府有意見,並提醒尼加拉瓜總統曾有對臺不友善紀錄。
  • 擔憂外交部對邦交國狀況掌握不足,繼聖多美之後可能再有國家斷交,要求外交部加強預防。
  • 強調不應犧牲國人健康來換取臺日貿易進展,要求外交部嚴格把關日本核災食品進口。
  • 提案要求外交部徹底了解未能事前掌握台聖斷交的理由,並於一個月內提出報告,防止骨牌效應。

高金素梅 立法委員

  • 批評執政黨在野時反核食,執政後卻推動開放,立場前後不一,質疑其良知何在。
  • 指出外交部報告明確提及日本食品管制是臺日EPA談判停頓主因,批媒體報導混淆視聽。
  • 強調臺日貿易逆差巨大,臺灣不應在不對等關係下犧牲國人健康,質疑日本對臺不友好。
  • 要求政府說明進口日本核災食品是否因臺日EPA停擺或另有黑箱交易,並呼籲政府應以國人利益優先。
  • 主張臺灣非核家園應採零檢出高標準,不應參考美歐標準,並警告政府若執意開放核食將引發人民抗爭。

王定宇 立法委員

  • 指出日本福島食品問題為「假議題」,真問題在於科學檢驗及邊境管理能力,以及行政院長林全強調無健全管理機制不開放的立場。
  • 強調在禁止日本核汙染食品上朝野共識一致,反對進口。
  • 指出日本外交藍皮書將釣魚台及食品禁止列為臺日關係負面議題,但釣魚台問題已透過漁業協議擱置。
  • 關切日本食品管制問題阻礙臺日EPA談判,呼籲外交部運用談判技巧區隔議題,勿讓談判停滯。
  • 提醒外交部在對日談判中,應代表臺灣人民利益,將說服臺灣人民接受的責任歸於日本方。
  • 認為聖多美斷交為個案,非外交戰開始,但仍有邦交國處於黃燈警示,要求外交部持續關注並努力鞏固邦交。
  • 強調面對中國打壓,國內應一致對外,捍衛臺灣民主自由價值。

陳亭妃 立法委員

  • 指出聖多美斷交問題自2014年馬政府時期即存在,非單一事件,而是聖國「喊價」的結果。
  • 肯定外交部不走金錢外交路線,主張臺灣應走出穩健踏實的外交政策,而非與中國進行零和競爭。
  • 強調食安問題應擺第一位,不容退縮,外交部應澄清日本食品管制與臺日EPA談判停擺之間的關係,避免誤導。
  • 提案要求外交部與相關部會儘速至立法院外交委員會報告聖多美斷交事件,以正視聽。

徐永明 立法委員

  • 質疑聖多美斷交事件是否具針對性,與川蔡熱線、總統出訪或公投法補正審議有關。
  • 關切邦交國數目創歷史新低,外交部是否只求維持現狀,而非積極增加邦交國。
  • 批評外交部報告坦承日本食品管制阻礙臺日EPC,但經濟部、衛福部等其他部會報告卻未提及,質疑其立場不一。
  • 要求衛福部提出具體方法,透過官民聯合調查等方式證明日本食品安全,而非僅以公聽會或現有資料說服民眾。
  • 批評衛福部在邊境管制漏洞百出,連未開放的日本食品都無法有效管理,質疑其開放後的把關能力。

呂孫綾 立法委員

  • 肯定外交部未走回金錢外交路線,認為應堅持踏實外交,以技術、醫療、教育等實質協助維繫邦誼。
  • 指出臺日民間關係友好,日本來台觀光意願高,要求外交部與觀光局合作,加強在日本宣傳臺灣,提升來台觀光客數。
  • 建議外交部協同教育部研擬正規教育體制,增加日語教育資源,提升國人語言能力及國際觀。

陳宜民 立法委員

  • 關切聖多美斷交後,我國對其農業、生技、醫療等合作計畫的後續處理,呼籲外交部應考慮人道關懷及國際觀瞻,而非趕盡殺絕。
  • 質疑農委會辦理核災食品公聽會報名困難,名額限制不合理,並要求衛福部應依原定共識召開十場公聽會。
  • 指出日本核災食品偽標事件頻傳,質疑食藥署罰則過輕且未加重累犯處罰,要求全面清查邊境管制漏洞。
  • 要求衛福部提供民眾誤食核災食品後的申訴專線及追蹤門診服務,並加強心理諮詢及教育宣導。

孔文吉 立法委員

  • 要求外交部說明聖多美斷交原因及預防措施,質疑其選擇此時斷交的時機點。
  • 關切除了聖多美之外,是否還有其他邦交國可能面臨斷交危機,要求外交部預為綢繆。
  • 建議外交部應檢討過去「不要金錢外交」政策,為維繫邦交應編列更多經費,滿足邦交國需求。
  • 認為川蔡熱線已造成聖多美斷交的後果,中國將繼續挖牆角,外交部應將此視為嚴重警訊,並召開國安會議因應。
  • 強調邦交國對我國國際地位及發聲空間的重要性,呼籲政府應花錢鞏固邦交,特別是對太平洋島國的生存權提供協助。

徐榛蔚 立法委員

  • 抗議外交部長李大維及亞東關係協會會長邱義仁未列席會議,認為各部會藐視立法院委員會及立法委員職權。
  • 質疑臺日經貿會議日方代表開宗明義要求臺灣放寬日本食品管制,外交部事前未掌握,顯示駐日代表處工作不力。
  • 批評我駐日代表謝長廷在臉書為日本福島產品辯護,忽視國人食安疑慮,並引用日本當地核食超標案例,質疑其適任性。
  • 主張政府應堅守輻射零檢出標準,不應以政治利益交換福島核災食品進口,並質疑美豬未來也將以高標、低標方式進口。
  • 提案譴責我駐日代表為日方擦脂抹粉,已失格不適任,並要求外交部說明政府對核食進口的政策大轉彎。

相關人員回應

侯清山 外交部次長

  • 說明邱義仁會長請假理由為「尚無前例,未符體制」,但外交部認為依憲法及外交部組織法,邀請亞協備詢是依法有據。
  • 報告聖多美普林西比於臺北時間今日凌晨4點宣布與我國斷交,承認一中原則,我國基於國家尊嚴終止外交關係並撤離人員及停止合作計畫。
  • 解釋聖多美斷交主因是其財政缺口過大,我國無法滿足其2億1,500萬美元金援需求,且聖國有「蓄意欺騙」行為,如12月5日仍談合作計畫、上週仍送新大使同意書。
  • 表示斷交後將檢討聖多美學生獎學金,並在一個段落後結束支應。
  • 說明臺日EPA談判必要性在於順應國際經貿趨勢及避免我國國際貿易邊緣化,日本因福島食品管制推遲EPC召開導致EPA談判停頓。
  • 強調我國與友邦交往本於誠信互助,外交不需進行零和遊戲,並評估聖多美斷交不會影響蔡總統中南美洲出訪行程,目前無其他邦交國有待價而沽情況。
  • 解釋EPA與FTA差異在於有無邦交,EPA是夥伴關係,先從合作開始,不會實質談關稅減免。
  • 回應歐巴馬總統關於臺灣「自治」言論,強調臺灣是自主獨立國家,已向美方表達嚴正抗議。
  • 重申開放日本食品的前提是一定要安全、國人可以放心食用,衛福部和農委會會嚴格把關。
  • 表示外交部同仁每天戰戰兢兢,遵循政府指示推動外交,需要支持而非同情。
  • 評估聖多美斷交是個案,非外交戰開始,目前僅有一個邦交國處於黃燈警示,梵蒂岡為綠燈。
  • 說明總統出訪專案名稱「英捷」是會議決定,並非臨時更改。
  • 指出總統過境美國地點因雙方默契尚未公布,但將循慣例辦理公開或半公開活動。

蔡明耀 亞東關係協會秘書長

  • 證實馬前總統任內曾提及應儘快開放日本福島核災五縣市食品進口以利EPA談判。
  • 說明臺日洽簽FTA有困難,故改以EPA作為另一種FTA形式,以促進雙邊關係。
  • 表示日本食品管制問題是阻礙臺日EPA談判的原因,日方希望臺灣遵守WTO規範,基於科學證據處理。
  • 指出韓國也因區域管制日本食品而被日本提告WTO,但結果需2年且不一定如提告國所願。
  • 強調臺灣政府立場是要安心、安全的食品,絕非核災食品,且對核災食品進口無確定的時間表。
  • 回應委員表示日本有高度政治決心與臺灣洽談EPA,但核災議題確實弱化了此決心。
  • 說明臺日觀光交流臺灣赴日成長幅度大於日本來台,但日本出國人口比例低,仍有努力空間,亞協正與觀光局、教育部合作推動青年修學旅行。
  • 澄清臺日經貿會議與EPA會議不同,日方代表致詞提及食品管制是表達期望,非打臉,且EPC會議去年已停擺。
  • 強調沒有任何國家會進口核災食品,臺灣也絕不例外,且經檢驗的日本食品並無輻射超標,偽標是違反管制規定而非輻射問題。
  • 表示臺北駐日經濟文化代表處產權登記問題外交部已重視,會確保財產權並與日方合作改變登記方式。

沈榮津 經濟部次長

  • 說明FTA比較全面性,EPA是從夥伴關係慢慢開始,是比較粗略的意向書,不會實質談關稅。
  • 表示臺日簽署EPA不會讓臺灣貿易逆差轉為順差,因牽涉兩國產業結構。
  • 回應邊境管制問題屬於衛福部業務,經濟部會配合衛福部加強食品安全管制。
  • 說明經濟部在經貿會議中主要談產業搭橋合作部分,與臺日投資相關。

何啟功 衛福部次長

  • 說明任何核災輻射事件發生後,全世界都會考慮附近食品安全,臺灣採取區域性管制。
  • 指出日本食品管制不符WTO規範,因管制措施應基於科學證據,且現今多數先進國家已放寬管制。
  • 承認去年偽標事件及近期納豆醬油包事件凸顯邊境管制執行力不足,衛福部會檢討加強。
  • 強調衛福部立場是與國際接軌,在科學證據及保護國人健康前提下做好把關工作。
  • 說明現行管制下9萬多件日本進口食品無超標,納豆醬油包也未檢出輻射,下架是因違反區域管制規定。
  • 表示院長已指示在加強人民對食安信心及管制措施前,不會談任何開放時間表,也無預設立場。
  • 說明衛福部曾委託風險評估,並將參考歐盟、美國方式,要求日本食品標示都道府縣。
  • 承諾若民眾誤食日本食品有疑慮,可撥打1919專線,衛福部會提供追蹤門診及心理諮詢服務。

周學佑 亞東關係協會副秘書長

  • 說明臺日雙邊人員往來去年已突破540萬人次,今年目標600萬人次,亞協正與觀光局、教育部加強青年修學旅行聯繫。
  • 同意提供跨部會觀光聯繫會議紀錄供委員參考。
  • 解釋日本國內流通的食品都是市面上正常流通的,會針對高風險食品進行檢測。
  • 澄清臺灣的管制是區域性全面管制,與歐美、韓國的特定區域、特定產品管制不同。
  • 強調沒有任何國家會進口輻射食品,臺灣也絕不例外,且日方主張以科學根據採取適當措施。

林金富 食藥署副署長

  • 說明太冠國際公司因改標問題被罰252萬元,此次納豆醬油包事件因單一品項違規被罰100萬元,採一案一罰且加重處罰。
  • 表示食藥署已啟動全面清查,特別針對複合式包裝,邊境會逐批拆開查驗。
  • 說明抽驗比例為100件拆3件,並會符合取樣重量,若不符合則整批退運或銷毀。
  • 強調若檢驗結果含有輻射,不論是否超標,都將依立法院附帶決議進行退運。

陳俊言 農委會國際處處長

  • 說明農委會是配合院裡食安辦公室辦理公聽會,不負責報名工作。

相關後續

  • 通過臨時提案,譴責中國打壓臺灣國際空間,並要求外交部與相關部會儘速至立法院外交委員會報告,以正視聽。
  • 通過臨時提案,要求外交部、經濟部及相關部會應持續強化臺日經濟夥伴委員會(EPC)功能,並續推臺日經貿協議(EPA)簽署,努力促成臺日間FTA簽署環境,同時妥善評估對我國產業衝擊並進行溝通輔導。
  • 針對江啟臣委員提出的第三案(關於外交體系遲鈍、失靈及馬政府活路外交的論述),經表決後不通過。

原始資料

公報
1060901
卷/期/冊
106/9/1
發布日期
2017-01-16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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