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選會委員提名審查:資格、公正性與程序爭議
內政委員會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會議日期:2017-11-02
立法院內政、司法及法制兩委員會聯席審查行政院函送之中央選舉委員會委員提名名單。會議聚焦於被提名人資料不全、政治公正性疑慮及行政院提名程序瑕疵等爭議。經多位立委質疑後,會議決議要求行政院於11月3日前補齊被提名人擔任政黨職務及重要基金會經歷資料,並將於11月6日繼續審查。
討論事項一
審查行政院函送中央選舉委員會委員提名名單,陳英鈐為委員並為主任委員、陳朝建為委員並為副主任委員、周志宏、蔡佳泓、許惠峰及林瓊珠均為委員,請同意案。
核心議題
本次會議主要審查行政院函送之中央選舉委員會委員提名名單,重點在於檢視被提名人的資格條件、政治公正性,以及行政院在提名過程中是否存在程序瑕疵。
相關爭議
- 資料不全與隱瞞政黨背景:多位委員質疑被提名人資料不全,刻意隱瞞曾參與民進黨政黨活動及職務(如陳英鈐為民進黨廉政會委員、陳朝建為新台灣智庫研究員),影響未來職務公正性;柯建銘委員則認為中選會委員組織法規定中立,現任無黨籍,有淵源無可厚非。
- 基本資料錯誤:多位委員指出副主委被提名人陳朝建的基本資料中出生年月日有誤,質疑資料草率且對立法院不尊重;主席澄清是立法院內部紀錄疏失,行政院資料正確。
- 提名程序瑕疵:多位委員質疑行政院提名程序不符規定,未在委員任期屆滿3個月前完成提名,且未同步發布新聞稿,給人「偷渡名單」與「便宜行事」之感;柯建銘委員反駁人事同意權不需行政院院會副署,且公文送達與新聞發布無違法或缺失。
- 政治中立性與政黨色彩:多位委員質疑被提名人具有濃厚民進黨背景,恐難維持中選會作為獨立機關的公平、公正、客觀立場;柯建銘委員則認為與民進黨有淵源無可厚非,但並無黨籍,符合組織法中立規定。
- 財產申報資料未提供:多位委員要求提供被提名人的財產申報資料;柯建銘委員回應依財產申報法規定,是在就職後3個月才提供,現階段要求不符合法律規定。
- 審查時間急迫性:多位委員抗議會議在匆促狀況下排審,會議通知發送時間過晚,且委員任期將屆滿,有「突襲」之嫌;主席解釋因委員任期11月3日屆滿,時間緊迫,已趕在兩日前送達開會通知。
- 審查標準不一:有委員指出民進黨過去在野時對國民黨提名人選也提出類似質疑,現在執政卻用不同標準,要求應比照過去的審查標準。
立法委員發言
曾銘宗 立法委員
- 相關資料不全,缺乏正式學經歷、財產申報及政黨活動資料。
- 被提名人刻意隱瞞參與民進黨政黨活動,如陳英鈐現任民進黨廉政會委員,陳朝建為新台灣智庫研究員。
- 質疑被提名人連出生年月日都寫錯,資料草率。
- 要求補齊資料才能進行審查,以確保公正執行職務。
黃昭順 立法委員
- 被提名人資料草率,隱瞞政黨背景,副主委被提名人年齡錯誤,顯示應付心態。
- 未提供主委、副主委的財產申報資料。
- 要求主席處理,補齊詳實資料,否則難以相信中選會未來能公正客觀執行任務。
林德福 立法委員
- 被提名人如陳英鈐(行政院政務顧問、民進黨廉政會委員、扁政府提名中選會委員、小英基金會專欄作家)及陳朝建(新台灣智庫研究員)政黨傾向明顯。
- 質疑被提名人的政黨背景與中選會應有的公平、公正、客觀原則不符。
- 要求提供財產申報及政黨背景資料,否則不接受審查。
李彥秀 立法委員
- 嚴正抗議會議在匆促狀況下排審中選會委員案,認為對立法院不尊重。
- 被提名人陳英鈐與陳朝建具有相當政黨資歷,如民進黨中央廉政委員、扁政府提名中選會委員、小英民主基金會成員,且未揭露這些資訊及財產資料。
- 質疑被提名人刻意避重就輕,連個人年齡等資料都出錯,矮化立法院。
- 主張中選會應具客觀中立性,提名富有政治色彩的人選將開民主倒車。
- 要求退回相關資料,請候選人補齊資料後再送審,以示對立法院的尊重。
鄭天財Sra Kacaw 立法委員
- 中選會為獨立機關,人選必須慎重,掌管選務工作,要求資料必須完整。
- 過去審查案例顯示,被提名人曾任政黨職務(如國民黨智庫成員)都曾被要求補足相關資料。
- 要求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的財產申報資料。
- 強調被提名人參與政黨活動或擔任職務等資歷必須在正式資料中提供,作為是否適合中選會獨立機關成員的考量。
陳怡潔 立法委員
- 質疑程序上存在瑕疵,行政院未於委員任滿3個月前依程序提名任命新任委員。
- 行政院提名作業未同步發布新聞稿,有「偷渡名單」之嫌,矮化立法院。
- 批評新政府常講程序正義,卻不按程序走,若螺絲鬆了應有人負責。
- 指出被提名人對於選區重劃、選舉制度、不在籍投票、電子投票等重大議題的立場未完全說明清楚。
- 呼籲不應因不同政黨執政而有不同的審查標準。
林麗蟬 立法委員
- 認為程序上存在很大瑕疵,抗議在急迫、不清不楚的狀況下排審人事案。
- 質疑會議通知發文時間過晚(31日發文,今日開會),有「突襲」之嫌,導致委員審查時間不足。
- 強調被提名人的財產申報及政黨相關背景資料未清楚記載,而中選會應超越藍綠、政黨,公平公正執行職務。
- 要求程序必須先談好、資料都送進來才能繼續開會,今日不應繼續審查。
柯建銘 立法委員
- 回應財產申報問題,依財產申報法規定,是在就職後3個月才提供,現在要求不符法律規定。
- 表示中選會委員組織法規定委員應退出政黨活動、不可有黨籍且中立,現任被提名人均無黨籍。
- 指出過去國民黨提名的人選也有與國民黨有淵源者,如現任副主委曾任連戰機要秘書、張瓊玲曾任國民黨婦女部主任。
- 強調人事同意權無需行政院院會副署、背書,行政院8月2日送文、8月10日發新聞稿並無違法或缺失。
- 建議協商解決問題,可將所有重要黨職資料補足,並同意本次會議暫停,下週繼續審查。
林為洲 立法委員
- 本次人事審查一波三折,行政院未在3個月前送件,且8月2日才送件未經院會通過,亦無召開記者會,為行政疏失。
- 強調審查應比照民進黨以前的標準,要求財產申報及政黨重要背景揭露,但書面資料不齊全,連年齡都寫錯。
- 認為中選會委員雖未明文規定不能參加過政黨,但重要資歷(如擔任執政黨黨中央廉政委員會委員)應揭露,以供外界監督。
- 希望今天審查到此,等相關資料補齊,不要用兩套標準要求。
相關人員回應
賴瑞隆 主席
- 澄清副主委被提名人陳朝建年齡錯誤是立法院內部同仁疏失,行政院送來的資料是45歲。
- 說明行政院8月2日已將相關人事送到立法院,9月2日交付聯席審查,因國民黨提出復議,10月31日才處理完,但委員任期11月3日屆滿,時間緊迫才在今日排審。
- 表示已趕在開會2日前送達開會通知,符合立法院議事規則第16條規定,希望能善盡立法院職責。
相關後續
- 行政院須於11月3日前補送中選會被提名人擔任政黨職務及重要基金會經歷資料。
- 11月6日將由賴瑞隆召集委員主持會議,繼續審查此案。
- 下下禮拜一改由鄭天財Sra Kacaw委員主持會議。
原始資料
- 公報
- 10610001
- 卷/期/冊
- 106/100/1
- 發布日期
- 2017-12-06
-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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