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委員會審查公平會與國發會預算:聚焦執法效能、人口政策與產業發展
經濟委員會會議日期:2017-10-30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審查公平交易委員會與國家發展委員會的107年度預算。會議針對公平會的執法效能、不實廣告裁處、多層次傳銷管理、民生物資價格監控及高通罰鍰案等提出多項質疑與決議。國發會預算審查則聚焦於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運作、人口與人才政策、地方創生及五缺問題,並討論前瞻基礎建設與新南向政策的執行成效。
討論事項一
審查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公平交易委員會單位預算及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公平交易委員會主管:反托拉斯基金
核心議題
- 本次會議主要審查公平交易委員會107年度的單位預算及反托拉斯基金的非營業預算,重點關注公平會對於限制競爭行為、不實廣告、多層次傳銷的調查處理成效,以及其法務、國際交流與產業調查業務的執行狀況。
- 會議特別針對公平會裁處機制效益、未繳納罰鍰追討、高通案裁罰爭議、以及反托拉斯基金運用效率等議題進行深入討論與多項決議。
相關爭議
- 不實廣告裁處效益不彰:委員指出網路平台、線上購物及不動產業者屢次違規,公平會裁處似無法達到嚇阻效果,要求檢討現行裁處機制。
- 多層次傳銷管理角色爭議:委員認為公平會應強化與合法多層次傳銷業合作,而非僅作為裁罰機關,並加強打擊非法傳銷。
- 重大訴訟屢敗與證據不足:公平會對民營電廠聯合行為等處分遭行政法院撤銷,顯示其事實認定與事證蒐集存在差異與不足。
- 國際交流預算合理性:質疑公平會編列預算自費派員協助亞太國家能力建置,認為應由邀請方負擔。
- 民生物資價格監控失靈:儘管民生物資價格持續上漲,公平會卻屢查無違法事證,被批查價流於形式,需強化跨機關合作與大數據分析。
- 高額罰鍰未繳納問題:公平會累積逾1.4億元罰鍰未繳,且多已取得債權憑證,追討無著,顯示追討機制存在漏洞。
- 高通案裁罰爭議與產業影響:公平會對高通裁罰234億元引起經濟部與公平會不同調,委員擔憂其對台灣5G產業發展及國際合作造成衝擊,並質疑裁罰標準與公平性。
立法委員發言
林岱樺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限制競爭行為調查處理」預算,要求公平會提出改善裁處機制以阻絕業者違規動機與誘因的專案報告。
黃偉哲 立法委員
- 質疑公平會對民生物資價格異常波動案件的調查成效,認為應加強與相關主管機關的溝通協調及產銷資訊蒐集。
- 提案凍結「限制競爭行為調查處理」預算,要求公平會提出改善裁處機制以阻絕業者違規動機與誘因的專案報告。
徐永明 立法委員
- 質疑公平會對民營電廠聯合行為處分遭法院撤銷,要求公平會檢討法制或實務操作不足之處。
- 提案凍結「法務及行政救濟業務」預算,要求公平會提出書面報告。
孔文吉 立法委員
- 質疑公平會對多層次傳銷違法吸金的防範能力,要求提出專案報告強化調查機制。
- 關注公平會對高通公司234億元罰鍰案的訴訟因應,要求提出專案報告說明。
- 要求公平會檢討民生物資價格異常波動調查成效,提出書面報告強化查察物價功能。
- 建議公平會研議訂定專法,有效打擊囤積居奇或散布不實資訊影響民生物資價格的行為。
蘇震清 立法委員
- 質疑反托拉斯基金107年度罰鍰收入預算編列過於保守,要求檢討修正。
- 指出反托拉斯基金檢舉獎金支出偏低,寬恕政策成效不彰,要求檢討制度設計與推動瓶頸。
- 提案凍結「產業調查經濟分析及資訊管理」預算5%,要求公平會提出強化與產業主管機關協調合作平台、深化資訊交流與應用、運用大數據加強產銷資訊蒐集監測及分析的書面報告。
蕭美琴 立法委員
- 要求公平會加強針對偏鄉地區、弱勢及資訊不足民眾,宣導多層次傳銷的詐騙手法。
- 要求公平會檢討現有調查機制效率,並研擬針對疑似聯合漲價行為的立即查處辦法。
管碧玲 立法委員
- 建議公平會應研究高通案行政處分是否明確違法,避免行政訴訟敗訴,並應與高通談判以爭取產業利益。
- 提案凍結「產業調查經濟分析及資訊管理」預算5%,要求公平會提出強化與產業主管機關協調合作平台、深化資訊交流與應用、運用大數據加強產銷資訊蒐集監測及分析的書面報告。
邱志偉 立法委員
- 指出公平會對不實廣告裁處機制無法達到嚇阻效果,要求檢討分析癥結並研擬符合市場的裁處機制。
- 要求公平會積極催討未繳納罰金罰鍰,避免蓄意脫產。
- 建議公平會積極與相關主管機關溝通協調,加強合作與產銷資訊蒐集,以有效監控民生物資市場供需。
- 強調公平會應儘早因應數位網路行銷對公平交易法執法環境的影響,檢討法制或實務操作不足之處。
王惠美 立法委員
- 要求公平會提出強化查處網路不實廣告案件專案報告,因網路廣告處分案例增加且重複違規情形嚴重。
- 要求公平會針對累積高額未繳罰金罰鍰提出檢討及改善報告。
- 要求公平會針對業者重複違規情事提出檢討分析報告,並研擬提高再犯罰款額度。
- 要求公平會針對民生物資價格異常波動查無違法事證,提出檢討及改善專案報告,強化協調合作與產銷資訊蒐集。
邱議瑩 立法委員
- 要求公平會研議查處社群網站不實廣告及涉及詐騙的作為。
- 質疑公平會認定私立醫療院所協會統一公告颱風假為聯合行為,建議與相關單位協商尋求解決方案。
- 要求公平會檢討網路購物平台不實廣告裁處辦法,研議禁止誤導消費者字眼,並提出相關計畫專案報告。
- 要求公平會提出對高通公司裁罰的理由書,並檢討裁罰標準與中、韓同步重罰是否有違公平原則。
陳超明 立法委員
- 關切公平會對高通案的影響,認為國發會應從國家政策高度評估因應。
相關人員回應
黃美瑛 公平交易委員會主任委員
- 針對委員質詢進行即席答復。
- (會議記錄未直接記載其具體答覆內容,僅表示「均由公平交易委員會黃主任委員美瑛暨相關人員即席答復」。)
相關後續
- 公平交易委員會107年度歲入罰款及賠償收入增列5,000萬元,其餘歲入歲出照列。
- 凍結「限制競爭行為調查處理」預算十分之一,待公平會提出改善裁處機制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 凍結「不公平競爭行為調查處理及多層次傳銷管理」預算十分之一,待公平會提出與合法多層次傳銷業強化合作並打擊非法研析計畫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 凍結「法務及行政救濟業務」預算十分之一,待公平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凍結「政策擬訂及國際交流業務」預算22萬5千元,待公平會提出詳細說明之檢討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 凍結「產業調查經濟分析及資訊管理」預算5%,待公平會就強化與各產業相關主管機關協調合作平台、運用大數據加強產銷資訊蒐集監測與分析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要求公平會檢討分析不實廣告重複違規癥結,研擬裁處機制並提出專案報告。
- 要求公平會積極催討未繳納罰金罰鍰,並提出檢討及改善報告。
- 要求公平會針對民生物資價格異常波動調查提出改善方案書面報告。
- 要求公平會因應數位網路行銷對執法環境的影響,檢討法制或實務操作不足處。
- 要求公平會針對偏鄉弱勢民眾加強多層次傳銷詐騙宣導。
- 要求公平會於1個月內提出針對疑似聯合漲價交易行為的立即查處辦法檢討報告。
- 要求公平會於1個月內提出如何防範傳銷違法吸金行為及強化調查機制的專案報告。
- 要求公平會於1個月內提出對高通公司訴訟案件的因應專案報告。
- 要求公平會研議是否應訂定專法,有效打擊惡意哄抬物價或散布不實資訊的行為,以因應民生物資價格波動。
- 要求公平會於1個月內提出強化查處網路不實廣告案件專案報告。
- 要求公平會於1個月內提出未繳納罰金罰鍰的檢討及改善報告。
- 要求公平會於1個月內提出針對認定聯合行為違法事證的檢討改善專案報告。
- 要求公平會於1個月內提出針對業者重複違規情事檢討分析原因癥結,研謀善策解決,並研擬此類案件再犯如何處以較高額罰款的專案報告。
- 要求公平會於1個月內提出針對民生物資價格異常波動調查的檢討及改善專案報告。
- 要求公平會釐清民營電廠案相關爭點,提出對是否構成「聯合行為」要件更具體充分論述的辦理情形,並提交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 要求公平會於1個月內提出與合法多層次傳銷業強化合作並打擊非法之研析計畫。
- 要求公平會於1個月內提出如何完善寬恕條款制度設計以提高誘因的改善計畫。
- 要求公平會於2個月內研議社群網站不實廣告查處作為之專案報告。
- 要求公平會主動與相關單位協商溝通,共同尋求解決台灣私立醫療院所協會統一公告颱風假或週六停診爭議的方案。
- 要求公平會於2個月內提出檢討查處辦法、研議現行裁罰機制,並研議禁止生鮮蔬果購物網站以暗示友善、安心、新鮮等字眼企圖誤導消費者的相關計畫專案報告。
- 要求公平會釐清民營電廠案相關爭點,提出對是否構成「聯合行為」要件更具體充分論述的改善計畫書面報告,並提交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 要求公平會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搜索扣押權專案報告,以提升執法能力與執法工具強度。
- 反托拉斯基金減列「檢舉違法聯合行為獎金」50萬元。
- 反托拉斯基金107年度違規罰款收入預算編列恐過於保守,不利督促該會積極落實查處罰鍰作為,公平會應再予檢討修正,俾利覈實編列預算。
- 反托拉斯基金檢舉違法聯合行為獎金支出成效不彰,請公平會重新檢討相關制度設計與查處機制之推動瓶頸,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
- 反托拉斯基金用途主要用於資料庫建置、教育宣導、研究規劃與推動國際競爭法機關之交流等業務,強化聯合行為之查處效能,容有更積極作為。爰要求公平交易委員會應於2週內就此提出改善方案,送書面報告至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 要求公平會於1個月內提出如何具體加強宣導,以有效增進國內企業對國際反托拉斯規範與企業遵法認知之檢討改善報告。
- 要求公平會於1個月內提出強化聯合行為之查處效能改善計畫。
- 要求公平會於1個月內提出對於未來類似高通案件的處理原則與對台灣整體經濟之評估專案報告。
- 要求公平會於1個月內提出協助台灣產業瞭解國際反托拉斯法規定,降低企業違法風險的協助計畫。
- 要求公平會於2個月內提出對高通公司裁罰的理由書,並檢討公平會裁罰標準與中、韓對高通公司同步重罰,是否有違公平原則的專案報告。
- 要求公平會對高通公司裁罰金額的判定、實際執行績效之可行性評估,並審慎評估公平交易裁決與國內產業政策與發展推動之間的調和情形。
- 建議公平會對寬恕條款與檢舉獎金成效不彰提出書面報告改善計畫予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討論事項二
審查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國家發展委員會及所屬單位預算部分
核心議題
- 本次會議審查國家發展委員會及其所屬檔案管理局的107年度預算,主要討論國發會於前瞻國家發展規劃、財經措施研擬、社會發展政策、產業發展促進、人力資源規劃、國土空間永續發展、政府績效管理、數位服務轉型與法規鬆綁革新等十大施政重點的預算編列與執行成效。
- 會議特別聚焦於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運作、婚姻平權法案進度、蚊子館活化、離島博弈條款存廢、花東基金運用、人口政策與地方創生等議題。
相關爭議
- 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運作與人力負荷:委員質疑平台故障、成案率低、權責機關分工不清及連署實名制寬鬆等問題,並擔憂提案量暴增導致人力吃緊。
- 婚姻平權法案立法進度與版本爭議:行政院承諾本會期提出婚姻平權法案,但委員擔憂其以拖待變,並對行政院將採民法修訂或專法立法仍未有明確共識表示關切。
- 蚊子館與公共工程管考成效:委員關切蚊子館活化進度與國發會、工程會分工,要求國發會強化預警機制並公開資料。
- 離島博弈條款存廢:金門博弈公投結果反對票高達90%,委員要求行政院應有明確態度,支持廢除離島建設條例博弈條款,避免勞民傷財。
- 國發基金投資虧損與停損機制:委員質疑國發基金轉投資事業虧損狀況未被充分掌握,要求提供報告並檢討停損概念。
- 女性勞動力與薪資逆差問題:委員指出中小企業女性就業比例下降,以及工業部門女性與男性薪資逆差高達26.4%,要求國發會關注並彌平性別差異。
- 五缺政策分工與缺地問題:委員質疑五缺政策分工過細,國發會幕僚統籌功能不明顯,並建議透過調整全國工業區容積率以解決缺地問題。
- 國發會產業發展預算與業務劃分:委員質疑國發會促進產業發展預算大幅增加,部分業務與經濟部重疊,排擠國土規劃等核心業務預算。
- 人口政策規劃與預算不足:委員指出台灣面臨少子化、高齡化嚴重國安問題,但國發會人口政策預算僅編列623萬元,缺乏整體規劃與執行力道。
- 高通案對亞洲矽谷計畫衝擊:委員擔憂公平會對高通裁罰可能導致高通與工研院5G合作暫緩,進而衝擊國發會推動的亞洲矽谷及物聯網計畫。
- 國發會經濟預估與實際落差:委員指出國發會對經濟成長率的目標預估與實際數值存在嚴重落差,質疑其預算編列與責任歸屬。
- 新南向政策執行成效與台商保障:委員質疑新南向政策執行率偏低,對台商保障不足,且投資保障協定過時,要求重新擬定。
- 台糖土地免環評與糧食安全:委員質疑國發會推動台糖土地10公頃以下免環評,擔憂影響糧食安全與良田流失。
- 檔案管理局的必要性與預算:委員質疑國發會轄下檔案管理局的設立必要性,認為其業務與各部會或國史館重疊,且預算編列過高。
- 新南向政策下台商保護不足:委員指出台灣與東協國家缺乏完善的投資保障協定,導致台商赴東南亞投資面臨風險,政府保護不力。
- 國發會總體預算與國家發展願景:委員認為國發會總體預算規模過低,難以有效推動國家重大政策與長遠願景,批評其缺乏積極作為。
立法委員發言
邱議瑩 立法委員
- 質疑國發會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故障、提案量暴增導致人力吃緊,以及時區議題權責單位不明。
- 批評政府資通訊網路人才不足,入口網站難用,要求國發會延攬人才提升數位系統至國際水準。
黃偉哲 立法委員
- 關切政府公共工程「蚊子館」或「孑孓案」的管考問題,要求國發會提供列管資料並強化預警功能。
- 質疑人民提案平台連署非實名制可能導致身分冒用,要求檢討連署機制。
- 詢問意見相左的提案處理SOP,建議併案處理並對已處理案件設定6個月內不得重提的限制。
徐永明 立法委員
- 追問國發會婚姻平權法制研議專案小組進度,要求行政院在本會期提出版本,勿以拖待變。
- 質疑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對「禁掛五星旗」提案的檢核機制,認為權責機關應明確,不應推卸責任。
- 建議國發會將婚姻平權等重大爭議議題納入政策諮詢平台,讓民眾參與討論。
林岱樺 立法委員
- 關切前瞻計畫中體感科技(AR/VR)產業輔導進度,要求國發會定期盤點亮點產業並提升公共服務能量。
- 提醒國發會應從宏觀角度領導,確保專業判斷被各部會採納與落實,避免重蹈過去人力發展小組建議被冷落的覆轍。
- 建議國發會發展生物特徵辨識產業,納入施政重點,並提出臨時提案要求研擬相關計畫與可行性評估。
高志鵬 立法委員
- 建議廢除離島建設條例第10條之2博弈條款,避免金門等離島每3年重複公投造成社會成本與土地炒作。
- 質疑iTaiwan WiFi服務優先在高鐵上線,而非台鐵,可能加劇數位落差,要求國發會納入台鐵規劃。
- 追問國發會蚊子館退場計畫進度,要求儘快提出機制並做出績效。
王惠美 立法委員
- 質疑國發會公共政策參與平台成案率低、花費高,但仍肯定其開放民眾參與,並建議回歸專業,蒐集良好政策建議。
- 關切亞洲矽谷計畫進度,質疑高通在其中扮演的角色,並擔憂公平會對高通裁罰可能影響5G產業合作,要求國發會提出因應對策。
- 質疑國發會推動台糖土地免環評的政策方向,擔憂影響糧食安全與良田流失,要求國發會堅持立場。
- 要求國發會提供106年度投資公司資料,並關注本土產業參與五加二產業的重要性。
孔文吉 立法委員
- 追問行政院婚姻平權法案進度與版本,強調需與各團體協商,並表達反對修訂民法親屬編的立場。
- 關切原住民族部落特色道路改善計畫及重劃區外緊急農路設施改善計畫執行進度,要求國發會協調內政部、原民會增加預算。
蘇震清 立法委員
- 呼應農路問題,指出屏東仍有未鋪柏油農路,農路預算杯水車薪,要求國發會協助反映基層需求,爭取經費。
- 質疑亞洲矽谷計畫預算減少、外界霧裡看花,要求國發會訂出明確計畫期程,確保示範場域成功。
- 質疑國家級投資公司「台杉」募資困難、成立延宕,以及總經理發言與台積電承諾不符,顯示政府政策推動牛步化與公信力問題。
陳明文 立法委員
- 關切「五缺」政策進度,特別是缺地問題,建議國發會檢討全國工業區容積率及建蔽率,使其趨於一致,以解決土地利用問題。
- 質疑國發會促進產業發展預算大幅增加,部分業務與經濟部重疊,排擠國土規劃等核心業務,要求釐清業務劃分。
邱志偉 立法委員
- 關切台灣少子化與人口老化問題,質疑國發會人口政策預算編列不足,建議整合人口與人才會報,拉高層級,提出新策略並擴大生育補貼。
- 擔憂公平會對高通裁罰可能導致高通與工研院5G合作暫緩,衝擊亞洲矽谷計畫,要求國發會設想最壞情況並提出因應之道。
- 提案要求國發會召集專案會議,規劃高雄新市鎮後期發展區設立科學園區的分工、時程與預算分配。
- 提案要求國發會召集會議,規劃利用高雄彌陀、岡山「二高村」眷村改建後閒置國有地,促進地方發展。
- 提案要求國發會規劃北高雄沿海區域發展海洋經濟的完整報告。
張麗善 立法委員
- 指出國發會對經濟成長率的預估與實際數值嚴重落差,質疑其預算編列不負責任,且不了解國際情勢。
- 質疑新南向政策執行率偏低、對台商保障不足,且投資保障協定過時,要求國發會重新擬定,並關注人才外流問題。
- 詢問國發基金舉債110億元是否用於投資太陽能公司,並質疑是否存在內定對象。
陳超明 立法委員
- 強調工業區容積率提升應考量城鄉公平性,反對六都與非六都容積率差異過大。
- 質疑國發會轄下檔案管理局的設立必要性與預算編列,認為其業務與各部會或國史館重疊。
- 批評國發會對新南向政策下台商保護不足,要求政府應做好自由貿易協定與投資保障,而非僅鼓勵南進。
- 抨擊國發會總體預算規模過低,無法有效推動國家願景,政策缺乏長遠對策,且過於民粹化。
蘇治芬 立法委員
- 關切國土計畫法中農地問題,指出農地違建工廠與污染問題,建議國發會應思考如何將違規農地轉化為產業聚落,並挹注經費協助地方政府。
- 提案要求國發會會同經濟部、農委會及內政部於2個月內提出農地工廠拆除計畫之配套措施及書面報告。
蕭美琴 立法委員
- 指出花東基金執行問題,要求中央部會應更主動積極提案,並給予基金運用更大彈性,特別是針對花東地區特殊需求。
- 建議國發會強化對東部產業投融資協助,搭配現有經濟部機制,解決地方產業發展困境。
- 強調海洋深層水產業在花蓮的發展潛力,要求國發會做更高層次的跨部會整合,納入花東基金重點工作方案。
鍾佳濱 立法委員
- 指出台灣人口老化、少子化嚴重,勞動人口占比下降,導致住宅供需失調、大學退場、兵源不足及長照需求激增等國安危機。
- 建議國發會應定出明確人口政策目標,透過生育與移民雙管齊下,並將人口政策會報與人才會報整合,由院長親自召集,加速推動。
- 要求國發會於1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說明在人口政策上的作為。
吳思瑤 立法委員
- 樂見國發會整合人口會報與人才會報,建議將地方創生政策納入此平台,比照日本安倍內閣,以國家總體戰略推動。
- 指出國發會「設計翻轉、地方創生」計畫預算規模與組織位階偏低,執行成效不彰,要求於3個月內提出整體政策配套與進展報告。
陳曼麗 立法委員
- 支持廢除離島博弈條款,認為應避免勞民傷財的公投,且離島應發展自身特色。
- 關切花蓮環保科技園區閒置浪費問題,建議國發會利用花東基金活化或調整。
- 建議國發會加速推動海洋經濟發展,將海洋生物多樣性與休閒產業納入規劃。
- 建議將地熱納入綠能科技產業推動方案,多元發展綠能,達成2025非核家園目標。
趙天麟 立法委員
- 關切高雄捷運紅線延伸至林園段未納入前瞻基礎建設預算,認為該區工業區就業人口眾多,應優先考量其經濟發展與運量支撐。
- 呼籲國發會滾動式檢討前瞻預算,尊重高雄市政府的優先順序,將捷運延伸林園納入下一期預算編列。
吳焜裕 立法委員
- 關切國家未來願景規劃,特別是溫室氣體零碳排放、電動車產業發展及極端氣候調適等議題。
- 要求國發會應做短中長期的規劃,並積極整合交通、經濟、環保等各部會,推動電動車產業群落化,實現交通零排放目標。
- 要求國發會提供相關行動計畫書,說明推動方式與執行成效。
相關人員回應
陳美伶 國家發展委員會主任委員
- 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已修復,各部會及地方政府皆有專人維護管理,國發會僅為介面平台。
- 時區議題已確認由內政部主責,相關部會協辦,並將在平台公開討論。
- 政府資通訊網路人力不足,將由唐鳳政委指導,國發會協助各部會全面盤點。
- 承諾將所有公共工程建設管考資料公開,並與工程會合作建立預警機制,共同監督。
- 人民提案平台設有標準作業程序,類似案件會併案處理,已處理案件6個月內不得重提,連署人身分可透過e-mail及手機號碼追查。
- 婚姻平權法案將努力溝通各團體,凝聚共識,行政院將在本會期提出一個版本。
- 地方創生計畫將盤點各部會計畫,借鏡日本經驗,研擬綜合性策略,並將基本法訂定納入規劃。
- 支持廢除離島博弈條款,認為離島應發展特色而非依賴博弈。
- 承諾將女性勞動力與薪資逆差問題納入重點工作,並與行政院性平處合作掌握內容。
- 說明「五缺」政策由各政委分工負責,國發會負責人才部分,並將於下週起連續5天對外公布具體方案。
- 同意工業區容積率應討論訂定彈性範圍,並將與經濟部及內政部研究。
- 說明國發會促進產業發展預算增加主因是亞洲矽谷計畫部分業務從科技計畫基金轉為公務基金支應,並成立試驗場域及推動平台。
- 同意整合人口政策會報與人才政策會報,由院長親自召集,並仿照加速投資台灣專案機制,密集召開會議處理議題。
- 說明國發會對經濟成長率僅設定目標值,非預測,但會依經濟情勢及政府政策研擬,並承擔責任。
- 肯定新南向政策活絡經濟與人員交流,並表示投資保障協定正在努力中,近期將有具體成果。
- 說明台糖土地免環評非國發會主張,而是提醒法規制定應有堅強論述,糧食安全是既定目標。
- 說明國發基金舉債用於融資需求,需經嚴謹審核程序,無內定對象。
- 承諾將花東基金運用彈性化,鼓勵中央部會主動提案,並將海洋深層水產業納入重點工作。
- 說明地熱發展已獲院長裁示,要求儘快提出計畫。
- 表示高雄捷運延伸林園可行,將尊重高雄市政府規劃的優先順序,滾動式檢討並納入下一期預算編列。
- 說明國發會已執行因應氣候變遷調適政策綱領,將朝聯合國永續發展指標配合,並將智慧電動車納入推動政策。
潘國才 國發會資管處處長
- 說明人民提案平台連署初期較寬鬆,現採e-mail與手機雙重認證,可追查相關資料。
- 說明意見相左提案有併案處理機制,類似議案會併案討論。
- 說明「禁掛五星旗」提案檢核時,因部分內容與行政院權責有關才進入附議程序,正進一步與權責機關確定權責範圍。
詹方冠 國發會產發處處長
- 說明亞洲矽谷計畫預算減少是因為經濟部推動的4G運用計畫已執行完畢,不再編列。
邱俊榮 國發會副主任委員
- 說明台杉投資管理公司成立經過長時間規劃,募資是今年啟動。
- 說明台杉與國發會是獨立管理顧問公司,台積電董事長曾口頭承諾投資,但尚未經過內部正式程序。
- 說明亞洲矽谷計畫主要著重應用端,高通主要在晶片製造端,目前合作尚未具體,對亞洲矽谷衝擊不大,預算不受影響。
- 強調即使面臨困難,仍會努力推動新南向政策,包括投資保障協定。
郭翡玉 國發會國土區域離島發展處處長
- 說明原住民族部落特色道路改善計畫及重劃區外緊急農路設施改善計畫均已核定,每年有超過20億元預算執行,107年農路部分有13.9億元。
- 說明「設計翻轉、地方創生」計畫今年9月後有6個縣市進入第二階段深化規劃,加上過去第一階段的3個,預估將有超過10個縣市申請。
蘇來守 國發基金管理會副執行秘書
- 說明國發基金的轉投資事業虧損統計是各家事業本身的虧損,目前國發基金整體並未虧損。
- 說明國發基金投資多屬新創及高風險事業,約一半家數虧損,但有退場機制。
相關後續
- 國發會同意將高雄新市鎮後期發展區設立科學園區的專案會議召集時間,從2個月改為3個月內提交報告。
- 國發會同意會同國防部及相關部會召開會議,規劃高雄彌陀、岡山「二高村」眷村改建後閒置國有地利用,並於2個月內提交報告。
- 國發會對林岱樺委員提出的生物特徵辨識技術產業計畫照案通過,將於1個月內提交報告。
- 國發會同意會同經濟部水利署、農委會漁業署協助高雄市政府規劃北高雄沿海區域發展海洋經濟,並將時間從2個月改為3個月提交報告。
- 國發會對管碧玲委員提出的人口政策規劃報告照案通過,將於1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
- 國發會同意會同經濟部、農委會及內政部於2個月內提出農地工廠拆除計畫之配套措施及書面報告。
- 國發會承諾將地方創生計畫的整體政策配套報告時間從2個月延長至3個月,並將研議是否訂定基本法。
- 國發會將把人口政策會報與人才政策會報整合,由行政院長親自召集,並仿照加速投資台灣專案機制,密集召開會議處理。
- 委員未及答覆部分,請相關單位於1週內以書面答覆,並副知本會。
- 會議決定於11月2日(星期四)繼續審查國發會預算。
原始資料
- 公報
- 10610101
- 卷/期/冊
- 106/101/1
- 發布日期
- 2017-12-07
-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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