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107年度預算審查:聚焦國營事業人事、綠能政策與產業發展
經濟委員會會議日期:2017-11-01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審查經濟部及所屬單位107年度總預算,會議核心討論包括中油董事長人事案、核四預算與廠址轉型、屋頂型太陽能政策、離岸風電國產化、國營事業委外業務比率過高、以及台中火力發電廠地質安全等議題。委員們提出多項質疑與建議,經濟部沈部長及相關單位進行回應。會議最終通過多項臨時提案,要求經濟部提出專案報告或改善方案。
討論事項一
審查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經濟部及所屬單位預算部分
核心議題
- 本次會議主要審查經濟部及其所屬單位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涵蓋歲入歲出預算編列、產業結構優化、能資源永續管理等施政重點。
- 討論內容廣泛,包括國營事業人事任命、核能與再生能源政策、產業用地活化、國營事業經營績效、以及環境治理等多元經濟發展議題。
相關爭議
- 中油董事長人事案:多位立法委員質疑戴謙擔任中油董事長的人事任命,認為其專業背景(畜牧學)與石化業不符,且為規避65歲年齡限制而修法有「因人設事」之嫌,引發工會反對與外界對其識人之明的疑慮。
- 屋頂型太陽能政策:立法委員質疑在違建屋頂設置太陽能板的政策,擔憂可能導致違建「就地合法化」、影響拆除作業、颱風災害風險及責任歸屬問題,並質疑其發電效益與高額補助的合理性。
- 離岸風電國產化門檻:立法委員質疑政府設定離岸風電國產化40%的高門檻,認為可能導致外商卻步,使政策淪為「作文比賽」,缺乏務實性。
- 台中火力發電廠地質安全:立法委員關切台中火力發電廠位於土壤液化高潛勢區且鄰近地震帶,質疑其抗震能力與地質穩定性,要求經濟部提出地質調查及改善報告,並考慮停用高風險機組。
- 能源政策與國人健康:立法委員質疑政府能源政策(如燃煤發電)對國人健康的影響,要求經濟部提出完整的健康風險評估報告與管控作為,但經濟部表示健康風險評估非其專業範疇。
- 國營事業委外業務比率過高:立法委員批評經濟部所屬部分單位(如工業局、中小企業處)委外業務比率過高(甚至達9成以上),導致政府管理與輔導功能失能,不利經驗傳承與職能精進。
- 東部治水工程歧視原住民:立法委員指控水利署在屏東牛角灣溪的治水工程只做右岸保護非原住民地主,卻忽略左岸原住民部落的生命財產安全,要求立即停工並徹查是否有官商勾結。
立法委員發言
徐永明 立法委員
- 質疑中油董事長戴謙人事案為「因人設事」,批評為其修法取消65歲年齡限制,並導致前任董事長提早退休。
- 要求台電針對核四維護費的編列提出「落日」時程與廠址轉型報告,並儘速處理核燃料棒。
- 質疑屋頂種電政策允許違建加蓋太陽能板,擔憂火災安全與責任歸屬,建議應鼓勵拆除違建以換取綠能補助。
- 關切《產業創新條例》強制拍賣條文在強制執行競合問題上的法律漏洞。
黃偉哲 立法委員
- 詢問中油董事長人選確定時程,關切人事懸缺對重大工程的影響。
- 關切電價是否會調漲,經濟部應依電價公式與審議委員會機制,並考量台電盈餘狀況與物價穩定。
- 詢問經濟部對高通案的立場,應在尊重公平會裁定下,考量國家整體產業發展利益。
- 關切第三天然氣接收站環評進度延宕,建議經濟部應有備案並提升開發單位參與環評會議的層級與說明能力。
蕭美琴 立法委員
- 質疑政府對東部新興產業(深層海水產業)的重視不足,部長缺席相關產業聯盟活動,且預算編列過低。
- 建議經濟部應協助東部深層海水產業發展高附加價值應用,並承諾將帶領相關局處首長赴花蓮座談。
- 關切東部易淹水地區治理涉及多部會整合問題,以及河川區域線劃設影響原住民民宅與權益,要求水利署加強溝通與政策性處理。
林岱樺 立法委員
- 質疑屋頂型太陽能政策對列管違建的影響,若拆除違建損壞太陽能板的責任歸屬,要求經濟部儘快公布執行樣態與規範。
- 關切太陽能板抗颱能力與颱風受損後的政府補助問題,要求經濟部訂定抗颱標準並公布原則性補助方案。
- 批評國營事業(中油、台水、台糖)在屋頂型太陽能板裝置量偏低,要求經濟部檢討並帶頭推動。
- 質疑經濟部及所屬單位(本部、工業局、中小企業處、能源局等)委辦費用占業務費比率過高,導致政府管理功能失能,要求刪減委辦費用並加強自辦業務。
管碧玲 立法委員
- 提醒會議室溫度過低不符節能減碳原則,要求經濟部立即處理。
- 建議台電成立「再生能源事業部」,投入穩定供電的再生能源產業(如生質能源),以提升供電穩定度。
- 質疑中油董事長戴謙的人事案,認為其專業領域與石化業落差大,且其「識人之明」有疑慮(曾支持爭議人物),要求經濟部慎重考量。
- 呼籲經濟部工業局應積極主動協助高雄海洋科學研究專區的發展,將陸地產業轉化為高附加值的海洋產業,並盤點在地能量。
蘇震清 立法委員
- 質疑離岸風電國產化40%的門檻過高,可能導致廠商無法達成而使政策淪為「作文比賽」,要求經濟部務實調整期程與標準。
- 指出非都市土地興辦光電事業計畫申請困難,因准駁權不在能源局,且縣市政府與農委會缺乏明確審查條件,導致辦法「看得到吃不到」,要求經濟部協調解決。
陳明文 立法委員
- 關切「五缺」中的缺地問題,建議經濟部應全面檢討廠房容積率,使其全國一致且合理開放。
- 批評台糖、台水僅派副總經理列席預算審查,要求國營事業董事長、總經理應列席會議以示尊重。
- 質疑嘉義縣馬稠後二期開發案中,台糖與縣政府在土地取得方式(租代售 vs. 協議價購)上未達共識,縣政府卻已遴選開發商與PCM,要求工業局介入了解並協調水電問題。
邱志偉 立法委員
- 再次強調國營事業首長應親自列席委員會,批評台糖、台水董事長及總經理缺席且未請假,要求經濟部檢討。
- 詢問中油董事長人選的最終決定時程與口袋名單人數,強調儘速定案的重要性。
- 關切高通合作案若破局對台灣5G產業發展的衝擊,詢問經濟部是否有備援方案與損害管制措施。
- 質疑電動機車推廣十年僅8、9萬輛,主因充換電站不足,要求經濟部加快布建並提高預算編列,以降低移動污染源。
孔文吉 立法委員
- 抗議水利署在屏東牛角灣溪治水工程中,只做右岸蛇籠護岸保護非原住民地主,卻將左岸原住民部落的生命財產置之不顧,造成土方亂堆、路橋工寮毀損。
- 指責水利署此舉為「嚴重歧視原住民」的「一國兩制」政策,懷疑有官商勾結,要求工程立即停工、賠償原住民財產損失,並提供工程資料進行徹查。
蘇治芬 立法委員
- 關切再生能源預算在公務與基金預算中的反映,要求經濟部提供整體說明。
- 強調穩定供電對企業的重要性,借鏡德國與日本經驗,指出太陽能不穩定性需儲能或沼氣、地熱等穩定能源搭配。
- 提出台灣可發展「太陽能光電與沼氣發電」A+B混合型綠電電站,可穩定供電,並結合儲能系統作為緩衝,認為此模式具國際領先潛力,要求經濟部積極關心與協助。
- 對多項臨時提案提出建議,包括太陽光電推動計畫未達標、違規赴中國大陸投資輕罰、電業法子法修訂延宕、南港展覽館擴建工程延宕、中小企業處委外比率過高、轉投資事業經營虧損、循環專區計畫未核定、法人科技專案偏重政府補助等問題,要求經濟部提出改善方案或書面報告。
江啟臣 立法委員
- 質疑台中火力發電廠位於土壤液化高潛勢區且距離地震帶近,曾於921地震受損,要求經濟部提出地質調查及改善報告,定期監測並公開地質變化。
- 具體建議停用位於高潛勢區的機組,以符合降載要求、改善空氣品質並避免系統性風險。
- 質疑行政院綠能低碳推動會未納入衛生福利部,能源政策規劃應以國人健康為首要考量,要求經濟部檢討能源政策妥適性並評估健康風險。
王惠美 立法委員
- 批評中油董事長人事案是「因人設事」的政治酬庸,對中油基層造成傷害,並質疑其專業性。
- 反駁經濟部對當前經濟景氣的樂觀看法,引用民調、商總建言、台經院及國泰金控數據,強調景氣「外強中乾」與民眾感受不符,要求經濟部謙卑務實面對。
- 針對「一例一休」修法,要求經濟部在照顧勞工權益與產業彈性間取得平衡,並積極盤點鬆綁不合理法規。
- 引述專家學者觀點,質疑太陽能與風力等再生能源在台灣國土狹小、多颱風環境下的適用性,要求經濟部檢討。
- 再次關切屋頂型太陽能政策可能導致違建合法化與安全疑慮,以及石化燃料造成的空污問題。
黃國昌 立法委員
- 質疑《產業創新條例》第46條之1強制拍賣條文在「強制執行競合」問題上存在法律漏洞,要求經濟部釐清並修正。
- 關切核二廠促協金減少導致萬里區國中小營養午餐停辦問題,要求經濟部責成台電立即處理,保障學童用餐權益。
高志鵬 立法委員
- 建議經濟部應參考國外經驗,為台灣電動機車設定明確的推廣目標與時程表。
- 提出回收電動機車汰役電池發展儲電貨櫃的循環經濟模式,可提供穩定電網、削峰填谷,並結合綠能,要求經濟部加強電池研發與配套措施。
- 質疑蝦皮拍賣背後疑有中國騰訊資金,且在台公司為人頭,要求投審會加速調查並釐清實質受益人,並檢討《公司法》修法以避免類似爭議。
相關人員回應
沈榮津 經濟部部長
- 就中油董事長人選,強調是考量公司治理彈性與擴大選才範圍,戴謙具行政與管理經驗,目前尚為人選之一未定案。
- 表示屋頂型太陽能政策中,違建處理與太陽能板架設是兩回事,太陽能板架設高度高於違建,不影響違建拆除,並將儘快公布執行樣態。
- 承諾將檢討國營事業設置屋頂型太陽能板的情形,並請台糖檢討閒置建物利用。
- 同意檢討經濟部所屬單位委辦費用比率過高問題,並將與勞動部、教育部等跨部會合作,盤點鬆綁法規以促進經濟發展。
- 承諾將與水利署檢討東部治水工程歧視原住民的指控,並要求水利署向委員報告。
- 說明離岸風電5.5GW目標由3GW躉購與2.5GW競標組成,國產化要求將務實推動,避免「作文比賽」,並加強與廠商溝通。
- 同意召集會議,與農委會、縣市政府溝通非都市土地興辦光電事業計畫的申請條件與准駁權限,採正面表列方式。
- 表示已向行政院提出廠房容積率調整建議,並將與內政部營建署協調,朝全國一致方向檢討。
- 就馬稠後二期工業區土地爭議,表示台糖與縣政府仍在協商中,台糖堅持以租代售或合作開發,工業局將介入協調水電問題。
- 承諾將檢討國營事業首長列席委員會的規定,並就萬里區國中小營養午餐問題責成台電處理。
- 說明5G產業發展團隊已齊備,高通合作案持續努力,同時備援方案(聯發科)也在進行,以降低衝擊。
- 承認電動機車推廣面臨價格與充換電站不足問題,承諾將加快布建充換電站設施,並責成工研院研擬電池技術突破專案。
- 表示將請投審會調查蝦皮拍賣的陸資背景,並配合檢調釐清;公司法修法將納入實質受益人揭露考量。
- 同意將請水利署檢討台中火力發電廠地質安全問題,並請同仁蒐集「能源策略與環境氣候國際論壇」意見並專案報告。
- 強調能源政策規劃將務實面對問題、解決問題,並以謙卑態度接受各界建言。
楊偉甫 台電公司董事長
- 說明核四維護費編列是為維持資產最佳化,核燃料處理已啟動,順利後可大幅降低維護費,並將提交核四落日報告。
- 表示台電已在檢討成立再生能源事業部,並將投入研究單位,朝此方向努力。
- 就台中火力發電廠地質問題,承認該廠區曾為填海造陸地區,屬高潛勢區,但重要設施每年均進行檢測與監測,921地震後已進行補強,承諾將重新檢視資料並定期公開地質變化及改善報告。
曹華平 經濟部水利署副署長
- 說明河川區域線劃設每3年定期檢討,檢討前會與地方溝通,若有個案意見會個別說明。
- 就屏東牛角灣溪工程爭議,說明是依東港溪水道治理計畫施作右岸,左岸土方堆置問題將請七河局研擬應急工程並加強溝通,強調治水一視同仁,絕無歧視原住民。
呂正華 經濟部工業局局長
- 說明工業局將積極推動電動機車,明年編列3億元公共建設預算,與國營事業合作布建充換電站。
- 就設計研究院的設立,表示將以台創為中心進行評估,並將在3個月內提出初步計畫方向。
- 就馬稠後二期開發案,表示工業局可協助地方政府向內政部申請,行政院也將協調台糖與縣政府的土地爭議。
林全能 經濟部能源局局長
- 承認非都市土地興辦光電事業計畫目前無人申請,因准駁權在縣市政府與農委會,缺乏明確條件。
- 就能源政策健康風險評估,表示經濟部缺乏專業能力,建議會同衛福部辦理,但短期內難以完成詳細報告,承諾報告中會包含相關內容。
鄭國榮 經濟部法規會執行秘書
- 說明《產業創新條例》中強制執行的程序適用,依本法規定,無規定則準用《行政執行法》,再無規定則準用《強制執行法》。
楊旭麟 台糖公司副總經理
- 就嘉義馬稠後二期開發案,表示台糖與縣政府仍在協商土地取得方式,台糖堅持以租代售或合作開發,尚未同意協議價購。
相關後續
- 主席宣布將收件委員相關提案,並於11月10日上午10點截止收案。
- 第1案「核四預算落日與廠址轉型」臨時提案,經台電公司同意將「落日」二字刪除,「計畫」改為「報告」,並承諾於1個月內至本會進行專案報告,修正後通過。
- 第2案至第8案臨時提案均無異議,通過。
- 第9案臨時提案,經經濟部技術處同意將「國發會會同」等五字刪除,改由經濟部於1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修正後通過。
- 第10案「台中火力發電廠地質調查及改善報告」臨時提案,經台電公司同意修正為「地質調查及監測報告,並定期公開該區地質變化及改善報告」,修正後通過。
- 第11案「能源政策與國人健康風險評估」臨時提案,經提案委員與經濟部達成共識,刪除「針對涉及之國人健康風險危害提出完整之評估報告,並研議相應之管控作為」等文字,改為經濟部於1個月內提出能源政策妥適性檢討報告,修正後通過。
- 委員徐永明所提《產業創新條例》強制執行競合問題,經濟部沈部長承諾將安排時間與委員見面討論。
- 委員蕭美琴所提東部易淹水地區河川區域線劃設爭議,經濟部沈部長承諾將請水利署長拜訪委員,並研擬政策與全面性處理。
- 委員林岱樺所提屋頂型太陽能政策執行樣態與颱風防護問題,經濟部沈部長承諾將儘快公布大方向與原則性辦法。
- 委員管碧玲所提設立「台灣設計研究院」與設計政策白皮書,經濟部沈部長承諾將請工業局評估,並於3個月內提出初步方向。
- 委員江啟臣所提台中火力發電廠地質安全問題,台電公司楊董事長承諾將確實檢視資料並定期公告,做好災害應變準備。
- 委員邱志偉所提國營事業首長列席問題,經濟部沈部長承諾將檢討。
- 委員邱志偉所提電動車充電站不足問題,經濟部工業局呂局長承諾將積極布建。
- 委員孔文吉所提屏東治水工程歧視原住民問題,經濟部沈部長承諾將請水利署好好檢討並儘快報告。
- 委員蘇治芬所提太陽能與沼氣結合電站模式,經濟部沈部長承諾將找時間了解。
- 委員高志鵬所提蝦皮拍賣陸資問題,經濟部沈部長承諾投審會將調查並向委員報告。
- 本次會議詢答結束,委員邱議瑩、廖國棟、林俊憲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書面質詢及未及答復部分,請相關單位於1週內以書面答復,並副知本會。
- 會議將於隔日星期四上午9時繼續開會,繼續審查。
原始資料
- 公報
- 10610101
- 卷/期/冊
- 106/101/1
- 發布日期
- 2017-12-07
- 原始連結
- 立法院頁面官方 PDF文字檔Parsed JS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