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委員會審查飛安會及NCC預算:聚焦飛安、無人機、資安與匯流議題
交通委員會會議日期:2017-11-08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審查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及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的107年度預算及業務報告。會議聚焦於飛安會的飛航事故調查、無人機管理、飛安自願報告系統及運輸安全委員會成立議題;NCC部分則討論數位匯流政策、資安防護、媒體識讀與2G/3G網路終止配套。多項預算提案經討論後部分凍結或刪減,並要求提交書面或專案報告。
討論事項一
審查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單位預算
核心議題
- 飛安會業務概況報告與107年度預算審查,內容涵蓋飛航事故調查統計、飛安事故率現況、飛航紀錄器解讀能量提升,以及精進飛安與科技研析計畫。
- 討論飛安會提升調查能量、跑道安全技術、人為因素調查及工程技術強化的工作重點,並探討飛安自願報告系統運作與資訊分享機制。
相關爭議
- 齊柏林空難調查進度與黑盒子問題:立法委員質疑飛安會調查進度緩慢且無法確認失事原因因缺乏黑盒子;飛安會解釋是因直升機重量未達強制安裝標準,但已要求加裝。
- 無人機管理與調查權責:立法委員關切無人機對飛航安全影響及管理法規空窗期;民航局表示正在修訂專章,飛安會則準備承擔重大事故調查權責,但目前權責未釐清。
- 飛安自願報告系統成效與免責性:立法委員質疑系統件數少、分類不專業、免責性不足導致從業人員不敢報告;飛安會承認免責性問題,民航局則有條件免責,委員建議整合系統並明確免責條款。
- 運輸安全委員會成立必要性:立法委員支持將飛安會轉型為運輸安全委員會以納入海陸軌道事故調查;黃主委表示賴院長支持並已指示與交通部溝通,但交通部賀陳部長曾反對。
- 颱風天飛機起降標準與預防建議:立法委員討論颱風天飛機起降風險與航空公司決策,建議飛安會應提出預防性建議並研議更嚴格標準;黃主委認為颱風天不宜起降,民航局則表示會與航空公司協商保守簽派。
- 遠航勞資爭議與飛安影響:立法委員關切遠航空服員被要求參與應酬、助選等問題,認為影響飛安與勞工權益;飛安會與民航局表示會請民航局關心並納入工時管理,但勞資問題非飛安會直接職權。
- 飛安會設備與預算不足:立法委員質疑飛安會連公務車都沒有,預算不足,影響事故調查能力;黃主委則表示可向其他單位借車,並以完成復興航空調查為成就。
立法委員發言
鄭寶清 立法委員
- 關切齊柏林空難報告進度與失事原因,質疑飛安調查問題。
- 關心無人機對飛航安全影響,質疑民航法修法中250克登記標準的合理性。
- 質疑遠航要求空服員做招待是否算出勤及飛安影響,並關切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修正草案進度。
- 強調飛安管理的重要性,對公司效率不能寬容,但對人應寬容。
陳歐珀 立法委員
- 關切空服員抗爭情緒對飛安的疑慮,要求飛安會提供預防性建議給民航局。
- 質疑遠航要求空服員為立委站台、陪酒等行為是否影響飛安,要求民航局調查。
- 指出飛安事故多數為人為因素,要求飛安會與民航局加強人為因素管理。
- 關切無人機對飛安的潛在威脅,要求飛安會進行研究並提供民航局參考。
- 對國內線主力機種ATR72-600型曾發生事故表示擔憂,要求民航局加強督導。
洪慈庸 立法委員
- 質疑飛安自願報告系統成效不彰,件數少、分類奇怪,且缺乏免責性保障,導致從業人員不敢報告。
- 關切民航局對飛安會建議的落實情況及修法進度,特別是疲勞風險管理系統。
- 建議整合飛安會與民航局的飛安自願報告系統,比照美國模式。
鍾佳濱 立法委員
- 詢問「薩利機長」事件中美國運輸安全委員會調查目的,強調飛安調查非僅針對傷亡。
- 關切颱風天飛機起降標準的訂定與決策責任歸屬,主張應給予機組人員自主判斷空間。
- 建議民航局明訂颱風天航空從業人員通勤安全準則,並發給危險津貼。
李昆澤 立法委員
- 關切陸資公司在台開設無人機學校,要求民航局明確無人機考照認證機制,避免混淆。
- 詢問無人機重大事故調查權責歸屬,建議重大事故由飛安會主導調查。
- 質疑民航局飛安自願報告系統的「有條件免責」機制,恐與飛安會職權重疊且影響回報意願。
- 關切飛安會與民航局之間飛安資訊共享與平台整合問題。
趙正宇 立法委員
- 支持成立運輸安全委員會,認為對海陸空運安全至關重要。
- 質疑遠航近期頻傳問題,包括空服員公關活動、飛機老舊及管理問題,要求民航局加強監管。
- 關切凌天航空直升機事故未裝設飛行紀錄器問題,建議修法強制加裝。
- 建議飛安會主動協助軍方調查戰機失事,而非被動等待要求。
林俊憲 立法委員
- 支持成立運輸安全委員會,並質疑交通部賀陳部長的反對立場。
- 批評飛安會預算及設備不足,連公務車都沒有,影響事故調查能力。
- 關切台灣無法加入國際民航組織(ICAO)對飛安資訊取得及法規接軌的影響,建議舉辦國際研討會突破困境。
- 質疑飛安會黃主委對於爭取預算的態度過於消極。
黃國書 立法委員
- 詢問軍機機齡是否為高風險因素,並關切幻象戰機失事原因可能與零件汰換不及有關。
- 質疑齊柏林空難調查進度緩慢,強調飛行紀錄器對釐清事故原因的重要性,建議放寬輕型航空器黑盒子安裝規定。
- 指出民航局對飛安會提出的飛安改善建議常未落實,建議飛安會將重大建議列入行政院列管。
- 關切飛安會業務報告中環境教育費用連兩年未動支的問題。
周春米 立法委員
- 關切飛安自願報告系統免責條款不明確問題,提案修法具體化免責範圍,以保障吹哨人。
- 詢問民航局是否設有性平委員會,並要求其作為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應積極關切遠航女性空服員被迫應酬的性別歧視問題。
- 質疑飛安會聘用人員與組織法不符,以及飛安調查官離職轉任航空公司可能違反旋轉門條款,要求提出書面報告。
鄭運鵬 立法委員
- 關切颱風天飛機起降爭議,建議飛安會針對颱風天起降提出預防性建議及更嚴格的標準,並要求民航局協同研究。
- 關切遠航空服員被要求應酬事件,認為影響員工士氣及飛安,建議民航法修正納入公益監察人與勞工董事機制。
陳雪生 立法委員
- 關切馬祖機場跑道短且側風強,要求民航局儘速建置低空風切警告系統。
- 質疑復興航空基隆河空難中ATR發動機問題,認為原廠應對發動機瑕疵負責,而非僅歸咎人為疏失。
- 建議飛安會應在業務報告中具體說明其對飛航安全的貢獻與建議被民航局採納的成果,而非僅列出業務內容。
葉宜津 立法委員
- 支持飛安會轉型為運輸安全委員會,負責軌道與航海安全調查,以確保調查獨立公正。
- 質疑交通部對運輸事故調查報告的不透明和不一致性,強調飛安會嚴謹調查程序的重要性。
- 關切運安會轉型後如何建立軌道與航海調查能量,建議納入相關專業人士並與交通部協商。
相關人員回應
黃煌煇 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主任委員
- 初步報告已出,但齊柏林空難失事原因因缺乏黑盒子紀錄器,僅能從畫面判斷,最終報告預計明年年中。
- 軍機失事非飛安會職權,但若軍方要求可提供資料分析支援。
- 飛安自願報告系統對飛安有用,但因免責性未明確化,從業人員不敢報告,件數不多但有效。
- 空服員情緒不穩定會影響飛安,遠航要求空服員應酬會有飛安疑慮,會請民航局關心。
- 人為因素導致飛安事故主因是未嚴格執行SOP,需加強機師訓練與民航局督導。
- 支持成立運輸安全委員會,賴院長已支持並交代人事長與交通部溝通。
- 飛安會預算及設備雖不足,但可向其他單位借用,完成復興航空調查已感高興。
- 認為颱風天飛機不宜起降,風險高,建議起降標準可再嚴格。
- 對於機齡超過20年的戰機不認為是高風險航空器,幻象戰機失事可能與零件供應不及有關。
- 飛安會會將與飛安有關問題通報民航局,也希望民航局分享資訊,避免職權重疊。
林國顯 交通部民航局局長
- 正在修訂民航法增訂無人機管理專章,規定250克以上無人機需實名登記,1公斤以上具導航能力者需合格操作證,操作限制在400公尺以下。
- 關於無人機違規處罰,民航法規定30萬至150萬元,修法後部分違規罰則將降低至3萬至6萬元。
- 遠航員工招待若為公司指定工作算出勤工時,但非飛行任務。
- 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修正草案已預告,正蒐集各方意見,機師意見有共識,空服員部分無共識需再討論。
- 遠航ATR飛機若順利預計本月中復飛,民航局將加強監管遠航,限制飛時並縮短維修頻率。
- 颱風天飛機起降標準由航空公司與駕駛員決定,民航局有最低標準。認同颱風天應給予堅守崗位從業人員危險津貼,並明訂個人自主判斷無法到班可請假準則。
- 無人機重大事故調查建議比照FAA模式,由飛安會主導,民航局配合;一般事件由民航局調查。
- 民航局將建置自願報告系統整合各管道資料,採取有條件免責,並與飛安會橫向交流資訊。
- 凌天航空直升機事故後,已要求其餘直升機加裝飛航紀錄器,並將協助瞭解。
- 國內線主力機種ATR72-600型,若依SOP操作是安全的,民航局會嚴格要求航空公司維護與機師選訓。
- 國內規定14年以上飛機為高齡機,需定期進行結構與線路檢查,民航局會提高其維修頻率與管控使用頻率。
王興中 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資深飛安調查官
- 齊柏林空難因直升機重量未達3180公斤,無強制安裝飛行紀錄器,是調查進度緩慢原因之一。
- 飛安自願報告系統今年至10月底收到35件,公開上網6-7件,主要公開具飛安教育或交換意義的案件,不公開個人隱私案件。
- 飛安會處理自願報告會追蹤相關單位改善情況,並遵守不揭露當事人身分原則。
- 飛安自願報告系統分類由工作小組同仁依個人認知判斷,承認有檢討空間。
- 疲勞風險管理系統進度由民航局報告,飛安會對飛時工時問題會查是否符合法規與公司規定。
- 支持飛安會轉型為運輸安全委員會,未來將納入海運及軌道專業人士,共用實驗室解讀裝備。
- 幻象戰機失事,飛安會協助國防部處理雷達資料分析,但未派員至現場。
- 渦輪螺旋槳飛機事故率相對較高,因其多為短程且起降次數多,起降是風險最高環節。
- 飛安會105年建置的飛航事故肇因分析系統為3年期科技計畫,107年預算為擴充建置案非維護費。
- 飛安會派員赴大陸參加疲勞風險管理研討會為學術交流,非雙邊事務。
- 飛安會未針對高齡機進行專案研究,但金屬疲勞研究涵蓋在材料結構分析項目中。
- 飛安會將草擬飛安自願報告系統免責法案,參酌美國FAA規範,預計明年年初提出。
相關後續
- 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107年度單位預算,第7案洪慈庸委員提案凍結四分之一,待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107年度單位預算,其餘預算案經協商後不予刪減,部分提案改為書面報告。
- 第24案要求飛安會於半年內向交通委員會提出運輸事故調查委員會的建置計畫草案書面報告。
- 第30案要求飛安會研究颱風來襲時國際航空器飛行紀錄資料,並將建議提供給國際航空公司及民航局。
- 第32案要求飛安會與相關單位協商,於2個月內向交通委員會提出如何排除無人機飛安疑慮之書面報告。
- 第33案要求飛安會針對飛安預防性建議書,於3個月內向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 第48案要求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就「數位匯流發展法制革新」立法作業盡速提出檢討報告,並在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審議相關法案時提出專案報告。
- 第62案要求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於6個月內向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說明如何協調各部會,共同解決黨政軍退出媒體之問題。
討論事項二
審查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單位預算
核心議題
-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107年度單位預算審查,討論歲入預算編列的合理性,特別是罰款及賠償收入、規費收入與證照費收入的預估。
- 聚焦於數位經濟匯流政策法制革新、數位匯流物聯網資安防護等新興計畫的必要性、預算編列與執行效益,以及媒體識讀推廣、基地台電磁波宣導等議題。
相關爭議
- 歲入預算編列保守:立法委員質疑NCC 107年度罰款及賠償收入、證照費收入預算編列過低,未反映實際收入趨勢,建議增列;NCC解釋是因4G建設合法化、2G終止等因素導致收入減少。
- 規費收入分配比例:立法委員質疑NCC規費收入分配至通傳基金的比例過高,導致基金累積過多,建議調降;NCC主張維持現有比例以確保未來穩定財源。
- 數位經濟匯流政策法制革新計畫預算與效益:立法委員質疑計畫委辦費與獎補助費過高,內容抽象且與既有業務重疊,要求NCC說明補助對象、目的與預期效益;NCC強調其為新任務,需智庫協助規劃未來政策。
- 數位匯流物聯網資安防護計畫預算與國安疑慮:立法委員質疑資安防護計畫預算高達2億多元,擔憂若捐助對象具中資背景可能造成國安危機,要求NCC慎選對象並說明具體作為;NCC表示由行政院資安處統籌管理,合作對象以國內大學及法人為主。
- 公有建物設置基地台績效不佳:立法委員指出NCC在公有建物及土地上設置基地台的比例與件數不佳,成效不彰;NCC承認有進步空間,會加強宣導並與地方政府協調。
- 廣電媒體申訴案件增幅與自律問題:立法委員指出廣電媒體申訴案件大幅增加,但NCC僅寄望媒體自律,處理態度保守,質疑無法達到實質效益,要求更積極作為;NCC強調採三律共管,依法核處。
- 電信協會租金爭議:立法委員鄭寶清質疑NCC每年仍編列支付電信協會租金,認為其為國有財產不應支付,要求刪除;NCC表示因房屋坐落於私法人土地上,不編列恐引發訴訟,建議凍結。
- 媒體識讀推廣與媒體報導錯誤:立法委員黃國書質疑NCC的媒體識讀推廣效益,指出媒體報導錯誤(如北捷影響地球磁場)卻要民眾自行辨別,認為問題在於媒體專業度不足而非閱聽者識讀能力。
- 電視節目分級制度宣導費用:立法委員質疑電視節目分級制度本身有爭議(如「祝我好孕」被分級),且與數位匯流政策法制革新計畫關聯性不明,建議刪減宣導費用。
- 通訊傳播產業匯流發展趨勢調查:立法委員質疑該研究案每年重複編列預算且金額差異大,要求NCC說明其必要性與長期規劃。
立法委員發言
洪慈庸 立法委員
- 質疑NCC歲入預算編列過於保守,建議增列罰款及賠償收入。
- 質疑數位經濟匯流政策法制革新計畫的委辦費和獎補助費過高,建議減列並要求說明預算效益。
- 批評NCC未主動向委員說明複雜業務,要求未來加強溝通。
- 提案凍結無線電視收訊問題相關預算,要求NCC協助解決偏鄉收視問題。
林俊憲 立法委員
- 質疑NCC 107年度罰款及賠償收入預算編列低於決算,建議增列1,000萬元。
- 質疑通訊傳播產業匯流發展趨勢調查案每年重複編列預算且金額差異大,要求NCC說明其必要性。
- 質疑電視節目分級制度宣導費用編列在數位經濟匯流計畫中不合理,建議刪減。
- 質疑NCC資安預算高達2億多元,超出其主要業務範圍,且缺乏資安專業人員,擔憂其執行能力。
- 關切NCC國外旅費編列大幅增加,特別是外館資安健檢團的必要性與效益。
周春米 立法委員
- 質疑NCC規費收入分配比例導致通傳基金累積過多,建議調整比例。
- 質疑NCC在3G終止移轉、公有建物基地台設置、廣電媒體申訴處理等方面的績效不佳,建議凍結一般行政費用。
- 質疑數位匯流物聯網資安防護計畫的捐助對象與國安事務關聯性,擔憂中資背景團體介入,建議刪減並要求慎選對象。
- 關切通訊傳播監督管理基金專業服務費增加,但無新增辦理項目,建議刪減並凍結。
鄭寶清 立法委員
- 質疑NCC證照費收入編列過低,建議增列500萬元。
- 質疑NCC許可費收入編列低估,建議增列1,000萬元。
- 質疑NCC每年仍編列支付電信協會租金,認為其為國有財產不應支付,建議刪除。
- 質疑各單位開發App造成資源浪費與蚊子App問題。
- 質疑媒體識讀推廣效益,認為媒體報導錯誤應由媒體負責,而非要求民眾辨別。
李昆澤 立法委員
- 質疑數位經濟匯流政策法制革新計畫的委辦費與獎補助費,認為預算編列應更謹慎,建議刪減500萬元。
- 質疑數位匯流物聯網資安防護獎補助費高達2億多元,擔憂影響國家資安,建議統刪1,000萬元。
- 質疑全球資訊網及內部網站系統改版預算大幅增加4.25倍,要求NCC說明必要性與長期規劃,建議凍結五分之一。
- 質疑基地台電磁波宣導及溝通座談會的必要性與效益,建議凍結五分之一並提出明確說明。
- 質疑平臺事業監理計畫新增委託研究案的必要性與支出,建議刪減100萬元並凍結五分之一。
- 質疑有線廣播電視普及發展計畫補助虧損有重複編列預算之嫌,要求NCC針對離島、花東數位化提出具體作法,建議凍結五分之一。
- 質疑有線廣播電視產業研討會預算增加,特別是國際高峰會談的具體內容與邀請對象。
黃國書 立法委員
- 質疑數位經濟匯流政策法制革新計畫的效益,特別是媒體識讀推廣方面,要求NCC扮演更積極角色。
- 建議數位經濟匯流政策法制革新計畫預算減列100萬元,並凍結十分之一。
- 質疑通訊傳播監理政策企劃計畫中多項子計畫內容有重複之嫌,建議盤整並減列100萬元。
劉櫂豪 立法委員
- 關切花東與離島地區有線電視發展的城鄉差距與收視權益,強調行政機關應扮演督導角色,要求NCC提出數位化進度報告。
- 支持有線電視發展基金補助偏遠地區業者,但要求NCC嚴加督導數位化期程。
相關人員回應
蕭祈宏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主任秘書
- 103-104年罰鍰收入多因4G開放初期業者未合法取得基地台執照,後經輔導已合法化,故107年預算依實際情況編列,較為保守。
- 通傳基金7%的分配比例是根據基金用途與規費收入核算,建議維持以確保未來穩定的財源。
- 證照費收入減少因警政署專用無線電換照高峰期已過,以及2G基地台終止,107年預算編列已考量此因素。
- 2G服務已於今年6月30日終止,107年度不會再有2G許可費收入。
- 公務機關設置基地台成效不佳,會加強宣導,但台灣民間設置基地台困難,主委曾頒獎鼓勵配合政策的機關。
- 對於電信協會租金問題,已去函國有財產署協助基地交換,但無進度,因房屋坐落私法人土地,不編列恐引發訴訟,建議凍結預算。
- 單位預算中一般行政費用主要為人員維持及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費,懇請委員支持。
- 國外旅費增加是配合行政院資安處新增的外館資安健檢計畫,屬於國家政策配合。
- 通傳基金材料及用品費未全數動支是因費用通常集中於年底動支,且預算已降低,懇請照列。
詹婷怡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主任委員
- 數位經濟匯流政策法制革新與資安防護計畫是NCC新任務,需智庫協助規劃未來政策與基礎建設。
- 媒體識讀宣導是新修正分級辦法生效後亟需推動的工作,但NCC經費一直較少。
- 承認過去NCC較少做產業趨勢調查和資料庫累積,現已成立產業調查科,將建立長期性資料庫以協助決策。
- 資安議題由行政院資安處統籌管理,NCC負責基礎網路資安防護,會建置資安實驗平台、培養民間檢測能量,合作對象以國內大學與法人為主。
- 3G業務終止後,用戶可升級或移轉至4G,NCC重視消費者保護、網路安排安全與品質把關,將於近期討論配套方案。
- 對於廣電媒體監理採自律優先,但若違反規定仍依法核處,強調內控與法律規範並重。
- 有線電視發展基金補助澎湖七美、望安等離島地區業者,並要求花東及離島地區數位化期程,推動業者轉型以符合補助資格。
- 分組付費議題仍在蒐集意見與諮詢階段,尚未有最終確認版本,將配合廣電三法修訂處理,並規劃進程與可能方向。
王德威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處長
- 通訊傳播產業匯流發展趨勢調查是例行性工作,每年需進行資料累積,是長期性需求。
- 通傳基金專業服務費增加因被列為A級資安機關需執行資安健檢,並配合行政院推動ODF開放文件格式轉換軟體。
- 全球資訊網及內部網站系統改版費用增加是一次性需求,配合行政院IPv6政策,並將資料庫系統從Sybase轉換為微軟SQL資料庫。
- 通傳基金專業服務費增加也因明年爭取到在台灣主辦亞太經合會電信會議(APEC Tel),需要1,100萬元經費。
- 通訊傳播監理政策企劃計畫中包含多項調查研究,例如電視使用行為滿意度、各國無線電視發展及監理政策研究、促進本國視聽內容製播研究、OTT商業經營模式研究等,內容各有側重,並非重複。
陳國龍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處長
- 2G服務已終止,3G用戶可移轉至4G服務,對消費者權益無影響。
- 平台事業監理計畫新增3項委託研究案,包括通訊傳播投資整併監理機制、影音平台服務品質量測、行動寬頻服務品質評鑑制度,以因應數位匯流後新趨勢。
- 有線廣播電視普及發展計畫補助偏遠地區業者虧損,並督導花東、離島地區數位化進度。
- 無線電視自製節目寒冬,NCC透過研究各國經驗,擬定改善政策,並推動促進電視部門本國視聽內容製播研究。
- 有線廣播電視產業研討會將邀請香港、澳洲等國際專家學者參與,瞭解國外對有線電視監理作法。
羅金賢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基礎設施處處長
- 資安計畫是在行政院整體資安架構規劃下的四年資安旗艦計畫,NCC負責建置數位匯流IoT資安網路實驗平台、資安檢測實驗室、通訊傳播網路資安防護機制,並與業者建立SOC防護計畫。
- NCC基礎處有資安防護科約10人專責資安,並透過電信技術中心(TTC)協助系統建置與分析工作。
- 已設置第一代業者通報系統,並將升級為第二代,建構監控網路以掌握八大網路運作狀況,應對駭客攻擊。
- 外館資安健檢是配合行政院資安處規劃,由NCC協同TTC組成團隊,協助外館處理資訊網路問題,預計明年有4個區域8人次前往。
黃金益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處長
- 電視節目分級制度宣導費用主要用於向業者宣導新修正的分級辦法,以利制度上路與推動。
- 廣電媒體監理採三律共管概念,自律優先但違規依法核處,網站公開相關案件,並推動媒體識讀教育,針對業者及特殊族群。
- 媒體識讀教育應由教育部列入課綱全面推動,NCC則專注與法規相關及專業性、補強性的識讀教育。
溫俊瑜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處長
- 證照費收入減少因警政署警用專用無線電換照高峰期已過,以及2G基地台終止,預算編列已考量此因素。
- NCC已排定11月9日召集相關單位協商2G終止服務後用戶權益保障問題,會提出書面報告。
謝煥乾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處長
- App管理涉及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NCC本身不委外開發App,但負責手機內建資安檢測,與工業局採同一標準。
- 平台事業監理計畫中的專業服務費包含行政費用、律師委託費及專家學者諮詢費用,刪減將導致業務無法執行。
相關後續
-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107年度歲入預算,第1案至第5案、第6案、第8案、第9案、第11案、第12案不予增列。
-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107年度歲入預算,第7案增列500萬元。
-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107年度歲入預算,第10案增列1,000萬元。
-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107年度單位預算,第2目(數位經濟匯流政策法制革新)統刪600萬元,由NCC自行調整,不凍結,不用書面報告。
-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107年度單位預算,第3目(數位匯流物聯網資安防護)獎補助費統刪1,000萬元,由NCC自行調整,不凍結,不用書面報告。
-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107年度單位預算,第35案至第38案凍結十分之一,並要求NCC針對實務困擾提出書面報告。
-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107年度單位預算,第39案凍結相關預算,未經委員會同意不得動支,並檢討空間利用整併可能。
-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107年度單位預算,第45案不予凍結,要求NCC提供承攬勞動條件書面資料。
-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107年度單位預算,第13案至第17案因有新增項目且配合其他機關,不予刪除,但要求NCC將資安健檢成果提出書面報告。
-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107年度單位預算,第18案效益部分請提供書面資料,第19案不處理。
-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107年度單位預算,第24案針對基地台電磁波宣導凍結五分之一,提出書面報告。
-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107年度單位預算,第27案至第33案中,第27案要求提出書面報告,第28案至第31案統刪100萬元,第31案凍結五分之一並提出書面報告,第32案、第33案刪除95萬元,第34案不予處理。
-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107年度通訊傳播監督管理基金預算,第6案至第16案統刪200萬元,第16案凍結五分之一並提出書面報告。
-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107年度有線廣播電視事業發展基金預算,第5案至第8案不予刪除,但凍結五分之一,針對有線電視數位化補助提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107年度有線廣播電視事業發展基金預算,第9案凍結五分之一,待NCC於6個月內提有線電視分組付費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原始資料
- 公報
- 10610303
- 卷/期/冊
- 106/103/3
- 發布日期
- 2017-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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