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文化委員會:偏遠地區教育條例審查與原能會預算、核安及綠能議題
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會議日期:2017-11-06
LawTrace 法律歷程: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委託私人辦理實驗教育條例、技術及職業教育法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召開多次會議,核心議程包括全面審查並通過「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草案」及相關修正案,確立多項教育發展措施。同時,審查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107年度預算,深入討論核電廠除役、核廢料處理(蘭嶼、乾式貯存、六氟化鈾)、輻射安全監測、以及原能會在綠能科技研發(地熱、微電網)的角色與挑戰。會議中委員提出諸多質詢,原能會官員亦逐一回應,並就多項議題做出承諾與報告要求。
討論事項一
科技部部長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 (10月30日)
核心議題
科技部就其業務概況進行報告,並接受委員質詢,討論範圍廣泛。會議中通過一項臨時提案,聚焦於深層地熱開發計畫的進展與後續評估。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陳良基 科技部部長
- 即席答復委員質詢。
相關後續
- 報告及詢答完畢。
- 委員書面質詢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
- 對於委員質詢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相關機關須儘速以書面答復。
- 通過臨時提案1項,要求科技部會同經濟部於3個月內提出深層地熱另2口井(第三及四口井)的可行性評估報告。
討論事項二
繼續審查「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草案」等12案 (11月1日 討論事項第一至十二案)
核心議題
- 全面審查並修正「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草案」及相關提案,旨在改善偏遠地區學校的教育資源、組織人事、師資配置、設校標準、社區連結、專業發展、學生輔導、住宿設施及政策研究等面向。
- 條例內容涵蓋彈性行政組織、校長連任規定、合聘或巡迴教師、混齡編班、高中職直升或優先免試、教師員額編制與補助、分校分班設立標準、學校作為區域資源中心、教職員專業發展與獎勵、學生補救教學與課後照顧、實驗教育與特色課程、住宿設施提供與補助、教育狀況調查與區域教育資源中心設立、教師久任獎金與借調機制,以及附設幼兒園等細節。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李麗芬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偏遠地區學校專業輔導人員及社會工作人員編制應依需求計算員額、範定服務區域,並結合個案、團體、社區工作方法媒合社會福利資源,其經費補助基準應依學校分級及財力級次訂定。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教育部研擬措施解決偏遠地區學校專任運動教練與國小體育專長教師不足問題。
- 提案要求教育部研擬成立輔導團或其他機制,支援偏遠地區學校實施混齡編班或實驗教育、發展特色課程。
- 提案要求偏遠地區學校教職員專業發展應包括原住民族語言及文化內容,並將差旅費納入補助項目。
張廖萬堅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提高國民小學教師鐘點費至每分鐘8元的標準,達到320元,並請教育部於1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 「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草案」相關草案全部審查完竣,不須交由黨團協商,併案擬具審查報告,提請院會討論,由張廖召集委員萬堅補充說明。
- 草案第4、7、8、9、10、11、12、13、15、16、17、18、19、20、21、22、23、24條經綜合各提案內容修正通過,其中第4、7條經復議後修正。
- 委員黃國書等、林岱樺等、蔡培慧等、吳思瑤等、蘇巧慧等、李麗芬等、鍾佳濱等、柯志恩等所提部分條文不予採納。
- 授權議事人員在不影響文意前提下,整理文字、條次、標點符號以統一體例。
- 通過附帶決議4項,內容包括強化偏遠地區學校專業輔導及社工配置、解決偏遠地區體育教練師資問題、成立輔導團支援偏遠地區學校教學、以及將原住民族語言文化納入教職員專業發展等。
- 通過臨時提案1項,建請教育部比照國高中教師標準,提高國民小學教師鐘點費至320元,並於1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
討論事項三
文化部部長列席就「盤點整合提升公部門獎補助文化藝術產業之機制」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11月2日)
核心議題
文化部部長列席就盤點、整合及提升公部門獎補助文化藝術產業的機制進行專題報告,並接受委員質詢。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鄭麗君 文化部部長
- 即席答復委員質詢。
相關後續
- 報告及詢答完畢。
- 委員書面質詢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
- 對於委員質詢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相關機關須儘速以書面答復。
討論事項四
審查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及所屬單位預算案 (11月6日)
核心議題
- 審查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及所屬單位107年度總預算案,重點討論核能電廠除役進程、核廢料(蘭嶼、乾式貯存、六氟化鈾)處理困境與方案、輻射安全監測效能、原能會組織角色定位,以及其在綠能科技(地熱、微電網)研發與政策推動上的挑戰與貢獻。
- 原能會主委報告107年度歲入2億8,824萬7,000元,歲出28億1,797萬7,000元,施政重點包括核電廠及廢料安全、環境輻射安全、原子能科技應用、永續能源技術研究及資源配置效率提升。
相關爭議
- 核電廠除役與非核家園目標:委員質疑2025非核家園目標下,核一、核二、核三廠除役計畫與時程、電力供應穩定性及核四資產維護計畫的下一步,憂心電廠延役或電力不穩。原能會主委強調目標不變,但核四燃料棒處理涉及國外廠商與時間不確定性。
- 核廢料乾式貯存問題:委員關切核一廠乾式貯存場因新北市政府未核發水保完工證明而停擺,詢問替代方案及安全性。主委回應已改為室內貯存,並認為新北市政府對此樂見,但地方溝通仍是挑戰。
- 蘭嶼核廢料遷場與處置:委員質詢蘭嶼核廢料遷場計畫進度、回運本島核電廠的可行性與選址困境,以及蘭嶼居民健檢與貯存場營運提升計畫的執行狀況。同時質疑蘭嶼貯存場監測措施不足,且罰鍰用途不明。
- 六氟化鈾處理延宕與變數:委員質疑核研所六氟化鈾處理預算已編列多年卻未能完成運送,並關切美國政府態度轉變、合約簽署變數及六氟化鈾是否具核武潛力。主委說明因廠商反悔已更換合作方,並強調僅用於和平核燃料製作。
- 原能會大陸旅費執行率過低:委員質疑原能會106年大陸旅費執行率僅10%,詢問原因及是否受兩岸關係影響。主委解釋因切結書問題導致人員往來受阻,但強調編列預算以備不時之需。
- 再生能源研究績效與地熱發電:委員質疑核研所投入2億多元再生能源研究卻未能有效解決陸域風機故障率高、離岸風電數據不符實務等產業問題。吳委員思瑤委員則強調臺灣地熱發電潛力,建議原能會應積極投入核電廠除役後轉型地熱電廠的研究,並促成政策支持。
- 輻射食品食安把關立場:委員質詢原能會對行政院「日本食品輸臺政策調整報告」草案的態度,要求其堅守零殘留標準,比照中國大陸,而非衛福部標準,以維護人民食安,並質疑原能會未積極表態。
立法委員發言
陳亭妃 立法委員
- 關切核一、核二、核三廠除役進度,並質疑前原能會主委蔡春鴻指稱核電廠延役的必要性,要求原能會應堅定對外宣示2025非核家園目標,穩定產業界信心。
- 質詢核四資產維護計畫的期限與下一步,要求原能會說明核燃料處理時程與規劃,避免逐年編列維護預算。
- 強調原能會應站在監控角度處理電力不穩問題,穩定人民心緒。
柯志恩 立法委員
- 質疑2025非核家園目標下,核廢料處理(特別是乾式貯存執照未獲核發)及其他問題若不解決,將阻礙目標達成,要求原能會應更積極作為。
- 指出核管處未編列除役計畫審查經費卻執行核二除役計畫審查,預算編列方式不合理。
- 質疑原能會大陸旅費執行率過低(10%),要求檢討並避免因「一中承諾書」等鄉愿想法而影響公務交流。
- 質疑核研所投入再生能源研究2億多元,但陸域風機故障率高、離岸風電數據不實,未能有效解決產業問題,要求原能會提升研究績效與價值定位。
蘇巧慧 立法委員
- 指出民國57年制定的《原子能法》已不合時宜,且其下法規體系不完備(例如高放射性廢棄物處置法規缺乏),要求原能會應修正《原子能法》並提出自己的版本。
- 關切核研所六氟化鈾處理計畫,質詢其進度、波折(更換合作廠商)與是否能按原定2年時程完成,要求原能會提供詳細進度與困難說明。
- 質疑核安演習參與人數破萬的數據真實性,要求原能會提供當地居民實際參與數據,並肯定將演習日改至放假日舉行,但仍認為參與率偏低,需研擬改善方法。
張廖萬堅 立法委員
- 關切核一廠乾式貯存場因新北市政府未核發水保完工證明而卡關,詢問室內乾貯方案是否能解決問題,並提醒核廢料遷場與除役作業的迫切性。
- 指出輻射偵測中心監測數據回收率逐年降低,且故障原因(電源中斷、電腦故障)可防範,要求原能會提出改善計畫,保障民眾免於輻射傷害。
- 質疑游離輻射防護法中放射性物質器材逾期未處理的罰款執行率過低,要求檢討法規嚴格但執行寬鬆的問題。
吳思瑤 立法委員
- 強調臺灣地熱發電潛力巨大,是國際趨勢也是臺灣優勢,但政府政策支持不足,要求原能會應積極爭取政策支持,推動地熱發電。
- 建議原能會應針對核二廠下方蘊含的豐富地熱潛力進行鑽探研究,將除役後的核電廠轉化為地熱發電廠,並將此作為綠能政策新選項。
- 要求原能會於12月底前提出初步規劃,說明如何努力促成地熱發電政策支持,並表示願意協助爭取預算與資源。
蔣乃辛 立法委員
- 質疑核研所六氟化鈾處理預算編列9,000萬元,但過去屢次延宕,關切此次合約簽署是否有變數,並詢問六氟化鈾的用途與數量,強調臺灣不應發展核武。
- 質疑12月台美民用核能合作會議議題未定,且未納入臺灣核廢料處理問題,批評環保署長李應元宣稱美國將協助處理核廢料的說法不實,要求原能會應堅定立場爭取國外協助處理核廢料。
- 要求原能會提供六氟化鈾處理預算詳細資料。
蔡培慧 立法委員
- 關切蘭嶼核廢料遷場計畫進度,肯定核定8年期程,但要求原能會應務實監督台電具體執行進展,而非僅聽取台電報告。
- 強調應強化社區核安整備能力,批評原能會過去委託研究不足,要求應具體讓都會區民眾了解核災應變措施(如疏散或居家防護),並結合科技與地方智慧進行規劃。
- 關注蘭嶼居民健檢內容與範圍,認為仍與居民期望有距離,要求原能會努力回應居民需求。
李麗芬 立法委員
- 關切原能會新增1,000萬元「全國輻射源進出口通關資訊系統」預算,確認其主要為資安考量與系統升級,不會排擠其他業務。
- 確認「核能電廠安全管制法規與技術研究計畫」主要針對管制技術提升,不涉及《原子能法》等原則性法規修訂,並肯定進行國際合作視察他國電廠福島事故後強化措施。
- 肯定原能會推動「深耕中學生核能知識」計畫與「輻務小站」粉絲團等科普教育活動,鼓勵持續投入本土科普教材製作與推廣,提升民眾對原能會及核能知識的認知。
何欣純 立法委員
- 關切原能會核研所21億元綠能科技研發及示範應用計畫的具體應用,特別是沙崙綠能科技城,並肯定其在澎湖東吉嶼及福山國小微電網的成功案例。
- 質疑原能會身為智慧電網總體規劃小組成員,卻未能有效貢獻研發成果,要求應積極向行政院反映並跨部會合作,推展社區型微電網,以應對815事件後分散式電網的需求。
- 強調微電網技術可解決再生能源間歇性問題,透過儲能與穩壓穩頻技術,實現社區自給自足,建議原能會應加速推動社區型微電網示範,並爭取更多預算與資源。
吳焜裕 立法委員
- 質疑蘭嶼核廢料貯存場的監測措施不足,包括洩漏時如何追查特定貯存桶、地下水井數量與深度、以及場內土壤未採樣等問題,要求原能會應提出明確改善方案並安排實地考察。
- 質疑原能會主委未曾親自前往蘭嶼貯存場視察,要求主管應親自確認核廢料貯存的妥善性與安全性。
陳學聖 立法委員
- 質疑民進黨執政後對原能會的監督態度轉變,過去曾因核安事件刪除核能加給,但現在核電廠仍有事故卻未比照辦理,要求態度應一致。
- 要求原能會對行政院「日本食品輸臺政策調整報告」草案表態,應堅守去年的零存量、嚴格把關要求,比照中國大陸標準,不能替衛福部背書,否則將刪減主委核能加給。
- 質疑核研所「纖維轉化酒精前瞻性量產技術發展」計畫耗費6億元,但效益過低,擔憂政府交付核研所的任務不正確,使其無法證明自身價值,要求核研所應明確證明存在價值,不受上層左右。
許智傑 立法委員
- 要求原能會應以科學證據向國人說明核能安全議題,強調沒有東西是完全沒有輻射的,但原能會責任在於安全監督。
- 質疑核四未使用的燃料棒在海平面上升或海嘯等天然災害下的安全顧慮,要求原能會應善盡專業顧問之責,監督台電處理這些危險物品,並提供評估報告,而非雙手一攤表示無法解決。
相關人員回應
謝曉星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主任委員
- 核一廠1、2號機除役計畫已核定並按進程進行,核二廠1號機除役計畫預計明年底提出,台電規劃未變。
- 2025非核家園目標不變,將以綠能取代核能,綠能目標為20%,其餘由天然氣(50%)及燃煤(30%)供應。
- 核四目前實施資產維護計畫,期限為一年,台電已提出續延申請,並加速處理核燃料運回原廠事宜,預計1.5至2年內解決。
- 乾式貯存現階段是安全的,核一廠已核定二期改為室內貯存,核二廠亦將跟進,新北市政府對室內貯存樂見其成。
- 蘭嶼核廢料遷場計畫已核定,集中式貯存方案為3年場址選擇、5年興建完成;回運原產地方案為5年整備、4年運輸,總計9年。
- 蘭嶼居民健檢計畫即將執行,3x4重裝容器運送蘭嶼工作將於年底完成。
- 核安演習不強調人數,而是注重非預警式劇本與彈性應變,承認本次演習有處置不理想之處,未來會改進。
- 同意《原子能法》過時且不合時宜,承諾下會期提出原能會版本的《原子能基本法》草案。
- 核研所六氟化鈾處理預計今年底簽約,明年處理,後年完成,但承認過程中仍有變數。
- 核研所投入再生能源研究非針對風機組件,而是高聚光太陽光電、生質能纖維酒精、氫能及微電網等,已累積能量可透過沙崙綠能科技城驗證。
- 認同臺灣地熱發電潛力,承諾將努力爭取政策支持,並於12月底前提出初步規劃。
- 表示原能會的大陸旅費執行率低是因切結書問題導致,但編列預算以備不時之需。
- 強調原能會對日本食品輸臺政策調整報告草案僅提供核食檢測意見,並已成立專屬實驗室嚴格把關,不對其他部分置喙。
- 承諾核研所纖維酒精技術將朝高值化發展,以減少石化原料進口,對減碳有幫助。
- 承諾將持續推動「深耕中學生核能知識」計畫及「輻務小站」等科普教育,增加民眾對核能知識的了解。
- 承認原能會身為智慧電網總體規劃小組成員,但過去運作失敗,目前正檢討規劃,未來將透過經濟部、科技部及沙崙科技城推動社區型微電網示範。
徐明德 原能會輻射偵測中心主任
- 輻射偵測中心監測數據回收率今年已回升至99.6%,無法回收監測站數量降至6個。
- 針對監測系統故障原因(電源中斷、電腦故障),已於今年改善,並將強化電腦更新頻次、設置不斷電系統、考慮無線傳輸等改善措施。
- 表示全國46個輻射偵測站維修費用高,特別是雷擊維修費佔建置費用44%,將檢討設置地點妥適性,並考慮與中央氣象局合作設置監測站。
劉文熙 原能會輻射防護處處長
- 新增「全國輻射源進出口通關資訊系統」1,000萬元預算為一次性支出,主要用於更新老舊系統、提升資安與系統相容性,業務費減少部分可勻支因應。
- 說明原能會協助衛福部把關進口食品,依衛福部公布的銫134和銫137總和每公斤100貝克標準進行檢測。
- 解釋放射性物質器材逾期未處理的罰款執行率低,是因為許多案件在三個月期限內申請展延,若未申請展延或後續處理才會受罰,承認有檢討空間。
張欣 原能會核能管制處處長
- 「核能電廠安全管制法規與技術研究計畫」主要針對電廠管制技術提升,包含蒐集國外福島事故後強化措施,不涉及法規原則性修訂,而是提升執行面安全。
- 說明國際合作案並非指前往福島勘察,而是在國際交流時了解他國電廠在福島事故後所做的強化措施,以利我國電廠參考學習。
劉文忠 原能會放射性物料管理局局長
- 蘭嶼遷廠計畫已要求台電訂出時程,並將積極監督其具體進展,第一步是提升貯存安全。
- 蘭嶼居民健檢計畫已由經濟部與衛福部積極研擬,應可順利進行。
- 蘭嶼貯存場監測措施包括集水井,可監測壕溝是否洩漏,若有洩漏將開蓋逐桶確認,並強調主要目標是防止洩漏。
- 說明蘭嶼貯存場有8座地下水井,深度約10米,每季監測,場外土壤有採樣,場內土壤目前無採樣,但有3座即時空中輻射監測器。
馬殷邦 原能會核能研究所所長
- 核研所「纖維轉化酒精」技術已技轉2至3家廠商,包括在馬來西亞投資的台商,以及與遠東新世紀的合作案,另有廠商規劃在中南部設廠。
- 說明核研所纖維酒精技術目前轉向「酒精高值化」,以生產乳糖等石化業基礎原料,走藍海策略,而非燃料,旨在減少石化原料進口,對廣義減碳有幫助。
廖家群 原能會核能技術處處長
- 核安宣導工作包括對緊急應變計畫區8公里內逐戶訪問,新北市已於11月進行。
- 除了大型核安演習外,新北市今年已舉辦11場疏散演練,2,600多人參與,並將分3年完成所有應變區的里。
- 收容所和疏散部分將繼續強化,加強分階段疏散及收容所選擇。
相關後續
- 報告及詢答完畢。
- 委員書面質詢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
- 對於委員質詢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相關機關須儘速以書面答復。
- 原能會謝主委承諾將於12月底前提供核四燃料棒處理評估報告給許智傑委員。
- 原能會謝主委承諾將於12月底前提供地熱發電初步規劃給吳思瑤委員。
- 原能會謝主委承諾將於下午提供日本食品輸臺政策調整報告草案的回文給陳學聖委員。
- 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及所屬單位預算案相關提案請於11月13日下午5時前提出。
原始資料
- 公報
- 10610501
- 卷/期/冊
- 106/105/1
- 發布日期
- 2017-12-14
- 原始連結
- 立法院頁面官方 PDF文字檔Parsed JS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