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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警體制與職權法制化研議及107年度預算審查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會議日期:2017-11-15

LawTrace 法律歷程:法警職權行使法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107年度考試院及司法院預算,並就法警體制現況及職權行使法草案進行專案報告與討論。會議聚焦法警人力、待遇、職等與定位不明等核心問題,委員們提出多項質疑與改善建議。最終,多項預算提案獲決議,並要求司法院與法務部於3個月內共同研擬法警職權相關法規,以釐清其定位與職權範圍,並擇期再審法警職權行使法草案。

討論事項一

審查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考試院及所屬主管收支部分 (討論事項一、二、三)

核心議題

  • 本次會議審查考試院及其所屬機關、考選業務基金與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的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 主要議題涵蓋規費收入檢討、政府網站整合、考試委員人數及國外考察效益、公務人員離職率、年金改革影響、通譯制度、公務人員保險與退撫基金管理,以及人力運用與監試法廢止等。

相關爭議

  • 政府資訊規費未足額收取:考試院及所屬機關未依規定收取資料使用費,且相關收費標準多年未檢討,恐有應收未收規費之情形。
  • 考試委員國外考察預算編列與效益:考試院例行性編列考試委員國外考察預算,但計畫含糊、執行率低,且與所屬部會重複性高,被質疑有急於消耗預算、成效不彰。
  • 考試院網站整合與通用設計不足:考試院及所屬全球資訊網各自為政、缺乏統一樣式,未考量使用者需求及通用設計,影響民眾資訊近用權。
  • 國家考試命題品質與公平性:司法官考試出題模式大幅改變、範圍狹窄且射倖性過高,律師考試二試改為及格制未充分溝通,引發考生公平性與突襲考生的爭議。
  • 考試委員人數過多與組織精實:考試委員19人被認為人數過多,與政府組織再造精實人力資源的目標不符,應評估縮減人數。
  • 公務人員離職率攀升與考訓用制度:公務人員離職率逐年增長,尤其年輕高學歷者,顯示文官制度有檢討修正必要,且考選部部分類科不足額錄取,未能因應用人機關需求。
  • 法律扶助基金會資力審查與資源濫用:法律扶助法修正後,無須審查資力案件大幅增加,導致資源錯置,有具資力者濫用法律扶助之疑慮,排擠真正弱勢需求。

立法委員發言

李俊俋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考試院查明資料使用費收取情況並檢討收費標準,提出書面報告。
  • 提案凍結考試院資訊業務相關經費,要求提出全球資訊網群整合計畫和改善期程。
  • 提案刪除考試院「一般行政」工作計畫預算,質疑典試委員恣意出題、命題品質問題。
  • 提案要求考試院評估縮減考試委員人數,提升組織效能。
  • 提案凍結考試委員國外旅費,質疑計畫未明示國家、與零基預算精神不符。
  • 提案凍結考試院考銓業務考察業務費,要求就國家考試暨文官制度檢討提出具體立法計畫。
  • 提案凍結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保障業務經費,要求研議公務人員申訴再申訴制度司法救濟權。
  • 提案凍結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訓練與進修業務經費,要求規劃勞動教育課程。
  • 提案凍結國家文官學院國家文官培訓業務經費,質疑預算編列未臻覈實及專書閱讀評量效益。
  • 提案凍結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監理委員會設備及投資經費,質疑與「資訊軟硬體設備費」重複編列。
  • 提案要求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就國內委託管理費計列及檢討改進措施提出書面報告。
  • 提案要求考選部就各種考試類科、應試科目、應考資格妥適性提出書面報告。
  • 提案要求考選部就國家考試遇天然災害應變機制提出書面報告。
  • 提案要求考選部就律師考試改為及格制爭議提出書面報告。
  • 提案要求考選部就106年司法官及律師考試全面檢討提出書面報告。
  • 提案凍結銓敘部人事法制及銓敘經費,要求就公務員離職後旋轉門條款及聘用人員法制提出修法規劃。
  • 提案凍結銓敘部公務人員退休撫卹管理委辦費,建議調整新進人員退撫制度研究方向不設限於完全確定提撥制。
  • 提案要求銓敘部提出公務人員獎勵制度檢討報告。

葉宜津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考試院查明資料使用費收取情況並檢討收費標準,提出書面報告。
  • 提案凍結考試院資訊業務相關經費,要求提出全球資訊網群整合計畫和改善期程。
  • 提案刪除考試院「一般行政」工作計畫預算,質疑典試委員恣意出題、命題品質問題。
  • 提案刪除考試院「一般行政」工作計畫預算,質疑國文考科存廢與改革方向。
  • 提案凍結考試院蒙藏委員會裁撤案相關經費,質疑部分考試委員發言適法性。
  • 提案凍結考試委員國外旅費,質疑急於消耗預算、成效不彰。
  • 提案凍結考試院考銓業務考察業務費,要求就國家考試暨文官制度檢討提出具體立法計畫。
  • 提案凍結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保障業務經費,要求研議公務人員申訴再申訴制度司法救濟權。
  • 提案凍結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訓練與進修業務經費,要求規劃勞動教育課程。
  • 提案凍結國家文官學院國家文官培訓業務經費,質疑預算編列未臻覈實及專書閱讀評量效益。
  • 提案凍結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監理委員會設備及投資經費,質疑與「資訊軟硬體設備費」重複編列。
  • 提案要求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就國內委託管理費計列及檢討改進措施提出書面報告。
  • 提案要求考選部就國家考試遇天然災害應變機制提出書面報告。
  • 提案要求考選部就律師考試改為及格制爭議提出書面報告。
  • 提案要求考選部就106年司法官及律師考試全面檢討提出書面報告。
  • 提案凍結銓敘部人事法制及銓敘經費,要求就公務員離職後旋轉門條款及聘用人員法制提出修法規劃。
  • 提案凍結銓敘部公務人員退休撫卹管理委辦費,建議調整新進人員退撫制度研究方向不設限於完全確定提撥制。
  • 提案要求銓敘部檢討因公殉職與因公死亡認定差異。
  • 提案要求銓敘部提出公務人員獎勵制度檢討報告。

尤美女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考試院查明資料使用費收取情況並檢討收費標準,提出書面報告。
  • 提案凍結考試院資訊業務相關經費,要求提出全球資訊網群整合計畫和改善期程。
  • 提案刪除考試院「一般行政」工作計畫預算,質疑典試委員恣意出題、命題品質問題。
  • 提案刪除考試院「一般行政」工作計畫預算,質疑國文考科存廢與改革方向。
  • 提案凍結考試院蒙藏委員會裁撤案相關經費,質疑部分考試委員發言適法性。
  • 提案凍結考試委員國外旅費,質疑計畫未明示國家、與零基預算精神不符。
  • 提案凍結考試院考銓業務考察業務費,要求就國家考試暨文官制度檢討提出具體立法計畫。
  • 提案凍結考試院法制業務經費,要求普查舊制公務人員退休現況並研議特別津貼或補助。
  • 提案凍結考試院施政業務及督導經費,要求檢討通譯考選任用資格及法制配套。
  • 提案凍結考試院考銓研究發展業務費,要求提出撙節開支書面報告。
  • 提案要求考試院研擬更細緻的性別統計做法,呈現完整性別圖像。
  • 提案要求考試院放寬行政法令適用,使同志伴侶公務人員享有婚假等權利。
  • 提案要求考試院研商公務員育嬰留職停薪期間保費由政府負擔之修法規劃。
  • 提案要求考試院研議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之投資標的、降低收支平衡差距及處理潛藏負債。
  • 提案要求考試院、銓敘部提出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相關條例修正案。
  • 提案要求考選部就律師考試改為及格制爭議提出書面報告。
  • 提案要求考選部就106年司法官及律師考試全面檢討提出書面報告。
  • 提案凍結銓敘部人事法制及銓敘經費,要求放寬行政法令適用,使同志伴侶公務人員享有婚假等權利。
  • 提案凍結銓敘部人事法制及銓敘經費,要求就公務員離職後旋轉門條款及聘用人員法制提出修法規劃。
  • 提案要求銓敘部提出具體改善公務體系衝擊及考績制度僵化問題的計畫。
  • 提案要求銓敘部檢討因公殉職與因公死亡認定差異。
  • 提案凍結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保障業務經費,要求研議公務人員申訴再申訴制度司法救濟權。
  • 提案凍結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訓練與進修業務經費,要求規劃勞動教育課程。
  • 提案凍結國家文官學院國家文官培訓業務經費,質疑預算編列未臻覈實及專書閱讀評量效益。
  • 提案凍結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監理委員會設備及投資經費,質疑與「資訊軟硬體設備費」重複編列。
  • 提案要求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就國內委託管理費計列及檢討改進措施提出書面報告。

鍾孔炤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考試院蒙藏委員會裁撤案相關經費,質疑部分考試委員發言適法性。
  • 提案凍結考試院施政業務及督導經費,要求檢討通譯考選任用資格及法制配套。
  • 提案凍結考試院考銓業務考察業務費,要求就國家考試暨文官制度檢討提出具體立法計畫。
  • 提案要求考試院放寬行政法令適用,使同志伴侶公務人員享有婚假等權利。
  • 提案要求考試院研商公務員育嬰留職停薪期間保費由政府負擔之修法規劃。
  • 提案要求考試院、銓敘部提出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相關條例修正案。
  • 提案要求考試院及所屬檢討人力運用效率,逐年縮減非典型人力依賴。
  • 提案凍結銓敘部公務人員退休撫卹管理委辦費,建議調整新進人員退撫制度研究方向不設限於完全確定提撥制。
  • 提案凍結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保障業務經費,要求研議公務人員申訴再申訴制度司法救濟權。
  • 提案凍結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訓練與進修業務經費,要求規劃勞動教育課程。
  • 提案凍結國家文官學院國家文官培訓業務經費,質疑預算編列未臻覈實及專書閱讀評量效益。
  • 提案凍結國家文官學院國家文官培訓業務經費,要求考試委員不應擔任講座及閱卷作業期程應於4至5周內公布成績。
  • 提案凍結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監理委員會設備及投資經費,質疑與「資訊軟硬體設備費」重複編列。

蔡易餘 立法委員

  • 提案刪除考試院「一般行政」工作計畫預算,質疑典試委員恣意出題、命題品質問題。
  • 提案刪除考試院「一般行政」工作計畫預算,質疑國文考科存廢與改革方向。
  • 提案要求考試院提出公務人員離職率增加的改善計畫書面報告。
  • 提案凍結考試院施政業務及督導經費,要求檢討通譯考選任用資格及法制配套。
  • 提案要求考試院研擬更細緻的性別統計做法,呈現完整性別圖像。
  • 提案要求考試院放寬行政法令適用,使同志伴侶公務人員享有婚假等權利。
  • 提案要求考試院研商公務員育嬰留職停薪期間保費由政府負擔之修法規劃。
  • 提案要求考試院及所屬檢討人力運用效率,逐年縮減非典型人力依賴。
  • 提案要求考選部就入場證郵寄方式、報名費調漲及命題模式爭議提出書面報告。
  • 提案要求考選部提出國家考試考科調整計畫與時間表。
  • 提案要求考選部就律師考試改為及格制爭議提出書面報告。
  • 提案要求考選部就106年司法官及律師考試全面檢討提出書面報告。
  • 提案要求考選部會同監察院函送「監試法廢止案」至立法院。
  • 提案凍結銓敘部人事法制及銓敘經費,要求放寬行政法令適用,使同志伴侶公務人員享有婚假等權利。
  • 提案凍結銓敘部人事法制及銓敘經費,要求就公務員離職後旋轉門條款及聘用人員法制提出修法規劃。
  • 提案要求銓敘部提出具體改善公務體系衝擊及考績制度僵化問題的計畫。
  • 提案要求銓敘部重新研擬獎勵傑出公務人員之選拔、表揚、宣導計畫。
  • 提案要求考選部就東部地區加開考區以維公平機制。
  • 提案要求考選部就公務人員採心理測驗可行性研究結果公開並據此因應。
  • 提案要求考選部就國家考試偶發事件處理辦法進行通盤檢討。

黃國昌 立法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楊鎮浯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考試院考銓業務考察國外旅費,質疑執行效率不彰、計畫不明確。
  • 提案凍結考試院考銓研究發展業務費,要求考量財政赤字撙節開支。
  • 提案凍結考試院施政業務及督導業務費,要求考量執行率撙節開支。
  • 提案凍結考試院施政業務及督導國際文官制度學術交流經費,質疑辦理國內外專題演講場次減少。
  • 提案凍結考試院法制業務經費,要求普查舊制公務人員退休現況並研議特別津貼或補助。
  • 提案凍結考試院考銓研究發展業務費,要求考量施政業務及督導執行率撙節開支。
  • 提案凍結考選部一般行政經費,要求考選部提升典試人力多元性。
  • 提案凍結考選部試題研編及審查經費,質疑106年醫師考試及格率飆高,題目建置有改善空間。
  • 提案凍結考選部試題研編及審查經費,質疑試題研究信度效度不足。
  • 提案凍結考選部研究發展及宣導經費,質疑部分類科不足額錄取,浪費考試資源。
  • 提案要求考選部將題庫編制及審查詳加研擬更新,落實考試公正嚴謹性。
  • 提案凍結銓敘部人事法制及銓敘經費,要求就公務員離職後旋轉門條款及聘用人員法制提出修法規劃。
  • 提案凍結銓敘部公務人員退休撫卹管理委辦費,建議調整新進人員退撫制度研究方向不設限於完全確定提撥制。
  • 提案要求銓敘部重新研擬獎勵傑出公務人員之選拔、表揚、宣導計畫。
  • 提案要求銓敘部提出公務人員獎勵制度檢討報告。
  • 提案要求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就國內委託管理費計列及檢討改進措施提出書面報告。

林為洲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考試院考銓業務考察國外旅費,質疑執行效率不彰、計畫不明確。
  • 提案凍結考試院考銓研究發展業務費,要求考量財政赤字撙節開支。
  • 提案凍結考試院施政業務及督導業務費,要求考量執行率撙節開支。
  • 提案凍結考試院施政業務及督導國際文官制度學術交流經費,質疑辦理國內外專題演講場次減少。
  • 提案凍結考試院法制業務經費,要求普查舊制公務人員退休現況並研議特別津貼或補助。
  • 提案凍結考試院考銓研究發展業務費,要求考量施政業務及督導執行率撙節開支。
  • 提案凍結考選部一般行政經費,要求考選部提升典試人力多元性。
  • 提案凍結考選部試題研編及審查經費,質疑106年醫師考試及格率飆高,題目建置有改善空間。
  • 提案凍結考選部試題研編及審查經費,質疑試題研究信度效度不足。
  • 提案凍結考選部研究發展及宣導經費,質疑部分類科不足額錄取,浪費考試資源。
  • 提案要求考選部將題庫編制及審查詳加研擬更新,落實考試公正嚴謹性。
  • 提案凍結銓敘部人事法制及銓敘經費,要求就公務員離職後旋轉門條款及聘用人員法制提出修法規劃。
  • 提案凍結銓敘部公務人員退休撫卹管理委辦費,建議調整新進人員退撫制度研究方向不設限於完全確定提撥制。
  • 提案要求銓敘部重新研擬獎勵傑出公務人員之選拔、表揚、宣導計畫。
  • 提案要求銓敘部提出公務人員獎勵制度檢討報告。
  • 提案要求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就國內委託管理費計列及檢討改進措施提出書面報告。

王育敏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考試院考銓業務考察國外旅費,質疑急於消耗預算、成效不彰。
  • 提案凍結考試院考銓研究發展業務費,要求考量財政赤字撙節開支。
  • 提案凍結考試院施政業務及督導業務費,要求考量執行率撙節開支。
  • 提案凍結考試院施政業務及督導國際文官制度學術交流經費,質疑辦理國內外專題演講場次減少。
  • 提案凍結考試院法制業務經費,要求普查舊制公務人員退休現況並研議特別津貼或補助。
  • 提案凍結考試院考銓研究發展業務費,要求考量施政業務及督導執行率撙節開支。
  • 提案凍結考選部一般行政經費,要求考選部提升典試人力多元性。
  • 提案凍結考選部試題研編及審查經費,質疑106年醫師考試及格率飆高,題目建置有改善空間。
  • 提案凍結考選部試題研編及審查經費,質疑試題研究信度效度不足。
  • 提案凍結考選部研究發展及宣導經費,質疑部分類科不足額錄取,浪費考試資源。
  • 提案要求考選部將題庫編制及審查詳加研擬更新,落實考試公正嚴謹性。
  • 提案凍結銓敘部人事法制及銓敘經費,要求就公務員離職後旋轉門條款及聘用人員法制提出修法規劃。
  • 提案凍結銓敘部公務人員退休撫卹管理委辦費,建議調整新進人員退撫制度研究方向不設限於完全確定提撥制。
  • 提案要求銓敘部重新研擬獎勵傑出公務人員之選拔、表揚、宣導計畫。
  • 提案要求銓敘部提出公務人員獎勵制度檢討報告。
  • 提案要求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就國內委託管理費計列及檢討改進措施提出書面報告。

相關人員回應

李逸洋 考試院副院長兼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監理委員會主任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李繼玄 考試院秘書長

無相關發言紀錄

蔡宗珍 考選部部長

無相關發言紀錄

周弘憲 銓敘部部長兼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主任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郭芳煜 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主任委員兼國家文官學院院長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 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考試院及所屬主管收支部分審查完竣,提報院會,院會討論前,須交由黨團協商。
  • 規費收入部分,通過決議1項,要求考試院於3個月內查明所屬機關是否確依規定收取資料使用費,並提出具體改善書面報告。
  • 歲出部分,第5款考試院主管通過決議1項,凍結考試院及所屬資訊業務相關經費100萬元,要求於6個月內提出全球資訊網群整合計畫和改善期程之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考試院第1項預算,除第1目「一般行政」2,000萬元保留送院會處理外,減列第2目「議事業務」項下「考銓業務考察」之「國外旅費」30萬元,其餘照列,暫改列為3億5,136萬5千元。
  • 考試院第1項預算,有2案提案保留送院會處理,分別關於刪除「一般行政」2,000萬元預算,理由為司法考試命題品質問題及國文考科存廢與改革方向。
  • 考試院第1項預算,通過決議15項,包含凍結「一般行政」1,000萬元,要求提出考試院院長及考試委員對蒙藏委員會裁撤廢止發言紀錄之書面報告、駕駛調派問題書面報告、考試委員人數縮減評估報告。
  • 考試院第1項預算,通過決議15項,凍結「考銓業務考察」之「國外旅費」115萬5千元之五分之一,要求提出出國考察實際計畫內容及成效專案報告。
  • 考試院第1項預算,通過決議15項,凍結「考銓業務考察」之「業務費」50萬元,要求就國家考試暨文官制度檢討提出具體立法計畫書面報告。
  • 考試院第1項預算,通過決議15項,凍結「法制業務」項下「訴願審議及督導」5萬元,要求普查舊制公務人員退休現況並研議特別津貼或補助。
  • 考試院第1項預算,通過決議15項,凍結「施政業務及督導」20萬元,要求會同行政院、司法院檢視通譯員額、考選任用資格等,提出建立通譯認證檢定、改進考選任用方式與資格要求等制度修正及相關法制配套規劃之書面報告。
  • 考試院第1項預算,通過決議15項,凍結「考銓研究發展」之「業務費」10萬元,要求考量財政赤字撙節政府開支提出書面報告。
  • 考選部第2項預算,通過決議6項,凍結「一般行政」100萬元,要求就106年司法官及律師考試入場證寄發、報名費調漲、命題模式爭議等提出書面報告。
  • 考選部第2項預算,通過決議6項,凍結「研究發展及宣導」50萬元,要求考選部就各種考試類科、應試科目、應考資格之妥適性提出書面報告。
  • 考選部第2項預算,通過決議6項,要求考選部就國家考試考科調整提出確實更改計畫與時間表。
  • 考選部第2項預算,通過決議6項,要求考選部將題庫編制及審查詳加研擬更新,並於6個月內提出研議結果之書面報告。
  • 考選部第2項預算,通過決議6項,要求考選部應即刻與外界進行充分溝通,妥善回應律師考試改為及格制爭議,並於2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
  • 考選部第2項預算,通過決議6項,要求考選部就106年司法官及律師考試進行全面性通盤檢討,並於6個月內提出具體改進方式及期程之書面檢討報告。
  • 銓敘部第3項預算,通過決議6項,凍結「人事法制及銓敘」50萬元,要求就放寬行政法令適用,使同志伴侶公務人員享有婚假等權利提出書面報告。
  • 銓敘部第3項預算,通過決議6項,凍結「公務人員退休撫卹管理」項下「公務人員退休業務」之「委辦費」20萬元,建議調整研究方向不設限於「完全確定提撥制度」。
  • 銓敘部第3項預算,通過決議6項,要求銓敘部提出具體改善公務體系衝擊及考績制度僵化問題的計畫。
  • 銓敘部第3項預算,通過決議6項,要求銓敘部檢討因公殉職與因公死亡認定差異。
  • 銓敘部第3項預算,通過決議6項,要求銓敘部撙節支出重新研擬獎勵傑出公務人員之選拔、表揚、宣導計畫,並於1個月內提出研議結果之書面報告。
  • 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第4項預算,通過決議4項,凍結「保障業務」項下「公務人員保障政策法規之研擬規劃與解釋」10萬元,要求研議申訴再申訴制度是否應適當給予司法救濟權,並於3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
  • 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第4項預算,通過決議4項,凍結「訓練與進修業務」項下「訓練進修業務規劃與推動」40萬元,要求針對勞動相關課程之規劃與推動提出書面報告。
  • 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第4項預算,通過決議4項,凍結「訓練與進修業務」項下「高階文官訓練進修規劃遴選、成績評量」50萬元,要求提出書面報告。
  • 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第4項預算,通過決議4項,要求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評估訂定不同進修年限。
  • 國家文官學院及所屬第5項預算,通過決議2項,凍結「國家文官培訓業務」100萬元,要求提出書面報告。
  • 國家文官學院及所屬第5項預算,通過決議2項,要求針對考試委員擔任講座及閱卷作業期程應於2個月內提出書面檢討報告。
  • 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監理委員會第6項預算,通過決議1項,要求於1個月內針對會內軟硬體設備之明細、需求及其規劃用途,提出書面報告。
  • 考選業務基金審查完竣,提報院會,院會討論前,須交由黨團協商,院會討論時由蔡召集委員易餘出席說明。
  • 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審查完竣,提報院會,院會討論前,須交由黨團協商,院會討論時由蔡召集委員易餘出席說明。

討論事項二

審查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司法院及所屬主管收支部分 (討論事項五、六)

核心議題

  • 本次會議審查司法院及其所屬機關的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並審查法律扶助基金會的107年度預算。
  • 主要議題包含法官職務評定、國外旅費效益、法警人力不足、司法量刑系統使用率、大法官釋憲進度、兒虐案件刑責、家事調查官人力與支援、少年事件處理法修法、司法改革落實、醫療糾紛處理、勞動法院設立、通譯制度、性侵害被害人保護、法律扶助資力審查及預算編列合理性等。

相關爭議

  • 法官職務評定流於形式:法官職務評定良好比率普遍高達97%以上,被質疑流於形式,難以達成有效監督目的,且連晉二級形成常態過於優厚。
  • 司法院國外旅費執行率與效益:司法院國外旅費預算執行率偏低,計畫變更頻繁,且增編計畫與既有考察重複,被質疑預算編列不嚴謹、浪費公帑。
  • 法警人力嚴重不足與司法安全:法院及檢察署法警人力配置嚴重失衡,導致勤務過勞、安全維護疏漏事件頻傳,影響司法機關運作效能與安全。
  • 司法量刑系統使用率低:司法院建置的司法量刑系統上線三年多使用率極低,法官點閱人次無法有效提升,未能發揮設置宗旨。
  • 大法官釋憲案件審查進度緩慢與不透明:大法官受理釋憲案件進度緩慢且程序不透明,引發人民權益受損及社會不信任。
  • 兒虐案件刑責與兒童死亡檢視機制:兒虐案件層出不窮,我國缺乏國家層級的「兒童死亡檢視」機制,且兒虐量刑部分需擴大討論與研議。
  • 家事調查官人力與支援不足:家事調查官員額與法定配置有缺口,且職務執行層面欠缺交通與行政支援,部分被調派行政事項,影響家事事件處理效能。
  • 法律扶助基金會預算逐年攀升與資力審查漏洞:法律扶助基金會對政府補助仰賴度增加,無須審查資力案件高達六成,有具資力者濫用扶助機制,造成資源錯置,排擠真正弱勢需求。
  • 司法院預算成長幅度高於中央政府總預算:司法院主管預算歲出編列數近10年增幅高於中央政府總預算案,被質疑預算編列流於形式、有浪費公帑之虞。

立法委員發言

吳志揚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司法院一般行政經費,要求提出法官職務評定改善計畫書面報告。
  • 提案凍結司法院國外旅費,質疑預算執行率偏低、計畫變更頻繁。
  • 提案凍結司法院一般行政經費,要求提出解決法警不足問題書面報告。
  • 提案凍結司法院電腦資訊作業經費,質疑司法量刑系統使用率低,要求提出改善方案。
  • 提案凍結司法院大法官釋憲業務經費,質疑大法官釋憲案件審查進度緩慢。
  • 提案凍結司法院刑事審判行政經費,要求會同法務部研擬修訂兒虐相關法律刑責。
  • 提案凍結司法院少年及家事審判行政經費,要求提出家事調查官人員增補規劃及支援保障配套書面報告。
  • 提案凍結司法院司法業務規劃研考經費,質疑人民參與審判制度推動經費浪費。
  • 提案凍結司法院司法業務規劃研考經費,要求提出司法社工培育機制及強化與社政體系合作書面報告。
  • 提案凍結司法院對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捐助經費,質疑無須審查資力扶助案件高,衍生資源未合理運用。
  • 提案要求司法院就未來如何兼顧政府財政負擔能力及精簡預算計畫提出書面報告。
  • 提案要求司法院會同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具體研議如何將新住民納入法律扶助對象。
  • 提案凍結臺灣高等法院司法機關擴遷建計畫經費,質疑重大資本支出計畫執行率過低。
  • 提案凍結臺灣新竹地方法院審判業務經費,要求針對人犯脫逃情狀提出改善方案。
  • 質疑法警值班費僅60元,與勞基法最低時薪140元差距大,且法警過勞問題嚴重。
  • 質疑司法院法警人力分配不均,桃園地方法院作為最過勞地區卻只分配13名法警,遠低於檢察署的42名。

葉宜津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司法院一般行政經費,要求研議《法官法》職務評定修法檢討報告。
  • 提案凍結司法院司法業務規劃研考經費,質疑司法院委外研究司法制度與法官法業務的必要性。
  • 提案凍結司法院少年及家事審判行政經費,要求提出家事調查官人員增補規劃及支援保障配套書面報告。
  • 提案凍結司法院司法業務規劃研考經費,要求提出金字塔型訴訟程序改革書面報告。
  • 提案凍結司法院司法業務規劃研考經費,要求提出未來監督司改國是會議各項決議落實情況之溝通平台運作模式書面報告。
  • 提案凍結司法院司法業務規劃研考經費,要求提出警察人員意見進入司法制度研修的書面報告。
  • 提案凍結司法院司法業務規劃研考經費,要求提出通譯培訓、留用、認證檢定、考核及服務機制書面報告。
  • 提案凍結司法院司法業務規劃研考經費,要求提出培養司法從業人員性別意識及敏感度書面報告。
  • 提案凍結司法院對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捐助經費,要求評估法律扶助資力審查成本降低方案。
  • 提案凍結司法院對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捐助經費,要求評估法律扶助基金會基金維持100億元規模的必要性。
  • 提案凍結司法院司法業務規劃研考經費,要求提出兩公約在我國落實情形及6案修正進度與期程規劃書面報告。
  • 提案凍結司法院司法業務規劃研考經費,要求司法院研議少年事件處理法增加多元收容措施的可行性。
  • 提案凍結司法院司法業務規劃研考經費,要求司法院會同衛生福利部檢討防止媒體過度揭露兒少個案隱私機制。
  • 提案凍結法官學院研習業務經費,要求法官學院就如何提升法官及其他司法人員勞動專業知識及研議增加職業安全等相關課程提出書面報告。
  • 質疑法警職權規範僅限於法院組織法第23條及行政規則,對於「司法警察事務」定義模糊,應明確化。
  • 質疑法警值班工作量繁重,除收狀、收人犯外,還包括夜間相驗、辦理交保文書、回應公務電話、巡邏及戒護重刑犯,但值班費過低,應給予加班費。

鍾孔炤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司法院一般行政經費,要求研議《法官法》職務評定修法檢討報告。
  • 提案凍結司法院一般行政經費,要求司法院檢討研修連晉二級之規範。
  • 提案凍結司法院一般行政經費,要求提出法院人力勞動現況及需求評估報告。
  • 提案凍結司法院一般行政經費,要求司法院檢討研擬減緩法官工作負擔之作法與策略。
  • 提案凍結司法院少年及家事審判行政經費,要求提出家事調查官人員增補之短中長期規劃及支援保障配套書面報告。
  • 提案凍結司法院少年及家事審判行政經費,要求司法院加強與兒少間之訪談、輔導方式,正視司法兒少權益。
  • 提案凍結司法院少年及家事審判行政經費,要求司法院會同衛生福利部就非行少年安置機構困境提出改善規劃。
  • 提案凍結司法院少年及家事審判行政經費,要求司法院提出少年事件處理法修法規劃時程及書面報告。
  • 提案凍結司法院司法業務規劃研考經費,要求提出金字塔型訴訟程序改革書面報告。
  • 提案凍結司法院司法業務規劃研考經費,要求提出未來監督司改國是會議各項決議落實情況之溝通平台運作模式書面報告。
  • 提案凍結司法院司法業務規劃研考經費,要求提出警察人員意見進入司法制度研修的書面報告。
  • 提案凍結司法院司法業務規劃研考經費,要求提出勞動法院設立評估與規劃書面報告。
  • 提案凍結司法院司法業務規劃研考經費,要求提出通譯培訓、留用、認證檢定、考核及服務機制書面報告。
  • 提案凍結司法院司法業務規劃研考經費,要求提出培養司法從業人員性別意識及敏感度書面報告。
  • 提案凍結司法院對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捐助經費,要求評估法律扶助資力審查成本降低方案。
  • 提案凍結司法院對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捐助經費,要求審慎檢討相關規範,研議收取具資力者費用或另訂公益律師制度。
  • 提案凍結司法院司法業務規劃研考經費,要求提出兩公約在我國落實情形及6案修正進度與期程規劃書面報告。
  • 提案凍結司法院司法業務規劃研考經費,要求司法院研議少年事件處理法增加多元收容措施的可行性。
  • 提案凍結司法院司法業務規劃研考經費,要求司法院會同衛生福利部檢討防止媒體過度揭露兒少個案隱私機制。
  • 提案凍結法官學院研習業務經費,要求法官學院就如何提升法官及其他司法人員勞動專業知識及研議增加職業安全等相關課程提出書面報告。
  • 提案凍結法官學院研習業務經費,要求法官學院了解家事調查官所需知能,完成分階段課程規劃。

李俊俋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司法院一般行政經費,要求司法院檢討研修連晉二級之規範。
  • 提案凍結司法院一般行政經費,要求提出法院人力勞動現況及需求評估報告。
  • 提案凍結司法院一般行政經費,要求司法院檢討研擬減緩法官工作負擔之作法與策略。
  • 提案凍結司法院司法業務規劃研考經費,質疑司法院委外研究司法制度與法官法業務的必要性。
  • 提案凍結司法院少年及家事審判行政經費,要求提出家事調查官人員增補規劃及支援保障配套書面報告。
  • 提案凍結司法院司法業務規劃研考經費,要求提出金字塔型訴訟程序改革書面報告。
  • 提案凍結司法院司法業務規劃研考經費,要求提出未來監督司改國是會議各項決議落實情況之溝通平台運作模式書面報告。
  • 提案凍結司法院司法業務規劃研考經費,要求提出醫療糾紛案件處理書面報告。
  • 提案凍結司法院司法業務規劃研考經費,要求提出警察人員意見進入司法制度研修的書面報告。
  • 提案凍結司法院司法業務規劃研考經費,要求提出勞動法院設立評估與規劃書面報告。
  • 提案凍結司法院司法業務規劃研考經費,要求提出通譯培訓、留用、認證檢定、考核及服務機制書面報告。
  • 提案凍結司法院司法業務規劃研考經費,要求提出培養司法從業人員性別意識及敏感度書面報告。
  • 提案凍結司法院對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捐助經費,要求評估法律扶助資力審查成本降低方案。
  • 提案凍結司法院對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捐助經費,要求審慎檢討相關規範,研議收取具資力者費用或另訂公益律師制度。
  • 提案凍結司法院司法業務規劃研考經費,要求提出兩公約在我國落實情形及6案修正進度與期程規劃書面報告。
  • 提案凍結司法院司法業務規劃研考經費,要求提出司法官進用及養成制度變革書面報告。
  • 提案凍結司法院司法業務規劃研考經費,要求司法院會同衛生福利部檢討防止媒體過度揭露兒少個案隱私機制。
  • 提案凍結司法院司法業務規劃研考經費,要求司法院研議少年事件處理法增加多元收容措施的可行性。
  • 提案凍結司法院資本計畫經費,要求針對近5年相關資本計畫執行率過低情形進行檢討。
  • 提案凍結司法院資本計畫經費,要求司法院評估法律扶助基金會基金維持100億元規模的必要性。
  • 提案凍結法官學院研習業務經費,質疑司法人員訓練進修有檢討改進必要。
  • 提案凍結法官學院研習業務經費,要求法官學院就如何提升法官及其他司法人員勞動專業知識及研議增加職業安全等相關課程提出書面報告。
  • 提案凍結法官學院研習業務經費,要求法官學院了解家事調查官所需知能,完成分階段課程規劃。
  • 提案凍結臺灣高等法院司法機關擴遷建計畫經費,質疑重大資本支出計畫執行率過低。
  • 強調法警定位不明,法院組織法第23條與刑事訴訟法第231條對法警定義有爭議。
  • 認為法警訓練與警察不同,職責範圍模糊,導致被當成「廉價勞工」使用,應明確定義其專業化、職權與工作範圍。
  • 指出法警職等升遷機會少,人力不足問題嚴重,非單靠制定職權行使法可解決,應從定位、職權範圍與人力配置合理性著手檢討。

黃國昌 立法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楊鎮浯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司法院一般行政經費,要求提出法官職務評定改善計畫書面報告。
  • 提案凍結司法院國外旅費,質疑預算執行率偏低、計畫變更頻繁。
  • 提案凍結司法院一般行政經費,要求提出解決法警不足問題書面報告。
  • 提案凍結司法院電腦資訊作業經費,質疑司法量刑系統使用率低,要求提出改善方案。
  • 提案凍結司法院大法官釋憲業務經費,質疑大法官釋憲案件審查進度緩慢。
  • 提案凍結司法院刑事審判行政經費,要求會同法務部研擬修訂兒虐相關法律刑責。
  • 提案凍結司法院少年及家事審判行政經費,要求提出家事調查官人員增補規劃及支援保障配套書面報告。
  • 提案凍結司法院司法業務規劃研考經費,質疑人民參與審判制度推動經費浪費。
  • 提案凍結司法院司法業務規劃研考經費,要求提出司法社工培育機制及強化與社政體系合作書面報告。
  • 提案凍結司法院對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捐助經費,質疑無須審查資力扶助案件高,衍生資源未合理運用。
  • 提案要求司法院就未來如何兼顧政府財政負擔能力及精簡預算計畫提出書面報告。
  • 提案要求司法院會同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具體研議如何將新住民納入法律扶助對象。
  • 提案凍結臺灣高等法院司法機關擴遷建計畫經費,質疑重大資本支出計畫執行率過低。
  • 提案凍結臺灣新竹地方法院審判業務經費,要求針對人犯脫逃情狀提出改善方案。
  • 質疑司法院在員額補齊過程中,法警常被列為最後順位,導致缺額未補齊。
  • 質疑法警在值班過程中常執行與常態業務類似的工作,卻只領取低廉值班費而非加班費,應檢討改善。
  • 關心金門司法園區進度,要求司法院一個月內提出明確評估方向。

林為洲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司法院國外旅費,質疑預算執行率偏低、計畫變更頻繁。
  • 提案凍結司法院一般行政經費,要求提出解決法警不足問題書面報告。
  • 提案凍結司法院電腦資訊作業經費,質疑司法量刑系統使用率低,要求提出改善方案。
  • 提案凍結司法院大法官釋憲業務經費,質疑大法官釋憲案件審查進度緩慢。
  • 提案凍結司法院刑事審判行政經費,要求會同法務部研擬修訂兒虐相關法律刑責。
  • 提案凍結司法院司法業務規劃研考經費,質疑人民參與審判制度推動經費浪費。
  • 提案凍結司法院司法業務規劃研考經費,要求提出司法社工培育機制及強化與社政體系合作書面報告。
  • 提案凍結司法院對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捐助經費,質疑無須審查資力扶助案件高,衍生資源未合理運用。
  • 提案要求司法院就未來如何兼顧政府財政負擔能力及精簡預算計畫提出書面報告。
  • 提案要求司法院會同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具體研議如何將新住民納入法律扶助對象。
  • 提案凍結臺灣高等法院司法機關擴遷建計畫經費,質疑重大資本支出計畫執行率過低。
  • 提案凍結臺灣新竹地方法院審判業務經費,要求針對人犯脫逃情狀提出改善方案。
  • 指出法警員額編制與實際人數落差大,導致一個法警需跑兩個偵訊室等嚴重人力不足情況。
  • 質疑司法院與法務部對法警人力不足問題僅否定修法,卻提不出有效解決方案,要求兩部會提出具體辦法。

王育敏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司法院一般行政經費,要求提出法官職務評定改善計畫書面報告。
  • 提案凍結司法院國外旅費,質疑預算執行率偏低、計畫變更頻繁。
  • 提案凍結司法院一般行政經費,要求提出解決法警不足問題書面報告。
  • 提案凍結司法院電腦資訊作業經費,質疑司法量刑系統使用率低,要求提出改善方案。
  • 提案凍結司法院大法官釋憲業務經費,質疑大法官釋憲案件審查進度緩慢。
  • 提案凍結司法院刑事審判行政經費,要求會同法務部研擬修訂兒虐相關法律刑責。
  • 提案凍結司法院少年及家事審判行政經費,要求提出家事調查官人員增補規劃及支援保障配套書面報告。
  • 提案凍結司法院司法業務規劃研考經費,質疑人民參與審判制度推動經費浪費。
  • 提案凍結司法院司法業務規劃研考經費,要求提出司法社工培育機制及強化與社政體系合作書面報告。
  • 提案凍結司法院對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捐助經費,質疑無須審查資力扶助案件高,衍生資源未合理運用。
  • 提案要求司法院就未來如何兼顧政府財政負擔能力及精簡預算計畫提出書面報告。
  • 提案要求司法院會同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具體研議如何將新住民納入法律扶助對象。
  • 提案凍結臺灣高等法院司法機關擴遷建計畫經費,質疑重大資本支出計畫執行率過低。
  • 提案凍結臺灣新竹地方法院審判業務經費,要求針對人犯脫逃情狀提出改善方案。
  • 強調法警在司法體系中角色重要,但其權益長期被忽略,工作環境不佳,待遇低於勞基法最低時薪。
  • 質疑行政院預算分配不當,對基層法警的加班費等吝嗇,卻大幅舉債用於硬體建設。
  • 要求司法院與法務部具體說明何時能爭取法警人力,並檢討人犯脫逃事件是否因人力不足導致,不能僅以行政究責了事。
  • 質疑法警缺額數字與協會說法差距大,要求兩部會正視組織編制與實際人力不足問題,並儘速解決。

周春米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司法院司法業務規劃研考經費,要求提出司法官任用制度改革相關法規研擬修正進度書面報告。
  • 提案凍結司法院司法業務規劃研考經費,要求司法院會同衛生福利部檢討防止媒體過度揭露兒少個案隱私機制。
  • 質疑大法官釋字第737號解釋後,加重法警負擔,應正視問題。
  • 建議加強硬體安全設備以降低法警戒護責任與壓力,不能只靠監視器。
  • 要求司法院與法務部交代各法院、檢察署與法警直接溝通,了解需求,如同勞資協議,解決基層問題。
  • 強調法警的「司法警察事務」定義模糊,應明確規範,避免爭議,且不應讓法警承擔過重的工作負荷。

相關人員回應

呂太郎 司法院秘書長

  • 感謝委員會關心法警工作環境與條件,並承諾研修法院組織法相關規定,使法警行使職權法源明確化。
  • 法警人力問題受限於中央政府機關總員額法,希望修法提高司法機關員額上限,並已在司改國是會議達成共識。
  • 調高法警職務列等需通盤檢討,因涉及整個政府部門人事組織,但不排除此設計以鼓勵士氣。
  • 法警退休年齡目前依照公務員規定50歲合理,強制退休年齡無特別考慮延後必要。
  • 法警值班費自107年1月1日起從每小時60元提高至70元,若夜間有開庭等實際工作則可支領加班費。
  • 危險加給部分,若人事行政總處認為法警可特別提高,司法院樂觀其成。
  • 同意研究增列警長、副警長以外的管理幹部職銜如小隊長、組長,以鼓勵士氣,但需修法解決。
  • 認為院檢共同組辦法警教育訓練、共同執行勤務無特別必要性,因院檢工作性質不同且新司法大樓已分開。
  • 澄清法警與警察本質不同,法警工作重在使審判順利進行,不需像警察具備武力及蒐集犯罪證據能力,不認為有另訂「法警職權行使法」之必要,可在法院組織法中加強規定。
  • 法警可以逮捕通緝犯、跟隨檢察官搜索,但實務上不會自行持搜索票搜索,未來可考慮將搜索權排除。
  • 法警值班時主要工作是接收人犯、偶爾收狀紙,若有實際工作如羈押審查則給予加班費,待命時可睡覺,並有準備睡覺空間。
  • 承諾與人事總處協調提高總員額法上限,因司法院無法獨立提案,但會積極接洽。
  • 澄清法警缺額40人是總計各法院的預算員額缺額,並非編制員額,且需預留給考試任用者,並非人力不足而不補齊。
  • 強調法警行使職權與警察盤查本質不同,法警針對民眾進入法院領域進行安全檢查,民眾可選擇不進入,並非強制性盤查。
  • 表示司法院內部已研究很久,考慮將法警部分工作委外,如法院院區巡邏或門前警衛可由保全代替,或一名法警搭配兩名保全站庭,以減輕工作量。
  • 承諾會將委員意見轉發下去,要求各法院與法警直接溝通,了解需求。
  • 同意法警定位模糊,法院組織法第23條與刑事訴訟法第231條對法警定義有爭議,未來可將「有關司法警察事務」具體化,以正面表列方式避免爭議。
  • 承諾司法院在3個月內提出法警定位及相關法規的看法,並與法務部會銜。

蔡碧仲 法務部次長

  • 感謝大院對法警困境的關心,法警現況最重要問題是人力嚴重不足,導致人犯脫逃、自殘及司法人員遭威脅等事件。
  • 增補法警人力刻不容緩,應將院檢檢察官、書記官、法警作為一體考量。
  • 調高法警職務列等應通盤考量,不宜單獨調整,因警察、監所管理員等業務性質相近,需衡平。
  • 法警自願退休年齡50歲已無調整空間,提前退休可能影響工作權保障。
  • 同意提高法警值班報酬,自107年1月1日起調高為每小時70元,但牽涉整體經費勻支。
  • 危險加給部分,會視實際需要檢討。
  • 同意增列警長、副警長以外的管理幹部職銜,但需修法。
  • 認為院檢工作不同,共同組辦法警教育訓練、共同執行勤務無必要性,共同訓練會失去各單位業務所需特別能力。
  • 認為許委員提出的「法警職權行使法」草案將法警當警察處理,不適當,法警與警察本質不同。
  • 建議在法院組織法修訂相關規定,使法警干預或限制人民自由及權利的法源依據更加明確,而非另立專法。
  • 法務部法警預算員額615人,實際559人,缺額56人,留給今年特考,已接近滿編。
  • 承認法警因人力不足有過勞狀況,並承諾盡力改善,如值勤費已調整,若能比照最低時薪當然樂觀其成,但牽涉多層面。
  • 同意增加法警職等,讓升遷活化,會與司法院共同努力。
  • 認為法警不是司法警察,法院組織法條文「有關司法警察事務」不應涵蓋一般司法警察的所有事務,處務規程中列舉搜索、扣押等是不周延的。
  • 承諾會檢討法警值班過程中有類似常態業務工作卻只給值班費的問題。
  • 法務部已調高值班費、增加法警員額,今年行政院同意增編100人中有42名法警,並已從二審、三審移撥法警至一審。
  • 同意法警長職等偏低問題,會與司法院會商,並認為增列副警長以下職稱可活化升遷,激勵士氣。
  • 認為法警職權行使法不一定要用專法,可在法院組織法中明確化法警工作,不應讓法警負責不必要的業務。
  • 強調法務部絕對重視法警問題,今年增加最多法警,未來也會儘快補人。

相關後續

  • 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司法院及所屬主管收支部分審查完竣,提報院會,院會討論前,須交由黨團協商。
  • 司法院第1項預算,減列第1目「一般行政」630萬元、第7目「司法業務規劃研考」1,000萬元,共計減列1,630萬元,其餘照列,改列為29億4,306萬2千元。
  • 司法院第1項預算,通過決議23項,凍結第1目「一般行政」500萬元,要求於107年2月前提出法官職務評定改善計畫書面報告。
  • 司法院第1項預算,通過決議23項,凍結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辦理司法行政業務」中「國外旅費」100萬元,要求提出書面報告。
  • 司法院第1項預算,通過決議23項,凍結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辦理司法行政業務」200萬元,要求提出解決法警不足問題書面報告。
  • 司法院第1項預算,通過決議23項,凍結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辦理電腦資訊作業」100萬元,要求提出提升法官使用司法量刑系統比例書面報告。
  • 司法院第1項預算,通過決議23項,凍結第2目「大法官釋憲業務」300萬元,要求提出提升大法官釋憲案件審查進度及優先順序評估機制書面報告。
  • 司法院第1項預算,通過決議23項,凍結第4目「刑事審判行政」項下「辦理刑事行政及法案研修」100萬元,要求會同法務部研擬修訂兒虐相關法律刑責。
  • 司法院第1項預算,通過決議23項,凍結第6目「少年及家事審判行政」50萬元,要求提出家事調查官人員增補之短中長期規劃及職務執行支援保障配套書面報告。
  • 司法院第1項預算,通過決議23項,凍結第7目「司法業務規劃研考」200萬元,要求提出金字塔型訴訟程序改革書面報告。
  • 司法院第1項預算,通過決議23項,凍結第7目「司法業務規劃研考」50萬元,要求會同行政院、考試院提出建立跨機關整合之通譯培訓、留用、認證檢定、考核及服務機制及相關法制配套之規劃書面報告。
  • 司法院第1項預算,通過決議23項,凍結第11目「對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捐助」500萬元,要求會同法律扶助基金會就法律扶助資力審查成本降低方案提出書面報告。
  • 法官學院第8項預算,通過決議1項,凍結第2目「研習業務」100萬元,要求提出司法人員訓練及進修檢討改進書面報告。
  • 臺灣高等法院第10項預算,通過決議1項,凍結第4目「司法機關擴遷建計畫」200萬元,要求提出重大資本支出計畫預算編列與執行效率改善計畫書面報告。
  •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第19項預算,通過決議1項,凍結第2目「審判業務」項下「辦理刑事案件業務」30萬元,要求針對人犯脫逃情狀提出改善方案書面報告。
  • 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107年度預算書審查完竣,提報院會,院會討論前,不須交由黨團協商,院會討論時由蔡召集委員易餘出席說明。
  • 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預算案,通過決議2項,要求法律扶助基金會通盤檢討基金會之收支概況,參考並比較外國立法例,提出現況報告及改善方案書面報告。
  • 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預算案,通過決議2項,要求司法院會同法律扶助基金會就法律扶助資力審查成本降低方案,報告辦理情況。

討論事項三

審查委員許淑華等21人擬具「法警職權行使法草案」案 (討論事項一)

核心議題

  • 本次會議專案報告並審查「法警職權行使法草案」,核心議題為檢討法警體制現況,釐清法警職權範圍、法律依據、人力配置、待遇福利及升遷制度等問題。
  • 討論重點在於法警在執行職務時(如安全檢查、人身查驗、戒護等)對人民權利的干預,是否應有明確法律授權,以及現行法規是否完備。

相關爭議

  • 法警定位與職權範圍模糊:司法院與法務部認為法警非警察,職權應限於輔助審判,但現行法院組織法及處務規程對「司法警察事務」定義不清,導致法警承擔過多非本職業務。
  • 制定專法必要性:提案委員主張制定「法警職權行使法」以明確法源依據,保障人民權益與法警執法,但司法院與法務部傾向於修訂法院組織法,認為專法可能導致法警職權過度擴張,類似警察。
  • 法警人力嚴重不足:法警實際人力遠低於需求,導致勤務過勞、安全維護疏漏事件頻傳,但受限於中央政府機關總員額法,增補困難,且法警在人力分配中優先順位不高。
  • 法警待遇與福利不公:法警值班費(每小時70元)遠低於勞基法最低時薪,且加班時數長,過勞問題嚴重,但政府以公務員身分及預算限制為由,未能給予合理報酬。
  • 升遷制度僵化:法警職等普遍偏低,升遷管道有限,最高僅至薦任7職等法警長,不利激勵士氣與人才留用。
  • 戒具使用規範:戒具使用缺乏明確規範,曾發生卸任總統被上手銬引發爭議,監察院也質疑濫用戒具違反人權,但人力不足下又要求不得濫用戒具,使法警執法困境加劇。
  • 法警訓練與裝備:法警訓練與警察不同,不配備槍械,但在面對高風險人犯時,其人身安全與應變能力受質疑,若擴大職權則需投入更多訓練成本。

立法委員發言

許淑華 立法委員

  • 提案制定「法警職權行使法草案」,鑑於近年人犯逃脫、自戕及維安事件頻傳,法警執法欠缺明確法規依據。
  • 強調應賦予法警應付突發事故的權限,制定專法作為明確法律規範,以維護人民自由權利、司法安全與法警值勤安全。
  • 指出大法官會議釋字第443號解釋揭示,凡干預人民基本權利者,應恪遵法律保留原則,現行法警勤務多有侵害人權之虞。
  • 認為法警職權行使法有必要性與急迫性,可健全人權保障體系,與國際人權規範接軌。
  • 質疑司法院與法務部對法警問題不夠重視,未見具體檢討與改善作為,並對其「人數少不需專法」之說法感到失望。
  • 強調法警在法院內的安全檢查、搜身等行為,實質上干預人民自由,應有明確作用法規範,而非僅行政規則或組織法修正。
  • 認為應釐清法警職權,討論權限範圍,而非將提案視為擴權法案,並要求兩部會儘速提出規範方案。

柯建銘 立法委員

  • 回顧陳前總統被上手銬事件,質疑戒具使用規範,認為應明確釐清誰規定戒具使用,以及如何規範,以避免濫用,尊重人權與尊嚴。
  • 質疑法警職權行使法草案有擴權之虞,將法警變成警察,可在路邊盤查、攔車、進入民宅,與兩公約精神背道而馳,恐回到警察國家。
  • 認為法警問題應從修正法院組織法第23條著手,而非另立專法擴張法警權力。
  • 指出法警問題核心在於人力不足、加班費、職務範圍及升遷僵化,建議應針對這些實際問題解決。
  • 質疑司法院與法務部口徑一致說要排除中央政府總員額法,但應先與人事行政總處協商,而非單方面要求。

吳志揚 立法委員

  • 支持法警職權法制化,但質疑是否必須以「職權行使法」方式為之,要求司法院、法務部說明清楚。
  • 指出法警定位模糊,身兼多職,導致人力嚴重不足、工作條件惡劣、過勞問題嚴重,違反勞基法精神。
  • 質疑法警值班費僅從60元提高到70元,遠低於超商最低時薪140元,且值班與加班定義模糊,應給予合理報酬。
  • 批評司法院法警人力分配不均,桃園地方法院作為過勞地區卻只分配13名法警,遠低於檢察署的42名。
  • 建議法案不進入逐條討論,請司法院與法務部綜合意見,提出對案,以釐清法警定位、職權範圍及確保人民權益與法警執勤安全。

葉宜津 立法委員

  • 質疑現行法規對法警職權規範不足,除法院組織法第23條外,多為行政命令,且「司法警察事務」定義模糊,不應包括搜索或身體檢查等干預人民權利之行為。
  • 強調若實務有必要賦予法警特定權力,應透過法律明確規範其範圍,而非模糊解釋。
  • 指出法警值班工作量繁重,除收狀、收人犯外,還包括夜間相驗、辦理交保文書、回應公務電話、巡邏及戒護重刑犯,但值班費過低,應給予加班費。
  • 認為法警是公務人員,工作負荷重,應得到與勞工加班費相當的報酬,且不應被要求做搬家等非本職工作。
  • 建議司法院與法務部應思考制定專法或更縝密地修正法院組織法,明確法警業務範圍,而非僅靠行政命令。

段宜康 立法委員

  • 質疑法警是否為刑事訴訟法第231條所定義的司法警察,認為其定位模糊,有時是、有時不是,應明確界定。
  • 指出法院組織法第23條「及有關司法警察事務」的規定,可能將法警職權擴大至所有司法警察事務,與刑事訴訟法定義產生競合問題。
  • 批評高等法院及分院檢察署處務規程中賦予法警搜索、扣押、調查及通緝犯查緝等職權,質疑其授權來源與適法性,認為行政命令不應擴大法律未明的權力。
  • 認為許委員淑華的提案有其意義,但因法警定位不明,條文內容恐擴大其職權至與警察幾乎相同,不符現行法警角色。
  • 建議不進入逐條討論,應先請司法院與法務部釐清法警職權與地位,並於最短時間內提出作用法或法院組織法修正草案。

林為洲 立法委員

  • 指出法警員額編制與實際人數落差大,導致一個法警需跑兩個偵訊室等嚴重人力不足情況,影響戒護能量。
  • 強調過去發生多起人犯脫逃、自殺、自戕事件,顯示法警人力不足與戒護規定無法落實。
  • 質疑司法院與法務部對法警人力不足問題僅否定修法,卻提不出有效解決方案,要求兩部會提出具體辦法。
  • 認為若制定職權行使法不妥,則應檢討現行戒護規定,或為輕重刑犯訂定不同戒護標準,以提升效率並確保安全。

王育敏 立法委員

  • 強調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考察法警勤務的充實性與必要性,並指出台北地院、地檢工作環境與制度的不足。
  • 認為法警在司法體系中角色重要,但其權益長期被忽略,工作環境不佳,待遇低於勞基法最低時薪。
  • 質疑行政院預算分配不當,對基層法警的加班費等吝嗇,卻大幅舉債用於硬體建設。
  • 要求司法院與法務部具體說明何時能爭取法警人力,並檢討人犯脫逃事件是否因人力不足導致,不能僅以行政究責了事。
  • 質疑法警缺額數字與協會說法差距大,要求兩部會正視組織編制與實際人力不足問題,並儘速解決。

尤美女 立法委員

  • 質疑法警定位不明,既非司法警察亦非一般警察,其職責範圍模糊,導致被當成「基層勞力」使用,工作量繁重。
  • 認為應先釐清法警定位,決定是提升至司法警察或維持低階人力,再討論是否制定專法或修正法院組織法。
  • 指出處務規程中賦予法警搜索、扣押等司法警察業務,顯示其定位與職權有錯亂,應予修正。
  • 強調法警專業化問題,現今高學歷者報考法警,但其訓練、配備、報酬與職權均未與時俱進,應全面思考其與司法警察、警察之間的關聯性。

楊鎮浯 立法委員

  • 不認同法務部以法警人數少為由,否定制定職權行使法,強調應考慮其職權行使對人民權利的干預。
  • 指出法警問題不僅是人力不足,還包括權力未明確賦予、工作條件與環境未獲重視。
  • 質疑司法院與法務部在員額補齊過程中,法警常被列為最後順位,導致缺額未補齊,影響增編員額的爭取。
  • 強調法警在值班過程中常執行與常態業務類似的工作,卻只領取低廉值班費而非加班費,應檢討改善,不能以經費不足為由推託。
  • 關心金門司法園區進度,要求司法院一個月內提出明確評估方向。

周春米 立法委員

  • 指出大法官釋字第737號解釋後,加重法警負擔,身為立法單位有責任面對問題。
  • 建議加強硬體安全設備以降低法警戒護責任與壓力,不能只靠監視器,並要求司法院提出具體規劃。
  • 要求司法院與法務部交代各法院、檢察署與法警直接溝通,了解需求,如同勞資協議,解決基層問題。
  • 強調法警的「司法警察事務」定義模糊,應明確規範,避免爭議,且不應讓法警承擔過重的工作負荷。

劉櫂豪 立法委員

  • 肯定司法院與法務部召開公聽會,但要求提出具體改革步驟與方向,而非僅增加員額。
  • 指出法警工作量長期超出負荷,一人需做1.5至2人工作,與人力不足密切相關。
  • 建議將法警長職等列為中期目標調高,並考慮基層法警職等通盤調整,以激勵士氣。
  • 認同司法院秘書長提出將法警部分工作委外(如門口警衛、院區巡邏)的可行性,建議試辦以減輕基層同仁工作量。

相關人員回應

呂太郎 司法院秘書長

  • 感謝委員會關心法警工作環境與條件,並承諾研修法院組織法相關規定,使法警行使職權法源明確化。
  • 法警人力問題受限於中央政府機關總員額法,希望修法提高司法機關員額上限,並已在司改國是會議達成共識。
  • 調高法警職務列等需通盤檢討,因涉及整個政府部門人事組織,但不排除此設計以鼓勵士氣。
  • 法警退休年齡目前依照公務員規定50歲合理,強制退休年齡無特別考慮延後必要。
  • 法警值班費自107年1月1日起從每小時60元提高至70元,若夜間有開庭等實際工作則可支領加班費。
  • 危險加給部分,若人事行政總處認為法警可特別提高,司法院樂觀其成。
  • 同意研究增列警長、副警長以外的管理幹部職銜如小隊長、組長,以鼓勵士氣,但需修法解決。
  • 認為院檢共同組辦法警教育訓練、共同執行勤務無特別必要性,因院檢工作性質不同且新司法大樓已分開。
  • 澄清法警與警察本質不同,法警工作重在使審判順利進行,不需像警察具備武力及蒐集犯罪證據能力,不認為有另訂「法警職權行使法」之必要,可在法院組織法中加強規定。
  • 法警可以逮捕通緝犯、跟隨檢察官搜索,但實務上不會自行持搜索票搜索,未來可考慮將搜索權排除。
  • 法警值班時主要工作是接收人犯、偶爾收狀紙,若有實際工作如羈押審查則給予加班費,待命時可睡覺,並有準備睡覺空間。
  • 承諾與人事總處協調提高總員額法上限,因司法院無法獨立提案,但會積極接洽。
  • 澄清法警缺額40人是總計各法院的預算員額缺額,並非編制員額,且需預留給考試任用者,並非人力不足而不補齊。
  • 強調法警行使職權與警察盤查本質不同,法警針對民眾進入法院領域進行安全檢查,民眾可選擇不進入,並非強制性盤查。
  • 表示司法院內部已研究很久,考慮將法警部分工作委外,如法院院區巡邏或門前警衛可由保全代替,或一名法警搭配兩名保全站庭,以減輕工作量。
  • 承諾會將委員意見轉發下去,要求各法院與法警直接溝通,了解需求。
  • 同意法警定位模糊,法院組織法第23條與刑事訴訟法第231條對法警定義有爭議,未來可將「有關司法警察事務」具體化,以正面表列方式避免爭議。
  • 承諾司法院在3個月內提出法警定位及相關法規的看法,並與法務部會銜。
  • 說明法警職等調整錯綜複雜,希望透過增設小組長或隊長等主管職銜,微調職等與待遇。
  • 表示已規劃加強硬體安全設備,其中最重要是監視系統的擴充,以輔助法警察覺候審者情況並集中處理突發狀況。

蔡碧仲 法務部次長

  • 感謝大院對法警困境的關心,法警現況最重要問題是人力嚴重不足,導致人犯脫逃、自殘及司法人員遭威脅等事件。
  • 增補法警人力刻不容緩,應將院檢檢察官、書記官、法警作為一體考量。
  • 調高法警職務列等應通盤考量,不宜單獨調整,因警察、監所管理員等業務性質相近,需衡平。
  • 法警自願退休年齡50歲已無調整空間,提前退休可能影響工作權保障。
  • 同意提高法警值班報酬,自107年1月1日起調高為每小時70元,但牽涉整體經費勻支。
  • 危險加給部分,會視實際需要檢討。
  • 同意增列警長、副警長以外的管理幹部職銜,但需修法。
  • 認為院檢工作不同,共同組辦法警教育訓練、共同執行勤務無必要性,共同訓練會失去各單位業務所需特別能力。
  • 認為許委員提出的「法警職權行使法」草案將法警當警察處理,不適當,法警與警察本質不同。
  • 建議在法院組織法修訂相關規定,使法警干預或限制人民自由及權利的法源依據更加明確,而非另立專法。
  • 法務部法警預算員額615人,實際559人,缺額56人,留給今年特考,已接近滿編。
  • 承認法警因人力不足有過勞狀況,並承諾盡力改善,如值勤費已調整,若能比照最低時薪當然樂觀其成,但牽涉多層面。
  • 同意增加法警職等,讓升遷活化,會與司法院共同努力。
  • 認為法警不是司法警察,法院組織法條文「有關司法警察事務」不應涵蓋一般司法警察的所有事務,處務規程中列舉搜索、扣押等是不周延的。
  • 承諾會檢討法警值班過程中有類似常態業務工作卻只給值班費的問題。
  • 法務部已調高值班費、增加法警員額,今年行政院同意增編100人中有42名法警,並已從二審、三審移撥法警至一審。
  • 同意增加警長、副警長以外的管理幹部,並與司法院共同研商。
  • 表示法務部絕對重視法警問題,今年增加最多法警,未來也會儘快補人,讓法警能夠……

相關後續

  • 委員許淑華等21人擬具「法警職權行使法草案」案,決議另定期繼續審查。
  • 通過決議1項,要求司法院、法務部於3個月內對法警清楚定位,並對法警職權明確規範,共同研擬法警職權相關法規,並與本日議案合併審查。

原始資料

公報
10611001
卷/期/冊
106/110/1
發布日期
2017-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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