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業務報告與慶富案聯貸爭議:聚焦公股銀行管理與稅務政策
財政委員會會議日期:2017-11-16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聽取財政部業務報告,並就中央政府總預算、近期通過法案及未來施政重點進行質詢。會議聚焦於慶富獵雷艦案的聯貸爭議,多位立法委員質疑公股銀行放貸專業、行政干預及財政部監督責任。此外,亦討論稅改方案、公股銀行人事與年終、金融友善服務、促參獎勵金浮濫、網路報稅系統當機及新設都更公司等議題,並通過兩項臨時提案。
討論事項一
財政部業務報告並備質詢
核心議題
- 財政部就中央政府總預算收入編列及執行情形、近期通過重大法案與重要施政成果、當前推動法案及未來施政重點進行報告。
- 會議主要針對慶富獵雷艦案的公股銀行聯貸問題、財政部稅改方案、公股金融機構治理、金融友善服務落實、促參獎勵金核發、網路報稅系統當機,以及國有土地管理等議題進行廣泛質詢。
相關爭議
- 慶富案聯貸爭議:立法委員質疑公股銀行在慶富案中未遵循專業評估、徵信程序不完整、擔保品不足,且存在行政院高層介入協調聯貸的疑慮,導致巨額虧損。
- 公股銀行管理與問責:質疑財政部對公股銀行的監督不力,僅限於人事派任與股市護盤,未能有效預防弊案發生,且對於高層主管的問責標準不明確。
- 稅改方案爭議:部分委員批評財政部稅改方案將營所稅提高至20%是「劫貧濟富」,財政部則解釋方案對中小企業的優惠及整體效益。
- 公股銀行人事任命:質疑公股銀行高層人事任命受政治力介入,且存在快速晉升、薪資待遇不公及違反專業操守的案例。
- 金融友善服務落實不足:公股銀行在無障礙ATM設置、網站無障礙設計等方面未達標準,落後於中華郵政及部分民營銀行。
- 促參獎勵金浮濫:質疑財政部核發促參獎勵金機制不嚴謹,對未完工或已終止的案件仍發放獎勵,且缺乏收回機制。
- 網路報稅系統當機與求償:質疑財政部與關貿公司間因系統當機的求償爭議,凸顯政府與其投資公司之間的利益衝突與治理問題。
立法委員發言
黃國昌 立法委員
- 質疑第一銀行在慶富聯貸案中嚴重背棄專業,包括擔保品不足、備償專戶無意義、增資款項來自一銀貸款、徵信資料空白、未調查主要銷貨廠商、財務報表極差等問題。
- 要求公股行庫對慶富案的放貸決策提供明確解釋,並要求台灣銀行說明其參貸決策過程。
- 要求所有公股行庫在3天內就質詢內容提交書面答覆。
吳秉叡 立法委員
- 詢問財政部公股行庫在配合政策性貸款時應遵守的原則,以及發生債權損失時的責任歸屬。
- 質疑行政院秘書長召集公股行庫會議討論聯貸案的適當性,並詢問合庫為何在該會議後拒絕主辦聯貸。
- 為財政部稅改方案辯護,指出其對中小企業的優惠,並呼籲財政部加強政策說明以消除社會誤解。
盧秀燕 立法委員
- 關心台北101跨年煙火的資金與形式,質疑是否因財務問題而減少煙火施放。
- 詢問各公股銀行員工月薪是否皆超過3萬元,並對年終獎金發放情況表示關切。
- 質疑財政部對第一金控董事長人選的掌握度,要求財政部積極尋覓具專業及操守的人才。
林德福 立法委員
- 質疑慶富以「一例一休」為由申請海巡署採購案展延工期的合理性,並詢問兆豐銀行對此的立場。
- 詢問土地銀行如何處理慶陽聯貸案違約後,透過「融資介入權」尋找接手機構的進度。
- 質疑徵收「觀光稅」恐與現行機場服務費疊床架屋,不利觀光發展。
- 建議政府與銀行應簽署三方合約以保障政策性貸款的債權,尤其在涉及國防機密案件中,確保銀行能了解工程進度。
賴士葆 立法委員
- 詢問第一銀行慶富案的解約進度及銀行團預計損失金額,並質疑財政部對公股銀行的監督職責不足。
- 批評財政部對泛公股銀行的管理僅限於派任董總與股市護盤,未能事先預防弊案。
- 質疑「台版肥咖條款」(CRS)的實施效果,認為若未與中國大陸及美國簽署租稅協議,成效有限。
- 關切財政部國產署成立都更服務公司的計畫,質疑其可能涉及「炒地皮」行為。
施義芳 立法委員
- 批評財政部菸酒稅調整政策失當,未能有效預防囤貨,導致稅收不如預期且市場混亂。
- 要求財政部針對菸稅調整問題提出檢討報告,並對舊菸漲價現象進行查處。
- 建議財政部考量對菸品產業的創新研發給予租稅優惠,以符合國際趨勢。
- 質疑公益彩券刮刮樂資訊不透明,頭獎開出情況未即時公告,要求財政部加強透明化與查核。
王榮璋 立法委員
- 指出公股銀行在落實「銀行業金融友善服務準則」方面存在嚴重不足,包括營業場所無障礙設施、網站無障礙設計及無障礙ATM設置比例均不佳。
- 要求公股銀行急起直追,提升軟硬體無障礙服務,並建議銀行公會訂定無障礙ATM設置的合理比例標準。
郭正亮 立法委員
- 引用國庫署會議紀錄,質疑前行政院秘書長簡太郎在慶富案聯貸協調會上說謊,因會議紀錄明確指出「合庫」為主辦行意向。
- 肯定合庫金控拒絕主辦聯貸的勇氣,並呼籲國庫署不應替簡太郎掩飾。
- 強調未來政府推動的國防採購案應盡速建立三方合約制度,以確保公股銀行能查證合約真實性並控管資金流向,避免類似慶富案的弊端重演。
余宛如 立法委員
- 詢問財政部與公股銀行如何確保慶富案的債權,並評估對公股銀行獲利的影響。
- 關切慶富案後續處理方案,詢問是否準備紓困或由其他船廠接手,以及如何避免未來政策性申貸案的風險。
- 質疑公股銀行董總下台標準不明確,要求財政部明確訂定問責機制。
- 建議開放民營行庫參與政策性聯貸,並引進民間專業人才擔任公股銀行董總,以減少政治干預並提升治理效能。
江永昌 立法委員
- 質疑財政部促參獎勵金發放浮濫,對已停擺或未完工的案件仍發放獎勵,且缺乏收回機制,要求儘速檢討修正。
- 批評財政部對2017年報稅系統當機事件的求償金額過低,且關貿公司作為有官股投資的上市公司卻拒絕接受求償,顯現公司治理問題。
- 質疑行政院推動由台銀領頭成立新的金融聯合都更服務公司,是否與現有官股投資的建築經理公司業務重疊,且質疑原有建經公司績效不佳才另立新公司。
羅明才 立法委員
- 批評財政部對公股銀行的管理不力,導致弊案連連,並質疑前第一銀行董事長蔡慶年因聯貸案重大缺失被解職的細節。
- 詢問台灣金控董事長呂桔誠關於銀行貸款「5P原則」的內容,並質疑慶富案中許多原則均未被遵守。
- 質疑公股銀行與民間銀行效益差距巨大,認為公股管理存在問題,並暗示公股銀行存在「第6個P」(拍馬屁)的潛規則。
- 要求財政部查明慶富公司貸款資金流向及納稅情況,並清查公股銀行與國防部除慶富案外是否有其他相關貸款或商業往來。
費鴻泰 立法委員
- 質疑兆豐金控董事長張兆順任用蕭玉美女士的程序與合理性,包括其快速晉升、優等考績、高額年終獎金,以及為其騰出職位而貶職他人。
- 批評張兆順董事長在兆豐金控的人事安排上存在私心,導致內部士氣低落,並指責其玩法弄權。
邱志偉 立法委員
- 澄清自己過去為慶富案召開協調會的過程,強調服務案件應秉持依法行政、專業判斷原則,並非施壓或喬事。
- 關切關務署誤放毒品案的後續處理,質疑是否因用人不當或人謀不臧導致錯誤,並要求檢討。
- 批評台北市長柯文哲指稱地方財政「苗栗化」的言論,認為是對地方政府與財政部努力的抹滅,呼籲財政部應出面澄清。
曾銘宗 立法委員
- 詳細列出慶富案聯貸時間軸,質疑高雄銀行在聯貸中的角色,以及第一銀行在行政院協調會前已同意主辦聯貸。
- 質疑在2016年大選後,聯貸金額未全數通過的情況下,公股銀行仍同意承作205億元聯貸案,並要求當時在任的董總據實說明有無高層指示。
- 詢問國有財產署有無介入高雄市政府海洋局長王端仁喬興達港土地租賃案,並指出該行為可能違反國產法規及涉及洩密、圖利問題。
蔡易餘 立法委員
- 反映嘉義沿海地層下陷區國有地承租問題,批評國產署放寬證明標準仍不符實際需求,導致真正有需求的年輕人難以取得土地。
- 呼籲政府應「開大門、走大路」,簡化國有地租賃程序,讓有實際養殖需求者能合法使用土地,而非受限於舊有法規和證明困難。
相關人員回應
許虞哲 財政部部長
- 報告106年度歲入執行率達89.3%,107年度總預算歲入編列1兆8,974億元,符合公共債務法規定。
- 說明近期通過多項重大法案,包括證交稅條例、所得基本稅額條例、菸酒稅法、遺產及贈與稅法、稅捐稽徵法、所得稅法等修正案,以活絡市場、健全反避稅、維護國民健康、挹注長照財源及與國際接軌。
- 強調財政部已強化債務控管、加強公股管理、精進菸酒管理、提供租稅優惠、簡政便民、創新關務管理、提升資產運用效能及優化民間參與公共建設。
- 回應慶富案時表示公股銀行董總應負善良管理人責任,並將依檢調調查結果處理民刑事責任;對於三方合約的建議表示支持,認為有助於保障銀行與國防部權益。
- 回應稅改方案對中小企業的影響,解釋獨資合夥組織及低所得公司將免繳或不受營所稅提高影響。
- 承諾將檢討薪資所得計算規定,配合政策提供租稅優惠,並落實納稅者權利保護及完備資訊交換機制。
- 表示將持續精進行動支付結合電子發票,增進邊境查緝量能,優化快遞通關環境,並積極洽簽關務協定。
- 說明未來施政重點包括健全地方財政輔導機制、提升公股股權管理效能、配合再生能源政策提供國有土地、釋出國有房地協助推動社會住宅、健全促參法制環境及行銷促參商機。
- 承諾對菸稅調整問題、刮刮樂資訊透明化、公股銀行治理、促參獎勵金檢討、以及國有財產署土地租賃問題等提出檢討報告或協助處理。
鄭美玲 第一銀行代理董事長
- 承認慶富聯貸案的擔保品包括興達港廠及連帶保證人,備償專戶僅占20%。
- 表示對慶富案增資款項來自一銀貸款一事不清楚,並承認陳慶男徵信資料不完整。
- 表示聯貸案已於10月25日宣布違約,銀行團最大損失估計約125億元,履約保證已轉為一銀自貸損失。
- 說明若國艦續建,銀行團將召集會議討論可行方案,包括清查慶富資產負債、專案切割及信託機制控管資金,初步方案預計月底前提出。
廖燦昌 合庫金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 澄清未出席行政院秘書長召集的慶富案會議,由總經理代表出席,並表示該類會議僅此一次。
- 說明合庫因資料不完整而拒絕主辦慶富聯貸案,但後續基於國防部發包、國際知名技協單位及預算經立法院同意等因素,參貸了約15%。
- 表示合庫今年年終獎金4.6個月應無問題。
魏江霖 臺銀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
- 表示慶富董事長曾到銀行說明,但對於委員質疑的聯貸問題,因當時非總經理,無法回答。
- 說明台灣銀行內部調查顯示有同事接獲總經理室通知評估慶富案額度,但董總均不認識借款人團隊。
- 表示台灣銀行有4億元慶富自貸案,其他與國防部相關的聯貸合約需再查證。
張兆順 兆豐金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 回應慶富海巡署採購案展延問題,表示兆豐希望展延以完成剩餘3艘船艦,避免認列損失。
- 表示兆豐今年達成預算目標,年終獎金4.6個月絕對沒有問題。
- 回應人事爭議時,說明蕭玉美女士因應美國監管要求,從外部招募人才,並強調其主要工作是處理美國主管機關事務,否認有不當提拔或玩法弄權。
- 表示兆豐銀行現在士氣高昂。
凌忠嫄 土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 說明慶陽聯貸案因慶富違約而交叉違約,目前已宣布慶陽案違約。
- 表示土銀希望透過金融機構介入權,由其他機構接手基隆海科館工程,以確保銀行團債權及文化建設完成。
周德宇 台北金融大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 說明今年台北101跨年煙火將結合多媒體秀,設計與硬體設置已啟動,預計經費可達損益兩平。
- 表示煙火施放量逐年減少以符合環保議題,搭配燈光秀長度約4至5分鐘,總建置成本超過6,000萬元。
- 表示公司受觀光景氣影響未達預算目標,預計年終獎金3個月以上。
吳容輝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 說明菸品賞味期約10至16個月,並表示因應菸稅調漲,進口菸品在3月至6月大量進貨。
- 表示台灣菸酒公司在菸稅調漲期間市占率並未大幅增加,但繳稅比例提高,反映進口舊菸大量流入市場。
- 說明台灣菸酒公司有低尼古丁、低焦油菸品,並表示今年年終獎金目標4.4個月應可達成。
阮清華 財政部國庫署署長
- 證實2015年9月18日行政院簡太郎秘書長曾召開會議,並有會議紀錄報告已送調閱小組。
- 說明會議決議請合庫「儘量多爭取公民營連帶行參與」,證實會議紀錄中提及合庫,與簡太郎對外說法不一致。
- 表示國庫署按季舉辦業務研討會,提醒公股銀行應注意事項,但聯貸案不需向國庫署報告。
- 說明兆豐銀行未參與慶富聯貸,但有自貸。
- 表示對邱委員志偉協調會的結論是中性的。
王秀時 財政部促參司司長
- 承認促參獎勵金發放存在瑕疵,對未完工案件仍有發放情況,已在進行通盤檢查。
- 說明現行獎勵要點規定地方政府成功簽約即可申請獎勵金,財政部正在研議檢討修正獎勵要點,並將建立收回機制。
陳泉錫 財政部財資中心主任
- 說明已就2017年報稅系統當機事件向關貿公司求償227萬2,500元,依合約規定為總金額的5%。
許建隆 關貿網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 表示對於報稅系統當機求償金額,各方對合約解讀不同,已報請工程會協商。
- 說明公司作為上市公司,會依公司治理原則評估是否參與未來招標。
曾國基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署長
- 澄清國產署未介入高雄市政府海洋局長王端仁喬興達港土地租賃案,並強調國有財產標租過程應公開、公平、公正,不容私下接觸。
- 說明地層下陷區國有地租賃問題,將配合國發會於2018年5月國土計畫實施後,廢止國土重建綱要,並放寬優先承租資格的佐證資料認定標準。
- 表示對於無優先權的土地,若能放租將有助於年輕人取得土地。
廖超祥 財政部關務署署長
- 表示已對7月份誤放毒品案進行檢討,確保未來不會再發生類似情形。
- 說明已對當時課長及關務長進行職務調整,並表示檢察署正在調查中,否認有人謀不臧問題。
施建安 彰化銀行總經理
- 表示當時董事長沒有交代他辦理慶富聯貸案。
相關後續
- 財政部需於1個月內彙整8家公股金融機構依「銀行業金融友善服務準則」自行檢視結果,並提具入口網站、網路銀行、網路ATM改善計畫及無障礙ATM裝設數量與期程規劃,送交財政委員會各委員辦公室。
- 針對涉及原住民族傳統領域劃設及申辦原住民保留地之公有土地承租案,國有財產署應先取得該土地所在鄉鎮市區公所證明非屬該區域範圍及無申辦保留地者,再受理承租案。
- 委員質詢未及答復部分,請財政部於1週內以書面答復;委員質詢中要求提供之相關資料,亦請於限期內送交各相關委員。
- 財政部承諾將針對菸稅調整問題、刮刮樂資訊透明化、公股銀行治理(包括引進民間人才與任期制度)、促參獎勵金檢討、以及國有財產署土地租賃問題等提出檢討報告或協助處理。
原始資料
- 公報
- 10611001
- 卷/期/冊
- 106/110/1
- 發布日期
- 2017-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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