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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107年度總預算審查與多項政策議題討論

內政委員會會議日期:2017-11-16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審查行政院107年度總預算案,並就多項重大政策進行廣泛討論。主要議題涵蓋獵雷艦案調查、年金改革溝通、日本核災食品進口疑慮、五缺問題、原住民族權益保障、南部空污防治、行政院組織效能、以及勞基法與國定假日修法等。會議中,多項預算項目經討論後予以凍結,並要求行政院針對多項議題提出書面報告或加速研議,部分法案擇期繼續審查。

討論事項一

審查「國家安全法」多項修正草案及請願文書 (討論事項一)

核心議題

本次會議持續審查多項「國家安全法」條文修正草案,涉及第二條之一、第三條、第五條、第五條之一、第五條之二、第七條及第九條,並處理一件要求廢除國安法的請願文書。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 委員鄭天財Sra Kacaw等三人所提修正動議一併討論。
  • 第一案、第七案至第九案併案審查,其中第二條之一除句中「蒐集」修正為「收集」外,其餘維持現行法條文;第五條、第七條均保留。
  • 各案併案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討論,院會討論前須經黨團協商,並推請鄭天財Sra Kacaw召集委員於院會討論時作補充說明。
  • 第二案至第六案、第十案至第十四案,另定期繼續審查。
  • 請願文書1案請委員於審查「國家安全法」時參考,不成為議案,依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六十七條第二項之規定,送由程序委員會報請院會存查,並通知請願人。

討論事項二

審查「政治獻金法」多項修正草案 (討論事項二)

核心議題

本次會議審查多項「政治獻金法」修正草案,內容涉及第十五條、第十八條、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九條及第七條條文。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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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人員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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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後續

另定期繼續審查。

討論事項三

審查行政院大陸委員會106年度總預算凍結書面報告案及專案報告案 (下午報告事項及討論事項)

核心議題

本次會議處理行政院大陸委員會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中,關於「捐助海基會」、「企劃業務」、「法政業務」、「兩岸法政交流政策規劃及研擬推動」、「捐助海基會辦理兩岸中介事務」、「聯絡業務」及「文教業務」等多項凍結預算之書面與專案報告案。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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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 報告事項第一案及討論事項第六案併案處理,繼續凍結300萬元,其餘均准予動支。
  • 討論事項第一案及第七案,繼續凍結;討論事項第二案至第五案、第八案,均准予動支。
  • 預算凍結項目審查完竣,擬具處理報告,提報院會。

討論事項四

審查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行政院主管收支部分 (討論事項一)

核心議題

  • 本次會議審查行政院本部107年度施政計畫及歲入歲出預算案,並就行政院的預算編列重點、預期施政績效及各項行政業務進行質詢。
  • 討論內容涵蓋行政院各項業務預算、組織改造、任務編組成員分配、公務人員聘用比例、災害防救計畫落實、新南向政策成效、原住民族權益保障、空污防制、一例一休修法、國定假日法制化、遷都議題等。

相關爭議

  • 獵雷艦案調查範圍與責任歸屬:曾銘宗委員質疑行政院調查範圍應包含高雄市政府及農委會,並指出總統府轉陳情公文流程問題;陳怡潔委員質疑行政院與國防部是否存在「管道」介入,並批評政府在資訊揭露上的反覆,認為不應推卸責任。卓榮泰秘書長強調調查無上限且政府不會推卸責任,但對錄音內容真實性持保留態度,並表示總統府已就陳慶富父子進入總統府一事做出說明。
  • 年金改革溝通與方案合理性:陳怡潔委員質疑軍人年改在溝通不足下即公布草案重點,且軍人月退樓地板比照公務員32,160元是否合理,恐影響募兵。卓榮泰秘書長表示目前僅為草案重點,將有一個月溝通期,並將設立諮詢窗口,但未明確承諾是否會達成共識。
  • 日本核災食品進口疑慮:陳怡潔委員質疑政府是否將開放日本核災食品進口,並指出食藥署評估報告建議以輻射污染與否取代產地限制,恐為解禁前奏。卓榮泰秘書長強調行政院目前未討論或核定相關內容,並表示政府會堅守食品安全最高標準。
  • 行政院任務編組效能與成員分配:張宏陸委員質疑行政院任務編組過多,且成員分配不符時代趨勢,如反毒與食安業務相關卻未由相同成員兼任,建議應重新檢討以提升效率。卓榮泰秘書長承諾將立即檢討任務編組的成員分配與功能取向。
  • 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與訴願會解釋:Kolas Yotaka委員與鄭天財Sra Kacaw委員質疑行政院訴願會長期錯誤解釋「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中得標廠商定義,導致農漁會及農田水利會無需聘用原住民或繳交代金,形同違法。行政院官員則以公益屬性及制度延續性回應,卓榮泰秘書長承諾將檢討相關函釋的合理性與影響。
  • 南臺灣空污防制成效與緊急措施:賴瑞隆委員指出高雄長期面臨嚴重空污紅害,現有防制策略成效不彰,要求行政院提升至國家危機層級,提出短期內能確保人體健康的緊急措施,並召集跨部會研商。卓榮泰秘書長表示已公告高屏地區總量管制計畫,並將要求國營事業率先減量,承諾兩週內召集相關部會提出有效解決方案。
  • 行政院發言人言論爭議:陳怡潔委員質疑徐國勇發言人就一例一休修法發表「積假去歐洲旅遊」等言論,與基層勞工現況脫節,引發民怨。徐國勇發言人澄清為與記者聊天時的非正式言論,並非刻意發表,但承諾未來會謹言慎行。
  • 行政院辦公室維護預算編列:陳怡潔委員質疑行政院一般行政費用中,辦公室建築養護費等連續兩年編列金額完全相同,質疑有重複編列或便宜行事之嫌,要求提供細項說明。行政院回應是因預算有限,無法一次編足,只能逐年選擇性修繕,並承諾提供資料。

立法委員發言

曾銘宗 立法委員

  • 要求行政院調查小組對獵雷艦案務必全面、澈底且沒有上限,調查範圍應包含高雄市政府及農委會。
  • 質疑總統府轉陳情公文的決行流程,並要求行政院一個月內調查完畢並函覆內政委員會。
  • 要求食安辦公室說明其主要角色與功能,並詢問日本核災鄰近5縣市食品是否有開放時程表。
  • 贊成鄭天財委員關於南辦、中辦、東辦應依法行政、保持行政中立的意見。

陳怡潔 立法委員

  • 質疑獵雷艦案錄音帶提及行政院與國防部有「管道」介入,要求行政院徹查並給予全國人民交代。
  • 批評賴院長將慶富案歸咎於前朝的說法是推卸責任,並質疑蔡政府在執政期間的介入。
  • 質疑軍人年改溝通不足即公布草案,並認為軍人月退樓地板比照公務員不合理,恐影響募兵。
  • 質疑日本核災食品進口議題,指出食藥署評估報告建議以輻射污染與否取代產地限制是「偷吃步」,堅持應以產地限制。
  • 質疑行政院一般行政費用中辦公室建築養護費等連續兩年編列金額相同,認為是便宜行事,要求提供細項資料。
  • 提案凍結新聞傳播業務預算,批評行政院發言人關於一例一休的言論與基層脫節,要求其做好政策化妝師角色。

林麗蟬 立法委員

  • 質疑行政院解決「五缺」中人才不足問題的政策,認為稅賦優惠僅利富人,未能有效留住年輕人才,且現行制度阻礙外籍生留台。
  • 強調友善移工環境中語言協助的重要性,要求行政院半年內建立國家級通譯制度,包括分級分類與適當報酬。
  • 提案凍結軍公教年金改革相關預算,要求行政院提出與民間溝通的成效與改進方式。
  • 提案凍結新南向政策相關業務預算,要求行政院提出專案報告以檢視政策成效與規劃。
  • 關切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中,政府採購標案得標廠商寧願繳交代金也不願進用原住民的問題,建議檢討代金罰鍰是否過低。

張宏陸 立法委員

  • 詢問行政院秘書長定位,並建議行政院檢討組織整併與任務編組,特別是反毒與食安等相關業務的成員分配,以提升效率。
  • 指出行政院許多任務編組沿用舊制,不符時代趨勢,應重新檢視並適才適用,必要時合併相關編組,讓成員重複以提高效率。

趙天麟 立法委員

  • 建議新政府無需推諉獵雷艦案責任,不應將其泛政治化,而應查明真相並讓國艦國造持續。
  • 質疑行政院出國預算逐年增加,與公務人員加薪時所稱撙節預算說法不符。
  • 質疑行政院聘用人員比例長期超過規定5%上限,要求檢討改進,並建議若有必要可調整5%規定但需詳加說明。

洪宗熠 立法委員

  • 質疑中央政府各部會災害防救業務計畫(2年修訂一次)與地方防災計畫(2年一次)未按期程修訂,要求行政院督促落實。
  • 關切行政院能源與減碳辦公室的減碳目標與具體作法,特別是2020年減0.2%溫室氣體減量目標的達成方式。

賴瑞隆 立法委員

  • 嚴肅看待高雄空污問題,指出11月以來紅害天數過半,現有防制策略成效有限,要求行政院以國家危機高度重視,提出短期內能確保人體健康的緊急措施。
  • 建議行政院召集環保署、經濟部、衛福部、交通部等相關單位,兩週內提出立即有效的解決方案,並規劃中長期整體改善計畫。

Kolas Yotaka 立法委員

  • 支持農田水利會改革,但認為農會、漁會也應改革,並質疑過去10年行政院允許農田水利會等違法不聘用原住民。
  • 挑戰行政院訴願委員會對「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中得標廠商定義的解釋,認為其錯誤排除農漁會及農田水利會的適用,導致原住民工作權未受保障。
  • 要求行政院與訴願會在一週內針對法律解釋進行檢討或修正,並提供過去10年相關訴願決定書及行政院與原民會溝通資料。

邱志偉 立法委員

  • 質疑行政院5個區域聯合服務中心的功能與績效,特別是陳情案數量與服務範圍。
  • 建議賴院長定期下鄉,召集區域立委召開輿情座談會,以了解地方需求。
  • 質疑國土、資安、災防、消保、食安等業務預算編列過少,不利行政院作為「頭腦」進行政策規劃與跨部會協調,建議增加預算。

吳琪銘 立法委員

  • 要求行政院協調交通部全額補助雪山隧道消防隊(石碇消防隊)老舊器材汰換經費。
  • 建議推動制定「消防人員人事條例」,比照警察特考條例,以符消防人員工作性質並提升其權益與尊嚴。
  • 呼籲行政院加速修訂一例一休,以符合全民訴求。
  • 詢問賴院長下鄉行程是否安排新北市,希望院長能到新北聽取民意。

鄭天財Sra Kacaw 立法委員

  • 要求將「原住民族教育法」大幅修正案納入原基法推動會列管事項,請院長裁示由原民會、教育部積極檢討修正。
  • 質疑原住民族地區建設基金遲未設置,反駁原民會「暫無設置必要」的說法,強調水利、道路、自來水、電信等建設對原鄉的重要性。
  • 批評行政院在原基法推動會的裁示中,將協調責任推給原民會,且未訂定明確管考期程,要求行政院主導協調。
  • 指出行政院版野生動物保育法與森林法修正案未配合原基法第十九條進行修正,顯示政府未普遍重視原住民族基本法。
  • 提案凍結施政推展聯繫項目預算,要求行政院檢討政務委員張景森越權干預原住民族土地劃設辦法的爭議。
  • 提案要求行政院7日內函請國有財產署等公產管理機關,停止受理及核准涉及原住民族傳統領域劃設及申辦原住民保留地之公有土地承租案。
  • 提案建請行政院於一個月內核定原住民勞工參加勞工保險及就業保險保險費補助要點,以保障原住民勞工權益。

姚文智 立法委員

  • 建議行政院應在修訂一例一休的同時,推動「國定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修法,將農曆春節固定放9天假,以確保勞動假期、促進觀光旅遊並解決交通壅塞問題。
  • 強調此舉是綜合考量交通、觀光、假日、勞動成本與負擔的重要時機點,並能彰顯台灣主體性與文化價值。

徐榛蔚 立法委員

  • 詢問行政院秘書長的職責與任務,強調其在推動政策上權力重大,應掌握所有進度與狀況。
  • 質疑總統是否了解一例一休及軍改草案的再修正版本,要求行政院避免讓總統背黑鍋,並確保所有勞工、軍人權益得到保障。
  • 批評賴院長上任後未曾到訪花蓮,即使發生水患也未前往,卻頻繁出席剪綵活動,要求院長儘速到花蓮聽取鄉親聲音,並支持花蓮災損重建。

顏寬恒 立法委員

  • 書面質詢行政院對於鄉鎮市長及農田水利會會長從民選改官派的態度,認為此舉是民進黨政府走向集權統治、搶錢搶糧搶地盤的第一步,將使會長不對農民負責,可能犧牲農民權益。
  • 批評民進黨政府草率行事制定政策,如一例一休,恐勞民傷財並增加政府不信任感,呼籲行政院三思。

相關人員回應

卓榮泰 行政院秘書長

  • 強調賴院長對獵雷艦案調查務必全面、澈底且沒有上限,並表示行政院將考慮展開內部行政調查,包括高雄市政府及農委會相關部分。
  • 回應年金改革草案重點將有1個月溝通期,責成國防部與退輔會向現役及退伍軍人說明,並設置諮詢窗口。
  • 表示行政院目前未討論或核定任何日本核災食品進口內容,政府會堅守食安最高標準。
  • 承認行政院任務編組多,承諾回去立即檢討任務編組的成員分配與功能取向,以提升效率。
  • 回應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相關函釋爭議,表示將檢討函釋的合理性、是否符合現在政府重視原住民族權利的政策氛圍,並與原民會進一步研究。
  • 表示行政院相當重視南臺灣空污問題,已公告實施「高屏地區空氣污染物總量管制計畫」,將優先推動國營事業減量,並承諾兩週內召集跨部會提出短期有效解決方案。
  • 澄清發言人關於一例一休的言論是與記者聊天時的非正式談話,並非刻意發表,承諾未來會謹言慎行。
  • 說明秘書長職責為襄助院長、副院長處理院內事務,協調業務單位並與各部會聯繫。
  • 表示院長對遷都議題持首都減壓立場,國發會已在研議配套與彙整意見,將一步步執行,例如海洋委員會將設於高雄。
  • 承諾將原住民族教育法大幅修正案納入原基法推動會討論,並將加速推動原住民族土地及海域法、原住民族自治法等重要法案的期程管考。
  • 承諾將於兩週後到花蓮訪視建設,並與花蓮縣政府座談溝通,協助地方災損重建。
  • 說明物價波動除國際因素外,國內部分將從消費者保護角度努力,並會更積極地做。

卓榮泰 行政院秘書長

  • 說明行政院106年度歲入預算執行率達100%,歲出執行率達92.4%。
  • 說明107年度預算編列重點為配合施政重點,撙節人事、委辦、業務及補助費用,精簡人員14人,任務編組從58個減至50個。
  • 指出歲出預算增加主要用於南部聯合服務中心興建、耐震評估、座車汰換及科技計畫,同時撙節人事費及業務費等。
  • 承諾將強化法規審查、推動科技發展、強化單一窗口服務、建構國土安全、打造數位國家、提升防救災量能、融入性別平等、建構安全消費環境、強化食安應變與溝通、提升行政資訊效能、建立新聞發布與政策溝通機制等11項施政績效。
  • 針對辦公室建築養護費等編列,說明因預算有限,無法一次編足所有老舊建築修繕所需,只能逐年依急迫性選擇性執行,並承諾提供細項資料。

王怡文 行政院災害防救辦公室副主任

  • 說明災害防救基本計畫5年修訂一次,災害防救業務計畫2年修訂一次。
  • 承認部分部會的災害防救業務計畫未按期程修訂,如內政部風災計畫、經濟部礦災計畫、農委會寒害計畫、環保署毒性化學物質災害計畫等。
  • 說明地方地區災害防救計畫除連江縣因組改較慢外,其餘縣市大多按時程修訂,花蓮縣已報送。
  • 說明災防辦的主要工作在於政策規劃、協調、統籌及跨域整合,屬於上位計畫的「頭腦」角色。

蘇永富 行政院內政衛福勞動處處長

  • 回應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相關問題,表示原民會曾解釋農漁會基於公益部分不適用採購行為。
  • 說明原基法推動會會議議程已列入相關子法提案內容,將在推動會中報告各子法的辦理情形。

廖耀宗 行政院經濟能源農業處處長

  • 解釋農田水利會屬公法人,受政府委託執行事務,非廠商定義,且未向服務對象收費,與一般廠商屬性不同。

劉文仕 行政院法規會主任委員

  • 說明訴願會依法律審議,會參考主管機關意見及法律確信,並基於制度延續性,在行政法院未變更見解、法律條文未變更、主管機關見解未改變前,會維持現有審議結果。
  • 解釋農會、漁會或農田水利會參與採購案,若實際是代政府處理個案,則不適用廠商定義;若本於自身立場參與標案,則不會撤銷訴願決定。
  • 表示訴願會從2015年至今已無此類個案,若有會再認真分別個案類型。

黃佳鈴 行政院能源與減碳辦公室副主任

  • 說明能源辦自去年6月成立以來已召開5次委員會及多場跨部會協調會議。
  • 說明已推動太陽光電2年計畫、離岸風電4年計畫及DIGI智慧電表,並協調解決再生能源推動中的土地與法規問題。
  • 說明環保署已依溫室氣體管理法推出第一階段減量目標,預計2020年減0.2%溫室氣體,各部會已擬定實質推動內容。

黃義佑 行政院南部服務中心執行長

  • 說明南部服務中心一年處理陳情案(含合署辦公)超過150萬件,其中簽證、護照等業務佔大宗,土地問題也有處理。
  • 指出服務中心主要功能是協調中央部會與地方相關事務,特別是中央重大工程。

許輔 行政院食安辦公室主任

  • 說明食安辦主要角色為替院長做跨部會督導與協調,處理一般權責部會事宜、推動重大食安政策(如五環、食品雲),並在跨部會食安事件發生時迅速組織會議應變。
  • 表示未獲日本核災鄰近5縣市食品開放的時程表。
  • 說明食藥署核災食品健康影響評估報告,因去年遭質疑未做風險評估,經衛福部風險評估諮議會審查及部內行政程序後,才於日前上網公布。
  • 表示將請衛福部改進行政流程,並考慮將品項納入考量,而非僅限於產地。

徐國勇 行政院發言人

  • 澄清一例一休修法相關言論是與記者聊天時談及積假問題,並非刻意發表,承諾未來會謹言慎行。
  • 說明軍人年改草案重點的公布是經過與退伍軍人代表溝通後達成共識,並非沒有溝通。
  • 表示行政院會督促原民會在7日內函請國有財產署等機關處理涉及原住民族傳統領域劃設與保留地申辦的公有土地承租案。

謝錫銘 行政院處長

  • 說明行政院辦公室建築養護費等預算編列已逐年精簡,因預算有限,無法一次編足所有修繕,只能採漸進方式分年編足,並非重複編列或便宜行事。
  • 說明首長宿舍維修是隨機處理,依實際需要修繕,以避免資源浪費。

羅清榮 行政院經貿談判辦公室談判代表

  • 說明新南向政策由經貿談判辦公室負責督導與協調20個部會的計畫執行,並負責經貿談判如與菲律賓的雙邊投保協定。
  • 表示新南向政策初期雖遇困難,但已漸見成效,希望台灣能走出自己的路,並歡迎委員提供寶貴意見。

簡宏偉 行政院簡處長

  • 說明外交部領務局資安事件發生後,行政院立即召開專案會議,組成稽核團隊要求改善,並強化資安防護。
  • 表示目前約三分之二是主動發現並通報機關改善的資安問題,三分之一是機關通報,強調資安如軍備競賽,會持續努力並協調關鍵部會推動。

相關後續

  • 委員質詢未及答復部分或要求提供之說明資料,請相關機關儘速以書面答復。
  • 第1目一般行政預算,凍結25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提書面報告後始得解凍。
  • 第2目首長宿舍及其他業務預算,凍結10%,科目自行調整,相關研議情形請行政院提出書面報告送本委員會後再行解凍。
  • 第3目施政推展聯繫預算,照列,鄭天財Sra Kacaw委員的提案改為主決議,要求行政院依原住民族基本法推動會法定職務辦理,並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 第4目綜合企劃業務預算,凍結5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請行政院提供書面報告後再行解凍。
  • 第5目法規審查業務預算,照列。
  • 第6目國土及資通安全業務預算,照列。
  • 第7目災害防救業務預算,照列。
  • 第8目性別平等業務預算,照列。
  • 第9目消防及食安業務預算,凍結2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俟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第10目消費者保護業務預算,照列。
  • 第11目新聞傳播業務預算,凍結5%,科目自行調整,俟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第12目其他設備預算,照列。
  • 第52案主決議:針對行政院「辦理政策宣導相關之廣告彙整表」,要求行政院提出書面報告。
  • 第53案主決議:要求行政院三個月後向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 第54案主決議:照案通過。
  • 第55案主決議:照案通過。
  • 第56案主決議:要求行政院半年內向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 第57案主決議:要求行政院三個月內向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 第58案主決議:照案通過。
  • 第59案主決議:要求行政院三個月內向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 第60案主決議:要求行政院三個月內向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 第61案主決議:要求行政院三個月內向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 第62案主決議:要求行政院三個月內向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 第63案主決議:要求行政院三個月內向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 第64案主決議:要求行政院三個月內向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 第65案主決議:要求行政院三個月內向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 第66案主決議:照案通過,要求行政院儘速提出書面報告。
  • 第68案主決議:要求行政院三個月內向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 第69案主決議:要求行政院務必協調行政院原住民委員會及公共工程委員會嚴正、切實檢討修正見解。
  • 第70案主決議:要求行政院二個月內就(一)、(二)項進行調查。
  • 臨時提案第1案:要求行政院督促原民會在7日內函請國有財產署等公產管理機關,對於非原住民族申請承租土地,涉及原住民族傳統領域劃設及申辦原住民保留地之公有土地,應停止受理及核准承租案。
  • 臨時提案第2案:建請行政院應於二個月內核定原住民參加勞工保險及就業保險保險費補助要點,以保障原住民勞工權益。
  • 行政院辦理政策宣導相關之廣告彙整表共3件,准予備查,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

原始資料

公報
10611101
卷/期/冊
106/111/1
發布日期
2017-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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