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委員會審查行政院及內政部107年度預算案暨多項政策議題
內政委員會會議日期:2017-11-20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第18次全體委員會議,主要審查行政院及內政部(含營建署、建築研究所及所屬基金、財團法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收支部分。會議針對預算編列、人力運用、原住民族權益、年金改革、新南向政策、食品安全、資通安全、性別平等、酒駕鞭刑、危老都更、國土計畫、社會住宅、婦聯會與救國團等議題進行廣泛質詢與討論。會中通過多項預算凍結決議,要求行政院與內政部提出書面報告,並對部分提案作成備查及修改決議。
討論事項一
審查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行政院收支部分 (討論事項第一案)
核心議題
- 本次審查聚焦於行政院107年度的歲入與歲出預算,特別針對一般行政、施政及法制業務、科技發展研究諮詢、消保及食安業務等項目,檢視其預算編列的合理性、執行效率,以及相關政策推動的成效與合規性。
- 核心議題涵蓋行政院的人力配置、宿舍管理、原住民族權益保障、年金改革、新南向政策、資安防護、性別平等、政策宣導,以及重大案件調查等,並提出多項預算凍結要求書面報告。
相關爭議
- 預算編列與撙節:多位委員質疑行政院在辦公房屋養護費、設備購置、首長宿舍物品費、一般事務費等方面有重複編列或漫無標準之嫌,要求撙節公帑。
- 人力配置與規範:行政院聘用人員與技工、工友、駕駛員額佔比遠超法定上限,且臨時人員、派遣人力運用不符規定,委員要求通盤檢討人力配置。
- 原住民族權益保障:行政院政務委員被指控違法干預「原住民族土地及部落範圍土地劃設辦法」,導致排除私有土地;原住民族基本法推動會未列管夷將主任委員承諾的原住民族土地及海域法草案;行政院訴願決定撤銷原住民族委員會對廠商未僱用原住民的代金處分,未均衡顧及原住民族就業權益。
- 年金改革與溝通:行政院年金改革辦公室被質疑未能與民間有效溝通,業務執行成效不彰,甚至造成軍公教職業汙名化。
- 新南向政策成效:行政院經貿談判辦公室推動新南向政策被指績效不彰,未能提出有效應對方案。
- 食品安全與消保業務:行政院食品安全辦公室被質疑業務執行成效不彰,食安問題頻生,且消保及食安業務預算執行率不佳、商品檢驗經費不足、查核績效待提升。
- 行政院發言人及政策溝通:發言人被指發言不慎、與民意脫節,且行政院缺少與利害團體溝通,導致陳抗不斷,要求檢討改進。
立法委員發言
陳怡潔 立法委員
- 質疑行政院「一般行政」經費重複編列,要求撙節公帑。
- 凍結行政院新聞傳播業務費,批評行政院發言人發言不慎且與民意脫節,造成社會陳抗。
- 質疑行政院性別主流化政策推動成效,要求檢討性別預算制度未實施原因。
Kolas Yotaka 立法委員
- 質疑行政院經管宿舍閒置比率高,聘用人員超額,要求通盤檢討人力配置。
- 批評行政院訴願決定撤銷原住民族委員會對廠商未僱用原住民的代金處分,要求修正見解並研議原住民農、魚產運銷政策。
- 指出原住民族基本法推動12年仍有12種法令未完成修訂,要求行政院檢討並規劃修法期程。
- 質疑行政院原住民族基本法推動會未列管原民會主委對立法院承諾的原住民族土地及海域法草案,要求提出書面報告。
- 質疑行政院原住民族基本法推動會未列管立法院要求送審的原住民族自治法草案,要求提出書面報告。
鄭天財Sra Kacaw 立法委員
- 質疑行政院「一般行政」經費重複編列,要求撙節公帑。
- 批評行政院政務委員違法干預「原住民族土地及部落範圍土地劃設辦法」,導致排除私有土地,要求行政院提出包含私有土地的書面報告。
- 指出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第37條的5年限制違反原住民族基本法第20條第1項立法意旨,要求行政院督促農委會及原民會作出解釋。
- 要求行政院會同考試院研擬制定警察人員年金制度,應優於或比照軍人年金制度。
- 質疑行政院物價穩定小組未責成國營事業配合穩定物價,要求針對桶裝瓦斯及天然氣價格提出穩定與調降措施。
- 批評行政院食品安全辦公室業務執行成效不彰,食安會報無權無責,要求提出具體有效之食品安全規定。
曾銘宗 立法委員
- 質疑行政院「一般行政」經費重複編列,要求撙節公帑。
- 批評行政院聘用人員超額,技工、工友、駕駛員額超限,要求撙節並檢討人力配置。
- 凍結行政院「科技發展研究諮詢」預算,質疑其資訊軟硬體設備連續三年編列相同預算,有重複編列之嫌。
- 批評行政院食品安全辦公室成效不明顯,食安問題不斷爆發,要求檢討業務。
- 要求行政院就獵雷艦案中高雄市政府協助慶富「喬」用地及高雄銀行貸放慶富公司問題進行調查,並提出報告。
- 質疑行政院長期超額聘用人員,要求提出改善方案。
黃昭順 立法委員
- 質疑行政院聘用人員超額,遠逾5%上限,要求提出書面報告。
- 質疑行政院「一般行政」項下「首長宿舍各類物品費」漫無標準編列,有浪費公帑之嫌。
- 質疑行政院「一般行政」項下「辦理一般行政業務之文書處理及資料建檔等勞務服務經費」與臨時人員酬金重複編列,有浮編預算之虞。
- 質疑行政院經管宿舍閒置率高達50%,公共管理費與養護費超逾百萬元,要求提出改善利用方案。
- 要求行政院針對拒酒測判決背離民意,應更嚴厲譴責司法判決,並具體支持警察執法。
- 質疑政府在南海主權宣示方面被邊緣化,要求內政部提出更具體、強硬的主張。
- 對於綠能屋頂政策,特別是違建上架設太陽能板的做法,質疑其安全性及鼓勵違法之虞,要求內政部在行政院院會中提出氣候與颱風安全考量。
賴瑞隆 立法委員
- 質疑行政院「施政及法制業務」預算編列,包括公民投票審議委員會委員支領兼職費不妥、新增出國計畫必要性,要求撙節開支。
- 質疑行政院「科技發展研究諮詢」預算執行率不佳、科技會報辦公室人員功能待強化、出國計畫無必要性,要求撙節開支。
- 質疑行政院「消保及食安業務」預算執行率不佳、國內外差旅費同質性高、一般事務費重複編列,要求撙節開支。
- 追問婦聯會談判進度,要求內政部在期限前做出處理,不應再拖延。
- 批評救國團收取高額旅宿費用,財務不透明,實為牟利性質,要求內政部停止其青年活動中心旅宿業務,使其轉型為合法旅宿業。
洪宗熠 立法委員
- 質疑行政院「科技發展研究諮詢」項下「科技會報及重要科技策略會議」增列經費,要求提出辦理成果效益及必要性說明。
- 質疑行政院「消保及食安業務」查核績效待提升,要求積極主動查處消費案件。
- 批評行政院「食安五環」改革方案成效不彰,食安事件頻傳,要求積極落實並提升執行成效。
- 關心公墓森林化政策進度,支持環保葬並建議閒置土地種樹。
- 質疑私人納骨塔閒置率高達8成多,要求內政部思考後續處理對策。
趙天麟 立法委員
- 質疑行政院聘用人員佔預算員額比率遠逾5%上限,要求提出改善方案。
- 質疑行政院派員出國計畫經費逐年成長,要求審慎檢視需求性並嚴格控管。
- 指出行政院經管宿舍閒置比率高達50%,要求提出改善方案。
- 關切資通安全業務,指出政府機關與民間企業屢遭駭客入侵,要求行政院提出改善方案。
- 要求行政院全面盤點前3期性別主流化實施計畫成效,並研訂未來推動方向。
- 關切國家公園違建數量持續增加,要求加強處理。
- 建議修訂建築法,將違法復工或重建的刑責分出層次,針對不影響公共安全者僅行政拆除,影響者才處以刑責。
姚文智 立法委員
- 批評行政院對於食品、商品安全等消費者權益維護消極被動,委託辦理市售商品檢驗經費不足,要求檢討。
- 批評安家固園計畫「補助私有老舊住宅耐震能力評估」成效低落,推動綠建築、智慧建築標章核發數寥寥可數且延續申請偏少,要求跨部會整合或研究修法加速政策推動。
陳其邁 立法委員
- 要求行政院就任務編組單位編制情形,於三個月內提交書面報告,以落實政府資訊公開原則。
- 指出行政院近年派員出國計畫變更比率偏高,與規定不符,建請通盤檢討。
- 要求行政院檢討宿舍閒置問題,於三個月內進行檢討。
- 批評行政院營建署在橋頭新市鎮開發上獲利豐厚卻將後期開發責任丟給高雄市政府,要求營建署將盈餘及代售土地直接補助高雄市政府作為點火基金。
- 質疑婦聯會隱匿資產,特別是1998年捐贈和信醫院2.2億元成立「宋美齡兒童血癌中心」一事,要求內政部查帳並追查捐贈明細,並要求行政契約應明定財產歸屬及懲罰條款。
- 要求內政部查明婦聯會捐贈華興中小學及振興醫院土地資產的狀況,並說明未來查到財產歸屬的處理機制。
相關人員回應
卓榮泰 行政院秘書長
- 針對委員質詢未及答復部分或要求提供之說明資料,請儘速以書面答復。
相關後續
- 審查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行政院收支部分審查完竣,審查結果函送財政委員會處理。
- 行政院107年度單位預算第1目「一般行政」經費凍結250萬元,俟行政院就宿舍管理、人力配置、原住民族土地劃設、首長宿舍費用、技工工友員額等問題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行政院107年度單位預算第2目「施政及法制業務」經費凍結百分之十,俟行政院就公民投票審議委員會委員兼職費、出國計畫必要性、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原住民族基本法推動進度、警察人員年金制度、年金改革溝通成效、新南向政策成效、國家級通譯制度、物價穩定等問題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行政院107年度單位預算第4目「科技發展研究諮詢」經費凍結50萬元,俟行政院就預算執行率、人員功能、出國計畫必要性、資訊軟硬體設備重複編列、重要科技策略會議效益等問題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行政院107年度單位預算第9目「消保及食安業務」經費凍結20萬元,俟行政院就預算執行率、差旅費、一般事務費、商品檢驗經費、查核績效、食品安全業務改善、食品安全規定等問題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凍結行政院新聞傳播業務之業務費5%,俟行政院就發言人發言態度與政策溝通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要求行政院加速全國疆界及行政區域之規劃,推動相關法案立法程序,並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 要求行政院針對聘用人員超額問題提出改善方案,並於三個月內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 建請行政院就目前任務編組單位編制情形於三個月內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交書面報告。
- 要求行政院半年內全面檢討任務編組功能性與存續必要性,並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 要求行政院三個月內積極研謀改善聘用人員超額問題,並提出書面報告。
- 建請行政院針對派員出國計畫變更比率偏高情形進行通盤檢討。
- 要求行政院針對派員出國計畫經費編列提出詳細工作內容及改善方案,並於三個月內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 要求行政院針對宿舍閒置問題提出改善方案,並於三個月內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 建請行政院就目前宿舍閒置問題於三個月內進行檢討。
- 要求行政院提交宿舍經營管理檢討報告,並研擬閒置宿舍活化方案。
- 要求行政院三個月內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研議聯合服務中心發揮整合功能,作為中央行政機關於各地施政之觸手。
- 要求行政院針對資通安全業務提出改善方案,並於三個月內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 要求行政院全面盤點前3期性別主流化實施計畫成效,審酌人口及社會變遷需要,儘速研訂未來推動方向,並於三個月內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 要求行政院核實評估過去性別主流化實施計畫成效,儘速研擬未來推動方向,並針對性別預算制度未能實施提出書面報告說明原由。
- 請行政院確實檢討尚須修正之法規清單並規劃前開法令制(訂)定或修正期程,於三個月內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 請行政院協調原住民族委員會及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嚴正、切實檢討修正見解,於三個月內研議整體原住民農、魚產運銷政策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 要求行政院於二個月內就獵雷艦案中高雄市政府協助慶富「喬」興達港造船廠用地、高雄銀行貸放慶陽、慶富公司問題進行調查,並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調查報告。
- 要求行政院依原住民族基本法推動會法定職務辦理,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討論事項二
審查行政院「辦理政策宣導相關之廣告彙整表」共3案 (討論事項第二案)
核心議題
審查行政院函送105年第3季、第4季及106年第1季政策宣導廣告執行情形。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 以上三案均准予備查。
- 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
討論事項三
審查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內政部收支部分 (討論事項第一案)
核心議題
- 內政部就107年度歲入歲出預算案進行報告,涵蓋民政、戶政、地政、土地測量、土地開發、內政資訊、社會保險、社會行政及一般行政維持等各項業務經費編列。
- 報告重點包括106年度預算執行情形、107年度施政計畫重點(健全國土規劃、打造宜居環境、促進民眾參與、完善親民服務),以及配合施政計畫的預算編列狀況。
相關爭議
- 酒駕拒測判決爭議:針對民眾拒絕酒測獲判免罰的案例,委員質疑司法判決背離民意,恐打擊警察士氣並鼓勵投機行為,要求內政部支持警察並研議法律修正。
- 危老都更推動成效:委員質疑「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上路半年僅2件申請,認為內政部設定明年500件、1萬戶的目標過於樂觀,擔心重蹈「安家固園計畫」覆轍。
- 陸資購置不動產:針對大陸地產商計畫來台籌備養生村,委員要求內政部嚴格把關陸資取得不動產事宜,避免炒作或影響國安。
- 國土計畫法實施衝擊:委員關切國土計畫法將全國土地劃分為四大分區對農業縣市(如嘉義縣)的影響,質疑劃定大量農業發展區恐拉大城鄉落差,限制農村發展,造成農民與政府對立,要求規劃農村社區發展空間。
- 校園毒品問題:委員詢問如何在保障人權前提下解決校園毒品泛濫問題,以及警政單位查毒績效評比問題。
- 都更釘子戶與海砂屋問題:委員指出都更推動緩慢主要受釘子戶及漫天喊價影響,要求政府運用公權力協調,訂定合理價格及上限以加快速度。
- 社會住宅弱勢認定:委員建議將因土地糾紛被迫拆遷的農民列為社會住宅弱勢戶,給予優先安置。
- 國家公園違建問題:委員指出墾丁、陽明山、金門國家公園內新舊違建數量持續增加,質疑管理處處理成效,要求中央加強規劃與處理。
- 原住民族社會住宅分配:委員指出林口世大運選手村社會住宅分配給原住民的戶數比例不足,未符合「本部興辦社會住宅出租辦法」規定,要求內政部重新考量。
- 部落聚會所興建延宕:委員反映原住民族部落聚會所興建案流程繁瑣、延宕多年,質疑營建署及地政司公務人員教育訓練不足,法令處理僵化。
- 無障礙環境設施不足:委員指出台灣生活空間對身障、老者、病者不友善,批評現有無障礙設施規範未納入照顧床等需求,要求內政部在危老都更中強化無障礙環境,並建立檢查制度。
- 新市鎮開發資源分配:委員質疑高雄新市鎮開發預算分配不公,相較淡海、林口獲資源較少,導致開發滯後,要求調整資源配置並提升執行效率。
- 婦聯會資產隱匿與談判:委員質疑婦聯會隱匿資產,如捐贈和信醫院2.2億元成立兒童血癌中心一事未揭露,批評其誠意不足,要求內政部查帳、追查捐贈明細,並在行政契約中明訂財產歸屬及懲罰條款。
- 救國團業務性質爭議:委員指出救國團青年活動中心營運具商業性質,財務不透明,實為牟利事業,要求內政部停止其旅宿業務,使其轉型回歸旅館業規範。
立法委員發言
顏寬恒 立法委員
- 支持對酒駕慣犯、性侵犯及施虐幼童等罪犯處以鞭刑,認為酒駕慣犯缺乏自制能力,重犯率高,應以重典遏止。
- 關切拒絕酒測免罰判決,憂心恐造成警察執法困擾,建議研究警察如何應對類似情況。
- 強調毒駕問題嚴重性甚於酒駕,建議將毒駕行為也納入鞭刑討論範圍。
- 關切台中市生活圈道路大環唯一的缺角(台61線到烏日間)長期擱置未建,質疑台中市政府環評作業拖延,要求內政部強力督促台中市儘快提出環評報告,勿有政治考量。
張宏陸 立法委員
- 追問婦聯會談判進度,要求內政部若11月24日期限到仍無具體結果,應直接依人民團體法開罰或處理,不應再拖延。
- 指出國稅局對隱匿或申報不實可處罰負責人,認為婦聯會負責人隱匿財產也應有懲罰條款,不應退讓。
- 批評行政院改制直轄市計畫中,行政區整併未達最適效率,導致行政支出浪費,要求行政院加速全國疆界及行政區域規劃,推動相關法案立法程序。
陳怡潔 立法委員
- 質疑拒酒測免罰判決恐開投機先例,打擊警察士氣,要求內政部支持警察並研議具體作為或法律修正。
- 質疑危老條例上路半年僅2件申請,認為內政部設定明年500件、1萬戶目標過於樂觀,擔心重蹈安家固園計畫覆轍。
- 要求內政部嚴格把關陸資購置不動產事宜,避免藉機炒作、影響國安。
- 質疑行政院發言人發言不慎且與民意脫節,以及行政院政策發布缺少與利害團體溝通,造成陳抗不斷,要求凍結新聞傳播業務費5%。
黃昭順 立法委員
- 要求內政部長對拒酒測免罰判決發表更嚴厲看法,支持警察執法,不應背離人民感情。
- 質疑政府在南海主權方面被邊緣化,要求內政部提出更具體、強硬的主張,並將太平島建設為人道救援中心。
- 關切美軍軍艦互訪停靠台灣港口可能帶來的社會問題,要求內政部評估防範措施。
- 批評經濟部與內政部在違建上蓋太陽能板的政策,認為是公然挑戰法律,鼓勵人民違法,且未考慮台灣颱風頻繁的結構安全問題,要求內政部應在行政院院會中提出安全考量。
- 質疑國土規劃及不動產資訊中心董事長未出席會議,要求主席另安排時間質詢。
林麗蟬 立法委員
- 針對國籍法新舊法適用問題,指出有未成年歸化者在程序銜接上出現困難,要求內政部依從輕從新、從優原則處理。
- 質疑國土計畫法草案主要針對私有土地,未處理占三分之二的國有及公有土地,要求營建署提供詳細資料說明。
- 關切國家公園內違章建築處理成效,指出陽明山、墾丁、金門國家公園仍有大量違建,要求中央應有全面性規劃,而非推責地方,並要求營建署儘快處理。
- 批評行政院年金改革辦公室業務執行成效不彰,要求針對年金改革方案與民間溝通成效提出具體改進措施。
- 批評行政院經貿談判辦公室推動新南向政策績效不彰,要求提出具體改進措施。
- 關切新住民醫療資訊、大眾運輸多語服務及外籍人才來台生活適應問題,要求行政院會同各部會擬定國家級通譯制度。
賴瑞隆 立法委員
- 追問婦聯會與黨產會、內政部三方協商進度,指出目前僅召開1次會議,且在究責與代表成員限制上卡關,質疑婦聯會誠意不足,要求內政部應在期限前做出處理,如撤換負責人或解散婦聯會。
- 批評救國團青年活動中心收取高額房價、參加商業旅展,財務不透明,實為牟利性質,要求內政部依人民團體法停止其旅宿業務,使其轉型回歸旅館業規範。
洪宗熠 立法委員
- 關心內政部推動公墓森林化政策進度,支持環保葬並建議結合閒置土地種樹,要求內政部提出具體方向與計畫。
- 指出火化比例已達95%,但私人納骨塔閒置率高達8成多,要求內政部思考後續處理對策,不能沒有對策。
曾銘宗 立法委員
- 關切桃園機場移民署證照查驗系統當機事件,要求移民署檢討老舊設備並更新為雙迴路系統,避免影響國人出國權益。
- 質疑危老條例明年500件、1萬戶的目標過高,與過去都更案例相比差距甚大,要求內政部說明達成目標的可能性與配套措施。
- 指出都更實務上樓層比例分配等問題仍未解決,危老條例亦未處理,要求內政部提出根本解決之道。
- 對部長提出後年750案、大後年1,000案的更高目標,要求內政部全力以赴。
陳明文 立法委員
- 關切國土計畫法實施時程,詢問是否百分之百不會改變,以及各縣市政府是否已準備好應對這麼大的變革。
- 質疑國土計畫法將嘉義縣大量土地劃定為農業發展區,恐拉大城鄉落差,對農業縣市不公,要求內政部考量公平性,並規劃農村社區發展空間,提升農業產值,留住人才。
- 強調農村發展應結合實際狀況,讓農村有發展機會,才能留住人才,不應讓農民成為二等公民。
吳琪銘 立法委員
- 關切校園毒品泛濫問題,詢問如何在保障人權前提下對學生進行驗尿或驗毒,並要求警政署提升查毒績效積分。
- 針對都更問題,指出釘子戶與「海蟑螂」漫天喊價導致都更停滯,要求政府運用公權力訂定合理價格,加快都更速度。
- 關切社會住宅興建速度,建議將因土地糾紛被迫拆遷的農民列為社會住宅弱勢,優先進行安置。
趙天麟 立法委員
- 關切國家公園違建數量持續增加,特別是墾丁、陽明山、金門國家公園,要求營建署加強處理。
- 針對違法復工或重建帶有刑責的問題,建議修訂建築法,分出層次,對不影響公共安全者僅執行行政拆除,影響者才處以刑責。
- 追蹤陽明山國家公園志工休息空間問題,經處長說明為個案後表示了解。
鄭天財Sra Kacaw 立法委員
- 指出原住民族自有住宅率與原漢落差大,要求內政部依「本部興辦社會住宅出租辦法」重新考量林口世大運選手村社會住宅對原住民的分配戶數比例,應依法規辦理。
- 反映原住民族部落聚會所興建案流程繁瑣、延宕多年,質疑營建署及地政司公務人員教育訓練不足,要求協助處理。
- 強調國土計畫法涉及原住民族土地時,應尊重及保存其傳統文化、領域及智慧,並建立互利共存機制,要求營建署提供針對原住民族部分辦理情形的書面報告。
Kolas Yotaka 立法委員
- 關切危老條例施行成效,指出目前案件數量低,詢問政府是否有積極鼓勵增設無障礙設施。
- 批評現有建築物無障礙設施規範未納入照顧床等需求,且檢查制度不足,要求內政部在危老都更中徹底檢討改善相關規定,並提出無障礙檢查制度。
- 要求內政部提出建築技術規則及無障礙設施設計規範的改善或修正時間表。
邱志偉 立法委員
- 質疑高雄、淡海、林口新市鎮開發預算分配不公,高雄新市鎮僅獲2億元,導致開發滯後,要求調整資源配置,增加對高雄新市鎮的預算挹注,特別是第一期公共設施的完善化。
- 建議將高雄新市鎮第二期(省道東邊1,000多公頃台糖土地)釋放作為高雄園區第二期,引入高科技廠商帶動地方發展。
- 要求內政部在道路建設及下水道經費分配上,能多分配給需求強度最高的原高雄縣轄區或偏鄉地方。
陳其邁 立法委員
- 要求行政院營建署將橋頭新市鎮過去開發的盈餘(約62億元)及代售土地(25公頃)直接補助給高雄市政府,作為後期開發的點火基金,以利地方主導建設。
- 質疑婦聯會隱匿資產,特別是1998年捐贈和信醫院2.2億元成立「宋美齡兒童血癌中心」一事,要求內政部查帳並追查捐贈明細,並要求行政契約應明訂財產歸屬及懲罰條款。
- 要求內政部查明婦聯會捐贈華興中小學及振興醫院土地資產的狀況,並說明未來查到財產歸屬的處理機制。
- 批評婦聯會誠意不足,過去隱匿財產,拒絕申報,要求內政部在面對說謊、隱匿財產的團體時應堅持轉型正義,不能任意延宕。
鍾佳濱 立法委員
- 指出駕照、行照已免攜帶、免換發,警察可透過電腦連網查詢資料,以此類比身分證,建議未來戶籍法修法後可取消實體身分證,由需要者請領國民身分證明。
- 建議廢除戶口名簿,因其功能已被身分證及電子化資料取代,且製作成本高。
- 建議新生兒出生登記可採線上申辦,並將出生序以母親為主,而非跟隨戶長或父親。
相關人員回應
葉俊榮 內政部部長
- 對於酒駕鞭刑,認為牽涉國家對罪與罰的基本態度及國際公約,台灣已從威權進步到重視人權、民主和法治,應謹慎處理。
- 支持警察取締酒駕,並承諾研議因應拒酒測判決可能造成的執法困難,必要時修正法律。
- 表示危老條例已啟動,各縣市陸續接受申請,明年目標500件、1萬戶,認為是務實且可達成的目標,強調程序簡化、審查迅速是主要誘因。
- 同意嚴格把關陸資在台購置不動產事宜,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同意後,仍會進行個案審查,避免炒作。
- 承諾關心台中市生活圈道路缺角問題,強調中央核定生活圈道路不會有藍綠考量,會從實情了解。
- 表示婦聯會談判已完成90%以上,主要卡關在未來若發現隱匿資產的究責方式,強調誠意沒有期限,會努力突破,並指出隱匿者仍需負刑民法責任,隱匿財產將充公。
- 承諾針對國籍法新舊法適用問題,將依從輕從新、從優原則處理,並請戶政司實際了解個案。
- 澄清國土計畫法劃分不分公有、私有土地,而是依國土功能分區,並承諾提供詳細資料。
- 說明國家公園違建處理原則為新違建即報即拆,執行狀況良好,但舊違建處理較複雜,會繼續加強。
- 支持環保葬和公墓森林化政策,認為可解決公墓閒置問題,台灣應大力推動。
- 表示已注意到桃園機場移民署證照查驗系統當機問題,承諾檢討老舊設備並更新為雙迴路系統。
- 說明都更條例修正版將提升獎勵明確性,簡化程序,以加快都更速度。
- 指出住宅法所律定的弱勢類別不含「拆遷戶」,但承諾會與地方政府協調,研究是否有處理空間。
- 針對校園毒品問題,強調教育、警政、社會、家庭需形成網絡共同解決,並表示警政署已強化處理毒品案件的積分比重。
- 說明國土計畫法實施進度,強調中央會努力推動,並承諾將委員關切的農村發展空間、農業產值提升等問題納入考慮,與農委會協調。
- 說明高雄新市鎮政策上將由高雄市政府主導,中央樂觀其成並承諾給予「嫁妝」協助,但強調不應單純以預算多寡評判,更重要的是規劃與發展方向。
- 針對婦聯會資產隱匿問題,解釋該組織狀況複雜,難以掌握,但強調未來發現隱匿財產仍會充公,且不影響黨產條例的追查。
- 表示救國團業務問題,內政部是社會團體會務主管機關,將在法律許可範圍內積極推動改善,但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的解釋也很重要。
- 認同委員關於身分證、戶口名簿、戶籍謄本電子化與簡化的方向,承諾會努力推動循序漸進的調整。
許文龍 內政部營建署署長
- 說明營建署對於違建的處理原則為「三部曲」,包括劃定新違建期限、優先處理新違建、中央督導,但承認地方政府執行有困難。
- 針對違法復工或重建帶有刑責的問題,表示目前行政作為已分出層次,未來建築法修法將考量輕重緩急、人民權利與公共安全,並加強處理。
- 說明新市鎮開發基金有盈餘繳庫20億元,主要來自抵費地標售,淡海或林口地區獲利較高。
- 表示國土計畫法中涉及原住民族土地的管制規則正在準備中,待所有分區別定案後訂定。
林清淇 內政部民政司司長
- 說明婦聯會三方協商僅召開1次會議,目前卡關在未來隱匿資產的究責部分及組成代表成員的限制,但會持續溝通,有信心達成。
- 說明環保葬政策落實狀況,已補助地方政府設置31處環保墓園,環保葬件數逐年增加,但彰化目前無特別鼓勵措施。
- 說明目前土葬比例不到5%,火化比例達95%,火化後骨灰多送納骨塔,但積極鼓勵環保葬。
- 說明公家塔位約300多萬個,使用率約6成;私人塔位460萬個,使用率僅1成6。
劉培東 內政部營建署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處長
- 說明墾丁國家公園違建問題,表示拆除違建花費較多時間與功夫,會繼續加強加速完成;對於部分沒有違背且有機會轉正的部分,暫時給予空間。
詹德樞 內政部營建署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處長
- 說明陽明山國家公園志工休息空間問題為個案,與志工個人相處問題有關,其他志工或工作人員無此情形。
陳茂春 內政部合作及人民團體司籌備處主任
- 說明救國團理事長白秀雄曾2次會面,說明其欲改革章程,希望回歸人民團體法規定。
- 表示內政部已兩次行文救國團要求處理章程問題,目前救國團已成立修改章程專案小組,預計12月召開理監事會議,明年2月召開會員大會通過章程修改。
- 說明人民團體法第58條規定,主管機關得對違反法令、章程或妨害公益者,給予警告、撤銷決議、停止業務一部或全部,並限期改善。
相關後續
- 內政部、營建署及所屬、建築研究所單位預算及所屬基金與財團法人預算,另定期處理。
- 內政部函為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該部主管「住宅基金」凍結項目報告案,准予動支,擬具處理報告,提報院會。
- 要求行政院督促原住民族委員會7日內函請國有財產署、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等公產管理機關,對於非原住民族申請承租土地,涉及原住民族傳統領域劃設及申辦原住民保留地之公有土地,應停止受理及核准承租案。
- 建請行政院應本於保障原住民勞工權益,於二個月內核定原住民參加勞工保險及就業保險保險費補助要點。
原始資料
- 公報
- 10611101
- 卷/期/冊
- 106/111/1
- 發布日期
- 2017-12-26
-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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