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慶富案獵雷艦爭議與國防外交預算檢討

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會議日期:2017-11-22

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針對慶富造船公司相關政府標案進行後續檢討與因應作為報告,聚焦於獵雷艦提前撥款、招標程序瑕疵、銀行聯貸監管失職等核心爭議。會議中,立法委員嚴厲質詢國防部、外交部、金管會等相關部會,要求釐清責任歸屬與提出改革方案。國防部長馮世寬面對各方壓力,承諾將公布懲處名單,並強調國艦國造政策不變,但會議也因部長與委員間的激烈言詞交鋒而中斷。

討論事項一

處理院會交付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案等3案

核心議題

  • 審查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中,關於就學獎助及榮民服務、醫療照護等項下共3筆凍結預算案。
  • 討論凍結預算報告完竣後,是否同意動支並提報院會。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第2目「退除役官兵就學、職訓」項下「退除役官兵就學獎助」100萬元案,報告完竣,同意動支,並提報院會。
  •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第11目「退除役官兵退休給付」項下「國軍單身退員宿舍服務與管理」之「業務費」中「一般事務費」100萬元案,處理完竣,同意動支,並提報院會。
  •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第6目「榮民醫療照護」項下「長期照顧與身心障礙醫療復健服務」1,000萬元案,處理完竣,同意動支,並提報院會。

討論事項二

邀請國防部部長、外交部次長、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副主任委員、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副主任委員、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副署長報告「慶富造船股份有限公司相關政府標案(獵雷艦、海巡艇、海科館、吐瓦魯漁船)之後續檢討與因應作為」,併請國家安全局副局長、財政部次長、經濟部次長、教育部次長、法務部次長、行政院海岸巡防署副署長列席,並備質詢。

核心議題

  • 全面檢討慶富造船公司涉及的獵雷艦、海巡艇、海科館及吐瓦魯漁船等政府標案,釐清其財務管理不善、詐貸、採購與聯貸程序中的爭議及後續因應方案。
  • 討論國防部提前撥付獵雷艦案24億元款項的適法性與責任歸屬,以及幻象戰機失聯搜救、國軍飲食與全民國防教育等議題。

相關爭議

  • 獵雷艦24億元提前撥款爭議:國防部被質疑在預算已遭凍結、慶富財務狀況不佳及工程延宕的情況下,仍提前撥付24億元款項,且被指控欺瞞國會。國防部堅稱依約執行,無高層指示,並將責任歸咎於行政疏失,但委員質疑此舉背後有「影武者」介入。
  • 國防部招標評選標準問題:行政院調查報告指出國防部在招標時,對廠商財力資格及履約績效的評分比重過低(僅占3%),且放寬資本額要求至兩百分之一,被認為不當,引發外界對慶富得標合理性的質疑。
  • 金管會與銀行團聯貸審核與監管失職:銀行團被批在慶富財務狀況惡化、徵信資料空白或虛偽不實的情況下,仍核准205億元聯貸案,導致巨額呆帳風險。金管會的監管機制及對公股銀行的指導角色受到質疑。
  • 幻象戰機失聯搜救進度與軍方態度:立委質疑軍方對幻象戰機失聯飛官的搜救進度報告不透明,且在新竹基地開放活動的時機點不當,未能充分體恤家屬感受。
  • 國防部長領導風格與國會關係:馮部長世寬在質詢過程中多次與委員曾銘宗發生激烈言語衝突,被指態度不佳、嘻皮笑臉,引發委員不滿,質疑其領導能力與對國會的尊重。
  • 預算流用與跨軍種調度合法性:國防部承認過去有預算流用慣例,但委員質疑此次為慶富案挪用三軍重大軍備預算,且未經國會解凍程序,涉嫌違法,並嚴重影響國家安全。
  • 慶富公司惡意詐騙與國防部受害角色:馮部長認為慶富是惡意詐騙,拖累國防部,呼籲慶富應跪向全民道歉。但委員質疑國防部在招標與履約管理上仍有把關不嚴的責任。

立法委員發言

呂玉玲 立法委員

  • 質疑國防部未即時提報懲處名單,認為應先釐清真相,而非急於設停損點。
  • 追問獵雷艦24億元提前撥款的決策過程,質疑公文送出未經查核,且可能有高層介入。
  • 批評國防部挪用預算提前撥款給慶富,無視委員會的預算凍結與風險控管要求,認為此舉違法。
  • 關切幻象戰機失聯搜救進度,轉達家屬對軍方處理方式(如基地開放活動)的不滿,要求軍方體恤家屬心情並加強搜救報告。

蔡適應 立法委員

  • 詢問美商洛克希德馬丁與義商Intermarine是否曾來台研商獵雷艦案,及其會議取消原因。
  • 質疑海軍與海巡署對慶富案的罰款金額差異,認為海軍罰款過低可能涉及放水。
  • 針對公共工程委員會提出的國防部3項疏失,要求國防部明確回應是否同意並納入改進。
  • 指出國防部報告中關於未來重新招標有3家公司有意願,但按新規定僅1家符合資格,質疑報告內容矛盾。
  • 關切海巡署對慶富造船案的履約展延與解約時程,要求海巡署屆時務必公告解約。
  • 質疑教育部海科館OT案招標後現有員工工作權益保障問題,建議評選時納入考量。
  • 詢問教育部官員是否曾參與2015年總統府關於海科館的會議,以釐清前主任熊光華言論的真實性。

莊瑞雄 立法委員

  • 質疑獵雷艦採購契約中關於給付價款義務與預算上限的條款衝突,認為國防部訂定有問題。
  • 指出國防部過去有預算流用慣例,認為此次24億元提前撥款的爭議是政治鬥爭,而非針對軍方。
  • 追問獵雷艦第二期款33億元跨軍種流用的決策者與流程,質疑國防部高層知情。
  • 批評漁業署對奸商慶富特別好,卻對漁民嚴苛,要求檢討執法方式。
  • 關切幻象戰機失聯搜救進度,要求馮部長說明最新進展,並對搜救架次數據提出質疑。

江啟臣 立法委員

  • 追問馮部長早上進總統府的行程與內容,質疑其對共機活動的說明。
  • 關切幻象戰機失聯搜救進度,詢問ELT緊急發報系統訊號的釐清狀況。
  • 質疑國防部明知慶富是爛公司仍一味配合,並提前付款,認為此舉不符常理。
  • 指出國防部在預算審查時未提及提前付款計畫,涉嫌欺瞞國會,並要求檢調調查。
  • 追問為慶富案調控三軍重大軍備預算的細節,質疑此舉影響國家安全,並以生物偵檢車庫工程為例,質疑預算挪用與工程延宕的關聯。

羅致政 立法委員

  • 批評國防部對幻象戰機失聯家屬感受的處理方式,認為應以事實回應而非強烈反擊。
  • 質疑工程會報告對國防部採購缺失的指責,認為工程會立場不道德,有落井下石之嫌。
  • 追問2次聯貸會議中公股行庫及財政部國庫署的角色與發言,質疑其介入聯貸案的動機。
  • 認為慶富是惡意詐騙廠商,拖累國防部,是全民買單的受害者,並質疑國防部在招標設計上的疏失。
  • 要求國防部儘速公布懲處名單,並強調懲處應提振國軍士氣而非僅為砍人。
  • 質疑慶富為何能取得次合約,以及國防部在廠商紀錄不良的情況下仍讓其得標,認為有把關責任問題。

王定宇 立法委員

  • 要求國防部說明從2013年至今所有預算流用項目,並強調流用不應被視為弊案,避免政治鬥爭傷害國軍。
  • 指出國防部長進總統府的行為,暗示懲處層級可能達到上將,要求懲處理由需明確,避免小官背責。
  • 質疑前金管會主委曾銘宗關於第一銀行2015年9月8日已決定主辦聯貸的說法,認為與正常程序不符,涉嫌圖利。
  • 要求法務部調查慶富金流中流向李維峰名下4.2億元資金的來源,並將其與桃園航空城弊案調查連結。
  • 質疑獵雷艦契約中資本額要求從10%降至兩百分之一,以及罰款金額從千分之一降至5,800元的決策者,認為此舉是為慶富量身打造。

劉世芳 立法委員

  • 肯定國防部長處理善後的辛苦,呼應賴院長「徹查無上限」的說法,希望還國防部清白。
  • 詢問獵雷艦建案的必要性與急迫性,質疑該軍投案是否為插隊排入,並要求國防部釐清評估基礎。
  • 要求國防部明確說明慶富解約後獵雷艦案的後續選項,包括各方案所需經費與期程,以及撤案停建後是否會產生聯貸損失或外國求償。
  • 質疑國防部報告中「配合政府政策指導」的措辭,要求部長明確說明國防部是否能自主決策,並堅定國艦國造政策。
  • 質疑慶富憑何關係能取得美國及義大利軍火商的次合約,是否有高層牽線,或慶富僅是白手套,要求國防部全力配合司法調查。

馬文君 立法委員

  • 質疑獵雷艦案招標時,資本額要求從10%放寬至兩百分之一,認為公共工程委員會的調查報告已明確指出此為不當。
  • 強調立委早在1年多前就提醒慶富案可能衍生的問題,但相關單位未重視,導致問題複雜化。
  • 指出24億元撥款時間點是慶富已發生狀況後,且預算已被凍結,與過去預算流用情況不同,質疑此筆款項是白花錢。
  • 批評只要有撥款,慶富就迅速將錢匯往澳門或紙上公司,質疑其資金流向。
  • 認為國防部寧可冒險也要支付款項,且在預算凍結下仍挪用經費,藐視國會,要求深切檢討。

林昶佐 立法委員

  • 指出慶富過去在政府造船標案履約績效不佳,曾多次出問題,質疑國防部在評選時未盡把關責任,未主動瞭解廠商問題。
  • 認為工程會的檢討報告內容老話重談,要求國防部除了制度精進外,也應檢討內部人員責任。
  • 批評金管會對銀行團提供資料有限,台銀在不核貸與核貸原因前後矛盾,懷疑銀行團有範本照抄,要求金管會儘速提供台企銀及合庫的資料,並查清真相。
  • 強調國艦國造政策的重要性,不應因慶富案而受損,但政府應從中學習並精進採購制度。

呂孫綾 立法委員

  • 詢問國防部「軍事演習訓練與營區安全勤務條例」草案的起草單位、立法目的及相關細則,特別關注周邊100公尺禁制區的適用範圍及衛哨兵執法機制。
  • 追問國軍新式口糧驗證資料及官兵滿意度調查結果,要求儘速提供給委員參考。
  • 關切國軍副食採購中伙委遭廠商施壓的媒體報導,要求國防部繼續追查真相。
  • 詢問全民國防推動中高中職學生實彈射擊活動的成效,並要求教育部提供書面調查資料。
  • 質疑青年學子對軍職有憧憬但投身軍旅者不多,建議國防部與教育部共同研議活動,提升軍人榮譽感,促進募兵制順利推動。

吳焜裕 立法委員

  • 關切獵雷艦案對國軍士氣和國人信心的打擊,認為應從中思考國防採購制度的改革。
  • 詢問馮部長與蔡總統在總統府公務之外的宴請次數,以釐清高層互動。
  • 指出慶富子公司曾捐政治獻金給前執政黨,但認為更重要的是檯面下的金額與關係,強調健全國防採購制度的重要性。
  • 建議國防採購應公開透明,並在評選委員中納入財務安全專業人員,以確保承包商的健全財務能力。
  • 質疑工程會提供評選委員資料過於簡化,建議加強改善,並探討重大採購案資金流向管控機制。
  • 建議金管會對重大採購案的金融機構貸款進行專案金融檢查,並呼籲馮部長改革國防武器採購制度。

林德福 立法委員

  • 指控國防部兩度發函給立法院,將獵雷艦第3期款列在106年度預算項下,卻在發文前82天已撥款給慶富,認為這是蓄意欺騙國會而非行政疏失。
  • 質疑國防部在有合約保護可延緩支付的情況下,仍提前撥款給慶富,認為此舉獨厚廠商,且有高層指示嫌疑。
  • 指出海軍方陣快砲預算遭凍結,時任海軍參謀長梅家樹被記過,質疑黃曙光司令為何仍敢於12月16日撥付24億元款項。
  • 質疑海軍司令黃曙光權力不足以要求跨軍種調度預算,認為背後必有高層指示,要求國防部公開會議紀錄。
  • 批評馮部長領導無方、無能,應立即請辭,並認為慶富案錄音帶已重創蔡政府形象。

王育敏 立法委員

  • 播放陳偉志錄音帶,證實其說法(海軍去年9月27日脫模但無預算撥款、進總統府後才有錢)與事實相符,認為錄音帶是鐵證。
  • 指出海軍原定規劃脫模完成後9個月才付款,但去年9月27日完成後,卻急於12月撥款,將時程縮短至2.5個月,質疑中間關鍵轉折是陳偉志進總統府。
  • 批評國防部報告隻字未提24億元,卻自露興達港廠房去年未開工,質疑在已知慶富延宕、有弊案的情況下仍執意提前付款,背後必有「影武者」。
  • 認為軍人風骨不應是為影武者背黑鍋,要求揪出幕後黑手,避免懲處海軍基層軍官。
  • 質疑海軍在9月23日以前並無付款意願,是總統府溝通後才發生,認為24億元弊案的轉折點就在總統府,並指控國防部欺騙立法院。

曾銘宗 立法委員

  • 詢問馮部長共機多批次活動的異常程度及總統指示,質疑其不願在國會說明恐造成社會動盪。
  • 批評馮部長將慶富案全部責任推給慶富公司,無視行政院調查報告中國防部的5大缺失,特別是招標評選中對廠商財力及履約績效比重過低(僅占3%)。
  • 與馮部長就其領導能力、態度及民調進行激烈言詞交鋒,認為馮部長態度不對,無法令人尊敬。
  • 強調國防部應檢討招標缺失,避免再次發生類似問題。

賴士葆 立法委員

  • 詢問馮部長對共機活動的緊張程度及因應措施,並要求實問實答。
  • 質疑馮部長對24億元提前撥款案完全不知情的說法,認為外界無人相信,並指出此為海軍黃司令全權負責。
  • 詢問馮部長是否曾向總統自請處分督導疏失,以及總統的回應,並質疑馮部長不離職的原因。
  • 要求馮部長針對慶富案發表內心感想,並認同慶富應向全民道歉,但認為國防部是幫兇,不該在明知慶富出問題後仍繼續撥款。
  • 指出馮部長留任是為推動國機國造、國艦國造,但提醒其避免重蹈「鐽震案」覆轍,將中科院與軍備局合併可能產生弊端。

趙天麟 立法委員

  • 肯定部長在危機處理上的努力,並強調國防是24小時進行的任務。
  • 表示對慶富案的立場一致,不論前任或現任政府,凡貪贓枉法者皆不應放過,並支持檢調追查真相。
  • 建議政府應檢討採購法規中稽核制度的不足,借鏡美國國防部的合約履約稽核制度,以強化政府發包後的管控能力。
  • 強調國艦國造是台灣造船及國防的重要基礎,不容藍綠推卸責任或毀滅產業,應收拾殘局並繼續推動。
  • 指出慶富將資金挪移至中國大陸投資,行為惡劣,若有人明知慶富狀況仍協助放款,則有勾結之嫌。
  • 要求國防部再次說明24億元以流用方式撥款給慶富的決策過程,並強調若最終證明部長不知情、總統未下令的說法不實,則相關人員需負政治責任。

相關人員回應

馮世寬 國防部部長

  • 慶富案提前支付24億元款項爭議已移請地檢署查辦,若有違法絕不徇私。
  • 獵雷艦案風波因慶富公司財務管理及經營不善所致,不可導向國防部弊案,慶富陳氏父子應向國人及國防部道歉。
  • 今天去總統府是例行性國安機制會議,未提報慶富案懲處名單,因非最需要處理事項。
  • 幻象戰機失聯搜救行動從未中止,已出動760架次以上空中搜救,並請日方及大陸漁船協助。
  • 國防部依約執行獵雷艦案,未曾一味配合,也未曾欺瞞國會,相關案件已送檢調偵辦。
  • 獵雷艦案拖累國防部,慶富是惡意的,應跪著向全民道歉,國防部也是受害者。
  • 國防部將於下午院會後公布慶富案懲處名單,可能涉及司令層級。
  • 承認督導有疏失,已向總統自請處分,但總統指示先處理好事情。
  • 強調國艦國造、國機國造是政府政策指導,國防部將依戰力需求檢討,並持續推動國防自主。
  • 本次中共共機活動特殊,有殲偵機、轟炸機及加油機,並有蘇30掩護,準備做實際攻擊航線到西太平洋,國軍已做好防禦應變。

李宗孝 國防部海軍司令部參謀長

  • 慶富公司因財務問題、涉嫌詐貸及違洗錢防制法,聯貸協商破裂,已遭司法偵辦。
  • 慶富公司興達港造艦廠房遲延興建、財務危機、與次合約商履約爭議及員工大量離職等4項均列高風險項目,已產生可能解約風險。
  • 海軍已組成律師團隊,針對高風險項目評估後續因應方案,包括慶富繼續履約、其他船廠承接、國內重新招標及重新建案等4項。
  • 海軍獵雷艦案每日罰款金額為250多萬元,因尚未到交船期,若屆時未交船,將按全案款千分之0.1(每日約349萬元)重罰。
  • 獵雷艦建案屬於「需要但不急迫」的作戰需求,但仍有必要性。
  • 海軍將持續審慎評估獵雷艦後續方案,待時機成熟再向上級建議,國艦國造政策不會變。
  • 海軍完全依照採購法、依法依約辦理招標,並無高層牽線或白手套問題。
  • 針對銀行團要求免除利息,海軍依約不會同意;若銀行團不展延還款保證,海軍將沒收履約保證金,並啟動解約步驟。
  • 獵雷艦案投標資格審查由評審委員專業判斷,海軍有委託律師事務所調查,但不能在委員集合後提供意見,以免影響判斷。
  • 海軍已坦承24億元撥款為作業疏失,會虛心檢討,但強調無任何壓力,純粹為人員作業疏失。

梅家樹 國防部軍備局局長

  • 24億元撥款的資料疏失,相關懲處將於下午公布。
  • 105年獵雷艦第二期款是由國防部軍備局綜辦,由當時常務次長許培山中將稽核,流用F-16預算14億元。
  • 承認國防部在預算審查時未提及提前支付24億元,但其目的為爭取預算。
  • 付款權責屬海軍司令部,國防部在接獲需求後會辦主計、監察、法務、採購等單位檢視適法性與財務規劃後簽核支援。
  • 海軍支付24億元是基於民法誠信及採購法公平合理原則,考量工程進度及下游廠商權益,並無獨厚廠商或高層指示。

章文樑 外交部次長

  • 外交部鼓勵業者赴友邦投資,但秉持中立原則,不干涉商業合約內容,未協助慶富集團就吐瓦魯漁船案向國內銀行取得融資。
  • 吐瓦魯政府從未請我國政府介入協助融資,本案純屬商業行為,不影響台吐邦誼。
  • 對於外界質疑與猜測,外交部表示遺憾,未來將持續推動互惠互利的外交政策,善用援款,增進邦交關係。
  • 外交部未受邀參加2次聯貸會議,也無人參與。

胡意剛 海巡署副署長

  • 海巡署對慶富案的罰款是按照契約規定,每艘船每日逾期罰千分之一,與海軍算法不同。
  • 海巡署曾因慶富向工程會調解,展延履約期限22天,至11月26日中午12點。
  • 若慶富未能在11月26日中午12點完成交船,海巡署將於當天中午正式公告解約,並向其求償。
  • 以目前狀況,海巡署不會再建議國防部選擇慶富作為廠商,因其過去履約紀錄不佳。

蔡清華 教育部次長

  • 高中職學生實彈射擊活動推行至今約有15萬名學生參加,成效良好,有助於鼓勵學子投身軍旅。
  • 教育部未曾於2015年與總統府談論海科館相關事宜,前主任熊光華對外宣稱的內容不實。

高福堯 工程會副主任委員

  • 工程會是行政院獵雷艦專案小組成員,協助檢視採購過程並提供改進建議。
  • 根據法規,招標文件廠商財力資格可放寬至十分之一,但招標機關可視實際狀況再放寬,行政院認為放寬至兩百分之一不妥當。
  • 台船對獵雷艦案的申訴被駁回,因相關過程在法律構面合乎規定,但行政過程仍有不當或缺失。
  • 採購稽核小組主要針對事後稽核,但工程會建議應提前啟動稽核機制,並推動成立採購專案小組協助招標設計。
  • 機關支付款項流向非工程會職掌,工程會僅能要求機關依契約檢視承包商履約情形。

陳國勝 國防部主計局局長

  • 國防部過去有預算流用慣例,如2013年F-16A/B性能提升案流用陸軍預算,2015年海軍S-70C反潛直升機案流用空軍IDF預算。
  • 獵雷艦案24億元中,海軍檢討6個案子共13.6億元,不足的10.59億元報到國防部,部分來自通用直昇機案及標案結餘款。
  • 軍投建案的排序在戰規司,基本不至於插隊排入。

黃天牧 金管會副主任委員

  • 金管會已針對慶富案進行金檢工作,但農業金庫歸農委會管轄,金管會需農委會指示才能進行檢查。
  • 金管會已要求未達20億元金檢標準的銀行自行稽核,並會遵照委員指示辦理,將相關資訊帶回討論。

顏春蘭 財政部國庫署副署長

  • 2次聯貸會議中,國庫署有派員參加,第一次是臨時被叫去,第二次從頭參加到尾。
  • 國庫署作為公股管理股權單位,對聯貸案不涉入個案,但會尊重銀行公司治理原則,並未指示或裁示全力協助。
  • 國庫署在會議中曾建議可將輸出證明與聯貸脫鉤處理。

鄭美玲 第一銀行總經理

  • 2015年9月8日慶富負責人曾到總行拜會,但真正決定主辦聯貸案是在2015年10月16日的常董會議。
  • 每次動用聯貸額度及2次動用還款保證時,都有發信通知其他參貸行,相關信件已在調閱小組資料中。
  • 第一銀行尊重財政部及國庫署,但未收到國庫署關於聯貸案的指示或裁示。

黃主任希儒 國防部國防採購室主任

  • 國防部尊重工程會提出的所有建議,並將納入後續精進參考,會檢討招標文件規範。
  • 國防部已修訂建案流程,籌劃階段請中科院介入評估,屬國內廠商可研製部分則對內採購。
  • 國防部設有採購稽核小組,由次長擔任召集人,主要偏重招標與履約後事宜,招標前較不會做稽核動作。
  • 關於資本額放寬及罰金調整,是公開閱覽時有廠商提出,經開會聽取各方意見後決定,法律顧問公司也有參與。

林司長邦樑 法務部檢察司司長

  • 慶富案金流資料由法務部調查局提供,個人對案件細節不清楚,但會將委員質詢內容帶回法務部,要求調查局查清李維峰相關金流。

鍾樹明 國防部訓次室次長

  • 「軍事演習訓練與營區安全勤務條例」草案由聯三負責起草,旨在確保營區及訓練場安全。
  • 草案中周邊100公尺禁制區適用於特定主要營區,而非所有營區,目的是避免有心人士窺探、刺探或攝影,影響國防安全。
  • 國軍衛哨兵在緊急狀況下有執行勤務及規則,能迅速處理違反營區及國防安全的部分,不需等待憲警單位。
  • 幻象戰機失聯搜救行動從7日至今從未中止,營區開放活動是例行性活動,也規劃邀請家屬參觀。

白捷隆 國防部陸軍司令部參謀長

  • 生物偵檢車車庫工程案因歷次招標無商投標,產生計畫餘款,會繳回國防部作為管制預算支用。
  • 針對國軍伙委遭廠商施壓的媒體報導,經督察室調查並無這樣的事實,也未有遭受脅迫情事,會提供相關報告給委員參考。

相關後續

  • 國防部將於當日下午院會結束後,公布慶富案相關懲處名單。
  • 針對獵雷艦24億元提前撥款爭議,國防部已移請地檢署查辦,並將相關資料送檢調單位偵查。
  • 海軍將持續審慎評估獵雷艦後續方案,包括其他船廠承接、國內重新招標及重新建案,待時機成熟後再向上級建議。
  • 國防部需研議工程會提出的採購缺失改進建議,並將相關資料提供給委員會。
  • 金管會將針對委員質疑的銀行聯貸審核問題,要求農業金庫等銀行進行內部稽核調查,並將結果送交委員會。
  • 法務部將就慶富金流中流向李維峰名下資金進行調查,並將其與桃園航空城弊案連結追查。
  • 外交部、漁業署、教育部等相關單位需就委員口頭質詢及未及答復部分,於2週內以書面答復委員並提供補充資料。
  • 國防部將就如何改革國防武器採購制度完成規劃後,將相關資料送交委員參考。
  • 海巡署將於11月26日中午12點確認慶富是否完成交船,若未完成將正式公告解約並求償。

原始資料

公報
10611201
卷/期/冊
106/112/1
發布日期
2018-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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