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YZER
← 回到摘要列表

慶富案聯貸弊案專題報告:公股銀行責任與金融監理檢討

財政委員會會議日期:2017-11-27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針對慶富獵雷艦聯貸弊案進行專題報告與質詢,財政部及金管會說明公股銀行損失與後續處置。會議聚焦於慶富案的責任歸屬、銀行求償、金金分離及吹哨者保護機制,多位立委就銀行疏失、高層介入及人事任命提出質疑,最終確認慶富聯貸案不展延,並要求相關單位提交詳細報告。

討論事項一

財政部所屬公股行庫及農業金庫追討慶富集團聯貸、自貸資金借償情形專題報告

核心議題

  • 本次會議主要針對慶富獵雷艦採購案所衍生的公股銀行聯貸及自貸弊案進行專題報告與質詢,探討各行庫的預估損失、行政院的專案調查結果以及財政部與金管會後續的處理措施。
  • 核心問題包括釐清銀行在聯貸案中的徵授信疏失、追究相關人員責任、評估民事求償可能性、探討政治力介入疑慮,並研議強化金融監理與公司治理的改進方向,如建立三方合約機制及吹哨者保護制度。

相關爭議

  • 民事求償責任歸屬:立法委員質疑財政部與金管會對於公股銀行因慶富案所造成的鉅額損失,是否將依法向失職董事與經理人進行民事求償,而非僅由全民買單。行政部門則表示需待檢調與金管會調查結果釐清責任。
  • 銀行內部疏失與求償態度:多位委員質疑公股銀行在聯貸過程中的盡職調查不足,甚至有抄襲資料、虛偽捏造參貸銀行資訊等情況。銀行董事長們普遍表示若有故意或過失將依法求償,但對釐清時間與具體金額未給出明確答案。
  • 銀行核貸轉折與政治力介入:部分公股銀行(如合庫、臺銀、彰銀、土銀)在2016年1月16日選舉後,從原先拒絕參貸轉為同意,引發委員質疑是否有政治力介入導致專業判斷受影響。
  • 金管會監理失職:委員批評金管會對慶富案的處理不力,包括早期未掌握資金流向、對國防部查證回覆「尚無事證顯示慶富涉及洗錢與詐貸」等,質疑其監理失職及包庇嫌疑。
  • 公股銀行董事長人事任命:財政部撤換3位公股銀行董事長,新任董事長被外界貼上「高雄幫」標籤,引發委員質疑人事任命的公正性與政金分離原則。
  • 兆豐案獨立監察人來台查核:美國監理機構指派獨立監察人來台查核兆豐銀行總行反洗錢機制,有委員認為此舉喪權辱國且干預內政,金管會則解釋為國際監理合作的一環。
  • 吹哨者保護機制:委員關切永豐金吹哨者遭開除事件,要求金管會加速調查進度並建立完善的吹哨者保護機制,確保內部檢舉人不會因此受害。

立法委員發言

黃國昌 立法委員

  • 對財政部及金管會就慶富案的報告表達強烈失望,認為其承諾依法求償恐是空話,最終仍由全民買單。
  • 質疑金管會的行政裁罰只是股東和納稅人買單,應追究民事求償責任,要求銀行董事長明確表態是否對失職董事與經理人求償。
  • 指出全國農業金庫的徵信報告抄襲第一銀行資料,且內容捏造參貸銀行資訊,顯示審查不嚴謹。
  • 強調刑事責任、行政懲處不足,民事求償才是真正有牙齒的追責方式,以回應納稅人疑問。

吳秉叡 立法委員

  • 將慶富案責任追究分為刑事、行政、民事三層次,並著重於民事損害賠償的債務人、求償額度及故意過失證明。
  • 要求各銀行董事長承諾,若內部同仁有故意過失導致侵權行為,將會對前任董事長、總經理及放款人請求損害賠償。
  • 建議銀行精準計算損害賠償金額,並於年底前提出確定數字,避免漫天開價或少報損失。
  • 提醒銀行需思考如何證明內部人員的故意過失,除了刑事與行政調查結果外,還需其他輔助方法。

曾銘宗 立法委員

  • 指出高雄銀行對慶富開立履約保證的擔保率高達96%,顯示慶富當時財務狀況已不佳,且9家聯貸銀行均為公股,暗示此為配合政策的專案貸款。
  • 呼籲檢調及金管會應徹查慶富公司1億5,805萬美元流向國外涉嫌洗錢的關鍵問題。
  • 揭露慶富曾以HSBC的3,000萬美元Stand-By L/C向國內申貸周轉金10億元,多家銀行評估後以洗錢疑慮拒絕,質疑其中有高層交辦。
  • 指出慶富為貸款動用外交部,要求介入與吐瓦魯合建漁船貸款,顯示其關說力度廣泛,要求銀行清查相關申貸案。

賴士葆 立法委員

  • 質疑土地銀行董事長表示認列15億損失不影響繳庫的說法,認為這讓民眾觀感不佳,顯示立法院對公股銀行監管太鬆。
  • 要求金管會主委從律師角度評論公股銀行配合政策導致鉅額虧損,卻僅以一次性提列呆帳處理的現象。
  • 質疑合庫、臺銀、彰銀、土銀在2016年1月16日選舉後,從「不核貸」轉為「核貸」的決策轉折,認為有政治力介入。
  • 批評金管會曾回覆國防部「尚無事證顯示慶富涉及洗錢與詐貸」,是嚴重失職或替慶富背書,要求金管會致歉。
  • 針對金管會提出的「金金分離」政策,詢問其具體定義與劃線標準,是否禁止一人同時擔任兩家金控董事。

費鴻泰 立法委員

  • 質疑在2016年總統大選後,合庫、臺銀、彰銀、土銀、華南等5家銀行常董會突然改變主意同意聯貸,認為有政治力介入。
  • 要求所有有自貸慶富的銀行總經理說明融資時間、金額及目前欠款狀況,並表示已掌握詳細資料。
  • 指責金管會檢查局在2017年5月已完成慶富案檢查報告初稿,卻遲遲不公布、不處理,導致問題延宕至10月才爆發,涉嫌瀆職。
  • 批評金管會對慶富案的處理不專業,甚至不如立法委員能取得相關帳戶資料,質疑其監理能力。

盧秀燕 立法委員

  • 指出慶富案導致國家安全、國防軍備、銀行及國庫受損,但有3位新任公股銀行董事長(董瑞斌、雷仲達、黃博怡)因本案上任,質疑其為「高雄幫」受益者。
  • 質疑財政部與行政院在人事任命上未遵守政金分離原則,讓有「高雄幫」背景的人士擔任公股銀行董事長,恐造成近親繁殖與權力集中。
  • 批評金管會對慶富案的態度「一事兩判」,一方面撤換銀行董事長,另一方面卻不追究前金管會主委的監理責任。
  • 關切合庫銀行搶案殉職員工的撫卹金及家屬照顧問題,要求從優撫卹並提供女兒工作協助。
  • 要求財政部與金管會提供慶富案對公股銀行造成的損失,如何影響國庫收入的相關數據資料。

郭正亮 立法委員

  • 要求第一銀行及臺灣銀行董事長明確表態是否展延慶富獵雷艦聯貸案,以避免其他銀行投機。
  • 質疑第一銀行作為主貸行,卻稱因「資訊不對稱」或「拿不到慶富資料」導致疏失,認為此說法嚴重,顯示未盡職調查。
  • 指出臺銀作為參貸行,其決議參貸的時間過短,顯示未有足夠時間進行盡職調查。
  • 擔憂慶富案將導致公股銀行未來對新南向ODA政策性貸款卻步,要求銀行提出強化盡職調查SOP,守住底線。

施義芳 立法委員

  • 要求財政部公布慶富案各行庫的詳細貸款金額,強調誠實公布資料的重要性。
  • 質疑公股銀行在承接政府標案時是否有內規提供優惠,以及為何公股銀行屢次在重大案件中受損。
  • 探討公股銀行董座多為公務體系轉任,可能導致經營績效不彰及「戲棚下站久了就是他的了」現象。
  • 關切永豐金吹哨者遭開除案的進度,要求金管會儘快公布調查結果。
  • 質疑財政部撤換3位公股銀行董座的標準,並追問其他未被撤換董座的責任歸屬。

林德福 立法委員

  • 質疑美國監管機構指派獨立監察人來台查核兆豐銀行總行反洗錢機制,是否為喪權辱國及干預內政。
  • 指出兆豐銀行因紐約分行缺失已被罰款,卻仍需接受總行查核,認為待遇不對等不公平。
  • 批評公股銀行董事長上任後,常從外部引進人員擔任高層職務,而非內升,打擊內部士氣。
  • 要求新任公股銀行董事長承諾以內升為原則,除非特殊情況才從外部引進人才。

羅明才 立法委員

  • 質疑國內金融秩序混亂,包括重大貸款違規、銀行呆帳及搶銀行事件頻傳,要求金管會主委說明如何改善。
  • 批評金管會主委上任後發生多起金融事件,認為其金融管理不佳。
  • 要求金管會加強防制搶銀行工作,特別是年關將近及毒品問題對治安的影響。
  • 質疑財政部撤換3家公股銀行董事長的標準不一,認為有棄車保帥之嫌,未追究真正的幕後黑手。
  • 指出臺銀在聯貸案中扮演龍頭角色,其決定影響其他公股銀行,但卻未被追究責任。
  • 關切國艦國造及新南向政策未來是否仍會要求銀行團配合,並要求須遵守徵授信規範。

江永昌 立法委員

  • 質疑第一銀行宣布將46億元打入呆帳是財政部授意,或官派董事長自行決定,要求釐清公股股權管理與公司治理的權責。
  • 批評新任公股銀行董事長在打銷呆帳議題上言詞閃爍,缺乏擔當與決斷。
  • 質疑財政部撤換董事長的標準不一,僅依參貸金額高低,而未追究已轉任民營機構或仍在位者的責任。
  • 要求金管會加速對慶富案的第一波懲處,不應等到檢調調查完畢,並以何壽川、蔡友才案為例,要求解除蔡慶年董事職務。
  • 質疑銀行自行內部金檢的有效性,認為面對集體疏失恐難查出真相,強調金管會應進行實地查核。
  • 再次呼籲金管會建立外部吹哨者機制,讓檢舉人能直接向金管會舉報,以有效掌握弊案證據。

陳賴素美 立法委員

  • 指出海巡署將解除慶富承造巡防艇契約,慶富案已拖累國防部、海巡署、財政部和金管會,並導致公股銀行董座撤換。
  • 質疑國防部對慶富案的處置僅為申誡、記過,有置身事外之嫌,並詢問財政部對華南、土銀董座未處置的理由。
  • 質疑合庫與臺企銀原拒貸後卻參貸28億元的轉折內情,要求財政部深入了解。
  • 要求財政部對慶富案造成的國庫損失,應替人民向失職人員求償,而非全民買單,並追究財政部內部官員的責任。
  • 關切近年金融弊案連連,要求財政部與金管會共同整頓金融亂象,建立人民信心,並詢問財政部長是否表態不擔任公股行庫董總。
  • 要求金管會加速永豐金吹哨者案的調查進度,並儘快提出吹哨者保護機制的草案時間表。

相關人員回應

許虞哲 財政部部長

  • 簡要說明慶富聯貸案源起、行政院專案調查結果、公股銀行預估損失及財政部後續辦理事項,包括配合調閱小組、解任相關董事長職務、督導強化聯貸徵授信業務及召開檢討會議。
  • 表示財政部為股權管理機關,原則尊重各銀行專業評估,但會賡續督導公股代表落實改善措施,並依檢調及金管會調查結果依法處置。
  • 回應民事求償需依檢察機關及金管會調查報告,釐清刑事與行政責任後,再由各行庫決定民事求償。
  • 說明撤換3位公股銀行董事長主要考量為主辦行及參貸金額最高者,但未處置者不代表安全下莊,仍待調查結果。
  • 表示財政部作為股權管理機關,不能直接稽核銀行授信業務,但會要求公股代表落實經營管理。
  • 承諾會提供各行庫繳庫金額資料,並表示未來國艦國造、新南向政策性貸款仍需支持,但借款人須符合徵授信規範。

顧立雄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任委員

  • 報告慶富集團於銀行業授信餘額約247億元,並說明慶富及慶陽公司聯貸案已宣告違約,銀行已採取債權保全措施。
  • 提出銀行辦理政府採購標案貸款的未來改進方向,包括加強督導銀行強化徵授信、貸後管理及防制洗錢措施,並研議建立政府採購機關、銀行、得標廠商三方合約及照會機制。
  • 澄清兆豐案的56億元罰款與慶富案的貸款損失求償性質不同,並表示金管會從監理觀點調查人員缺失,求償由各行庫決定。
  • 回應金管會已對慶富案相關銀行進行金融檢查,部分報告已完成,並承諾年底前會完成所有檢查報告,給社會交代。
  • 解釋兆豐銀行接受美國獨立監管人查核是改善計畫一環,且屬國際監理合作,非喪權辱國。
  • 表示公股銀行董總任命需經財政部報行政院核定,專業性足夠,不認為有「高雄幫」或政金不分離解讀。
  • 承諾永豐金吹哨者案已約詢相關人員,正進行最後整理,預計一、兩週內會有結論,並將加強內部控制與稽核辦法中的吹哨者保護機制。

董瑞斌 董事長 第一銀行

  • 表示第一銀行在10月底宣告慶富違約後,已展開債權確保及擔保品追償措施。
  • 承諾若經責任鑑定確定內部人員需負責,將會追償,並預計在今年底前確定損害賠償金額。
  • 說明第一銀行接受聯貸主要考量是慶富承諾增資並達成任務,以及取得IM和LM技術輸出許可,認為風險可控。
  • 坦承聯貸案主要問題在於「資訊不對稱」,許多重要資訊未從慶富取得,或因國防機密無法獲得。
  • 明確表示第一銀行將不展延慶富聯貸案,並會盡快召開銀行聯合會議說服其他參貸銀行跟進。

呂桔誠 董事長 臺灣銀行

  • 表示臺灣銀行對慶富自貸案餘額約4.1億元,且在2017年3月有續約。
  • 對於民事求償,表示會「依法處理」,但需等待整體調查結果釐清相關責任。
  • 說明臺灣銀行不是最大參貸行,對於慶富聯貸案,因慶富處於違約狀態且未提供財務簽證報表,無法評估,故不展延。
  • 表示參貸行也會進行盡職調查,但深度可能與主辦行有差異,並強調政策性貸款仍需符合專業評估與盡職決策。

陳朝輝 董事長 全國農業金庫股份有限公司

  • 說明全國農業金庫因與慶富原有遠洋漁業業務往來,故參加聯貸案。
  • 坦承全國農業金庫的徵信報告過去常參照主辦行內容撰寫,後來發現此作法可能不妥。
  • 表示目前所見授信過程並無疏失,但若未來證實有狀況,將會依法處理民事求償。
  • 承諾若未來證實有內部疏失,將會依法處理。

雷仲達 董事長 合庫銀行

  • 表示初步了解不認為銀行有疏失,但若法律界定可求償,將會依法律步驟進行。
  • 說明合庫銀行預計提列10億元呆帳,並會提列備抵呆帳。
  • 否認合庫在聯貸案中有「先射箭再畫靶」情況,強調是依正常流程審查,並於2016年1月20日通過常董會。

張明道 董事長 彰化銀行

  • 表示彰化銀行估計提列約6億元損失。
  • 說明彰化銀行曾有小額週轉金往來,目前餘額為零。

黃博怡 董事長 臺企銀

  • 說明臺企銀與慶富自2010年有借貸往來,目前餘額約8,598萬元。
  • 表示呆帳打銷仍需提到常董會討論,並會與常董會充分溝通。

張兆順 董事長 兆豐銀行

  • 說明兆豐銀行對慶富的巡防艇專案貸款餘額約12億8,700萬元,因海巡署宣布違約,目前面臨問題。
  • 解釋美國獨立法專顧問來台查核是合意令的一部分,因兆豐是美元清算銀行,且總行對分行管理有缺失,故需回溯調查美元交易。
  • 強調兆豐銀行因先前被解職多人,人才斷層,故從外部引進副總經理是為應對嚴峻情況,並非裙帶關係。

鄭美玲 總經理 第一銀行

  • 說明第一銀行對慶富自貸部分餘額約23億元,慶陽部分約14億元,目前均未償還。

黃忠銘 總經理 土地銀行

  • 說明土地銀行對慶富的貸款始於2009年6月,每年續貸,目前仍欠9,900萬元。

楊豊彥 總經理 兆豐銀行

  • 說明兆豐銀行對慶富巡防艇專案貸款餘額約12億8,700萬元,因海巡署已宣布違約。

文景仁 副總經理 全國農業金庫股份有限公司

  • 說明全國農業金庫於2013年9月首次與慶富往來,曾有2筆各約10億元貸款已清償,目前另有1筆4億元額度貸款,餘額剩下1億元。

周燦煌 總經理 臺企銀

  • 說明臺灣中小企業銀行與慶富自2010年2月有借貸往來,額度1億元,目前餘額約8,598萬元。

施建安 總經理 彰化銀行

  • 說明彰化銀行曾有小額週轉金往來,目前餘額為零。

鄭永春 總經理 華南銀行

  • 說明華南銀行自2006年開始與慶富往來,目前餘額約2,840萬元。

吳當傑 董事長 華南銀行

  • 否認曾指示新興分行送審3,000萬美元融資案。

吳桂茂 局長 金管會保險局

  • 說明金管會檢查局在2017年5月底完成慶富案檢查,發現缺失,並將初步報告送銀行局併案處理。

王儷娟 局長 金管會檢查局

  • 說明檢查局在2017年4、5月間向第一銀行索取設備商資料,因資料取得耗時,故報告初稿至7月才完成並送銀行局。

阮清華 署長 財政部國庫署

  • 說明財政部僅派任金控端董事,銀行端董事由金控再派任,因涉及銀行法,銀行會議紀錄不會直接提供給國庫署。

相關後續

  • 第一銀行明確表示將不展延慶富獵雷艦聯貸案,並將盡快召開銀行聯合會議說服其他8家銀行跟進。
  • 臨時提案決議,請金管會督導臺灣銀行、土地銀行、合作金庫銀行及彰化銀行,針對慶富公司獵雷艦案,於2016年1月16日之後由「不參貸」改變為「參貸」之決策過程說明與相關紀錄,協同財政部於10日內提供詳細報告。
  • 委員質詢未及答復部分,請財政部及金管會於1週內以書面答復,並於期限內送交要求提供之相關資料。
  • 財政部許部長表示將與副院長共同研商公股銀行人事任命,並承諾對該追究的責任將會追究。
  • 金管會顧主委承諾將於年底前完成所有慶富案相關銀行的檢查報告,並對永豐金吹哨者案將在1至2週內有定案。

原始資料

公報
10611501
卷/期/冊
106/115/1
發布日期
2018-01-08
原始連結
立法院頁面官方 PDF文字檔Parsed JS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