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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委員會審查107年度國道與高鐵基金預算:聚焦收入、管理與土地開發效益

交通委員會會議日期:2017-11-30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審查107年度國道公路建設管理基金與高速鐵路相關建設基金的非營業預算。會議針對國道基金的通行費收入預算編列、非典型人力運用、管理費用、欠費追繳效益及固定資產執行率等提出質疑與調整;高鐵基金則聚焦於站區土地開發效益、乙類公債利息支出,以及台鐵事故調查預算不足與獨立調查機制等議題。最終,多項預算提案經刪減、凍結或要求書面報告處理,部分決議案則照案通過或經文字修正。

討論事項一

審查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交通部主管交通作業基金─國道公路建設管理基金分預算

核心議題

  • 本次會議主要針對107年度國道公路建設管理基金的業務計畫、業務收支、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等預算項目進行審查,並就通行費收入預算編列、非典型人力運用、管理與總務費用、欠費追繳效益及固定資產執行率等議題進行討論。
  • 會議亦處理多項委員提案,包含預算增列、刪減、凍結及決議案等,以確保基金運作效益與合理性。

相關爭議

  • 通行費收入預算編列:洪慈庸委員認為預算編列過於保守,建議增列4億元;李昆澤委員則擔心增列會被誤解為調漲通行費。高公局解釋旨在抑制交通量,且汽燃費分配有其原則,最終微增1億元。
  • 非典型人力運用:李昆澤委員質疑「派遣人力、勞務承攬」預算編列高,非典型人力影響勞動權益,建議凍結1/10。高公局回應已控管人數,增加預算為調薪。
  • 管理費用及總務費用浮濫:黃國書委員指出歷年決算與預算差距大,建議刪減;洪慈庸委員質疑國外旅費目的不明確,印刷裝訂與廣告費在無紙化趨勢下應減列。高公局說明人事費執行率低因用人制度,出國考察與印刷費有其必要性。
  • 通行費欠費追繳效益:周春米委員質疑每年編列高額郵費追繳欠費,但仍有近100萬輛車未裝eTag,且催收程序耗費政府資源,效益不彰,建議精進收費方式。高公局說明追繳程序及欠費集中於少數人。
  • 維護成本定義與透明度:林俊憲委員質疑維護成本逐年增加,且部分項目應屬固定資產支出而非維護,要求高公局說明增加原因及細項。高公局解釋部分增加是因中寮隧道改建及小型改善工程,並強調國道維護的重要性。
  • 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執行率:李昆澤委員和林俊憲委員指出此項預算執行率偏低(105年僅26%),建議刪減。高公局解釋是因國4用地取得抗爭,最終刪減9,000萬元。

立法委員發言

洪慈庸 立法委員

  • 建議通行費收入增列4億元,認為預算編列過於保守。
  • 質疑國外旅費內容不明確,印刷裝訂與廣告費應減列以符合無紙化趨勢。

李昆澤 立法委員

  • 提醒增列通行費恐讓社會誤解為調漲,應特別注意。
  • 質疑「派遣人力、勞務承攬」預算過高,非典型人力運用應更謹慎,建議凍結1/10。
  • 強調國道維護工作非常重要,維護預算應注意,但管理費用可調整。
  • 指出「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計畫」執行率偏低,建議刪減1億元。

林俊憲 立法委員

  • 質疑收入預算刻意編列過低,導致達成率超過100%。
  • 質疑維護成本逐年增加,且部分支出應列入工程費,要求高公局提供詳細說明。
  • 指出「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計畫」執行率過低,與預算數相差近百億元,要求解釋。
  • 同意將欠費追繳的廉政平台問卷內容提交書面報告。

黃國書 立法委員

  • 指出管理費用及總務費用歷年決算與預算差距大,建議刪除1億元。
  • 建議勞務成本刪除1億元,認為有浮濫問題。
  • 同意印刷裝訂與廣告費應減列100萬元,呼應無紙化趨勢。
  • 要求高公局儘速提出第37案的規劃、期程與進度報告。

周春米 立法委員

  • 質疑國道通行費欠費追繳的成本效益,每年編列高額郵費,但仍有近100萬輛車未裝eTag,要求精進催收追繳程序及收費方式。
  • 質疑廉政平台編列50萬元辦理廉政研究過於抽象,要求說明具體作為。

趙正宇 立法委員

  • 質疑國外旅費效益,認為國情不同,考察成果是否能實際應用。
  • 認為國內旅費編列過高,建議刪減。
  • 質疑高公局對車牌污損等欠費問題處理不力,難以追回欠款。

相關人員回應

趙興華 高公局局長

  • 解釋通行費預算編列保守是為抑制交通量,鼓勵公共運輸,並維持20公里免費原則。
  • 說明汽燃費收入增加是因六都成立後的分配比例調整,建議不更動以免影響整體分配。
  • 同意業務總收入微增1億元,並可自行調整科目。
  • 說明管理費用人事費執行率低是因用人制度,未來組改後可改善。
  • 解釋出國預算用於國際會議及橋梁技術考察,具參考價值。
  • 說明印刷費主要用於標案圖說印製及宣導,對年長者仍有必要性。
  • 回應委外人力已控管人數,預算增加是為調薪。
  • 說明欠費追繳程序分為平信、雙掛號通知及強制執行,欠費集中於少數9.7萬輛車。
  • 解釋廉政平台預算用於預防弊案,包含問卷調查、研討會及座談會,非僅問卷調查。
  • 說明維護成本增加主因是中寮隧道改建及小型交通改善工程,強調國道維護重要性。
  • 解釋「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計畫」執行率低是因國4用地取得抗爭,用地費高昂。
  • 建議管理費用部分可統刪500萬元,維護成本不宜刪減,管理成本可統刪300萬元。

相關後續

  • 國道公路建設管理基金業務總收入增列1億元,科目自行調整。
  • 管理費用及總務費用刪減50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須含旅運費。
  • 管理成本部分刪減50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須含旅運費。
  • 所有委員提出之凍結案均凍結1/10,請高公局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周春米委員提出的第41案(廉政平台預算)不予刪減,改提書面報告。
  • 第45案及第46案(回收回數票預算)刪減200萬元。
  • 第47案及第48案(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計畫)刪減9,000萬元。
  • 第49案決議文字修正,將「交通部督促高公局」改為「要求交通部於三個月內」。
  • 第56案修正為「向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 第58案決議文字修正,刪除「究責」二字。
  • 第37案凍結案改為主決議案,要求高公局一個月內向立法院提出書面報告。

討論事項二

審查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交通部主管交通作業基金─高速鐵路相關建設基金分預算

核心議題

  • 本次會議主要審查107年度高速鐵路相關建設基金的預算,重點討論高鐵車站特定區土地開發效益、乙類公債利息費用、業務收入編列,以及台鐵行車事故調查經費與獨立調查機制等相關議題。
  • 會議針對土地閒置、招商策略、地層下陷防治成效及公共關係費編列等提出質詢與預算調整建議。

相關爭議

  • 乙類公債利息費用與土地開發效益:黃國書委員質疑高鐵車站特定區閒置土地多,開發不如預期,建議刪減利息費用。葉宜津委員指出高鐵公司回收的事業發展用地投資226億元卻無進帳,要求增列收入。高鐵局說明利息費用為過去公共工程舉債,為固定支出,並承諾積極處理剩餘土地開發。
  • 業務收入編列保守:林俊憲委員指出高鐵基金業務收入預算編列保守,實際收入遠高於預算,認為有成長空間,建議增列。
  • 高鐵站區土地租金收入不足:葉宜津委員要求高鐵局對於投資226億元收回的5塊土地,應增列租金收入,不能再是零進帳,並要求訂定逐年增長的契約目標。
  • 台鐵事故調查預算與獨立性:林俊憲委員提案凍結預算,要求公布台鐵事故調查報告。李昆澤委員及葉宜津委員質疑高鐵局用公務預算勻支台鐵事故調查經費,經費不足且缺乏獨立性,建議成立獨立調查機關(如運輸安全委員會)。交通部次長回應已朝此方向規劃,但需考量層級與經費獨立性。
  • 公共關係費編列必要性:黃國書委員質疑高鐵局新增公共關係費的必要性與合理性,認為國會聯絡、新聞聯繫等應屬常態業務,且其他單位未有此項目。高鐵局解釋用於與媒體、地方及產官學界交流,以及與日本國土交通省鐵道局的合作交流。

立法委員發言

黃國書 立法委員

  • 質疑高鐵車站特定區區段徵收後閒置土地多,開發不如預期,建議刪減乙類公債利息費用。
  • 質疑公共關係費為新增項目,且國會聯絡、新聞聯繫等不應另編預算,建議刪減100萬元。
  • 質疑國內旅費預算編列過高,建議刪減10萬元。

葉宜津 立法委員

  • 指出高鐵公司回收的226億元事業發展用地,放了兩年卻零進帳,要求增列租金收入,並設定逐年增長目標。
  • 主張台鐵事故調查應設置獨立機關(如飛安委員會擴編為運輸安全委員會),避免球員兼裁判,並應有獨立預算。
  • 同意公共關係費不能全部刪除,應保留部分用於國際交流等必要接待。

林俊憲 立法委員

  • 指出高鐵基金業務收入預算編列過於保守,實際收入遠高於預算,建議增列2億元。
  • 提案凍結50萬元預算,要求公布之前台鐵事故調查報告,並預計明年1月提出近期調查報告。
  • 質疑高鐵局土地開發不力,以台南站為例,大部分土地閒置,招商困難,建議檢討土地價格或招商策略。
  • 質疑高鐵局用公務預算勻支台鐵事故調查經費,認為經費不足且草率,要求交通部重視。

趙正宇 立法委員

  • 質疑高鐵局補助雲林農民轉種旱作以改善地層下陷的成效不佳,建議凍結相關預算。
  • 指出苗栗、雲林高鐵站區周邊土地重劃完成卻閒置,導致地價稅高昂,建議活化土地以增加收入。

李昆澤 立法委員

  • 質疑高鐵局用公務預算勻支台鐵事故調查經費,認為經費不足且調查草率,對社會大眾交代不足。
  • 要求高鐵局公布今年所有重大事故調查報告,包含花費與調查內容,以釐清事故原因並預防再發生。
  • 強調高鐵基金不能僅依靠賣土地來維持永續經營,應有更多元的收入來源。

洪慈庸 立法委員

  • 質疑黃金廊道計畫補助農民轉作旱作的效益不彰,成效不明確,應加強說明。
  • 補充指出列車開回機房前清查人員未確實清查導致學生被撞死事故,要求改善清查機制,避免重複犯錯。

鄭寶清 立法委員

  • 質疑高鐵局財務操作有問題,以5.75%高利率借款,而郵政協會資金卻閒置,建議檢討借新還舊以降低利息支出。
  • 認為政府部門缺乏橫向聯繫,應一併檢討財務管理問題。

相關人員回應

楊正君 高鐵局副局長

  • 說明乙類公債利息費用是為過去車站特定區公共工程舉債,為固定支出,請求免予刪減。
  • 解釋土地開發已處分2/3,剩餘土地將積極處理,並承諾提出書面報告說明招商策略。
  • 同意業務收入增列2億元。
  • 同意增列5,000萬元土地租金收入,並承諾努力達成目標,契約會訂定後續收入逐年增加。
  • 說明第4案銷貨成本為攤提過去成本,無實際現金流支出。
  • 同意事故調查報告應公布,並已將過去報告公開於交通部網站,近期台鐵事故報告預計明年1月提出。
  • 說明台鐵事故調查經費目前用內部公務預算勻支,約數十萬元,並承諾會後提供詳細數字。
  • 解釋國內旅費增加是因高鐵永續計畫,用於差旅、材料、公關、環境維持等,同意刪減10萬元。
  • 解釋聯外道路工程執行率低因左營車站轉運站都市計畫審議影響,現已通過,明年將啟動招商,請求凍結1/5。
  • 說明第9案14萬元預算為招商評審委員會委員出席費,內部評估接近完成,請求凍結1/10。
  • 說明土地標售案有嚴謹估價程序,去年賣地收入近40億元,並有多個成功招商案例(如桃園Outlet)。
  • 說明地價稅為覈實編列,苗栗與雲林站區大部分土地由地方政府主導,高鐵局負責管理部分會除草。
  • 說明黃金廊道計畫補助是為節水與轉種旱作,執行機關為農委會,高鐵沿線地層下陷趨於收斂,角變量在控制範圍內。
  • 解釋公共關係費是為與媒體、地方及產官學界交流,以及與日本國土交通省鐵道局簽有合作備忘錄,有接待需求。
  • 承諾會將台鐵重大事故調查報告、花費與調查內容整理提供給委員。

王國材 交通部次長

  • 回應台鐵近期出軌事故已召開會議討論人員訓練、軌道維護等課題。
  • 說明運輸安全委員會已朝此方向規劃執行,未來將處理國家級重大事故,但非重大事故仍由主管部會處理。
  • 承諾108年度起將重視重大交通事故調查,投入更多資源,並考慮獨立預算科目。
  • 解釋高鐵基金土地開發不力是過去特定區徵收計畫所致,高鐵局已努力招商,並承諾給予機會達成租金目標。
  • 說明國營事業普遍有編列公共關係費,高鐵局有其必要性。

相關後續

  • 第1案(乙類公債利息費用)凍結1/10,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第2案業務收入增列2億元。
  • 第3案(土地租金收入)增列5,000萬元。
  • 第4案(業務成本與費用)不予處理。
  • 第5案(台鐵事故調查預算)相關預算不凍結,待提出書面報告(包含公開調查報告並提送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後始得動支。
  • 第6案(國內旅費)刪減10萬元。
  • 第7案、第8案(聯外道路工程顧問費用)相關預算凍結1/10,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第9案(專業服務預算)不予處理。
  • 第10案及第11案(公共關係費)凍結1/10,待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第12案(除草費用)不予處理。
  • 第13案(地價稅)不予處理。
  • 第14案至第18案(黃金廊道計畫相關預算)凍結1/10,待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第19案(銷貨成本)不予處理。
  • 第20案(專業服務預算)不予處理。
  • 第21案及第22案(管總費用)不予處理。
  • 第23案、第25案至第35案、第37案至第39案決議案照案通過。
  • 第24案及第36案決議案修正為「提出書面報告」。
  • 第40案決議文字修正,將「督促高鐵公司」改為「督促高鐵公司研議改善」,並將說明二文字修正為「研議整合各種購退票平台」。
  • 第41案決議文字修正,將案由及說明文字中「改善」改為「研議改善」或「研議」。
  • 第42案決議文字修正,將「要求」改成「建請」,並修正為「爰建請對此部分評估不實、開發不力,提出檢討名單」。
  • 本日預算審查結果照列或照協商結論通過,107年度交通部主管交通作業基金─國道公路建設管理基金及高速鐵路相關建設基金(非營業預算)處理完畢。

原始資料

公報
10611701
卷/期/冊
106/117/1
發布日期
2018-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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