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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文化委員會審查107年度預算:聚焦中研院、教育部、原能會預算與政策

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會議日期:2017-11-27

LawTrace 法律歷程:學位授予法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涵蓋中央研究院、教育部及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會議重點討論中研院預算執行、科技採購、人才培育、人體生物資料庫及技轉爭議;教育部則聚焦原住民族與新住民教育的師資、課程、預算分配及跨國銜轉等議題;原能會則針對核安、核電廠除役、核廢料處置、人才培育及組織轉型等提出質詢。多項預算提案經凍結或要求相關部會提出書面報告,部分送院會協商。

討論事項一

審查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中央研究院公務預算案及科學研究基金附屬單位預算案

核心議題

  • 本次審查聚焦於中央研究院107年度公務預算及科學研究基金預算,討論內容涵蓋預算編列的合理性、執行效率、研究成果應用、人才培育追蹤,以及多項科研計畫與設施管理的現況與爭議。
  • 核心問題包括人文社會科學博士候選人後續發展追蹤不足、台灣人體生物資料庫建置成效不彰、科研採購決標時間集中與政府採購案流標率高、一般建築及設備預算保留數偏高、技術移轉利益衝突規範、珍貴儀器設備使用效益與開放共享、以及南部院區規劃與組織定位等。

相關爭議

  • 人文社會科學博士候選人追蹤成效:部分受補助者後續發展不明,尤其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中心近8成無法確定,質疑補助成效。
  • 台灣人體生物資料庫建置成效:與原計畫目標20萬樣本差距甚遠,且學術論文產出量遠低於日韓同類計畫,被指成效不彰。
  • 科研採購與預算消化:多數科研採購案集中於12月決標,引發消化預算或行政效率不彰的質疑。
  • 技術移轉與利益迴避:中研院技轉案件頻繁引發爭議,利益衝突規範及監督機制被質疑不夠嚴謹,尤其對前院長事件的處理未能明確規範。
  • 珍貴儀器設備使用效益:多數貴重儀器使用時數及收入偏低,且納入共同管理平台比率不高,資源未能有效活化共享。
  • 科學研究基金財源結構:基金9成以上經費來自政府撥補,自籌財源規模過低,未符特別收入基金定義,且執行率偏低導致鉅額資金留存,不利國庫資金調度。
  • 國家生技研究園區交通衝擊:南港園區完工後恐對周邊交通造成嚴重衝擊,聯外道路規劃需重啟研議。

立法委員發言

陳亭妃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跨領域之開發及研究環境之改善」預算100萬元,要求中研院提出書面報告。
  • 質疑技術移轉股權管理不完善,有逾4年未分配及未及時轉列長期投資情形。
  • 關切研發成果收入與科技預算差距懸殊,要求中研院改善。
  • 質疑臨時人員人數及酬金逐年成長,但歲出規模卻降低,要求檢討必要性與合理性。
  • 指出中研院研究人員合聘比例過高,影響整體研究量能,要求審酌利弊並提出說明。
  • 要求中研院針對台大校長遴選爭議事件對外澄清說明,避免傷害學術聲譽。
  • 要求中研院針對「人工智慧(AI)學校」的預算編列、期程及預期成效提出書面報告。
  • 質疑中研院政策建議書流於常識,建議多做理論模型比較,並要求比較全球環評審查制度。
  • 質疑中研院與大學功能定位未能區隔,要求釐清定位並提出檢討報告。

柯志恩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跨領域之開發及研究環境之改善」預算100萬元,要求中研院提出書面報告。
  • 質疑部分計畫績效指標過於量化,要求提出更具體說明。
  • 要求中研院將「出國報告資訊網」與國發會的「公務出國報告資訊網」串聯,以利民眾查閱。
  • 關切中研院法定編制人員缺額逐年增加,影響長期研究能量,要求提出解決因應之道。
  • 質疑中研院臨時助理人員持續大幅新增的必要及合理性,要求提出書面檢討報告。
  • 質疑科學研究基金預算執行率偏低,要求提出改善方案。
  • 質疑「深度減碳之研發計畫」編列一年度預算後即不再編列,要求說明理由。
  • 質疑科學研究基金自籌財源規模過低,9成以上經費來自政府撥補,要求研議提高自籌財源。
  • 建議研議將科學研究基金與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整併,以節省行政成本。
  • 要求中研院檢討輻射屋居民健康檢查標準,比照台北市政府調降至1毫西弗,並完成修訂處理辦法。

蘇巧慧 立法委員

  • 要求中研院針對人文社會科學博士候選人培育計畫增訂追蹤考核事項,並提出書面報告。
  • 要求中研院提出台灣人體生物資料庫建置的改善計畫,解決樣本數與學術論文產出成效不彰問題。
  • 要求中研院提出科研採購案集中於年底決標的改善措施,避免消化預算疑慮。
  • 要求中研院檢討政府採購案流標率極高的原因,並提出書面報告。
  • 要求中研院提出一般建築及設備預算保留數偏高的改善方案,提升預算實現率。
  • 要求中研院研究未來台灣人體生物資料庫的歸屬與定位,朝法人化方向推動。
  • 要求中研院將資訊透明化列入年度施政目標,並提出具體做法與目標值。
  • 要求核能研究所說明六氟化鈾安定化處理與處置計畫的進度,以利預算審查。
  • 要求原能會研擬核電廠除役專法立法規劃評估報告,健全除役工作監督。
  • 要求原能會提出改善計畫,提高核安演習居民參與率。
  • 要求原能會就原子能法現有缺失、未來修正方向與內容提出書面報告。
  • 要求原能會提出改善計畫,解決放射性污染建築物訪查與輻射偵測專案中仍有近百戶污染建築的問題。
  • 建議原能會比照核能公約,研擬每3年與美國進行國際核能安全公約國家安全報告互審計畫。
  • 質疑原子能委員會放射性物料管理局委辦業務內容與其職掌重疊,要求提出書面報告。
  • 質疑核能研究所永續能源技術與策略發展應用計畫與經濟部能源局計畫重疊,要求說明差異。

陳學聖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跨領域之開發及研究環境之改善」預算100萬元,要求中研院提出書面報告。
  • 要求中研院就網站無障礙設計提出改善計畫。
  • 要求中研院就生技園區公共藝術設置提出改善計畫。
  • 要求中研院研究設立藝術院士的可能性,並提出書面報告。
  • 要求中研院就科技部修正助理人員薪酬規定可能導致低薪化提出書面報告。
  • 建議中研院出版台北歷史地圖散步專書,以利知識普及共享。
  • 要求中研院藉由網路資源共享,架構更便捷資訊,以達到培養人才目標。
  • 要求中研院就其定位提出檢討報告,確保不壓縮高等教育資源並強化人才網羅誘因。
  • 要求中研院檢討技術移轉及利益迴避與監督相關規定,解決前院長事件處理爭議。
  • 要求中研院持續保存桃園地區滇緬後裔「雲南打歌」特有文化,並提出檢討資料。
  • 要求原能會就何時再提送「核子事故緊急應變法修正草案」提出書面報告。
  • 要求原能會訂定與相關部會及地方政府對核電廠年度安檢計畫。
  • 要求原能會督促台電公司妥善因應核一、核二廠燃料貯存空間不足及核電廠除役問題。
  • 要求原能會檢討核三廠異常事件通報程序,確保資訊即時透明公開。
  • 要求核能研究所公開所有放射物質流向、去向及存量資訊,檢討執行方案。
  • 要求原能會針對機關組織定位及未來規劃提出書面報告。
  • 要求原能會督促台電公司及經濟部妥善辦理蘭嶼核廢料真相調查報告及補償進度。
  • 質疑「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綠能建設與原能會核能研究所綠能科技研發業務重疊,要求說明。
  • 質疑核能研究所得標台電核電廠除役規劃案,形成監督機關撰寫受監督機關計畫的疑慮,要求改善。

吳思瑤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跨領域之開發及研究環境之改善」預算100萬元,要求中研院提出書面報告。
  • 要求中研院參酌日本經驗,成立地方創生研議小組,將此議題送政策建議書委員會討論。
  • 要求中研院積極提出具體方案及措施,研議成立整合工作小組,以平衡南部院區人文學術發展。
  • 要求中研院積極整合院內轉型正義研究能量,持續進行跨領域專題研究。
  • 要求中研院提出具體相關計畫之書面報告,提供完善配套措施,以達到攬才、育才、留才目標。
  • 要求中研院盤點轄下各系所資料庫,研擬建構完整、友善之共享機制,秉持積極開放精神。
  • 要求原能會將大屯火山災害納入核電廠整備工作及設施審查項目,並應用原子能科技進行地質探勘或火山監測。
  • 要求原能會就核子事故緊急應變法修法作業提出書面報告,並於第9屆第5會期提出修正草案。
  • 要求原能會落實資訊透明化、增進民眾信任列入年度施政目標,並列出具體做法與目標值。
  • 要求原能會研擬除役專法立法規劃評估報告,並送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 要求原能會提出改善計畫,提高核安演習居民參與率。
  • 要求原能會就原子能法現有缺失、未來修正方向與內容提出書面報告。
  • 要求原能會提出改善計畫,解決放射性污染建築物訪查與輻射偵測專案中仍有近百戶污染建築的問題。
  • 建議原能會比照核能公約,研擬每3年與美國進行國際核能安全公約國家安全報告互審計畫。

蔣乃辛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跨領域之開發及研究環境之改善」預算100萬元,要求中研院提出書面報告。
  • 要求中研院檢討技術移轉相關作業程序,解決股權久未分配及未及時轉列長期投資問題。
  • 要求中研院設法積極改善研發成果收入與科技預算差距懸殊的問題。
  • 要求中研院針對法定編制人員長期未足額進用,導致缺額逐年增加的現象提出書面報告。
  • 要求中研院針對核研所未來轉型為能源研究專責單位,應加強與產業界合作,開拓研究資源。
  • 要求中研院科學研究基金應檢討基金設置目的達成情形,並研議與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整併。
  • 要求中研院改善公務預算撥補科學研究基金跨年期經費揭露問題。
  • 要求輻射偵測中心就輻射監測調查情形及結果定期公開相關資訊。
  • 要求原能會就輻射源進出口簽審通關資訊系統建置加強資安防範及系統相容性提出書面報告。
  • 要求原能會針對核電廠除役前之維護、運轉與行政管理加強監督,並要求台電公司檢討強化運轉穩定性。
  • 要求原能會核能研究所針對核研所借用宿舍歲入推估問題,覈實統計估算並提出改善報告。
  • 要求核能研究所說明國內旅費大幅增加的必要性及支用計畫。

何欣純 立法委員

  • 要求中研院就提升研發成果收入提出書面報告。
  • 要求原能會針對邁向非核家園進程與新能源展望提出書面報告。
  • 要求原能會盤點專業核能人才培育計畫、在職人員進修與經驗傳承狀況。
  • 要求原能會檢討各類文宣品宣傳成效與經費配置,並製作普及化防災手冊。
  • 質疑核能研究所貴重儀器使用效率偏低,要求提出書面報告。
  • 建議原能會核能研究所應加強推廣研發成果,並積極與國內企業建立連結,投入產業應用。
  • 要求原能會核能研究所就借用宿舍歲入推估問題,覈實統計估算並提出改善報告。
  • 要求核能研究所說明國內旅費大幅增加的必要性及支用計畫。
  • 要求原能會核能研究所應加強與產業界合作,開拓研究資源,以順利轉型並協助產業提升競爭力。
  • 建議原能會積極參與智慧電網建構,提供微電網成功經驗與技術。

許智傑 立法委員

  • 要求中研院提出南部院區施工最新進度及竣工後規劃方向等詳細資料,並說明如何有效利用優勢推廣新南向政策。
  • 要求放射性物料管理局督促及協助台電公司制定核四燃料棒無法順利銷售時的備案。
  • 質疑原能會赴大陸地區交流核安法規的必要性,要求未來業務報告中加入報告書。
  • 建議原能會研議將核安演習舉行時間移至假日,以提高民眾參與意願。
  • 要求原能會核能研究所就六氟化鈾安定化處理與處置計畫的疑義提出書面報告。
  • 要求原能會核能研究所針對原子能科技如何協助國內有機與友善環境耕作面積擴大,可與農政單位連結與合作的相關計畫提出具體說明。

張廖萬堅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跨領域之開發及研究環境之改善」預算100萬元,要求中研院提出書面報告。
  • 要求原能會提出有效監督目前仍在運作之發電機組,並要求台電公司檢討強化運轉、維護、人員訓練及核安文化。
  • 要求原能會核能研究所就借用宿舍歲入推估問題,覈實統計估算並提出改善報告。
  • 要求核能研究所說明國內旅費大幅增加的必要性及支用計畫。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跨領域之開發及研究環境之改善」預算100萬元,要求中研院提出書面報告。
  • 要求中研院參酌過去經驗,嚴格控管南部院區開發計畫執行進度,避免重蹈國家生技研究園區延宕覆轍。
  • 提案凍結「臺灣人體生物資料庫計畫」300萬元,要求中研院提出書面報告。
  • 提案凍結原能會「原子能施政規劃與績效管理」50萬元,要求提出書面報告。
  • 提案凍結原能會「國際原子能事務與核子保防料帳管理」20萬元,要求提出書面報告。
  • 提案凍結原能會「核能技術及核電廠除役之安全強化研究」500萬元,要求提出書面報告。
  • 提案凍結原能會「游離輻射安全評估及防護督導與輻射鋼筋處理專案」100萬元,要求提出書面報告。
  • 提案凍結原能會「核子保安與應變」300萬元,要求提出書面報告。
  • 提案凍結核能研究所「永續能源技術與策略發展應用計畫」設備費200萬元,要求提出書面報告。
  • 要求教育部檢討《原住民族教育法》修正草案時,一併考量提高原住民族教育經費法定比率。
  • 質疑原民會「專案調高大專校院招收原住民學生外加比率科系類別建議」的決定機制,要求共同檢視人才培育機制。
  • 建議教育部研議參照非營利幼兒園模式,推動設立部落教保中心,維護原住民族幼童受教權益。

相關人員回應

廖俊智 中央研究院院長

  • 針對委員質詢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請相關機關儘速以書面答復。

相關後續

  • 中央研究院107年度公務預算歲入部分,罰款及賠償收入增列100萬元,財產收入增列70萬元,其他收入增列50萬元。
  • 中央研究院107年度公務預算歲出部分,減列「人才培育及延攬計畫」150萬元,其餘照列。
  • 凍結「跨領域之開發及研究環境之改善」100萬元,俟中研院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委員同意後解凍。
  • 要求中研院針對人文社會科學博士候選人培育計畫增訂追蹤考核事項,並於3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
  • 要求中研院提出台灣人體生物資料庫的改善計畫,並於3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
  • 要求中研院提出科研採購案集中於12月決標的改善措施,並於3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
  • 要求中研院檢討政府採購案無法決標比率極高的原因,並於3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
  • 要求中研院提出一般建築及設備預算保留數偏高的改善方案,並於3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
  • 要求中研院研究未來台灣人體生物資料庫之歸屬與定位,並於3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
  • 要求中研院就改善網站無障礙設計提出計畫,並於1個月內提交書面報告。
  • 要求中研院就爾後各項工程涉公共藝術設置之改善計畫,於1個月內提交書面報告。
  • 要求中研院於3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說明無藝術院士問題。
  • 要求中研院於1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說明助理人員薪酬標準問題。
  • 要求中研院於3個月內將相關檢討資料以書面送交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建議出版台北歷史地圖散步專書。
  • 要求中研院於6個月內提交書面報告,說明如何藉由網路資源共享達到培養人才目標。
  • 要求中研院於1個月內以書面提交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說明該院定位檢討報告。
  • 要求中研院於2個月內提交書面報告,檢討技術移轉及利益迴避與監督等相關規定。
  • 要求中研院於3個月內將相關檢討資料以書面送交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持續保存滇緬後裔文化。
  • 要求中研院於2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說明量化績效指標與計畫目標成果的關聯性。
  • 建議中研院於3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說明將「出國報告資訊網」與國發會資訊網串聯的檢討情形。
  • 要求中研院於2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說明如何解決法定編制人員缺額逐年增加的問題。
  • 要求中研院於3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檢討持續大力新增臨時助理人員的必要及合理性。
  • 要求中研院於6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說明成立地方創生研議小組的可行性。
  • 要求中研院研議成立整合工作小組,並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以平衡南部院區人文學術發展。
  • 要求中研院於3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說明如何整合院內轉型正義研究能量。
  • 要求中研院於3個月內提出具體相關計畫之書面報告,以達到攬才、育才、留才三大戰略目標。
  • 要求中研院於3個月內提出具體書面報告,研擬建構完整、友善之資料庫共享機制。
  • 要求中研院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檢討技術移轉相關作業程序。
  • 要求中研院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設法積極改善研發成果收入。
  • 要求中研院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提升研發成果收入。
  • 要求中研院提出南部院區施工最新進度及竣工後的規劃方向等詳細資料,並說明如何有效利用優勢推廣新南向政策。
  • 要求中研院於2個月內將改善書面報告送交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避免技術移轉衍生利益糾葛爭議。
  • 要求中研院於2個月內以書面報告送交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研謀改善研發成果收入與科技預算差距懸殊問題。
  • 要求中研院於3個月內將說明以書面報告送交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改善107年度預計僱用助理人員達5,795人之必要性與合理性。
  • 要求中研院於3個月內將說明以書面報告送交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酌研究人員合聘利弊及對整體研究量能之影響。
  • 要求中研院於2週內將說明書面報告送交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針對台大校長遴選事件爭議對中研院名譽的影響提出澄清。
  • 要求中研院於1個月內將台灣資料科學協會成立「人工智慧(AI)學校」之預算編列及期程和預期成效等詳細說明書面報告送交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 要求中研院於6週內提出說明書面報告,針對政策建議書中對環評及兩岸關係的論述提出更具說服力的分析。
  • 要求中研院於3個月內將說明以書面報告送交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釐清該院定位與大學功能區隔之疑慮。
  • 要求中研院嚴格控管「南部院區開發計畫」執行進度。
  • 要求中研院於3個月內提出書面檢討報告,擴大幼兒園托育服務對象。
  • 要求中研院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改善人員任用規劃。
  • 建議中研院於3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針對王大閎先生設計之公有建物進行保存狀況調查,並研擬提報為文化資產之可能性。
  • 要求中研院於3個月內提出書面說明,檢討改善貴重儀器使用效益偏低情況。
  • 建議中研院主動與台北市政府及相關單位,研議重啟規劃忠孝東路7段與國家生技園區聯外道路之交通規劃案。
  • 中央研究院科學研究基金附屬單位預算,基金來源增列「財產收入─權利金收入」700萬元,基金用途減列「科研環境領航計畫─健康雲跨領域研究計畫」100萬元。
  • 凍結「臺灣人體生物資料庫計畫」300萬元,俟中研院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委員同意後解凍。
  • 要求中研院提出科學研究基金預算執行改善方案,並於3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
  • 要求中研院於3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說明「深度減碳之研發計畫」不再編列經費的理由。
  • 要求中研院於2個月內將研議方案書面報告送至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研議提高科學基金自籌財源之規模。
  • 要求中研院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研議科學研究基金與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整併之可行性。
  • 要求中研院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檢討基金設置目的達成情形,並研議與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整併。
  • 要求中研院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改善公務預算撥補科學研究基金跨年期經費揭露問題。
  • 要求中研院科學研究基金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與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說明如何增加特別收入。
  • 建議中研院應加強宣導與國外頂尖大學合作培育博士生計畫,以達成儲備頂尖優秀人才之目標。

討論事項二

審查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教育部及所屬單位預算案,並聽取「107年度原住民、新住民預算編列」專題報告

核心議題

  • 本次會議主要審查教育部107年度總預算,並就原住民族教育與新住民教育的預算編列進行專題報告與質詢,討論重點涵蓋師資培育、語言教學、課程規劃、學生輔導、跨國銜轉、預算分配及政策執行成效。
  • 主要問題包括新住民語文師資缺口與培訓品質、語言認證與升學比序的公平性、新住民子女教育資源不足、無國籍兒童就學權益、偏遠地區教育資源、原住民族學生休退學率高、族語教師專職化與耆老傳承、以及新南向政策下教育資源配置與人才培育的務實性。

相關爭議

  • 新住民語文師資缺口:108學年新住民語列為國小必選課,但師資培訓數量與實際需求、語種分布不均,尤其偏鄉師資更為困難,質疑政策推動成效。
  • 語言認證與升學比序公平性:部分地區將本土語言認證列為高中免試超額比序加分項目,但認證語種不包含所有地方母語(如閩東話),引發公平性爭議。
  • 新住民子女教育預算分配:新住民學生人數逐年增加,但其教育輔導經費相較於新南向政策中東南亞學生的投入顯得不足,質疑政府對本國孩子的關心度。
  • 跨國銜轉學生問題:大量新住民子女回台就學,但教育部缺乏完整統計數據、標準作業流程及輔導機制,可能衝擊教育環境。
  • 新南向政策下大學招生與人才培育:部分科技大學積極招收新南向學生,但被質疑讓學生誤解學校品質,且國際專班學生恐淪為外勞,學術聯盟的目標與成效亦受質疑。
  • 原住民族教育經費計算爭議:體育署編列的體育設施預算被計入原住民族教育經費,但遭質疑不符合《原住民族教育法》中「專款專用」及組織沿革的規定。
  • 原住民族學生經濟休退學問題:原住民大專院校學生因經濟因素休退學比例高於一般學生,政府補助不足以解決問題。
  • 族語教師專職化與文化傳承:族語教師專職化政策與續聘作業時間過趕,且對部落耆老等兼職教師的文化傳承角色未有妥善規劃。
  • 和春技術學院人頭學生詐領補助:學校利用原住民學生當人頭詐領教育部補助款,引發大學退場機制、學籍管理及學生權益保障問題。

立法委員發言

柯志恩 立法委員

  • 質疑新住民語文師資缺口大,且培訓合格人數與目標有差距。
  • 關切新住民子女未必選擇新住民語言,導致政策流於形式。
  • 質疑將本土語言認證列為高中免試超額比序加分項目,但未納入所有地方語言(如閩東話),造成不公平。
  • 要求教育部檢討對各縣市新住民語文課程開課的規定,並考慮混齡教學。
  • 建議公部門應研擬一套東南亞語認證機制。

何欣純 立法委員

  • 質疑新住民子女語言師資的分布與培訓是否足夠,尤其偏遠地區。
  • 要求教育部提供107學年度遠距直播教學的草案資料。
  • 建議教育部運用境外來台留學的東南亞學生充實新住民語師資,並與師範大學合作。
  • 要求教育部檢討各類文宣品宣傳成效,並製作淺白普及化的因地制宜防災手冊。
  • 建議原能會積極參與智慧電網建構,提供微電網成功經驗與技術。

蔣乃辛 立法委員

  • 質疑教育部對新住民孩子關心度不足,其教育輔導經費遠低於新南向政策對外國學生的投入。
  • 關切跨國銜轉學生人數與去向不明,教育部應重視其可能對教育環境的衝擊。
  • 要求教育部處理107學年度大學申請入學衝堂問題,協調招聯會與學校調整面試時間。
  • 要求教育部檢討輻射屋居民健康檢查標準,比照台北市政府調降至1毫西弗,並完成修訂處理辦法。
  • 要求原能會核能研究所就借用宿舍歲入推估問題,覈實統計估算並提出改善報告。
  • 要求核能研究所說明國內旅費大幅增加的必要性及支用計畫。

張廖萬堅 立法委員

  • 質疑教育部「娘家外交」成效不彰,新住民子女參與研修或實習計畫人數極低。
  • 建議教育部應提升新住民子女的自我認同,將其視為新南向政策的優勢人才。
  • 質疑東南亞語言師資培育缺乏長期規劃,多數為兼任教師,教學能量薄弱。
  • 關切高等教育對新南向國家歷史、文化、經濟等專題研究能量不足。
  • 要求原能會提出有效監督目前仍在運作之發電機組,並要求台電公司檢討強化運轉穩定性。

蘇巧慧 立法委員

  • 質疑新住民語文師資數量足夠但語種結構不均,難以讓每個孩子學習到父母的語言。
  • 關切偏鄉孩子只能用視訊學習母語,質疑其成效與長期影響。
  • 質疑現行族語師資培訓時數不足,導致教師無法應付教學現場狀況。
  • 主張應從師資培育階段納入多元文化教育,提升教師辨識與尊重多元文化的能力。
  • 要求教育部提出報告,說明師資培育體系如何改進多元文化教育。
  • 要求原能會落實資訊透明化、增進民眾信任列入年度施政目標,並提出具體做法與目標值。
  • 要求原能會研擬核電廠除役專法立法規劃評估報告,健全除役工作監督。
  • 要求原能會提出改善計畫,提高核安演習居民參與率。
  • 要求原能會就原子能法現有缺失、未來修正方向與內容提出書面報告。
  • 要求原能會提出改善計畫,解決放射性污染建築物訪查與輻射偵測專案中仍有近百戶污染建築的問題。
  • 建議原能會比照核能公約,研擬每3年與美國進行國際核能安全公約國家安全報告互審計畫。

高金素梅 立法委員

  • 肯定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將原住民及新住民預算單獨列出報告的態度。
  • 質疑選送原住民學生到國外攻讀碩博士後,如何與原住民教育連結並回饋部落。
  • 建議公費生與大學原資中心合作,寒暑假回部落進行民族教育傳承。
  • 要求教育部建立族語老師或資優運動生等各方面的人才資料庫。
  • 關切族語老師交通費及薪資遲發問題,要求教育部檢討流程並與地方政府會商。
  • 質疑原民會對都會區族語復振工作仍交由縣市政府辦理,要求提出細部計畫。
  • 要求原民會副主委以上層級列席會議,以示對委員會的尊重。

許智傑 立法委員

  • 關切無國籍兒童(外籍移工在台生子)的就學權益與學籍問題,要求教育部確保其安置與學籍取得。
  • 建議教育部研議將新住民納入社區大學補助範圍,以協助其終身學習。
  • 要求教育部儘快研議無國籍兒童就學的全國一致性法規或單行法規。
  • 要求教育部修改社區大學獎勵辦法,將新住民納入考量。
  • 要求放射性物料管理局督促及協助台電公司制定核四燃料棒無法順利銷售時的備案。
  • 質疑原能會赴大陸地區交流核安法規的必要性,要求未來業務報告中加入報告書。
  • 建議原能會研議將核安演習舉行時間移至假日,以提高民眾參與意願。
  • 要求原能會核能研究所就六氟化鈾安定化處理與處置計畫的疑義提出書面報告。
  • 要求原能會核能研究所針對原子能科技如何協助國內有機與友善環境耕作面積擴大,可與農政單位連結與合作的相關計畫提出具體說明。

李麗芬 立法委員

  • 關切跨國銜轉學生的協助進度,要求教育部提供學生人數統計及通譯助理人員聘用狀況。
  • 強調新住民子女是新南向政策的重要人才,應好好栽培。
  • 關切新住民語文教材試教情形,建議分享優良教案。
  • 主張偏遠地區幼兒園服務年齡應下降,並要求教育部、衛福部、原民會共同研議原住民地區幼教整合為0至6歲。
  • 要求原能會評估建置海域環境輻射資料庫,並定期公開相關資訊。

陳學聖 立法委員

  • 關切台越聯姻所生子女12歲時被迫回台的問題,質疑政府未做好準備。
  • 質疑內政部火炬計畫結束後,學校多元文化活動減少,特色消失,要求教育部加強協助。
  • 關切原住民部落幼托整合問題,指出有2歲兒童住校現象,要求教育部多給予支持。
  • 指出偏鄉學校師資流動率高,建議對原鄉部落特殊狀況給予更多人力協助。
  • 要求原能會就何時再提送「核子事故緊急應變法修正草案」提出書面報告。
  • 要求原能會訂定與相關部會及地方政府對核電廠年度安檢計畫。
  • 要求原能會督促台電公司妥善因應核一、核二廠燃料貯存空間不足及核電廠除役問題。
  • 要求原能會檢討核三廠異常事件通報程序,確保資訊即時透明公開。
  • 要求核能研究所公開所有放射物質流向、去向及存量資訊,檢討執行方案。
  • 要求原能會針對機關組織定位及未來規劃提出書面報告。
  • 要求原能會督促台電公司及經濟部妥善辦理蘭嶼核廢料真相調查報告及補償進度。
  • 質疑「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綠能建設與原能會核能研究所綠能科技研發業務重疊,要求說明。
  • 質疑核能研究所得標台電核電廠除役規劃案,形成監督機關撰寫受監督機關計畫的疑慮,要求改善。

吳焜裕 立法委員

  • 質疑科技大學積極招收新南向國家學生,可能讓學生誤解學校品質,造成落差與厭惡感。
  • 要求教育部確實掌握國際專班學生是否淪為外勞,並調查清楚。
  • 質疑學術聯盟的目的與成效,認為應區分學術與技術人才培育,並讓大學自由發展。
  • 建議教育部應鼓勵學校提出計畫,再給予補助與考核,而非綁手綁腳。
  • 強調應提供學生正確資訊,避免因資訊落差導致學生對台灣產生負面觀感。

鄭天財Sra Kacaw 立法委員

  • 質疑教育部將體育署補助原住民族地區學校場地設施設備預算計入原住民族教育經費,不符《原住民族教育法》規定。
  • 要求教育部重新檢討原住民族教育經費計算方式,並在108年度預算中重新考量。
  • 關切私立大專校院原住民學生學雜費減免補助修正草案的發佈進度,要求儘快發佈。
  • 要求教育部與原民會共同邀請專家學者,大幅檢討、修正《原住民族教育法》,以因應社會變遷與人口流動。
  • 建議《原住民族教育法》修法應考量原住民人口結構變化,特別是都會區原住民的教育需求。

陳瑩 立法委員

  • 指出運動發展基金用於原住民的比例過低(0.91%),要求提高至10%。
  • 要求教育部及原民會加速推動《原住民族語言發展法》中族語老師資格及聘用辦法,並加註原住民族優先條文。
  • 指出原住民大專院校學生因經濟因素失學比例高於一般學生,要求教育部改善。
  • 關切和春技術學院利用原住民學生當人頭詐領補助款事件,要求教育部調查學雜費補助是否被A走,並開立窗口協助學生。

徐榛蔚 立法委員

  • 指出族語老師專職化政策與續聘作業時間過趕,且每週16節教學時數對幅員遼闊、小校多的花蓮地區有困難。
  • 要求教育部檢討族語教師專職化基本教學節數,並給予地方政府盤點時間。
  • 關切族語老師專職化後,部落耆老等兼職教師可能失去文化傳承機會,要求原民會提出方案讓其繼續帶領孩子。
  • 建議直播共學可擴大至城鄉共同參與,讓都會區原住民孩子與原鄉孩子一起學習,並要求中央支持花蓮、台東的直播共學計畫。

林麗蟬 立法委員

  • 闡述將新住民語納入課綱的主要政策方向是基於「優勢觀點」,希望藉助新住民的語言優勢為台灣發展做準備。
  • 要求教育部加強推動語言的互相認識、尊重與認同,包括非新住民孩子、家長及老師對這些語言的尊重,以及新住民二代本身對自己原生父母語言的自信。
  • 關切單一學生選修東南亞語言課程是否開班,建議採混齡式教學。
  • 關切高等教育中東協語言專職教師不足問題,要求教育部納入考量。
  • 指出去年提出關於銜轉學生的臨時提案迄今未獲回覆,要求教育部儘快回文。
  • 質疑新住民子女教育發展五年計畫和教育揚才計畫的課程和經費有重疊之處,要求教育部盤點和整合。
  • 要求教育部研擬一套東南亞語認證機制。

陳亭妃 立法委員

  • 質疑新南向政策7個方向中,師資培訓量雖足夠但分布不均,偏鄉師資與資源不足。
  • 關切偏鄉共聘教師方式不易成功,建議加強軟體設施以支援視訊教學。
  • 強調新住民隔代教養問題在偏鄉需求更高,但資源不足。
  • 質疑大學開設東南亞語課程找不到學生,認為缺乏未來發展前景的連結。
  • 建議教育部建立教育平台,明確告知學習東南亞語的未來出路,以吸引學生投入。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 立法委員

  • 要求教育部檢討《原住民族教育法》修正草案時,一併考量提高原住民族教育經費法定比率。
  • 質疑原民會「專案調高大專校院招收原住民學生外加比率科系類別建議」的決定機制,要求共同檢視人才培育機制。
  • 建議教育部研議參照非營利幼兒園模式,推動設立部落教保中心,維護原住民族幼童受教權益。

蕭美琴 立法委員

  • 要求教育部提供新住民語文列為必修課程的成效報告。
  • 要求教育部研議提出如何推廣培養我國新住民子女未來成為我國與新南向國家之橋梁的相關策略。

黃國書 立法委員

  • 要求教育部儘速了解冬季奧運選手因經費不足放棄參賽事件,並主動提供必要協助。

吳思瑤 立法委員

  • 肯定教育部在推動族語教學上的努力,但指出族語教學仍面臨教學困難、學生學習成效有限、單一族群學生太少及師資困難等問題。
  • 建議教育部針對語族多元的教學現場提出新形態教學方法,解決族語教學困境。
  • 要求教育部就改善族語教材的可近性與多元性,提出具體精進做法。
  • 關切族語認證仍以升學加分為主要動力,恐導致十二年國教後族語學習斷層,要求觀察補強。
  • 建議教育部研議提高外聘鐘點費、增加教師教學資源、增加教材費補助,以補足原住民族文化教學師資不足問題。
  • 建議教育部借鏡原住民族教育調查統計作法,研議與內政部合作推動新住民子女教育調查計畫。

相關人員回應

蔡清華 教育部次長

  • 107年度原住民族教育經費預算約47億5,645萬元,符合《原住民族教育法》1.9%規定。
  • 107年度新住民教育經費預算編列2億5,604萬元。
  • 已培訓1,262名新住民語師資,初期足夠,但承認語種分布與偏鄉師資可能不足。
  • 同意將無國籍兒童就學權益納入法規,並保障其受教權。
  • 同意研議將新住民納入社區大學補助範圍。
  • 承認新南向計畫中新住民子女參與度低,但歸因於部分學生未承認身分,並強調提升自我認同的重要性。
  • 解釋大學系所增設會先採學程方式,觀察穩定後再設系所。
  • 同意從師資培育階段納入多元文化教育,並傳達正確的知識與尊重態度。
  • 表示已啟動《原住民族教育法》修法,預計明年3、4月辦公聽會。
  • 承認運動發展基金用於原住民的比例偏低,將研議改善。
  • 同意與招聯會協調大學申請入學衝堂問題,並鼓勵學校利用平日面試。
  • 同意與衛福部及原民會共同思考部落幼托一體化的可能性。
  • 強調新住民語納入課綱是為讓新住民二代講母語,並落實台灣多元族群文化。
  • 認同新住民語政策應從「優勢觀點」推動。
  • 同意混齡式開班是解決偏鄉新住民語文課程開課問題的可行方式。
  • 表示將與學校溝通,鼓勵聘任東協語言專職教師。
  • 承認新住民教育計畫可能存在經費重疊,將檢討整合。
  • 表示將持續把東南亞經濟起飛與發展機會的訊息傳遞給民眾,以提高學習意願。
  • 表示會檢討新住民語文師資培訓的試辦狀況來滾動修正,並持續協助與補助地方政府。

邱乾國 教育部國教署署長

  • 新住民語師資培訓已達1,262名,其中越南語871位,印尼語245位。
  • 偏遠地區將採跨校巡迴共聘及直播共學方式解決師資問題。
  • 已成立跨國銜轉工作小組,將建置標準作業流程、服務手冊及學習平台。
  • 已掌握國中小階段671位、高中職階段195位跨國銜轉學生,並將與移民署資料介接。
  • 已培訓59位老師判別跨國銜轉學生的文化語言與學習需求,並提供輔導。
  • 教材編撰已完成29冊,並在15個縣市、44個學校進行試教。
  • 同意各校可使用自編教材,但全面性使用需經課發會審議。
  • 將提供觀摩交流、教案經驗交換等平台,供新住民母語老師分享經驗。
  • 同意統一由教育部主持,邀請衛福部、原民會共同思考部落幼托一體化可能性。
  • 表示會維護無國籍學生的受教權,確保其有學籍可讀,並正在制訂相關法規。
  • 表示會檢討族語老師交通費及薪資遲發流程,並與地方政府會商調整,請其提早啟動申請。
  • 表示《原住民族語言發展法》子法將納入原住民族優先聘用族語老師的建議。
  • 表示族語教師專職化試辦會發現現場困境,以利107學年全面辦理時改進。
  • 同意直播共學方式值得不斷鼓勵,並支持花蓮、台東的直播共學計畫。

黃雯玲 教育部綜規司司長

  • 體育署已建置全國各級學校運動人才資料庫,含納原住民學生資料,並將在高中資料庫欄位加註原住民身分。
  • 私立大專校院原住民學生學雜費減免辦法修正草案,預計106年第二學期(明年2月)開始實施,將儘快發佈。
  • 表示《原住民族教育法》修法已於105年10月啟動,研究團隊正在進行,預計明年3、4月辦理公聽會。

王水文 教育部體育署副署長

  • 針對原住民體育專才培養,體育署有特別專案,不遺餘力。

林政儀 原民會教文處副處長

  • 《原住民族語言發展法》通過後,107年度原住民族預算增加6.26億元,主要用於語言復振,包括搶救瀕危語言、師資培育、族語推動人員、組織補助、雙語標示及電視廣播等。
  • 師資培育部分將與教育部合作,其他業務由原民會自行辦理,主要針對原住民地區。
  • 針對族語專職化,將與教育部合辦培育計畫,基本條件需有認證並經學校研習。
  • 對於部落耆老,未來將請他們到部落大學或語言發展中心繼續做專長的傳承。

邱文隆 原民會教文處語言科科長

  • 都會區族語復振將透過族語振興補助計畫,補助縣市政府、同鄉會或人民團體辦理研習班,並輔導各族成立族語推動組織。

李明芳 內政部移民署移民事務組專門委員

  • 越南政府有規定,台越聯姻所生孩子12歲時需決定是否繼續留在越南就讀,非專門針對台灣。
  • 內政部火炬計畫為3年中程計畫,103年結束後與教育部各自分工,移民署持續推動二代海外體驗、文化語言體驗、培育營及母語文化學習等計畫。
  • 目前新住民發展基金開放中央機關或各級學校申辦,有編列1億多元供各校推動多元文化項目。

王淑娟 教育部高教司專門委員

  • 學術聯盟目的為透過雙方專業領域交流,包含學生與老師的交流,提升、培養專業領域人才。
  • 將檢討學術聯盟的方式和領域補助的內涵,並參考委員意見。

徐振邦 教育部技職司專門委員

  • 和春技術學院人頭學生事件涉及個資,且已進入檢調程序,本部將審慎處理。

相關後續

  • 教育部107年度歲入部分,規費收入增列288萬6千元,其他收入增列40萬元。
  • 教育部107年度歲出部分,減列「基本行政工作維持」200萬元、「推動大學合併相關經費」200萬元、「青年教育與就業儲蓄帳戶方案」2億元。
  • 凍結「人員維持」2,500萬元,俟教育部提出書面報告後動支。
  • 凍結「推展一般教育及編印文教書刊」1,000萬元,俟教育部提出書面報告後動支。
  • 凍結「補助轄管公私立大專校院兼任教師勞工退休金經費」500萬元,俟教育部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動支。
  • 凍結「學術審議著作審查與設置國家講座及學術獎」中「補助學校推動教師多元升等分流機制」原列1億5,000萬元之十分之一,俟教育部提出書面報告後動支。
  • 凍結「推動及改進大學招生制度」1,000萬元,俟教育部提出專案報告後動支。
  • 凍結「強化人才培育及產學合作機制」原列13億1,947萬2千元之十分之一,俟教育部提出專案報告後動支。
  • 凍結「改善教學研究環境及提升高等教育行政服務品質」中「為提升高等教育行政品質」原列3,447萬2千元之十分之一,俟教育部提出書面報告後動支。
  • 凍結「引導學校多元發展及提升教學品質」1,000萬元,俟教育部提出書面報告後動支。
  • 凍結「高等教育深耕計畫─分配大學校院」6億元,俟教育部提出專案報告後動支。
  • 凍結「強化技職教育學制及特色」2,000萬元,俟教育部提出書面報告後動支。
  • 要求教育部針對國立東華大學人文學院二館興建工程延宕問題進行調查,並於2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
  • 要求教育部儘速與嘉義市協調,於107年全國身心障礙國民運動會中增設部分自閉症、唐氏症組賽事。

討論事項三

審查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及所屬單位預算案

核心議題

  • 本次會議審查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及其所屬單位107年度總預算,重點討論核能安全管理、核電廠除役、放射性廢料處置、核子事故應變、專業人才培育、核能科技研發與應用,以及組織轉型等議題。
  • 主要問題包括核子事故緊急應變演習成效不彰、核電廠違規事件頻傳、核廢料貯存與處置進度遲滯、核能法規修訂、輻射屋污染、海域輻射監測、以及組織改造與核研所轉型等。

相關爭議

  • 核子事故緊急應變演習成效:民眾參與率不佳、演習內容流於形式,且有地方政府拒絕配合,質疑演習實質效益。
  • 核電廠安全與除役問題:核設施違規事件頻傳,核一、核二廠燃料貯存空間不足,核電廠除役進度受關注,核三廠通報機制亦有疑慮。
  • 核廢料處置困境: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場址設置條例已訂,但高放射性廢棄物仍無專法,蘭嶼核廢料問題未解,非核家園政策準備不足。
  • 核能法規修訂遲滯:原子能法近47年未修正,已與非核家園目標脫節;核子事故緊急應變法修正草案遭行政院撤回,除役專法亦未研擬。
  • 輻射屋污染未禁絕:放射性污染建築物訪查專案顯示仍有近百戶污染之虞,且輻射屋居民健檢標準與地方政府有落差。
  • 海域輻射監測資料不足:義大利核廢料傾倒我國海域傳聞無法有效查證,凸顯我國海域輻射監測資料庫建置不足。
  • 核能研究所組織轉型與研究資源:核能研究所未來將轉型為能源研究所,但研究計畫經費逐年減少,且財源主要來自台電公司,質疑其轉型與競爭力。
  • 核能研究所業務與他機關重疊:核能研究所綠能科技研發計畫與經濟部能源局計畫重疊,前瞻基礎建設綠能建設亦有重疊疑慮。
  • 核能研究所監督與執行角色衝突:核能研究所得標台電核一、核二廠除役規劃案,形成監督機關撰寫受監督機關計畫的疑慮。

立法委員發言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原能會「原子能施政規劃與績效管理」50萬元,要求提出書面報告。
  • 提案凍結原能會「國際原子能事務與核子保防料帳管理」20萬元,要求提出書面報告。
  • 提案凍結原能會「核能技術及核電廠除役之安全強化研究」500萬元,要求提出書面報告。
  • 提案凍結原能會「游離輻射安全評估及防護督導與輻射鋼筋處理專案」100萬元,要求提出書面報告。
  • 提案凍結原能會「核子保安與應變」300萬元,要求提出書面報告。
  • 提案凍結核能研究所「永續能源技術與策略發展應用計畫」設備費200萬元,要求提出書面報告。

李麗芬 立法委員

  • 建議原能會參加國際會議時,應加強說明各會議特性與參與意義,使其必要性更明確。
  • 建議原能會參考學術合作研究計畫成果,擇取意見回饋政策,並推廣科普知識。
  • 要求原能會評估建置海域環境輻射資料庫,監控海域生態狀況,並定期公開資訊。
  • 建議原能會核能研究所應加強推廣研發成果,並積極與國內企業建立連結,投入產業應用。
  • 要求原能會核能研究所針對六氟化鈾安定化處理與處置計畫,加強控管作業時程,確保如期完成。
  • 要求原能會核能研究所應加強與產業界合作,開拓研究資源,以順利轉型並協助產業提升競爭力。

柯志恩 立法委員

  • 建議原能會建置輻射源進出口簽審通關資訊系統時,應加強資安防範及與其他系統整合之相容性。
  • 要求原能會評估是否應建置海域環境輻射資料庫,監控海域生態狀況,並定期公開相關資訊。
  • 要求原能會積極檢討改善輻射屋居民健康檢查標準,並完成修訂處理辦法。
  • 建議原能會研議將科學研究基金與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整併之可行性,以節省相關行政成本。
  • 要求原能會科學研究基金研議提高自籌財源之規模,減輕國庫撥補負擔。

吳思瑤 立法委員

  • 要求原能會將大屯火山災害納入核電廠整備工作及設施審查項目,並應用原子能科技進行地質探勘或火山監測。
  • 要求原能會就核子事故緊急應變法修法作業提出書面報告,並於第9屆第5會期提出核子事故緊急應變法修正草案。
  • 要求原能會落實資訊透明化、增進民眾信任列入年度施政目標,並提出具體做法與目標值。
  • 要求原能會研擬核電廠除役專法立法規劃評估報告,健全除役工作監督。
  • 要求原能會提出改善計畫,提高核安演習居民參與率。
  • 要求原能會就原子能法現有缺失、未來修正方向與內容提出書面報告。
  • 要求原能會提出改善計畫,解決放射性污染建築物訪查與輻射偵測專案中仍有近百戶污染建築的問題。
  • 建議原能會比照核能公約,研擬每3年與美國進行國際核能安全公約中華民國國家安全報告互審計畫。
  • 要求原能會作為全國核能管制機關,應強化資訊公開公眾參與及民眾溝通,並協調整合各機構工作方針。
  • 要求核能研究所就貴重儀器使用效率偏低現象提出書面報告。
  • 提案凍結核能研究所「六氟化鈾安定化處理與處置」預算三分之一,要求提出書面報告。

何欣純 立法委員

  • 要求原能會針對邁向非核家園之進程與新能源的展望,於3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
  • 要求原能會盤點專業核能人才培育近年來之計畫、在職人員之進修與經驗傳承,於1個月內提出報告。
  • 要求原能會就各類文宣品之宣傳成效與經費配置進行逐年檢討,並製作成文字淺白普及化的因地制宜防災手冊與資訊。
  • 要求原能會核能研究所應加強與產業界合作,開拓研究資源,以順利轉型並協助產業提升競爭力。
  • 建議原能會積極參與智慧電網建構,提供微電網成功經驗與技術。

張廖萬堅 立法委員

  • 要求原能會提出有效監督目前仍在運作之發電機組,應要求台電公司從運轉、維護、人員訓練,以及核安文化等面向進行檢討強化。
  • 要求原能會核能研究所就歲入「其他雜項收入」推估有待檢討,應針對借住情形覈實統計、估算,並於3個月內將改善報告送交委員會。
  • 要求原能會核能研究所說明國內旅費大幅增加的必要性及支用計畫,並於3個月內將相關報告送交委員會。

許智傑 立法委員

  • 質疑原子能委員會赴大陸地區進行考察、交流等預算,特別是核安法規交流的必要性,要求未來業務報告中加入報告書。
  • 建議原子能委員會研議,將核安演習舉行時間移至假日作研議與討論,以提高民眾參與率。
  • 要求放射性物料管理局督促及協助台電公司制定核四燃料棒無法順利銷售時之備案。
  • 質疑原子能委員會放射性物料管理局委辦費預算內容與其業務重疊,實無委辦必要,要求提出書面報告。
  • 要求原子能委員會核能研究所就六氟化鈾安定化處理與處置之計畫有清楚地說明,並於3個月內向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 要求原子能委員會核能研究所具體說明原子能科技如何協助國內有機與友善環境耕作面積擴大,可與農政單位連結與合作之相關計畫。

陳學聖 立法委員

  • 要求原子能委員會就何時再提送立法院審查「核子事故緊急應變法修正草案」提出書面報告。
  • 要求原子能委員會應訂定與相關部會及地方政府對核電廠年度安檢計畫,並於1個月內向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 要求原子能委員會督促台電公司妥為因應核一、核二廠燃料貯存池空間不足及核電廠除役問題,並於3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
  • 要求原子能委員會檢討核三廠異常事件通報程序,確保當地政府及民眾即時獲得正確訊息,並於1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
  • 要求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於1個月內檢討執行方案,公開核能研究所所有放射物質流向、去向及存量資訊。
  • 要求原子能委員會針對機關組織定位及未來規劃於1個月內提書面報告。
  • 要求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督促台電公司及經濟部妥為辦理蘭嶼核廢料真相調查報告及補償進度,並於3個月內以書面報告送交委員會。
  • 質疑「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綠能建設、經濟部能源局與原子能委員會核能研究所業務重疊,要求於1個月內說明。
  • 質疑核能研究所得標台電核一、核二廠除役規劃案,形成監督機關撰寫受監督機關計畫的疑慮,要求說明並於3個月內送交相關資料。

蘇巧慧 立法委員

  • 要求原能會將資訊透明化列入年度施政目標,並列出具體做法與目標值。
  • 要求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核能研究所就六氟化鈾安定化處理與處置之計畫有清楚地說明,並於3個月內向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 要求原子能委員會於3個月內研擬除役專法之立法規劃評估報告,並送交委員會。
  • 要求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於3個月內就如何提高核安演習居民之作為向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 要求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就原子能法現有之缺失、未來修正之方向與內容,於6個月內向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 要求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於3個月內向委員會提出改善計畫,解決遭放射性汙染之虞的建築物問題。
  • 建議原能會就比照核能公約,研擬每3年與美國進行互審國際核能安全公約中華民國國家安全報告之相關計畫與作為,於3個月內向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 質疑原子能委員會放射性物料管理局編列委辦費預算內容與其業務重疊,要求於3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
  • 質疑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核能研究所綠能科技研發計畫與經濟部能源局計畫重疊,要求於3個月內說明差異。
  • 要求輻射偵測中心於3個月內就輻射監測站選址作業及相關數據規範提出書面報告。
  • 提案凍結核能研究所「永續能源技術與策略發展應用計畫」設備費200萬元,要求提出書面報告。

蔣乃辛 立法委員

  • 要求原能會建置全國輻射源進出口簽審通關資訊系統時,應加強資安防範及與其他系統整合之相容性,強化輻射源邊境管制。
  • 要求輻射偵測中心就輻射監測調查情形及結果,包括取樣項目、地點及數量等,定期公開相關資訊。
  • 要求原能會核能研究所未來應加強與產業界合作,開拓研究資源,以順利轉型並協助產業提升競爭力。
  • 要求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核能研究所核能科技研發計畫中,國內旅費增加比率最高,應提出相關經費編列必要性及支用計畫。
  • 要求原能會科學研究基金應檢討基金設置目的達成情形,並研議與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整併。
  • 要求原能會改善公務預算撥補科學研究基金部分跨年期經費,應依預算法等規定揭露全部計畫內容、經費總額、執行期間及各年度之分配額。
  • 提案凍結核能研究所「六氟化鈾安定化處理與處置」預算三分之一,要求提出書面報告。

陳亭妃 立法委員

  • 要求核能研究所針對六氟化鈾安定化處理與處置計畫,加強控管相關作業時程,如期於108年度完成,並於2週內將書面報告送交委員會。
  • 要求核能研究所應加強與產業界合作,開拓研究資源,俾順利轉型並協助產業提升競爭力,並於2週內將書面報告送交委員會。

蔡培慧 立法委員

  • 要求原能會核能研究所具體說明原子能科技如何協助國內有機與友善環境耕作面積擴大,可與農政單位連結與合作之相關計畫。

相關人員回應

謝曉星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主任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羅莉婷 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務預算處專門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黃信璁 行政院主計總處基金預算處科長

無相關發言紀錄

陳莉容 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務預算處專門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 原子能委員會107年度總預算歲入部分照列。
  • 原子能委員會107年度總預算歲出部分照列。
  • 凍結「原子能施政規劃與績效管理」50萬元,俟原能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動支。
  • 凍結「國際原子能事務與核子保防料帳管理」20萬元,俟原能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動支。
  • 凍結「核能技術及核電廠除役之安全強化研究」500萬元,俟原能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動支。
  • 凍結「游離輻射安全評估及防護督導與輻射鋼筋處理專案」100萬元,俟原能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動支。
  • 凍結「核子保安與應變」300萬元,俟原能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動支。
  • 要求原能會於預算說明時,加強說明各國際會議之特性與參與意義,使其必要性更臻明確。
  • 要求原能會參考原子能科技學術合作研究計畫成果,擇取意見回饋政策,並推廣科普知識。
  • 建議原能會建置輻射源進出口簽審通關資訊系統時,宜加強資安防範及與其他系統整合之相容性。
  • 要求原能會統整所屬機關,就大屯火山災害整備及技術應用問題,於6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
  • 要求原能會就核子事故緊急應變法修法作業,於3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並於第9屆第5會期提出修正草案。
  • 要求原能會提出有效監督目前仍在運作之發電機組,並要求台電公司檢討強化運轉、維護、人員訓練及核安文化,於6個月內將相關計畫送交委員會。
  • 要求原能會就輻射源進出口簽審通關資訊系統建置加強資安防範及與其他系統整合之相容性,於3個月內提交書面報告。
  • 要求原子能委員會自立法院第9屆第5會期始,於業務報告中加入赴大陸地區核安法規交流活動之報告書。
  • 建議原子能委員會研議,將核安演習舉行時間移至假日作研議與討論。
  • 要求原子能委員會就何時再提送立法院審查「核子事故緊急應變法修正草案」於1個月內提書面報告。
  • 要求原子能委員會應訂定與相關部會及地方政府對核電廠年度安檢計畫,並於1個月內向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 要求原子能委員會督促台電公司妥為因應核一、核二廠燃料貯存空間不足及核電廠除役問題,並就相關事項於3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
  • 要求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於1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檢討核三廠異常事件通報程序。
  • 要求原能會針對邁向非核家園之進程與新能源的展望,於3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
  • 要求原能會盤點有關專業核能人才培育近年來之計畫、在職人員之進修與經驗傳承,於1個月內向委員會報告。
  • 要求原能會就各類文宣品之宣傳成效與經費配置進行逐年檢討,並製作成文字淺白普及化的因地制宜防災手冊與資訊,於2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
  • 要求原子能委員會落實資訊透明化、增進民眾信任列入年度施政目標,並於3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
  • 要求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核能研究所就六氟化鈾安定化處理與處置之計畫於3個月內向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 要求原子能委員會於3個月內研擬除役專法之立法規劃評估報告,並送交委員會。
  • 要求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於3個月內就如何提高核安演習居民之作為向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 要求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就原子能法現有之缺失、未來修正之方向與內容,於6個月內向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 要求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於3個月內向委員會提出改善計畫,解決遭放射性汙染之虞的建築物問題。
  • 要求原能會就比照核能公約,研擬每3年與美國進行互審國際核能安全公約中華民國國家安全報告之相關計畫與作為,於3個月內向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 要求原能會積極檢討改善輻射屋居民健康檢查依現行辦法之規定,並就前述處理辦法完成修訂,於6個月內提出規劃執行報告。
  • 要求行政院非核家園推動小組密集召開會議,以解決核廢處理,並要求原能會強化資訊公開公眾參與及民眾溝通,協調整合各機構工作方針與服務項目。
  • 輻射偵測中心107年度總預算照列。
  • 建議原能會於3個月內評估是否應建置海域環境輻射資料庫,監控海域生態狀況,並定期公開相關資訊。
  • 要求輻射偵測中心就輻射監測調查情形及結果,包括取樣項目、地點及數量等,定期公開相關資訊,另原能會應就本案於1個月內向委員會提交書面報告。
  • 建議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輻射偵測中心於3個月內就輻射監測站選址作業及相關數據規範提出書面報告。
  • 放射性物料管理局107年度總預算照列。
  • 凍結「放射性廢棄物貯存與處置安全管制技術發展」100萬元,俟原能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動支。
  • 要求放射性物料管理局積極督促及協助台電公司制定燃料棒無法順利銷售時之備案,並以書面報告提交委員會。
  • 建議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放射性物料管理局於3個月內就委辦費預算內容與其業務重疊之疑義提出書面報告。
  • 核能研究所107年度總預算減列「永續能源技術與策略發展應用計畫」20萬元。
  • 凍結「六氟化鈾安定化處理與處置」原列9,000萬元之三分之一,俟原能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動支。
  • 凍結「永續能源技術與策略發展應用計畫」中「業務費─設備及投資─機械設備費」200萬元,俟原能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動支。
  • 建議核能研究所宜加強推廣相關研發成果,並積極與國內企業建立連結,讓研發成果投入產業應用。
  • 要求核能研究所於3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說明貴重儀器使用效益偏低問題。
  • 要求核能研究所於3個月內將改善報告送交委員會,針對歲入「其他雜項收入」推估有待檢討問題。
  • 要求核能研究所於3個月內將相關報告送交委員會,說明國內旅費大幅增加的必要性及支用計畫。
  • 要求原子能委員會應加強控管六氟化鈾安定化處理與處置相關作業時程,如期於108年度完成,並於2週內將書面報告送交委員會。
  • 要求原子能委員會應加強與產業界合作,開拓研究資源,俾順利轉型並協助產業提升競爭力,並於2週內將書面報告送交委員會。
  • 要求核能研究所未來應加強與產業界合作,開拓研究資源以順利轉型並協助產業提升競爭力,並就本案於3個月內向委員會提交書面報告。
  • 要求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於1個月內檢討執行方案,公開核能研究所所有放射物質流向、去向及存量資訊。
  • 要求原子能委員會針對機關組織定位及未來規劃於1個月內提書面報告。
  • 要求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督促台電公司及經濟部妥為辦理蘭嶼核廢料真相調查報告及補償進度,並於3個月內以書面報告送交委員會。
  • 要求原子能委員會就「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綠能建設與核能研究所業務重疊疑義及相關資料於1個月內送交委員會。
  • 要求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就核能研究所得標台電核電廠除役規劃案之疑義及相關資料於3個月內送交委員會。
  • 要求原能會就如何積極參與智慧電網建構,於3個月內向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 要求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核能研究所於3個月內就計畫之實際用途及與經濟部能源局計畫間之差異向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 要求原能會核能研究所於3個月內具體說明原子能科技如何協助國內有機與友善環境耕作面積擴大,可與農政單位連結與合作之相關計畫。

原始資料

公報
10611801
卷/期/冊
106/118/1
發布日期
2018-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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