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審查國安局預算與慶富案檢討
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會議日期:2017-11-27
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本次會議主要審查國家安全局201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涵蓋機密與公開收支部分,並針對慶富造船股份有限公司相關政府標案進行檢討與因應報告。會議中,委員們就國安局的預算編列提出多項刪減與凍結提案,尤其聚焦於資訊軟硬體設備費、行政管理業務費及情報教育訓練等項目,並達成多項預算刪減與凍結決議,要求國安局提出書面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討論事項一
邀請國防部部長、外交部次長等報告「慶富造船股份有限公司相關政府標案(獵雷艦、海巡艇、海科館、吐瓦魯漁船)之後續檢討與因應作為」
核心議題
檢討與因應慶富造船股份有限公司涉及的政府標案問題,包括獵雷艦、海巡艇、海科館及吐瓦魯漁船等專案。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 委員所提口頭及書面質詢未及答復或要求提供之資訊,請相關機關於2週內以書面答復本會各委員並副知本會,委員另指定期限者,從其所定。
- 委員林俊憲及趙天麟等2人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討論事項二
繼續審查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國家安全局收支機密及公開部分
核心議題
- 審查國家安全局201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包括歲入、歲出中情報行政項下的行政管理、情報教育訓練、情報建築及設備等公開預算科目。
- 討論預算編列的合理性、透明度、性別平等專案小組的設立、資安專業人員證照比例、設備汰換與採購流程、以及對中共統戰行為的掌握與地方派駐人員行政中立等議題。
相關爭議
- 歲入預算編列不足:國安局歲入賠償收入編列74萬2,000元,委員認為過低,國安局同意增列30萬元。
- 行政管理預算編列問題:委員質疑國安局政務人員待遇編列方式不一致,以及世大運維安任務權責劃分不清與人員工作品質問題。
- 公開預算比例偏低:馬文君委員質疑國安局公開預算比例多年未改善,相較其他部會機敏性預算仍偏低。
- 資訊服務費用爭議:呂玉玲委員與劉世芳委員質疑資訊服務費增列原因不明,且部分費用疑有重複編列或浮編,要求提供明細。
- 房屋建築養護費增幅過大:委員質疑房屋建築養護費較去年增列1,300多萬元,說明不夠詳細,要求減列或凍結。
- 情報教育訓練預算刪減:馬文君委員認為國安局應更早成立性別平等委員會,提議懲罰性刪減情報教育訓練預算。
- 情報建築及設備預算問題:多位委員質疑光纖訊號傳輸系統、網安系統環境擴充等跨年期計畫未以繼續經費方式表達,且設備汰換預算增幅高、品項數量單價不明。
- 資安人員證照比例:委員關切國安局資安業務人員具資安證照比例未達8成,要求加強培訓。
- 中共統戰報告:呂孫綾委員要求國安局提交中國對台灣各縣市統戰行為的統計報告,國安局希望修正文字並刪除「各縣市」。
立法委員發言
羅致政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國安局歲入第2款「罰款及賠償收入」增列30萬元。
- 建議國安局應制度化編列政務與常務副局長人事費,避免每年變動。
- 建議國安局對較去年增列的預算項目,應在說明欄清楚闡明原因。
- 建議國安局應規劃未來幾年設備汰換時程,避免集中在特定年度,並要求書面報告說明。
- 提案要求國安局爾後列案應依預算法規定,以繼續經費方式表達,並符合預算編列原則。
- 提案要求國安局將一級單位主管以上官員的人事費用重新編列,以符合預算法精神。
林昶佐 立法委員
- 質疑世大運維安任務權責劃分與人員工作品質,認為國安局應提出檢討報告,而非歸咎地方政府。
- 提議凍結「情報行政」項下「業務費」50萬元,要求國安局提出書面報告。
- 質疑編譯經費的出席費、稿費、顧問費等用途不明,建議凍結。
- 針對「光纖訊號傳輸系統設備案」等跨年期計畫,要求國安局提出完整計畫報告後再解凍。
馬文君 立法委員
- 質疑國安局公開預算比例偏低,要求凍結部分預算並提出修正與改善報告。
- 質疑國安局編列房屋建築養護費增幅過大且說明籠統,建議減列100萬元。
- 質疑情報教育訓練預算編列問題,認為國安局應更早成立性別平等委員會,建議懲罰性刪減100萬元。
- 質疑駐外單位購車預算偏高,以及情報建築及設備中資訊軟硬體設備費增幅過高,提案凍結相關預算。
- 質疑雜項設備費中學園寢室陣營具價格偏高,建議減列20萬元。
- 要求國安局對咖啡機採購編列在特種器材室預算下進行刪減。
許毓仁 立法委員
- 質疑國安局機密手機研發後實際使用人數少,造成浪費,建議減列相關預算。
- 針對索羅門南太政情掌握,認為國安情報表現有檢討空間,建議凍結相關預算。
- 提案要求國安局應研議適當編列方式,並向立法院外交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以利合乎預算編列原則。
- 提案要求國安局重新檢討2018年關鍵績效指標,敘明各項衡量標準,以利國會監督。
劉世芳 立法委員
- 質疑國安局「一週全球重要動態」資訊更新緩慢,認為處理不認真,提案減列或凍結相關預算。
- 質疑國安局職務宿舍、房舍養護費用過高,認為有凍結必要性,後同意併入刪減案。
- 提案要求國安局應研議人員專業配置比例,並提出書面報告,以利執行資通安全。
- 提案要求國安局於1個月內研議提高具資安相關合格證照人員數目之計畫,完備資安人力素質。
呂玉玲 立法委員
- 質疑資訊服務費預算執行率不佳卻增加預算,且績效提升不明,建議酌減或凍結100萬元。
- 關切網安專業人員招募績效不佳與資安證照比例問題,建議凍結相關預算並要求書面報告。
- 質疑情報教育訓練預算中,設備汰換與服務周邊軟體設備可能重複編列,建議減列50萬元。
- 提案要求國安局應研議適當編列方式,並向立法院外交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以利合乎預算編列原則。
江啟臣 立法委員
- 質疑國安局政務人員待遇預算編列方式不一致性,要求制度化編列。
- 質疑租賃行動即時影像傳輸設備為新增項目卻未於去年預算書中列明,且預算增列80萬元,要求凍結80萬元並提出書面報告。
- 質疑資訊軟硬體設備費增幅過大,尤其異地備援系統汰換案,建議凍結200萬元以檢視招標過程。
- 提案要求國安局重新檢討2018年關鍵績效指標,敘明各項衡量標準,以利國會監督。
王定宇 立法委員
- 針對列表機採購,提醒國安局應考量性能公開招標比價,避免規格限縮,並建議減列10萬元。
- 建議國安局應清楚說明預算增加原因,區分業務費與設備費,避免重複編列疑慮。
呂孫綾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國家安全局於1個月內向外交國防委員會提交中國對台灣各縣市統戰行為之統計報告。
- 提案要求國家安全局嚴格督導各地方派駐人員,不得違反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並提交相關督導與查察報告。
相關人員回應
劉敬亭 副局長
- 同意依委員提案,在歲入第2款「罰款及賠償收入」增列30萬元。
- 說明國安局將持續評估機密預算,排除安全顧慮後,將不涉國家安全情報及特種勤務核心計畫的部分移列公開預算。
- 表示「情報行政」項下「業務費」是情報行政庶務維持必要性費用,凍結將影響情報支援工作推展,建請免予凍結。
- 說明「資訊服務費」減列500萬元將影響工作推展,建請免予減列。
- 說明房屋建築養護費增列主要因科技中心網域安全機房整修、老舊房舍修繕及訓練中心學員浴廁整修等,建請免予凍結及減列。
謝明體 處長
- 說明國安局已於11月1日成立性別平等專案小組,建請免予減列或凍結相關預算。
- 說明國安三等特考員額依考試院規定錄取,並無外傳特別增加。
- 說明情報教育訓練與海外語文培訓派訓國家受抵制,為保護人員安全仍需保密,建請預算免予凍結。
- 說明國安局語文培訓依程度擇優派訓海外,考量保密與運用,建議免予減列。
- 表示政務人員待遇編列已調整,總額未增加,未來將固定以1位政務局長、1位政務副局長及2位常務副局長編列。
- 建議羅致政委員關於人事費用重新編列的提案依情工法妥適機密預算編制就好。
王少白 處長
- 說明世大運維安任務由行政院律定中央支援、地方負責,國安局協助安全情報蒐研,並提供預警情資。
- 說明國安局派駐地方人員掌握境外敵對勢力及國內安全威脅為主要任務,持續辦理督導與查察,以肅官箴。
- 建議將呂孫綾委員提案中「中國」修正為「中共」,並刪除「各縣市」字樣,以符合統戰態樣資料統計困難的實況。
黃軒 副處長
- 說明中科院研製保密裝備需通過國安局安全檢測,監測標準與自製裝備相同,且每3年重新評估,建請免予凍結相關經費。
王作虞 主任
- 說明「一週全球重要動態」蒐整自國內公開資訊,經檢審後上網,將加強管控以提升迅速與確實性,建請免予減列。
- 說明施政計畫管考完成率若加計「按進度執行」已達45.1%,預計年底可達成目標,建請免予凍結。
張聿宏 主任
- 說明資訊服務費增列主因委商建置軟硬體系統保固期到期,維護成本增加,以及5年以上老舊設備零耗件不易取得,建請免予減列。
- 說明資安證照比例已達80.5%,目標明年提升至85%以上,建請免予凍結及減列。
- 說明資訊軟硬體編列費用主為汰換10年以上逾齡裝備,採購共同供應契約主流產品,建請免予解凍。
- 說明第11案的服務費包含軟體服務與硬體維護,因保固過期及版權採購等需求,建請免予減列。
潘向前 處長
- 說明中共十九大人事預判準確率達八成以上,相關報告已即時提供上級長官,建請免予減列或凍結。
- 說明駐外單位購車預算非新增,而是汰換95年購入、已報廢的車輛,符合公務需求與作業要點,建請免予減列。
陳星州 主任
- 說明車輛編配數未超過人員數,且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預算已撙節減編,建請免予減列。
- 說明公共會議室投影機設備多已老舊,汰換是為提升會議效力,預算編列依撙節原則,建請免予減列。
趙順興 主任
- 說明訓練中心消防系統已使用逾16年,設備老舊需改善,建請免予凍結相關經費。
- 說明情報教育教學用電腦逾10年者有67部,本次汰換34部,依共同性費用編列,建請免予刪減。
- 說明雜項設備費編列主要為高速印刷機、投影機、特勤維安金屬感應門等汰換,將於書表說明欄敘明規格數量單價,建請免予凍結及減列。
- 說明學園寢室單人床架、床墊及櫥櫃等陣營具採購考量長期使用及與友邦代訓學員需求,選用堅固耐用材質,價格合理,建請免予減列。
- 說明E化教學平台保固期屆滿後已委外維護,預算參照往年決標數編列,建請免予凍結。
- 說明大巴士租賃費用是因中型巴士承載人數少,且長途路程及學員數量增加,為確保行車及人員安全所需,建請免予減列。
- 說明情報教育各班物品費採取緊縮原則,已較去年減少,依學員實際需求編列,建請免予凍結。
- 說明房屋建築養護費增列是因訓練班隊模擬兵推及綜合情報判斷課程參與人數多,需提升教學環境軟硬體,建請免予減列。
何保林 副指揮官
- 說明租賃行動即時影像傳輸服務用於拍攝督察官監管道路警衛就位及陳抗影像,即時傳輸至中心,建請免予凍結。
- 說明特勤中心物品費主要為每年採購實彈,服裝費已依委員建議公開並減列10萬元,建請免予減列。
- 說明國慶典禮不明氣球飛入禁航區事件,對空監視哨已通報,經系統掃描確認無危險,特勤人員持續觀察至氣球掉落,建請免予減列預算。
- 說明特勤中心靶場啟用16年,抽風系統、被彈牆、燈光照明等首次大修,編列558萬元強化被彈牆、168萬元排風系統、286萬元燈光照明,建請免予凍結及減列。
彭勝竹 局長
- 補充說明特勤中心靶場已使用16年,僅進行年度小維護,多處被子彈穿透已不堪使用,因此要求從明年開始每年編列部分經費逐步整修,未來2至3年完成。
呂哲旭 副處長
- 說明「光纖訊號傳輸系統設備案」、「網安系統環境擴充案」及「網域安全資料集中管控機制案」等3案為跨年期計畫,因應資安威脅需提升管控設施,建請免予凍結。
- 說明國安局已向Google公司及美商衛星影像DG公司反映要求遮蔽營區影像,但遭拒,目前改為強化營區安全維護措施因應。
- 說明刀鋒伺服器是因應科技發展趨勢,逐年增購高規格裝備,用於網域安全威脅分析及資安控管,建請免予凍結。
- 說明網安系統環境擴充案為增購高效能資訊設備,引進高效能防火牆及網路威脅偵測設備,建請免予減列。
郭自勇 主任
- 說明印表機汰換是因逾使用年限比例高,需購置新型印表機提升效率,A3快速印表機底座增購4部,同意減列10萬元。
- 說明資安威脅日增,需建構相關資訊安全管控設施,若預算遭凍結將影響防護能量,建請免予減列。
- 說明微軟SQL軟體採購因應叢集式虛擬環境需求,購置8套並參考公共契約價格,建請免予凍結。
陳國鳴 處長
- 說明政風處汰換設備已逾使用年限且不堪使用,預算編列依撙節公帑原則參訪坊間及共同公共契約價格,建請免予減列。
陳國恩 副局長
- 同意林昶佐委員所提凍結50萬元預算,將提出書面報告。
- 同意江啟臣委員所提凍結80萬元預算,將提出書面報告。
- 同意呂玉玲委員所提凍結100萬元預算,將提出書面報告。
相關後續
- 國安局歲入第2款「罰款及賠償收入」增列30萬元,委員會同意。
- 國安局201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情報行政」項下「01行政管理」業務費,刪除100萬元。
- 國安局201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情報行政」項下「01行政管理」業務費主科目凍結200萬元,書面報告經同意後始准動支。
- 國安局201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情報行政」項下「01行政管理」業務費「0215資訊服務費」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 國安局201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情報行政」項下「01行政管理」業務費「0219其他業務租金」凍結80萬元,書面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 國安局201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情報行政」項下「01行政管理」設備及投資,刪除100萬元。
- 國安局201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情報行政」項下「01行政管理」設備及投資凍結300萬元,書面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 國安局201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情報行政」項下「02情報教育訓練」之「0201教育訓練費」刪除100萬元,科目不准調整。
- 國安局201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情報行政」項下「03情報建築及設備」刪除100萬元,限定在「0306資訊軟硬體設備費」內。
- 國安局201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情報行政」項下「03情報建築及設備」凍結200萬元,以羅致政委員的案子為主,書面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 國安局2018年度總預算案共刪除4筆預算,總金額400萬元;凍結5筆預算,總金額880萬元,所有凍結案須提出書面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 國安局關於性別平等專責推動單位之主決議,因國安局已成立相關小組,提案人同意撤案。
- 要求國安局持續強化年度關鍵績效指標管制機制,並敘明各項衡量標準,以利國會監督。
- 要求國安局爾後列案應依預算法規定,以繼續經費方式表達,並符合預算編列原則。
- 要求國安局應研議適當編列方式,並向立法院外交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以利合乎預算編列原則。
- 要求國家安全局於1個月內向外交國防委員會提交中共對台灣統戰行為之書面報告。
- 要求國家安全局嚴格督導各地方派駐人員,不得違反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相關督導與查察報告應於1個月內提交外交國防委員會。
- 國安局2018年度主管預算收支(含機密部分)已審查完畢,將送交財政委員會彙整後提報院會,由主席代表說明。
原始資料
- 公報
- 10611901
- 卷/期/冊
- 106/119/1
- 發布日期
- 2018-01-12
- 原始連結
- 立法院頁面官方 PDF文字檔Parsed JS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