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YZER
← 回到摘要列表

原住民身分法修正公聽會:平埔族群正名與權利爭議

內政委員會會議日期:2017-12-06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召開「原住民身分法修正草案」公聽會,聚焦平埔族群正名議題。會議中,學者專家與族群代表就行政院版「增列平埔原住民」及其民族權利另訂法律的條款進行熱烈討論,主要分歧點包括身分認定方式、權利保障的實質性、資源排擠的擔憂以及修法進度等,多方呼籲盡速完成修法以保障平埔族群權益。

討論事項一

「原住民身分法修正草案」公聽會

核心議題

  • 本次公聽會主要針對「原住民身分法修正草案」中,平埔族群正名為原住民的議題進行廣泛討論,特別是行政院版本所提「增列平埔原住民」的身分認定方式及其民族權利另以法律定之的條款。
  • 會議探討平埔族群爭取身分認定的歷史脈絡、憲法及國際法依據,以及身分認定後可能產生的人口變遷、權利分配與資源調配等實質影響。

相關爭議

  • 民族權利另以法律定之的可行性與實質性:行政院版建議平埔原住民的民族權利另以法律定之,但多位發言者質疑此條款可能導致權利遙遙無期,且行政院未提出具體立法規劃。
  • 平埔族群身分認定與分類方式:行政院版增列「平埔原住民」作為第三類原住民,但施正鋒教授主張應廢除山原、平原二分法,直接將平埔族納入統稱的「原住民」,避免新的區分。
  • 成立「平埔族群委員會」的爭議:早期有成立獨立平埔族群委員會的建議,主席鄭天財委員也認為其有資格,但部分族群代表(如萬正雄、潘寶鳳)認為此舉會延宕身分認定,應優先爭取身分,委員會可後續討論。
  • 人口增長與資源排擠的擔憂:陳叔倬助理研究員指出開放平埔族群身分可能導致原住民人口基數膨脹,進而影響權利設計和資源分配;施正鋒教授則認為資源排擠不應成為阻礙正名的理由。
  • 修法進度與時程:多位族群代表(如萬正雄、羅仁貴)呼籲立法院盡速完成公聽會及修法,避免因耆老凋零導致文化流失,但主席鄭天財委員表示會期預算審查壓縮法案審查時間。
  • 平埔族群內部對修法方案的意見分歧:潘寶鳳總幹事提及族群內部對行政院版(乙案)和丙案(平埔委員會)存在分歧,認為丙案有隱憂且會回到原點。
  • 憲法增修條文第4條第1項的解釋:黃俊杰教授認為該條文僅為保障立法委員席次,不應以此限制原住民族身分;施正鋒教授則認為該條文已預留平埔族空間,不應反悔。

立法委員發言

鄭天財Sra Kacaw 立法委員

  • 安排公聽會以廣泛聽取原住民身分法修正的意見,尤其關注平埔族群正名議題。
  • 對行政院版「平埔原住民之民族權利,另以法律定之」條款的可行性表示疑慮,認為其後續立法不明且困難。
  • 回顧早期曾有成立「平埔族群委員會」的主張,並認為其在文化、語言復振方面有資格獨立執掌事務及預算。
  • 指出不區分山原、平原、平埔原住民統稱為原住民涉及修憲,難度很高,目前不可行。

葉宜津 立法委員

  • 表態支持平埔族正名。

蔡易餘 立法委員

  • 表態支持此法案。

相關人員回應

黃俊杰 特聘教授 國立中正大學財經法律學系

  • 強調「原住民正名是國家的義務」,應基於憲法平等原則及兩公約精神。
  • 指出平埔原住民是台灣最早與外來政權溝通且有公文書紀錄的原住民,應獲法律平等對待。
  • 認為憲法增修條文第4條第1項的平地原住民、山地原住民分類僅為保障立委最低人數,不應以此限制原住民族身分。
  • 呼籲立法院盡速修法,增列平埔原住民身分,並將其權利另以法令定之。

萬正雄 理事長 台南市西拉雅文化協會

  • 全力支持行政院版本,希望內政委員會盡速推動修法。
  • 呼籲在本會期結束前完成5場公聽會,並優先審查原住民身分法修正草案。
  • 強調透過國家認定身分,以彰顯歷史真相、公平正義及族人尊嚴。
  • 反對回到討論成立平埔族群委員會,認為應優先取得國家對平埔族群為台灣原住民族的認定,權利分配和委員會成立可後續討論。

潘紀揚 理事 臺灣平埔權益促進會

  • 回顧平埔族群運動歷程,從文化復振到爭取身分認同。
  • 支持以「平埔原住民」身分進入原住民身分法,以法律地位保障身分。
  • 強調平埔族是原住民是世界潮流,政府應尊重。

劉增榮 先生 道卡斯族

  • 希望立法院盡快在本會期通過平埔族群的法律地位,因耆老凋零、文化流失,時間緊迫。
  • 支持行政院版本,不希望節外生枝,至於未來組織運作可留待之後決定。

潘寶鳳 總幹事 噶哈巫文教協會

  • 指出平埔族群享有憲法保障的平等權利及自我認同權。
  • 支持行政院版(乙案)將平埔族定為「平埔原住民」,認為這是經過多方討論及公聽會後最適合的方式。
  • 反對重新提出成立「平埔委員會」(丙案),認為有許多隱憂,可能導致內部歧見,且會回到原點。
  • 呼籲立委和學者考量兩公約及國際潮流,盡速完成修法。

陳金萬 召集人 北投社守護聯盟

  • 回顧2002年提出設立「行政院平埔族群委員會」的背景,原為爭取文化教育權益,逐步爭取其他權利。
  • 指出時空環境已變,現在加入「平埔原住民」是最大公約數,認為先取得原住民身分最重要。

陳叔倬 助理研究員 國立自然科學博物館人類學組

  • 從人口學角度分析,指出2001年原住民身分法修正後,漢父原母子女申請登記導致原住民人口快速增長。
  • 強調「從姓或原名門檻」已非取得原住民身分的限制,許多人已透過此途徑取得身分。
  • 指出平埔原住民潛在人口難以精確測量,且寬鬆的認定門檻可能導致人口基數膨脹。
  • 提醒權利設計是關鍵,權利訂定前後的登記人口樣態會差異很大,需謹慎估計。

羅仁貴 牧師 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前議長

  • 強調應有共識在原住民之中增加一個「平埔原住民」,並盡快透過法律給予定位。
  • 呼籲盡速完成公聽會及審查,避免延宕,因族群耆老凋零、文化流失。
  • 認為民族權利爭議部分可先保留,未來再討論,但修法應有時間表。
  • 強調語言和文化保存的重要性,認為修法正名有助於防止族群文化流失。

萬淑娟 委員 總統府原住民歷史正義及轉型正義委員會平埔族群南部代表

  • 強調西拉雅族在語言文化復振方面的努力,並指出行政院版草案為平埔族群找到一條「行得通的路」。
  • 認為過去20年的運動核心是「還我人權」、「還我身分」及「還我歷史」,行政院版本未偏離此核心價值。
  • 支持林俊憲委員版本中,要求身分法修正通過後相關法律需在1年內完成修訂的積極提案。
  • 建議原民會因應人口增加進行擴編,或成立平埔族群事務處,但反對此時重新提議成立平埔族群委員會。
  • 表示平埔族群正名是台灣必須完成的圓滿,也是爭取整體原住民權利的壯大行動。

施正鋒 教授 國立東華大學民族事務與發展學系

  • 指出蔡英文總統雖承諾尊重平埔族群自我認同權,但行政院版修正案「大打折扣」,特別是「應有」的限制詞語帶玄機。
  • 主張應廢除荒謬的山原、平原二分法,直接將平埔族納入統稱的原住民,而非另增第三類。
  • 認為當年政府逕自剝奪平埔族原民身分是旁門左道,應無條件轉型正義歸還。
  • 質疑「平埔原住民之民族權利,另以法律定之」的但書,認為權利保障遙遙無期。
  • 批評部分官員因擔心資源排擠而阻撓,認為預算可隨人口增加擴編,且原民會預算並非用罄。
  • 強調原住民族權利來自於身分,而非居住地,若以漢化為由限縮權利是殘忍的二度懲罰,並警告以語言文化作為認定標準可能反噬現有原住民族權利。

鍾興華 副主任委員 原住民族委員會

  • 說明平埔族群正名運動自1990年代展開,行政單位自2007年起編列預算並重視平埔族事務。
  • 指出政策轉折點為2015年,蔡總統提出尊重平埔族群自我認同權,並於2016年代表政府道歉時承諾檢討相關法規。
  • 提及行政院於2016年10月決定修正原住民身分法,將平埔族列為平地原住民(後改為增列平埔原住民)。
  • 說明原民會於2016年12月將修正草案送行政院審查,並於2017年8月通過送立法院審議。
  • 強調總統府原轉會於2017年9月達成共識,支持修正身分法增列平埔原住民,並明定權利回復需依客觀需求及政府資源調配。
  • 表示正與內政部配合進行平埔人口初步調查,並將釐清其家庭收入、平均餘命等客觀需求,以建構權益基礎。

相關後續

  • 本次公聽會所有委員、學者專家及族群代表的意見將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歸納整理彙集成冊,送交所有委員及與會代表參考。
  • 內政委員會將繼續推動相關公聽會,主席表示法案審查會盡快完成,但本會期恐來不及,預計明年有機會通過。
  • 行政院版「平埔原住民之民族權利,另以法律定之」的條款,其後續立法可行性與規劃仍待釐清。

原始資料

公報
10612001
卷/期/冊
106/120/1
發布日期
2018-01-16
原始連結
立法院頁面官方 PDF文字檔Parsed JS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