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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委員會審查航港、機場與觀光發展基金預算案

交通委員會會議日期:2016-12-26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審查106年度航港建設基金、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及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營業預算,並討論觀光發展基金預算。會議聚焦於預算編列浮濫、重大工程延宕、營運績效不彰、原住民就業比例、國旅卡新制爭議及觀光政策轉型等議題。委員會通過多項預算凍結、刪減及要求交通部提出檢討報告的決議,並針對觀光發展方向進行廣泛討論。

討論事項一

審查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交通部主管航港建設基金非營業預算

核心議題

  • 審查航港建設基金106年度預算,主要關切基金來源、用途、餘絀及各項港灣建設計畫的合理性與執行效率。
  • 討論預算編列的妥適性、計畫執行進度、基金長期短絀問題,以及商港服務費的徵收與追討成效。

相關爭議

  • 臺北港親水遊憩區廢棄物清除工程編列於「修理保養及保固費」項下,遭質疑與基金用途不符且有浮編嫌疑。
  • 「臺灣國際商港未來發展及建設計畫(106–110年)」在行政院尚未核定前即編列預算,且計畫內容簡略、預算分配不均,不利立法院審查。
  • 高雄港及安平港實質建設計畫預算執行率不佳,歷年賸餘款繳回國庫金額高,顯示預算編列過於寬鬆。
  • 基金預計連年短絀,未來資金需求擴增恐惡化財務狀況,委員要求檢討各項工程計畫的迫切性與必要性。
  • 商港服務費催收款高達1億1,560萬7千元,且部分欠費多年未強制執行,質疑徵收及催繳作業不力。
  • 連江縣政府經營馬祖國內商港長期短絀,交通部航港局是否應編列經費補助以維持正常運作。
  • 航港建設基金106年度預算編列解繳國庫11億2,982萬4千元,被質疑恐有違商港法規定,應全數刪除以平衡基金財務。

立法委員發言

陳歐珀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臺北港親水遊憩區廢棄物清除工程經費五分之一,質疑其與港灣修理保養目的不符且有浮編之嫌。
  • 提案凍結「臺灣國際商港未來發展及建設計畫(106–110年)」預算十分之一,因計畫未經核定即編列且內容簡略。
  • 提案要求交通部督促檢討商港服務費催繳作業,並提出精進成效書面報告。
  • 提案要求交通部督促檢討航港建設基金收支平衡,並滾動式檢討各項工程計畫迫切性。

鄭寶清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航港局積極追討內政部營建署墊款,最遲於107年度清償完畢。
  • 提案凍結「臺灣國際商港未來發展及建設計畫(106–110年)」預算十分之一,因計畫未經核定即編列且內容簡略。
  • 提案要求交通部督促檢討商港服務費催繳作業,並提出精進成效書面報告。
  • 提案要求交通部督促檢討航港建設基金收支平衡,並滾動式檢討各項工程計畫迫切性。

劉櫂豪 立法委員

  • 提案刪除臺北港親水遊憩區廢棄物清除工程2億元,認為其與基金運用規定不符。
  • 提案凍結「臺灣國際商港未來發展及建設計畫(106–110年)」預算十分之一,因計畫未經核定即編列且預算籌編欠妥適。
  • 提案凍結澎湖港埠及布袋港埠建設計畫合計經費十分之一,因計畫未經核定且前期執行率欠佳。
  • 提案要求交通部督促檢討商港服務費催繳作業,並提出精進成效書面報告。

李昆澤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興建土地改良物」預算十分之一,因預算大幅增加且包含道路整建等工程是否能如期執行未可知。
  • 提案凍結「臺灣國際商港未來發展及建設計畫(106–110年)」預算十分之一,因預算分配各港區似有不均。
  • 提案凍結臺北港各項建設計畫預算十分之一,因計畫期程說明未臻明確。
  • 提案要求交通部督促檢討商港服務費催繳作業,並提出精進成效書面報告。

蕭美琴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臺灣國際商港未來發展及建設計畫(106–110年)」中花蓮港無相關建設規劃的預算十分之一,要求提出完整建設計畫報告。
  • 提案要求交通部責成航港局與臺灣港務公司共同檢討花蓮港未來發展政策,並於6個月內提交報告。
  • 提案建議航港建設基金及臺灣港務公司重新檢討花蓮港港區範圍,以創造周邊產業最大效益。
  • 提案要求航港局針對花蓮港東防波堤進行全面性體檢,以維護營運與人員安全。

李鴻鈞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高雄港(含安平港)101–105年實質建設計畫預算十分之一,因累積預算未能執行,顯見編列過於寬鬆。
  • 提案凍結布袋港埠建設計畫預算十分之一,因前期執行率未達二成,規劃作業草率。
  • 提案刪除106年度航港建設基金預算編列解繳國庫11億2,982萬4千元,認為恐有違法之虞。

葉宜津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臺北港臨時油品儲運中心遷移計畫預算十分之一,因計畫期程說明未臻明確導致地方不安。
  • 提案要求臺灣港務公司及交通部航港局檢討分家後競爭力下降問題,並做專案報告。
  • 提案指出港口業已轉向休閒遊憩經營,建議開放帆船、遊艇等設施建設,使港口兼具商業及休閒功能。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 航港建設基金基金來源減列2,504萬9千元,改列為86億4,203萬7千元。
  • 基金用途減列8,050萬元,改列為96億6,983萬4千元。
  • 本期短絀減列5,545萬1千元,改列為10億2,779萬7千元。
  • 通過28項決議,主要針對特定計畫預算進行凍結(要求交通部提交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或要求檢討改善相關政策與作業。
  • 另有9案委員提案不予處理。

討論事項二

審查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營業部分關於交通部主管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營業預算

核心議題

  • 審查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106年度營業預算,主要關切營業收支、轉投資計畫、重大建設事業的合理性與效益。
  • 討論用人費用浮編、原住民族進用比例、研究發展成效不彰、轉投資規避國會監督、自由貿易港區營運績效及各港口競爭力等議題。

相關爭議

  • 臺灣港務公司進用原住民族比率僅0.51%,未符合總統就業政策,用人費用卻大幅增加31.96%,有浮編之虞。
  • 保險費中的「交通及運輸設備保險費」暴增213.28%,但公務車輛數量減少,被質疑預算浮編。
  • 部分專業服務費項目與交通部運輸研究所業務重複,恐造成資源浪費。
  • 高雄港客運專區建設計畫三度修正,完工期程延宕6年,總經費擴增1.58倍,規劃與執行欠審慎。
  • 臺灣國際商港營運設施實質建設計畫未經核定即編列預算,且內容缺乏子計畫明細,不利立法院審查。
  • 臺中港務分公司否決民間投資意願,規劃自行經營碼頭裝卸業務,違反「不與民爭利」原則。
  • 臺灣港務公司投資持股低於50%子公司(如臺灣港務觀光發展股份有限公司、高雄洲際貨櫃碼頭股份有限公司),規避國會監督,且部分子公司持續虧損。
  • 自由貿易港區入駐事業家數未見明顯成長,貿易量值逐年衰退,營運成效未達預期。
  • 高雄港郵輪停靠艘次大幅減少,質疑港務公司未能積極發展郵輪觀光。
  • 各港口營運碼頭及自營倉庫使用率不佳,勞務收入減少,資產報酬率偏低。
  • 港務公司整併後營業收入未達預算目標,各港口貨櫃裝卸量未見明顯成長,整併成效待強化。

立法委員發言

鄭天財Sra.Kacaw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臺灣港務公司用人費用2,000萬元,因進用原住民族比率過低,要求提出書面報告。

劉櫂豪 立法委員

  • 提案刪除臺灣港務公司用人費用2億元,因員工人數未增加,費用卻大幅增長。
  • 提案凍結臺灣港務公司保險費五分之一,質疑交通及運輸設備保險費暴增不合理。
  • 提案凍結臺灣港務公司研究發展費用二分之一,因過去研究成效不彰,要求提出績效檢討報告。

葉宜津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臺灣港務公司專業服務費五分之一,因部分計畫與運輸研究所業務相同。
  • 提案凍結臺灣港務公司研究發展費用五分之一,因研究議題將交由運輸研究所辦理。
  • 提案凍結臺灣港務公司「臺灣國際商港營運設施實質建設計畫」五分之一,因計畫內容無詳列且未徵詢地方政府意見。
  • 提案要求臺灣港務公司清查所屬碼頭使用情況,釋出空間供遊艇、帆船等休憩船舶使用。

趙正宇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臺灣港務公司水電費十分之一,因費用較104年度決算數增加幅度高達95.5%,為撙節公帑。
  • 提案凍結臺灣港務公司修理保養與保固費十分之一,因費用在短時間內大幅增加,有浮編、消化預算之嫌。

簡東明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臺灣港務公司對兩家轉投資公司(臺灣港務觀光發展股份有限公司、高雄洲際貨櫃碼頭股份有限公司)投資預算五分之一,因未補送預算書且持股低於50%規避國會監督。

陳歐珀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高雄洲際貨櫃碼頭股份有限公司投資經費五分之一,因持股不具控制權且財務控管機制未明。
  • 提案刪除臺灣國際商港營運設施實質建設計畫17億4,300萬元,因計畫未經核定即編列且預算編製過於簡略。
  • 提案要求交通部責成港務公司研議有效精進策略,並提出書面檢討報告,以提升港埠競爭力。

顏寬恒 立法委員

  • 提案減列臺中港務分公司「散雜貨倉庫設施及房舍新建工程」預算5,000萬元並凍結2,000萬元,因其違反「不與民爭利」原則。
  • 提案凍結臺灣國際商港營運設施實質建設計畫半數,因缺乏實質說明、必要性與正當性,且有浪費公帑之嫌。
  • 提案要求臺中港務分公司105號碼頭必須採用密閉式裝卸或儲存設備,並辦理公開招標。

林俊憲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高雄港客運專區建設計畫預算5,000萬元,因計畫規劃欠審慎、執行不確實,要求檢討執行進度。
  • 提案凍結臺灣國際商港營運設施實質建設計畫預算5,000萬元,因計畫未經核定且內容簡略,要求提出專案報告。
  • 提案要求港務公司積極研議改善措施,如改變碼頭用途或改建後出租,以提高資產報酬率。
  • 提案要求港務公司研謀政策強化整併成效,以提升港埠競爭力。

鄭運鵬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高雄港客運專區建設計畫6,000萬元十分之一,要求提出改善書面報告,嚴格控管計畫進度。
  • 提案刪除臺灣國際商港營運設施實質建設計畫預算十分之一,要求遵循預算編製程序並提出詳細說明。
  • 提案凍結臺灣國際商港營運設施實質建設計畫十分之一,因疑有資源重複利用、執行成效不彰之疑。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 營業總支出減列4,440萬6千元,改列為143億7,005萬2千元。
  • 稅前淨利增列4,440萬6千元,改列為68億6,831萬4千元。
  • 重大之建設事業減列3,000萬元,改列為82億6,548萬5千元。
  • 通過28項決議,主要針對用人費用、保險費、研究發展費用、港灣費用、轉投資計畫及重大建設事業預算進行凍結,並要求臺灣港務公司提出書面報告或檢討改善方案。
  • 另有16案委員提案不予處理。
  • 通過3項臨時提案,包括要求交通部提出陽明海運鉅額虧損追究責任報告、督促臺灣港務公司提出體恤方案協助國內民營港埠業者,以及查明碼頭工人退休離職金超收歸墊款事宜。

討論事項三

審查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營業部分關於交通部主管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營業預算

核心議題

  • 審查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106年度營業預算,主要關切營業收支、重大建設事業及營運績效。
  • 討論桃園機場保全股份有限公司的存廢、原住民族就業比例、績效獎金核發、重大工程進度、土地租金合理性及整體獲利能力下滑等議題。

相關爭議

  • 桃園機場保全股份有限公司因多項因素未能正式營運,且母子公司排除適用政府採購法修法無共識,將撤資停辦,但保全業務仍以外包模式辦理,凸顯規劃不明確且有浮編預算之虞。
  • 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進用原住民族比例僅1.13%,未能符合總統就業政策。
  • 機場公司近年度稅前淨利預算數有低編情形,導致績效獎金核發形同固定給與,影響績效評估本意。
  • 第三航站區建設計畫、WC滑行道遷建及雙線化工程、第二航廈擴建工程等重大計畫進度延宕,預算執行率偏低,可能影響機場運輸效率。
  • 機場公司承租民用航空局土地有零碎且無法使用收益者,且租金費率多年未調整,質疑土地承租預算編列不合理。
  • 「智慧機場ICT系統建置計畫」因規劃欠完整而停辦,顯示計畫嚴謹度不足。
  • 機場公司近年政府採購決標金額與預算金額有鉅額差異,尤其工程類差額最大,凸顯預算編列欠覈實嚴謹。
  • 機場公司106年度毛利率、營業利益率、淨利率、總資產報酬率及業主權益報酬率等營運績效指標為近5年新低,獲利能力與競爭力出現警訊。
  • 機場服務設施服務費從300元提高到500元後收入暴增,但服務水準卻屢次發生問題,質疑服務費使用去向與品質提升不符。
  • 機場捷運通車後,航廈間旅客搭乘捷運是否應免費,以輔助接駁運能不足問題。

立法委員發言

李鴻鈞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除必要人事及撤資折舊等費用外,全數刪除桃園機場保全股份有限公司預算。
  • 提案要求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重新檢討桃園國際機場用地租金計價方案,以減輕機場公司建設資金壓力。

鄭天財Sra.Kacaw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用人費用十分之一,因進用原住民族比例過低,要求提出書面報告。

鄭寶清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績效獎金十分之一,因稅前淨利預算低編,影響績效評估本意。
  • 提案要求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嚴控第三航站區興建工程進度,以期盡早完工紓解運量負荷。
  • 提案要求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檢討土地承租預算編列,以節約不必要支出。
  • 提案要求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研擬改善採購預決算鉅額差距問題,並核實編列預算。

林俊憲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盡速於106年完成子公司撤資停辦作業,避免浪費公帑。
  • 提案指出第三航站區建設計畫累計已編預算數偏低,應嚴控工程進度,避免延宕。
  • 提案要求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研擬改善採購預決算鉅額差距問題,並核實編列預算。

蕭美琴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全面檢討子公司桃園機場保全股份有限公司存廢及整體保全業務推展,並於3個月內提交報告。
  • 提案要求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洽商相關單位,加強市區行李托運及安檢演練,並於通車前提交書面報告。
  • 提案要求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積極研議提升營運績效及獲利能力,以強化競爭力。

李昆澤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嚴格控管跑道工程品質,並提出工程相關進度書面報告。
  • 提案減列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短期債務淨增編列的10億7,818萬7千元,因其營運狀況佳不應增加債務。

葉宜津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利用整建或新建工程之際,完整建立整體桃園機場管線圖,以利後續工程進行。

鄭運鵬 立法委員

  • 提案指出「智慧機場ICT系統建置計畫」因規劃欠完整而停辦,顯欠嚴謹,應檢討改進。
  • 提案要求交通部檢討所屬事業單位對於提存盈餘公積應有一定比例及原則,避免補助地方政府不公平。
  • 提案要求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評估將委外業務回收自營,並於3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

簡東明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於3個月內提出「機場服務費」使用項目書面報告,以釐清用途。
  • 提案要求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於3個月內提出經營獲利下滑問題書面報告。

陳歐珀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於3個月內提出如何精進經營績效書面報告。
  • 提案要求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於3個月內提出績效獎金書面檢討改進報告,以激勵員工挑戰更高盈餘目標。
  • 提案要求交通部及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共同會商,在機場PMS系統完成前,應給予旅客在機場區間免費使用捷運。

趙正宇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積極研謀提升營運績效及獲利能力。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 營業總收入增列4億9,232萬6千元,改列為198億7,815萬4千元。
  • 營業總支出減列4億1,483萬7千元,改列為129億7,517萬5千元。
  • 稅前淨利增列9億0,716萬3千元,改列為69億0,297萬9千元。
  • 重大之建設事業減列3億0,806萬8千元,改列為74億1,533萬9千元。
  • 通過26項決議,主要針對桃園機場保全股份有限公司預算、原住民就業、績效獎金、重大建設進度、土地租金、營運績效等議題,進行預算凍結、刪減,並要求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提出書面報告或檢討改善方案。
  • 另有5案委員提案不予處理。
  • 通過1項臨時提案,要求桃園機場針對未來航廈候機室規劃呈現多元族群文化特色,並於3個月內提出書面評估報告。

討論事項四

審查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交通部主管交通作業基金─觀光發展基金分預算

核心議題

  • 審查觀光發展基金106年度預算,聚焦於因應陸客減少的觀光產業轉型、國民旅遊推動、多元市場開拓及智慧觀光發展策略。
  • 討論觀光局在國際宣傳、國旅卡新制、觀光外匯與旅客平均消費下降等方面的政策與成效。

相關爭議

  • 觀光局國際宣傳影帶在日本播放中文版、韓國代言人宣傳效益不彰、宣傳廣告被指為「毛片外洩」且有置入性行銷疑慮,引發國際笑話與爭議。
  • 觀光局以半裸按摩看板向中東國家行銷台灣,未考量當地國情,引發爭議。
  • 觀光局舊金山辦事處邀請國外同性戀者來台參訪,部分人士認為不妥,但也有委員支持擴大同志主題旅遊市場。
  • 來台旅客人數持續增加,但觀光外匯與每位旅客平均消費卻連續下降,觀光產值跌回10年前水準,質疑觀光局工作成效。
  • 國旅卡新制規定公務人員部分補助款須參加團體旅遊或觀光巴士行程,引發公務人員不滿,認為綁手綁腳且圖利特定廠商,未能真正活絡觀光產業。
  • 觀光局補助旅行業推動品牌化、旅宿業品質精進等項目,被質疑過度補助私人企業,本末倒置,應加強觀光景點硬體建設與特色活動。
  • 觀光局國際宣傳經費高達近20億元,但委員質疑成效不彰且金額過高。
  • 觀光局所屬國家風景區管理處(特別是原住民族地區)的原住民職員比例過低,且原住民地區民宿管理辦法修法進度緩慢,影響地方觀光發展。
  • 交通部推動國家風景區下放地方政府政策,被質疑未徵詢原住民族同意,有程序瑕疵,且可能導致資源稀釋與失衡。
  • 臺北101跨年煙火補助2,000萬元,被質疑金額不足且秒數過短,未能有效吸引國際觀光客,同時也有委員提出環保考量,建議以LED等方式取代煙火。

立法委員發言

鄭寶清 立法委員

  • 關切航空城蛋白區環評問題,支持脫鉤加速推動。
  • 要求加快第三跑道及第三航廈建設速度。
  • 關切桃園鐵路地下化進度,要求加快送行政院審議。
  • 關切郵政協會與電信協會占用國家千億財產問題,要求法務部訂定專法處理。
  • 質疑國旅卡新制過於綁手綁腳,建議大量放寬限制。
  • 關切復興航空兩岸航權問題,質疑陸方阻撓。
  • 質疑陸客不來仍編列廣告費,建議利用網路紅人行銷。
  • 批評台灣好玩卡價格不一、英文版介紹項目為中文,恐讓台灣觀光受損。

趙正宇 立法委員

  • 質疑台北101跨年煙火秒數過短,觀光局補助2,000萬元仍不足,建議增加補助並延長時間以吸引國際觀光客。
  • 批評國旅卡新制強制公務人員參加團體旅遊,造成不便且有圖利特定廠商之嫌。
  • 建議國旅卡核銷應放寬至所有合法旅舍、餐廳的發票,而非侷限特定特約商家。
  • 批評觀光局網頁難操作、廣告費編列龐大卻效益不彰,要求檢討改善。

葉宜津 立法委員

  • 質疑新政府執政7個月來觀光發展與舊政府無異,仍停留在舊思維,唯一作為是補助且引起反彈。
  • 批評觀光局補助陸客團接待業者轉型是錯誤政策,因為一條龍模式並未讓一般商家受益。
  • 認為觀光局格局太小,未擴大台灣觀光「本錢」,強調台灣觀光缺乏特色,人民無感。
  • 要求觀光局提供20億元世界觀光宣傳費用的明細,質疑其成效不彰。
  • 批評觀光局補助日本蜜月旅行團僅限特定旅行社,有圖利之嫌。

陳歐珀 立法委員

  • 批評觀光局在日本播放中文版宣傳影帶、韓國代言人宣傳效益不彰、宣傳廣告「噗通噗通臺灣」有置入性行銷疑慮,造成國際笑話。
  • 關切觀光局以半裸按摩看板向中東國家行銷台灣,要求宣傳應考量當地國情。
  • 指出國際旅客人數增加,但觀光外匯與每位旅客平均消費下降,觀光產值跌回10年前,要求提出檢討報告。
  • 建議應適度放寬簽證管制,特別是針對新南向國家,以增加觀光客源。

鄭運鵬 立法委員

  • 建議觀光局應發展主題觀光,不只吸引人來台,更要讓他們有特定主題可參觀。
  • 支持同志主題旅遊,認為台灣在亞洲是同志友善國家,應持續推動並擴大辦理,爭取亞洲同志旅遊首選地位。
  • 質疑3億元補助陸客團旅行社轉型方案可能提前爆表,且有一半補助給非陸客團旅行社,要求觀光局提出分析說明。
  • 質疑觀光局核定5,174團補助案是否浮濫審核。

林俊憲 立法委員

  • 質疑國旅卡新制是政務委員點子,交通部全盤接受,批評部長個人看法應更周延。
  • 認為國旅卡已變為購物卡,政策應檢討,但新制強制跟團無法改變現狀,且計算效益100億元過於樂觀。
  • 指出國人出國自由行比例高達66%,質疑國內旅遊強制跟團不符趨勢。
  • 批評國旅卡套裝行程設計不具誘因,例如故宮、忠烈祠、中正紀念堂半日遊要價1,100元不合理。
  • 支持強制汽車責任險改為隨人投保,但需有配套措施,如「冷凍駕照」制度。

李昆澤 立法委員

  • 關切一例一休對國道客運、中華郵政及台鐵的衝擊,要求交通部督促國道客運春節前不漲價。
  • 關切中華郵政週六營業據點減半及郵政勞工權益保障問題,要求特別注意不能超時工作。
  • 關切台鐵2,500名人力的補充及離職率高問題,要求交通部積極處理以避免影響春節疏運。
  • 批評3億元國內促進旅遊方案是「撒錢式補助」,並非長久之計,且國旅卡新制強制跟團不妥,應推展自由行。
  • 指出觀光局套裝旅遊路線知名度低、民眾參與度不高,且旅遊服務中心網頁「落漆」,缺乏多語服務與便利資訊,要求改善。

鄭天財Sra.Kacaw 立法委員

  • 建議觀光局協調原民會,共同規劃並推動原住民部落文化深度旅遊套裝行程,並提供優惠補助措施。
  • 要求觀光局所屬位在原住民族地區的管理處,應提高原住民職員比例至六分之一,並透過原住民族行政特考進用。
  • 肯定《發展觀光條例》修正案三讀通過,要求觀光局儘速訂定原住民地區觀光保育費的施行細則與配套。

陳素月 立法委員

  • 質疑觀光發展基金編列勞務成本,主要增加在補助、捐助及獎勵私人企業,認為觀光產業上游是遊客,應加強吸引遊客的景點與活動。
  • 建議觀光局應加強補助各縣市地方政府辦理觀光節慶等特色活動,以吸引遊客並帶動在地經濟發展。
  • 質疑國際宣傳經費高達近20億元過高,要求觀光局說明宣傳內容與實際效益,並應讓旅客深入台灣各觀光景點。

陳雪生 立法委員

  • 肯定馬祖國家風景區管理處王處長在馬祖風景建設上的優越成績。
  • 表示藍營8縣市長赴大陸談觀光是好事,不應被視為對執政黨不利。
  • 指出觀光客總人數雖突破千萬,但中南部業者仍經營困難,因團客減少且自由行旅客多集中北部,要求觀光局注意老百姓觀感。
  • 關切原住民地區民宿管理辦法修法進度,要求交通部多作考量金門、馬祖等小地方的特殊性。
  • 關切泉金航線虧損停航及兩馬航線虧損問題,要求交通部拿出小三通交通政策並關心春節輸運。

簡東明 立法委員

  • 質疑觀光發展基金在國際宣傳方面預算分配過高,而國內觀光景點基本設施改善預算過低,認為應先重視環境改善。
  • 指出許多觀光景點設施老舊、缺乏停車場、廢棄物處理及公共廁所等問題,導致遊客重遊意願低,要求中央加強建設經費。
  • 譴責廣告公司在芃芃溫泉撒鹽拍雪景破壞環境行為,認為罰責過輕,要求觀光局重視。
  • 關切原住民地區民宿管理辦法修法進度緩慢,導致民宿業者不合法且面臨高額罰款問題,要求觀光局儘速處理。

劉櫂豪 立法委員

  • 期待池上車站啟用能彰顯地方特色,並指出鐵路局在車站重要地點擺放通訊鐵塔引發民怨,經反映後將遷移。
  • 指出知本火車站、大武火車站、太麻里火車站等缺乏無障礙設施,且站體設計未能彰顯地方特色,要求交通部結合鐵工局、觀光局進行改善。
  • 反對為擴大內需而做不切實際的硬體設施,但認為南線車站的改善是好的政府投資,應啟動整體計畫。

高金素梅 立法委員

  • 不滿部長下午請假,認為部長應親自回答重要政策問題,並要求召委未來應先說明部長請假事宜。
  • 批評行政官員不關心原住民,不清楚原鄉位於風景區數量。
  • 質疑交通部推動國家風景區下放地方政府政策,有嚴重程序瑕疵,未徵詢原住民族同意,且可能導致資源稀釋與失衡。
  • 認為觀光局應以國家級觀光高度帶領地方政府推動觀光,而非下放分散資源。
  • 指出臺北101跨年煙火排碳量高,政府一方面倡導環保,一方面卻要求多編預算放煙火,人格分裂,建議以LED等環保方式取代煙火。

林靜儀 立法委員

  • 關切南投集集鎮中集路道路延長工程,因與鐵道交叉,交通部原則上不再增設平交道,但立體交叉可能導致兩側民宅車道過窄影響救難,要求交通部找出解決方案。
  • 建議交通部應從更高角度考量,協助地方處理無法立體化的鐵路段問題。

徐榛蔚 立法委員

  • 感謝蘇花改漢本段P3S樑柱動工及《發展觀光條例》第三十八條修正案三讀通過,要求觀光局儘速訂定觀光保育費施行細則。
  • 澄清花蓮縣政府未推行好玩卡是因為觀光局公文送達時間晚,要求觀光局催促核定花蓮縣獎勵旅遊計畫。
  • 質疑3億元振興國內觀光紓困專案經費來源,一半來自第二預備金,未經行政院核定及立法院備查,有先斬後奏之嫌。
  • 質疑國旅卡新制預估的100億元產值計算方式未經精算,且僅是國內資金流動,無法真正提升國家經濟產值。
  • 要求觀光局協助香港快運航空包機定期航班的專案補助,以振興花東觀光。

相關人員回應

賀陳旦 交通部部長

  • 否認即將高升行政院副院長。
  • 支持航空城蛋白區環評脫鉤,以加速推動。
  • 表示第三跑道正積極進行,但航廈最緊急,故先做第三航廈。
  • 桃園鐵路地下化案已批示並將送行政院。
  • 同意配合法務部訂定專法處理郵政協會與電信協會占用國家財產問題。
  • 同意國旅卡新制應大量放寬,鼓勵多利用公共運輸,預計2個月內推出完整方案。
  • 表示兩岸航線業者洽談不順,但有其他航空公司服務,春節期間有加班計畫,短期內對旅客權益無影響。
  • 表示沒有特別編列預算邀請陸客,現以小眾、針對性通路強化行銷,已邀請網路達人。
  • 同意善用網路行銷,應改進「台灣喔熊」影片品質。
  • 同意觀光局應努力改善台灣好玩卡問題。
  • 表示觀光發展在新政府執政後,在開拓多元市場上比較積極,增加免簽國家與簡化簽證流程。
  • 強調觀光局的補助不僅針對特定業者,主要為幫助地區與業者轉型,鼓勵在地旅遊和生態旅遊。
  • 同意觀光客重團客轉為在地旅遊是重要方向,將結合電子票證推動套票。
  • 同意觀光景點基礎建設重要性,公務預算會編列較多,基金以行銷活動為主。
  • 同意觀光景點應有最起碼的品質和方便環境,將從公務預算強化。
  • 同意原住民地區民宿管理辦法應因地制宜,將與相關部會溝通。
  • 同意兩馬航線虧損問題及春節輸運將多加關心。
  • 同意國旅卡新制乘以3的效益計算是樂觀假設,每人會有不同選擇。
  • 同意國旅卡已變為購物卡,應調整鼓勵真正旅遊。
  • 同意觀光局應檢討行程設計,會觀察並檢討國旅卡新制。
  • 支持強制汽車責任險改為隨人投保,需有配套措施,如考量「冷凍駕照」。
  • 表示國道客運業者已同意春節前不調漲票價,將持續協調。
  • 表示台鐵人力補充仍在努力,相信春節輸運不會受影響,將檢討人力結構,爭取長期員額放寬。
  • 同意3億元國內促進旅遊方案僅為短期紓困,國旅卡新制應是長久之計,將努力推動優質套裝旅遊路線。
  • 同意旅遊服務中心數量應提升中南部及離島地區,並強化在地旅遊。
  • 同意觀光局網頁及APP應改善,提供多語服務與便利資訊。
  • 同意觀光局應朝在地及深度旅遊努力,並與原民會合作規劃原住民部落文化之旅。
  • 同意觀光局所屬位在原住民族地區的管理處,從106年度起應努力提高原住民職員比例。
  • 同意應加強補助地方政府辦理特色活動,以吸引遊客。
  • 表示觀光客總人數增加,但客源市場不同,中南部景點受影響,將用國民旅遊加強。
  • 同意應以大數據方式統計觀光效益,並藉機導正台灣觀光旅遊發展。
  • 同意觀光景點收費機制具合理性,可納入觀光發展基金,並可做國內外人士票價區隔,將研究。
  • 同意機場捷運廣播應儘量單純化,使用國家基本語言加英語,讓國際旅客旅行環境安靜一點。
  • 同意全台軌道網概念,不排除用各種複合式運輸兼顧服務能量與工程費用,將研議東港支線復駛並延伸至高雄。
  • 同意觀光局應鼓勵地方政府提出好玩卡申請,並將穆斯林友善觀光所需阿拉伯文APP等資訊納入考量。

周永暉 交通部觀光局局長

  • 表示國旅卡有三種方式,機關旅遊、個人參加旅行社、台灣觀巴,未來將擴大台灣好行的套票結合。
  • 承認陸客不來是事實,但沒有特別編列預算做廣告,而是用小眾、針對性通路強化行銷,已邀請大陸網紅。
  • 承認「台灣喔熊」訂閱數低,影片品質粗糙,將改進。
  • 承認台灣好玩卡價格不一、中英文混雜問題,將與地方政府溝通改善。
  • 表示台北101跨年煙火觀光局補助2,000萬元,總經費4,500萬元,是歷年最多。
  • 表示國旅卡過去旅遊支出僅占20%,且集中六都,新方案希望鼓勵大家出去走走。
  • 否認國旅卡新制有圖利特定廠商,強調可自由選擇。
  • 承認觀光局網頁操作不易,將改善。
  • 表示觀光發展在開拓多元市場上比較積極,增加2個免簽國家、3個電子簽證國家。
  • 承認國際宣傳影帶在日本播放中文版是錯誤,將追查原因並送政風室查辦。
  • 承認韓國明星呂珍九擔任台灣觀光形象代言人效益不彰,宣傳廣告「噗通噗通臺灣」有置入性行銷疑慮,將要求紀律並查核。
  • 表示觀光局舊金山辦事處邀請國外同性戀者來台參訪是當地旅行社經營項目,已決標執行,未來會特別留意。
  • 承認觀光外匯今年會稍微下降,旅客平均消費連續5年下降,將檢討改善。
  • 表示會與原民會合作規劃原住民部落文化深度旅遊,明年度將擴大採多國語言介紹特色部落。
  • 表示觀光局所屬原住民族地區管理處的原住民職員比例仍在計算中,會後提供。
  • 表示觀光發展基金預算編列旨在輔導產業轉型,提升品牌化,擴大「好客民宿」及旅館星級制。
  • 表示國際宣傳經費高達近20億元,主要分成5大市場,將用代言或網路行銷,力求1元當2元用。
  • 表示澎湖港埠及布袋港埠建設計畫未經行政院核定即編列預算,且執行率欠佳,將研謀改善方式。
  • 表示《發展觀光條例》修正案三讀通過後,將立即研擬原住民地區觀光保育費的施行細則。
  • 承認茂林風景區管理處廁所蓋在入口處及旅客服務中心停車格不足問題,已提計畫改善。
  • 表示原住民地區民宿管理辦法修法因營建署意見,已回到觀光局,將儘速召開會議溝通後再報交通部。
  • 表示3億元振興國旅方案計畫期程6個月,可提前2個月完成,預計本週底可達90%以上,元月第一週結束。
  • 表示3億元經費1.5億元來自觀光基金,1.5億元來自行政院第二預備金,將併決算處理。
  • 表示國旅卡新制效益計算由國發會制定標準。
  • 表示花蓮縣政府未推行好玩卡是因為觀光局公文送達時間晚,但現在仍可提出申請,將積極鼓勵。
  • 表示香港快運航空包機直飛香港─花蓮已在專案補助中,將協助花東產業。
  • 承諾催促花蓮縣獎勵旅遊計畫核定函。

吳元仁 中華郵政公司 副總經理

  • 表示中華郵政為配合新制勞基法,將把287個郵局週六營業據點減半,並將營業時間從半天延長為一天。
  • 表示內部已規劃,新辦法今天公布,將考量用郵量及地區經營性,確保公眾權益及員工休假權益。

陳力國 交通部觀光局 旅遊服務中心主任

  • 表示全國旅遊中心(含遊客中心)超過100個,機場有3個。
  • 表示觀光局除i-center外,還有「借問站」作為第三、第四階服務體系。

林繼國 交通部 路政司司長

  • 表示原住民地區民宿管理辦法修法案在法規委員會討論時,因農委會對放寬房間數有意見,裁示需與有意見部會溝通後再開會。

祁文中 交通部 次長

  • 表示負責公路與觀光政務,在公務體系服務35年。
  • 解釋部長下午請假是因處理春節疏運人力調整及台鐵、國道客運、中華郵政相關問題。
  • 表示依照立法院各委員會慣例,部長請假向召委請假即可,不需詢問其他委員意見。
  • 表示《發展觀光條例》第三十八條修正案三讀通過後,觀光局將立即研擬原住民地區觀光保育費施行細則。
  • 表示交通部有13個風景區管理處,都努力與地方政府合作,並將導入神秘客訪查評鑑。
  • 肯定梨山參山國家風景區管理處活化梨山賓館,花東縱管處支持紅葉溫泉規劃,阿里山及日月潭風管處表現不錯。
  • 承認茂林國家風景區管理處廁所蓋在入口處及旅客服務中心停車格不足問題,已提計畫改善。
  • 表示國旅卡從不休假獎金而來,希望刺激國內旅遊,將持續努力提升旅遊品質。
  • 表示3億元紓困經費到明年中旬差不多用完,主要用於觀光淡季舒緩產業困境。
  • 表示台中山手線將優先處理海線雙軌化,山手線也在規劃範圍內,未來軌道建設經費分配會增加。
  • 表示國旅卡檢討持續進行,新方案希望鼓勵大家真正去旅遊,而非僅購物。
  • 同意集集鎮中集路道路延長工程的平交道問題應找出解決方案,將請鐵路局、地方政府、營建署會商。
  • 表示蘇花改漢本段P3S樑柱動工,感謝文化部支持。
  • 表示觀光保育費施行細則已在進行中,將儘快完成行政程序。
  • 表示花蓮縣政府花東基金包機補助方案已在專案補助中,3月以前可協助。
  • 表示保護地球是共同責任,對臺北101煙火排放問題將轉告部長。
  • 表示國家風景區下放地方政府是部長「在地化才是國際化」的政策,將給予地方適當尊重並持續協助。
  • 承認國家風景區下放地方政府涉及預算、員額、財產等問題,但過程會經過徵詢原住民族同意,已去過4個原民區。
  • 表示東港支線復駛已啟動可行性規劃,樂見其與大鵬灣結合,將研議與高雄延伸串聯。
  • 承認知本火車站、大武火車站、太麻里火車站無障礙設施不足,將請鐵路局及觀光局提出改善計畫。

王忠銘 交通部觀光局 馬祖國家風管處處長

  • 感謝部裡、局裡長官及委員的支持,若在馬祖有成就都是長官與委員支持的結果。

相關後續

  • 業務總收入增加6億5,543萬4千元,改列為75億1,095萬7千元。
  • 業務總支出增加2億8,744萬元,改列為62億3,215萬2千元。
  • 本期餘絀預計賸餘12億7,880萬5千元。
  • 購建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計畫編列4億5,780萬4千元,用於通用旅遊環境設施改善及各風景區設備汰換增購。
  • 委員於質詢中要求提供相關書面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請交通部儘速以書面答復。
  • 觀光發展基金委員提案截止收件,將於本週三進行處理。

原始資料

公報
1061201
卷/期/冊
106/12/1
發布日期
2017-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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