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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委員會審查觀光發展基金預算:聚焦東北角計畫、國際宣傳與基金效能

交通委員會會議日期:2016-12-28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審查106年度觀光發展基金預算,主要討論包括東北角海岸土地利用計畫的預算刪減、觀光國際宣傳經費的效益與分配、觀光勞務承攬與人才培育,以及「台灣好玩卡」與「台灣觀巴」等計畫成效。會議中多位立法委員對預算浮編、執行率低及政策方向提出質疑,交通部則承諾檢討並提出報告。最終,部分預算獲刪減或凍結,多項政策議題要求交通部提出書面報告。

討論事項一

審查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交通部主管交通作業基金─觀光發展基金分預算 (含委員提案)

核心議題

  • 本次預算審查核心在於檢視觀光發展基金106年度的各項收入與支出計畫,特別是針對長期投資、國際宣傳、勞務承攬、人才培育及各項觀光推廣活動預算的合理性與執行效益。
  • 委員們主要關注預算編列的妥適性、計畫執行進度落後、與公務預算重複編列、以及觀光政策方向與市場變化是否契合等問題。

相關爭議

  • 東北角海岸土地利用計畫延宕:多位委員提案全數刪除6,900萬元預算,指出計畫期程已到期、都市計畫尚未審定、執行率僅0.4%,且行政院修正計畫未核定,顯示先期規劃及執行存在嚴重瑕疵。
  • 國際宣傳經費效益與分配:委員質疑高達20億元國際宣傳經費的效益,要求觀光局提出具體說明,並批評過去宣傳過於集中、未有效盤點世界級景點,且對新南向客源的語言服務及宣傳比例分配不均。
  • 「台灣好玩卡」與「台灣觀巴」成效不彰:委員指出「台灣好玩卡」知名度低、資訊分散、折扣無感,且各縣市各自為政,缺乏全國整合;「台灣觀巴」亦面臨知名度低、行程規劃不佳(多為一日遊、走馬看花)的問題。
  • 補助私人業者提升品質:多位委員質疑政府補助旅宿業參加星級評鑑、提升軟硬體、人才培訓等經費,認為此為業者商業考量與責任,且未見房價反映調降,恐圖利私人企業。
  • 勞務承攬與人力運用:委員關切觀光局勞務承攬人力增加,質疑其為低薪元兇的非典型僱用方式,要求檢討核心業務不應濫用勞務承攬。
  • 觀光發展基金的存廢與自償性:有委員提案質疑觀光發展基金與觀光局業務高度重疊,自償性低,且編列方式導致政務支出未能完整呈現,建議檢討基金存廢並回歸公務預算編列。
  • 大陸地區旅費編列不合理:委員質疑在陸客減少的情況下,大陸地區旅費預算仍增加,且執行率偏低,比例過高,不符客源多元化戰略。

立法委員發言

李昆澤 立法委員

  • 強調國際宣傳觀光經費的重要性,並指出過去觀光局因陸客自滿,現應真正面對國際宣傳硬仗。
  • 要求觀光局針對國際觀光宣傳經費提出具體說明,否則無法審查。
  • 指出「台灣好玩卡」知名度低、資訊分散、操作介面不便,應整合全國性規劃。
  • 認為補助旅宿業培訓人才不妥,經費應花在盤整、規劃景點上。
  • 要求觀光局多加強APP運用及網路宣傳,減少紙本印刷品,並督促改善多國語言網站介面問題。
  • 指出「台灣觀巴」知名度低,行程規劃不佳,應提出檢討報告。

陳歐珀 立法委員

  • 質疑觀光局新南向政策的宣傳預算分配與實際作為,要求提供詳細書面資料。
  • 批評國際宣傳經費未有效宣傳台灣世界級景點(如龜山島、白河木棉道),且宣傳內容可能鬧國際笑話,要求建立內部審查機制。
  • 提案要求觀光局研議工法或設施保留頭城大溪鷹石尖景點。
  • 要求交通部提出報告,檢討觀光產值降低問題,並擴大觀光效益,避免打不進東南亞市場。
  • 提案要求交通部檢討觀光發展基金存廢。
  • 質疑「重要觀光景點中程計畫─通用旅遊環境設施改善計畫」未經行政院核定即編列預算,不符預算法規。

林俊憲 立法委員

  • 質疑阿里山國家風景區遊客人數與清潔維護費收入不成比例,要求觀光局檢討並努力增加收入。
  • 反對大陸地區旅運費增加,認為陸客減少是政治因素,行銷無用。
  • 建議「台灣好玩卡」預算全數刪除,認為其效果為零,應讓地方自行發展。
  • 指出觀光發展基金與觀光局預算項目重複編列,有浪費之嫌。
  • 要求觀光局針對印刷費提出逐年遞減20%的規定。
  • 質疑觀光局補助業者培訓人才、提升軟硬體品質等計畫,認為是降低業者成本且未反映於房價,對全民無受惠。
  • 指出觀光局網站及APP多國語言建置不全,應限期改善並整合。
  • 建議觀光局研擬招募具新南向國家語言優勢人才投入觀光業,提升旅遊品質。

葉宜津 立法委員

  • 要求觀光局提供20億元國際宣傳經費的具體使用資料,否則應全數凍結。
  • 批評觀光局對世界級景點(如白河木棉道)缺乏規劃與設施,只會廣告卻製造災難。
  • 主張應儘量減少紙本印刷品,因現今為網路時代,印刷品效益低且不環保。
  • 質疑政策宣導經費屬公務預算,不應編列於基金預算。
  • 認為政府不應補助旅宿業人才培訓,因其為企業責任,且國內旅宿費已過高。
  • 質疑台灣旅宿網花費400萬元卻不能訂房,效果不及格,應刪除預算。
  • 批評觀光發展基金仍停留在重大建設及廣告宣傳,未重視觀光基礎品質,應檢討發展方向。
  • 建議觀光發展基金預算應著重文化觀光,提升台灣觀光品質。

蕭美琴 立法委員

  • 質疑赴大陸地區旅費比例過高,不符客源多元化戰略,應積極開拓其他國家客源。
  • 認為星級評鑑標準應考量台灣民情,並鼓勵多國語言服務、結合地方文化、無障礙設施等多元指標。
  • 指出觀光局西班牙文網站點擊後仍顯示中文資訊,資訊數位化需專案處理。
  • 提案凍結花東地區觀光發展預算,要求觀光局提出花東國際觀光提升計畫。
  • 質疑「高潛力客源開拓計畫」中「好禮大相送」預算編列於廣告費項下不合理,要求說明。
  • 批評「選送觀光產業關鍵人才赴國外受訓」計畫成效不明,要求提供詳細報告。
  • 指出花蓮機場使用率低,應利用觀光發展基金等研議東進東出國際觀光配套行程。
  • 要求觀光局針對自然人文生態景觀區劃設及外語導覽人才設置進行研議。

鄭寶清 立法委員

  • 質疑勞務承攬增加18人卻增加884萬元,平均薪資過高,要求觀光局說明。
  • 指出大陸地區旅費歷年執行率偏低,支持刪減。
  • 批評「台灣好玩卡」發行效果不理想,淪為贈品,未達到吸引外國旅客目的,應全數刪除預算。
  • 提案要求交通部就交通作業基金進行總檢討,評估各分基金存廢。
  • 提案要求將東北角海岸土地利用計畫送監察院調查,因執行率極低且規劃有重大違失。
  • 要求觀光局開源節流,減少煙火等高額預算支用,並檢討觀光行銷政策。
  • 指出觀光發展基金預估出境人數保守,建議增加收入2億元。

陳雪生 立法委員

  • 主張應全數刪除國際宣傳觀光經費,因國民黨執政時已多有意見。
  • 認為觀光局對旅行社稽核態度過於嚴格,導致陸客減少,應修正態度。
  • 堅持刪減大陸地區旅費6萬4,000元。
  • 認為政策宣導經費屬公務預算,不應編列於基金預算。

趙正宇 立法委員

  • 指出大陸地區旅費執行率偏低,不應再增加預算。
  • 提案全數刪除東北角海岸土地利用暨景觀風貌改善興辦事業計畫預算。
  • 提案全數刪除國際宣傳經費,認為仰賴一時性行銷活動效果有限。
  • 質疑「通用旅遊環境設施改善計畫」未提具完整計畫即編列預算,不符預算法規。

劉櫂豪 立法委員

  • 質疑旅宿業品質精進計畫中,取締非法旅宿稽查及檢舉獎金的執行成效有待檢視,建議凍結部分預算。
  • 指出「跨域亮點及特色加值計畫」地方政府申請意願不高、執行率偏低,建議刪減並凍結部分預算。
  • 質疑「通用旅遊環境設施改善計畫」未經行政院核定即編列預算,且內容規劃不明,建議凍結部分預算。
  • 建議觀光局儘速檢討國民旅遊卡新制,取消強制團體旅遊方式,改採符合民情且增進實際效益的規劃方向。
  • 指出「台灣好玩卡」知名度低、資訊分散、使用方式不明,應凍結預算並提出檢討報告。

陳素月 立法委員

  • 質疑政府補助旅宿業參加星級評鑑、品質精進計畫等,認為是降低業者成本且對全民無受惠,建議刪除。
  • 認為觀光局編列製作推廣國際業務文宣品預算不符效益,建議全數刪除。
  • 質疑觀光局補助業者培訓人才、提升軟硬體品質,認為是降低業者成本,對全民無受惠,建議刪除。
  • 質疑觀光局補助旅行業推動品牌化,但旅行社客訴眾多卻未揭露資訊,建議全數刪除預算。
  • 批評台灣觀巴服務昂貴、不符國人旅遊習慣,且將專用於國旅卡,毫無行銷必要性,建議全數刪除。
  • 指出高潛力客源開拓計畫中大陸地區宣傳與行銷費用重疊,且補助台灣觀光協會辦理旅展有圖利之虞,建議全數刪除。
  • 提案全數刪除「旅宿業綠色服務計畫」預算,認為其補助業者降低成本,未反映於房價。

鄭天財Sra.Kacaw 立法委員

  • 質疑觀光發展基金與公務預算重複編列水電費、用品消耗費,建議刪減以撙節支出。
  • 提案凍結印刷裝訂與廣告費二分之一,要求觀光局提出鼓勵、推動原住民族地區部落深度文化旅遊的專案報告。
  • 提案要求交通部停止國家風景區下放地方政府規劃評估,並應依原住民族基本法與當地部落共同推動觀光產業發展。

相關人員回應

周永暉 觀光局局長

  • 針對新南向政策,表示預計在泰國設點,並將加強與東南亞國家官方旅遊局互動及業者聯絡。
  • 同意東北角海岸土地利用計畫的預算照委員意見刪減6,900萬元,因已改為民間自提方式。
  • 說明阿里山收入低是由於涉及台鐵、林務局及觀光局三方管理,收益歸屬複雜,但承諾會努力增加收入。
  • 同意機場服務費收入增列2億元,並要求「隨同增加服務費用」。
  • 說明勞務承攬人力增加是因風景區據點增加及服務品質提升,並強調非核心業務才委外。
  • 承諾會落實補助作業機制更公平、公開,並用KPI方式要求。
  • 表示龜山島明年會是國際行銷亮點,將與壯圍沙丘等13個特色景點進行整體國際行銷。
  • 同意將國際宣傳經費凍結四分之一,並提出書面報告。
  • 解釋印刷費用難以完全減少,因地方政府仍有紙本DM需求,但承諾儘量減少印刷,如年報。
  • 說明旅館星級評鑑制度已參考國際標準並考量台灣民情,設有B式評鑑制度,並將納入業者實務困難。
  • 表示人才斷層問題普遍存在,政府補助是希望帶動,並建議將人才培育預算減半。
  • 同意將國際觀光度假區及觀光賭場相關法制研究預算刪除400萬元,保留100萬元用於終止結案善後。
  • 承諾會親自督導鷹石尖景點的工法研議與管制措施,並於6個月內提出報告。
  • 同意檢討觀光行銷政策,減少煙火等高額預算支出。
  • 同意檢討觀光發展基金的存廢及績效,並提出書面報告。
  • 同意檢討國民旅遊卡新制相關配套措施。

林坤源 組長

  • 說明新南向、日韓市場的觀光宣傳預算分配,新興國家至少2億元,日韓約3億元。
  • 澄清廣(公)告費項下的國際宣傳活動1億元用於國內辦理國際宣傳活動,與觀光目的地宣傳計畫用途不同。

馬惠達 阿里山風景區管理處處長

  • 說明阿里山風景區多數土地屬國產署和林管處,管理處難以進行封閉性收費。
  • 承諾將努力從圓潭遊客中心、生態園區及明年完工園地等3處增加收入。

湯文琦 專門委員

  • 說明稽查費用不僅針對大陸觀光團,也包含非法旅行社,並進行聯合稽查。
  • 解釋稽查費用增加是因104年下半年度才核定人力,105年才編列預算,故費用看起來增列。

王國材 次長

  • 表示觀光大國行動方案將檢討過去宣傳集中於大景點的問題,未來會重視全台私密且特色景點的行銷,並加強離島及中南部宣傳。
  • 強調委員會對印刷費的共同意見,承諾後年度預算將逐年遞減,例如年報儘量不印。

劉士銘 主任

  • 說明台灣旅宿網提供合法旅宿查詢平台,並可連結至各飯店訂房網頁。
  • 表示發展觀光條例已通過刊登非法廣告可處罰的機制,包含網路部分。

楊秀蓉 主任

  • 澄清公務預算與基金預算的水電費、用品消耗費、修理保養及保固費沒有重複編列,公務預算用於處本部,基金預算用於遊客中心、管理站等。
  • 請求委員不要刪減修理保養及保固費,以維護受颱風損害的設施。

柯建興 組長

  • 表示觀光發展基金勞務成本可再統刪1,000萬元。
  • 說明賭場博弈條例部分將配合政策終止結案,需保留100萬元用於善後。

相關後續

  • 東北角海岸土地利用暨景觀風貌改善興辦事業計畫預算6,900萬元全數刪減。
  • 勞務收入─其他勞務收入(機場服務費)增列2億元,隨同增加服務費用,照案通過。
  • 觀光大國行動方案預算改為凍結,俟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勞務承攬預算凍結四分之一,並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觀光發展基金勞務成本統刪2,000萬元,凍結四分之一,俟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並授權觀光局自行調整相關預算。
  • 國際觀光宣傳相關經費(約20億元)凍結四分之一,提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大陸地區旅費刪減50萬元,修正通過。
  • 業務宣導費用刪除4,000萬元、凍結四分之一,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觀光發展基金「委託調查研究費」中關於國際觀光賭場相關法制研究預算刪除400萬元,保留100萬元用於終止結案善後。
  • 「重要觀光景點中程計畫─通用旅遊環境設施改善計畫」相關提案不予處理。
  • 多項政策性決議案,包括檢討觀光產值、擴大觀光效益、檢討基金存廢、台灣好玩卡計畫、新南向人才培育、觀光設施改善、外語導覽人才設置、國旅卡新制、觀光發展方向、文化觀光、國旅卡補助放寬、國家風景區下放地方政府規劃評估、阿里山風景區收費等,均要求交通部同意辦理或提出書面檢討報告。
  • 臨時提案要求觀光局研議頭城大溪鷹石尖景點的工法與管制措施,並於6個月內提出評估書面報告。
  • 臨時提案要求交通部開源節流,減少煙火等高額預算支用,並檢討觀光行銷政策,照案通過。

原始資料

公報
1061201
卷/期/冊
106/12/1
發布日期
2017-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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