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委員會審查中選會與陸委會預算及兩岸關係與選務爭議
內政委員會會議日期:2017-12-06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審查中央選舉委員會及行政院大陸委員會107年度預算案,並聽取業務報告。會議聚焦於中選會選務改革、不在籍投票、原住民秘密投票權及新住民參政等議題,通過多項預算凍結決議。陸委會部分則圍繞兩岸關係僵局、李明哲案處理、兩岸交流政策檢討、地方政府赴陸設處、一次性護照爭議及陸委會職掌等進行激烈質詢,反映當前兩岸情勢的嚴峻與挑戰。
討論事項一
審查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收支部分,並聽取業務報告
核心議題
- 本次審查主要針對中央選舉委員會及其所屬單位107年度的預算編列,並檢視其業務概況及上會期臨時提案辦理情形。
- 核心議題涵蓋選務效率提升、不在籍投票制度規劃、原住民族投票權益保障、新住民政治參與輔導,以及選舉違規查處與預算運用合理性等。
相關爭議
- 國外旅費效益不明:委員質疑中選會編列赴瑞典考察國會選舉旅費的具體效益,因兩國選舉制度存在巨大差異。
- 原住民族不在籍投票與投票權保障:多位委員關切原住民族因移居或路途遙遠導致投票不便,要求中選會協調內政部推動不在籍投票制度。
- 原住民族秘密投票權受侵害:委員指出非原住民族地區投票所原住民選民人數過少,導致秘密投票權受損,要求中選會提出修法或改善方案。
- 選舉人交通費補助與增加放假日:委員建議中選會研議補助選舉人往返交通費或增加選舉放假日,以減輕選民負擔。
- 選舉違規主動查察不力:委員批評中選會主動查獲選舉違規事件比例極低,多依檢舉或媒體報導辦理,要求檢討改進。
- 新住民政治參與規劃不足:委員指出中選會對新住民政治參與的輔導多限於投票,缺乏具體研究與規劃,要求加速試辦模擬投票教學並提出成效報告。
- 地方選委會兼職費支給不合理:委員質疑地方選委會及監察小組委員兼職費按月支給,即使未開會也全額發放,與實際業務不符且有自肥之嫌,要求檢討改依實際出席次數支給。
立法委員發言
賴瑞隆 立法委員
- 質疑中選會赴瑞典考察選舉效益不明,提案凍結部分選務策進預算。
- 提案凍結地方選委會兼職費,要求檢討按月支給的不合理性。
鄭天財Sra Kacaw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預算,要求中選會協調內政部支持總統副總統及中央民意代表選舉原住民族不在籍投票。
- 提案凍結預算,要求中選會提出選舉時補助選舉人往返交通費方案。
- 提案凍結預算,要求中選會針對原住民族秘密投票權受侵害提出修法或改善方案。
- 提案凍結預算,要求中選會提出增加選舉放假日之改善方案。
Kolas Yotaka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預算,要求中選會檢討調查違規選舉之公開處理狀況並提出改進作為。
- 提案凍結預算,要求中選會檢討及規劃能保障原住民選民秘密投票自由之選務制度。
- 提案凍結地方選委會兼職費預算,要求檢討人力配置合理性及統一資訊格式。
- 提案要求中選會檢討現行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中限制原住民僅能於原住民選區行使選舉權的合理性及修法可行性。
- 提案要求中選會規劃研究原住民不在籍投票制度之可行性。
林麗蟬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預算,要求中選會針對新住民政治參與提出委託研究與相關規劃。
- 提案凍結預算,要求中選會加速完成各縣市「新住民模擬投票教學實施計畫」並提出報告。
- 提案凍結預算,要求中選會研提「鼓勵新住民擔任投開票所工作人員計畫」具體規劃。
- 提案凍結預算,要求中選會針對107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研擬淨化選風相關措施。
曾銘宗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預算,要求中選會檢討加班值班費及兼職費的合理性與必要性。
- 提案凍結預算,要求中選會減少選務資料用紙量,以符合電子化及節約預算原則。
- 提案要求中選會提出提升裁處效能之具體措施。
- 提案要求中選會針對全國性不在籍投票相關修法提出意見參考。
洪宗熠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預算,要求中選會加強督導選務及宣導淨化選風,減少選舉違規案件。
- 提案凍結地方選委會兼職費預算,要求檢討人力配置妥適性並精實組織規模。
張宏陸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預算,要求中選會針對資訊服務費及資訊軟硬體設備費重複編列疑慮提出專案報告。
黃昭順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預算,要求中選會針對選舉罷免叢書等經費遽增提出必要性專案報告。
- 提案凍結地方選委會兼職費,要求檢討按月發給兼職費的不合理性。
吳琪銘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預算,要求中選會針對選舉業務宣導費用未見相關計畫及具體數據提出專案報告。
- 提案凍結預算,要求中選會檢討選務工作人員兼職酬勞二倍支給的合理性及必要性。
- 提案凍結地方選委會兼職費,指出未召開會議仍全額發給的不合理現象。
陳怡潔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地方選委會兼職費預算,要求中選會變更兼職費用發給方式。
- 提案要求中選會秉持公平公正公開原則,完成立法委員選舉區變更之法定程序。
- 提案要求中選會提交書面檢討報告,說明裁處效能及主動監察選舉違規積極性不足問題。
陳其邁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中選會盡速擬定建議修正草案送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將立法委員名額分配方式法制化。
- 提案要求中選會通盤檢視及檢討所屬單位,提出檢討改善計畫,以增強選舉違規監察能量。
姚文智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中選會重新檢討現行違反票票不等值之法條,於3個月內提出修法建議文字,以符合選區劃分應考量多重因素之精神。
相關人員回應
陳英鈐 中央選舉委員會主任委員
- 報告中選會106年度預算執行率為90.94%,並說明選務策進、兩岸情勢因應、協議運作、經貿議題、青年交流、資訊傳播及臺商輔導等工作成果。
- 對於委員質詢,回應將檢討改進預算運用及選務工作,並就各項提案凍結預算要求提交專案報告。
相關後續
- 中選會及所屬收支部分審查結果:歲入照列,歲出減列第1目「一般行政」42萬4千元(科目自行調整),改列為9億8,853萬7千元。
- 通過決議13項,凍結中選會及所屬107年度單位預算第2目「選舉業務」200萬元,以及第3目「地方選舉委員會行政業務」十分之一預算。
- 要求中選會就瑞典考察效益、原住民族不在籍投票、秘密投票保障、選舉人交通費補助、選舉違規查處、新住民政治參與、資訊軟硬體預算、地方選委會兼職費、淨化選風、選務宣導費用及文書電子化等議題,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交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 要求中選會凝聚各界共識,秉持公平公正公開原則,完成立法委員選舉區變更之法定程序。
- 建請中選會重新檢討現行違反票票不等值之法條,於3個月內提出修法建議文字。
- 要求中選會盡速擬定建議修正草案送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將立法委員名額分配方式法制化。
- 要求中選會針對裁處效能及主動監察選舉違規問題提出改善方案及書面檢討報告。
- 要求中選會於3個月內提出提升裁處效能之具體措施,並於3個月內針對如何增進主動查察能力提出專案報告。
- 要求中選會於2個月內提出檢討改善計畫,以增強選舉違規監察能量。
- 要求中選會於3個月內規劃研究各國相關選舉制度,檢討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限制原住民選舉權的合理性及修法可行性。
- 要求中選會於3個月內規劃研究原住民不在籍投票制度之可行性。
- 建請中選會針對全國性不在籍投票相關修法,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修法意見參考。
- 中選會及所屬「辦理政策宣導相關廣告執行情形」共4案准予備查。
- 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收支部分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函復財政委員會。
- 討論事項第二案(政策宣導廣告執行情形)均准予備查,擬具處理報告,提報院會。
討論事項二
審查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行政院大陸委員會收支部分,並聽取業務概況報告
核心議題
- 本次審查針對行政院大陸委員會107年度預算編列及業務概況進行報告與質詢,重點關注兩岸關係現況、政策推動成效、特別是李明哲案的處理、兩岸交流政策檢討與調整方向,以及陸委會職權範圍等。
- 討論內容亦涉及兩岸經貿、文化、人員往來、臺商服務、臺港澳關係發展等多元面向的政策執行與挑戰。
相關爭議
- 兩岸關係僵局與陸委會作為:委員質疑蔡政府上任後兩岸關係惡化,陸委會對改善僵局的具體策略與成效。
- 李明哲案處理失能:多位委員質疑陸委會及海基會在李明哲案中未發揮應有功能,未能有效營救或保障其權益,並擔憂此案對兩岸交流的負面影響。
- 地方政府赴陸設辦事處:委員詢問陸委會對於雙北等地方政府擬赴中國大陸設立辦事處的政策立場,是否支持或阻礙。
- 一次性護照爭議:委員質疑陸委會對國人使用一次性護照赴俄羅斯旅遊的禁止態度與實務操作可行性,及其對國人權益的影響。
- 兩岸協議監督條例進度停滯:委員批評行政院至今未提出兩岸協議監督條例版本,導致兩岸協議簽署與檢視無法突破。
- 陸委會職掌與新南向政策:委員質疑陸委會參與推動新南向政策是否超出其統籌處理大陸事務的職掌範圍。
- 兩岸交流政策緊縮:委員指出陸委會對大陸官方人員來臺交流設限嚴格,造成入臺證延遲,影響兩岸文化學術交流。
- 補助民間團體標準:委員質疑陸委會補助部分民間團體(如三民主義統一中國大同盟)的理由不明或不符時宜,擔憂淪為統戰工具。
- 兩岸司法互助失衡:委員指出陸方請求臺灣協助案件均獲百分百完成,但我方請求陸方協助的執行率卻逐年降低,顯示兩岸地位不平等。
- 陸配權益與政策調整:委員關切陸配親屬來台探親範圍放寬進度,以及陸配考取特定證照的開放情況,並擔憂兩岸政策調整可能影響陸配權益。
立法委員發言
曾銘宗 立法委員
- 質疑蔡政府上任後兩岸關係惡化,陸委會對改善僵局的具體策略。
- 批評陸委會與海基會在李明哲案中未發揮功能,要求具體說明營救作為。
- 詢問陸委會對地方政府赴陸設辦事處的政策看法。
- 質詢陸委會對刑法修正案中台灣人民加入解放軍最重可判死刑的立場,以及對兩岸關係的衝擊。
- 詢問陸委會對將其名稱改為中國事務委員會的立場。
- 要求陸委會提出兩岸協議監督條例草案,以突破兩岸關係僵局。
陳怡潔 立法委員
- 詢問陸委會對併入外交部的態度。
- 質詢陸委會對李明哲案的解讀、協助作為、判刑輕重評估,以及移管可能性。
- 質疑陸委會「滾動式檢討」兩岸政策的具體內容,擔憂其對內打壓台灣人。
- 詢問陸委會對雙北赴陸設辦事處的態度,呼籲少政治考量,多支持地方政府。
- 質詢陸委會對「一次性護照」的禁止措施及其可行性。
- 關切中國大陸對梵蒂岡與帛琉等邦交國的旅遊禁令,及其對我國邦交的影響。
- 擔憂兩岸學術交流底線被劃定,影響兩岸關係打開契機。
賴瑞隆 立法委員
- 質疑李明哲案判決不合理,要求陸委會積極取得判決書並與陸方溝通。
- 指出李明哲案對兩岸交流及國人人身安全的重大影響,要求陸委會強烈表達關切與抗議。
- 強調李明哲案的特殊性,要求陸委會扮演更積極的溝通角色,營救李明哲回台。
洪宗熠 立法委員
- 詢問中國人士在台設籍、取得被選舉權及擔任公職人數。
- 詢問台灣人轉籍中國人數,並關切李明哲是首位被以「顛覆國家政權罪」判刑的台灣人。
- 質疑中國大陸剝奪李明哲政治權利的意義。
- 要求陸委會掌握鎮小江、周泓旭等共諜案資訊,以確保台灣主權。
- 指出兩岸司法互助失衡,陸方執行率低,顯示中國大陸打壓台灣。
- 列舉中國大陸打壓台灣的五種方式,要求陸委會說明因應策略。
張宏陸 立法委員
- 質疑陸委會對李明哲案的應對措施緩慢且無具體可行方案。
- 擔憂台灣民意代表在第三國被中國大陸逮捕拘禁的風險,要求陸委會提出應變SOP。
- 批評陸委會補助民間團體理由不明或不符職掌,要求檢討規範,避免淪為統戰工具。
林麗蟬 立法委員
- 抗議陸委會邀請出席陸配座談會邀請函送達時間過晚,缺乏誠意。
- 關切陸委會放寬陸配親屬來台探親範圍的進度。
- 要求陸委會儘快研擬開放陸配考取金融、導遊、房屋仲介、記帳士等四類證照,以留住人才。
- 詢問陸委會對將其名稱改為中國事務委員會及裁撤僑務委員會的看法。
- 質疑陸委會「滾動式檢討」兩岸政策的具體方向,希望不影響陸配權益及個人隱私。
黃昭順 立法委員
- 質疑陸委會報告中提到兩岸協議監督條例的重要性,但行政院至今未提出版本,且撤回舊案。
- 批評陸委會對兩岸互設辦事處無明確立場,導致台商求助無門。
- 對李明哲案的處理表示痛心,認為陸委會空口說白話,看不到具體突破方式。
- 批評陸委會對兩岸關係無心處理,導致關係陷入冰點。
- 質疑陸委會對蘇巧慧委員改名提案及王定宇委員判死刑提案的態度前後不一,認為是在「打假球」。
- 要求陸委會明確提出兩岸關係條例、兩岸協議監督條例的法案送立法院時間表。
鄭天財Sra Kacaw 立法委員
- 質疑陸委會將兩岸關係惡化完全推卸給中國大陸,未檢討自身政策。
- 要求陸委會主委明確表態反對將陸委會併入外交部。
- 指出行政院長賴清德在立法院備詢時使用「中國」而非「中國大陸」,要求陸委會向長官反映,堅守憲法及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用詞。
- 質疑陸委會主委在台港經濟文化合作策進會致詞中提及新南向政策,認為不符陸委會職掌。
吳琪銘 立法委員
- 擔憂陸委會預算減少,可能導致與中國大陸的交流業務停擺,影響台商及學生權益。
- 詢問中共十九大後兩岸關係有無樂觀進展,要求陸委會積極推動兩岸交流。
- 關切尚未取得身分證陸配的三等親來台探親觀光政策放寬進度。
- 建議陸委會挪用經費照顧陸配,讓他們感受政府溫情,並支持相關文化交流活動。
Kolas Yotaka 立法委員
- 詢問陸委會對「中華兩岸婚姻協調促進會」舉辦「兩岸一家親,牽手心連心」嘉年華活動的了解程度,並質疑其背後是否為統戰工具。
- 提醒陸委會與相關團體合作時需謹慎,避免被有心人士利用。
- 感謝陸委會修正大陸地區人民進入臺灣地區許可辦法,放寬中國籍配偶親屬來台探親的限制。
- 強調台灣人民對中國政府作為不認同,但對中國人民友善,要求陸配在台應一律平等對待。
- 要求陸委會具體說明營救李明哲的努力與作為。
陳其邁 立法委員
- 質疑李明哲案判決與習近平「尊重台灣現有社會制度」說法矛盾,擔憂對兩岸心靈契合的影響。
- 詢問台灣學生及人民赴中國大陸旅遊的風險程度,以及陸委會的風險管控機制與提醒措施。
- 關切李明哲案後續的身體健康狀況與人道救援,要求海基會持續與中國大陸交涉,並嚴正表達立場。
孔文吉 立法委員
- 質疑海基會對李明哲案僅以書面表達關心,且無直接溝通管道,要求海基會董事長應出面協商。
- 抗議海基會董事長未出席立法院備詢,認為其傲慢且對兩岸關係無作為。
- 批評陸委會對兩岸關係僵滯無作為,且用報復手段緊縮地方政府與大陸的交流。
- 舉例說明陸委會對大陸官方人員來台交流設限嚴格,導致入台證延遲,刻意刁難。
- 認為兩岸互信不足是兩岸關係限縮的主因,並歸咎於陸委會主委和蔡英文總統不承認九二共識。
- 要求陸委會主委應走出辦公室,積極與對岸交往。
相關人員回應
張小月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主任委員
- 強調維護和平穩定的兩岸關係是政府核心目標,已展現最大誠意與善意,要求陸方展現相同彈性。
- 回應李明哲案,指出陸委會與海基會從3月19日起未曾鬆懈,持續與家屬及NGO團體溝通,並設專區蒐集資訊,但陸方將其視為政治事件處理,未遵照法律程序。
- 表示政府部門在中國大陸設立辦事處涉及公權力延伸,需從兩岸整體政策思考,樂意與地方政府討論。
- 回應刑法修正案,認為現行法律對影響國家安全的處分不足,應加強刑度,但具體程度應由專業人士討論。
- 明確表示不贊成將陸委會名稱改為中國事務委員會,認為現行名稱更恰當。
- 明確表示反對將陸委會併入外交部,強調兩岸事務的特殊性。
- 認為李明哲案判決不合理且判得太重,凸顯兩岸法治差異,嚴重影響兩岸交流。
- 說明李明哲案後將「滾動式檢討」兩岸政策,正常的、合理的交流不受限制,但對不正常、統戰性質的交流將適度管制。
- 承諾與雙北市長討論赴陸設辦事處,強調中央與地方應合作為人民有利之事。
- 表示國人赴俄羅斯使用「一次性護照」不可行,將朝修法方向處理,並提醒民眾注意風險。
- 表示對梵蒂岡與帛琉邦交有信心,認為中國大陸不應將旅遊作為政治工具。
- 坦承對台籍學生赴陸就學有風險,將提醒學生兩岸制度與價值觀不同,特別留意。
- 說明陸委會預算雖減少,但對台商、學生及陸配的服務與協助不會受影響,持續透過各種方式提供服務。
- 表示已與移民署討論放寬陸配親屬來台探親範圍,將朝正面方向發展。
- 回應新住民考取證照議題,表示已與相關機關開會,需時間評估開放可行性,陸委會立場是希望儘快促成。
- 強調行政院立場是希望兩岸協議監督條例能早日通過,支持民進黨團版本。
- 表示兩岸關係僵局問題出在對岸,我方已依法依憲行政,並展現克制、理性與智慧。
- 否認陸委會刻意刁難大陸團體來台,強調只要資料完整,審批快速,反而是陸方對我方人員赴陸設限更多。
- 承諾將向行政院長賴清德建議在立法院備詢時使用「中國大陸」或「大陸地區」稱謂。
- 強調新南向政策與兩岸關係相輔相成,只要有經貿利益,政府都會與業者一起努力。
柯承亨 海峽交流基金會副董事長兼秘書長
- 報告海基會106年度預算執行率及文教、經貿、法律、綜合等業務成果,包括臺商子女學校輔導、夏令營、臺生研習營、陸生聯誼、兩岸人身安全協處、臺商協會聯繫、經貿講座、兩岸婚姻親子座談會、李明哲案陪同家屬蒞庭等。
- 說明海基會107年度預算編列重點,強調預算編列力求撙節,以維持必要業務運作。
- 回應李明哲案,表示從5月起配合陸委會行動,曾協助寄送藥品,大陸方面仍讓李明哲服藥但要求家屬支付費用。
- 表示海基會透過傳真、簡訊方式發出訊息,但大陸官方對書面訊息幾乎不回應,電話溝通也很簡短。
- 同意委員看法,將嚴正表達海基會立場,維護人道、健康及人身自由,避免傷害兩岸人民感情。
- 回應董事長未出席備詢,表示因董事長不支薪,依慣例由副董事長兼秘書長處理會務。
- 指出大陸方面雖不直接聯繫海基會,但也透過臺商協會尋求協助。
路平 財團法人臺港經濟文化合作策進會董事長
- 報告策進會業務重點為促進臺港經濟文化交流與合作,協助政府處理臺港事務。
- 說明105年度工作成果,包括協助推動臺港政府協商、官員交流、經貿論壇、青年文創營及文化合作論壇等。
- 說明106年度(1-11月)工作成果,持續協助推動臺港政府協商、官員交流,並辦理經貿座談會、紀錄片放映會及文化合作論壇等。
- 說明106年度迄11月底預算執行率約62.69%,主要因專項活動集中於第四季辦理。
- 說明107年度業務計畫重點及預算編列情形,將持續協助推動臺港政府協商、交流合作及促進經貿文化交流,預算編列本於精簡撙節原則。
蔡志儒 陸委會法政處處長
- 說明中國人士在台犯罪人數為動態數字,目前約40位上下。
- 說明「中華兩岸婚姻協調促進會」長期關注陸配權益,提出「六改四」等主張,陸委會與其有互動聯繫,但需深入了解其活動內涵及背後動機。
許君如 陸委會聯絡處處長
- 說明陸委會補助民間團體主要是酌予補助海外各地中國大陸人士來台參訪的交通費用,希望他們了解台灣民主多元環境,每個補助案都有客觀標準且經得起檢驗。
相關後續
- 107年度行政院大陸委員會主管收支部分及財團法人預算,另定期繼續審查。
- 委員質詢未及答復部分或要求提供之說明資料,請相關機關儘速以書面答復。
原始資料
- 公報
- 10612201
- 卷/期/冊
- 106/122/1
- 發布日期
- 2018-01-18
- 原始連結
- 立法院頁面官方 PDF文字檔Parsed JS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