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委員會審查農業金融法與多項農業政策質詢
經濟委員會會議日期:2016-12-26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之「農業金融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並邀請國家發展委員會及經濟部進行促進投資報告及備質詢。會議聚焦於禽蛋裝載規範、農傳媒適法性、零撲殺政策、日本核災食品、農業缺工、農業保險、農會金融補貼及養殖漁業用電等廣泛議題。部分專利法條文及農業金融法修正案獲通過,並通過多項臨時提案,要求相關單位研議改進。
討論事項一
邀請國家發展委員會主任委員、經濟部部長,針對國內促進投資、招商等景氣復甦相關工作成果進行報告,並備質詢。
核心議題
- 國家發展委員會與經濟部報告國內促進投資及招商成果,並就立法委員所提之禽蛋裝載規範、新農業創新推動方案、農傳媒適法性、零撲殺政策、日本核災食品進口、農業勞力短缺、農業保險、農會金融補貼、養殖漁業用電及農村再生等議題進行質詢與答覆。
- 會議討論了多項與農業發展及經濟景氣相關的政策執行狀況與未來規劃,檢視了政策的社會影響、適法性及對產業的實際助益。
相關爭議
- 禽蛋裝載規範:委員質疑新法規實施倉促、宣導不足,恐造成民眾買不到散裝蛋及成本上漲。農委會強調防疫與食安目的,並有1年勸導期,但地方政府執法彈性引發不確定性。
- 農傳媒適法性:委員質疑農委會捐助的豐年社轉型網路媒體「農傳媒」恐觸及「黨政軍退出媒體」規定,農委會認為其非營利,但委員認為營利與否非唯一判斷標準。
- 零撲殺政策:委員擔憂明年2月實施零撲殺後,農委會訂定的7項人道處理條件彈性過大,可能導致安樂死持續進行。農委會承諾透過諮詢委員會監督及資訊公開確保執行。
- 日本核災食品進口:委員質疑農委會對日本核災食品進口議題立場不明確,擔憂為經貿外交犧牲食安。農委會強調以食品安全為前提進行經貿合作。
- 農業缺工與外勞政策:委員關切農業勞力嚴重匱乏,質疑現有替代方案成效不彰。農委會承諾1年內窮盡國內勞力解決,但外勞政策仍待討論。
- 農會派系化與金融補貼:委員質疑農會地方派系化影響運作及農民貸款,並指出政府對農會信用部專案農貸的利息補貼過高。農委會表示派系問題改善中,將檢討補貼額度。
- 養殖漁業用電問題:委員指出電業法修法加重竊電罰則後,養殖戶因需量用電契約易被認定竊電,成本居高不下,呼籲農委會協調解決,並研擬獨立電價模式。
立法委員發言
高志鵬 立法委員
- 質疑禽蛋裝載新法規實施倉促,恐造成民眾買不到散裝蛋及擾民,詢問是否立即開罰。
- 建議農委會加強宣導禽蛋新政策的國際趨勢與防疫必要性。
- 詢問新農業創新推動方案中新南向政策優先選擇特定國家的原因,並關切雙向交流對國內農業的衝擊。
邱議瑩 立法委員
- 要求農委會就禽蛋裝載新法規向社會大眾完整說明,澄清謠言,避免消費恐慌。
- 建議農委會製作「懶人包」或短片,清楚解釋政策立意、國際做法及台灣應如何追趕防疫工作。
徐永明 立法委員
- 質疑農委會捐助的豐年社轉型網路媒體「農傳媒」可能違反「黨政軍退出媒體」規定。
- 擔憂零撲殺政策中7項人道處理條件彈性過大,恐導致安樂死持續,要求公開收容所安樂死數據與原因。
王惠美 立法委員
- 質疑農委會多項措施「不依法行政」,特別是「農傳媒」可能踩到黨政軍退出媒體的紅線。
- 要求農委會主委明確表態對日本核災食品的立場,強調應以食品安全為前提。
- 質疑禽蛋裝載新規範宣導不足且未從源頭管制,恐導致末端攤販受罰及蛋價上漲。
- 關切農二代缺工問題,建議農委會整合培育方案,提供土地、資金與技術一條龍輔導。
孔文吉 立法委員
- 詢問農委會如何協助原住民農業發展,特別是水保局與林務局在基礎建設與產業輔導上的角色。
- 建議農委會善用農村再生基金,加強農村基礎建設如農路、野溪整治、水源管線等。
蘇震清 立法委員
- 質疑禽蛋裝載新政策所設計的一次性包材不切實際,搬運困難,且擔心紙箱沾染雞屎及回收再利用問題。
- 指出小場無法蛋洗的問題,要求農委會輔導集中洗選、消毒。
- 質疑農委會對禽蛋裝載政策宣導不足,溝通不力,且未積極輔導業者。
- 關切農業缺工問題,特別是養豬、養牛及撿雞蛋等工作面臨的勞力短缺。
黃偉哲 立法委員
- 詢問禽蛋裝載新政策引發民眾反彈的原因,並質疑農委會發布政策的時機與宣導不足。
- 要求農委會明確說明勸導改善期的長度與執法標準,避免各縣市不一造成民怨。
- 要求農委會澄清禽蛋新政策可能導致蛋價上漲及包材污染的謠言。
- 關切國內禽流感疫情,要求農委會做好防疫措施,並公開透明通報疫情。
張麗善 立法委員
- 質疑禽蛋裝載新法規對傳統市場與雜貨店的影響,並詢問塑膠籃經消毒後是否仍禁用。
- 關切雲林縣農民不快樂指數偏高,要求農委會提出具體措施協助雲林農業發展。
- 反對在良田上種電,擔憂對農地造成災難性影響,要求農委會評估農電共榮的長期效益。
- 質疑農金局配合新南向政策是否將放寬農會信用部與銀行的制度,擔憂影響本地農民公平性。
陳明文 立法委員
- 要求農委會澄清禽蛋裝載政策並非民進黨執政後才推動,而是前政府修法結果。
- 質疑農委會缺乏科學依據即推動禽蛋新政策,且2年緩衝期內未積極宣導及統計相關數據。
- 認為禽蛋裝載政策應從生產者與盤商的蛋洗環節著手,而非直接要求消費端使用一次性包材。
- 強調禽蛋新政策若導致蛋價上漲,將對民進黨政府造成傷害,要求農委會理性探討解決方案。
蘇治芬 立法委員
- 關切農會地方派系化問題,特別是會員資格審查爭議,呼籲農委會加速改善。
- 質疑政府對農會信用部專案農貸的利息補貼過高,有如「18%」,要求農金局檢討補貼額度。
- 關切沼氣發電推動問題,建議農委會輔導豬農改善廢水處理設備,並媒合更多業者參與沼渣沼液回收利用。
- 要求農委會提出台肥收購沼渣沼液的具體進度與時間表,以系統化解決豬農問題。
管碧玲 立法委員
- 對產銷履歷畜禽產品及水產品的市占比成長緩慢表示不滿,要求農委會加強推廣。
- 指出產銷履歷補助方案逐年縮減,為歷年最差,要求農委會檢討並恢復較高補助。
- 建議農委會將HACCP程序納入產銷履歷認證範圍,以擴大認證量並提升產品品質。
- 提醒農委會電業法修法後將加重竊電罰則,要求配合處理養殖漁業用電問題,避免養殖戶遭受重罰。
曾銘宗 立法委員
- 肯定農業保險制度對農民保障及減輕政府財政負擔的好處,詢問農委會推行現況。
- 建議提高農業保險補貼程度至60%至70%,並研擬專法以建立半強制性機制。
- 主張設立專責基金或財團法人來推動農業保險,並建議行政院由政委組成專案小組協調各部會。
- 要求農委會提供高接梨農業保險試辦成效報告,作為未來審查農業保險法的參考依據。
邱志偉 立法委員
- 強調農業保險制度的急迫性,呼籲農委會加速擬訂農業保險法,以降低農漁民天然災害損失。
- 詢問漁業署在農業保險中規劃的漁產險種及推動進度,特別關切石斑魚與虱目魚。
- 要求農委會在法案送至立法院前,充分徵詢漁民、養殖戶意見,並與地方漁會溝通。
- 呼籲農委會大力協助南部偏鄉漁村與農村推動農村再生計畫,強化基礎設施。
江啟臣 立法委員
- 關切農業勞力極度匱乏問題,質疑農業外勞停辦及現有替代方案成效不彰。
- 要求農委會1年內窮盡國內勞力解決農業缺工問題,並同步處理外勞政策。
- 要求農委會提供高接梨農業保險試辦成效及成果報告,作為未來審查農業保險法的參考依據。
蔡易餘 立法委員
- 關切電業法修法後竊電處罰加重對養殖漁民的影響,呼籲解決養殖漁業用電問題。
- 主張解決養殖戶需量用電契約不合理問題,建議以裝置契約為基礎,並依需求變更容量。
- 建議為養殖戶創造獨立的電價計價模式,降低其用電成本,避免偷電惡性循環。
- 指出台電對養殖戶竊電查緝導致緩起訴績效高,但未解決根本問題,呼籲漁業署規劃解決方案。
陳曼麗 立法委員
- 質疑禽蛋裝載新政策宣導不足,導致民間反彈,並要求農委會說明宣導與執行方式。
- 指出動物傳染病防制條例對活禽運載消毒有規定,但對雞蛋包材卻採更嚴格的一次性規範,認為存在矛盾。
- 建議中央應統一訂定勸導改善期,而非推給地方政府,避免政策混亂。
- 強調禽蛋裝載政策應兼顧環保與人民健康,並落實蛋洗場的消毒清洗,避免民怨。
相關人員回應
陳添枝 國家發展委員會主任委員
- 就國內促進投資、招商等景氣復甦相關工作成果進行報告。
- 回應有關禽蛋裝載新法規的疑慮,強調政策目的為防疫與食安,並有1年勸導期。
- 回應農傳媒適法性問題,說明其為非營利媒體,旨在服務青農傳遞正確農業訊息。
- 回應零撲殺政策,表示畜牧處正輔導縣市建置收容中心,並透過諮詢委員會監督人道處理條件。
- 回應日本核災食品議題,強調以食品安全為前提進行經貿合作,並嚴格把關動物飼料與有機肥。
- 回應農業缺工問題,表示現有替代方案成效不彰,將窮盡國內勞力解決,並規劃引進非農業勞動力。
- 回應農會地方派系化問題,表示狀況逐漸改善,並鼓勵農會從事正事。
- 回應農業金融補貼,表示農業金庫貸款利息最低,並已增加農民融資,將檢討政策性專案農貸的利息差額補貼額度。
- 回應沼氣發電推動問題,表示將輔導小場集中洗選消毒,並媒合業者參與沼渣沼液回收利用。
- 回應農業保險制度,表示將研擬專法,中央政府負擔50%保費,並規劃基金處理,採半強制性機制。
- 回應農村再生需求,表示水保局持續協助花東地區農村產業輔導與基礎建設,未來將督促林務局推動林下經濟。
李世光 經濟部部長
- 就國內促進投資、招商等景氣復甦相關工作成果進行報告。
王忠恕 農委會畜牧處副處長
- 說明農委會每年對各縣市政府動物保護工作進行評鑑,並將公開於網站。
- 承諾明年2月後,若公立收容所仍依7項標準進行安樂死,將公布安樂死數目與原因。
- 回應臨時提案,同意將野生動物危害農作物的長期推動計畫中的「野生動物」改為「保育類及有危害農作物之虞之野生動物」,並將9個月調整為1年。
黃金昌 農委會防檢局局長
- 說明禽蛋裝載新法規目的為防疫與食安,強調有1年勸導期,不會立即開罰。
- 指出一次性包材是世界趨勢,東南亞及非洲國家已使用,台灣應躋身先進國家行列。
- 澄清禽蛋新政策不會導致買不到散裝蛋,且超商蛋價不受影響,傳統市場蛋價漲幅有限。
- 說明一次性包材如PLA聚乳酸可回收再利用,不會造成塑膠污染。
- 報告國內禽流感疫情零星,主要在屠宰場末端發現,已通報OIE並公開疫情資訊。
- 說明禽蛋裝載新政策的勸導改善期由地方政府視實際情況決定,但會協調拉長宣導期。
- 解釋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14條針對活禽運載的消毒措施,與雞蛋裝載規範不同。
- 承諾下午將召開記者會,完整說明禽蛋裝載政策,澄清消費者與生產者疑慮。
許維文 農委會農金局局長
- 說明農業金融法修正草案是配合刑法沒收規定,明確犯罪所得定義並刪除沒收條文。
- 說明農業天然災害救助預算近10年平均每年20.7億元,涵蓋率約為災害損失的20%。
- 報告農業保險規劃先從石斑魚試辦,因其特性適合指數型保險,法律依據為農發條例。
- 說明農業保險法草案將於下個會期送至立法院,通過後政府補助保費有機會提高至50%。
- 表示已洽定一家保險公司願意承作石斑魚保險,因其可累積農業保險經驗。
- 回應農會專案農貸利息補貼,說明政府補貼一般為2.9%,並表示將檢討補貼額度。
- 對臨時提案2「檢討政策性專案農貸之貸款利率差額補貼額度」表示沒有意見,遵照辦理。
相關後續
- 委員林岱樺、邱議瑩、江啟臣、高志鵬、徐榛蔚及蔡培慧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 書面質詢和未及答復部分請相關單位於1週內以書面答復並副知本會。
- 委員質詢中要求提供之資料,請提供予本會全體委員。
- 農委會應於3個月內召集國防部、國有財產署等相關單位,並由國防部提出軍方閒置土地房舍活化以促進國內經濟發展目標之相關計畫,並送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 經濟部應於2週內研擬完成建立國家模具中心評估報告,設立地點包括高雄地區之科技大學,並送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 中油公司應於2017年1月26日前,與高雄林園高中完成產學合作「化工科學班」。
- 經濟部應針對六輕等石化產業,進行用水效率、廢棄物與排放物調查,報告可循環利用物質之種類、數量與比例。
- 農金局應適度適時檢討政策性專案農貸之貸款利率差額補貼額度,於2週內送交書面報告至經濟委員會。
- 農委會應於9個月內擬定建置野生動物損害通報系統、鼓勵研發符合動物福利防治方法及推廣友善動物農林畜產品之長期推動計畫,並送立法院備查。
討論事項二
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專利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核心議題
審查行政院所提之專利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以確保法規的現代化與適用性。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另定期繼續審查。
討論事項三
審查本院委員管碧玲等20人擬具「專利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核心議題
審查立法委員管碧玲等人所提之專利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主要針對第22條、第59條、第122條、第142條及第157條之1條文進行討論與表決。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 第22條、第59條、第122條、第142條及第157條之1條文,均照案通過。
- 全案審查完竣,提報院會討論,不須交由黨團協商。
- 推請管召集委員碧玲於院會討論時作補充說明。
- 本次會議審查通過之條文、條次、引述條文部分文字及法制用語,授權主席及議事人員整理。
討論事項四
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農業金融法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及第五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核心議題
- 審查農業金融法第39條、第40條及第57條修正草案,主要為配合104年12月30日修正公布、105年7月1日施行之中華民國刑法有關沒收之規定,將沒收修正為具獨立性之法律效果。
- 修正體例包括明確定義犯罪所得,避免與刑法混淆,並刪除現行第57條有關沒收所收財物及追徵之規定,回歸適用刑法規定。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曹啟鴻 農委會主任委員
- 說明農業金融法修正草案是配合刑法沒收規定,將沒收修正為具獨立性之法律效果。
- 明確定義犯罪所得「因犯罪獲取之財物或財產上之利益」,避免與修正後之刑法第38條之1所定沒收之犯罪所得混淆。
- 刪除現行第57條有關沒收所收財物及追徵之規定,以回歸適用刑法之規定。
相關後續
- 第39條、第40條及第57條條文均無異議通過。
- 農業金融法第39條、第40條及第57條條文修正草案,處理完畢。
- 全案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討論,無須交由黨團協商。
- 院會討論時,由本席補充說明。
- 引述條文部分文字及法制用語,授權主席及議事人員整理。
原始資料
- 公報
- 1061301
- 卷/期/冊
- 106/13/1
- 發布日期
- 2017-01-24
- 原始連結
- 立法院頁面官方 PDF文字檔Parsed JS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