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委員會審查台電106年度預算:核能、綠能、輸配電與智慧電網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審查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106年度預算案,主要討論核能發電、再生能源發展基金規費、輸配電效率、智慧電網建置、行銷費用及財務成本等議題。委員們針對核能預算增長、再生能源補貼、智慧電表推動進度及一例一休對台電營運影響提出質疑。會議最終決議對多項預算進行減列或凍結,並要求台電提交專案報告,以確保預算效益及政策目標。
討論事項一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106年度預算案─營業總收入 (第1案及第2案併案處理)
核心議題
討論台電106年度營業總收入預算,主要基於電價審議委員會固定之平均電價及預估發電度數計算。
相關爭議
收入增加與電價關係:立法委員關切若要增加收入,是否意味著電價提高或查緝更嚴格;台電則強調售電減少獲利不減反增,鼓勵節約用電,但收入預算難以變動。
立法委員發言
張麗善 立法委員
- 認為增加收入可能導致電價提高或查緝更嚴格。
相關人員回應
朱文成 董事長
- 解釋收入計算依電價審議委員會固定平均電價與預估發電度數,收入無法多收,但節約用電可能減少收入。
- 強調台電不希望營業額太大或售電太多,售電減少獲利反而會增加,因此希望大家節省用電。
相關後續
預算照列。
討論事項二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106年度預算案─營業總支出─火力發電費用 (第52案至第72案併案處理)
核心議題
討論火力發電費用預算,包括再生能源發展基金規費、專業服務費、燃料費及福利費等項目,並評估一例一休對營運成本的影響。
相關爭議
- 再生能源發展基金規費:委員質疑規費是否能刪減、計算方式及補貼綠能可能圖利廠商;能源局及台電說明為法定規費,用於電能補貼,幾乎無剩餘。
- 燃料費用編列:委員質疑預算編列與實際決算數差異,以及預期燃料價格上漲對預算的影響;台電解釋燃油、燃煤價格上漲趨勢,並說明長約與現貨的採購比例。
- 福利費增長:委員質疑在人員減少情況下福利費反而增加;台電解釋為會計科目調整,將眷屬保險從營業外移至營業內,及保費費率上漲所致。
- 一例一休影響與人力調度:委員關切一例一休對台電成本及人力排班的影響;台電估算成本增加約6至7億元,並說明已將搶修、大修列入例外條款,並嘗試彈性排班。
立法委員發言
王惠美 立法委員
- 質疑再生能源基金規費不能刪減,擔憂補貼綠能可能圖利廠商。
- 關切福利費增長與一例一休對人力的影響,質疑台電未檢討人力。
- 認為台電應檢討相關業務績效,並採彈性排班制應對一例一休。
- 質疑綠能發展的補貼最終將轉嫁全民,導致電價上漲。
徐永明 立法委員
- 質疑燃料費預算估算錯誤,詢問台電對未來燃料價格的預期。
- 關切一例一休對台電成本的具體影響及應對方案。
- 質疑再生能源基金規費的計算方式,以及長約與現貨比例對成本波動的影響。
張麗善 立法委員
- 質疑燃料費預算與中油編列不一致。
- 關切再生能源發展基金的回饋方案,以及電業自由化與保價收購的矛盾。
- 質疑台電對一例一休的政策變化缺乏預期心態。
陳明文 立法委員
- 質疑福利費增加原因及人力減少但薪資減少的矛盾。
- 關切再生能源服務費用內容及未來太陽能板廢棄物處理問題。
邱志偉 立法委員
- 提議凍結或酌減再生能源發電服務費及郵電費。
相關人員回應
朱文成 董事長
- 說明再生能源基金規費為法定必須繳交,無法刪減。
- 解釋專業服務費包含ISO驗證、保全、駐衛等例行性費用。
- 說明燃油、燃煤價格上漲趨勢,長約佔70%,現貨佔30%。
- 解釋福利費增加因會計科目調整,將眷屬保險從營業外移至營業內,及保費費率上漲所致。
- 說明一例一休對值班人員影響較大,估計加班費及人力不足衍生的加班費將增加約6至7億元。
- 表示已將搶修、大修列入一例一休例外條款,並會逐年按業務增長調整人力分配。
曾增材 能源局副組長
- 說明再生能源基金規費依再生能源發展條例收取,用於電能補貼,幾乎無剩餘。
- 澄清規費收取對象包含IPP業者,106年預計收取78億元,用於補貼太陽能發電等綠能成本。
- 解釋綠能成本由經濟部電能躉購費率委員會審定,且基金是「量出為入」。
張廷抒 副處長
- 補充說明福利費增加因眷屬保險會計列帳調整及保費費率上漲,總預算額度未增加。
- 說明一例一休加班費預估增加3.21億元,加上人力不足延伸加班費約1億元,禮拜六休息日計價高也會增加1億元。
- 表示已向勞動部反映搶修、大修列入例外條款,並嘗試排班制應對人力需求。
相關後續
火力發電費用減列1,00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
討論事項三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106年度預算案─營業總支出─核能發電費用 (第73案至第97案併案處理,包含新增第73-1案)
核心議題
- 審查106年度核能發電費用預算,尤其關注核一、核二廠部分機組停運後,預算仍增加的合理性,以及福島事件後核安強化措施的必要性與效益。
- 討論核一、核二廠用過核燃料貯存空間不足的問題,以及未來除役計畫與人力配置。
相關爭議
- 核能發電費用增長:委員質疑核一、核二廠部分機組停運,但核能發電費用預算反而增加;台電解釋主要用於維持機組可用性、燃料報損及因應福島事件的核安改善措施。
- 核安改善措施的效益:委員質疑核一、核二廠即將除役,卻仍投入大量預算進行福島事件後的核安強化措施,擔憂浪費公帑;台電表示是原能會要求,且燃料仍在爐內,安全措施必須執行。
- 用過核燃料貯存空間:委員關切核一廠貯存池已滿,核二廠應變方案的安全性;台電說明核二廠裝載池方案正由原能會審查,並稱國外有核准案例。
- 核能機組定位與除役計畫:委員質疑核一、核二廠是否隨時準備重新啟動,以及除役計畫的預算編列;台電重申2025非核家園目標不變,但機組仍在執照期內,需維持安全與可用性,除役是後端問題。
- 地方回饋金與再生能源基金:委員質疑核能發電減少後,繳交再生能源發展基金規費是否應隨之減少;台電說明規費是依非再生能源發電量收取,核能減少會由火力補足,總繳交額度不變。
立法委員發言
王惠美 立法委員
- 質疑核一、核二廠即將關閉,為何核能預算仍增加,認為浪費公帑。
- 建議先凍結10%預算,待台電檢討並提出專案報告後再解凍。
- 關切核電廠人員配置及工作分配,質疑2,700多名員工的必要性。
- 質疑核能發電減少後,繳交再生能源發展基金規費不應減少,並批評規費機制不合理。
陳明文 立法委員
- 質疑核一、核二廠停運後,核能預算仍較104年決算數增加18億元的原因。
- 詢問福島事件後增加的費用是否主要由原能會要求。
- 關切核一、核二廠用過燃料棒貯存空間問題。
- 建議刪減核能預算5億元,並強調核安經費的重要性,不應隨意刪減,但可象徵性減列以示編列過多。
徐永明 立法委員
- 質疑核能機組減少但預算增加的合理性,認為預算科目未反映除役計畫。
- 詢問核二廠裝載池應變方案的安全性。
- 要求台電提出未來幾年核能預算處理的計畫,特別是除役前的預算編列。
張麗善 立法委員
- 質疑核一、核二廠在技術上是否能完全除役,或仍有隨時準備重新啟動的想法。
- 關切核能發電減少後,繳交再生能源基金的計算方式。
邱志偉 立法委員
- 作為提案人,同意將核能發電費用減列金額從5億元降至3億元,並強調涉及核安不宜喊價。
相關人員回應
朱文成 董事長
- 說明核能預算增加因維持機組可用性、燃料報損及福島事件後核安改善措施。
- 重申2025非核家園目標不變,但機組在執照期內仍需維持安全,燃料在裡面不能不注意。
- 解釋核能發電減少後,再生能源基金規費的缺額將由燃天然氣和燃油補足,總繳交額度不變。
蔡富豐 副總經理
- 解釋預算增加因維持機組可用性、燃料報損及因應福島事件的改善措施,如建置免震棟、防海嘯牆等。
- 說明核一廠用過核燃料貯存池已滿,核二廠裝載池應變方案正由原能會審查,國外有核准案例。
- 表示核能部門有2,700多人,負責維持運轉、可用性及除役準備,人數已較高峰減少500多人。
楊偉甫 次長
- 建議針對福島事件後的補強措施,由台電與原能會溝通,評估哪些可免除施作,以避免公帑浪費。
- 說明核電廠人員除維持運轉與可用性外,也肩負除役準備工作。
張信一 處長
- 說明核能除役總成本需依發電量回推,發電量少會導致每度電收費變高,否則無法負擔除役成本。
相關後續
- 核能發電費用減列3億元。
- 委員會要求台電公司就福島後安全強化改善案,儘速與原能會溝通協調,確保安全並避免公帑浪費。
討論事項四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106年度預算案─營業總支出─再生能源發電費用 (第98案至第104案併案處理,包含新增第98-1案)
核心議題
- 審查再生能源發電費用預算,主要討論折舊費用減少、服務費用(維護費)編列,以及再生能源發展設備利用屆滿後的處理措施規劃。
- 委員關切太陽能板等綠能設備廢棄物處理問題,要求經濟部及能源局提出妥善計畫。
相關爭議
- 預算逐年減少原因:台電解釋再生能源發電費用減少是因經濟部將風機折舊年限從9年修正為20年,導致每年攤提的折舊成本降低。
- 服務費用編列:委員質疑服務費用(維護費)增加合理性;台電說明因規模擴大、設備增多,包含檢驗、保全、電腦軟體更新等費用。
- 太陽能板廢棄物處理:委員關切太陽能板使用年限屆滿後廢棄物處理問題,擔憂成為子孫負擔;台電表示已在規劃回收,但需國家整體規劃。
- 再生能源基金規費超收:委員質疑台電繳交能源發展基金比例超過法定上限千分之五;能源局解釋計算基礎不同,強調不會違法超收。
立法委員發言
王惠美 立法委員
- 質疑再生能源發電費用服務費用的合理性及法律諮詢費用。
- 關切太陽能板廢棄物處理問題,要求台電規劃回收機制及負擔費用。
- 建議凍結再生能源發電費用10%。
陳明文 立法委員
- 詢問再生能源服務費用內容及增加原因。
- 關切太陽能板20、30年後廢棄物處理問題,擔憂成為子孫負擔,要求經濟部注意規劃。
邱志偉 立法委員
- 質疑台電繳交能源發展基金比例超過法定上限千分之五,要求能源局說明。
- 提議減列能源發展基金7,000萬元,因計算結果已超收。
- 強調政府機關應尊重立委提案,事前進行溝通。
蘇震清 立法委員
- 提議將繳交能源研究發展基金費用減列2,000萬元,並要求台電報告研究成果。
張麗善 立法委員
- 建議專案報告應涵蓋太陽能發電廢棄物處理議題。
相關人員回應
朱文成 董事長
- 說明再生能源發電費用減少主因是折舊費用,而非不再投資。
- 解釋服務費用包含檢驗、試驗、保全、電腦軟體更新、法律諮詢等,因設備規模擴大而增加。
- 表示太陽能板回收處理非台電單獨責任,需與國家相關單位共同規劃。
陳建益 副總經理
- 說明再生能源發電費用減少是因經濟部將風機折舊年限從9年修正為20年。
- 表示太陽能板會回收,相關規劃已在進行中。
- 說明澎湖低碳島等計畫持續推動中,因此服務費用有增加。
林宏遠 副總經理
- 說明再生能源發電費用逐年減少是因為早期機組折舊年限調整。
- 說明服務費用主要用於風機及太陽光電的維護。
薄校君 專門委員
- 說明繳交能源發展基金法定上限為千分之五,強調台電不會超收或違法。
- 解釋計算基礎可能不同,承諾會後向委員補充說明。
相關後續
- 再生能源發電凍結5%,提出專案報告,專案報告中需含再生能源後端處理,經委員會同意後始得動支。
- 服務費用─旅運費部分減列100萬元。
- 決議要求經濟部、能源局於3個月內提出太陽能板廢棄物處理計畫及預算配置規劃,向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
討論事項五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106年度預算案─營業總支出─輸電費用 (第105案至第115案併案處理,包含第106-1案)
核心議題
審查輸電費用預算,主要討論輸電線路損失率、電纜地下化進度、智慧電網發展,以及綠電借用輸電網路的補貼方式與費用計算。
相關爭議
- 輸電線路損失率:台電說明104年線損率3.72%為歷史最低,但因北部核能電廠停運導致南電北送,預計106年線損率將達4.35%,仍屬世界領先水平。
- 電纜地下化與智慧電網進度:委員關切電纜地下化及智慧電網的推動進度,以及其對減少輸電損失的效益。
- 綠電輸電費用:委員質疑綠電借用輸電網路的費用計算方式,以及全民是否需幫忙負擔;台電解釋售電給台電包含成本,若用戶自行協商售價,則需繳交公開且公平的網路費,採使用者付費原則。
立法委員發言
王惠美 立法委員
- 質疑台電線損率雖為第二低但仍嫌高,並關切南電北送問題。
- 詢問電纜地下化及智慧電網的進度,以及其對減少輸電損失的效益。
- 質疑輸電費用預算較104年決算數增加,認為有刪減空間。
- 建議減列輸電費用7,209萬5,000元。
徐永明 立法委員
- 詢問台電對新年度線損率的評估標準。
- 質疑董事長談論的線損率是過去狀況,要求說明新年度預期狀況。
張麗善 立法委員
- 詢問未來綠電借用輸電部分,台電如何請他們補貼,以及是否有兩種不同價格。
- 質疑輸電費用預算增加,認為有酌減空間。
蘇震清 立法委員
- 提議酌減輸電費用5,000萬元,後改為支持減列7,209萬5,000元。
相關人員回應
朱文成 董事長
- 說明104年線損率3.72%為歷史最低,但106年因南電北送等因素預計為4.35%,仍屬世界前列。
- 解釋智慧電網可透過經濟調度減少線損,並計畫在北部多開發電源以減少南電北送。
- 說明綠電售予台電包含成本,若用戶自行協商售價,則需繳交公平的輸電網路費,採使用者付費原則。
- 解釋輸電費用增加主要因電網不斷投資,折舊費估計增加25億元。
林宏遠 副總經理
- 補充說明輸電費用增加主要是因為電網不斷投資,折舊費估計增加25億元。
相關後續
輸電費用減列7,209萬5,000元,科目自行調整。
討論事項六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106年度預算案─營業總支出─配電費用 (第116案至第121案併案處理,包含新增第116-1案)
核心議題
審查配電費用預算,主要討論電纜地下化進度、變電箱設置困難,以及智慧電表推動進度與技術障礙。
相關爭議
- 電纜地下化進度與變電箱設置:委員關切電纜地下化進度緩慢,以及變電箱設置面臨民眾抗拒問題;台電表示已增加地下化工程預算,並需加強與地方溝通。
- 智慧電表推動落後:委員質疑智慧電表推動進度遠不及預期,且技術問題尚未解決;台電承認設計移植國外方法有窒礙難行之處,正與工研院合作解決通訊問題。
- 智慧電表效益:委員質疑智慧電表在一般用戶端的效益,以及其高昂的建置成本;台電強調智慧電表是國家基礎建設,可降低尖峰負載,但承認一般用戶節電效益較低。
立法委員發言
王惠美 立法委員
- 質疑配電費用預算編列及電纜地下化進度。
- 指出智慧電表推動進度遠不及預期,且技術問題尚未解決。
- 建議凍結配電費用10%或5%,並要求專案報告。
蘇震清 立法委員
- 認為電纜地下化是必然趨勢,應加速推動,但需考慮地形及特殊情況。
- 建議凍結配電費用10億元並刪減3,612萬元,並與再生能源後端處理專案併同報告。
徐永明 立法委員
- 質疑智慧電表通訊問題若無法解決,則根本不智慧,要求台電提出具體解決方案。
張麗善 立法委員
- 質疑電纜地下化多年仍有變電箱無法擺放的問題,認為台電溝通有問題。
- 詢問地下管道年限及智慧電表目標戶數。
相關人員回應
朱文成 董事長
- 解釋配電費用是與用戶接觸較多的低壓部分,電纜地下化主要在配電。
- 說明電纜地下化主要困難在於與地方民眾溝通變電箱設置地點。
- 承認智慧電表推動因電表位置及無線訊號傳輸問題而落後,正與工研院合作解決通訊方式。
- 強調智慧電表是行政院列管項目,必須推動,可降低尖峰負載。
黃鴻麟 副總經理
- 說明106年度配電費用編列較過去少,但增加3年地下化強化工程及AMI投資20萬具。
- 解釋地下化會評估地方政府易淹水地區,迎風面則儘量地下化。
- 強調AMI是國家基礎建設,未來物聯網、智慧電網都靠AMI,不只是計量器具。
- 說明高壓用戶裝設智慧電表後,可實施需量競價,有效減少容量80萬瓩。
相關後續
- 配電費用減列3,612萬5,000元,科目自行調整。
- 減列後的預算凍結10億元,提專案報告,始得動支。
討論事項七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106年度預算案─營業總支出─行銷費用 (第125案至第137案併案處理,包含新增第125-1案)
核心議題
- 審查行銷費用預算,主要討論用戶服務經費、負載管理措施,特別是推動用戶群代表制(aggregator)計畫的必要性與效益。
- 委員關切明年電力供應是否吃緊,以及台電應優先思考發電而非負載管理措施。
相關爭議
- 行銷費用增加與獨營事業性質:委員質疑台電作為獨營企業,為何行銷費用仍增加,並編列3億元推動用戶群代表制;台電解釋費用主要用於用戶服務及負載管理,為避免缺電措施。
- 用戶群代表制效益:委員質疑用戶群代表制是否為行政怠惰,以及其對中小用戶的節電效益;台電說明大用戶已處理,中小用戶需透過民間aggregator整合,以降低尖峰負載。
- 智慧電表與行銷費用:委員質疑智慧電表在一般用戶的效益不明確,卻在此項目投入大量費用;台電強調智慧電表可幫助實施需量競價,降低尖峰負載,但承認一般用戶節電效益較低。
- 明年缺電預期:委員質疑台電應優先思考如何發電,而非旁門左道的負載管理措施,並要求台電明確說明明年是否會缺電。
立法委員發言
王惠美 立法委員
- 質疑台電作為獨營企業,為何行銷費用仍增加,並推動用戶群代表制,認為是行政怠惰。
- 認為台電應優先思考發電問題,而非旁門左道的負載管理措施。
- 質疑用戶群代表制創造新行業,並擔憂明年缺電。
- 建議刪減行銷費用5億元或凍結5%,並要求報告清楚。
徐永明 立法委員
- 關心智慧電表在中小用戶端的推廣問題,質疑若無解決方案,推動意義何在。
- 建議減列行銷費用10%(7億1,000萬元)。
張麗善 立法委員
- 詢問用戶群代表制是否適用工業與民生用電,以及是否需搭配智慧電表。
- 質疑用戶群代表制是否為省電獎勵機制,並要求提供節電成效數據。
蘇震清 立法委員
- 提議減列行銷費用1億元,後改為減列5,000萬元並凍結5%。
邱志偉 立法委員
- 認為減列行銷費用1億元是合理的,因預算較去年增加近8%。
相關人員回應
朱文成 董事長
- 說明行銷費用主要用於用戶服務,106年將推動用戶群代表制,以整合中小用戶進行負載管理,避免缺電。
- 解釋用戶群代表制類似國外aggregator模式,可結合中小用戶在供電緊張時降低負載。
- 澄清高壓用戶已裝智慧電表並參加需量競價,用戶群代表制針對中小型用戶。
- 強調節約用電有成效,推動時間電價等措施都是為度過明年供電吃緊狀況。
黃鴻麟 副總經理
- 說明行銷費用編列保守,主要用於用戶服務,用戶群代表制計畫需委託辦理,經費3億元。
- 解釋用戶群代表制是為加強管理需求端,避免缺電所採取的負載管理政策。
楊偉甫 次長
- 說明台電已針對大用戶端處理,用戶群代表制是藉民間力量整合中小用戶,避免缺電。
- 強調這些措施都是為了避免缺電所採取的作法,類似省電的獎勵機制。
相關後續
- 行銷費用減列5,00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
- 其餘預算數凍結5%,提出專案報告,經委員會同意後始得動支。
討論事項八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106年度預算案─營業總支出─管理費用─用人費用─福利費 (第138案至第143案併案處理)
核心議題
審查管理費用中的用人費用,特別是福利費的編列,主要討論其增長原因及會計列帳方式。
相關爭議
福利費增長原因:委員質疑福利費增加的合理性;台電解釋主要因保險費率調整,且部分眷屬保險費用從營業外科目調整至營業內科目,導致帳面數字變化,但總金額未增加。
立法委員發言
王惠美 立法委員
- 支持黃偉哲委員的提案,建議刪除福利費尾數,保留1億元讓台電自行調整。
邱志偉 立法委員
- 認為保險費是依法提繳,動了沒有意義,應照列。
相關人員回應
張廷抒 副處長
- 說明福利費中約22億元為保險費,依法提繳。
- 解釋福利費帳面增加是因部分眷屬保險費用從營業外科目調整至營業內科目,總金額並未增加。
相關後續
管理費用─用人費用─福利費部分減列24萬7,000元。
討論事項九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106年度預算案─營業總支出─研究發展費用 (第144案至第154案併案處理,包含新增第152-1案)
核心議題
- 審查研究發展費用預算,主要討論能源發展基金規費、研究設備資本支出、綜合研究所營運費用,以及研發成果與效益。
- 委員關切PM2.5防治、風力發電技術研發,以及繳交能源發展基金比例是否超限問題。
相關爭議
- 能源發展基金規費超收:委員質疑台電繳交能源發展基金比例超過法定上限千分之五;能源局解釋計算基礎不同,強調不會違法超收,但委員要求事前溝通。
- 研究成果與效益:委員質疑研發費用投入後,研究成果及效能是否能同步提升,特別是PM2.5防治及風力發電技術研發。
- 研發經費分配:委員關切研究發展費用中,實際用於專案研究與綜合研究所營運的比例。
立法委員發言
蘇震清 立法委員
- 詢問研究發展費用中的資本支出細項,並關切實際用於專案研究的金額。
- 提議繳交能源研究發展基金費用減列2,000萬元,並要求台電報告研究成果。
王惠美 立法委員
- 質疑研發成果與效益,特別是PM2.5防治及風力發電技術仍仰賴國外。
- 建議凍結研究發展費用5%。
邱志偉 立法委員
- 質疑台電繳交能源發展基金比例超過法定上限千分之五,要求能源局說明。
- 提議減列能源發展基金7,000萬元,因計算結果已超收,並強調事前溝通的重要性。
張麗善 立法委員
- 詢問台電是否研究如何降低PM2.5,並要求提供相關資料。
相關人員回應
蒯光陸 所長
- 說明研究發展費用中,27.9億元為能源發展基金,4.5億元為資本支出(採購研究設備)。
- 解釋實際用於專案研究為13.5億元,綜合研究所營運約6億元。
- 說明研究所已展現成果,如葉片再生技術可節省上億元,並能提供公正檢驗報告。
- 說明研究所正投入PM2.5研究,從大氣分布觀點配合氣象條件進行研究。
朱文成 董事長
- 表示希望台電研究所研發經費在5年內增加一倍,並強調研發成果已逐漸展現。
- 說明研究所對環保設施、排放研究有所投入。
薄校君 專門委員
- 說明能源發展基金法定上限為千分之五,強調台電繳交不會違法超收。
- 解釋能源管理法規定是經營能源業務收入,計算基礎可能不同,承諾會後補充說明。
相關後續
- 研究發展費用─其他規費(繳交人員研究發展基金費用)減列2,000萬元,並提書面報告。
- 決議要求經濟部研擬風力發電機組「技術落地」及「生產落地」之配套及產業發展,並將相關規劃計畫送交經濟委員會。
討論事項十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106年度預算案─營業總支出─員工訓練費用 (第155案至第159案併案處理)
核心議題
審查員工訓練費用預算,討論其中包含的廣告費、服務費及郵電費,並強調基層員工訓練的重要性。
相關爭議
- 廣告費編列:委員質疑員工訓練費用中包含廣告費的合理性,認為台電錄取率低,不需廣告招募人才;台電解釋為統一科目,主要為印刷費及介紹文宣品,並非對外廣告。
- 訓練品質:委員肯定基層員工辛勞,強調新進人員訓練應落實,確保技術能力。
立法委員發言
蘇震清 立法委員
- 肯定基層台電員工的辛勞,特別是颱風天搶修,強調新進人員訓練應好好落實,確保技術能力。
相關人員回應
張廷抒 副處長
- 說明員工訓練費用中的福利費已在用人費用項下報告過,建請照列。
- 解釋廣告費有時用於招募人才,但主要為印刷費,非對外廣告。
林宏遠 副總經理
- 補充說明廣告費是統一科目,主要為訓練所的文宣印刷品,沒有對外廣告。
朱文成 董事長
- 說明現在結訓時,新進人員必須拿到丙種執照才能出勤。
相關後續
預算照列。
討論事項11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106年度預算案─營業總支出─營業外費用─財務成本 (第160案至第170案併案處理,包含新增第163-1案)
核心議題
審查營業外費用中的財務成本,主要討論利息費用的編列、台電整體財務規劃,以及美國聯準會升息對未來利息支出的影響。
相關爭議
- 利息費用高估:委員質疑台電部分債款設算利率高於實際借款平均利率,恐有高估利息費用的疑慮;台電解釋預算編列時利率較低,但美國升息可能導致實際利率不足。
- 財務規劃妥善性:委員關切台電整體財務規劃是否妥善,利息支出逐年增加,是否影響盈餘及還本能力;台電說明電價受管制,盈餘需作平準基金,且國營會設定KPI檢討績效,會努力控制成本。
- 核四資產維護管理預算:委員質疑核四資產維護管理預算8億元的必要性,認為台電應加速處理核四資產,減少維護成本;台電解釋預算已是最低維持經費,且已進行濕式改乾式等調整,但資產變賣需時間與上級單位商量。
立法委員發言
蘇震清 立法委員
- 詢問去年利息支出與今年減少原因,認為台電利息已算最低。
- 提議減列利息費用5,000萬元,並凍結5%。
徐永明 立法委員
- 質疑台電設定的利率是否過高,以及核四資產維護管理預算8億元的必要性。
- 認為台電應加速處理核四資產,例如變賣,以減少維護成本。
- 要求台電說明核四資產的未來規劃,包括變賣整廠或零件。
張麗善 立法委員
- 質疑台電整體財務規劃是否妥善,利息支出逐年增加,以及利息是否高估。
- 建議減列利息費用2億元,並強調台電不應認為全民買單而不好好規劃。
邱志偉 立法委員
- 提議減列利息費用5,000萬元,再凍結5%。
相關人員回應
朱文成 董事長
- 說明台電因舉債辦理工程,且有累積虧損,需借款營運,將努力減少利息支出。
- 解釋利息支出減少因有盈餘可還債。
- 說明電價受管制,盈餘需作平準基金,無法隨意打消累積虧損,每年固定盈餘170多億元。
- 解釋核四資產維護預算8億元已是最低維持經費,已做調整,如降低保警改保全,濕式改乾式,但變賣資產需時間與上級商量。
林宏遠 副總經理
- 說明去年利息支出204億元,今年減少因有盈餘還債。
- 說明長借利率平均約1.47%,短借約0.7%-0.8%,預算編列時短借利率較低,未來升息可能不足。
- 解釋利息是還本付息,時間到就需支付,短期借款預算已編2,600億元周轉。
- 表示會詢問財務專家,學習高鐵降低利率經驗。
潘清水 處長
- 說明因美國升息,短期借款利率已達0.7%,但預算只編0.63%,若大幅刪減可能影響運作。
蔡富豐 副總經理
- 說明核四資產維護預算8億元是因應去年減列後做的調整,已是見骨,再砍將無法維護設備。
- 解釋維護內容包含維護延遲項目、保警改保全、濕式改乾式等,並強調燃料處理正在進行。
相關後續
營業外費用減列5,00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
討論事項12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106年度預算案─重大之建設事業─小型再生能源發電第一期計畫 (第171案及第172案併案處理)
核心議題
審查小型再生能源發電第一期計畫預算,主要討論彰濱地區太陽光電計畫的投資效益、土地利用,以及對地方供電的貢獻。
相關爭議
- 投資效益與土地利用:委員質疑彰濱地區太陽光電計畫62億元的投資效益,以及是否為處理閒置土地而投資,並關切風力與太陽能效益比較、太陽能板抗風性等。
- 對地方供電貢獻:委員質疑該計畫10萬瓩的發電量是否能滿足彰濱工業區用電需求,認為效益不足。
立法委員發言
王惠美 立法委員
- 質疑彰濱太陽光電計畫的投資效益,認為不應為處理閒置土地而投資,應評估風力與太陽能何者效益更高。
- 關切太陽能板在風大地區的抗風性。
- 質疑該計畫10萬瓩發電量無法滿足彰濱工業區用電需求,認為效益不足。
張麗善 立法委員
- 詢問彰濱計畫是風力還是太陽能,並關切投資效益是否足夠。
蔡培慧 立法委員
- 支持原案通過,認為再生能源計畫是國家政策,且可協助彰濱工業區供電。
- 強調台灣發電依據地形地勢,彰濱電力不足可由日月潭供應。
相關人員回應
陳建益 副總經理
- 說明目前積極推動再生能源,太陽光電第三期計畫在彰濱裝置容量近10萬瓩,董事會已通過。
- 說明彰濱土地原規劃火力電廠,現改做太陽光電以增加再生能源數量。
- 表示計畫已做可行性研究,有詳細規劃,並考慮風力因素。
- 承認10萬瓩無法單一覆蓋彰濱工業區所有用電,但會有所貢獻。
朱文成 董事長
- 說明彰濱土地120多公頃,已做太陽光電,旁邊已有風力發電。
- 強調這是國家再生能源政策,除了電力效益還有二氧化碳減排效益(內部、外部效益)。
相關後續
- 預算照列。
- 決議要求經濟部及台電公司應針對如何多元推動小型再生能源,例如強化川流式小水力發電等,研提專案書面報告送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討論事項13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106年度預算案─重大之建設事業─繼續計畫 (第173案至第182案併案處理,包含新增第175-1案)
核心議題
- 審查台電多項繼續性建設計畫,包括林口電廠更新、深澳電廠改建、澎湖低碳島風力發電、第七輸變電計畫(雲林澎湖海纜)及台中發電廠煤灰填海工程等。
- 委員關切各計畫的進度、投資效益、環境影響、地方溝通問題,以及對未來供電穩定性的影響。
相關爭議
- 新電廠建設的必要性與時程:委員質疑深澳電廠等新電廠建設耗時長,恐不敷明年缺電需求,且投資效益不明;台電強調是依政府能源政策規劃,維持供電穩定。
- 澎湖低碳島風力發電計畫進度:委員質疑澎湖低碳島風力發電計畫因地方爭議及協調問題導致進度落後;台電說明已努力排除困難。
- 雲林澎湖海底電纜地方溝通:委員關切雲林端海底電纜上岸點及陸纜路徑與地方居民溝通未達共識,補償機制仍有爭議;台電表示已多次協商,並將冷卻機房北移,會持續溝通。
- 煤灰填海工程環境疑慮:委員質疑台中發電廠煤灰填海工程可能造成海洋污染及煤灰逸散,並詢問是否有其他消化煤灰的方式;台電說明會依環保署規定,採取防堵設施,並推廣CLSM填海造地。
- 明年供電穩定性:委員要求台電董事長保證明年不缺電,並關切核一、核二停運後備轉容量是否足夠;台電表示將窮盡一切努力,但缺電是機率問題,備轉容量將非常吃緊。
立法委員發言
王惠美 立法委員
- 質疑深澳電廠等新電廠建設耗時長,對明年缺電無助,且總投資額過高。
- 關切電價上漲問題,認為所有成本最終轉嫁全民。
- 質疑煤灰填海工程可能造成海洋污染,詢問是否有其他消化方式。
- 建議林口電廠預算有縮減空間,並質疑台中電廠空污改善工程為何不直接更換高效機組。
張麗善 立法委員
- 關切雲林澎湖海底電纜在雲林端與地方居民溝通問題,包括上岸點、陸纜路徑及漁民補償。
- 建議凍結澎湖低碳島風力發電計畫50%,待地方問題解決後解凍。
- 質疑台中發電廠空污改善工程,關切PM2.5問題。
陳明文 立法委員
- 詢問台電董事長明年是否會缺電,要求台電上下必須保證不缺電。
- 關切核一、核二機組停運後,明年用電是否能維持穩定,備轉容量是否足夠。
- 質疑北區一期電網計畫預算編列過多,若無工作則應刪除。
徐永明 立法委員
- 對核四資產維護預算持保留態度,希望在院會處理。
相關人員回應
朱文成 董事長
- 說明林口電廠1、2號機將發電,3號機為燃煤超超臨界機組,舊機組已除役。
- 說明深澳電廠重新設計,縮小尺寸容量,並將卸煤碼頭北移,進行景觀設計。
- 強調深澳電廠建設依政府能源政策規劃,預計8年完成,符合50%天然氣、30%燃煤、20%再生能源目標。
- 說明大潭電廠緊急發電機組為全新採購,金額從95億元降至65億元,未來可擴充為複循環機組。
- 表示台電將窮盡一切努力避免明年缺電,但缺電是風險機率問題,備轉容量將非常吃緊。
- 說明台中電廠空污改善是為符合環保要求,未來將逐步替換為天然氣機組。
楊偉甫 次長
- 強調維持穩定供電是台電首要任務,新計畫皆經詳細評估,有完整供電規劃。
- 說明雲林澎湖海纜案已多次協商,冷卻機房北移,漁民補償95%已領取,少數個案會繼續努力溝通。
- 表示台電會全力維護6%以上的備轉容量,並透過緊急發電機、用戶群代表制、時間電價等措施度過明年。
鍾炳利 總經理
- 說明澎湖海纜雲林端上岸點不變,冷卻機房將北移,陸纜路徑與當地居民仍在檢討溝通。
- 說明漁民補償95%已領取,少數抗議會繼續協調。
- 說明澎湖低碳島計畫是裝置11台風機,與海纜是不同項目。
陳慰慈 處長
- 說明煤灰填海工程會依環保署規定,採取防塵及防堵設施,非常謹慎。
- 表示除填海造地外,也推廣CLSM等方式消化煤灰。
莊光明 副總經理
- 說明北區一期電網計畫仍在進行設計工作,因購地延遲而有所延遲,但不能全刪。
相關後續
- 第七輸變電計畫減列7億元,另作專案報告。
- 台中發電廠第二階段煤灰填海工程計畫減列3,390萬4,000元。
- 北區一期電網計畫減列2,000萬元。
- 委員會要求台電公司提交大潭電廠緊急發電機組改租為買,節省30億元的書面報告。
討論事項14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106年度預算案─重大之建設事業─一般建築及設備計畫 (第183案至第194案)
核心議題
審查一般建築及設備計畫預算,主要討論智慧電網工程(含智慧電表)的建置進度、效益,以及核一電廠防海嘯、擋土建設等相關設施的編列。
相關爭議
- 智慧電表效益與預算:委員質疑智慧電表在一般用戶端的效益不明顯,且高壓、特高壓用戶已裝設,其高額預算編列的合理性;台電強調智慧電表是國家基礎建設,可降低尖峰負載,但承認一般用戶節電效益較低。
- 核一電廠重複編列:委員質疑核一電廠防海嘯、擋土建設等設施費用,是否與核能發電費用中的核安改善措施重複編列;台電解釋此為正式興建的資本支出,與規劃設計費用不同。
- 預算刪減幅度:委員對於一般建築及設備計畫的刪減幅度意見不一,從建議刪減50億元到減列10%不等。
立法委員發言
王惠美 立法委員
- 認為智慧電表效率太差,可刪減很多預算。
- 質疑核一電廠防海嘯、擋土建設等設施與核能發電費用重複編列。
- 建議刪減一般建築及設備計畫46億9,236萬7,000元,或直接刪減50%。
- 後調整為支持刪減16億9,000多萬元。
陳明文 立法委員
- 詢問明年預計做20萬戶智慧電表所需費用,並建議減列10%(約3億多元)。
- 強調智慧電表是理性刪減預算,而非惡意杯葛。
張麗善 立法委員
- 詢問智慧電表目標戶數及回收年限,建議減列智慧電網工程10%。
相關人員回應
黃鴻麟 副總經理
- 說明106年規劃做20萬個智慧電表,是分年實施,行政院有列管,一定要達到目標。
- 強調智慧電表是國家基礎建設,未來物聯網、智慧電網都靠AMI,不只是單純計量器具。
- 說明高壓用戶裝設AMI後,實施需量競價,可減少容量80萬瓩,但一般用戶節電效益較低。
- 解釋核一電廠相關設施費用為正式興建的資本支出,與專業服務設計規劃費用不同。
朱文成 董事長
- 強調智慧電表一定要做,因為行政院有列管,可降低尖峰負載。
- 說明高壓用戶裝設智慧電表後,可方便實施需量競價,每天結帳,降低尖峰。
林宏遠 副總經理
- 說明今年預算除了經常性維護外,還有智慧電網31億元及舊電廠效率改善80億元,希望委員支持。
- 解釋核一電廠相關建設費用是福島事件後多項改善措施之一,包含多個項目。
相關後續
- 一般建築及設備計畫減列6億元。
- 一般建築及設備計畫─配電設備─智慧電網工程減列10%。
討論事項15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106年度預算案─營業總支出─其他營業成本 (第122案至第124案併案處理)
核心議題
討論其他營業成本的編列,包括北水局電廠經營成本及電力修復處承攬IPP電廠大修工程成本。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林宏遠 副總經理
- 說明其他營業費用主要包含北水局電廠經營成本,以及電力修復處在人力許可下承攬IPP電廠大修工程的成本。
相關後續
預算照列。
原始資料
- 公報
- 1061301
- 卷/期/冊
- 106/13/1
- 發布日期
- 2017-01-24
-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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