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部兩大基金預算審查:眷改與營改計畫執行成效與資金運用爭議
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會議日期:2016-12-28
LawTrace 法律歷程:特種勤務條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
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審查106年度國防部主管非營業基金預算,主要聚焦於國軍老舊眷村改建基金與國軍營舍及設施改建基金。會議中,委員們就基金收入低估、眷村文化保存進度緩慢、老舊營舍整建效率不彰、閒置營區活化與管理費用過高,以及國家軍事博物館新建計畫等議題提出多項質疑與預算調整案。國防部對部分提案表示同意或接受微調,多項爭議點最終以預算增減、凍結或要求提出書面報告作結,並通過了加速處理不適用營地及與眷戶和解等決議。
討論事項一
審查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作業基金─國軍老舊眷村改建基金
核心議題
- 本次審查主要針對國軍老舊眷村改建基金的業務收支、營運效率、資產活化(商業設施及閒置餘戶租賃)、眷村文化保存進度及相關訴訟費用等預算編列與執行情況。
- 核心問題包括基金財務短絀、商業服務設施銷售不佳、租賃收入低估、文化保存計畫延宕、以及與不同意改建眷戶間的法律爭議所產生的費用。
相關爭議
- 商業服務設施銷售目標欠積極:委員認為106年度僅訂83戶銷售目標過於保守,不利基金償債與避免資源閒置,提案增列預算。
- 利息收入嚴重低估:委員指出國防部編列利息收入遠低於往年決算數,連年低估,提案增列。
- 零星餘戶租賃收入低估:委員認為雙北市精華地段眷改餘戶的租賃收入估算過於保守,與市場行情不符,提案增列。
- 眷村文化保存進度緩慢:委員批評眷村文化保存區選定後開辦進度遲緩,不利資產維護與蒐整,要求加速提送計畫書與複審。
- 眷村文化資產整體發展評估規劃費編列不當:多位委員指出高雄市「樂群村」的評估計畫已完成,400萬元規劃費無必要,提案減列。
- 閒置營區土地處置績效欠佳:委員質疑國防部未積極處置大量土地,導致基金入不敷出,且規劃至165年才完成土地活化,提案減列行銷及業務費用。
- 地租預算編列不實:委員指出「中心新村」眷戶預計105年底搬遷,106年度無須支付租金,提案減列相關地租費用。
- 訴訟費用過高:委員認為國防部應依新修訂條例精神,盡速與不同意改建眷戶和解,而非持續興訟,提案減列相關訴訟規費。
立法委員發言
蔡適應 立法委員
- 提案增列國軍老舊眷村改建基金「業務收入」項下「銷貨收入」「營建及加工品」預算1億元,以積極辦理商服設施標售。
- 提案增列「業務外收入」項下「財務收入」「租賃收入」預算345萬6千元,認為餘戶租賃收入估列過度保守。
- 提案凍結「眷村文化保存初期代辦費」預算500萬元,因辦理進度緩慢,要求加速執行。
- 提案減列「業務外費用」項下「地租」預算39萬2千元,因「中心新村」眷戶已搬遷無須支付租金。
徐志榮 立法委員
- 提案增列國軍老舊眷村改建基金「利息收入」預算450萬元,認為利息收入連年嚴重低估。
- 提案減列「材料及用品費」預算200千元,以撙節支出。
- 提案減列「業務外費用」預算2,000萬元,因基金短絀持續增加且土地處置不積極。
王定宇 立法委員
- 提案增列國軍老舊眷村改建基金「租賃收入」預算345萬6千元,認為餘戶租賃收入估列偏低。
- 提案減列「眷村文化資產整體發展評估規劃費」預算400萬元,因高雄「樂群村」評估已完成無須再編列。
- 提案減列「地租」預算39萬2千元,因「中心新村」眷戶已搬遷無須支付租金。
劉世芳 立法委員
- 提案增列國軍老舊眷村改建基金「租賃收入」預算575萬9千元,並要求報告具體位置及單價,以確保出租價格合理。
- 提案凍結「眷村文化保存初期代辦費」預算1,000萬元,因眷村文化保存尚欠通盤規劃,後改為免凍結但要求國防部報告規劃案。
- 提案減列「規費」預算900萬元,認為國防部應依新法精神與不同意改建眷戶和解,而非興訟。
- 質疑國防部在眷村文化保存方面缺乏積極活化利用的整體規劃,且進度過於緩慢。
呂玉玲 立法委員
- 提案減列國軍老舊眷村改建基金「眷村文化資產整體發展評估規劃費」預算400萬元,因部分活化促參案已確定無法於106年度辦理。
- 針對閒置營區管理費用預算編列過高且增幅異常提出質疑,認為應檢討,提案減列500萬元、凍結500萬元,並要求提出詳細書面報告。
- 認為國防部應利用後備戰士或與地方巡守隊、環保志工合作管理閒置營區,而非僅編列高額保全費用。
- 強調國防部應積極處理閒置營區,透過敦親睦鄰與社區營造方式活化,以達到雙贏局面。
羅致政 立法委員
- 作為主席,綜合委員意見,強調閒置營區應與社區合作活化,避免成為都市毒瘤。
- 建議酌刪閒置營區管理預算,並要求國防部提出精進、改善及活化的作為報告。
馬文君 立法委員
- 提案減列「行銷及業務費用」所列「一般服務費」1,000萬元,認為基金短絀且土地處置不積極。
- 提案減列「業務外費用」2,000萬元,因基金入不敷出且土地處置緩慢。
相關人員回應
聞振國 局長 國防部
- 同意V1案增列1億元。
- 建議V2案免予增列。
- 同意V3至V6案併案增列300萬元。
- 建議A1案減列100萬元。
- 同意A2至A4案免予凍結但需提出報告。
- 建議A6至A13案併案減列200萬元。
- 建議A14至A15案免予減列,因屬辦公用品等必要開支。
- 建議A16至A19案併案減列200萬元,因主要處理貸款差額與利息費用。
- 建議A20案減列100萬元,因尚有工程爭議、仲裁等需處理。
- 同意R1、R2、R4案照案通過。
高士桓 處長 國防部
- 說明「樂群村」案的400萬元預計明年3月開標,而「羅友倫將軍故居總體規劃案」尚未規劃。
相關後續
- 國軍老舊眷村改建基金歲入部分共計增列1億300萬元。
- 國軍老舊眷村改建基金歲出部分共計減列600萬元,科目自調。
- R1案(眷村文化保存進度緩慢,應輔導地方政府加速計畫執行)照案通過。
- R2案(要求國防部定期檢視眷村文化保存工作並提出進度報告)照案通過。
- R4案(國防部應依「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第22-1條精神,全面與訴訟中眷戶和解,並以非訟程序解決爭議)照案通過,並修正文字為「並依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相關規定辦理」。
討論事項二
審查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資本計畫基金─國軍營舍及設施改建基金
核心議題
- 本次審查重點在於國軍營舍及設施改建基金的基金來源與用途,包括不適用營地作價撥入的時程與金額、老舊營舍整建計畫的執行效率、工程及設施整建計畫的透明度,以及閒置營區管理費用的合理性。
- 主要問題涵蓋基金來源編列不足、老舊營舍整建進度延宕、預算執行率偏低、國家軍事博物館新建計畫缺乏成本效益分析、以及閒置營區維管費用大幅增加等。
相關爭議
- 不適用營地作價撥入延宕:委員指出行政院已核定第15、16批不適用營地作價撥入數達102億餘元,但營改基金未及時納編,導致基金來源偏低並延宕營地處分活化期程,提案增列。
- 成本分析說明過於簡略:委員認為預算書未逐案列示各項整建計畫的單位成本與預算金額,不利立法院審議,提案減列「博愛專案計畫」預算。
- 老舊營舍整建計畫執行率低落:委員批評該計畫預算逐年攀升,但執行率僅約6成,且保留金額居高不下,部分工程進度嚴重落後,提案大幅減列或凍結預算。
- 國家軍事博物館新建工程規劃不周:委員質疑該計畫未就選擇方案及成本效益分析,第二期開發內容付之闕如,且展場面積大幅擴增是否符合實際需求,提案減列或凍結預算。
- 閒置營區管理費用大幅增加:委員指出閒置營區處置進度緩慢,導致維護、圍籬、巡管及清理費用從105年的754萬元增至106年的3,000萬元,增幅達297.83%,認為編列數偏高且管理成效不彰,提案減列並凍結。
- 營繕教則未修正導致重複花費:馬文君委員質疑建造原則雖修正,但基本教則未改,導致營舍興建後仍需基金重複花錢改建,提案凍結相關預算。
- 廠商得標後執行力不足:王定宇委員指出許多營改發包案由同一廠商得標,但廠商可能因人力物力不足導致多案延宕,影響執行率。
立法委員發言
徐志榮 立法委員
- 提案增列國軍營舍及設施改建基金「財產收入」預算102億4,329萬1千元,因行政院已核定不適用營地作價撥入數。
- 提案凍結「工程及設施整建計畫」預算14億4,981萬元,因相關子計畫說明付之闕如,不利審議。
- 提案減列「一般行政管理計畫」之「材料及用品費」預算100千元,以撙節支出。
王定宇 立法委員
- 提案增列國軍營舍及設施改建基金「政府撥入收入」預算102億4,329萬1千元,因第15、16批不適用營地未納編。
- 質疑老舊營舍整建計畫執行率偏低,預算編列未覈實,應減列以提高執行率。
- 強調砲校搬遷案對地方發展的重要性,要求國防部加速發包工程以計算結餘款,利於聯外道路建設。
- 指出多個營改工程延宕原因不明確,且有單一廠商得標過多工程導致執行力不足的現象,要求國防部檢討發包機制。
- 建議閒置營區管理預算不減列,因涉及地方環境衛生與國防部社會責任。
呂玉玲 立法委員
- 提案減列「老舊營舍整建計畫」預算13億2,052萬元,因執行率偏低。
- 嚴厲批評國防部老舊營舍整建計畫執行嚴重延宕,包括JQ專案、烏坵營區、雙連坡營區、澎湖莒光營區及台南砲校等具體案例。
- 認為應凍結「老舊營舍整建計畫」預算5億元,以督促國防部確實執行,而非僅減列美化數字。
- 提案減列「一般行政管理計畫」之「修理保養及保固費」1,000萬元,凍結2,000萬元,質疑閒置營區管理費用預算大幅增加卻成效不彰。
- 建議國防部應利用後備戰士或與地方巡守隊、環保志工合作管理閒置營區,並提供詳細檢討報告。
- 提案凍結「工程及設施整建計畫」預算2億元,因預算使用情形不甚明確且可能重複編列。
- 提案減列「材料及用品費」100千元,以撙節支出。
陳亭妃 立法委員
- 提案減列「老舊營舍整建計畫」預算300萬元,因預算執行狀況不佳且部分計畫進度緩慢。
- 提案減列「國家軍事博物館新建工程」預算200萬元,因計畫未就選擇方案及成本效益分析,且第二期開發內容付之闕如。
- 提案減列「一般行政管理計畫」之「修理保養及保固費」預算300萬元,因閒置營地處置進度緩慢導致管理費用大幅增加。
羅致政 立法委員
- 提案減列「博愛專案計畫」預算300萬元,因計畫內容未逐案列示單位成本及預算金額。
- 提案凍結「國家軍事博物館新建工程」預算1,000萬元,因未說明興建必要性,且原計畫遭行政院認為低度利用。
- 建議閒置營區應與地方政府及里長合作活化,而非僅編列預算巡邏,認為酌刪預算可促使國防部將燙手山芋丟出去。
馬文君 立法委員
- 提案減列「老舊營舍整建計畫」預算6億元,因老舊營舍改建不積極,輕忽官兵福利。
- 提案凍結「一般行政管理計畫」之「一般服務費」500萬元,因營繕教則未修正,不符合實際需求,要求提出檢討報告。
周春米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國防部一個月內檢討屏東大武營區遷建進度,並研擬加速「大聖西營區新建工程」評估報告,縮短大武營區搬遷期程,促進地方發展,因其牛步化進度嚴重影響縣民權益。
相關人員回應
張忠誠 代局長 國防部
- 說明第15、16批不適用營地未納編是因為國有財產署處理進度緩慢,預判106年度無法執行,為避免虛增預算而未納編,建議免予增列。
- 建議A2案減列200萬元。
- 說明老舊營舍執行率落後主要有建築師過世、委託地方代辦落後及地方政府經費考量等原因,強調國防部有因應作為。
- 承認預算書表簽寫不夠確實,承諾檢討改進,建議A3至A9案酌刪100萬元,但希望委員支持老舊營舍改建。
- 說明工程及設施整建計畫包含16個案子,進度陸續執行,承諾檢討預算編列說明不清楚之處,建議減列100萬元。
- 解釋閒置營區管理費用增加的原因是配合國有財產署處置時間,國防部需負責營區安全維護,特別是登革熱疫情考量,增加巡管頻率,編列3,000萬元是必要開支,建議免予刪減。
- 同意將閒置營區管理納入參考,尋求與社區合作,建議酌減200萬元。
- 說明一般服務費是基金聘僱人員的薪資,屬法定給與,建議免予刪減。
- 建議A22案減列3萬元。
- 同意R1、R4、R5、R6案照案通過。
- 建議R3案修改為「應檢討改進」,刪除「並辦理補正」等字。
黃秋能 副處長 國防部
- 回應砲校部分正按進度管制,會要求台南市政府積極配合。
- 說明閒置營區管理費用從105年的1,000萬元增至106年的3,000萬元,是因為巡管頻率從兩週或一個月一次調整為兩三天一次,以彌補人力不足和因應疫情考量。
- 說明營繕教則中的建造原則已於103年修正,放寬相關規定。
柏鴻輝 次長 國防部
- 針對營繕教則修正問題,詢問何時能提出具體成果。
- 建議凍結「一般行政管理計畫」之「一般服務費」200萬元。
相關後續
- 國軍營舍及設施改建基金歲入部分無增刪。
- 國軍營舍及設施改建基金歲出部分總計刪除700萬元,凍結7億1,000萬元。
- R1案(要求國防部編列預算時逐項揭露各類整建計畫細節資訊與計畫內容)照案通過。
- R3案(要求國防部檢討不適用營地未及時納編為基金財源的問題)修正後通過,將「並辦理補正」改為「應檢討改進」。
- R4案(要求國防部加速處理不適用營地並提出檢討報告)照案通過。
- R5案(要求國防部重新檢視國家軍事博物館之整體計畫內容,合理規劃建築物空間運用)照案通過。
- R6案(要求國防部加速屏東大武營區遷建進度,並研擬加速工程評估報告)照案通過。
原始資料
- 公報
- 1061602
- 卷/期/冊
- 106/16/2
- 發布日期
- 2017-02-10
-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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