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環委員會審查勞動、交通與環保議題:聚焦空污、廢棄物及勞動環境
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會議日期:2017-03-02
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召開會議,首先聽取勞動部、文化部、原住民族委員會等就勞動基準法修法後媒體勞動環境、國道五號事件後高工時行業勞檢成果報告,並通過相關臨時提案。隨後,會議主要聚焦於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業務報告及委員質詢,深入討論空氣污染防制、水質安全、廢棄物處理及綠能發展等核心環境議題,並通過多項具體臨時提案,要求行政機關提出改善方案及時程。
討論事項一
勞動部、文化部、原住民族委員會等機關就「勞動基準法修法後媒體勞動環境現況」列席報告並備質詢
核心議題
本次報告主要針對勞動基準法修法後,媒體產業勞動環境的現況進行說明,涉及勞工權益保障。
相關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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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委員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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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人員回應
林美珠 部長 勞動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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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曉菁 政務次長 文化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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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明輝 副主任委員 原住民族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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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燕妮 董事長 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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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文傑 總經理 財團法人公共電視文化事業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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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立中 總臺長 財團法人中央廣播電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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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事項二
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交通部等機關就「國道五號交通事件後針對『高工時、易過勞』之行業別進行勞動檢查暨歷年勞動檢查成果」列席報告並備質詢
核心議題
本次報告針對國道五號交通事件後,檢討「高工時、易過勞」行業別的勞動檢查執行現況及歷年成果,旨在提升勞工安全與健康。
相關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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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委員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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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美珠 部長 勞動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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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舜清 副司長 交通部路政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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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後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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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事項三
審查臨時提案1-7案 (關於勞動與交通議題)
核心議題
討論並通過關於勞動基準法修法共識建立、遊覽車駕駛工時及安全監管、勞檢人力補足、勞保老年給付者職災保險宣導,以及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勞權爭議等議題。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陳宜民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勞動部就年金改革方案廣泛辦理公聽會、座談會以形塑共識,避免紛爭。
- 提案建請交通部會同勞動部研擬鼓勵遊覽車安裝監視器,以了解司機工作狀況及記錄工時。
許淑華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勞動部就年金改革方案廣泛辦理公聽會、座談會以形塑共識,避免紛爭。
- 提案建請交通部會同勞動部研擬鼓勵遊覽車安裝監視器,以了解司機工作狀況及記錄工時。
- 提案要求勞動部儘速補足勞動條件檢查法定員額325名,並提升檢查質與量。
- 提案要求勞動部加強宣導已領取勞保老年給付之勞工重返職場得投保職災保險之措施。
李彥秀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勞動部就年金改革方案廣泛辦理公聽會、座談會以形塑共識,避免紛爭。
- 提案建請交通部會同勞動部研擬鼓勵遊覽車安裝監視器,以了解司機工作狀況及記錄工時。
- 提案建請交通部會同勞動部檢討旅遊行程、優化駕駛休息空間、納入數位技術管理,避免遊覽車事故。
- 提案要求勞動部加速與相關部會及產業、勞工溝通,訂立勞基法34條輪班間隔11小時休息的落實時程及配套。
- 提案要求勞動部儘速補足勞動條件檢查法定員額325名,並提升檢查質與量。
- 提案要求勞動部加強宣導已領取勞保老年給付之勞工重返職場得投保職災保險之措施。
蔣萬安 立法委員
- 提案建請交通部會同勞動部檢討旅遊行程、優化駕駛休息空間、納入數位技術管理,避免遊覽車事故。
- 提案要求勞動部加速與相關部會及產業、勞工溝通,訂立勞基法34條輪班間隔11小時休息的落實時程及配套。
- 提案要求勞動部儘速補足勞動條件檢查法定員額325名,並提升檢查質與量。
- 提案要求勞動部加強宣導已領取勞保老年給付之勞工重返職場得投保職災保險之措施。
徐志榮 立法委員
- 提案建請交通部會同勞動部檢討旅遊行程、優化駕駛休息空間、納入數位技術管理,避免遊覽車事故。
- 提案要求勞動部加速與相關部會及產業、勞工溝通,訂立勞基法34條輪班間隔11小時休息的落實時程及配套。
- 提案要求勞動部儘速補足勞動條件檢查法定員額325名,並提升檢查質與量。
- 提案要求勞動部加強宣導已領取勞保老年給付之勞工重返職場得投保職災保險之措施。
陳瑩 立法委員
- 提案嚴厲譴責原住民族委員會及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因原文會執行長涉嫌強迫員工降薪、降職及降低勞動條件,罔顧勞權。
林靜儀 立法委員
- 提案嚴厲譴責原住民族委員會及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因原文會執行長涉嫌強迫員工降薪、降職及降低勞動條件,罔顧勞權。
楊曜 立法委員
- 提案嚴厲譴責原住民族委員會及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因原文會執行長涉嫌強迫員工降薪、降職及降低勞動條件,罔顧勞權。
相關人員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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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後續
- 臨時提案1-7案經討論後通過。
- 臨時提案7案中,關於「提出檢討報告」修正為「請其於一週內提出檢討報告」並通過。
討論事項四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業務概況報告並備質詢
核心議題
- 行政院環保署就其業務概況進行報告,並接受立法委員質詢,內容涵蓋空氣品質惡化、PM2.5防制、水質安全、廢棄物管理、綠能發展與生態平衡、以及地方環境爭議等多元面向。
- 委員們特別關注空污監測數據的透明度與準確性、PM2.5標準的調整與緊急應變措施、移動污染源(如柴油大貨車)的汰換與管制,以及各項環保政策的執行成效與跨部會協調。
相關爭議
- 空污監測數據的真實性與透明度:委員質疑環保署公布的監測數據未能反映真實情況,特別是大型事業單位監測資料的準確性及及時性不足(如台電興達電廠PM2.5、臭氧監測項目不足,台灣空品監測網更新頻率慢於越南),且有業者監測數據造假案例層出不窮。
- AQI標準的寬鬆與緊急防制措施的效力:多位委員認為環保署新的AQI指標標準過於寬鬆,特別是PM2.5達到150微克才啟動初級管制,且預警階段的措施多為鼓勵、宣導性質,缺乏強制力,無法有效應對空污嚴重惡化。
- 許厝分校學童遷校爭議:儘管科學數據顯示VCM濃度低且本校TdGA含量較高,政府仍要求學童於本校上課,引發家長與地方人士不滿,委員要求環保署重新考量學童就讀分校的風險評估。
- 塑膠袋回收政策的統一性:委員質疑塑膠袋回收權責下放各縣市導致「一國多制」,建議中央應收回權責,統一全國回收標準,以達成垃圾減量與減少空污的目標。
- 空污法修正案的進度與地方自治條例的衝突:委員對行政院優先法案中未納入空污法修正案表示失望,並質疑環保署對地方政府禁燒生煤、石油焦自治條例的處理態度,認為其退回補正要求可能阻礙地方空污防制。
- 大眾運輸工具空污暴露風險:英國研究指出搭乘大眾運輸工具可能吸入更多PM2.5,引發民眾對綠色運輸政策的疑慮,委員要求環保署進行本土研究並提出保護措施。
- 廢棄物焚化爐設置與垃圾處理困境:南投縣垃圾堆積問題凸顯焚化爐不足與跨縣市垃圾轉運協調困難,同時彰化縣線西鄉事業廢棄物焚化爐環評案也因當地空污負荷及居民反對而面臨爭議,凸顯廢棄物處理設施興建的兩難。
- 綠能發展與生態保育的衝突:太陽光電推動計畫中,嘉義布袋鹽田等濕地被規劃為種電區,引發生態團體對於綠能開發可能謀殺生態的擔憂,委員要求環保署確保規劃與決策透明,避開生態敏感地區。
- 中石化安順廠整治進度緩慢:委員質疑中石化安順廠戴奧辛污染整治進度落後且成效不彰,認為當年技術不成熟即委託執行導致問題,要求環保署檢討並提高整治效率。
立法委員發言
陳宜民 立法委員
- 質疑環保署長未出席反空污遊行,認為應積極面對民眾訴求。
- 要求環保署加速整合空污監測站,確保監測項目一致性,並質疑台電興達電廠監測項目不足。
- 要求環保署檢討空品監測網更新頻率過慢問題,提出應提高至5分鐘更新一次,而非目前每小時更新。
- 建議在秋冬用電低峰期間,協調台電優先關閉北部及中部火力發電廠,以避免PM2.5污染吹向中南部。
- 質疑太陽光電2年推動計畫可能影響濕地生態,要求環保署與能源局召開公聽會,確保綠能發展與生態永續共存。
徐志榮 立法委員
- 關心許厝分校學童遷校問題,質疑科學數據顯示分校VCM濃度低但仍要求學童於本校上課的合理性。
- 建議環保署收回塑膠袋回收權責,統一全國各縣市塑膠袋回收標準,以利垃圾減量及減少空污。
- 要求環保署儘速排出空污法修法時程,以改善空氣品質。
李彥秀 立法委員
- 關切暴雨後水質含鋁及淨水場塑化劑問題,要求環保署加強檢測頻率,特別是颱風暴雨後,並追查污染物來源。
- 要求環保署針對反空污遊行訴求,提出未來3年內可達成的具體里程碑和時間表,而非僅口頭承諾。
- 質疑六輕發電行政訴訟結果對全國用電量的影響,要求環保署在跨部會協調中堅持要求固定污染源逐年減量。
吳玉琴 立法委員
- 要求環保署加強推動垃圾費隨袋徵收政策,擴大與縣市合作範圍。
- 建議環保署推廣再生衛生紙使用,並鼓勵政府機關優先採購有環保標章的再生衛生紙。
- 強調移動污染源中大貨車PM2.5污染嚴重,要求環保署加速汰換一、二期柴油大貨車,並爭取特別預算。
- 建議環保署在空污法中提高柴油空污費,並與交通部、財政部協調提高老舊車輛牌照稅及減免汰換貨物稅,加速淘汰高污染柴油車。
蔣萬安 立法委員
- 質疑環保署新訂AQI(空氣品質指標)標準過於寬鬆,尤其PM2.5達150微克才啟動初級防制,認為不切實際且緊急應變措施缺乏強制力。
- 要求環保署儘速研究並下修AQI標準,並承諾會檢討。
- 質疑英國研究指出搭乘大眾運輸工具吸入空污比例高於開車族,要求環保署會同交通部在台灣進行相關研究,並在主要交通幹道、車站設置監測器。
- 質疑環保署退回縣市政府禁燒生煤石油焦自治條例,要求環保署明確立場,只要符合技術可行性及行政程序妥適性即應核備。
- 關心PM2.5年平均目標達成進度,要求環保署團隊加強努力。
陳曼麗 立法委員
- 質疑環保署對空污改善的心態,認為台灣空氣品質整體仍未達標,要求環保署加速提出空污相關法案。
- 揭發黑心工廠燃燒廢木屑產生戴奧辛問題,要求環保署全面檢討並處理全國類似鍋爐燃料工廠。
- 質疑環保署空污應變標準過於寬鬆,PM2.5超過150微克次數為0,導致中級、緊急應變措施形同虛設,要求加嚴標準。
- 質疑固定污染源定期申報檢測數據合格率近100%與實際空污狀況不符,要求環保署落實檢測標準與透明度。
- 要求環保署追蹤氯乙烯空氣污染計畫成效,並制定空氣中氯乙烯限值標準及監測計畫。
- 質疑事業廢棄物與一般廢棄物管理混淆,焚化爐處理事業廢棄物後灰渣卻不算事業廢棄物,要求環保署先管理好自身業務。
林靜儀 立法委員
- 要求環保署儘速公告「空氣品質嚴重惡化緊急防制辦法」,並提出4月份為最終期限。
- 建議環保署將空污防制資源從汰換二行程機車轉向處理污染貢獻度更高的大貨車。
- 肯定環保署處理移動污染源的決心,但建議全面盤整補助方式,將錢花在刀口上,並要求跨部會整合資源。
- 要求環保署更新「低碳永續家園資訊網」資訊。
- 要求環保署在3年內解決8萬輛一、二期柴油車汰換問題,並建議空污基金運用應更多樣化,搭配交通等政策。
許淑華 立法委員
- 質疑環保署調整AQI標準可能降低民眾對PM2.5的警覺性,要求加速檢討並選定民眾關心的指標。
- 關心金門地區空污受境外(廈門)空飄影響,要求環保署提出應變措施。
- 關心南投埔里、竹山地區空污問題,要求恢復設立竹山檢測站,並解決南投縣垃圾堆積問題,承諾半年內協助處理1.3萬噸垃圾。
- 建議環保署在協調垃圾轉運時,可將縣市配合度納入補助參考。
黃秀芳 立法委員
- 關心禽流感病死禽焚燒對家戶垃圾調度的影響,要求環保署確保家戶垃圾優先處理。
- 質疑彰化縣線西彰濱工業區事業廢棄物焚化爐環評進度,要求環保署考量當地空污負荷,並盤點全國焚化爐餘裕量,避免不必要的新建。
- 質疑資訊產品回收量減少,要求環保署加強宣導並探討原因,特別是涉及私密性的筆記型電腦回收。
- 關切桃園泰豐輪胎工廠大火善後進度緩慢,質疑環保署毒化局在事件中的角色及戴奧辛檢測結果的透明度。
- 要求環保署加強關心彰化農地污染問題,並與相關單位進行垂直橫向聯繫,遏止非法電鍍廠污染。
楊曜 立法委員
- 追蹤環保署長承諾清除澎湖內海垃圾及沉網的進度,質疑經費不足及停留在研究階段。
- 建議環保署與海軍合作,將清理沉網納入海軍移地訓練,以節省經費並加速清理。
- 要求環保署提高水污染、海洋污染預算,並確保沉網打撈計畫能實際執行,且需進行海底攝影作為驗收標準。
- 關心海漂垃圾問題,建議環保署與中國溝通,從源頭防止污染。
周陳秀霞 立法委員
- 質疑環保署空污防制對策的執行能力,特別是提升冬季空污費、電廠降載、大眾運輸免費等措施。
- 肯定雲林縣政府縮短六輕許可證期限並要求減量,但質疑環保署空保處制定「指定削減」行政規定可能為台塑解套。
- 關心空污改善防制策略的跨部會會議進度與具體時程。
- 質疑環保署禁止二行程機車卻未強力管制固定污染源,認為是「柿子挑軟的吃」。
- 要求環保署加強管制柴油大貨車空污,認為是空污超標累犯。
- 支持能源稅立法,將稅收用於節能減碳,並關心龍崎設置固化掩埋場對自然遺產及二仁溪水質的潛在污染。
邱泰源 立法委員
- 關心空污嚴重地區慢跑對健康的影響,建議民眾應避免在紫爆區慢跑,並要求環保署加強在地化監測。
- 質疑英國研究指出搭乘大眾運輸工具吸入更多廢氣,要求環保署提出本土研究證據,消除民眾疑慮。
- 關心空污對健康的急性與慢性影響,要求環保署加強環境醫學研究。
- 建議環保署制定具體措施,分階段解決大陸空污、工業污染源及交通污染源問題。
- 再次提醒手術室空污問題,要求環保署與衛福部跨部會處理。
- 關心洗腎廢水管理規定在地方政府執行上是否統一,要求環保署加強宣導。
林淑芬 立法委員
- 揭露環保署委託報告指出CEMS監測數據造假問題嚴重,業者竄改數據、不保留原始資料,要求環保署一個月內提出「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連續自動監測設施管理辦法」修正草案。
- 質疑台塑六輕監測數據問題,包括超標紀錄標註為維修、更新監測程式未經核准、短報空污費等,要求環保署追繳不法利得並追究刑責。
- 要求環保署全面改革CEMS制度,擴大管制對象、範圍、項目,提高有效監測比例,並延長數據保存期限。
陳瑩 立法委員
- 肯定環保署在不到3.5個月內完成火車排放標準比照歐盟新標準的制定。
- 要求環保署確保未來新採購火車必須符合新標準,否則不得採購。
- 要求環保署研議現有不符合新標準的火車(特別是南迴柴油老火車)的改善方案,例如加裝濾煙器或更換零件。
- 建議環保署比照柴油車,提出火車汰舊換新的獎勵機制,特別是針對東部、南部居民長期忍受柴油廢氣的問題。
- 關心H5N6禽流感病死雞撲殺後的處理方式(焚燒或掩埋),質疑新竹湖口鄉就地掩埋病死雞可能造成的土壤污染問題。
尤美女 立法委員
- 質疑環保署新訂空氣品質嚴重惡化緊急防制辦法標準過鬆,要求全面檢視修改PM2.5濃度標準至71微克,並加強污染源管制。
- 建議環保署透過行政、經濟、法律等多重手段,加速降低空污,例如提高冬季空污費、調整柴油車牌照稅、減免汰換貨物稅等。
- 支持擴大空污控管,推動禁燃生煤、改用天然氣,並借鑒德國魯爾工業區經驗加速環保轉型。
- 肯定環保署堅持礦業開發案應進行政策環評,以兼顧環境保育,特別是太魯閣國家公園及原住民保留地。
蘇治芬 立法委員
- 要求環保署針對2月19日反空污遊行提出具體回應,特別是針對發電廠與高污染產業的減排問題。
- 指出台塑六輕的污染是關鍵指標,質疑其污染物檢測項目不足、煙囪監測數據造假、有效數據計算寬鬆等問題,導致社會不信任。
- 要求環保署擴大六輕廠區內所有煙囪及燃燒塔的連續監測系統(CEMS)裝設,並增加揮發性有機物(VOCs)等監測項目,同時修改管理辦法避免數據造假。
- 要求環保署說明298支煙囪及220萬個元件何時能做到連續監測,並確保抽樣檢測的SOP由第三方執行。
劉建國 立法委員
- 質疑環保署長提出的空污紅色警戒日數減少目標,認為AQI標準放寬導致人民無感,要求具體數字。
- 指出雲林縣人均空污量高居全國之冠,要求署長展現智慧與魄力,加速解決家鄉空污問題。
- 質疑桃園泰豐輪胎廠大火事件中,環保署第一時間應變作為不足,特別是戴奧辛檢測結果的透明度及行動監測車的部署。
- 要求環保署應變措施SOP應涵蓋下風處檢測,並避免疏忽,以回應民眾對檢測數據的質疑。
徐榛蔚 立法委員
- 指出多位名人罹患肺腺癌與PM2.5空污的關聯性,要求環保署儘早提出具體對策。
- 建議跨部會組成空污改善防制委員會,提高電動機車普及率,並將花東兩縣作為綠能環保示範基地,爭取特別預算協助電動汽車及充電站建置。
- 關切花蓮市環保公園海堤崩落導致垃圾裸露問題,要求環保署介入規劃並負責完成整治工程。
- 追蹤廢輪胎回收去化進度,要求環保署加速處理堆積如山的廢輪胎。
- 質疑礦業開發與環境永續並非零和選擇,認為環保署不應將政策性環評作為緊箍咒,導致產業鏈受損及勞工失業,應與經濟部協調,推動循環經濟。
吳焜裕 立法委員
- 強調PM2.5對健康的影響需更深入研究,並澄清民眾對霧茫茫天氣與PM2.5濃度的誤解。
- 指出監測站高度無法反映地面生活吸入的PM2.5量,移動污染源對人體健康影響更大,要求環保署加強地面移動污染源研究與減量。
- 要求環保署評估各項空污減量工作的效益,找出最有效的方法,提升空污基金使用效率。
- 建議引進油電混合車及怠速自動停止技術,以減少移動污染源排放。
- 關切台塑2.5萬筆CEMS資料遺失問題,要求環保署檢討六輕監測機制。
- 關切台南中石化安順廠戴奧辛整治進度落後,要求檢討整治技術與效率。
李昆澤 立法委員
- 指出台灣空氣品質改善有限且不良日數比例升高,特別是雲嘉南高屏地區空品最差,要求環保署提出具體改善方案。
- 關切巴黎氣候協定生效後,政府電動車、電動機車推動比例仍低,要求環保署與交通部、經濟部合作,加速推動綠色運輸。
- 建議環保署提升環境即時通APP功能,並仿效國家級警報,透過細胞廣播系統發送PM2.5紅色警戒通知,普及資訊給民眾。
鍾孔炤 立法委員
- 關心環保署感測器佈建進度,要求加快佈建速度,提升準確度,以利監測空污及廢棄物傾倒。
- 要求環保署明確轉爐石的定位是再生資源而非廢棄物,並加速研修廢清法子法,建立去化管道。
- 強調循環經濟概念,支持爐碴、煉爐石作為水泥輔助原料,減少天然礦產開採,保育國土。
- 關切廢清法加重刑責後,行政罰與刑罰的適用問題,要求環保署與法務部加強橫向聯繫,確保執法有效性。
相關人員回應
李應元 署長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 坦承環保署對空污改善不滿意,但強調持續努力,並將目標訂為2年內紅色警戒日數減少20%、4年內減少50%。
- 說明AQI指標調整是回應社會各界期許,並強調在35微克即啟動預警機制,不容許惡化至北京程度。
- 表示會加強檢測頻率與要求改善水質,特別是暴雨後含鋁及塑化劑問題。
- 同意研議全國統一塑膠袋回收政策。
- 說明許厝分校遷校是基於比較保守的做法,因分校仍有VCM檢出,且TdGA來源複雜。
- 承諾在今年會期提出空污法修正草案,並將加重造假處罰、追繳不法利得及移送法辦。
- 承認推動垃圾費隨袋徵收及再生衛生紙應用是好的方向,將持續推動。
- 說明針對移動污染源(如柴油大貨車)將透過汰換補助、提高牌照稅、減免貨物稅等多管齊下加速處理。
- 回應CEMS監測數據造假問題,強調不容許申報不實,將修法加嚴法律、要求數據透明、保存紀錄,並增加稽查與監測點。
- 承諾火車排放標準新制上路後,新採購列車須符合標準,並與交通部研議現有列車改善方案及獎勵機制。
- 說明病死禽處理優先化製,無法處理才焚燒,就地掩埋需依SOP,並承諾追蹤新竹湖口掩埋病死雞的污染問題。
- 回應龍崎掩埋場案,表示已到現場了解地形特殊性,但環評嚴謹,要求廢水零排放,目前仍在地方與中央協調。
- 說明廢輪胎已開始出口,並將利用半年至8個月消化累積量。
- 強調礦業開發與環境永續非零和,水泥業協助處理轉爐石等可減少開採,環保署與經濟部正積極溝通循環經濟。
- 同意將委員關心的空污問題、中石化整治進度等列為追蹤事項,並請相關處長說明。
蔡鴻德 處長 環保署空保處
- 說明台電興達電廠PM2.5監測儀器不足,需修法並公告後才能要求監測,預計今年可要求做到。
- 解釋空污法修正爭議大,未來將從燃料和輔助燃料管制,石油焦字眼將不存在,採許可制,全省標準一致。
- 說明環保署毒化局在泰豐輪胎廠火災中負責化學品檢驗,戴奧辛檢測由地方環保局負責,並解釋檢測結果顯示無明顯污染。
- 說明CEMS有效監測時數百分率將提高至95%,並將分批增加燃燒塔及煙囪的連續監測系統,燃燒塔預計年底前完成。
- 說明將研議增加揮發性有機物(VOCs)等監測項目,並設置邊界柵欄式監測措施。
張順欽 處長 環保署環資處
- 說明空品監測網每6秒有數據但公布每小時更新,將研議提高更新頻率,並計畫設置1萬個感測點。
- 說明環保署監測器有不同高度設置,包括地面監測站,並表示將加強在地化監測。
- 說明環境即時通APP已有28萬人次下載,具推播警示功能,可自行設定污染物濃度通知。
- 說明感測器佈建進度,目前約180個,今年目標500個,穩定度需測試,準確度是關鍵。
賴瑩瑩 處長 環保署廢管處
- 說明塑膠袋回收由地方環保局決定,但資源回收車仍會回收乾淨塑膠袋,目前有17個環保局已公告為回收項目。
袁紹英 處長 環保署環管處
- 說明飲用水含鋁超標是因淨水場加藥量問題,已告發處分並要求改善。
- 說明塑化劑是新興污染物,去年抽檢有2點超微量,今年將加強抽驗,並追查來源。
吳盛忠 總隊長 環保署環境督察總隊
- 澄清宏昇公司燃燒廢木屑案並非戴奧辛污染,而是其他污染物危害,已依公共危險罪起訴。
- 說明病死禽處理優先化製,大量無法處理才焚化,就地掩埋需鋪設石灰、木材點燃處理,並表示會追蹤新竹湖口掩埋病死雞案。
- 說明花蓮環保公園海堤垃圾裸露問題是老問題,已多次處置,將再與地方協調緊急處理計畫。
劉宗勇 處長 環保署綜計處
- 說明焚化廠環評審查依屬性分工,中央負責經濟部輔導設置或許可的共同處理機構,地方負責一般廢棄物或一般事業廢棄物。
許永興 技監兼執行秘書 環保署回收基管會
- 說明台灣四機一腦回收率達59.9%,高於歐盟德國。
- 解釋資訊產品回收量減少可能與民眾習慣有關,如筆記型電腦涉及私密性不願拋出,將參考歐盟做法確保銷毀。
謝燕儒 局長 環保署毒化局
- 說明毒化局在桃園泰豐輪胎廠火災中配合消防單位支援,負責化學品檢測,當天未檢出毒化物。
- 說明戴奧辛檢測由桃園環保局負責,毒化局主要負責化學品檢測,並有標準作業流程24小時待命支援。
倪炳雄 副執行秘書 環保署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基金管理會
- 說明中石化安順廠目前以熱處理方式處理高濃度戴奧辛污染,但承認測試已久,將繼續補助台南市。
洪淑幸 處長 環保署管考處
- 建議政府機關依政府採購法規定優先採購取得環保標章使用許可之衛生紙,作為推廣再生衛生紙的模範。
相關後續
- 本日會議報告及詢答完畢。
- 委員劉世芳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相關機關書面答復。
- 委員口頭質詢未及答復或請補充資料者,請於2週內以書面答復,委員另要求期限者,從其所定。
討論事項五
審查臨時提案1-9案 (關於環境保護議題)
核心議題
討論並通過關於柴油大貨車污染減量、固定污染源檢測申報規定檢討、空氣中氯乙烯管制限值標準、地方禁燃生煤自治條例、大眾交通工具空污檢測、CEMS管理辦法修正、再生衛生紙採購、麥寮廠區CEMS裝設,以及太陽光電計畫與生態平衡等議題。
相關爭議
- 地方政府管制生煤、石油焦的權限:環保署建議刪除「授權地方政府自行決定管制生煤、石油焦之使用」的文字,因空污法採許可制,將修法從燃料和輔助燃料管制,希望全國標準一致。
- 大眾交通工具空污檢測時程:環保署建議將報告提交期限從1個月延長至6個月,以確保研究完整性,委員同意但要求報告需比英國數據更完整精確。
- 麥寮廠區CEMS裝設進度:環保署建議「逐步增設」,並承諾44座燃燒塔在年底前完成,但398根煙囪的時程仍需與委員溝通。
- 太陽光電計畫規劃與決策透明度:環保署建議將「要求環保署規劃與決策過程透明」修正為「建議環保署函請相關機關宜有妥善規劃與決策過程透明」,並刪除「於一個月內研議邀請相關NGO團體共同參與規劃」的文字。
立法委員發言
林靜儀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環保署於2個月內提出「柴油大貨車分級、分階段淘汰對策」及具體施行期程,並於3個月內會同交通部、經濟部通盤檢討該計畫。
- 提案要求環保署於1個月內提出「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連續自動監測設施管理辦法」之修正草案,並向委員會報告。
陳曼麗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環保署於3個月內針對固定空氣污染源檢測申報規定進行檢討改善,並將報告送交委員會。
- 提案要求環保署於3個月內提出我國空氣中氯乙烯管制限值標準及監測計畫,並送交委員會。
- 提案要求環保署規劃與決策過程透明,於1個月內研議邀請相關NGO團體共同參與規劃,利用科學方法監測,避開生態敏感地點,以確保綠能發展與生態永續共存之道。
- 就麥寮廠區CEMS裝設案,要求環保署明確398根煙囪的逐步裝設時程。
吳玉琴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環保署於2個月內提出「柴油大貨車分級、分階段淘汰對策」及具體施行期程,並於3個月內會同交通部、經濟部通盤檢討該計畫。
- 提案要求環保署於3個月內針對固定空氣污染源檢測申報規定進行檢討改善,並將報告送交委員會。
- 提案要求環保署於3個月內提出我國空氣中氯乙烯管制限值標準及監測計畫,並送交委員會。
- 提案建議環保署行文各相關政府機關依政府採購法規定優先採購取得環保標章使用許可之再生衛生紙。
黃秀芳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環保署於3個月內針對固定空氣污染源檢測申報規定進行檢討改善,並將報告送交委員會。
- 提案要求環保署於3個月內提出我國空氣中氯乙烯管制限值標準及監測計畫,並送交委員會。
蔣萬安 立法委員
- 提案建請行政院環保署適時修訂空氣污染防制法,授權地方政府自行決定管制生煤、石油焦之使用,並於修法前協助地方政府自治條例符合規定。
- 提案要求環保署協同交通部針對台北、台中、高雄之主要交通幹道、公車、鐵路及捷運站設置空氣品質偵測器,檢測相關空污數值,並就搭乘時之空污數值狀況提出相對應保護措施。
陳宜民 立法委員
- 提案建請行政院環保署適時修訂空氣污染防制法,授權地方政府自行決定管制生煤、石油焦之使用,並於修法前協助地方政府自治條例符合規定。
- 提案要求環保署協同交通部針對台北、台中、高雄之主要交通幹道、公車、鐵路及捷運站設置空氣品質偵測器,檢測相關空污數值,並就搭乘時之空污數值狀況提出相對應保護措施。
- 提案要求環保署應規劃與決策過程透明,於1個月內研議邀請相關NGO團體共同參與規劃,利用科學方法監測,避開生態敏感地點,以確保綠能發展與生態永續共存之道。
許淑華 立法委員
- 提案建請行政院環保署適時修訂空氣污染防制法,授權地方政府自行決定管制生煤、石油焦之使用,並於修法前協助地方政府自治條例符合規定。
- 提案要求環保署協同交通部針對台北、台中、高雄之主要交通幹道、公車、鐵路及捷運站設置空氣品質偵測器,檢測相關空污數值,並就搭乘時之空污數值狀況提出相對應保護措施。
- 提案要求環保署應規劃與決策過程透明,於1個月內研議邀請相關NGO團體共同參與規劃,利用科學方法監測,避開生態敏感地點,以確保綠能發展與生態永續共存之道。
邱泰源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環保署於1個月內提出「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連續自動監測設施管理辦法」之修正草案,並向委員會報告。
蘇治芬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環保署於麥寮廠區內398根煙囪及44座燃燒塔裝設連續監測系統(CEMS),增設揮發性有機物(VOCs)等監測項目,並設置邊界柵欄式監測措施,公開監測數據,修改管理辦法避免廠商擅自修改數據。
劉建國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環保署於麥寮廠區內398根煙囪及44座燃燒塔裝設連續監測系統(CEMS),增設揮發性有機物(VOCs)等監測項目,並設置邊界柵欄式監測措施,公開監測數據,修改管理辦法避免廠商擅自修改數據。
吳焜裕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環保署於麥寮廠區內398根煙囪及44座燃燒塔裝設連續監測系統(CEMS),增設揮發性有機物(VOCs)等監測項目,並設置邊界柵欄式監測措施,公開監測數據,修改管理辦法避免廠商擅自修改數據。
鍾孔炤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環保署於麥寮廠區內398根煙囪及44座燃燒塔裝設連續監測系統(CEMS),增設揮發性有機物(VOCs)等監測項目,並設置邊界柵欄式監測措施,公開監測數據,修改管理辦法避免廠商擅自修改數據。
陳瑩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環保署於麥寮廠區內398根煙囪及44座燃燒塔裝設連續監測系統(CEMS),增設揮發性有機物(VOCs)等監測項目,並設置邊界柵欄式監測措施,公開監測數據,修改管理辦法避免廠商擅自修改數據。
相關人員回應
蔡鴻德 處長 環保署空保處
- 建議臨時提案5案刪除「授權地方政府自行決定管制生煤、石油焦之使用;」等字,因空污法採許可制,將從燃料和輔助燃料管制,修正第28條。
- 建議臨時提案6案將報告提交期限從1個月改為6個月,以求完整報告。
- 建議臨時提案9案文字修正為「逐步增設連續監測系統(CEMS),並研議增加揮發性有機物(VOCs)等監測項目」,並承諾44座燃燒塔在年底前完成。
李應元 署長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 解釋空污法修正時將修正第28條,改為燃料按照排放標準管制,希望全省標準一致。
- 同意臨時提案6案將報告提交期限改為6個月,並承諾報告將比英國數據更完整精確。
- 承諾會再與蘇委員溝通麥寮廠區398根煙囪的CEMS逐步裝設時程。
劉宗勇 處長 環保署綜計處
- 建議臨時提案1案將「爰要求環保署規劃與決策過程透明」修正為「爰建議環保署函請相關機關宜有妥善規劃與決策過程透明」,並刪除「於一個月內研議邀請相關NGO團體共同參與規劃」。
洪淑幸 處長 環保署管考處
- 建議臨時提案8案修正為「爰此,建議環保署行文各相關政府機關依政府採購法規定優先採購取得環保標章使用許可之衛生紙」。
相關後續
- 臨時提案2案(柴油大貨車淘汰對策)通過,要求環保署2個月內提出對策與期程,3個月內會同交通部、經濟部檢討計畫。
- 臨時提案3案(固定污染源檢測申報)通過,要求環保署3個月內針對固定空氣污染源檢測申報規定進行檢討改善。
- 臨時提案4案(氯乙烯管制限值)通過,要求環保署3個月內提出空氣中氯乙烯管制限值標準及監測計畫。
- 臨時提案5案(地方禁燃生煤自治條例)經文字修正後通過,刪除「授權地方政府自行決定管制生煤、石油焦之使用」。
- 臨時提案6案(大眾交通工具空污檢測)經文字修正後通過,報告提交期限由1個月改為6個月。
- 臨時提案7案(CEMS管理辦法修正)通過,要求環保署1個月內提出「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連續自動監測設施管理辦法」之修正草案。
- 臨時提案8案(再生衛生紙採購)經文字修正後通過,建議政府機關優先採購環保標章衛生紙。
- 臨時提案9案(麥寮廠區CEMS裝設)經文字修正後通過,要求環保署於麥寮廠區44座燃燒塔在年底前裝設CEMS,398根煙囪逐步增設時程待溝通。
- 臨時提案1案(太陽光電計畫與生態平衡)經文字修正後通過,建議環保署函請相關機關妥善規劃決策過程透明,並利用科學方法監測,避開生態敏感地點。
- 委員李昆澤、徐榛蔚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以書面答復。
原始資料
- 公報
- 1062001
- 卷/期/冊
- 106/20/1
- 發布日期
- 2017-03-20
- 原始連結
- 立法院頁面官方 PDF文字檔Parsed JS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