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委員會審查都更條例草案與中選會業務報告
內政委員會會議日期:2017-03-02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第3次全體委員會議審查「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獎勵條例草案」後,決議舉行公聽會續審。隨後,中央選舉委員會主任委員劉義周報告業務概況,委員們就立法委員選區劃分、不在籍投票、政黨連坐裁罰、投票時間延長、新住民選務宣導、原住民選區與黑函處理等議題提出質詢,中選會主委就各項議題進行回應並承諾研議改進措施。
討論事項一
審查「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獎勵條例草案」案
核心議題
本次會議主要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的「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獎勵條例草案」,由內政部部長進行報告並接受委員質詢。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葉俊榮 內政部部長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 委員質詢未及答復部分或要求提供之說明資料,請相關機關儘速以書面答復。
- 本案將舉行公聽會後另定期繼續審查。
討論事項二
中央選舉委員會業務概況報告 (含立法委員及縣市議員選舉區檢討變更、不在籍投票、政黨連坐裁罰等議題)
核心議題
- 本次報告聚焦於中央選舉委員會的各項核心業務,包括立法委員及地方議員選舉區的檢討變更作業、不在籍投票制度的推動、選舉爭訟處理、政黨連坐裁罰執行、選務工作人員培訓、選舉資料開放(OPEN DATA)以及選務相關研究等。
- 會議重點討論了選舉區劃分的公平性、不在籍投票的實施障礙、賄選裁罰的有效性、投票時間的合理性、新住民選務服務的不足,以及黑函處理機制等關鍵議題。
相關爭議
- 立法委員選區劃分方式的公平性與法律授權:委員質疑中選會現行計算方式恐不符憲法人口比例原則,導致部分縣市席次減少(如高雄、屏東),並缺乏法律依據,要求檢討並修法。
- 不在籍投票推動緩慢:多位委員關切不在籍投票(特別是通訊投票)對偏鄉、原住民、學生及外地工作者的重要性,中選會雖稱技術可行但社會信任度不足,且主管權責不在中選會,導致進度停滯。
- 政黨連坐裁罰與不當黨產:委員質疑國民黨是否以不當黨產繳納賄選罰款,要求中選會釐清款項來源,並建議修法明確罰款財產查扣優先順序。
- 投票時間過短:有委員指出台灣投票時間(8時至16時)遠短於其他民主國家,可能剝奪三班制工作者投票權,建議適度延長,中選會表示會研究。
- 新住民選務服務不足:委員批評中選會對新住民投票資格人數統計不明確,且宣導計畫不夠積極,呼籲加強多語言宣導及座談會。
- 原住民選區劃分與遞補:委員指出原住民選區劃分複雜且中選會缺乏原住民委員參與評斷,另關切原住民立委出缺遞補機制尚無共識。
- 黑函處理機制效力不足:委員質疑中選會對黑函問題處理速度慢且缺乏魄力,要求提出具體可行條文並加強開罰,以遏止選風敗壞。
立法委員發言
曾銘宗 立法委員
- 關切立法委員選區檢討變更時程及初步試算結果(高雄、屏東各減1席,台南、新竹縣各增1席)。
- 質疑現行立委名額計算方式缺乏法律依據,要求中選會提出修法建議。
- 對基層賄選案件頻傳表示憂慮,認為改善不明顯,要求中選會提出更強措施。
- 詢問中選會對通訊投票的看法,並關切其技術可行性與社會信任度。
- 要求中選會提出未來1年主要施政重點3項(選務人員能力提升、選區劃分、組織調整)。
賴瑞隆 立法委員
- 質疑中選會自第7屆立委選舉起變更名額計算方式,認為恐違反憲法人口比例原則,加劇城鄉差距,對中南部不利。
- 要求中選會重新檢討立委選區劃分,衡平考量台灣各地區狀況。
- 關切公費競選制度,希望中選會思考如何讓更多優秀年輕人有機會參與政治。
- 要求中選會提供公費競選規劃資料。
張宏陸 立法委員
- 支持中選會提升選務人員能力的目標,但提醒選務工作謹慎性不容出錯。
- 強調立委選區劃分除人口外,應考量交通、地緣等因素,並警示政治力介入可能導致「傑利蠑螈」問題。
- 建議延長投票時間(目前8時至16時),以保障三班制工作者等更多民眾的投票權。
- 要求中選會研究美國電子投票問題,為台灣未來可能實施電子投票做準備。
鄭天財 立法委員
- 釐清立委選區10年檢討變更不涉及原住民選區,因其受憲法保障。
- 質疑中選會及地方選委會缺乏原住民籍委員,難以公平評斷原住民直轄市/縣市議員選區變更。
- 強烈爭取不在籍投票,特別是通訊投票對原住民選民的重要性,要求中選會正式行文內政部表達支持。
- 建議在不在籍投票未實施前,考慮補助偏遠地區選民交通費或提早放假等配套措施。
林麗蟬 立法委員
- 批評中選會不清楚新住民具投票資格人數及首投族數量,要求儘速提供相關統計資料。
- 質疑中選會對新住民選務宣導計畫不夠積極,僅製作摺頁不足,要求提出具體座談會規劃及多國語言宣導。
- 關切賄選導致補選浪費公帑,建議加強事前宣導或建立制度防範。
- 建議中選會鼓勵新住民參與選務工作,以增進其對選舉制度的了解。
黃昭順 立法委員
- 指出中選會報告中關於高雄市議員遞補資料有誤,童燕珍議員已宣誓就職。
- 質疑高雄市長派任因賄選遭判當選無效者代理區長,觀感不佳,要求中選會研議未來作法。
- 關切高雄、屏東立委席次可能減少,認為中選會的選區劃分應考慮城鄉差距,並提出修法或補足方案。
- 提醒中選會加速不在籍投票進度,並對公投綁大選爭議提出規範建議。
Kolas Yotaka 立法委員
- 詢問中選會積極參與國際選舉組織(AAEA、A-WEB)的具體成效及對台灣的幫助。
- 批評中選會英文網站內容陳舊、資訊錯誤且未能有效宣傳台灣民主選舉制度,要求儘速改善。
- 對有聲選舉公報草案第14條規定(非中文文字不予錄製)表示遺憾,認為不符原住民族羅馬拼音政策,要求修正。
- 關切原住民族選區檢討變更進度,並提出修憲案,建議原住民立委席次不分山地平地,共同競爭6席,詢問選務上可行性。
陳其邁 立法委員
- 質疑中選會立委選區劃分方式,認為其版本不符憲法人口比例分配,並提出以「標準差」作為衡量代表性的科學計算方式,要求中選會比較兩種算法的公平性。
- 關切政黨連坐裁罰中,國民黨繳納罰款的來源,質疑是否以「不當黨產」支付,要求中選會與法務部商議,並建議修法明確查扣財產的優先順序。
- 強調選區劃分結果對地方代表性的重大影響,尤其對高雄市立委席次的衝擊。
洪宗熠 立法委員
- 詢問中選會對投票年齡下修至18歲的看法及進度。
- 關切不在籍投票的研擬辦法及適用範圍。
- 詢問中選會關於女性投票率高於男性的研究結果所代表的意義,並強調應尊重女性。
- 要求中選會加速改善身心障礙者投票環境及因應高齡化社會的選務服務措施。
- 關切政黨連坐裁罰罰金繳納時間點,提醒中選會注意若國民黨於「不當黨產處理條例」實施後繳納,其資金來源可能涉及不當黨產問題。
孔文吉 立法委員
- 詢問內政委員會決議(關於原住民立委出缺遞補及選區劃分)的研究進度與結論。
- 關切因賄選辭職者不得再參與當屆補選的選罷法修正案,建議中選會加強宣導。
- 詢問候選人若被判緩刑或刑期但仍在上訴期間,是否仍具參選資格。
吳琪銘 立法委員
- 關切黑函問題處理進度緩慢,要求中選會拿出魄力,與法務部等跨部會合作,提出具體有效條文,並加強開罰以端正選風。
- 詢問地方議員選區變動狀況,特別是新北市,要求中選會加速處理並提早告知地方民意代表。
- 強調中選會應發揮功能,落實地方選務工作,加強選區劃分資訊透明度。
趙天麟 立法委員
- 建議中選會應研究公費選舉制度,以降低參選門檻,讓更多有抱負但資源欠缺的年輕人有機會參與政治。
- 指出現行政治獻金制度雖合法募款,但若無廣告限制仍易淪為金錢遊戲,造成不公平。
- 呼籲中選會將公費選舉納入初選規範,作為國家長遠努力方向。
- 重申對陳其邁委員所提立委選區劃分「標準差」公式的認同,要求中選會認真考慮,並將劃分原則入法以增加嚴謹性。
姚文智 立法委員
- 提醒中選會關於選區劃分若未修法可能慢10年的說法不恰當,強調應維持選舉制度的恆長性與可信賴性。
- 肯定中選會推動「選舉資料開放(OPEN DATA)」計畫,詢問「資料清洗」的具體意義及預算運用。
- 建議中選會應與時俱進,思考如何讓選舉更開放、參與更受鼓勵、更公平,例如延長投票時間、補助交通費等。
- 指出選罷法中關於社群網站宣傳的處罰規定(如臉書)已不合時宜,涉嫌侵犯言論自由,要求中選會儘速修法,並關切行政訴訟個案的處理。
相關人員回應
劉義周 中央選舉委員會主任委員
- 立法委員選區變更將以今年11月底戶籍人口為依據,預計明年5月31日前提出報告,初步試算結果為高雄、屏東各減1席,台南、新竹縣各增1席。
- 現行立委名額計算原則經專案小組討論認為合理,但缺乏法律明定,將檢討並提出修法建議文字。
- 承認基層賄選問題仍存在且情況有改善,但遏阻賄選需持續宣導,並強化當選無效制度嚇阻力。
- 表示國內通訊投票技術上可行,但社會對保守投票秘密信任度較低,需設計定點交付選票等方式;並指出不在籍投票制度建立涉及選政非中選會權責。
- 同意研究投票時間延長問題,承認現行時間可能剝奪三班制工作者投票權。
- 承認中選會對新住民投票資格人數統計不清楚,將向內政部、移民署索取資料,並已開始製作6種語言宣導摺頁,將規劃座談會加強宣導。
- 表示中選會贊成投票年齡下修至18歲,但涉及修憲非中選會職權。
- 說明女性投票率高於男性2%至3%是基於總選民數的分母不同,不做進一步解釋,僅提供數據供運用。
- 坦承身心障礙者投票地點仍有不合格狀況,將於明年年初至年中再普查並要求更換合格地點,並思考高齡化社會的選民服務措施。
- 表示政黨連坐裁罰的50件案件罰金大多已繳納,若有未繳將移送法務部強制執行,並承諾與法務部商議罰款追繳及財產查扣優先順序問題。
- 說明原住民立委出缺遞補及選區劃分議題由內政部召開公聽會,目前尚無共識。
- 指出選罷法已修正,因賄選辭職者不得再參與當屆職務補選,並已加強宣導。
- 表示黑函問題法務部已提出相關條文,中選會也已提供建議,將來可透過民事裁罰及當選無效追究責任。
- 承認中選會英文網站不太理想,將在3個月內改善第一階段,儘量將中文資訊以外文呈現。
- 說明有聲選舉公報草案中關於非中文文字不予錄製的規定,經反映後已修正,除圖畫外皆可處理。
- 對於原住民族選區劃分若不分山地平地,共同競爭6席,表示選務困難度不大,只要選民有共識,執行上不會有問題。
- 說明「選舉資料開放(OPEN DATA)」的「資料清洗」是將資料轉換為機器可讀的格式,使其不受特定軟體限制,並可與其他資料勾稽,提升選舉研究及宣傳效率。
- 承認選罷法部分條文(如社群網站宣傳處罰)不合時宜,已提出修法建議條文給內政部,考慮減輕個人處罰,並認同言論自由的討論空間。
余明賢 中央選舉委員會副秘書長
- 說明政黨連坐裁罰案件,地方選委會裁罰部分目前無強制執行案件,表示罰金都已收到。
- 表示選罷法未明確規定強制執行財產的優先順序,執行處將查扣動產或不動產。
謝美玲 中央選舉委員會選務處副處長
- 說明內政部就原住民立委出缺遞補及選區劃分議題召開5場公聽會,但各方意見仍無共識,內政部正整理決議。
賴錦珖 中央選舉委員會法政處處長
- 說明候選人若被判緩刑或刑期,需視所犯罪名(如賄選)及判決是否確定,來判斷是否具參選資格。
相關後續
- 委員質詢未及答復部分或要求提供之說明資料,請相關機關儘速以書面答復。
- 中選會將依限提出立法委員名額分配計算方式的修法建議條文及書面報告。
- 中選會將於3個月內改善英文網站,至少將中文網站已顯示內容以外文呈現。
- 中選會已修正有聲選舉公報草案中關於非中文文字不予錄製的規定,除圖畫外皆可處理。
- 中選會將就黑函問題提出的條文送交委員參考,並將與法務部商議政黨連坐裁罰罰款追繳及財產查扣優先順序問題。
- 委員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相關機關以書面答復。
原始資料
- 公報
- 1062201
- 卷/期/冊
- 106/22/1
- 發布日期
- 2017-03-24
-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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