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委員會檢討國道5號事故及交通部業務報告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本次會議主要針對106年2月13日國道5號重大交通事故進行檢討與後續處理報告,並聽取交通部部長賀陳旦的業務概況報告及委員質詢。會議聚焦於遊覽車安全管理、公共運輸政策、軌道與公路建設、觀光產業困境、電信資源規劃及氣象服務等多個面向。委員們就各項議題提出諸多具體質疑與建議,並通過16項臨時提案,要求交通部及相關單位加速改善並提交報告。
討論事項一
邀請交通部部長賀陳旦等就「106年2月13日國道5號重大交通事故及其後續處理檢討」列席報告,並備質詢
核心議題
- 本次會議主要檢討國道5號遊覽車重大事故的成因、政府的應變措施,並討論如何從人、車、路、業、執法等五大面向強化運輸安全,避免類似悲劇再次發生。
- 會議亦涵蓋交通部整體業務概況報告,包括運輸、觀光、郵電及氣象等四大部門的未來施政重點與重要措施,並接受立法委員的廣泛質詢。
相關爭議
- 機場捷運結餘款運用:鄭寶清委員質疑機場捷運預算結餘款達68億元,應優先用於車廂購置與系統維修,但高鐵局長表示結餘款並無此規模,且將用於工程結餘處理。
- 遊覽車安全檢驗成效:臨時提案指出交通部對車齡10年以上遊覽車的專案臨檢項目過於寬鬆,未納入車輛傾斜度檢驗,恐影響成效。
- 老舊遊覽車車身強度補強:臨時提案強調國內5,157輛車齡10年以上遊覽車不符現行車身結構強度法規,但缺乏補強方案。
- 大客車電子穩定控制系統(ESC)強制加裝時程:臨時提案要求將大客車強制加裝ESC系統的計畫提前至2018年1月1日前完成,以保障乘客安全。
- 國道護欄高度不足:臨時提案指出國道5號事故顯示護欄高度不足,未能避免車輛翻落,要求交通部研議提升危險路段護欄高度。
- 遊覽車靠行制度管理:臨時提案指出靠行制度無法令定位,導致問題叢生,要求交通部於1年內完成法令修正,並實施行照實名制與定型化契約。
- 遊覽車司機工時管理與警示系統:臨時提案提及遊覽車司機工時管理困難,要求交通部於1個月內完成「防打瞌睡警示系統」及「偏離線道警示系統」管理辦法。
立法委員發言
鄭寶清 立法委員
- 肯定部長解決機場捷運4,522項缺失的努力,並建議將機場捷運預算結餘款用於系統維修、缺失改善及車廂購置。
- 關切友力通運公司靠行司機的生計問題,要求公路總局協助訴願程序。
- 質疑機場捷運道岔裂掉原因,強調行車安全。
- 指出國道客運票價調整非漲價,而是取消優惠,與一例一休成本無直接關係。
- 建議交通部應有更多政策讓觀光客大幅成長,特別是穆斯林旅客市場。
- 要求交通部於半年內在重要路口裝設科技儀器,減少車禍發生。
洪慈庸 立法委員
- 強調公路公共運輸多元推升計畫應以提升公共運輸服務與運量,減少私人運具依賴為目標。
- 建議針對臺中、高雄等空污嚴重城市優先提供公共運輸轉乘補助,並要求中央與地方共同努力改善空污。
- 支持臺中花博低碳交通規劃,要求交通部加速核定花博期間電動公車接駁計畫。
- 關切臺中鐵路高架化後噪音問題,要求鐵工局加快改善進度,並在未來工程中預先防範。
趙正宇 立法委員
- 肯定部長認真但認為工作速度與行政效率需加強。
- 建議利用機場捷運結餘款修繕便道,將其轉為地方道路以改善交通分流。
- 質疑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的軌道建設經費分配,強調桃園鐵路地下化與捷運線應有獨立預算,避免壓縮地方公共建設。
- 關切機場捷運道岔裂縫與場站漏水問題,強調安全第一,預防勝於治療。
李昆澤 立法委員
- 指出台灣公共運輸使用率僅16%,遠低於新加坡的50%以上,主要原因為私人運具方便及大眾運輸不便。
- 強調轉乘優惠票價的重要性,以高鐵早鳥票、自由座等優惠成功經驗為例,要求交通部編列預算提供轉乘優惠,並列為施政重點。
- 關切平交道肇事事故日益增加,要求交通部與臺鐵局加強宣導,並明確告知違規肇事後果及賠償責任。
鄭運鵬 立法委員
- 指出機場捷運通車後仍有諸多問題,包括直達車與普通車容易混淆、多語言標示不清、缺乏跨運具優惠整合。
- 呼籲機場捷運應顧及外籍移工及觀光客的語言需求,改進標示系統。
- 強調機場捷運在「通車、未驗收」狀態下,交通部與桃捷公司應保證營運安全,並釐清廠商責任歸屬。
陳雪生 立法委員
- 不贊成觀光局及公路總局局長因事故請辭,肯定部長的個性與秉公處理。
- 建議興建南竿-北竿跨海大橋,以整合馬祖兩機場交通,並利用共構解決電力、電信問題,要求運研所3個月內提出評估報告。
- 建議交通部支持RO-RO客輪的新建計畫,以替代屆齡退休的臺馬輪。
- 要求航港局研究擴建白沙碼頭客運大樓,以提升馬祖港埠服務品質。
林俊憲 立法委員
- 批評交通部官僚氣息,例如路政司對NCAP(新車安全測試評估)的消極態度,要求公布車輛安全分級資訊。
- 質疑大型車輛輔助視野系統的推動不足,僅要求新車安裝,對已上路3.5萬輛舊車僅採鼓勵而非強制,要求政府應強制業者安裝。
- 肯定臺南市鐵路地下化工程將於3月中動工,要求部長全力協助,確保工程如期完工。
黃國書 立法委員
- 批評機場捷運通車文宣設計粗糙,缺乏國際水準,要求交通部加強行銷設計。
- 指出觀光局官網缺乏機場捷運轉乘資訊,要求立即改善。
- 質疑觀光紓困補助成效與透明度,指出有旅行社涉嫌重複請領補助,要求公開受惠旅行社名單。
- 批評野柳風景區劃設紅色警戒線破壞自然景觀,要求觀光局1個月內提出符合自然遺產保護的警戒方案。
周春米 立法委員
- 肯定交通安全列為施政重點,但指出屏東鐵路電氣化進度落後41年,要求潮州-枋寮-台東段於2020年前完成,並考慮高架與雙軌化。
- 要求交通部正視屏東公路建設落後問題,加速屏北快道(國10延伸新威大橋)、屏中快道(高屏第二東西向快速道路)及屏南快道(國3延伸枋寮)的規劃與推動。
- 指出屏東火車站高架化後仍有飄雨、月台濕滑等問題,要求交通部改善,確保安全。
鍾佳濱 立法委員
- 質疑交通建設長期重北輕南,指出臺鐵、高鐵機廠選址及鐵路地下化經費分攤的不公。
- 批評高鐵規劃未考慮高雄市區接駁,導致高雄市民需轉乘高捷,要求交通部正視屏東高鐵延伸需求,並提出高捷延伸屏東、臺鐵班次銜接、高鐵臺鐵共用月台等3個改善方案。
- 要求交通部於8月前完成高鐵延伸屏東研究,4月完成臺鐵班次改點,2個月內評估共用月台可行性。
陳歐珀 立法委員
- 關切近期遊覽車事故頻傳,質疑交通部管理思維未變革,要求部長務實解決問題。
- 批評交通部在人車路結合、降低交通事故、開放資訊、整合觀光資源、深耕郵電氣象等五大重點工作上成效不彰。
- 要求交通部加強行政與立法溝通,並督促官股公司董事長回應委員會建議。
- 肯定陽明海運改革決心,要求交通部於2個月內提出陽明海運過去虧損的人謀不臧與貪贓枉法調查報告。
陳素月 立法委員
- 肯定部長處理桃園機捷的努力及迅速應變重大事故,但強調民眾感受最重要。
- 關切近期交通事故,特別是中橫公路白沙橋路段車禍,建議交通部清查危險路段並增設交通分隔桿等預防設施。
- 質疑國道1號塞車問題,要求加速西濱快速道路全線連貫,並支持東彰快速道路規劃,改善彰化交通。
徐榛蔚 立法委員
- 要求交通部加速花東地區延續性工程(蘇花改、台9線拓寬、花東鐵路電氣化/雙軌化)進度,不應再延宕。
- 質疑東部區域運輸發展研究中心設於臺北市,未能有效解決地方交通問題,要求與地方公部門及鄉親結合。
- 要求交通部提供智慧運輸系統發展建設計畫的具體細部內容,並加強整合花東地區各類交通工具。
- 批評花蓮車站改建進度嚴重落後、預算追加,且設計未能符合民眾需求。
- 要求交通部加大對花東觀光挹注,舉辦地方觀光產業座談,並將花蓮港提升為郵輪母港。
簡東明 立法委員
- 指出屏東交通建設落後,建議將恆春觀光鐵路延伸至鵝鑾鼻,增設南灣、墾丁、鵝鑾鼻三站,以解決恆春半島交通壅塞問題,並要求一併納入環評考量。
- 批評台東火車站工程因包商倒閉、重新發包導致延宕,影響旅客進出,要求未來工程發包應慎重。
- 關切近期臺鐵事故頻傳(2個月內13起事故、10死2傷),要求臺鐵局加強安全措施,包括全線圍籬及月台安全改善。
葉宜津 立法委員
- 要求交通部與勞動部儘速訂定駕駛工時規定,並強制大客車裝設全程錄影監視器,不容以隱私為由拒絕。
- 要求交通部儘速召回2008年以前生產的丙丁等舊車,並檢討退場機制。
- 批評台灣車輛檢驗制度不合理,強制歐盟標準原裝進口車輛削寬,圖利ARTC改裝,導致原廠不保固,要求停止此作法。
- 質疑進口車輛拆解以規避高稅率問題,要求交通部溝通協調。
鄭天財 立法委員
- 要求臺鐵局在清明節連假期間,所有加班車應實施花東優先實名制購票,以滿足原住民族返鄉掃墓需求。
- 建議公路總局將靜浦-玉里客運接駁公車路線轉為固定路線,以利宣傳與經營。
- 要求交通部與臺鐵局在今年鐵路特考中,為花東地區原住民族保留一定比例的進用員額。
蕭美琴 立法委員
- 指出中國將陸客作為政治籌碼,台灣應積極開拓多元客源,特別是韓國及東南亞國家。
- 建議政府針對東部觀光產業,特別是平日,推出套票式優惠,結合旅宿安排,吸引國際團客。
- 要求交通部協助地方整合多國語言觀光資訊,並加速進行。
- 感謝花東鐵路雙軌化計畫核定,但建議重新評估花蓮市區鐵路高架化的必要性與可行性,以解決交通瓶頸。
江啟臣 立法委員
- 詢問「交通寧靜區」政策的推動細節,包括劃設範圍、流量管制及執行方式,強調應尊重地方特色。
- 批評交通部報告未提及交通造成的空氣污染問題,指出移動性污染源佔空污37%,要求交通部於1個月內提出具體政策措施,淘汰老舊柴油車與二行程機車。
邱議瑩 立法委員
- 質疑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的公路建設項目,批評國道10號延伸案規劃至美濃龍肚,強徵農地且未解決交通瓶頸與觀光目的,與地方需求嚴重脫節。
- 指出公路總局對錯誤政策反應遲鈍,要求部長立即停止該計畫。
- 批評政府交通建設長期重南輕北,以經濟效益為由拒絕南部建設,要求交通部重視台灣南向發展。
吳思瑤 立法委員
- 嚴肅質詢交通部對世大運的協助不足,包括交通運輸服務、宣傳與觀光配套。
- 指出世大運倒數165天,全台各大交通運輸樞紐缺乏宣傳看板,且觀光局官方影片未納入世大運內容。
- 要求部長召集專案小組,於3天內針對世大運的空間場域看板、觀光行銷通路及配套方案進行補強。
孔文吉 立法委員
- 關切原鄉道路養護問題,指出高雄市茂林區高132線、屏東縣瑪家鄉屏35線、新竹縣五峰鄉竹63線等道路因解編或地方財力不足而缺乏維護,要求公路總局2週內提出協助方案。
- 關心風景區吊橋維護,特別是參山國家風景區管理處轄下的白鹿吊橋及清泉吊橋,要求觀光局普查並協助改善。
黃國昌 立法委員
- 關切汐止地區交通壅塞問題,要求交通部加速推動軌道運輸改善。
- 詢問基隆-南港通行軌道建設計畫進度,特別是利用臺鐵第三軌提高運量,預計第三季完成研究。
- 強調汐止居民對民生汐止線捷運的期盼,要求交通部採取更積極態度推動,並加速環評作業。
- 質疑交通部對NCAP制度的推動態度,指出其下屬單位抗拒,要求交通部3個月內研議如何推行NCAP,包括法規障礙、經費與時程。
邱志偉 立法委員
- 要求觀光局針對印度及印尼市場提出完整行銷策略,並協助簡化簽證。
- 建議高鐵局加強左營站手扶梯等硬體維護,特別是尖峰時刻。
- 建議高鐵公司與相關單位研擬宣傳「禮貌模式」(manner mode),提升公共運輸搭乘品質。
- 建議臺鐵局將北車商業模式推廣至岡山、潮州等有運量的車站,以活化資產。
姚文智 立法委員
- 要求交通部明確說明廢除松山機場並整併至桃園機場的政策態度與進度。
- 質疑桃園機場公司對松山機場遷建評估的說法反覆,要求明確評估時程,並加速綱要計畫的發包作業。
- 批評交通部對高鐵與機場捷運互通軌道、青埔站shuttle班次等建議長期不予評估,態度顢顇。
林為洲 立法委員
- 質疑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的經費分配,指出主要集中於綠營執政縣市,恐有綁樁之嫌,要求交通部澄清並確保經費合理分配。
- 建議前瞻基礎建設計畫應優先解決國道1號湖口至系統交流道(五楊高架結束段)的常態性塞車問題。
林淑芬 立法委員
- 播放撞擊測試影片,強調歐盟NCAP制度對提升車輛安全的重要性,批評台灣未建立NCAP制度。
- 指出裕隆在中國製造的車輛需通過CNCAP測試,但在台灣製造的車輛卻無類似要求,顯示台灣車輛安全標準落後。
- 批評交通部對國發會平台提案的回應消極,以「民眾看不懂」為由拒絕公開車測資訊。
- 要求交通部於3個月內研議如何推行NCAP制度,包括法規障礙、經費與時程,並承諾將會持續追蹤。
相關人員回應
賀陳旦 交通部部長
- 承諾將機場捷運預算結餘款依規定用於系統建設。
- 表示國道客運票價調整為取消優惠,與一例一休成本無直接關係,未來將嚴格把關票價審定。
- 支持公共運輸轉乘優惠,但希望地方政府將其納為常態性經費,中央可提供初期補助與輔導。
- 承諾將交通安全列為施政重點,並在重要路口優先裝設科技執法設備。
- 同意針對馬祖南北竿跨海大橋進行綜合評估,並請運研所於3個月內提出整體運輸計畫。
- 承諾支持RO-RO客輪新建計畫,並協助港務局改善客運服務。
- 承認交通部在NCAP推動方面不夠升級,將與經濟部共同研議如何推行,並於3個月內提出評估與建議。
- 承諾將於3天內請次長主持專案,加強世大運在交通場域的宣傳與觀光行銷。
- 表示將與經濟部共同探討如何透過誘因與管制措施,加速淘汰老舊柴油車與二行程機車,並於1個月內提出政策措施。
- 表示國道10號延伸案將會後立即完整了解,並與地方溝通。
- 表示松山機場遷建評估已納入桃園機場綱要計畫,預計明年4月完成評估,並可提前討論政策性結論。
胡湘麟 交通部高鐵局代理局長
- 表示機場捷運計畫預算為1,138.5億元,結餘款將用於工程結餘處理,未達68億元。
- 說明機場捷運道岔裂掉原因仍在檢討,已送工研院檢查,且已處理完成並全面檢查其他道岔。
- 說明機場捷運尚未完成驗收是因為直達車與普通車行車速度及發車間距(原要求3分鐘)未達合約標準,需通過可用度驗證才能完成驗收。
- 表示基隆-南港通行軌道建設計畫的可行性研究預計第三季完成,方向是利用第三軌服務基隆方向。
- 說明恆春觀光鐵路可行性研究計畫已報院,並將進入國發會審議,後續將環評與綜合規劃一併處理。
- 說明花蓮車站改建進度延宕因夜間封鎖施工時段受限,台東火車站則因包商倒閉重新發包,預計明年完工。
陳彥伯 交通部公路總局局長
- 說明友力通運公司靠行車主可透過訴願程序確認財產歸屬,交通部將協助處理。
- 說明省道易肇事路段已進行改善,並試辦科技執法設備處理惡意逆向超車行為。
- 說明西濱快速道路工程進度,中部路段預計今年底完成,全線連貫至台南預計2019年左右。
- 說明國10延伸新威大橋案,可行性研究已通過龍肚段,延伸至新威大橋需再1年進行可行性研究。
- 說明高屏第二東西向快速道路因路線選擇爭議,需2個月內與相關單位討論定案。
- 說明原鄉道路養護問題,將審視符合規定的道路予以協助,並積極協助地方政府提出申請。
鹿潔身 交通部臺鐵局局長
- 說明臺鐵實名制購票主要針對花東居民,採專開直達列車方式,全面實施於所有加班車有實務困難。
- 說明平交道事故頻傳,將加強宣導,並在平交道加強防範設施,全線圍籬預計今年完成100公里,明年完成剩餘170公里。
- 說明臺鐵岡山站將納入北車商業模式試辦計畫考量。
周永暉 交通部觀光局局長
- 表示觀光局已在通車前與桃園捷運公司協調,協助機場捷運廣告宣傳。
- 承諾立即改善觀光局官網缺乏機場捷運轉乘資訊的問題。
- 說明觀光紓困補助已核銷617家旅行社,但承認資訊公開不夠透明,將立即辦理公開。
- 承認野柳風景區紅色警戒線處理方式不佳,將於1個月內研究符合自然遺產保護的警戒方案。
- 表示觀光局將與地方政府合作,整合東部觀光資源,加強多國語言人才培訓。
- 表示觀光局已參加印度旅展,將針對印度及印尼市場提出完整行銷策略,並協助簡化簽證。
- 表示將瞭解小岡山風景區纜車新建計畫,並在案子送達時支持。
趙興華 交通部國道高速公路局局長
- 說明五楊高架建設經費為563億元。
- 說明國道3號延伸屏東枋寮案,因經濟效益評估不佳且南端銜接台1線仍為瓶頸,104年可行性評估已被否決,建議改為需求評估,考量軌道運輸延伸。
- 說明國道部分無法設置選手專用道,但可透過閘道移控與臺北市號誌移控合作,協助世大運交通。
謝界田 交通部道路交通安全督導委員會執行秘書
- 說明商用酒測器標準規範的訂定,將「1個月」改為「3個月」,並會同經濟部辦理,向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王君惠 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綜規處處長
- 說明民生汐止線捷運計畫需先完成環評,預計發包後15個月完成,然後再提報綜合規劃報告書至中央審議。
曾大仁 桃園國際機場公司董事長
- 說明桃園機場綱要計畫第二版正在發包作業,將盤點三航廈與三跑道完成後的容量變化及空域容納能力,提供交通部做政策決定,預計明年4月完成評估。
- 說明三航廈已核定並施工中,三跑道仍在先期作業,預計2025年完成。
陳憲着 中華郵政公司總經理
- 說明手機OTP非約定轉帳手續費已於去年12月取消收取,目前由中華郵政公司吸收成本。
- 承諾會透過網路及各地郵局全面公告取消收費,並研擬退費辦法提交委員會報告。
吳盟分 臺灣港務公司董事長
- 建議將「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所轄各國際商港港勤拖船委外經營業務,應依法採公開招標及以繳交最高管理費者一家決標辦理」的提案,修正為「進行專業分析評估後妥善辦理」。
相關後續
- 交通部應於3個月內重新提出車齡10年以上的遊覽車專案臨檢項目,並納入車輛傾斜度檢驗,未能通過檢驗的車輛不得行駛海拔500公尺以上的山區道路,並將結果做成書面報告送交通委員會。
- 交通部應於3個月內研討,針對不符合97年以後車身結構強度法規的老舊遊覽車,提出補強車身強度的相關規範。
- 交通部應修正法規,將大客車強制加裝電子穩定控制系統(ESC)計畫提前,並要求所有大客車於107年1月1日前完成加裝後方可上路。
- 交通部應針對國道高速公路及快速道路的橋梁、下坡或轉彎等危險路段,於2個月內提出提升護欄高度計畫,降低車輛翻落邊坡的可能性。
- 交通部應於1年內完成相關法令修正,給予遊覽車靠行制度明確法令管理依據,並要求將行照實名制與靠行制度定型化契約,以保障靠行者權益。
- 交通部應於1個月內完成「遊覽車防打瞌睡警示系統」以及「偏離線道警示系統」之相關管理辦法。
- 交通部應研議大客車強制標示廠牌及大客車安全標章的措施,供乘客辨認車體安全資訊。
- 交通部應邀集相關部會研擬鼓勵汰舊換新方案,加速老舊大客車新陳代謝。
- 交通部應審慎研議允許遊覽車司機組成合作社。
- 交通部應研擬遊覽車管理人制度,以保障國人安全。
- 交通部應審慎思考,鬆綁法規,將遊覽車車寬限制放寬至2.6米。
- 交通部應責成公路總局及觀光局善加運用遊覽車評鑑結果,公路總局研議將評鑑等第標示於遊覽車明顯處,觀光局研議旅行社在商品資訊上明確標示公司名稱及其評鑑等第。
- 交通部應將「東部快速鐵路方案三階段」(包括北宜直線鐵路、北迴線改善、花東線全線雙軌)都列入「前瞻基礎建設」,並早日付之實施。
- 交通部應研議修改郵政協會章程,確實落實郵政協會董監事完全由交通部指派之意旨。
- 交通部公路總局應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提出台7線、台8線行經原鄉地區(復興區、大同鄉、秀林鄉、仁愛鄉)的改善措施方案書面報告。
- 交通部公路總局應於2個月內,研擬、訂定「遊覽車運輸合作社設置管理辦法」,並輔導有意之靠行司機,成立遊覽車運輸合作社。
- 報告及詢答完畢,委員於質詢中要求提供相關書面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請交通部及相關單位儘速以書面答復。
討論事項二
臨時提案第1案:遊覽車駕駛管理制度檢討
核心議題
鑑於監察院報告指出大客車肇事原因以駕駛人因素佔98.61%,本案旨在檢討遊覽車駕駛的管理制度不足之處,以提升駕駛素質並保障旅客乘車安全。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李鴻鈞 立法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賀陳旦 交通部部長
- 對提案無異議。
相關後續
- 交通部應於6個月內提出遊覽車駕駛的專業認證制度、身心因素管理、在職培訓與考核獎懲等管理規則新方案。
- 提案照案通過。
討論事項三
臨時提案第2案:台9線安朔草埔隧道與南迴公路拓寬工程延宕檢討
核心議題
本案針對台9線安朔草埔隧道工程進度僅5成,以及南迴公路拓寬工程通車時間延後至2020年,要求交通部與公路總局提出延後完工通車原因的書面報告。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簡東明 立法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 交通部、公路總局應於1個月內提出延後完工通車原因的書面報告。
- 提案照案通過。
討論事項四
臨時提案第3案:台鐵台東多良車站電信基地台爭議
核心議題
本案針對台鐵台東多良車站架設電信基地台未與地方溝通,引起破壞景觀疑慮,要求檢討並聽取地方意見。
相關爭議
- 基地台設置權責:提案人簡東明委員認為應由交通部主導檢討,但交通部總務司吳司長表示基地台為NCC主導,交通部僅配合提供土地,建議將「交通部」改為「NCC」。
- 溝通不足:簡委員表示交通部聲稱已與委員溝通,但實際僅與助理溝通,缺乏對委員的尊重。
立法委員發言
簡東明 立法委員
- 質疑交通部未與地方人士溝通即架設基地台,且聲稱已溝通卻未直接與委員本人聯繫,要求交通部主導檢討。
- 堅持提案要求由交通部提出檢討報告。
相關人員回應
吳舜龍 交通部總務司司長
- 說明基地台架設是NCC主導工作,交通部僅配合提供公有土地。
- 為先前溝通不足致歉。
- 建議將提案中「交通部」改為「NCC」主責。
賀陳旦 交通部部長
- 補充說明應為「通傳會」主導。
相關後續
- 交通部、台灣鐵路管理局應於1個月內提出本案檢討書面報告,並重新召開地方說明會聽取地方人士意見,檢討基地台遷徙至他處可行性。
- 提案照案通過,但將「交通部」改為「NCC」主導。
討論事項五
臨時提案第4案:陸客不來台觀光局補助國民旅遊團成效檢討
核心議題
本案檢討觀光局為挽救陸客減少衝擊而實施的國民旅遊團補助實施要點,要求評估執行近半年來的成效,並釐清是否存在補助特定旅行社的疑慮。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簡東明 立法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賀陳旦 交通部部長
- 對提案無異議,將照辦。
相關後續
- 交通部觀光局應於2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說明補助接待大陸地區人民來台觀光業務受衝擊之旅行業辦理國內旅遊實施要點的成效,並釐清是否有補助特定旅行社之疑問。
- 提案照案通過。
討論事項六
臨時提案第5案:德安航空離島航線新機飛航品質不佳導致停飛率大增
核心議題
本案關切德安航空離島航線新機的飛航品質不佳,導致蘭嶼航線停飛率大增,影響離島航班穩定性,要求交通部與民航局提出解決方案。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簡東明 立法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賀陳旦 交通部部長
- 對提案無異議,將照辦。
相關後續
- 交通部、民航局應於6個月內提出解決方案書面報告。
- 提案照案通過。
討論事項七
臨時提案第6案:台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港勤拖船委外經營業務應依立法院決議辦理
核心議題
本案重申立法院主決議,要求台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所轄各國際商港港勤拖船委外經營業務,對於收入性勞務採購,應依法採公開招標及以繳交最高管理費者一家決標辦理,以符合公平原則及增加政府收入。
相關爭議
提案文字修正爭議:台灣港務公司吳董事長建議在「確實依本院上述決議」後加上「進行專業分析評估後妥善辦理」,引發鄭天財委員質疑此舉是否修改院會決議,但最終經提案人陳雪生委員同意修正。
立法委員發言
陳雪生 立法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鄭天財 立法委員
- 質疑港務公司在提案中加入「進行專業分析評估後妥善辦理」的修正文字,認為此舉是改動立法院院會決議,不應接受。
相關人員回應
吳盟分 臺灣港務公司董事長
- 建議在提案文字中加入「進行專業分析評估後妥善辦理」,以兼顧港區營運效率和品質,並表示此修正仍會依照決議精神辦理。
相關後續
- 台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應就已到期之委外經營案,確實依立法院上述決議,並進行專業分析評估後妥善辦理。
- 提案修正通過。
討論事項八
臨時提案第7案:山區危險路段增設交通分隔桿
核心議題
本案鑑於山區道路交通事故頻傳,部分雙黃線路段未裝設交通分隔桿,導致用路人超車不慎引發事故,要求交通部檢視危險路段並增設交通分隔桿,以防止車禍發生。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陳素月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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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 交通部應責成公路總局於3個月內檢視各山區危險路段,並研議於危險路段設置雙黃線區域增設交通分隔桿。
- 提案照案通過。
討論事項九
臨時提案第8案:高屏第二東西向快速道路新路線方案
核心議題
本案指出屏東縣高速公路建設不足,高屏第二東西向快速道路可彌補屏北地區跨河缺口,提升產業競爭力,但交通部評估屏東端穿越機場地下道不可行,要求提出新路線方案。
相關爭議
提出新路線方案時程:公路總局陳局長建議將提案中「二周內」改為「二個月內」提出新路線方案,經提案人周春米委員同意修正。
立法委員發言
周春米 立法委員
- 同意將提出新路線方案的時程從2週調整為2個月。
相關人員回應
陳彥伯 交通部公路總局局長
- 建議將提案中「二周內」改為「二個月內」提出新路線方案,因為可行性研究需要時間進行相關調查。
相關後續
- 交通部暨所屬單位應於2個月內提出高屏第二東西向快速道路新路線方案。
- 提案修正通過。
討論事項十
臨時提案第9案:訂定商用酒測器標準規範
核心議題
本案鑑於酒駕事件居高不下,普設酒測器有其必要性,但政府缺乏商用酒測器標準規範,導致政策推動遙遙無期,要求交通部訂定相關規範。
相關爭議
訂定規範時程與協辦單位:道安會謝執行秘書建議將提案中「一個月內」改為「三個月內」,並在「交通部」後加上「會同經濟部」辦理,最後加上「並向本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經提案人鄭寶清委員同意修正。
立法委員發言
鄭寶清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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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人員回應
謝界田 交通部道路交通安全督導委員會執行秘書
- 建議將訂定規範時程從1個月改為3個月,並由交通部會同經濟部辦理,完成後向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相關後續
- 交通部應會同經濟部於3個月內完成訂定「商用酒測器標準規範」,並向本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 提案修正通過。
討論事項11
臨時提案第10案:國道3號延伸至屏東枋寮規劃
核心議題
本案主張國道3號延伸至屏東枋寮將強化屏東公路路網結構,縮短恆春半島行車時間,提升交通便利性及國土安全,要求交通部完成相關規劃。
相關爭議
規劃內容與時程:高公局趙局長說明國道3號延伸至枋寮的可行性評估在104年已被否決,建議將提案中「規劃」改為「需求評估」,並考量鐵路等橫向比較,經提案人周春米委員同意修正。
立法委員發言
周春米 立法委員
- 同意將提案中「規劃」改為「需求評估」。
相關人員回應
趙興華 交通部國道高速公路局局長
- 說明國道3號延伸至屏東枋寮的可行性評估在2015年已被否決,因經濟效益與南端銜接瓶頸問題,建議將「規劃」改為「需求評估」,並進行橫向比較。
相關後續
- 交通部暨所屬單位應於1個月內完成國道3號延伸至屏東枋寮之需求評估。
- 提案修正通過。
討論事項12
臨時提案第11案:增加屏東直達新左營自強號班次
核心議題
本案指出台鐵自強號屏東至新左營火車站列車效率不彰,部分班次甚至比區間車慢,影響屏東居民接駁至左營高鐵站的時間,要求研議增加直達自強號班次。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周春米 立法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林繼國 交通部路政司司長
- 對提案表示將照辦。
相關後續
- 交通部暨所屬單位應研議增加屏東直達新左營自強號班次。
- 提案照案通過。
討論事項13
臨時提案第12案:縮短恆春觀光鐵路建設計畫期程
核心議題
本案指出恆春觀光鐵路建設計畫自2005年規劃至今,預計2025年才完工,費時過久,要求縮短作業期程,以期於2021年前即可營運,提供恆春半島便捷安全的大眾運輸服務。
相關爭議
營運目標時程:鐵工局胡代理局長建議在「即可營運」後加上「為目標」,因計畫仍在審議,但經提案人鄭寶清委員反對,維持原案文字。
立法委員發言
周春米 立法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鄭寶清 立法委員
- 反對在「即可營運」後加上「為目標」,認為「期於」已表達目標意涵,無需修改。
相關人員回應
胡湘麟 交通部鐵工局代理局長
- 建議在「即可營運」後增加「為目標」,因計畫仍在審議中,但會努力達成委員期望。
相關後續
- 交通部暨所屬單位應除了環評必要的期程外,縮短恆春觀光鐵路建設計畫其他作業期程,以期於2021年前即可營運。
- 提案照案通過。
討論事項14
臨時提案第13案:潮州至枋寮段鐵路電氣化工程採高架與雙軌方式
核心議題
本案指出台灣鐵路電氣化僅剩南迴線及屏東線潮州至枋寮段未完成,屏東已落後43年,且目前規劃潮州以南至枋寮段仍為單軌,不符鐵路快捷化、動力一元化及節能減碳目標,要求交通部採高架與雙軌方式進行工程。
相關爭議
高架與雙軌方式的實施:鐵工局胡代理局長說明南迴電氣化與高架、雙軌方式可能相互衝突,建議將提案中「應採高架與雙軌方式」改為「應就高架及雙軌方式進行評估」,經提案人周春米委員同意修正。
立法委員發言
周春米 立法委員
- 同意將提案中「應採高架與雙軌方式」改為「應就高架及雙軌方式進行評估」。
相關人員回應
胡湘麟 交通部鐵工局代理局長
- 說明南迴電氣化與高架、雙軌方式可能相互衝突,建議將「應採高架與雙軌方式」修正為「應就高架及雙軌方式進行評估」。
相關後續
- 交通部暨所屬相關單位應就高架及雙軌方式進行評估,並儘速完成潮州至枋寮段鐵路電氣化工程,以符台灣環島鐵路全面電氣化之目標。
- 提案修正通過。
討論事項15
臨時提案第14案:機場捷運結餘款運用於系統維修、缺失改善及車廂購置
核心議題
本案指出桃園機場捷運通車後運量成長快速,且交通部預算尚有結餘,要求將未支付預算用於機場捷運的系統維修、缺失改善及車廂購置,以利永續經營。
相關爭議
預算結餘金額:高鐵局胡局長說明機場捷運計畫實際預算為1,138.5億元,而非提案所稱的1,200億元,因此建議修正提案文字,將「交通部預算1,200億元,現僅支付1,132億,目前還剩餘68億元」修正為「交通部預算1,138.5億元」。
立法委員發言
鄭寶清 立法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胡湘麟 交通部高鐵局局長
- 說明機場捷運計畫實際預算為1,138.5億元,建議修正提案文字,將相關預算數額調整為實際數字。
相關後續
- 交通部應將機場捷運計畫結餘款,用於機場捷運之系統維修、缺失改善以及車廂購置,以利機場捷運之永續經營。
- 提案修正通過。
討論事項16
臨時提案第15案:中華郵政取消手機OTP非約定轉帳手續費
核心議題
- 本案指出銀行存戶申請網路銀行「手機OTP非約定轉帳」功能皆為免費,但郵局卻收取100元手續費,認為不合理,要求中華郵政取消收取申請手續費。
- 提案亦關切中華郵政取消收費後應公告,並研擬是否退還已繳費用。
相關爭議
- 手續費收取時間點:中華郵政陳總經理說明手續費已從去年12月取消,但鄭寶清委員質疑未公告且要求研擬退費辦法。
- 退費與否:鄭運鵬委員質疑若不退費,對早期申請者不公平。
立法委員發言
鄭寶清 立法委員
- 質疑中華郵政取消手機OTP非約定轉帳手續費後未公告,要求立即公告並研擬退費辦法提交委員會報告。
鄭運鵬 立法委員
- 質疑若中華郵政不退還已繳手續費,對早期申請者不公平,形同讓先來的用戶負擔建置費用。
相關人員回應
陳憲着 中華郵政公司總經理
- 說明手機OTP非約定轉帳手續費已從去年12月取消,目前由公司吸收成本。
- 承諾會透過網路及各地郵局全面公告取消收費。
- 表示將書面提交委員會,說明是否研擬退費辦法。
相關後續
- 中華郵政應取消收取手機OTP非約定轉帳申請手續費後公告。
- 中華郵政應研擬退費辦法並提交委員會報告。
- 提案修正通過。
原始資料
- 公報
- 1062401
- 卷/期/冊
- 106/24/1
- 發布日期
- 2017-03-30
- 原始連結
- 立法院頁面官方 PDF文字檔Parsed JS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