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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發、離島、花東基金預算審查與政策質詢

經濟委員會會議日期:2017-03-09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於106年3月9日審查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離島建設基金及花東地區永續發展基金的106年度附屬單位預算。會議聚焦於基金執行率低落、投資策略、國家級投資公司籌備、前瞻基礎建設規劃及區域發展平衡等議題。多位立法委員對國發基金的績效、管理彈性及對中小企業、花東離島的扶植成效提出質疑,行政部門則就相關議題進行回應。會議最終確認上次議事錄、通過多項臨時提案,並要求國發會及相關部會提交報告與檢討規劃。

討論事項一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包含公平交易委員會業務報告及臨時提案)

核心議題

確認上次會議議事錄內容,並報告公平交易委員會業務概況及委員質詢,同時審視上次會議通過的8項臨時提案。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 上次會議議事錄經確認無誤,確定。
  • 公平交易委員會業務概況報告及委員質詢已結束。
  • 委員林岱樺、邱議瑩、蘇治芬及林俊憲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 書面質詢和未及答復部分請相關單位於1週內以書面答復並副知本會;委員質詢中要求提供之資料,請提供予本會全體委員。
  • 通過臨時提案8案。

討論事項二

審查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行政院主管: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離島建設基金及花東地區永續發展基金

核心議題

  • 審查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離島建設基金及花東地區永續發展基金的106年度預算編列內容、執行績效、投資策略與未來規劃。
  • 討論國發基金的執行率、投資效益、對新創及國營事業的定位、國家級投資公司籌備進度,以及花東與離島建設基金的執行成效、提案機制與配合款問題。

相關爭議

  • 國發基金執行率過低:立法委員質疑國發基金105年度執行率僅17%至27%不等,與預算規模差異過大,顯示業務推動不力。
  • 國發基金投資定位與績效:委員質疑國發基金投資陽明海運等非新創產業,恐淪為「急難救助金」或「其他部會小金庫」,且投資標的多數虧損,僅靠台積電獲利支撐。
  • 國家級投資公司籌備延宕:委員對於國家級投資公司的人選、定位及何時能成立表示不滿,認為進度遲緩且定位不明。
  • 花東基金執行成效不彰:委員反映花東基金執行率低,地方提案通過比例僅約四分之一,且中央部會配合款制度影響提案意願。
  • 離島基金永續性與運用:委員關切離島建設基金在6至8年內將用罄,且基金常被挪用來支應公務預算,而非優先用於醫療、交通等離島核心需求。
  • 前瞻基礎建設與城鄉差距:委員擔憂前瞻基礎建設計畫規劃時間倉促,且獨厚六都,忽略農業縣及偏鄉地區(如農水路、數位建設)的基礎建設需求,恐加劇城鄉差距。
  • 創業天使計畫爭議:委員揭露創業天使計畫補助僑外資、未立案或已破產公司,以及個人或資本額過低公司獲高額補助等問題,質疑台北市電腦公會執行不當及國發基金監管失職。

立法委員發言

蕭美琴 立法委員

  • 花東基金10年400億元預算,6年僅投入100多億元,執行率遠低於預期,且地方提案與中央願景落差大。
  • 要求檢討花東基金提案流程,建議中央部會主動提案,並將重大個案聽證會體制化,確保基金使用符合當地需求。
  • 質疑農委會提案的有機農業服務平台計畫成效不彰,要求提供成功輔導與行銷個案資訊。

徐永明 立法委員

  • 國發基金資訊揭露不足,要求提供季報以利監督。
  • 質疑國發基金投資陽明海運等非新創產業,恐淪為交通部的小金庫或急難救助基金,違背成立宗旨。
  • 國發基金投資虧損公司多,要求明確退場機制,並質疑評估標準客觀性。
  • 國家級投資公司定位不明,籌備進度緩慢,質疑是否能逃避立法院監督。

王惠美 立法委員

  • 國發基金淪為「急難救助金」,質疑其投資標準與額度限制。
  • 審計部與監察院長期糾正國發基金投資成效欠佳、監督不力,導致多數投資虧損。
  • 質疑國發基金將資金交由文化部、中小企業處等單位,卻未有效掌握績效,形同「發錢當大哥」。
  • 批評政府提出的「國家隊」概念模糊,國發基金不應「亂槍打鳥」,應聚焦台灣強項,以小錢發揮最大效益,而非獨厚大企業。

高志鵬 立法委員

  • 台灣超額儲蓄率高達4.1%,金額達2.55兆元,國發會應引導民間資金投入,提升投資信心。
  • 關切國家級投資公司的人選、薪資及防範內線交易問題,擔憂無法找到具公信力與專業能力的企業家。
  • 質疑國發基金106年度資金不足,卻同時匡列國家級投資公司及中小企業發展方案各100億元,恐「巧婦難為無米之炊」。
  • 建議政府應誠實說明產業結構轉型需時較長,避免民眾過高期待,並加強監督國發基金的運用效率,避免重複投資及支付高額管理費。

孔文吉 立法委員

  • 花東地區永續發展基金第一期計畫執行率未達80%,要求檢討改善辦法及縮短審查時程。
  • 關切花東基金主要經費運用方向,並建議針對縣市政府財政困難,可調整配合款比例,由中央部會多負擔。
  • 詢問離島建設基金對蘭嶼的補助計畫,要求提供詳細資料,並反映蘭嶼鄉公所配合款負擔過重問題。

張麗善 立法委員

  • 國發基金近5年執行率偏低,不到5成,特別是資通訊、醫療生技及創業投資領域,質疑其「畫餅充飢」。
  • 關切產業創新轉型基金及國家級投資公司等新政策的資金來源(長期借貸)及規劃細節,質疑其空洞性。
  • 指出監察院及審計部多次糾正國發基金虧損加劇,要求檢討退場機制。
  • 批評前瞻基礎建設計畫預算高達上兆元,卻獨漏農業縣最基礎的「農水路建設」,恐加劇城鄉差距。

黃偉哲 立法委員

  • 質疑國發基金轉投資事業年年虧損,公股代表缺乏罰則,無法善盡監督職責,要求提供個別企業盈虧資料。
  • 關切國發基金如何塑造台灣矽谷般的創業環境,特別是天使投資基金的運作方式及合約規範。
  • 指出台灣民間超額儲蓄多但國內投資率低,政府應扮演領頭羊角色,引導民間資金投入新創領域,並建立機制讓民眾了解風險。

管碧玲 立法委員

  • 國發基金105年執行率低至17%,顯示業務「死水」狀態,批評國發會消極被動,未積極尋找投資機會。
  • 質疑國發會未有效解決南部產業(如石化業)的投資困境,缺乏領導性看法及配套措施。
  • 批評國發會未扮演國家發展的「大腦」與「整合者」角色,導致政策缺乏方向,資金外流。
  • 強調國發基金應做「點火」而非「救急」,要求國發會檢討自身定位,提升執行效率,避免計畫規劃與預算編列錯誤。

邱志偉 立法委員

  • 詢問國發基金投資決策模式,特別是中小企業、文創等方案的評估與決策權責歸屬。
  • 指出各項產業方案(中小企業、文創、策略性服務業、製造業)匡列額度大,但每年實際執行金額小,實質受惠產業不多,要求提出完整執行報告。
  • 建議國發基金增訂「加強投資東協國家實施方案」,匡列額度並委由僑務委員會執行,以協助新南向政策。
  • 質疑國家型投資公司與現有計畫疊床架屋,且負責人選遲遲未定,要求國發會提出明確期限。

陳超明 立法委員

  • 質疑國發基金投資績效極端失敗,除台積電外多數投資虧損,形同「敗家子」,要求提供43家投資公司的詳細績效資料。
  • 批評國發基金缺乏營利事業投資概念,未積極管理與追蹤考核工業局、中小企業處等撥款去向。
  • 認為國發基金投資眼光與目的差,淪為公營事業控股工具,且缺乏自我檢討。
  • 擔憂若以現有態度成立國家型投資公司,將危及國家財政。

蘇治芬 立法委員

  • 詢問國發基金的優缺點,尤其指出其公務機關編制導致彈性與時效性不足。
  • 關切國光生技的政策性投資,詢問未來是否考慮退場,以及Gogoro公司總部設於開曼群島的適當性。
  • 質疑文化部執行文化產業投資的成效,認為有錢卻無處可用,且委託的創投公司可能缺乏文化產業經驗,呼籲從教育培養軟實力。
  • 建議國發會應與教育部合作,將美學與文化觀念從高中、國中教材開始培養,並在下次業務報告時提出文化觀光產業的軟實力培養規劃。

徐榛蔚 立法委員

  • 花東基金執行率低,花蓮縣政府提案通過比例僅約四分之一,建議將部分計畫納入8000億元特別預算。
  • 建議縮短花東基金審查時程,並在花東兩縣準備好時召開會議,加速效率。
  • 指出數位發展獨厚六都,要求將所有地方政府納入協調,平衡城鄉發展。
  • 批評前瞻基礎建設計畫規劃時間倉促,建議優先盤點花東基金擱置計畫,並將花蓮相關的水環境、軌道、綠能、數位建設納入考量。
  • 再次呼籲花東基金的15%各部會配合款應予免除或由主計總處編列。

林岱樺 立法委員

  • 指出生技業面臨原料進口被扣、查驗延誤、研究原料取得困難等跨部會問題,要求國發會建立單一窗口機制。
  • 反映太陽能業者面臨高雄地方法規、土地法令限制、台電饋線不足等困境,要求國發會協調解決。
  • 關切產業創新轉型基金的申請進度及成功案例,並強調國發會政策應考慮區域平衡,而非獨厚北部。
  • 批評政府施政主軸及預算資源分配缺乏區域平衡觀點,前瞻基礎建設計畫也未見區域平衡重點。

廖國棟 立法委員

  • 批評國發會對於東部(花蓮、台東)的區域平衡發展做得非常糟糕,缺乏引以為傲的成功案例。
  • 質疑花東基金審查過於嚴格,導致地方提案難以通過,且撥款時程延宕,甚至因小計畫瑕疵而卡住整個大計畫。
  • 強調花東與離島地區連15%配合款都難以負擔,導致基礎建設停擺,要求國發會應綜觀需求,即使零配合款也應支持地方所需建設。

楊鎮浯 立法委員

  • 指出離島建設基金在撥補足額300億元後不再撥補,每年短絀,預估6到8年將用罄,要求國發會事先規劃撥補方案。
  • 批評離島基金常被用於本應由公務預算支應的基礎建設,而非優先用於醫療(僅3%)和交通(僅9%)等離島最基本需求,完全違反設立原意。
  • 要求杜絕各部會便宜行事,將公務預算轉由離島基金支付的現象,並堅持離島基金應優先用於離島核心保障。
  • 反映金門大橋中央負擔比例被扣除預期收益,形同「欺人太甚」,要求國發會改進「蛋白、蛋黃」的思維。

鍾佳濱 立法委員

  • 引用三民書局創辦人逝世事件,強調公共圖書館在知識公共投資上的重要性,特別是工具書、專業書的採購。
  • 質疑國發會公共建設預算中,教育部國圖南館計畫未送審查,且鄉鎮圖書館的閱讀推廣及館藏充實經費被拿掉,認為館藏投資也屬公共建設。
  • 呼籲國發會未來在審查計畫時,應多考慮地方財政能力,並對圖書館等公共投資給予更多支持。
  • 建議國發會建置新南向政策平台,整合資訊,避免各部會重複考察擾民。

相關人員回應

龔明鑫 國發會副主任委員

  • 國發基金年報約5月統計,承諾未來將公開季報於網站上。
  • 陽明海運並非國營企業,投資案經跨部會政策及財務評估,考量跨國物流對國家重要性。
  • 國發基金整體盈餘,主要靠台積電等公司獲利,但投資虧損企業會加強監督,並已於105年11月訂立退場機制規範,預計上半年實施。
  • 國家級投資公司將採分階段募資,國發基金出資不超過50%,並強調會完全受到立法院監督,人選積極洽詢中,希望1個月內確定。
  • 國發基金的缺點在於公務機關編制彈性小、時效性不足,無法與民間創投比擬。
  • 國光生技是因政策需求(疫苗推動)而投資,未來仍會考量國家需求給予支持。
  • Gogoro是新創電動機車企業,國發基金投資10億元,其總公司設於開曼群島是因台灣稅制結構問題,將透過修法鼓勵回台登記。
  • 產業創新轉型基金匡列1000億元,目前有16個申請案,正進行實地查訪,預計今年上半年會有案子通過。
  • 關於生技業、太陽能業者面臨的跨部會問題,會將訊息呈報政委,透過定期協調會議解決,並將加強對中南部資源支持。
  • 國發基金編列預算為匡列額度,實際投資案需經嚴謹審查,不符政策或太差的案子不會同意,執行率已在改善。

曾旭正 國發會副主任委員

  • 花東基金提案分A、B、C、D、E五類,C類可由中央部會提案,部分可免地方配合款。
  • 農委會曾提案有機農業服務平台計畫,已落實執行。
  • 贊同委員意見,基金運用除目標達成外,也需民眾支持,重大計畫修正將要求再提報審查,並檢討提案流程及運用辦法。
  • 花東基金執行率欠佳主因在於計畫周延性、部會協調及實質障礙,會要求相關部會檢討改進。
  • 花東基金經費用於交通、農業、文化、教育、消防、醫療等多方面,由縣市政府及部會提案。
  • 縣市政府與部會配合款總計25%,若地方困難,部會可多出資以減少地方負擔。
  • 離島建設基金有持續協助蘭嶼,並可提供詳細計畫參考。
  • 農水路改善計畫一直有編列,農委會執行,若有需求可擴充公建計畫,會配合檢討。
  • 國圖南館計畫尚未送審查,但有聽聞院長在地方提及此想法。
  • 公共圖書館閱讀推廣及館藏充實計畫,前兩期著重硬體改造,符合公共建設屬性;後續館藏購置不屬公共建設,希望教育部擴大支持各縣市。
  • 離島建設基金已撥補足額300億元,每年短絀6到8億元,預計6到8年用罄,屆時可考慮由國庫借款挹注。
  • 同意離島基金應以公務預算為主、基金為輔,杜絕公務預算轉由基金支付,並優先用於醫療、交通等基本需求。
  • 前瞻計畫地方需求正在盤點,會考慮適合特別預算精神的計畫納入,並加強支持花蓮相關計畫。
  • 花東基金滾動檢討已從1年1次縮短為半年1次,會加速效率,並研究如何將數位發展與所有地方政府整合。
  • 將帶回研究新南向政策平台建置,避免重複考察擾民。

相關後續

  • 國發會副主委承諾未來將提供國發基金季報,並公開於網站上。
  • 國發基金已於105年11月訂立退場機制規範,預計今年上半年開始實施,並將評估部分公司進行處理。
  • 國發會將檢討花東基金提案流程、執行推動狀況,並研議修改基金運用辦法。
  • 國發會將提供花東基金有機農業輔導成功行銷個案資訊及蘭嶼相關計畫資料。
  • 國發會將提供國發基金轉投資個別企業的盈虧狀況及相關資料給經濟委員會。
  • 國發會將提供國發基金4項方案(中小企業、文創、策略性服務業、製造業)每年度的執行情形完整報告。
  • 國發會將向陳委員超明提供國發基金投資的43家公司詳細資料,包括成立年份、董事長、持股比例及歷年配股等。

討論事項三

處理臨時提案8案 (關於國發基金、離島建設基金及花東地區永續發展基金)

核心議題

審議並處理委員針對國發基金、離島建設基金及花東地區永續發展基金所提出的8項臨時提案。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陳超明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國發會於2週內提出國家級投資公司籌備進度書面報告。

張麗善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國發會會同農委會於2週內將農水路建設列入盤點,並提出可行性評估報告。

孔文吉 立法委員

  • 提案建請國發會研議修訂花東基金經費負擔比率,取消中央部會15%限制,並縮短審查時程。

邱議瑩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國發會於3個月內擬具「成立國家級投資公司計畫書」送交立法院進行專業報告。

蘇治芬 立法委員

  • 提案建請國發基金儘速於2週內完成退場機制相關規劃並送至經濟委員會。

蘇治芬 立法委員

  • 提案建請國發會於2週內送交產業創新轉型基金規劃內容報告至經濟委員會。

邱志偉 立法委員

  • 提案請國發會評估制訂「加強投資東協國家實施方案」,匡列額度並委由僑務委員會執行,於1個月內提交評估報告。

邱志偉 立法委員

  • 提案請國家發展委員會評估建立股權投資之制度化規劃設計,於2個月內提報本院經濟委員會。

相關人員回應

龔明鑫 國發會副主任委員

  • 建議將臨時提案第1案「一周內」修正為「二週內」。
  • 建議將臨時提案第2案「國發會」修正為「國發會會同農委會」。
  • 建議將臨時提案第3案「修訂」修正為「研議修訂」。
  • 其餘第4、5、6、7、8案表示遵照辦理。

相關後續

  • 臨時提案第1案照建議文字修正通過,要求國發會於2週內向經濟委員會提出國家級投資公司籌備進度書面報告。
  • 臨時提案第2案照建議文字修正通過,要求國發會會同農委會於2週內將農水路建設列入盤點,並提出可行性評估報告。
  • 臨時提案第3案照建議文字修正通過,要求國發會研議修訂花東基金經費負擔比率,取消中央部會15%限制,並縮短審查時程。
  • 臨時提案第4案照案通過,要求國發會於3個月內擬具「成立國家級投資公司計畫書」送交立法院進行專業報告。
  • 臨時提案第5案照案通過,建請國發基金儘速於2週內完成退場機制相關規劃並送至經濟委員會。
  • 臨時提案第6案照案通過,建請國發會於2週內送交產業創新轉型基金規劃內容報告至經濟委員會。
  • 臨時提案第7案照案通過,請國發會評估制訂「加強投資東協國家實施方案」,匡列額度並委由僑務委員會執行,於1個月內提交評估報告。
  • 臨時提案第8案照案通過,請國家發展委員會評估建立股權投資之制度化規劃設計,於2個月內提報本院經濟委員會。

原始資料

公報
1062501
卷/期/冊
106/25/1
發布日期
2017-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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