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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委員會審查國發會及經濟部106年度附屬單位預算

經濟委員會會議日期:2017-03-13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審查106年度中央政府附屬單位預算,主要聚焦於國家發展基金、離島建設基金、花東地區永續發展基金及經濟部所轄各基金。會議核心討論核能後端營運基金的巨額費用與還款計畫、再生能源推廣困境(特別是沼氣發電)、工業用地閒置與活化,以及地方產業發展基金資源分配不均等議題。最終通過多項臨時提案,要求相關部會提交檢討報告與具體行動方案。

討論事項一

審查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行政院主管: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離島建設基金及花東地區永續發展基金

核心議題

  • 檢討國家發展基金、離島建設基金及花東地區永續發展基金106年度預算案,並討論其運作效益、資金運用及相關政策推動成效。
  • 審查國家級投資公司籌備進度、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的財務規劃,以及花東基金執行成效不佳等問題。

相關爭議

  • 國家級投資公司籌備進度緩慢,規劃不明確,不利創新產業發展。
  • 國發基金投資預算執行率偏低,且「前瞻基礎建設計畫」被質疑支出浮濫,忽略農水路建設需求。
  • 花東基金執行成效不佳,因中央部會不願負擔15%配合款,導致配合意願不高。

立法委員發言

陳超明 立法委員

  • 要求國發會應於2週內提出國家級投資公司籌備進度書面報告。

王惠美 立法委員

  • 要求國發會應於2週內將農水路建設列入盤點,並提出可行性評估報告。

張麗善 立法委員

  • 認為國發基金投資預算執行率偏低,且「前瞻基礎建設計畫」支出浮濫,忽略農水路建設需求。
  • 要求國發會應於2週內將農水路建設列入盤點,並提出可行性評估報告。

孔文吉 立法委員

  • 指出花東基金執行成效不佳,主因中央部會不願負擔15%配合款。
  • 建議國發會研議由主計總處審核花東基金配合款,縮短審查時程,並取消中央部會負擔15%的限制。
  • 要求國發會應於2週內將農水路建設列入盤點,並提出可行性評估報告。

邱議瑩 立法委員

  • 指出國發會研議成立的國家級投資公司計畫意向不明、欠缺白皮書且融資不易。
  • 要求國發會在3個月內擬具「成立國家級投資公司計畫書」送交立法院進行專業報告。

蕭美琴 立法委員

  • 指出國發會研議成立的國家級投資公司計畫意向不明、欠缺白皮書且融資不易。
  • 要求國發會在3個月內擬具「成立國家級投資公司計畫書」送交立法院進行專業報告。

黃偉哲 立法委員

  • 指出國發會研議成立的國家級投資公司計畫意向不明、欠缺白皮書且融資不易。
  • 要求國發會在3個月內擬具「成立國家級投資公司計畫書」送交立法院進行專業報告。

蘇治芬 立法委員

  • 指出國發基金轉投資民營事業經營績效欠佳,多數事業持續虧損且退場機制尚未完成。
  • 建請國發基金儘速於2週內完成退場機制相關規劃並送至經濟委員會。
  • 指出產業創新轉型基金規劃細節不明,如投資案源、產業別及審議委員名單等。
  • 建請國發會應儘速確立基金規劃細節,於2週內送交規劃內容報告至經濟委員會。

管碧玲 立法委員

  • 連署蘇治芬委員提案,關切國發基金轉投資民營事業經營績效欠佳及產業創新轉型基金規劃細節不明問題。

邱志偉 立法委員

  • 建議國發會評估制訂「加強投資東協國家實施方案」,匡列一定額度並委由僑務委員會執行投資及投資後管理,於1個月內提交評估報告。
  • 建議國家發展委員會評估建立股權投資之制度化規劃設計,於2個月內提報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相關人員回應

龔明鑫 副主任委員 國家發展委員會

  • 就國家發展基金、離島建設基金及花東地區永續發展基金的預算案進行報告並答復委員質詢。

曾旭正 副主任委員 國家發展委員會

  • 即席答復委員質詢。

相關後續

  • 另定期繼續審查。
  • 國家發展委員會應就國家級投資公司籌備進度,於2週內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 國發會會同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於2週內將「農水路建設」之修建、改建列入盤點,並提出可行性評估報告。
  • 國發會研議花東基金配合款由主計總處審核、縮短審查時程,並研議修訂經費負擔比率,取消中央部會需負擔15%之限制。
  • 國發會在3個月內擬具「成立國家級投資公司計畫書」送交立法院進行專業報告。
  • 國發基金儘速於2週內完成退場機制相關規劃並送至經濟委員會。
  • 國發會應儘速確立產業創新轉型基金規劃細節,於2週內送交規劃內容報告至經濟委員會。
  • 國發會評估制訂「加強投資東協國家實施方案」並委由僑務委員會執行投資及投資後管理的可行性,於1個月內提交評估報告。
  • 國家發展委員會評估建立股權投資之制度化規劃設計,於2個月內提報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討論事項二

審查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經濟部主管:經濟作業基金、經濟特別收入基金、核能發電後端營運基金及地方產業發展基金

核心議題

  • 審查經濟部主管的經濟作業基金、經濟特別收入基金、核能發電後端營運基金及地方產業發展基金106年度預算案。
  • 討論核能電廠除役費用、核廢料貯存、再生能源發展、工業區土地活化及地方產業發展基金運用等議題。

相關爭議

  • 電價審議委員會組成被質疑不公,行政官員佔多數,缺乏公平透明。
  • 核能後端營運基金被台電借款高達1,800億元,且核廢料貯存場址未定,核一、核二乾式貯存設施執照申請受阻。
  • 核電廠除役費用估算爭議,從3,000多億元到媒體報導的6,200億元,數字差異大且缺乏明確方案。
  • 再生能源推廣(特別是沼氣發電)成效不彰,躉購電價誘因不足,且太陽能熱水產業補助將取消,被批本末倒置。
  • 地方產業發展基金補助分配不均,多數資源集中於特定地區,偏遠鄉鎮缺乏支持。
  • 工業用地閒置嚴重,但政府解決方案效果不彰,且強制買回機制未納入《產創條例》修正草案。
  • 核廢料最終處置地點仍未選定,東部海域地質調查引發當地居民對成為處置場的疑慮。
  • 台電公司被指控在核廢料處理問題上缺乏責任歸屬,即使被罰款也無高層負責。
  • 核四廠資產閒置,轉型方案未定,且部分設備被「乾坤大挪移」至核二廠引發程序爭議。
  • 電價平穩基金累積高額盈餘,但104年部分盈餘僅為記帳,未入專戶,且台電運用該筆資金未支付利息,被質疑放縱台電。

立法委員發言

王惠美 立法委員

  • 關切台灣經貿談判進度,特別是TPP及FTA,擔憂中國大陸加入TPP對台灣的影響。
  • 質疑電價審議委員組成不公,行政官員比例過高,缺乏公平透明。
  • 關切核能後端營運基金被台電借款問題,以及核一、核二乾式貯存設施執照申請進度緩慢。
  • 質疑核四轉型為火力發電廠的評估,要求經濟部提出明確方案並解決土地問題。
  • 批評工業區閒置土地多,但鮭魚返鄉企業卻無地可用,要求經濟部提出具體解決方案。
  • 提案要求經濟部1週內提出檢討改善計畫,應對國營事業人員毒品確陽率高於國防部問題。
  • 提案要求經濟部1個月內研擬檢討改善計畫,解決工業用地炒作亂象。
  • 提案要求經濟部2週內提出檢討改善計畫,解決核一、核二乾式貯存設施進度延宕問題。
  • 提案要求經濟部1個月內研擬核四廠轉型方案。

黃偉哲 立法委員

  • 質疑政府公布的經濟景氣數據(如GDP、CPI)與民眾實際感受(物價上漲、生活困難)存在巨大落差。
  • 關切核能後端營運基金被台電借款1,800億元,質疑台電還款能力及基金運用效益。
  • 建議政府應協調台電與中油在天然氣採購上發揮整體議價效能,避免分散採購造成賣方市場。
  • 強調政府應重視民意,提出貼近實際的經濟指標和政策。

邱議瑩 立法委員

  • 質疑再生能源推廣計畫中沼氣發電成效不彰,畜牧場建置意願低,且躉購電價誘因不足。
  • 建議經濟部提高沼氣發電躉購電價,並將養雞、鴨、鵝等畜牧場納入沼氣發電規劃。
  • 關切漢翔公司在沼氣發電設備輸出馬來西亞的進展,建議政府應協助台灣發展沼氣發電技術並推向國際。
  • 連署蘇震清委員提案,要求台電公司不應再向核後端基金借款,並提出具體還款計畫。
  • 連署蘇治芬委員提案,關切國發基金轉投資民營事業經營績效欠佳及產業創新轉型基金規劃細節不明問題。

徐永明 立法委員

  • 質疑核能後端費用估算從3,353億元倍增至可能6,000億元,要求經濟部3個月內提出確切報告。
  • 質疑核後端基金提撥方式改變,未來可能由電費收入支應,要求說明對電價的影響。
  • 批評核後端基金去年編列6億元國外處理費用卻未使用,且蘭嶼核廢料貯存場因延宕遭罰款,台電卻無人負責。
  • 質疑電價平穩基金累積800億元,其中104年335億元僅為記帳,由台電運用卻未支付利息,批評經濟部放縱台電。
  • 要求經濟部針對核四廠轉型方案提出明確評估時程、參與者及納入當地居民意見的計畫。

蘇震清 立法委員

  • 質疑經濟部非營業基金運用效益,特別是地方產業發展基金補助分配不均,許多偏遠鄉鎮未獲補助。
  • 要求經濟部檢討並調整地方產業發展基金的補助機制,確保資源公平分配。
  • 關切台灣可能面臨缺水問題,要求經濟部檢討水資源調控政策,避免犧牲農業用水以滿足工業需求。
  • 關切核能後端營運基金被台電借款1,800億元,佔基金總額56%,要求台電提出更確實的還款計畫,並降低借款比例。
  • 建議經濟部盤點台糖位於乙種工業區的閒置土地,協助地方政府開發為微型園區,促進地方發展。
  • 提案要求台電公司提出具體還款計畫,以因應核電廠除役年限在即。
  • 提案要求經濟部於1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說明地方發展基金如何協助災區恢復產業發展。
  • 提案要求經濟部研議將北高雄地區納入「南部國際休憩服務場域示範點」計畫,於2個月內提出可行性評估報告。
  • 連署蘇治芬委員提案,要求檢討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將生質能、一般廢棄物等再生能源納入容許使用範圍。
  • 連署蘇治芬委員提案,要求台電公司儘速就核後端基金經費來源規劃,於1個月內送交書面報告。
  • 連署蘇治芬委員提案,要求台電公司儘速完成核電廠除役計畫書審查,並於審查完1個月內向經濟委員會提書面報告。
  • 連署蘇治芬委員提案,要求台電公司儘速就歸還核後端營運基金借款規劃,於1個月內送交書面報告。
  • 連署蘇治芬委員提案,要求經濟部中小企業處儘速邀集相關單位協商,解決台糖雲林北港糖廠微型園區用地取得問題,於2週內送交書面資料。

邱志偉 立法委員

  • 指出台灣常態性缺水問題,要求經濟部提出前瞻基礎建設中長期治本的水環境建構方案。
  • 關切未登記工廠輔導新方案的進度,特別是小型產業園區的規劃與工業區土地使用率偏低問題。
  • 質疑《產創條例》修正草案中強制買回機制未納入,影響工業用地活化。
  • 提案要求經濟部於1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說明地方發展基金如何協助災區恢復產業發展。
  • 提案要求經濟部研議將北高雄地區納入「南部國際休憩服務場域示範點」計畫,於2個月內提出可行性評估報告。
  • 提案要求經濟部研議增加阿公店溪納入「一縣市一河川」示範據點,於2個月內提出可行性評估報告。
  • 連署蘇震清委員提案,要求台電公司不應再向核後端基金借款,並提出具體還款計畫。
  • 連署蘇治芬委員提案,要求檢討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將生質能、一般廢棄物等再生能源納入容許使用範圍。
  • 連署蘇治芬委員提案,要求台電公司儘速就核後端基金經費來源規劃,於1個月內送交書面報告。
  • 連署蘇治芬委員提案,要求台電公司儘速完成核電廠除役計畫書審查,並於審查完1個月內向經濟委員會提書面報告。
  • 連署蘇治芬委員提案,要求台電公司儘速就歸還核後端營運基金借款規劃,於1個月內送交書面報告。

蕭美琴 立法委員

  • 強烈反對以東部(包含山區及海域)作為核廢料最終處置場域的潛在選址,即使是研究階段也反對。
  • 質疑地方產業發展基金在花蓮的資源投入不足,未有效整合當地特色產業發展。
  • 建議整合經濟部與農委會資源,推動花蓮海洋深層水產業的多元應用,提升地方經濟產值。
  • 連署蘇震清委員提案,要求台電公司不應再向核後端基金借款,並提出具體還款計畫。

張麗善 立法委員

  • 質疑國發會對台灣經濟成長率預估保守,與全球趨勢脫節,並歸因於兩岸關係緊張及能源政策的不確定性。
  • 關切2025非核家園目標下,核廢料遷出、除役時程、處置地點及核四資產利用最大化等問題。
  • 質疑核四廠設備「乾坤大挪移」至核二廠的程序透明度及地方政府知情權。
  • 批評石油基金取消太陽能熱水產業補助是本末倒置,要求經濟部同步推動綠能產業與小型再生能源。
  • 連署王惠美委員提案,要求經濟部1週內提出檢討改善計畫,應對國營事業人員毒品確陽率高於國防部問題。
  • 連署王惠美委員提案,要求經濟部1個月內研擬檢討改善計畫,解決工業用地炒作亂象。
  • 連署王惠美委員提案,要求經濟部2週內提出檢討改善計畫,解決核一、核二乾式貯存設施進度延宕問題。
  • 連署王惠美委員提案,要求經濟部1個月內研擬核四廠轉型方案。

管碧玲 立法委員

  • 質疑再生能源推動速度過慢,太陽光電年度目標達成率低,要求經濟部提出逐年、逐季的再生能源成長目標並公諸於世。
  • 建議政府多元發展再生能源,包括小型直供電力裝置,並應用於漁業養殖等領域。
  • 要求經濟部加速規劃循環經濟資料庫系統,並調查中鋼將一氧化碳轉化為酒精的循環經濟計畫喊停原因。
  • 關切離岸風力發電重裝碼頭選址延宕,可能導致風力發電目標延後達成,要求經濟部提出評估報告。
  • 連署蘇治芬委員提案,關切國發基金轉投資民營事業經營績效欠佳及產業創新轉型基金規劃細節不明問題。

蘇治芬 立法委員

  • 質疑核能後端營運基金管理與財政秩序問題,特別是基金提撥率數據的錯誤和核電廠除役經費估算差異巨大。
  • 關切集中式核廢料貯存場址未定,可能導致核電廠提前除役,要求經濟部3個月內提出核後端總費用及除役年表。
  • 要求台電公司擬定更確實的還款計畫,確保核後端基金的借款比例真實下降。
  • 提案要求檢討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將生質能、一般廢棄物與一般事業廢棄物等再生能源納入各種使用地容許或許可使用範圍。
  • 提案要求台電公司儘速就核後端基金經費來源之規劃,於1個月內送交書面報告。
  • 提案要求台電公司應儘速完成核電廠除役計畫書審查工作,並於審查完1個月內向經濟委員會提書面報告。
  • 提案要求台電公司儘速就歸還核後端營運基金借款之規劃,於1個月內送交書面報告。
  • 提案要求經濟部中小企業處儘速邀集相關單位協商,解決台糖雲林北港糖廠微型園區用地取得問題,於2週內將書面資料送交經濟委員會。

高志鵬 立法委員

  • 指出核電減少導致核後端基金收入減少,提撥方式改為年金制,質疑其公平性及經費是否足夠。
  • 建議經濟部參訪英國除役局經驗,要求台電將核電廠除役工作視同作戰標準看待。
  • 關切電業法修正後,綠電直供與代輸的饋線成本高、門檻高,要求經濟部加速代輸費率訂定並提出鼓勵政策。
  • 建議經濟部應檢討躉售制度,避免影響綠電直供與代輸的推廣。
  • 指出台灣離岸風電潛力巨大,要求經濟部檢討軟體及廠商整合,提升整體議價能力。
  • 連署蘇震清委員提案,要求台電公司不應再向核後端基金借款,並提出具體還款計畫。
  • 連署邱志偉委員提案,要求經濟部於1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說明地方發展基金如何協助災區恢復產業發展。
  • 連署邱志偉委員提案,要求經濟部研議將北高雄地區納入「南部國際休憩服務場域示範點」計畫,於2個月內提出可行性評估報告。
  • 連署蘇治芬委員提案,要求檢討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將生質能、一般廢棄物等再生能源納入容許使用範圍。
  • 連署蘇治芬委員提案,要求台電公司儘速就核後端基金經費來源規劃,於1個月內送交書面報告。
  • 連署蘇治芬委員提案,要求台電公司儘速完成核電廠除役計畫書審查,並於審查完1個月內向經濟委員會提書面報告。
  • 連署蘇治芬委員提案,要求台電公司儘速就歸還核後端營運基金借款規劃,於1個月內送交書面報告。
  • 連署蘇治芬委員提案,要求經濟部中小企業處儘速邀集相關單位協商,解決台糖雲林北港糖廠微型園區用地取得問題,於2週內將書面資料送交經濟委員會。
  • 連署邱志偉委員提案,要求經濟部研議增加阿公店溪納入「一縣市一河川」示範據點,於2個月內提出可行性評估報告。

陳曼麗 立法委員

  • 要求經濟部加強離岸風電政策環評,確保對社會及生態的影響進行完整研究。
  • 建議經濟部應加強地熱能發展,增加先期探查與探勘井的預算投入。
  • 要求經濟部加快盤查每月用電800度以上用戶,以推動節電專案。
  • 建議經濟部研究並推廣自用型太陽能屋頂的餘電抵價或售電機制,鼓勵社區及老舊住宅小型發電。
  • 建議經濟部研究調整違章工廠轉合法工廠的成本,使其一致或提供更多補償。
  • 反對成立核廢料行政法人,認為若政府都無法處理,行政法人也難以解決問題。

徐榛蔚 立法委員

  • 建議將花蓮美崙溪與七腳川溪納入經濟部「一縣市一河川」亮點計畫評估。
  • 質疑地方產業發展基金對東部及離島地區的補助逐年遞減,有重西輕東之嫌。
  • 建議地方產業發展基金應加大挹注花蓮的石材礦業、海洋深層水及有機農業等重點特色產業。
  • 要求經濟部盤整地方產業發展基金多年培育的亮點,進行串連輔導。
  • 要求經濟作業基金所屬的產業園區開發管理基金協助改善美崙工業區及和平工業區的設備設施,特別是路面抗壓性。

吳焜裕 立法委員

  • 要求經濟部清查台灣工業區閒置土地百分比,並釐清工業區土地被蓋成工業用住宅的問題。
  • 質疑過去核電成本計算未充分考慮廢棄、拆除及處理成本,導致核能成本被低估。
  • 質疑核能後端營運基金重估費用大幅增加,表示過去核電規劃情境不切實際,有欺騙人民之嫌。

陳超明 立法委員

  • 質疑地方產業發展基金預算刪減,認為經濟部應據理力爭,不應犧牲農業縣市的中小微型企業。
  • 批評經濟部對工業區缺工、缺地問題未提出有效解決方案,特別是兩稅合一後土地成本增加問題。
  • 質疑核能後端營運基金與台電借款問題,以及2025非核家園目標下電價上漲的可能影響。
  • 批評經濟部對核電廠除役計畫進度緩慢,缺乏明確研究與應變方案。

蘇巧慧 立法委員

  • 質疑核能發電後端營運基金成立先於法源,要求經濟部6個月內訂定相關辦法。
  • 批評核能後端營運基金以高利率貸給台電,質疑其制度不當,要求經濟部儘快改善。
  • 關切核能後端基金足額提撥的「額」仍未定案,並推算若以5,000億元為目標,每年需還款500億元,質疑台電還款能力。
  • 指出核一廠乾式貯存設施興建計畫達成率未達100%僅因新北市水保執照問題,批評經濟部應負起責任提出解決方案。

孔文吉 立法委員

  • 譴責經濟部藐視國會決議,持續在原住民族地區進行核廢料最終處置相關地質調查,未經原住民族諮商同意。
  • 要求經濟部清楚說明地質調查與核廢料貯存的關聯性,並建議全數刪除相關預算。
  • 質疑核廢料查核回饋金執行率低,要求經濟部檢討改進。
  • 要求經濟部中小企業處提供地方產業發展基金在原住民地區的相關計畫資料及申請方式。

陳明文 立法委員

  • 關切韓國轉戰東南亞市場,與台灣新南向政策形成競爭,要求經濟部協助企業開拓市場。
  • 批評經濟部在推動新南向政策上動作緩慢,未有效引導工業區廠商,甚至未舉辦座談會說明。
  • 關切2025非核家園目標下,核廢料貯存選址未定、核電廠除役經費估算差異大等問題。
  • 建議經濟部設立專責機關(如英國除役局)專門規劃核電廠除役事宜,並於6個月內提出完整財務報告。
  • 連署蘇治芬委員提案,要求檢討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將生質能、一般廢棄物等再生能源納入容許使用範圍。
  • 連署蘇治芬委員提案,要求台電公司儘速就核後端基金經費來源規劃,於1個月內送交書面報告。
  • 連署蘇治芬委員提案,要求台電公司儘速完成核電廠除役計畫書審查,並於審查完1個月內向經濟委員會提書面報告。
  • 連署蘇治芬委員提案,要求台電公司儘速就歸還核後端營運基金借款規劃,於1個月內送交書面報告。
  • 連署蘇治芬委員提案,要求經濟部中小企業處儘速邀集相關單位協商,解決台糖雲林北港糖廠微型園區用地取得問題,於2週內將書面資料送交經濟委員會。
  • 連署邱志偉委員提案,要求經濟部研議增加阿公店溪納入「一縣市一河川」示範據點,於2個月內提出可行性評估報告。

相關人員回應

李世光 部長 經濟部

  • 就經濟部主管的4個基金106年度預算案編列內容進行簡要報告。
  • 表示正密切注意TPP發展,並積極加強與不同國家進行FTA談判。
  • 澄清電價審議委員會組成依電業法修法附帶決議辦理,並非不公。
  • 說明核一乾式貯存設施已蓋好,但新北市水保執照尚未取得,正努力協調。
  • 表示核廢料選址報告已送審,但最終處置仍需全民共同解決。
  • 澄清核四轉型方案仍在評估中,將盡力保持現有設備剩餘價值,並與美國討論燃料棒運出事宜。
  • 坦承經濟景氣回溫民眾感受不強烈,民生用品物價上漲感受最強。
  • 說明核後端基金被台電借款1,800億元,台電有償還計畫並逐年降低借款比例。
  • 表示天然氣採購將由國營會協調,以發揮整體議價能力。
  • 說明再生能源推廣計畫中沼氣發電躉購電價已提高,並將研議進一步提高誘因及拓展至其他畜牧業。
  • 說明核能後端費用正在重估,3個月內將提出詳細報告,提撥方式將改為年金制。
  • 強調經濟部已在調整地方產業發展基金條例,將降低對已多次補助地區的金額,並輔導未獲補助地區。
  • 承諾將持續與農委會合作,整體考量水資源運用,避免犧牲農業用水。
  • 說明前瞻基礎建設計畫將投入經費改善水環境,並將與農委會、內政部合作節水及水資源再利用。
  • 說明未登記工廠輔導新方案由行政院政委協調,工業局協助縣市政府處理,目標是讓高污染產業離開,並讓既有工廠合法經營。
  • 澄清工業區土地使用率並非委員所稱偏低,並承諾提供詳細資料。
  • 表示《產創條例》修正案已送立法院一讀通過,但強制買回機制未納入,需另外討論。
  • 說明東部海域地質調查是全國性地質調查,依原能會要求進行,但已停止探勘作業,並強調反對將東部作為最終處置場域的立場。
  • 承諾與農委會討論花蓮海洋深層水產業的整合與多元發展。
  • 澄清6,000億元核電廠除役費用非經濟部正式數字,3個月內將提出詳細報告。
  • 表示將全力以赴推動2025非核家園目標,並已提出行政法人處理除役事宜的提案。
  • 承諾加速代輸費率訂定,預計4月20日完成。
  • 表示將檢討軟體及廠商整合,提升離岸風電產業的整體議價能力。
  • 承諾會後向委員提供核四廠評估時程、參與者及在地居民意見納入方式的書面報告。
  • 表示核能發電後端營運基金相關辦法預計6個月內訂定完成,並將研議改善基金貸與台電的制度。
  • 說明地方產業發展基金將與中小企業基金合併,並將盤點舊有成果,轉為亮點計畫。
  • 表示將把花蓮美崙溪與七腳川溪納入「一縣市一河川」亮點計畫評估,並協助改善美崙工業區及和平工業區的設備設施。

林全能 局長 經濟部能源局

  • 說明電價審議委員中林全能局長被歸類為專家學者是筆誤,應為行政官員。
  • 說明電價穩定基金的設立是依電業法規定,用於平穩電價。
  • 說明核後端基金104年超額盈餘335億元因無電業法,故為記帳,當需平穩電價時台電會拿出使用,不會進專戶,目前台電未運用,但將考慮是否收利息。
  • 說明再生能源推廣計畫中太陽光電設置量增加很多,沼氣發電也在推動中,躉購電價已提高至5.0087元。
  • 說明電業法已將核能後端處理經費反映在電價上,105年每度提撥0.37元,未來若改年金制,也將反映在電價上。
  • 說明離岸風力發電設置會做構面較大的政策環評,完成後個別投資計畫也會做環評,並願與地方溝通。
  • 說明地熱發展研究的9,600萬元僅為研議與推動,深層地熱另有經費編列於科技部能源國家型第二期計畫。
  • 說明目前太陽光電市場有自用及售電兩種型態,公民電廠可將電賣出,並將加強推廣。
  • 說明代輸費率正在擬訂中,預計4月20日完成,並將搭配溫室氣體管理法要求,推動綠電直供與代輸業務。

蔡富豐 執行秘書 核能發電後端營運基金管理會

  • 說明核能後端費用重估是因為有不同方案、室內乾貯及集中式貯存場等要求,目前已定案,下個月會送經濟部。
  • 說明核後端營運基金去年編列的6億元國外處理服務費因可行性不高未花用。
  • 說明蘭嶼核廢料貯存場因延宕遭罰款,目前由台電支付,但經濟部會要求台電針對物管法負責。
  • 說明核能後端基金提撥率數據錯誤,104年應為0.37%而非0.17%。
  • 說明核電廠除役經費估算正在重估,媒體報導的6,200億元非官方數字,將在3個月內提出詳細報告。
  • 說明集中式貯存場所目前尚未定論,但全國性地質調查依原能會要求進行,與未來核廢料貯存有關。
  • 說明核後端基金提撥率將改由年金方式處理,經費來源是台電電費收入,並會反映在電價上。
  • 說明核四廠燃料棒移出已與國外廠商談判,規劃2到3年內完成,今年會開始執行。
  • 說明核四廠轉型方案由台電初步評估,預計今年6月陳報,並會重視當地居民意願。
  • 說明核能發電後端營運基金係1987年成立,過去依行政院特種基金運用辦法訂定,今年電業法通過後才有法源。
  • 說明核一廠乾式貯存設施興建計畫未達100%達成率是因新北市水保執照問題。
  • 說明過去核電成本估算以40年發電計算,每度提撥0.17元,重估是因為情境改變,如室內乾式貯存。
  • 說明台電公司向核後端基金借款達1,800億元以上,台電有償還計畫,並已逐年降低借款比例,預計7年償還期。

蘇文玲 副處長 經濟部中小企業處

  • 說明地方產業發展基金將於明年度與中小企業基金合併,預算減少是因基金整合及推動亮點策略。
  • 說明地方產業發展基金在花蓮所有鄉鎮都有資源投入,並承諾提供書面資料。
  • 說明東部與離島地區在地方產業發展基金的預算與件數比重約占四分之一。
  • 說明花蓮光復鄉曾有地產基金補助計畫核定但縣府撤案。
  • 說明地方產業發展基金在原住民地區有多項計畫,如特色產品開發、產業輔導及特色遊程發展,並承諾提供資料。
  • 說明南部休憩服務產業計畫之前已與觀光局合作過東部地區觀光旅遊計畫,未來可再討論是否繼續。
  • 說明地方產業發展基金將盤點舊有成果,轉成亮點計畫。

游振偉 副局長 經濟部工業局

  • 說明小型產業園區的成立目的,除了解決農地違章工廠問題,也為解決工業用地不足,並讓高污染產業離開,既有工廠合法經營。
  • 澄清工業局主管的62個工業區閒置率在5%以內,並非委員所稱偏低,將提供詳細資料。
  • 說明工業區總面積10%可合法規劃為社區用地,提供員工居住使用,但都市計畫乙種工業區違規作建築使用不在經濟部主管範圍。
  • 說明強制買回機制涉及人民財產權,需跨部會協調,未納入本次《產創條例》修正草案。
  • 說明將與當地觀光工廠廠商檢討美崙工業區及和平工業區基礎設施,了解需求後規劃辦理改善。

相關後續

  • 上次會議議事錄確定。
  • 經濟部應就地方發展基金如何協助、輔導災區恢復產業發展於1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
  • 經濟部研議將北高雄地區納入「南部國際休憩服務場域示範點」計畫,於2個月內提出可行性評估報告。
  • 經濟部一週內提出檢討改善計畫,應對國營事業人員毒品確陽率高於國防部問題。
  • 經濟部於1個月內研擬檢討改善計畫,解決工業用地炒作亂象。
  • 經濟部2週內提出檢討改善計畫,解決核一、核二乾式貯存設施進度延宕問題。
  • 經濟部3個月內研擬核四廠轉型方案。
  • 經濟部應協同內政部及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檢討修正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將生質能、一般廢棄物與一般事業廢棄物等再生能源納入各種使用地容許或許可使用範圍。
  • 台電公司儘速就核後端基金經費來源之規劃,於1個月內送交書面報告至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 台電公司應儘速完成核電廠除役計畫書審查工作,並於審查完1個月內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書面報告。
  • 台電公司儘速就歸還核後端營運基金借款之規劃,於1個月內送交書面報告至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 經濟部中小企業處儘速邀集相關單位協商,解決台糖雲林北港糖廠微型園區用地取得問題,於2週內將書面資料送交經濟委員會。
  • 經濟部研議增加阿公店溪納入「一縣市一河川」示範據點,於2個月內提出可行性評估報告。
  • 委員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 書面質詢和未及答復部分請相關單位於1週內以書面答復並副知本會;委員質詢中要求提供之資料,請提供予本會全體委員。
  • 委員針對預算如有修正動議或提案,請於3月17日(星期五)下午4時前送至經濟委員會辦公室,以利後續彙整。

原始資料

公報
1062601
卷/期/冊
106/26/1
發布日期
2017-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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