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草藥發展願景與管理:從人才培育、食安到產業升級
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針對中醫師養成規劃與中草藥發展願景進行專案報告及質詢。會議聚焦於中醫師訓練經費、中藥材食安管理、中藥師制度建立、以及中草藥產業的跨部會整合與國際競爭力提升。多項臨時提案獲通過,要求衛福部及相關部會提出檢討報告、評估合作計畫、強化稽查與標準制定,並研議中藥師特考及健保給付範圍。
討論事項一
衛生福利部、教育部及考選部就「中醫師的養成及規劃」列席報告,並備質詢
核心議題
- 本次議程主要探討中醫師的養成教育、訓練規劃、實習權益保障,以及相關經費編列問題。
- 會議也觸及中醫藥人才的專業認證與執業制度,以及如何提升中醫藥的標準化與國際競爭力。
相關爭議
- 中醫師訓練經費不足:蔣萬安委員指出,現行訓練場所無法滿足新科中醫師全額納訓需求,主因訓練經費編列不足,受訓率僅約四成。
- 中藥調劑權與專業性:陳曼麗委員及林淑芬委員質疑藥師僅修習16學分是否足以擔任中藥調劑,並指出中醫藥司內部人員缺乏中藥專業背景,導致管理失衡。
- 中藥師制度建立延宕:林淑芬委員批評藥事法103條規定中藥師特考20年未辦理,導致專業人才斷層,行政機關互踢皮球,消滅中藥專業體系。
- 健保卡冒用與醫師查證責任:陳宜民委員質疑健保卡14年未更換晶片,醫師難以查證冒用者身份,健保署卻不給付醫療費用,要求檢討醫師查證責任與換卡必要性。
- 中藥材管理與標準化:蔣萬安委員關切中醫藥標準化制度的強化,特別是法制化與成立標準化中心,以提升國際競爭力。
- 中醫師親自調劑的實務問題:陳部長時中指出中醫師親自調劑的申報量失真,且藥師修習中藥學分不足,引發調劑技能爭議。
- 中醫師訓練場所限制:劉建國委員質疑中醫師2年PGI訓練僅限大型醫院,診所無法參與組訓,限制了訓練機會與實務發展。
立法委員發言
蔣萬安 立法委員
- 要求衛福部針對偽藥及過期乳瑪琳事件於1週內提出檢討及懲處報告,並加強橫向與垂直聯繫。
- 指出韓國、中國大陸積極發展中醫藥,韓國將漢醫學改為韓醫學並聚焦診斷儀器及糖尿病研究,值得台灣借鏡。
- 關切中醫藥標準化制度的強化,希望衛福部中醫藥司能將其法制化或成立標準化中心。
陳宜民 立法委員
- 質疑衛福部食藥署對過期乳瑪琳流向學校的掌握失準,要求衛福部徹查並加強食安稽查與教育。
- 批評健保卡冒用事件中,健保署不給付醫師費用,要求健保署檢討醫師查證責任、更換晶片卡,並應將開業醫視為夥伴。
- 指出衛福部公告的中藥材清單包含保育類動物(如伯勞、海豚、海豹),要求中醫藥司與食藥署修正清單,並明確標示可食用部位。
- 建議衛福部應對「藥食同源」的中藥材管理權責進行釐清,並更新相關清單。
陳曼麗 立法委員
- 質疑衛福部對問題食品下架時間的寬鬆,導致業者促銷,未能立即斷貨,要求檢討管理方式及關注民眾食安後續影響。
- 關切健保卡冒用事件中,醫師舉報後反而損失醫療費用,要求健保署建立獎勵機制及通報手續,並檢討雙證件查驗的必要性。
- 指出台灣中藥師及中藥劑生比例嚴重失衡,中藥產業持續沒落,要求衛福部提出中藥產業復興策略,並建立中西藥雙軌制管理。
- 建議在藥事繼續教育中加入中藥課程,並利用異業結合(如文創)推廣中藥,建立中西藥混用資料庫。
李彥秀 立法委員
- 質疑衛福部推動國家藥審中心(CDE)行政法人化的必要性,認為現行行政委託模式可解決行政流程及經費來源問題。
- 強調藥品審查涉及高度公權力,現行行政法人法的利益迴避規範不足,要求部長重新思考並加強溝通。
- 肯定衛福部在冠脂妥偽藥事件的快速處理,但要求年底前落實藥品履歷制度,並建立藥商出貨量與藥局進貨量的SOP管控機制。
吳玉琴 立法委員
- 指出中醫健保利用人數下降,申報點數上升,但總額穩定,質疑中醫是否逐漸沒落,並要求衛福部提出明確的中醫藥發展願景。
- 批評台灣缺乏跨部會中醫藥發展平台,且中藥材高度依賴進口,要求衛福部盤點資源,強化跨部會整合。
- 關切中藥材農藥殘留標準訂定進度,要求衛福部中醫藥司加速於年底前提出草案。
- 身為牙醫出身,對心口司提出的5年口腔計畫不滿意,要求部長針對口腔健康提出更具體的願景與預防策略,並以日本80、20政策為目標。
- 質疑C肝全口服新藥健保給付條件過嚴,要求C肝辦公室檢視並放寬適應症,並加強流行病學資料分析。
黃秀芳 立法委員
- 質疑衛福部對中醫藥發展不夠重視,國家藥園功能未發揮,且未盤點各縣市藥用植物園資源。
- 要求衛福部釐清中藥材從藥材到食品調理包的管理責任,並加強農藥、重金屬殘留的源頭控管與檢驗。
- 指出中醫健保給付比例偏低,許多民眾自費使用水藥,要求衛福部檢討中西醫健保給付公平性,並考慮將飲品納入給付範圍。
- 要求衛福部加強查緝電台販售誇大療效的藥品或健康食品,並加強民眾用藥觀念宣導。
邱泰源 立法委員
- 強調中草藥發展應建立高、廣、前瞻性平台,用智慧探討,並鼓勵年輕人投入中草藥領域,確保其出路與傳承。
- 要求科技部與教育部針對中醫藥學門的師資培育、研究經費與學生出路提出具體KPI與成長目標。
- 關切中藥材安全,要求衛福部提供邊境管理與市售監測資料,確保民眾用藥安全。
- 詢問中成藥推廣與市場多樣性發展策略,期望台灣能突破醫藥生技發展困境,讓好藥不僅供外國人使用。
許淑華 立法委員
- 對部長在乳瑪琳事件的回應非常不滿意,認為衛福部態度消極、缺乏全面稽查,數據不精準,要求提出完整的下架制度與稽查報告。
- 質疑政府打造亞太生技醫藥重鎮的目標,衛福部在中醫藥部分僅提供想法,缺乏具體腹案與產值貢獻規劃。
- 建議衛福部考慮將大宗中醫飲品納入健保給付範圍,以符合病人需求。
- 指出台灣具中藥調劑師身分藥師多達3萬人,但實際在中藥診所服務僅181人,中醫師所得偏低影響調劑申報,要求部長改善中醫師執業環境。
- 支持中藥技術士草案旨在延續傳統產業,但要求衛福部在法案推出前,明確規範報考資格與避免開放全民應考導致紛爭。
周陳秀霞 立法委員
- 質疑各部會在中草藥發展上各吹各的調,缺乏整合,擔心變成「三個和尚沒水喝」的窘境。
- 關切台灣中草藥產業在國際競爭中的困境與威脅,尤其中國大陸在植物新藥研發上的進展已超前台灣。
- 強烈要求衛福部落實中藥產品監測,確保民眾用藥安全,特別是高風險藥材的澈底監測。
- 建議中藥師制度可採國家考試普考或高考方式設立,以解決中藥材管理技術士制度的違憲疑慮與專業性問題。
- 要求衛福部加強雙向轉診,特別是輕症下轉基層診所,以落實分級醫療,並提升電子轉診的效率與民眾信心。
- 指出工研院中草藥試驗工廠功能不錯,但中藥商感受不深,要求經濟部加強與業者合作,提升產業鏈技術發展。
蘇治芬 立法委員
- 對台灣中藥材高度仰賴中國進口,且屢被驗出農藥、重金屬殘留表示不放心,要求衛福部加強邊境管制及檢驗密度。
- 關切新北市平溪藥用植物園每年花費300萬元僅作展示用,要求部長檢視其運作與國家投資效益,並使其與亞太生技醫藥研發產業中心結合,發展台灣原生藥用植物產業。
- 要求衛福部提出臨時提案,支持亞太生技醫藥研發產業中心投入台灣原生植物研究,而非僅限藥廠加工研發。
楊曜 立法委員
- 質疑衛福部中醫藥司2015-2016年邊境查驗中藥材不合格率為0的數據,認為過高的合格率可能顯示檢驗密度或項目有問題,要求加強查驗。
- 指出市面查驗不合格率高達9.9%,與邊境查驗的0%形成巨大落差,要求衛福部加強藥品檢驗控管。
- 建議衛福部食藥署與中醫藥司應聯合探討並統一公布可供食品食用的中藥材清單,避免衝突點讓民眾無所適從。
- 建議健保署對IDS計畫的轉診病患,若轉回承作醫院應給予健保給付誘因,以提升離島偏鄉醫療照護品質。
陳瑩 立法委員
- 提醒科技部在台灣原生藥用植物開發時,應尊重原住民族基本法與傳統智慧創作保護條例,確保利益共享。
- 關切水煎藥品與飲片未納入健保給付,要求衛福部訂定時程,儘速研議將其循序漸進納入健保,以保障民眾用藥選擇與安全。
- 質疑中醫藥司官員缺乏中藥專業背景,導致管理失職,要求衛福部正視中藥管理專業人才斷層問題。
- 批評衛福部中程施政計畫對中醫藥產業提升毫無著墨,要求3個月內會同相關部會研擬中醫藥產業願景、施政方針及發展策略。
鍾孔炤 立法委員
- 關切台灣失智老人照護服務量能嚴重不足,要求衛福部提出對策,並確保長照2.0預算能有效運用於失智者居家服務。
- 建議衛福部應提高照顧失智者居家服務員的薪資待遇,使其高於照顧一般老人,以吸引更多人力投入。
- 指出長照A、B、C級中心規劃中缺乏諮商心理師或臨床心理師,要求衛福部將其納入規劃,重視照顧者與被照顧者的心理健康。
林淑芬 立法委員
- 質疑中醫藥司業務承辦人員連藥材辨識能力都缺乏,遑論管理中藥功效與品質,批評國家對中藥管理外行且放任。
- 指出中醫藥司內部缺乏中藥或中醫高考通過的專業行政人員,導致中藥管理體系無法專業化。
- 批評藥事法103條規定中藥師特考20年未辦理,導致中藥相關科系學生畢業無出路,國家消滅中藥專業,要求衛福部解決此問題。
- 要求部長承諾回到藥事法103條,訂定中藥師認定資格與管理辦法,讓考選部能辦理國家考試,跨出中藥專業管理的第一步。
劉建國 立法委員
- 質疑衛福部部長對中醫師2年PGI訓練中診所是否納入組訓的答覆與事實不符,要求部長評估將診所納入中醫師及牙醫師組訓的可行性。
- 以屠呦呦研究青蒿素獲諾貝爾獎為例,質疑台灣對中藥新藥研發的態度與制度,認為台灣廠商難以取得中藥許可證,無法成為世界領頭羊。
- 指出台灣中藥申請自由產銷證明書與外銷專用許可證所需天數遠高於西藥,嚴重影響中藥產業外銷競爭力,要求衛福部加速審查效率。
相關人員回應
陳時中 部長 衛生福利部
- 坦承衛福部在食安系統中有檢討空間,會努力改進,並針對偽藥及乳瑪琳事件於1週內提出檢討報告。
- 回應健保卡冒用事件,表示健保署不會給付費用但不會對醫師罰款,並指出牙科在口腔內較易辨識冒用者。
- 表示中醫藥發展持正面態度,但中藥調劑權有爭議需研議,未來將建立跨部會平台盤點資源與規劃方向。
- 承諾今年底前將推動藥品履歷制度,並檢討用藥安全上的制度面問題。
- 指出中醫健保利用人數下降是因使用強度增加,中醫藥司主要職掌法規,將努力完備。
- 表示中藥材農藥殘留限量基準研究計畫預計年底出爐,將訂定標準。
- 認同日本80、20口腔健康目標,認為台灣可達成,將擬定計畫從預防著手,精進心口司的口腔計畫。
- 回應C肝新藥給付,指出公布時間落差及使用量低於預期,健保署正研究放寬適應症。
- 表示中藥材進入食品調理包時,依食安法由食藥署管理,中藥廠製造則由中醫藥司管理,將釐清責任。
- 承諾加強電台誇大療效藥品廣告的查緝與民眾用藥觀念宣導。
- 同意將診所納入中醫師及牙醫師組訓的評估,並於1個月內提出報告。
- 承諾將提升中藥審查效率,並針對中藥師職業管理法律提出相關辦法。
黃怡超 司長 中醫藥司 衛生福利部
- 說明中醫標準化研究已透過專家共識決進行,並登載國際學術論文,台灣中藥典也訂有單味藥材及複方製劑標準。
- 表示中藥調劑目前由中醫師及藥師處理,藥劑生不能調劑;中藥技術士只能執行調配,不能接受中醫師處方。
- 說明中藥材異常物質限量基準已公告二氧化硫、黃麴毒素及重金屬,農藥部分預計年底前提出草案。
- 指出中藥材邊境查驗不合格率為0,但市面查驗不合格率為9.9%,坦承邊境檢驗項目與密度需檢討。
- 表示中藥師考試因衛福部尚未提出職業管理法律,考選部無法辦理。
- 承認中醫藥司27位編制人員中,無中藥或中醫相關科系高考通過者,但制定過程中會諮詢專業人員。
- 說明中藥飲片納入健保給付目前僅有小兒過敏性鼻炎試辦計畫,非全面政策。
- 表示台灣中藥注射劑目前沒有,但青蒿素等純化物可循西藥新藥途徑申請許可證。
- 承認台灣中藥自由產銷證明書與外銷專用許可證審查天數遠高於西藥,承諾提升效率。
李金富 副署長 食品藥物管理署 衛生福利部
- 澄清稽查同仁到校園稽查時未發現使用應下架產品,已第一時間將訊息提供教育部。
- 表示對於違法販賣過期乳瑪琳的廠商最高可罰300萬元,檢舉獎金為罰鍰的20%。
- 說明販售業者應受處罰,若網路平台為國外則無法處罰但會強制要求下架。
- 指出保育類動物基本上不能當食物吃,可供食品食用原料一覽表中的海豹指的是海豹油。
- 表示中藥材可作為食品原料,需經中醫藥管理單位核定後才列入可供食品食用原料一覽表。
倪周華 專門委員 高等教育司 教育部
- 說明教育部主動公布47所學校曾使用過期乳瑪琳,分布7縣市,已透過校園食材登錄平台清查,並於3月13日回報疑似名單。
- 提供106學年度中(草)藥、傳統醫藥相關系所核定招生名額,共4所校院招收學士班50名、碩士班37名、博士班14名。
- 指出大學校院開設中(草)藥、傳統醫學保健養生等相關課程達281門,總修課人數15,858人。
- 表示中草藥人才畢業後可投入藥材、醫療器材等產業,並進入照顧體系,就業狀況良好。
- 說明教育部對國立大學提供教師員額補助,私立大學則以經費獎補助。
姚立德 政務次長 教育部
- 針對中醫師養成及規劃,教育主管機關將與醫療衛生主管機關及考試機關密切合作,強化健全中(草)藥專業人才培育。
黃慶章 司長 專技考試司 考選部
- 表示考選部辦理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需依相關職業管理法規,目前衛福部尚未提出中藥師職業管理法律,故無法辦理考試。
蘇茂祥 副署長 農糧署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說明台灣種植中草藥面積約270公頃,以花蓮縣最多,但多數中藥材仰賴中國大陸進口。
- 指出中草藥推展面臨農民不具藥商資格無法販售加工品、生產成本高、品質易受栽培條件影響等問題。
- 介紹近年藥用菇類、本土青草藥作物、黃芩、丹參、當歸、紅棗等中草藥研究成果。
- 說明農委會輔導推廣中草藥生產栽培,鼓勵契作,建立採後處理及初級加工設備,提升進口替代率。
- 強調研發台灣本土藥用植物栽培、選育種與優良種原保存,克服海島型氣候挑戰。
- 表示將開發適合台灣生產之中草藥台灣優良農業操作規範(TGAP)系統,建立消費者信心。
蔡少正 司長 生科司 科技部
- 說明科技部藥學及中醫藥學門研究領域涵蓋天然物、中草藥新藥研發、作用機轉與毒性、臨床藥學及針灸等。
- 指出近3年度中醫藥學領域補助專題研究計畫,經費穩定,研究範圍廣泛。
- 說明未來推動重點包括建立生物資源整合機制、推動植物新藥研發、開發台灣原生藥用植物、推廣中草藥國際合作,並鼓勵中醫藥學者跳脫傳統思維。
- 表示亞太生技醫藥研發產業中心是行政院跨部會計畫,去年已掛牌,科技部在中藥推廣方面持續努力。
羅達生 代理處長 技術處 經濟部
- 說明經濟部在中草藥產業發展主軸為發展中草藥新藥與產業技術開發,運用法人機構承接學術成果,並輔導傳統中草藥產業升級轉型。
- 指出技術處補助法人建置植物新藥臨床前研究設施與技術能量,帶動廠商全面升級,已產出33件候選藥物、25件進入臨床試驗、技轉20件,帶動廠商投資逾90億元。
- 說明工研院已建置藥材萃取物資源庫及基原DNA鑑定技術平台,釐清藥材真偽,並出版「台灣中草藥分析鑑別」專書。
- 表示未來願景是推動台灣成為「亞太植物新藥研發產業重鎮」,將持續進行產業技術平台與技術開發,並加強與衛福部、農委會合作。
- 說明經濟部運用租稅優惠、研發補助、低利貸款等政策工具,輔導傳統中草藥產業升級轉型,已有16家生技新藥公司以植物新藥為研發項目。
傅瑋瑋 專門委員 綜規司 教育部
- 說明教育部與衛福部食藥署之間業務聯繫管道,於3月12日接獲訊息後,立即透過校園食材平台清查學校使用過期乳瑪琳情況,並於3月13日通報疑似名單,3月14日食藥署關心調查情形,3月16日早上已提供確認名單給食藥署。
顧記華 所長 國家中醫藥研究所 衛生福利部
- 說明國家藥園因位處水源保護區及地質敏感帶,無法開發,只能低度利用作為教育扎根、中草藥培植、展示及植物研究之用。
- 表示藥用植物園栽種的植物種原主要用於展示,並與農委會合作栽種藥材,試點試種本土可替代藥材。
何啟功 次長 衛生福利部
- 說明中藥技術士溝通困難點在於藥界反對非藥師進行調劑,而中藥材有食藥之分,丸散膏丹調配權是癥結。
- 指出藥界認為其已修習相關學分應具備資格,但未投入市場,造成有資格者無法執業。
- 表示家屬照顧者的心理支持有在考慮,可能放在其他計畫中,將再研擬是否納入整個長照系統。
彭鴻章 副司長 考選規劃司 考選部
- 說明考選部辦理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需依職業管理法規,目前衛福部尚未提出中藥師職業管理法律,故無法辦理考試。
- 表示藥事法103條規定中藥師特考,但衛福部需訂定相關管理辦法,考選部才能辦理。
相關後續
- 本日會議報告及詢答完畢。
- 委員口頭質詢未及答復或請補充資料者,請於2週內以書面答復,委員另要求期限者,從其所定。
- 通過臨時提案5案,內容涵蓋長照人力產學合作評估、中醫師訓練經費補足、飯店食安稽查與教育、中醫基層診所訓練單位資格訂定、迪化街中藥博物館可行性研議。
討論事項二
招收東協學生來台就讀長照相關科系產學合作評估 (臨時提案第一案)
核心議題
透過招收東協15歲青少年來台就讀長照相關專科學校,在建教合作模式下,學習照顧輔助技能,畢業後返回母國執業,旨在改善外籍看護訓練不足問題並補充我國照顧人力。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陳曼麗 立法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黃秀芳 立法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邱泰源 立法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鍾佳濱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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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建請衛生福利部在2個月內針對招收東協學生來台就讀長照相關科系時,產學合作部分進行評估,並針對業界需求制定相關規範。
討論事項三
補足中醫師畢業生全額納訓經費 (臨時提案第二案)
核心議題
中醫師須於評鑑合格之教學醫院接受2年訓練才能充任負責醫師,但當前訓練場所無法滿足新科中醫師全額納訓需求,受訓率僅約四成,主因中醫師訓練經費編列不足。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蔣萬安 立法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許淑華 立法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李彥秀 立法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徐志榮 立法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要求衛生福利部於編列107年中醫師受訓經費時,應秉持公平合理原則,將每年中醫師畢業生全額納訓經費全數補足,並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報告。
討論事項四
加強飯店旅館業食品安全稽查與教育 (臨時提案第三案)
核心議題
近年五星級大飯店餐飲屢屢出現食安問題,如使用過期或發霉食材,顯示飯店旅館業的食品安全存在極大漏洞,嚴重影響國人健康與信心。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徐志榮 立法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蔣萬安 立法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陳瑩 立法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李彥秀 立法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許淑華 立法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周陳秀霞 立法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建議衛生福利部應要求各地方衛生局加強稽查,同時對各大飯店、旅館加強食安教育,從食材把關、廚師再教育到用餐環境衛生提出完整改善措施,並於1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
討論事項五
納入中醫基層診所作為負責醫師訓練單位 (臨時提案第四案)
核心議題
經評鑑合格之教學醫院無法全額滿足中醫系畢業生接受負責醫師訓練之需求,若能納入中醫基層診所作為訓練單位,應能紓解現行困境。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陳瑩 立法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陳曼麗 立法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許淑華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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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要求衛生福利部應於6個月內訂定中醫基層診所得以承訓之資格標準及相關規範辦法,再透過公開遴選方式,讓基層診所得以參與、分擔負責醫師訓練。
討論事項六
研議於迪化街設置中藥博物館可行性 (臨時提案第五案)
核心議題
中醫為我國固有傳統醫學,為使中草藥教育普及化及親民化,進而增進國人對傳統醫藥文化的正確認知,建議於迪化街設置中藥博物館。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陳瑩 立法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陳曼麗 立法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許淑華 立法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建議衛生福利部於9個月內會同相關部會,共同研議於迪化街設置中藥博物館之可行性,以提供學術研究及教育宣導使用。
討論事項七
衛生福利部、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科技部、經濟部及教育部就「中(草)藥的發展願景(含健保給付制度)管理」列席報告,並備質詢
核心議題
- 本次議程主要探討台灣中(草)藥產業的研究發展、管理現況、健保給付制度,以及各部會如何共同推動中(草)藥產業的升級與國際化。
- 討論聚焦於中藥材品質管理、新藥研發、人才培育、產業輔導措施,以及健保資源在中醫藥領域的分配與利用效率。
相關爭議
- 中藥材邊境查驗與市售品質落差:楊曜委員質疑邊境查驗不合格率為0,但市面查驗不合格率卻接近10%,顯示邊境把關有漏洞,要求加強檢驗密度與項目。
- 中藥材農藥殘留標準:吳玉琴委員關切中藥材農藥殘留標準尚未訂定,影響民眾用藥安全,要求衛福部加速制定。
- 中藥產業發展願景不明:吳玉琴委員、黃秀芳委員、周陳秀霞委員批評衛福部缺乏明確的中醫藥產業發展願景與跨部會整合平台,導致產業發展停滯。
- 中藥產業審查效率低落:劉建國委員指出中藥產品申請自由產銷證明書及外銷專用許可證所需天數遠高於西藥,嚴重影響台灣中藥產業的國際競爭力。
- 中藥與食品管理權責不清:黃秀芳委員及楊曜委員指出中藥材作為藥品與食品時的管理單位不同,且清單有重疊衝突,要求衛福部釐清責任並統一規範。
- 中醫健保給付範圍與公平性:黃秀芳委員、許淑華委員、陳瑩委員質疑中醫健保給付比例偏低,且水煎藥品、飲片等未納入給付,影響民眾用藥選擇與中醫發展。
- 中藥師制度建立延宕:林淑芬委員重申藥事法103條規定中藥師特考20年未辦理,導致中藥管理專業人才嚴重斷層,行政機關互踢皮球,要求衛福部解決此問題。
立法委員發言
蔣萬安 立法委員
- 要求衛福部針對偽藥及過期乳瑪琳事件於1週內提出檢討及懲處報告,並加強橫向與垂直聯繫。
- 指出韓國、中國大陸積極發展中醫藥,韓國將漢醫學改為韓醫學並聚焦診斷儀器及糖尿病研究,值得台灣借鏡。
- 關切中醫藥標準化制度的強化,希望衛福部中醫藥司能將其法制化或成立標準化中心。
陳宜民 立法委員
- 質疑衛福部食藥署對過期乳瑪琳流向學校的掌握失準,要求衛福部徹查並加強食安稽查與教育。
- 批評健保卡冒用事件中,健保署不給付醫師費用,要求健保署檢討醫師查證責任、更換晶片卡,並應將開業醫視為夥伴。
- 指出衛福部公告的中藥材清單包含保育類動物(如伯勞、海豚、海豹),要求中醫藥司與食藥署修正清單,並明確標示可食用部位。
- 建議衛福部應對「藥食同源」的中藥材管理權責進行釐清,並更新相關清單。
陳曼麗 立法委員
- 質疑衛福部對問題食品下架時間的寬鬆,導致業者促銷,未能立即斷貨,要求檢討管理方式及關注民眾食安後續影響。
- 關切健保卡冒用事件中,醫師舉報後反而損失醫療費用,要求健保署建立獎勵機制及通報手續,並檢討雙證件查驗的必要性。
- 指出台灣中藥師及中藥劑生比例嚴重失衡,中藥產業持續沒落,要求衛福部提出中藥產業復興策略,並建立中西藥雙軌制管理。
- 建議在藥事繼續教育中加入中藥課程,並利用異業結合(如文創)推廣中藥,建立中西藥混用資料庫。
李彥秀 立法委員
- 質疑衛福部推動國家藥審中心(CDE)行政法人化的必要性,認為現行行政委託模式可解決行政流程及經費來源問題。
- 強調藥品審查涉及高度公權力,現行行政法人法的利益迴避規範不足,要求部長重新思考並加強溝通。
- 肯定衛福部在冠脂妥偽藥事件的快速處理,但要求年底前落實藥品履歷制度,並建立藥商出貨量與藥局進貨量的SOP管控機制。
吳玉琴 立法委員
- 指出中醫健保利用人數下降,申報點數上升,但總額穩定,質疑中醫是否逐漸沒落,並要求衛福部提出明確的中醫藥發展願景。
- 批評台灣缺乏跨部會中醫藥發展平台,且中藥材高度依賴進口,要求衛福部盤點資源,強化跨部會整合。
- 關切中藥材農藥殘留標準訂定進度,要求衛福部中醫藥司加速於年底前提出草案。
- 身為牙醫出身,對心口司提出的5年口腔計畫不滿意,要求部長針對口腔健康提出更具體的願景與預防策略,並以日本80、20政策為目標。
- 質疑C肝全口服新藥健保給付條件過嚴,要求C肝辦公室檢視並放寬適應症,並加強流行病學資料分析。
黃秀芳 立法委員
- 質疑衛福部對中醫藥發展不夠重視,國家藥園功能未發揮,且未盤點各縣市藥用植物園資源。
- 要求衛福部釐清中藥材從藥材到食品調理包的管理責任,並加強農藥、重金屬殘留的源頭控管與檢驗。
- 指出中醫健保給付比例偏低,許多民眾自費使用水藥,要求衛福部檢討中西醫健保給付公平性,並考慮將飲品納入給付範圍。
- 要求衛福部加強查緝電台販售誇大療效的藥品或健康食品,並加強民眾用藥觀念宣導。
邱泰源 立法委員
- 強調中草藥發展應建立高、廣、前瞻性平台,用智慧探討,並鼓勵年輕人投入中草藥領域,確保其出路與傳承。
- 要求科技部與教育部針對中醫藥學門的師資培育、研究經費與學生出路提出具體KPI與成長目標。
- 關切中藥材安全,要求衛福部提供邊境管理與市售監測資料,確保民眾用藥安全。
- 詢問中成藥推廣與市場多樣性發展策略,期望台灣能突破醫藥生技發展困境,讓好藥不僅供外國人使用。
許淑華 立法委員
- 對部長在乳瑪琳事件的回應非常不滿意,認為衛福部態度消極、缺乏全面稽查,數據不精準,要求提出完整的下架制度與稽查報告。
- 質疑政府打造亞太生技醫藥重鎮的目標,衛福部在中醫藥部分僅提供想法,缺乏具體腹案與產值貢獻規劃。
- 建議衛福部考慮將大宗中醫飲品納入健保給付範圍,以符合病人需求。
- 指出台灣具中藥調劑師身分藥師多達3萬人,但實際在中藥診所服務僅181人,中醫師所得偏低影響調劑申報,要求部長改善中醫師執業環境。
- 支持中藥技術士草案旨在延續傳統產業,但要求衛福部在法案推出前,明確規範報考資格與避免開放全民應考導致紛爭。
周陳秀霞 立法委員
- 質疑各部會在中草藥發展上各吹各的調,缺乏整合,擔心變成「三個和尚沒水喝」的窘境。
- 關切台灣中草藥產業在國際競爭中的困境與威脅,尤其中國大陸在植物新藥研發上的進展已超前台灣。
- 強烈要求衛福部落實中藥產品監測,確保民眾用藥安全,特別是高風險藥材的澈底監測。
- 建議中藥師制度可採國家考試普考或高考方式設立,以解決中藥材管理技術士制度的違憲疑慮與專業性問題。
- 要求衛福部加強雙向轉診,特別是輕症下轉基層診所,以落實分級醫療,並提升電子轉診的效率與民眾信心。
- 指出工研院中草藥試驗工廠功能不錯,但中藥商感受不深,要求經濟部加強與業者合作,提升產業鏈技術發展。
蘇治芬 立法委員
- 對台灣中藥材高度仰賴中國進口,且屢被驗出農藥、重金屬殘留表示不放心,要求衛福部加強邊境管制及檢驗密度。
- 關切新北市平溪藥用植物園每年花費300萬元僅作展示用,要求部長檢視其運作與國家投資效益,並使其與亞太生技醫藥研發產業中心結合,發展台灣原生藥用植物產業。
- 要求衛福部提出臨時提案,支持亞太生技醫藥研發產業中心投入台灣原生植物研究,而非僅限藥廠加工研發。
楊曜 立法委員
- 質疑衛福部中醫藥司2015-2016年邊境查驗中藥材不合格率為0的數據,認為過高的合格率可能顯示檢驗密度或項目有問題,要求加強查驗。
- 指出市面查驗不合格率高達9.9%,與邊境查驗的0%形成巨大落差,要求衛福部加強藥品檢驗控管。
- 建議衛福部食藥署與中醫藥司應聯合探討並統一公布可供食品食用的中藥材清單,避免衝突點讓民眾無所適從。
- 建議健保署對IDS計畫的轉診病患,若轉回承作醫院應給予健保給付誘因,以提升離島偏鄉醫療照護品質。
陳瑩 立法委員
- 提醒科技部在台灣原生藥用植物開發時,應尊重原住民族基本法與傳統智慧創作保護條例,確保利益共享。
- 關切水煎藥品與飲片未納入健保給付,要求衛福部訂定時程,儘速研議將其循序漸進納入健保,以保障民眾用藥選擇與安全。
- 質疑中醫藥司官員缺乏中藥專業背景,導致管理失職,要求衛福部正視中藥管理專業人才斷層問題。
- 批評衛福部中程施政計畫對中醫藥產業提升毫無著墨,要求3個月內會同相關部會研擬中醫藥產業願景、施政方針及發展策略。
鍾孔炤 立法委員
- 關切台灣失智老人照護服務量能嚴重不足,要求衛福部提出對策,並確保長照2.0預算能有效運用於失智者居家服務。
- 建議衛福部應提高照顧失智者居家服務員的薪資待遇,使其高於照顧一般老人,以吸引更多人力投入。
- 指出長照A、B、C級中心規劃中缺乏諮商心理師或臨床心理師,要求衛福部將其納入規劃,重視照顧者與被照顧者的心理健康。
林淑芬 立法委員
- 質疑中醫藥司業務承辦人員連藥材辨識能力都缺乏,遑論管理中藥功效與品質,批評國家對中藥管理外行且放任。
- 指出中醫藥司內部缺乏中藥或中醫高考通過的專業行政人員,導致中藥管理體系無法專業化。
- 批評藥事法103條規定中藥師特考20年未辦理,導致中藥相關科系學生畢業無出路,國家消滅中藥專業,要求衛福部解決此問題。
- 要求部長承諾回到藥事法103條,訂定中藥師認定資格與管理辦法,讓考選部能辦理國家考試,跨出中藥專業管理的第一步。
劉建國 立法委員
- 質疑衛福部部長對中醫師2年PGI訓練中診所是否納入組訓的答覆與事實不符,要求部長評估將診所納入中醫師及牙醫師組訓的可行性。
- 以屠呦呦研究青蒿素獲諾貝爾獎為例,質疑台灣對中藥新藥研發的態度與制度,認為台灣廠商難以取得中藥許可證,無法成為世界領頭羊。
- 指出台灣中藥申請自由產銷證明書與外銷專用許可證所需天數遠高於西藥,嚴重影響中藥產業外銷競爭力,要求衛福部加速審查效率。
相關人員回應
陳時中 部長 衛生福利部
- 坦承衛福部在食安系統中有檢討空間,會努力改進,並針對偽藥及乳瑪琳事件於1週內提出檢討報告。
- 回應健保卡冒用事件,表示健保署不會給付費用但不會對醫師罰款,並指出牙科在口腔內較易辨識冒用者。
- 表示中醫藥發展持正面態度,但中藥調劑權有爭議需研議,未來將建立跨部會平台盤點資源與規劃方向。
- 承諾今年底前將推動藥品履歷制度,並檢討用藥安全上的制度面問題。
- 指出中醫健保利用人數下降是因使用強度增加,中醫藥司主要職掌法規,將努力完備。
- 表示中藥材農藥殘留限量基準研究計畫預計年底出爐,將訂定標準。
- 認同日本80、20口腔健康目標,認為台灣可達成,將擬定計畫從預防著手,精進心口司的口腔計畫。
- 回應C肝新藥給付,指出公布時間落差及使用量低於預期,健保署正研究放寬適應症。
- 表示中藥材進入食品調理包時,依食安法由食藥署管理,中藥廠製造則由中醫藥司管理,將釐清責任。
- 承諾加強電台誇大療效藥品廣告的查緝與民眾用藥觀念宣導。
- 同意將診所納入中醫師及牙醫師組訓的評估,並於1個月內提出報告。
- 承諾將提升中藥審查效率,並針對中藥師職業管理法律提出相關辦法。
黃怡超 司長 中醫藥司 衛生福利部
- 說明中醫標準化研究已透過專家共識決進行,並登載國際學術論文,台灣中藥典也訂有單味藥材及複方製劑標準。
- 表示中藥調劑目前由中醫師及藥師處理,藥劑生不能調劑;中藥技術士只能執行調配,不能接受中醫師處方。
- 說明中藥材異常物質限量基準已公告二氧化硫、黃麴毒素及重金屬,農藥部分預計年底前提出草案。
- 指出中藥材邊境查驗不合格率為0,但市面查驗不合格率為9.9%,坦承邊境檢驗項目與密度需檢討。
- 表示中藥師考試因衛福部尚未提出職業管理法律,考選部無法辦理。
- 承認中醫藥司27位編制人員中,無中藥或中醫相關科系高考通過者,但制定過程中會諮詢專業人員。
- 說明中藥飲片納入健保給付目前僅有小兒過敏性鼻炎試辦計畫,非全面政策。
- 表示台灣中藥注射劑目前沒有,但青蒿素等純化物可循西藥新藥途徑申請許可證。
- 承認台灣中藥自由產銷證明書與外銷專用許可證審查天數遠高於西藥,承諾提升效率。
蘇茂祥 副署長 農糧署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說明台灣種植中草藥面積約270公頃,以花蓮縣最多,但多數中藥材仰賴中國大陸進口。
- 指出中草藥推展面臨農民不具藥商資格無法販售加工品、生產成本高、品質易受栽培條件影響等問題。
- 介紹近年藥用菇類、本土青草藥作物、黃芩、丹參、當歸、紅棗等中草藥研究成果。
- 說明農委會輔導推廣中草藥生產栽培,鼓勵契作,建立採後處理及初級加工設備,提升進口替代率。
- 強調研發台灣本土藥用植物栽培、選育種與優良種原保存,克服海島型氣候挑戰。
- 表示將開發適合台灣生產之中草藥台灣優良農業操作規範(TGAP)系統,建立消費者信心。
蔡少正 司長 生科司 科技部
- 說明科技部藥學及中醫藥學門研究領域涵蓋天然物、中草藥新藥研發、作用機轉與毒性、臨床藥學及針灸等。
- 指出近3年度中醫藥學領域補助專題研究計畫,經費穩定,研究範圍廣泛。
- 說明未來推動重點包括建立生物資源整合機制、推動植物新藥研發、開發台灣原生藥用植物、推廣中草藥國際合作,並鼓勵中醫藥學者跳脫傳統思維。
- 表示亞太生技醫藥研發產業中心是行政院跨部會計畫,去年已掛牌,科技部在中藥推廣方面持續努力。
羅達生 代理處長 技術處 經濟部
- 說明經濟部在中草藥產業發展主軸為發展中草藥新藥與產業技術開發,運用法人機構承接學術成果,並輔導傳統中草藥產業升級轉型。
- 指出技術處補助法人建置植物新藥臨床前研究設施與技術能量,帶動廠商全面升級,已產出33件候選藥物、25件進入臨床試驗、技轉20件,帶動廠商投資逾90億元。
- 說明工研院已建置藥材萃取物資源庫及基原DNA鑑定技術平台,釐清藥材真偽,並出版「台灣中草藥分析鑑別」專書。
- 表示未來願景是推動台灣成為「亞太植物新藥研發產業重鎮」,將持續進行產業技術平台與技術開發,並加強與衛福部、農委會合作。
- 說明經濟部運用租稅優惠、研發補助、低利貸款等政策工具,輔導傳統中草藥產業升級轉型,已有16家生技新藥公司以植物新藥為研發項目。
倪周華 專門委員 高等教育司 教育部
- 說明教育部主動公布47所學校曾使用過期乳瑪琳,分布7縣市,已透過校園食材登錄平台清查,並於3月13日回報疑似名單,3月14日食藥署關心調查情形,3月16日早上已提供確認名單給食藥署。
- 提供106學年度中(草)藥、傳統醫藥相關系所核定招生名額,共4所校院招收學士班50名、碩士班37名、博士班14名。
- 指出大學校院開設中(草)藥、傳統醫學保健養生等相關課程達281門,總修課人數15,858人。
- 表示中草藥人才畢業後可投入藥材、醫療器材等產業,並進入照顧體系,就業狀況良好。
- 說明教育部對國立大學提供教師員額補助,私立大學則以經費獎補助。
顧記華 所長 國家中醫藥研究所 衛生福利部
- 說明國家藥園因位處水源保護區及地質敏感帶,無法開發,只能低度利用作為教育扎根、中草藥培植、展示及植物研究之用。
- 表示藥用植物園栽種的植物種原主要用於展示,並與農委會合作栽種藥材,試點試種本土可替代藥材。
何啟功 次長 衛生福利部
- 說明中藥技術士溝通困難點在於藥界反對非藥師進行調劑,而中藥材有食藥之分,丸散膏丹調配權是癥結。
- 指出藥界認為其已修習相關學分應具備資格,但未投入市場,造成有資格者無法執業。
- 表示家屬照顧者的心理支持有在考慮,可能放在其他計畫中,將再研擬是否納入整個長照系統。
彭鴻章 副司長 考選規劃司 考選部
- 說明考選部辦理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需依職業管理法規,目前衛福部尚未提出中藥師職業管理法律,故無法辦理考試。
- 表示藥事法103條規定中藥師特考,但衛福部需訂定相關管理辦法,考選部才能辦理。
相關後續
- 本日會議報告及詢答完畢。
- 委員口頭質詢未及答復或請補充資料者,請於2週內以書面答復,委員另要求期限者,從其所定。
- 通過臨時提案6案,內容涵蓋冠脂妥偽藥及乳瑪琳事件檢討、評估與紐西蘭等國合作種植中草藥、調查民眾常用固有方劑、固有成方科學化試驗、保育類動物從藥典剔除、中藥師特考及高考辦理。
- 徐志榮委員及徐榛蔚委員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相關機關以書面答復。
討論事項八
「冠脂妥」偽藥、遠東油脂「乳瑪琳」事件檢討與改善 (臨時提案第一案)
核心議題
日前爆發「冠脂妥」偽藥及遠東油脂涉嫌使用過期原料再製「乳瑪琳」事件,影響民眾健康,衛福部食藥署在危機處理上被指責退換貨混亂、流向掌握不清,導致民眾對食安信心不足。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蔣萬安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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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瑩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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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宜民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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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淑華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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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要求衛福部於1週內針對爆發「冠脂妥」偽藥、遠東油脂涉嫌使用過期及回收原料再製「乳瑪琳」事件提出檢討、改善報告,並加強與中央其他部會的橫向聯繫及與地方衛生單位垂直聯繫,保障國人食用安全,並向提案委員及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報告。
討論事項九
評估配合新南向政策與他國合作種植中草藥 (臨時提案第二案)
核心議題
我國中藥材高度仰賴進口,尤其來自中國大陸,依存度過高。為配合「台紐經濟合作協定原住民合作專章」及政府「新南向政策」,評估與紐西蘭、澳大利亞、馬來西亞、印度等國家合作,共同開發合適中草藥種植的無污染土地,發展中草藥種植可行性。
相關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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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委員發言
陳瑩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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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秀芳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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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泰源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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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人員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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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後續
建請委員會決議要求農業委員會應會同相關部會,評估配合新南向政策,尋求紐西蘭、澳大利亞、馬來西亞、印度等國家之合作,派員勘查共同開發合適中草藥種植之無污染土地,研議發展中草藥種植之可行性。
討論事項十
調查民眾常用丸、散、膏、丹、方劑之統計數據 (臨時提案第三案)
核心議題
傳統固有藥方常透過丸、散、膏、丹及煎藥方式服用,為精進相關管理與政策,有必要調查民眾主要使用的方劑類型及相關統計數據。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陳宜民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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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瑩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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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彥秀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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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萬安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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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淑華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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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人員回應
黃怡超 司長 中醫藥司 衛生福利部
- 建議修正提案文字為「應先調查民眾常用哪些丸、散、膏、丹、方劑,以作為日後相關精進之佐證」。
相關後續
本案經衛福部中醫藥司建議文字修正後,照案通過。
討論事項11
針對民眾經常使用之固有成方進行科學化試驗 (臨時提案第四案)
核心議題
傳統固有藥方、藥典歷經歲月演進,其藥效有待科學檢驗。為維護國人健康,應針對民眾經常使用之固有成方進行科學化試驗、動物臨床前療效評估,並公告結果資訊。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陳宜民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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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瑩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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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彥秀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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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萬安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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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淑華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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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人員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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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後續
建請衛生福利部應先針對民眾經常使用之固有成方進行科學化的試驗、動物臨床前療效評估,並將結果資訊公告,讓民眾有充分瞭解的權利,以維護國人健康。
討論事項12
全面檢視傳統藥典與藥方,剔除保育類動物成分 (臨時提案第五案)
核心議題
傳統固有藥方、藥典歷經歲月演進,若干中藥材實不合時宜,如熊膽、麝香等保育類動物之器官、組織或分泌物。為與時俱進並維護生態,應全面檢視並剔除相關成分。
相關爭議
傳統智慧與生態保育的平衡:主席認為傳統藥方應保留,但應註記現今是否合時宜;陳宜民委員則強調衛福部公布的原料清單應剔除保育類動物,因其作為材料使用有法律限制。
立法委員發言
陳宜民 立法委員
- 說明中醫藥司與食藥署的兩份可供食品使用的中藥材名單應一併檢討,並剔除保育類動物,因其作為原料使用有法律限制。
陳瑩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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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彥秀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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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萬安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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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淑華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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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人員回應
黃怡超 司長 中醫藥司 衛生福利部
- 建議修正提案文字,將「將保育類動物從傳統藥典、藥方剔除」等字刪除,改為「爰建請衛生福利部應全面檢視,與時俱進,共同維護生態」。
相關後續
本案經衛福部中醫藥司建議文字修正後,照案通過。
討論事項13
辦理中藥師特考及專業科系畢業人員之高考 (臨時提案第六案)
核心議題
藥事法82年修法賦予既有從業人員就地合法執業權,並明訂考試院應辦理特考以建立專業證照。然而自87年2月5日至今已過20年,考試院卻遲未辦理特考,造成中藥管理專業人才嚴重斷層,損及民眾使用中藥之權益。
相關爭議
- 特考辦理時程與法律依據:黃司長怡超表示制定中藥師法茲事體大,希望提案能加上「研議」字樣,林淑芬委員則批評衛福部20年來互踢皮球,怠忽職責,拒絕「研議」字眼,要求立即提出辦法辦理考試。
- 中藥師職業管理法律的制定:考選部表示需衛福部提出中藥師職業管理法律,明定考試及格才能執業,才能依據藥事法103條第5項辦理特考與高考。
立法委員發言
林淑芬 立法委員
- 指出藥事法103條規定中藥師特考20年未辦理,導致中藥管理專業人才嚴重斷層,損及民眾權益。
- 批評衛福部以「無法律依據得以管理執行」為由拒絕考試院辦理考試,是互踢皮球、瀆職行為。
- 要求衛福部承諾依藥事法103條,訂定2類人員認定資格、管理辦法,讓考選部辦理國家考試。
- 強調中藥調劑是專業範疇,從業人員資格應經國家考試限定,不能再以「研議」拖延。
吳玉琴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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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曼麗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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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人員回應
彭鴻章 副司長 考選規劃司 考選部
- 說明考選部辦理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需依照相關職業管理法規作為辦理依據,目前衛福部尚未提出相關職業管理法律,故無法辦理考試。
- 建議提案文字修正為「請衛生福利部提出中藥師職業管理法律,明定經考試及格始能執業。考試院再依據藥事法第103條第4項會同行政院研議辦理中藥師特考,並定出落日條款,及另辦理中藥專業科系畢業人員之高考。」
黃怡超 司長 中醫藥司 衛生福利部
- 表示制定中藥師法茲事體大,目前尚未有譜,希望提案能加上「研議」等字樣,因為這是一個很大的變革。
- 指出衛福部在104年已針對此課題踏出第一步,但距離制定中藥師法仍有距離,希望委員考量。
- 說明藥師修習中藥學分僅16個,考試相關試題僅占5%,故大家認為無法擔負起調劑責任。
陳時中 部長 衛生福利部
- 承諾衛福部將照委員的意思,針對中藥師職業管理提出相關辦法。
相關後續
本案經提案委員與考選部、衛福部討論後,修正文字並通過,要求衛福部提出中藥師職業管理法律,明定應經考試及格始能執業,並由考試院依藥事法103條第5項研議辦理中藥師特考及高考。
討論事項14
加強中藥材邊境查驗制度,提高紅棗等大宗進口藥材檢驗密度 (臨時提案第七案)
核心議題
紅棗為國人常用中藥材及大宗進口品項,但日前有大陸紅棗偽冒、混雜苗栗公館紅棗,影響農民權益,且有農藥或重金屬殘留疑慮。為保障國人使用中藥材安全,應加強邊境查驗制度。
相關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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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委員發言
徐志榮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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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彥秀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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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瑩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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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宜民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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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萬安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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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淑華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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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人員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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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後續
建請衛福部應加強中藥材邊境查驗制度,並針對紅棗等進口量大之中藥材,提高檢驗密度,以保障國人使用中藥材之安全。
討論事項15
加強台灣原生本土藥用植物研究與產業發展 (臨時提案第八案)
核心議題
衛福部除現行「台灣中藥典」外,應加強台灣原生本土藥用植物研究,配合行政院「亞太生技醫藥研發產業中心」政策,投入台灣原生種藥用植物研究,進一步提升經濟生產規模,建立生產履歷與供應鏈,提高相關產業產值。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黃秀芳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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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治芬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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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玉琴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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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曜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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顧記華 所長 國家中醫藥研究所 衛生福利部
- 建議將提案文字修正為「衛福部除現行『台灣中藥典』外,應加強台灣原生本土藥用植物研究,配合行政院『生醫產業創新推動方案』政策,投入台灣原生種藥用植物相關研究,並會同經濟部及農委會進一步提昇經濟生產規模,建立台灣本土藥用植物生產履歷,作為台灣未來生技藥物之原料來源,建立台灣本土藥用植物供應鏈,提高相關產業產值」。
相關後續
本案經衛福部國家中醫藥研究所建議文字修正後,照案通過。
討論事項16
尊重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回饋生物多樣性資源運用惠益 (臨時提案第九案)
核心議題
為尊重「生物多樣性公約」精神及依照原住民族基本法第13條規範,政府對原住民族傳統生物多樣性知識應予保護並促進發展。行政院各機關在運用原住民族傳統生物多樣性資源、技術研究與發展、生產時,應尊重其智慧,並將產生之惠益回饋原住民族。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陳瑩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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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曜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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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秀芳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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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後續
建請委員會決議,要求行政院各機關針對原住民族傳統之生物多樣性資源運用、技術研究與發展、生產等,應尊重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因而產生之惠益,應同時回饋原住民族。
討論事項17
研擬中醫藥及中草藥產業未來之願景、施政方針及發展策略 (臨時提案第十案)
核心議題
衛生福利部中程施政計畫中,關鍵績效指標與未來四年重要計畫僅監測市售中藥(材)及高風險中藥(材)異常物質合格率,對中醫藥產業提升毫無著墨,顯有失職之嫌。應研擬中醫藥及中草藥產業未來之願景、施政方針及發展策略。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陳瑩 立法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黃秀芳 立法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許淑華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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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人員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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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後續
請衛生福利部於3個月內會同相關部會,研擬中醫藥及中草藥產業未來之願景、施政方針及發展策略。
討論事項18
研議水煎藥、飲片納入健保給付之可行性 (臨時提案第十一案)
核心議題
為提升全民就醫及用藥可近性,建請衛生福利部在全民健康保險中醫總額「專款專用項目」之試辦計畫內,提供開放水煎藥、飲片之健保給付。同時,為增進全民用藥安全,應研擬中藥材管理辦法或限用安全中藥材。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陳瑩 立法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黃秀芳 立法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許淑華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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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人員回應
李伯璋 署長 健保署 衛生福利部
- 建議將提案文字修正為「為提升全民就醫及用藥之可近性,建請衛生福利部研議安全、療效無虞之水煎藥、飲片之健保給付」。
相關後續
本案經衛福部健保署建議文字修正後,照案通過。
原始資料
- 公報
- 1063001
- 卷/期/冊
- 106/30/1
- 發布日期
- 2017-04-12
- 原始連結
- 立法院頁面官方 PDF文字檔Parsed JS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