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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委員會審查經濟部附屬單位預算及礦業政策報告

經濟委員會會議日期:2017-03-22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審查經濟部主管之經濟作業基金、經濟特別收入基金、核能發電後端營運基金及地方產業發展基金等 106 年度預算案,並聽取礦業現況及政策報告。會議針對礦業權核發、工業區土地利用、貿易推廣效益、核廢料處置及地方產業發展等議題進行質詢與討論,多項預算提案經協商後部分凍結或減列,並要求相關單位提交專案或書面報告以強化監督。

討論事項一

我國礦業之現況、礦業權核發與總量管制情形及礦業政策規劃報告

核心議題

  • 本次會議主要針對我國礦業的現況、礦業權的核發與總量管制機制,以及從國土永續發展的角度檢視礦業政策的規劃進行報告與質詢。
  • 核心議題包括礦業權展延的審查速度、舊礦業法規的合理性、原住民族土地權益保障,以及礦業開發對環境生態的衝擊。

相關爭議

  • 亞泥礦權展延審查速度爭議:林淑芬委員質疑經濟部礦務局以史上最快速度(3.5個月)通過亞泥礦權展延申請,且橫跨農曆春節期間,質疑其圖利財團,並規避礦業法修法後的規範。
  • 舊礦業法「霸王條款」爭議:林淑芬委員指出舊礦業法第 31 條規定礦權展延原則許可、例外否准,且政府若因劃設保護區否准需補償業者,造成礦業權者長期將公共資源私有化。
  • 原住民族土地權益爭議:林淑芬委員批評現行礦業法第 47 條允許礦業權者在原住民保留地或私人土地上,只需提撥租金即可直接使用,踐踏原住民族的文化土地權。
  • 礦業用地計算方式爭議:林淑芬委員指出礦業用地僅以 2D 面積計算,未能反映實際開挖的 3D 體積,導致對山頭的破壞未能被妥善規範。

立法委員發言

林淑芬 立法委員

  • 強烈質疑經濟部礦務局以極快速度通過亞泥礦權展延,指控其圖利財團、踐踏國土,並藐視國會。
  • 要求經濟部撤銷亞泥的礦權展延許可,並承諾在礦業法修正後以新法規重新審查。
  • 批評舊礦業法第 31 條的「霸王條款」及第 47 條允許業者不經同意使用原住民土地的規定,認為其漏洞百出且不公平。

王惠美 立法委員

  • 質疑林淑芬委員的發言與當天審查預算的主題不符,要求回歸議程。
  • 表示若經濟部對礦業法議題不作為,將支持從頭處理預算案。

陳超明 立法委員

  • 認為林淑芬委員的發言是在「亂搞」,要求主席回歸審查預算,並表示若無法審查預算將離席。
  • 建議部長好好與林委員討論撤銷許可問題。

高志鵬 立法委員

  • 提醒部長若屬下單位抱持敷衍心態,將難以做好部長職務,並指出媒體報導經濟部以舊報告混充交差的問題。
  • 語重心長地提醒部長應預期社會輿論反彈,並窮盡一切努力解決礦業權爭議。

相關人員回應

李世光 經濟部部長

  • 承認現行法規對土地限制不足,承諾將快速邀集相關部會進行礦業法修法討論。
  • 表示將依現行行政措施,邀請相關單位進行會勘與檢視,若有違反公益情形,可處以罰鍰甚至廢止礦權。
  • 承諾將回去檢視亞泥礦權展延案的審查過程,並依現行法律處理。

相關後續

  •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並經確定。
  • 委員黃偉哲、徐永明等 23 人對礦業報告提出質詢,由經濟部李部長世光等相關官員即席答復。
  • 登記發言委員均已發言完畢,詢答結束。
  • 委員邱議瑩、林俊憲、陳超明、林岱樺、徐榛蔚及廖國棟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 書面質詢和未及答復部分,請相關單位於 1 週內以書面答復並副知本會;委員質詢中要求提供之資料,請提供予本會全體委員。
  • 通過臨時提案 15 案,內容涵蓋礦務局檢討報告、礦業法規檢討、砂石場合法化輔導、進口砂石課徵景觀維護費、前瞻基礎建設原料評估、國有林地礦業權退場機制、礦業用地租金檢討、林業用地管制修正、大理石礦石開採總量管制、水泥外銷比率檢討、水泥工業廢棄物再利用、環境敏感區礦區清查、原住民族地區礦區參與、產值不大礦種停止採礦權申請、水泥外銷政策評估等。
  • 新增 3 案臨時提案,要求經濟部修法提高蘭嶼核廢料補償金額、擬具蘭嶼低放射性廢棄物遷移評估計畫,並要求台電公司提出集中式貯存場專案報告。

討論事項二

審查 106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經濟部主管:經濟作業基金、經濟特別收入基金、核能發電後端營運基金及地方產業發展基金

核心議題

  • 本次會議主要針對經濟部主管下四大附屬單位基金(經濟作業基金、經濟特別收入基金、核能發電後端營運基金、地方產業發展基金)的 106 年度預算案進行逐項審查。
  • 審查重點涵蓋各基金的業務計畫、收支、解繳國庫淨額、轉投資計畫、固定資產建設、基金來源與用途、餘絀等,並針對委員提出的預算減列、凍結及主決議進行討論與協商。

相關爭議

  • 經濟作業基金:部分預算科目(如專業服務費、公共關係費)編列被質疑不實,加工出口區基金收入管理不善、進出口額萎縮,工業區土地閒置、容積率偏低及養地問題嚴重,導致土地利用效益不彰。
  • 經濟特別收入基金:旅運費、印刷裝訂與廣告費預算編列過高,貿易推廣成效不佳,會展產業國際排名停滯,南港展覽館擴建工程進度延宕,太陽光電 PV-ESCO 模式中央部會推廣成效不彰。
  • 核能發電後端營運基金:多項費用(超時工作報酬、旅運費、印刷裝訂與廣告費、專業服務費、材料及用品費、租金、償債與利息)預算編列被質疑浮濫且執行率低,回饋金運用流向不明且含糊,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選址民調支持度偏低,核一、核二廠乾式貯存設施進度嚴重落後,核電廠除役經費估算不足,基金借貸台電公司合法性與風險。
  • 地方產業發展基金:地方產業發展計畫輔導資源配置不均,部分區域高度依賴政府補助,就業人數帶動效益逐年下滑,產值目標設定過於消極,基金財務狀況持續短絀,回饋機制未有效運作,OTOP 網路平台及實體通路推廣成效不佳。

立法委員發言

徐永明 立法委員

  • 提案減列經濟作業基金「專業服務費」及「公共關係費」各 1,000 萬元和 100 萬元,認為預算編列不實。
  • 提案凍結經濟作業基金「勞務成本─專業服務費」10%,要求提出書面報告說明容積率改善情況。
  • 提案凍結產業園區開發管理基金「工業用地供給與服務資訊網」預算 10%,要求提出檢討報告。
  • 提案減列經濟特別收入基金多項預算,包括「旅運費」、「印刷裝訂與廣告費」、「材料及用品費」、「租金、償債與利息」等,認為編列不實。
  • 提案凍結核能發電後端營運基金「超時工作報酬」、「旅運費」、「印刷裝訂與廣告費」、「專業服務費」、「材料及用品費」、「租金、償債與利息」等預算,質疑其編列浮濫。
  • 提案凍結地方產業發展基金「地方產業發展計畫」預算 10%,要求提出檢討報告以平衡資源配置。

張麗善 立法委員

  • 提案增列加工出口區作業基金「業務收入」5,000 萬元,並要求加強與國稅局的勾稽機制。
  • 提案凍結加工出口區作業基金「旅運費」20%,質疑大陸旅費編列的必要性。
  • 提案凍結中小企業發展基金「投融資業務成本」20%,要求提出改善報告,質疑顧問公司投資績效不佳。
  • 提案凍結推廣貿易基金「貿易推廣工作計畫」經費 20%,要求提出改善報告,指出貿易出口衰退。
  • 提案減列推廣貿易基金「委託辦理會展計畫」及「委託辦理工具機暨零組件整合行銷計畫」經費,質疑效益不彰。
  • 提案凍結核能發電後端營運基金「捐助、補助與獎助」20%,質疑回饋金運用流向不明。
  • 提案凍結核能發電後端營運基金「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計畫─旅運費」20%,質疑大陸旅費編列不當。
  • 提案凍結地方產業發展基金「地方產業發展計畫」經費 20%,認為資源配置不均且產業自主性不足。
  • 要求經濟部針對工業區閒置土地提出解決方案,包括強制買回機制,並召開公聽會。

邱志偉 立法委員

  • 建議加工出口區作業基金「管理收入」增列 1,000 萬元,以增加基金收入。
  • 建議凍結加工出口區作業基金「勞務成本─專業服務費」10%,要求提出書面報告說明容積率改善情況。
  • 提案減列產業園區開發管理基金「不動產投資成本」30%,質疑成本增幅過大,要求提供詳細書面報告。
  • 提案凍結中小企業發展基金「事業投資成本」30%,質疑育成專戶連年虧損。
  • 建議推廣貿易基金「旅運費」不刪,但「印刷裝訂與廣告費」可酌減 200 萬元。
  • 提案凍結推廣貿易基金「興建國家會展中心(擴建南港展覽館)計畫」10%,要求提出書面報告說明進度。
  • 提案凍結再生能源發展基金「再生能源電價補貼」20%,質疑太陽光電土地面積不足及整合問題。
  • 提案凍結石油基金「太陽光電發電設備驗證平台建置與推廣服務」及「太陽光電環境建構及產業高值化推動」預算 10%,指出中央部會申辦成效不佳。
  • 提案減列石油基金「能源科技計畫推動與管理」1,500 萬元,質疑與其他基金計畫重疊。
  • 提案凍結再生能源發展基金「沼氣發電系統推廣計畫補助」及「補助辦理生質能電價補貼」預算 10%,指出推廣成效欠佳。

王惠美 立法委員

  • 質疑經濟作業基金「業務收入」增列 500 萬元太少,要求增列 5,000 萬元。
  • 質疑工業局「公共設施及基本安全之維護」預算編列的必要性,認為應撙節開支。
  • 質疑工業區土地閒置與炒作問題,要求工業局提出專案報告說明改善方案,並堅持預算凍結 10%。
  • 質疑推廣貿易基金「旅運費」編列過高,要求減列 1,000 萬元或 800 萬元。
  • 質疑國貿局推廣貿易的成效,特別是工具機產業,認為政府官員態度不積極,僅委託顧問公司處理。
  • 提案凍結推廣貿易基金「專業服務費」10%,並要求提出專案報告說明。
  • 質疑核後端基金「捐助、補助與獎助」中「其他」項目佔比過高,要求充分揭露運用情形,並凍結 25%。
  • 質疑核一、核二廠乾式貯存設施進度延宕,導致機組提前除役,要求凍結「用過核子燃料貯存計畫」預算 25%,並提出確切時程規劃。
  • 質疑地方產業發展基金資源配置不均,就業效益下滑,要求凍結 25%預算並提出改善報告。
  • 要求經濟部針對核電廠除役經費提出最新評估結果。

陳超明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經濟作業基金「勞務成本─服務費用─專業服務費」四分之一,質疑其用處及效益未詳細說明。
  • 質疑推廣貿易基金「印刷裝訂與廣告費」編列過高,認為新南向政策的宣傳費用不應比 TPP 多,並提案凍結 20%要求專案報告。
  • 質疑國貿局推廣貿易的成效,特別是新南向政策的實際執行,要求提供詳細資料並提案凍結「專業服務費」20%要求專案報告。
  • 質疑核後端基金「印刷裝訂與廣告費」及「專業服務費」編列浮濫,提案凍結四分之一。
  • 質疑核後端基金「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計畫」業務宣導成效不彰,提案凍結四分之一。
  • 質疑地方產業發展基金「地方產業發展計畫」績效指標不積極,提案凍結五分之一並要求檢討報告。
  • 建議工業區應拉高容積率並改革地價稅問題,以活化土地利用。

陳明文 立法委員

  • 支持國貿局推動新南向政策,認為現在是強攻市場的時機,不應減列貿易推廣相關預算。
  • 認為國貿局旅運費編列合理,因國際會議具不確定性,經費實報實銷,且 WTO 會議很重要。
  • 支持工具機暨零組件整合行銷計畫預算,認為該產業發展良好。
  • 建議工業區容積率應重新討論,並應改善工業區土地閒置問題。
  • 提案凍結推廣貿易基金「專業服務費」5%,並要求提出專案報告。
  • 提案凍結核能發電後端營運基金「業務宣導費」2,391 萬 4 千元,質疑宣導成效低落。
  • 提案凍結核能發電後端營運基金「委託調查研究費」4,000 萬元,要求地方政府同意公投作業後始得動支。
  • 提案凍結石油基金「太陽光電發電設備驗證平台建置與推廣服務」及「太陽光電環境建構及產業高值化推動」預算十分之一,指中央部會申辦成效不彰。

蕭美琴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地方產業發展基金「中小企業發展基金」1,000 萬元,並要求說明花蓮地區預算配置與提出檢討報告。
  • 提案減列推廣貿易基金「印刷裝訂與廣告費」2,000 萬元,質疑編列浮濫且無細目說明。
  • 提案減列核能發電後端營運基金「業務宣導費」500 萬元,並凍結剩餘預算,質疑宣導成效不彰。
  • 提案刪除核能發電後端營運基金「專業服務費─委託調查研究費」4,500 萬元,認為宜花地區不適合做核廢料最終處置場。
  • 提案要求推廣貿易基金研議「推動花東會展產業」專案計畫,以扶植東部觀光產業。
  • 提案要求能源局運用石油基金研議「氣積(流量)計價」及「簡易型配管」等政策推動與試辦計畫。
  • 提案要求經濟部研議我國氫能源政策,並在花蓮建置「示範區」進行技術試驗。

蘇震清 立法委員

  • 提案酌予減列加工出口區作業基金「業務成本與費用」500 萬元,以惕勵改善催收款項收回率偏低問題。
  • 提案減列加工出口區作業基金「勞務成本」8,050 萬 6 千元,認為預算增幅過高。
  • 提案凍結推廣貿易基金「專業服務費─推動臺灣會展產業發展計畫」10%,質疑計畫成效不彰與國際評比脫節。
  • 提案凍結核能發電後端營運基金「用人費用─超時工作報酬」30 萬元,質疑預算高估。
  • 提案減列核能發電後端營運基金「印刷裝訂與廣告費」2,000 萬元,認為預算增幅過高。
  • 提案減列核能發電後端營運基金「捐助、補助與獎助」2,000 萬元,質疑回饋金運用含糊。
  • 提案凍結石油基金「電動車示範運行補助」及「電動機車推廣補助」預算 2,000 萬元,質疑國內電動車產業發展問題。
  • 提案要求經濟部於 3 個月內提交核四轉型計畫,並重估核能電廠除役經費。

黃偉哲 立法委員

  • 提案刪減加工出口區作業基金「勞務成本─專業服務費」10%,指多數園區容積率偏低。
  • 提案刪減產業園區開發管理基金「勞務成本─服務費用」3%,認為景氣復甦力道不強,無大幅增列必要。
  • 提案刪減產業園區開發管理基金「修理保養及保固費」10%,認為預算大幅增加不妥。
  • 提案刪減產業園區開發管理基金「材料及用品費」5%,認為應減少物資消耗。
  • 提案刪減產業園區開發管理基金「不動產投資成本─其他費用」10%,認為政府應管理成本支出。
  • 提案刪減產業園區開發管理基金「委託調查研究費」5%,指工業用地資訊網利用效率低落。
  • 提案刪減產業園區開發管理基金「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20%,指部分支出不符自償性原則。
  • 提案刪減推廣貿易基金「貿易推廣工作計畫─服務費用─旅運費」10%,指計畫內容多屬公務預算範疇。
  • 提案刪減推廣貿易基金「印刷裝訂與廣告費」20%,質疑浮濫編列。
  • 提案刪減能源研究發展基金「能源研究發展工作計畫─專業服務費」5%,質疑浮濫編列。
  • 提案刪減再生能源發展基金「再生能源計畫─服務費用─專業服務費」10%,質疑高額增列。
  • 提案刪減再生能源發展基金「捐助、補助與獎助」10%,指離岸風電進度嚴重落後。
  • 提案刪減石油基金「政府儲油、石油開發及技術研究計畫─租金、償債與利息─什項設備租金」10%,指油槽租金應努力議價。
  • 提案刪減核能發電後端營運基金「服務費用─旅運費」10%,認為連年上升應管控。
  • 提案刪減核能發電後端營運基金「服務費用─印刷裝訂與廣告」10%,質疑預算高估浮濫。
  • 提案刪減核能發電後端營運基金「服務費用─一般服務費」10%,質疑預算高估浮濫。
  • 提案刪減核能發電後端營運基金「服務費用─專業服務費」10%,質疑預算高估浮濫。
  • 提案刪減核能發電後端營運基金「材料及用品費─使用材料費」10%,質疑預算浮濫編列。

管碧玲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加工出口區作業基金積極輔導廠商,研謀有效對策以招攬領導廠商進駐,因應出口額衰退。
  • 提案要求加工出口區作業基金加強稽催並採行積極對策,以保障債權,因催收款項金額高居不下。
  • 提案要求產業園區開發管理基金積極改善工業區土地運用效益,因土地取得困難且有閒置養地情形。
  • 提案要求產業園區開發管理基金研議增加工業土地需求資訊蒐集,強化網路平台配對功能,提升媒合成效。
  • 提案要求產業園區開發管理基金確實檢討「永續工業區潔淨水環境計畫」問題,未符法定用途部分改由公務預算支應。
  • 提案要求中小企業發展基金確實檢討「創業育成信託投資專戶」投資績效不佳問題,儘速改善。
  • 提案要求中小企業發展基金對已全額認損公司股票提出完善退場機制。
  • 提案要求推廣貿易基金平衡南部會展資源,檢討如何提升高雄協會型國際會議與大型國際展覽次數。
  • 提案要求再生能源發展基金研擬相關改善計畫,將沼氣發電示範模場成功推廣到有需要的縣市。
  • 提案要求再生能源發展基金主政機關提供再生能源建設季報,因太陽光電裝置容量進度稍嫌落後。
  • 提案要求能源局檢討推廣微電腦瓦斯表成效,並研擬改善方針,增進民眾認知率與裝置率。
  • 提案要求能源局根據地熱能源進度,規劃執行進度,並送交檢討報告。

廖國棟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經濟部於 3 個月內修法提高蘭嶼核廢料補償金額,以落實蔡總統道歉文內容。
  • 提案要求經濟部於 3 個月內擬具蘭嶼低放射性廢棄物遷移評估計畫,以符合「2025 非核家園」及原住民政見。

相關人員回應

李世光 經濟部部長

  • 承諾將檢視舊報告混充交差的疏失,並處理附件說明不清的問題。
  • 承諾將在工業局提出的工業區用地革新專案報告中,處理工業區土地利用問題。
  • 表示將積極爭取中小企業發展基金預算增加。
  • 同意推廣貿易基金的旅運費和廣告費減列,並承諾撙節使用。
  • 呼籲委員不要凍結推廣貿易基金專業服務費,擔心會影響業務推動。
  • 同意核能發電後端營運基金回饋金運用應更詳盡揭露,並檢討睦鄰工作預算編列。
  • 表示已在進行核電廠除役經費的重新評估,並將說明最新結果。

黃文谷 處長

  • 說明加工出口區作業基金業務收入已核實編列,每年維持在 6.4 億元左右,今年編列 6.6 億元已比去年增加 4%。
  • 同意將加工出口區作業基金管理費收入再增加 1,000 萬元。
  • 說明已與國稅局建立通報機制,管理費收入穩定,沒有少報情形。
  • 說明加工出口區旅運費編列包含國內外,國外旅費針對簽署 MOU 國家,大陸旅費目前暫無計畫。
  • 說明加工出口區專業服務費增加主因是台中、屏東污水廠營運操作費用及環保法令要求加強查核輔導費用。
  • 說明加工出口區銷貨成本已減列 34 萬元,且金額不大,希望維持原列數。

呂正華 代理局長

  • 說明產業園區開發管理基金的公共設施及基本安全維護費用,因設備更新和污水處理設施擴建而增加,希望委員支持不刪減。
  • 說明材料及用品費增加是因放流水質標準加嚴,需增加污水用藥量,以保護環境。
  • 說明不動產投資成本增幅大是因「租轉購」的帳務調整,並非實際支出增加,且 006688 方案已達高峰。
  • 承諾針對工業區土地閒置和用地革新問題,將提出專案報告,但強調產創條例中並無強制買回條款。
  • 說明工業用地供給與服務資訊網維護推廣計畫預算 800 萬元用於精進平台,並承諾提出書面報告。
  • 強調永續工業區潔淨水環境計畫 106 年編列的都是固定資產,沒有用於非自償性補助地方政府的部分。

吳明機 處長

  • 說明中小企業發展基金的投資損失成本用於處理早期投資且已無價值的公司股票,若凍結將無法處理,導致資產價值持續下跌。
  • 說明中小企業發展基金自 92 年起未再撥補,資金水位低,每年支出約 5 億元,若再凍結將嚴重影響對中小企業的輔導工作。
  • 承諾提供中小企業發展基金投資公司的資產明細和虧損原因的書面報告。

陳正祺 副局長

  • 說明推廣貿易服務費收入是依貿易法規定徵收,編列 48 億元已主動成長 6 億元,考量國際景氣因素,不建議再大幅增加。
  • 說明貿易推廣工作計畫配合新南向政策,採用大數據選定重點市場,組拓銷團、邀請買主,並針對特定產業進行拓銷。
  • 承諾提供貿易推廣相關資料,包括會展計畫、工具機計畫細目及帶團國家等,以供委員審查。
  • 說明輸出保險基金 1 億元用於補助中國輸出入銀行,支持廠商拓銷新興市場,並有嚴格的徵信評估規定,成效正面。
  • 說明國際會展中心(南港展覽館擴建)工程進度已加速,預計明年 3 月完工。

林科長華堂 國際貿易局

  • 說明貿易局每年補助約 80 個公會、1 萬多家廠商(約 90% 為中小企業)參加 600 多個國外展覽,取得訂單。
  • 說明輸出保險中,輸銀與貿易局的理賠比例為 2:1,貿易局上限為 2,000 萬元,並透過國際徵信公司評估買主信用。

王美花 次長 經濟部

  • 說明輸出保險的承作條件包括國家、債信和廠商,並表示輸銀認為今年該計畫成效良好。

相關後續

  • 經濟作業基金:業務總支出第 1 案及第 2 案不予處理;加工出口區作業基金業務總收入第 3 案至第 5 案增列 1,000 萬元;業務總支出第 6 案至第 8 案不予處理;第 9 案至第 12 案通過第 9 案凍結 20% (科目自行調整,提書面報告後解凍),通過第 10 案凍結 10% (提書面報告後解凍);第 13 案預算照列;第 14 案預算照列。
  • 產業園區開發管理基金:第 15 案至第 22 案通過第 21 案凍結 10% (提書面報告後解凍),並決議要求經濟部針對工業區土地革新於 1 個月內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第 23 案至第 26 案通過第 23 案凍結 5% (提書面報告後解凍);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第 27 案至第 29 案凍結 10% (提書面報告後解凍)。
  • 中小企業發展基金:業務總支出第 30 案不予處理;第 31 案及第 32 案預算照列 (需送書面報告);第 33 案至第 36 案預算照列 (需送書面報告)。
  • 經濟特別收入基金:第 78 案至第 81 案保留;推廣貿易基金第 82 案預算照列;基金用途第 83 案及第 84 案保留;第 85 案至第 89 案通過第 85 案減列旅運費 300 萬元,通過第 88 案減列印刷裝訂及廣告費 500 萬元,其餘預算照列;第 90 案至第 97 案通過第 90 案凍結 5% (提專案報告後解凍);第 98 案預算照列;第 99 案至第 103 案通過第 100 案凍結 10% (提書面報告後解凍);第 104 案至第 106 案凍結 10% (提書面報告後解凍)。
  • 決議:第 37 案至第 77 案均照案通過,並新增第 77-1 案修正通過 (刪除「召開公聽會」字樣)。
  • 新增 3 案臨時提案 (230-1, 263-1, 263-2, 263-3) 經修正後通過,內容涉及核後端基金業務宣導費減列、蘭嶼核廢料補償及遷移、集中式貯存場規劃報告等。
  • 暫行保留及未審竣部分將於次日 (3 月 23 日) 繼續審查。

原始資料

公報
1063201
卷/期/冊
106/32/1
發布日期
2017-04-14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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