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委員會公聽會:從弱勢角度檢視台灣公共通行權困境與改善方向
內政委員會會議日期:2017-03-30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召開「台灣適合步行嗎?從弱勢角度看公共通行權」公聽會,聚焦討論台灣人行道、騎樓及交通號誌等公共通行空間對身心障礙者、高齡者等弱勢族群的嚴重障礙問題。會中專家學者與NGO代表提出諸多實務困境與具體改革建議,包括制定專法、淨空障礙物、整合交通號誌及強化政府跨部會協調與預算運用。內政部與交通部次長承諾將積極面對並納入前瞻基礎建設計畫,並與地方政府合作推動改善。
討論事項一
「台灣適合步行嗎?從弱勢角度看公共通行權」公聽會
核心議題
- 本次公聽會核心議題為檢視台灣公共通行空間(人行道、騎樓、交通號誌等)對身心障礙者、高齡者及其他行動不便者的友善程度,探討現存障礙、法規與執行困境,並尋求改善策略與跨部會整合方案。
- 討論內容涵蓋人行道設計規範不足、障礙物叢生、騎樓高低不平、交通號誌不友善、缺乏整合性規劃、預算分配與執行效率等問題。
相關爭議
- 政府改善進度緩慢:NGO代表與學者普遍認為政府長期以來對公共通行權的改善進度緩慢,缺乏具體成效與時間表,導致問題持續存在。
- 權責不清與互踢皮球:各級政府與事業單位在人行道障礙物管理上權責不清,導致問題難以解決,如台電變電箱、電信箱等。
- 私人財產與公共權益衝突:騎樓整平涉及私人財產權,地方政府常以此為由難以推動,與公共通行權需求產生衝突。
- 預算分配與效益: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編列212億元,但委員與NGO質疑其分配機制是否能有效解決公共通行權問題,而非僅為點狀改善。
- 機車停車與人行空間衝突:機車違停於騎樓或人行道,壓縮行人空間,但民眾因停車位不足而反對取締,形成兩難。
- 法規位階與執行力:現有設計規範缺乏強制力,地方政府執行意願不一,學者建議應訂定人行道專法以提升執行效力。
- 缺乏系統性數據與地圖:政府缺乏全國性的公共通行權現況分佈圖與數據,難以進行全面性規劃與考核。
立法委員發言
姚文智 立法委員
- 強調公共通行權是基本人權,呼籲各單位應重視並解決弱勢族群的通行困境。
- 要求相關單位針對可立即解決的技術性問題(如紅綠燈聽力辨識、導盲磚設置)迅速檢討並執行。
- 建議內政部應思考建立有利於公共通行權推動的機制,或訂定人行道專法,並提供他國經驗參考。
- 呼籲內政部營建署協助各城市繪製公共通行權分佈地圖,以利政策推動與目標累積。
- 建議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的預算應將公共通行權作為考核與競爭的重要依據,以鼓勵地方政府積極推動。
曾銘宗 立法委員
- 肯定公聽會的意義,指出中南部地區無障礙環境問題比台北市更嚴重。
- 建議前瞻基礎建設應挪用更多經費投入公共通行權等基礎建設。
- 提議與姚委員合作立法,建立一套有效機制,避免問題年復一年無法解決。
陳曼麗 立法委員
- 強調安全是基本人權,無障礙空間應為公部門立即處理的規範。
- 指出無障礙需求者不限於身心障礙者,也包含高齡者、推娃娃車者及拉菜籃車者。
- 批評導盲磚鋪設不完整、公共空間材質不安全、懸空障礙物等問題。
- 呼籲政府官員將公共通行權視為重要議題,而非個人問題,並應落實取締違規佔用。
- 建議設立通行權保障基金,並支持立法以保障通行權,同時營造舒適美觀的城市環境。
相關人員回應
花敬群 內政部次長
- 承認公共通行權是台灣不能迴避的重要課題,代表國家進步程度的具體象徵。
- 表示內政部的心是軟的,願意認真積極面對,但承認這是艱難且涉及多方利益的工作。
- 說明前瞻計畫中編列的212億元用於公共環境改善,將處理道路整平、交通瓶頸等。
- 承諾將與交通部賀陳部長研商,量能結合推動更深化作為和規劃。
- 表示將邀請專家學者到內政部深入了解問題,並協助地方政府建立執行與改善脈絡。
鄧逸琦 交通部郵電司專門委員
- 表示交通部理解各NGO代表對視障、身障朋友的需求,尤其在公共運輸的「面」連結上仍有不足。
- 承諾會後將與內政部協商,共同配合補足不足之處。
許永穆 高雄市政府工務局養工處副處長
- 說明高雄市在捷運地下化時已定調「還權於行人」,美麗島站兩側人行道寬達8至10米。
- 表示輕軌第二期工程也縮減車道,設置兩側4米人行道空間。
- 報告5年內已完成4,800公尺騎樓整平,並感謝營建署提供75%經費補助,期望中央能持續支持。
王健中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工處總工程司
- 表示台北市政府歷任市長皆重視無障礙環境推動,已持續改善人行道與騎樓。
- 報告已完成台北市180公里騎樓改善及236萬平方公尺人行道改善。
- 說明市政府將從人行熱點(如西門町、信義計畫區)開始改善,並串聯成面。
- 承諾將督促台北捷運公司改善K12出口導盲設施缺失,並在6至7天內完成。
- 表示台北市已努力淨空人行道與騎樓上方2.1公尺的空間,將持續修剪行道樹以確保通行無礙。
吳國卿 經濟部國營會副組長
- 代表台電說明,已改善列管的1,349處人行道障礙,另有680處因限制仍在協調中。
- 表示經濟部持續督促台電改善,歡迎民眾反映問題。
吳宏碩 內政部營建署副署長
- 說明前瞻計畫中的「公共環境改善計畫」與「城鎮之心更新工程計畫」皆對應公共通行權的提升。
- 表示4年212億元的預算雖無法短期內完全滿意,但旨在長期推動並誘導地方政府重視。
- 指出已委託研究人行道管理專法,但因涉及範圍廣泛,需時間深入思考與檢討。
- 說明前瞻計畫預算將採競爭型申請與區域衡平原則分配,鼓勵地方政府提出計畫。
- 承諾將邀請專家學者參與執行過程,並持續辦理無障礙考評作業以提升地方政府重視度。
陳明里 社團法人台北市行無礙資源推廣協會專案經理
- 對人行道問題長期未解感到沉重,指出人行道上多達16種設施雜亂,且常找不到主管機關或核准單位。
- 批評營建署規範人行道寬度1.5公尺,但地方可縮減至90公分,對輪椅使用者(68-70公分寬)造成嚴重通行困難。
- 呼籲交通部重視人行道上的各種障礙物,並建議向監察院陳情糾舉不作為的官員。
- 質疑政府對高齡化社會基本環境與通行權的漠視,導致身心障礙者被迫走在車道上,造成傷亡事故。
- 對政府提出的期程、經費、人力規劃表示憂慮,認為多是「作文比賽」。
- 強烈支持訂定人行道專法,並批評警政單位對人行道違規取締不力。
- 對交通部發言表示失望,認為其未能有效解決道路縮減人行道空間和停車問題。
吳宇婷 綠野生態保育協會副秘書長
- 以立法院門口為例,指出輪椅使用者因樹穴、機車、違停車輛等障礙,被迫逆向行駛在車道上,極度危險。
- 比較台灣與日本通用設計推動成效,質疑台灣推動10多年仍無法落實。
- 主張人行道應以人為主,而非以公共設施為主,批評變電箱、公車亭等設施佔據人行道。
- 建議設立「人行道專法」,規範人行道上公共設施的設置,例如路幅小於1米不得設置設施。
藍介洲 社團法人中華民國台北市視障者家長協會秘書長
- 呼籲騎樓應儘可能拉平,避免高低落差與階梯,以保障視障者安全,防止跌倒骨折。
- 強調人行道鋪設後應淨空障礙物,或將變電箱等設施集中,並避免懸掛式障礙物撞擊頭部。
- 要求有效整合紅綠燈問題,設置有聲號誌或利用科技(如藍芽傳訊手機)告知紅綠燈狀態與秒數,確保視障者安全過馬路。
- 分享中途失明者因外部環境限制(無騎樓人行道、過馬路困難)而不敢出門的案例,強調公共通行權是人權。
張宇欽 中華民國景觀學會副理事長
- 對中華民國建國106年仍需為最基本的公共通行權召開公聽會感到悲哀,指出他國早已完成此類建設。
- 批評政府對弱勢團體反映的危險路段與改善需求一拖再拖,被動改進導致每年上萬件投訴。
- 要求政府各部會與地方政府停止互踢皮球,人民只要求做好人行道。
- 質疑過去半年內改善計畫未見具體成效,呼籲委員訂定明確時間表並嚴格督導考核。
- 主張立法應明確訂定執行時間表且不應有但書,批評台灣人行道普及率不到10%。
- 建議人行空間應整合周邊景觀風貌,提升城市旅遊觀光價值,而非僅要求通行。
- 呼籲建立整合平台(行政院或內政部),賦予明確權責,解決內政部三級機關無法協調其他單位踢皮球的問題。
劉逸雲 中華民國脊髓損傷者聯合會顧問
- 分享身為電動輪椅使用者,因人行道不便被迫行駛馬路,曾被摩托車撞斷手的經驗。
- 指出台灣雖然可以步行,但品質堪憂,特別是台北市以外地區的無障礙通路問題嚴重。
- 質疑現有法律規定無障礙設計,但執行不確實,期望國家能有明確的短中長程政策方向。
- 以台北市低底盤公車推動為例,強調政府有決心可大幅縮短政策達成時間。
- 表達許多地方無人行道或騎樓高低不平,導致輪椅無法通行,影響生活獨立性。
- 強調人行道設計應考量乘坐輪椅者的舒適度,避免路面顛簸造成不適。
- 期勉各地方政府,即使環境困難,也應共同努力改善,讓國家更好。
劉欣蓉 淡江大學建築系助理教授
- 引述國際趨勢「The walkable city」,強調步行性是城市競爭力與宜居性的關鍵因素。
- 分享雪梨觀光客90%活動透過步行,以及美國步行城市與創投基金投資的關聯。
- 介紹哥本哈根等城市透過縮小街廓、規劃近便公共設施、土地使用混合等方式提升步行性。
- 建議透過綠帶或設施帶區隔人車,並設計停車彎縮減路口,使人行道順平。
- 指出台灣在人行道規劃設計上,常因機車文化而受阻,且地方政府提案品質不一。
- 建議前瞻基礎建設應透過智慧方式,篩選優秀團隊,提升規劃設計產業品質,落實人行道改造。
郭瓊瑩 中華民國景觀學會榮譽理事長
- 指出公共通行權不只為弱勢,更是普世人權,與宜居城市、都市再生密切相關。
- 提及賀陳部長曾要求8米以下道路應有人行空間,但常被變電箱、電信設施卡住。
- 呼籲交通部應與內政部配套,將前瞻基礎建設視為普及、人本、友善的更高境界,實現無縫接軌。
- 批評各單位事業法規互相卡住,導致政策推動困難,建議跳脫現行法令,利用三度空間等方式解決基隆等山城地區人行空間問題。
- 指出離島地區(如馬祖)雖有建設經費,但人行道不被重視,坡度陡峭且無扶手。
- 建議整合視障團體意見,透過機制、法令操作,彌補台鐵、輪船、捷運到目的地之間的「gap」。
- 呼籲將前瞻基礎建設經費分一部分投入讓民眾有感的環境建設,並將輕軌等交通建設納入人本考量,避免分割都市。
李英琪 財團法人愛盲基金會主任
- 指出樓梯起始點缺乏導盲觸覺警示磚,以及騎樓高低差是視障者發生意外最頻繁的地方。
- 建議參考法國標準,將2公分以下高低差視為合格,4公分以下可自行填平,4公分以上政府應介入改善。
- 提出具體改善方案:在樓梯第一階貼上高對比反光警示帶,並要求6個月內報告改善數量與時程。
- 指出自行車無聲對盲人造成困擾,建議腳踏車應有專用車道,避免與人行道混合。
- 強調台灣視障人口高齡化趨勢,呼籲重視高齡城市中輪椅與視障族群的需求。
- 建議參考布拉格經驗,製作無障礙地圖,標示可行道路、無障礙廁所及求助電話,提供整體規劃。
蔣昭弘 中華科技大學航空服務管理系助理教授
- 介紹機場對弱勢團體的協助服務,並將其與整體公共通行權議題連結。
- 提及美國透過便捷設施提升觀光力與步行經濟,紐約與波特蘭為典範。
- 指出騎樓高低不平是主要問題,質疑建築技術規則中騎樓地板應與人行道或道路齊平的規定未被遵守。
- 認為機車停車問題是阻礙公共通行的關鍵,建議解決機車停車格不足問題,或考慮機車塔。
- 強調跨部會協調是政策落實的難點,不應永遠推給行政院,建議中央制定各級道路人行道與設施規範,並由地方修改執行。
洪境聰 開南大學運輸科技與管理系副教授
- 指出過去10年無障礙環境評審分數逐漸提升,但公務人員異動頻繁導致規定無法有效傳承。
- 說明營建署已要求清查阻礙輪椅族通行的設施並列入考評,今年更規劃重點區塊改善。
- 認為各縣市政府對公共通行權的態度是關鍵,高雄積極,但有些地區因單位繁雜導致權責不明。
- 提及規範逐年修正,已針對視障者通行做更改,將考慮在學校路口設置定位點及號誌聲音變化。
相關後續
- 主席要求相關單位針對具體案例(如台北車站K12出口缺失)立即檢討並改善,並運用新科技解決紅綠燈聽力辨識等短期可處理的問題。
- 主席請內政部協助研議有利於公共通行權推動的機制,包括調整現有法令執行或訂定「人行道專法」,並提供他國資料供委員參考。
- 主席要求內政部營建署協助各城市繪製公共通行權、人行道分佈及無障礙空間標示的整體地圖,與Google地圖合作,以利政策目標推動。
- 主席建議未來前瞻基礎建設計畫預算應將公共通行權的推動成果作為考核與競爭的重要依據,給予推動越多者越多補助,以帶動全面改善。
- 內政部花次長承諾將與交通部賀陳部長研商,量能結合推動更深化作為和規劃,並協助地方政府建立執行或改善脈絡。
- 內政部營建署吳副署長表示已委託研究人行道管理專法,將在時機成熟時邀請專家學者共同研究呈現方式,並考慮短期內透過其他管理辦法解決問題。
原始資料
- 公報
- 1063501
- 卷/期/冊
- 106/35/1
- 發布日期
- 2017-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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