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預算解凍案審查:聚焦人事、地政、資訊及消防空勤議題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審查內政部及所屬機關多項預算解凍案,涵蓋國民生活意向調查、施政滿意度、政黨法考察、人口政策、晶片身分證、地價評議、原住民族地名譯寫、資訊系統應用、消防人力補足及空勤總隊飛安妥善率等議題。會議通過多數預算解凍,並就消防人力、公有土地地價評議及原住民殯葬設施改善計畫做出附帶決議,同時通過譴責中國大陸扣押李明哲的臨時提案。
討論事項一
內政部預算解凍案 (第1案、第4案、第5案)
核心議題
審查內政部及所屬機關關於水電費與行政支出的預算凍結案,主要關切撙節開支與詳細說明。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經討論,因凍結金額不高且凍結原因為要求詳細說明,准予動支。
討論事項二
內政部統計處業務預算解凍案 (第2案、第3案)
核心議題
- 檢視內政部國民生活意向調查與其他機關調查是否存在重複,並評估內政部施政滿意度調查的效益、嚴謹性與其結果的公信力。
- 討論內政部委外研究案件的選商機制是否公開透明,避免因政治立場影響結果。
相關爭議
- 施政滿意度調查結果(84.2%滿意度)的真實性與嚴謹性:黃昭順委員質疑此數字遠高於其他政府部門民調,認為其「報喜不報憂」甚至「造假」,要求提供詳細資料;內政部則說明調查依SOP進行,並有錄音,且整體數字包含細項高低與「不知道」選項。
- 國民生活意向調查是否與其他機關重複:黃昭順委員質疑其預期效果與現實不符;內政部則澄清各機關調查目的與問卷設計不同,無重複之虞,且主計總處幸福指數調查是使用內政部資料編算。
- 委外研究廠商選擇的公平性:曾銘宗委員嚴厲要求內政部委外研究案應公開透明,不得以廠商的政治「顏色」作為得標標準,批評行政院有不當指示;內政部次長回應表示部門皆依公開評選,部長與次長從未介入或暗示。
立法委員發言
黃昭順 立法委員
- 質疑內政部施政滿意度報告(84.2%)的真實性,認為其「報喜不報憂」甚至「造假」,要求提供詳細資料。
- 質疑國民生活意向調查與主計總處幸福指數調查可能重複,並對其預期效果表示疑問。
曾銘宗 立法委員
- 嚴厲要求內政部委外研究案必須公開透明,不得以廠商「顏色」作為得標標準。
相關人員回應
饒志堅 處長 內政部統計處
- 說明國民生活意向調查與其他機關調查目的不同,無重複之虞,且主計總處幸福指數是使用其資料編算。
- 解釋施政滿意度調查委託典通公司,依SOP進行且有錄音,結果包含細項高低,並非單一數字。
- 承諾提供施政滿意度及國民生活意向調查的歷年資料。
花敬群 次長 內政部
- 回應委外研究皆採公開評選,部長與次長從未介入任何標案或給予暗示。
相關後續
- 第2案國民生活意向調查准予動支。
- 第3案施政滿意度調查暫行保留,要求內政部提供過去調查資料,並在書面報告中說明民調結果與大眾認知差異的原因,提出書面報告後准予動支。
討論事項三
內政部派員出國計畫預算解凍案 (第6案)
核心議題
審查內政部派員出國報告建議採行率偏低問題,以及未來出國計畫的評估與建議。
相關爭議
出國預算效益與跨國犯罪防制連結:黃昭順委員質疑此預算與跨國犯罪通報系統及兩岸警民合作相關,提及近期通緝犯在機場逃脫事件,認為通報與管理有漏洞;內政部次長則解釋該案已全程掌控,問題出在機場內部非管制區,與此預算無直接關聯。
立法委員發言
黃昭順 立法委員
- 質疑出國預算與跨國犯罪通報系統及兩岸警民合作相關,提及通緝犯在機場逃脫事件,認為通報與管理有漏洞。
相關人員回應
甘雯 處長 內政部
- 說明104年出國報告建議採行率偏低問題已改善,相關單位已配合修法或研議中。
- 提出策進作為,包括加強個案審核、要求研提可行建議、建立清單控管追蹤執行情形。
花敬群 次長 內政部
- 回應通緝犯逃脫案,表示警方全程掌控,但因飛機未用空橋銜接,旅客下到地面造成缺口,未來將加強與機場聯繫管控。
相關後續
經討論,准予動支。
討論事項四
內政部民政業務預算解凍案 (第7案至第10案)
核心議題
審查內政部民政業務相關預算解凍案,主要為要求書面報告或專案報告後動支。
相關爭議
政黨法考察預算之必要性:林麗蟬及陳怡潔委員質疑在政黨法草案已送行政院、國內學者專家眾多且網路資訊發達的情況下,為何仍需編列預算赴德國、捷克、波蘭考察政黨法制度;內政部民政司長解釋德國政黨法曾大修,且實務執行層面需透過與當地官員溝通與經驗交換,非書面資料可完全取代。
立法委員發言
林麗蟬 立法委員
- 質疑政黨法考察預算之必要性,認為國內學者專家與網路資訊已足夠,不需出國考察。
- 關切因公出國報告建議採行率偏低,特別是晶片身分證案被退回的理由。
陳怡潔 立法委員
- 質疑政黨法考察預算,要求內政部說明考察內容、參與案例及對未來效益的具體幫助,以說服委員與國人。
相關人員回應
林清淇 司長 內政部民政司
- 說明赴德國、捷克、波蘭考察政黨法經費的必要性,因德國政黨法曾大修,且實務執行層面需透過與當地官員溝通及經驗交換,許多資料非網路可得,國內學者亦偏向選舉制度而非政黨管理經驗。
相關後續
- 第1目第7案、第8案、第9案及第10案預算准予動支。
- 關於政黨法考察預算,主席建議在提醒內政部注意後准予動支,因預算額度不高且相關修法仍在討論中。
討論事項五
內政部民政業務預算解凍案 (第11案至第26案)
核心議題
- 討論一例一休對殯葬管理業務的影響,特別是納骨塔管理與民眾祭拜權益的問題。
- 審查村里集會所等地方基礎建設補助預算的執行效率與分配公平性,以及與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的關聯性。
- 討論原住民族地區殯葬設施改善計畫的補助範圍,特別是平地原住民地區的需求。
相關爭議
- 一例一休對殯葬管理影響:黃昭順委員指出屏東納骨塔因管理員休假導致民眾無法祭拜,且納骨塔鎖可被眾人打開,質疑內政部因應措施不足,要求加強督導地方政府;內政部民政司長回應將與地方溝通,提供民眾便利服務。
- 村里集會所補助預算執行與分配:黃昭順委員質疑第15案補助執行不力與分配不公,且部分已完成工程未驗收,同時關切與前瞻基礎建設計畫是否重複;洪宗熠委員則強調偏鄉地區對此補助的需求,支持解凍。內政部次長澄清與前瞻計畫無關,民政司長說明僅配合檢討老舊辦公廳舍防震措施。
- 原住民殯葬設施改善計畫補助範圍:鄭天財委員質疑計畫僅針對山坡原住民地區,忽略平地原住民地區因特殊喪葬習俗同樣有改善需求,要求將25個平地原住民鄉鎮市區納入;內政部民政司長表示目前計畫已報院,主要以山地原住民為主,但若經費通過,可將平地原住民納入政策性補助。
立法委員發言
黃昭順 立法委員
- 關切一例一休對殯葬管理業務的影響,指出納骨塔管理問題,要求內政部提出因應措施並加強督導地方政府。
- 質疑村里集會所補助預算執行不力、分配不公及與前瞻基礎建設計畫可能重複的問題。
洪宗熠 立法委員
- 支持第15案村里集會所補助預算解凍,強調偏鄉地區對此建設的需求。
- 建議若其他縣市不需要,可多分配給彰化縣。
吳琪銘 立法委員
- 支持第15案城鄉活動中心和村里建設預算解凍,認為許多城鄉活動中心結合當地文化需要經費推動。
鄭天財Sra Kacaw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內政部將平地原住民的25個鄉鎮市區納入「原住民及花東離島地區殯葬設施改善計畫」,以落實計畫目的。
相關人員回應
林清淇 司長 內政部民政司
- 回應一例一休對殯葬管理影響,表示將與地方溝通,請其提供民眾便利服務。
- 說明原住民殯葬設施改善計畫已報院,主要以山地原住民為主,但若經費通過,可將平地原住民納入政策性補助。
花敬群 次長 內政部
- 澄清第15案補助與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無關,是過去既有業務,前瞻計畫在內政部主要由營建署負責。
相關後續
- 第2目民政業務預算准予動支。
- 第19案鄭天財委員所提「原住民及花東離島地區殯葬設施改善計畫」附帶決議,將「爰要求」修改為「建請」後通過,要求內政部未來納入平地原住民地區。
討論事項六
內政部戶政業務預算解凍案 (第27案至第30案)
核心議題
- 審查內政部改善少子化及建構合理人口政策預算的效益與執行內容,特別是其與國發會分工的配合狀況。
- 討論平埔族「熟」註記人口資料清查的必要性與執行困難,作為政府制定平埔族政策的基礎。
- 檢視晶片國民身分證的規劃時程、功能納入(如生物特徵)及相關社會溝通進度。
相關爭議
- 人口政策預算內容與效益:黃昭順委員質疑預算報告未清楚詮釋如何改善少子化及建構合理人口政策,認為業務內容多為戶政常規工作,與預算編制脫節,主張繼續凍結部分預算;內政部則說明人口政策由國發會統籌,內政部負責白皮書檢討與彙整,並運用國籍法修正、放寬居留規定、住宅政策等政策工具配合推動。
- 平埔族「熟」註記人口清查問題:鄭天財及Kolas Yotaka委員強調清查日據時期戶籍資料中平埔族「熟」註記人口是制定平埔族政策的基礎資料,對國家政策方向、權益影響及預算評估至關重要;內政部戶政司長說明全面清查所需經費龐大(約6,600萬元),且原民會立場是以當事人申請及主張做為身分認定,故未全面清查,現階段僅處理個案申請。
- 晶片國民身分證規劃進度與功能:曾銘宗委員關切晶片身分證的時程及是否納入虹膜、指紋、臉部辨識等生物特徵;內政部戶政司長說明目前方案仍在修改中,生物特徵納入考量但涉及法律修正,將進行開放決策與公民參與討論,預計今年報院核定後,總計4年完成換證。
立法委員發言
黃昭順 立法委員
- 質疑內政部戶政業務預算報告中,關於改善少子化及建構合理人口政策的內容不足,認為其與預算編制脫節,主張繼續凍結部分預算。
- 修正提案,要求將第27案凍結200萬元,並在提出書面報告後准予動支。
鄭天財Sra Kacaw 立法委員
- 強調清查平埔族「熟番」註記人口資料的重要性,認為這是制定國家平埔族政策、評估權益影響及預算需求的基礎資料。
- 質疑內政部在清查平埔族基礎資料上的困難與進度。
Kolas Yotaka 立法委員
- 關切平埔族人口基礎資料的盤點,認為政府在制定政策或修法前,若無此基礎資料將導致政策制定裹足不前。
- 強調基礎資料的重要性,並非要求立即認定剛出生嬰兒的平埔族身份,而是統計日據時期有白紙黑字紀錄的平埔人口。
- 支持預算解凍,但要求內政部應思考如何透過研究計畫等方式處理龐大的舊戶籍資料清查工作。
曾銘宗 立法委員
- 關切晶片國民身分證的規劃時程,並詢問是否納入虹膜、指紋、臉部辨識等生物特徵。
- 建議內政部應投入更多資源研究人口負成長的衝擊,並讓各部會了解此上位政策的重要性。
相關人員回應
張婉宜 局長 內政部戶政司
- 說明人口政策由國發會統籌,內政部負責白皮書滾動式檢討及彙整,並運用國籍法修正、放寬居留規定、住宅政策等政策工具配合推動。
- 解釋全面清查平埔族「熟」註記人口所需經費約6,600萬元,且原民會立場是以當事人申請及主張為身分認定,故未全面清查。
- 說明戶役政資訊系統經費主要用於配合法規修正、簡政便民措施調整系統及強化資安。
- 說明晶片身分證規劃仍在修改中,生物特徵納入考量但涉及法律修正,將進行開放決策討論,預計今年報院核定後,總計4年完成換證。
花敬群 次長 內政部
- 回應黃昭順委員,說明人口政策由國發會主政,戶政司配合國發會大政策,運用內政部量能支援,強調戶政業務直接影響第一線工作,請求不要凍結預算。
- 回應Kolas Yotaka委員,說明日據時代平埔族資料確在資料庫中,後續資料庫將往下追蹤,但涉及當事人意願,處理上需謹慎。
相關後續
- 第27案繼續凍結200萬元,提出書面報告後准予動支。
- 其餘3案戶政業務預算准予動支。
討論事項七
內政部地政業務預算解凍案 (第31案至第41案)
核心議題
- 審查南海諸島及相關海域權利維護計畫的委辦比率、執行率與相關海域調查單位。
- 討論公告地價評定機制,特別是公有土地地價被刻意拉高,侵害弱勢承租戶權益的問題。
- 追蹤原住民族地區地名譯寫業務的清查進度與後續處理,強調其轉型正義的重要性。
- 討論「土地法第14條第1項各款規定不得私有土地劃定原則」的修正,以排除已增劃編原住民保留地者劃入不得私有土地範圍。
相關爭議
- 公有土地公告地價不合理調漲:曾銘宗委員及主席指出地方政府評定公告地價時,公有土地地價常被刻意拉高,甚至高於鄰近私有土地10倍以上,侵害弱勢承租戶權益;內政部次長說明將透過行政院核定的「精實地價評估大數據」計畫,利用實價登錄資料檢視土地價格乖離值,以科學化基礎要求地方政府改善。
- 南海諸島及海域權利維護計畫委辦爭議:黃昭順委員質疑海域調查委託民間單位的透明度,要求提供詳細資料;內政部地政司長說明委辦項目與上年度無太大差距,主要因需藉學界、產業界研發或先進設備,且經政府採購程序,並提供部分委託公司名稱。
- 原住民族地區地名譯寫進度:Kolas Yotaka委員關切清查進度及後續處理,強調地名回復是轉型正義的重要工程;內政部地政司長說明已要求55個原鄉地區清查,目前有40個鄉鎮回覆,將開會檢討並持續與原民會聯繫。
立法委員發言
黃昭順 立法委員
- 對海域調查委託民間單位有疑慮,要求內政部提供詳細的委託單位名單與作業情況。
- 連署曾銘宗委員提案,要求內政部督導地方政府審查公告地價公平合理性。
曾銘宗 立法委員
- 質疑公告地價評定中,公有土地地價相對於私有土地被刻意拉高,侵害弱勢承租戶權益,要求內政部督導地方政府確保公平合理性。
- 提案要求內政部督導地方政府於評定公告地價時,確實審查公平合理性,保障弱勢族群承租權益。
張宏陸 立法委員
- 指出公告地價調漲存在不合理現象,例如徵收前不調漲,造成被徵收人權益損失,認為同一區塊地價不應有太大差別。
Kolas Yotaka 立法委員
- 關切原住民族地區地名譯寫業務的清查進度,要求內政部提供所有資料。
- 強調地名回復是轉型正義與改變台灣人民史觀的重要工程。
鄭天財Sra Kacaw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內政部修正「土地法第14條第1項各款規定不得私有土地劃定原則」,將已增劃編或申請增劃編原住民保留地之土地排除劃入不得私有土地範圍,以簡化程序。
相關人員回應
王靚秀 司長 內政部地政司
- 說明南海諸島及海域權利維護計畫的委辦比率高,是因需藉助學界、產業界的研發與設備,且經政府採購程序。
- 說明海域調查有委託海研1號、2號、海軍達觀艦及民間測繪業者,並承諾提供相關資料。
- 說明原住民族地區地名譯寫業務已要求55個原鄉清查,40個已回覆,將積極催辦未回覆者,並將與原民會聯繫檢討。
陳杏莉 科長 內政部地政司
- 補充說明民間測繪業者主要負責近岸海域調查,遠洋則使用海研1號、2號和達觀艦。
花敬群 次長 內政部
- 說明將透過行政院核定的「精實地價評估大數據」計畫,利用實價登錄資料及電腦模型檢視土地公告地價與市價的乖離值,以科學化基礎清理不合理的人為操控地價問題。
相關後續
- 第4目地政業務相關預算皆准予動支。
- 第37案依照鄭天財委員所提附帶決議修改後通過,並儘速推動。
- 曾銘宗委員等人提出關於督導地方政府公告地價公平合理性的附帶決議通過。
- 內政部需儘快將補充資料提供給垂詢委員。
討論事項八
內政部資訊業務預算解凍案 (第42案至第49案)
核心議題
- 討論內政部資訊系統水電費凍結對運作的影響。
- 評估圖資雲(TGOS系統)的應用擴大與民間介接成效。
- 檢視自然人憑證的應用現況與未來發展,特別是與金融科技、網路身分識別的結合。
相關爭議
- 圖資雲系統使用便利性與資安疑慮:黃昭順委員質疑門牌地址定位服務需要申請API識別碼才能使用,而非直接連線,並關切系統可能遭駭客入侵的資安問題;內政部資訊中心主任說明TGOS系統有開放入口網站供民眾查詢,介接服務需申請API,並強調已做安全管控嚴防駭客。
- 水電費凍結對資訊系統運作的影響:內政部資訊中心主任表示資訊系統置於機房內,水電費刪減將影響整體運作,請求委員支持解凍。
立法委員發言
曾銘宗 立法委員
- 建議內政部與金管會合作,開放自然人憑證與銀行業介接,解決金融科技發展與第三方支付的身分驗證瓶頸。
- 詢問自然人憑證的總發證數與實際有效數。
黃昭順 立法委員
- 質疑圖資雲(TGOS系統)門牌定位服務的使用方式是否不夠直觀便捷,以及系統可能面臨駭客入侵的資安風險。
- 要求內政部協助操作圖資雲系統,並說明如何防範駭客入侵。
相關人員回應
施明德 主任 內政部資訊中心
- 說明水電費凍結將影響內政部資訊系統運作,請求支持解凍。
- 報告圖資雲(TGOS系統)已擴大應用,多個民間企業介接,門牌定位與API介接使用率高。
- 說明自然人憑證應用廣泛,除報稅外,工商登記、勞保、地政查詢、藥品訂購等使用量更高。
- 回應將與金管會合作推動網路身分識別計畫,加速金融業線上開戶、保險等應用,並將自然人憑證作為生物認證基礎。
- 說明自然人憑證已發證500多萬人次,實際有效數約400萬人次。
- 解釋TGOS圖資系統開放民眾查詢與介接,介接需申請API識別碼,並已加強資安管控防範駭客入侵。
相關後續
第7目資訊業務預算准予動支。
討論事項九
內政部社會行政業務預算解凍案 (第50案至第52案)
核心議題
審查內政部社會行政業務相關預算解凍案,主要為要求書面報告後動支。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第50案、第51案與第52案皆准予動支。
討論事項十
消防署預算解凍案 (第1目、第2目共16案)
核心議題
- 討論消防業務專責化,特別是捕蜂抓蛇業務的移撥與消防勤務人力補足問題。
- 審查住警器、液化石油氣定型化契約、一氧化碳中毒防制及文化資產防災等相關業務進度。
- 檢視消防署深耕計畫的績效與未來推動,以及密室逃脫場所的安全指導綱領。
- 討論消防人員長期缺額問題、人力增補計畫、分發制度公平性及運用科技防災的策略。
相關爭議
- 消防人員長期缺額與補足時程:黃昭順、陳其邁、張宏陸、吳琪銘等委員共同關切消防人員長期缺額(1,464人)問題,質疑補足計畫的具體時程、訓練中心興建進度與容訓量,並要求消防署提出分階段補足的明確數字;消防署長說明將於107年底補足1,772人(含離退人員),並提供分年補足計畫,表示訓練中心完工後容訓量將提升。
- 消防人員分發與調動公平性:黃昭順、陳其邁、吳琪銘委員指出消防人員分發制度存在不公,許多南部籍人員被分發至北部且難以調回,導致北部成為訓練中心,南部長期缺人;消防署長回應分發依成績,統調需南部有開缺,且考量地區人員老化問題,但承認問題複雜。
- 工廠多縣市消防人力配置:張宏陸委員與黃昭順委員主張工廠多的縣市(如新北市、高雄市)消防勤務負擔重,應適度增加人力編制,而非僅依人口數、面積計算。
- 科技防災與大數據應用:曾銘宗委員建議消防署應運用數位化與大數據技術,監控家電異樣或溫度過熱,從預防層面消弭災害於無形;內政部次長回應智慧建築、智慧城市研究正在推動,成果將提供消防署建構大數據,並規劃應用於家庭用電及危險設備聯繫。
立法委員發言
黃昭順 立法委員
- 質疑消防人員缺額補足的具體時程與來源,批評分發制度不公,導致南部地區長期缺人且難以調動。
- 主張工廠多的縣市應增加消防人員編制,不認同以訓練中心未完工為由延遲補足人力。
- 提案要求內政部督促消防署於2年內分階段補足1,464名消防人力。
陳其邁 立法委員
- 強烈批評消防人員長期過勞問題未解決,對容訓量不足的藉口表示不滿,要求消防署提出具體、分階段的解決方案與預算需求。
- 強調立法院會支持解決消防人員問題的預算。
- 連署黃昭順委員提案,要求內政部督促消防署於2年內分階段補足消防人力。
曾銘宗 立法委員
- 支持補足消防人力,並要求內政部提出具體分階段預算與時程說明。
- 建議消防署應運用數位化與大數據技術,建立互聯網監控系統,從預防層面消弭災害於無形。
- 連署黃昭順委員提案,要求內政部督促消防署於2年內分階段補足消防人力。
張宏陸 立法委員
- 建議消防人員編制應考量工廠數量多的縣市,適度增加人手,以因應更重的勤務負擔。
- 支持補足消防人力,認為此問題已討論多年。
吳琪銘 立法委員
- 支持消防人員預算解凍,強調其救災重要性。
- 指出消防人員分發制度導致北部成為訓練中心,南部缺乏人力,要求消防署改善。
- 連署黃昭順委員提案,要求內政部督促消防署於2年內分階段補足消防人力。
林麗蟬 立法委員
- 關切密室逃脫場所安全,希望消防署協助相關部會完成配套措施,確保年輕人安全。
相關人員回應
陳文龍 署長 消防署
- 說明捕蜂抓蛇業務已政策裁定由農委會處理,將持續追蹤地方分工。
- 報告住警器推動進度,並說明324萬元預算用於補助低收入戶與弱勢民眾安裝。
- 說明深耕計畫績效良好,已向行政院申請推動第三期計畫。
- 說明已針對密室逃脫訂定安全指導綱領,供業者自主管理。
- 說明消防人力缺額1,464名,107年將補齊1,772人(含離退人員)。
- 說明液化石油氣定型化契約已報消保會,將與經濟部發布,改按氣體量計價。
- 報告一氧化碳中毒死亡人數已降低,文化資產防災方案亦積極推動。
- 說明救災雲賡續計畫用於跨部會、跨縣市應變中心運作,請求支持。
- 說明訓練中心預算執行率已改善,104、105年皆超過90%。
- 說明消防人力補足需配合地方預算與需求,已規劃107年底補齊,並提供分年補足數字:今年補808人,明年964人,108年962人。
- 回應消防人員分發依成績,統調需南部開缺,且考量地區人員老化問題。
花敬群 次長 內政部
- 補充說明消防人員缺口將於明年底補足1,772人,包含既有缺額及預期退休人員。
- 說明智慧建築、智慧城市相關研究正推動中,成果將提供消防署建構大數據,規劃應用於家庭用電及危險設備聯繫。
相關後續
- 消防署相關預算凍結案全部解凍,准予動支。
- 黃昭順委員等人提出「地方消防人力不足,請內政部督促消防署於2年內分階段補足1,464人」的附帶決議通過。
討論事項11
空勤總隊預算解凍案 (共5案)
核心議題
- 審查空勤總隊5年中程計畫的執行率偏低原因,特別是航務、機務及飛安相關預算。
- 討論空勤總隊各類型飛機的平均妥善率與改善措施。
- 討論黑鷹直升機與海巡署艦艇的結合訓練進度與落艦能力。
相關爭議
- 空勤總隊預算執行率偏低:曾銘宗委員質疑空勤總隊中程計畫在104、105年執行率偏低,詢問原因;空勤總隊總隊長解釋執行率偏低主要因直升機委商發包延後、匯率節省、黑鷹直升機接裝延後改為自行維修、飛安事故導致維修預算無法執行及廠商報價不合理等因素造成節餘,並承諾106年將改善執行率。
- 海豚直升機玉山救援能力:張宏陸委員詢問海豚直升機是否能飛上玉山救援;空勤總隊總隊長澄清海豚直升機(AS365型)最高操作升限為8,000英呎,無法到達玉山,但黑鷹直升機則無問題。
- 黑鷹直升機與海巡署艦艇結合進度:黃昭順委員關切黑鷹直升機與海巡署艦艇的落艦訓練進度,指出目前僅海豚直升機完成訓練,黑鷹直升機在3,000噸級甲板評量上仍未開始;空勤總隊總隊長說明黑鷹直升機落艦訓練預計明年進行,因其航程遠,有時可不需落艦而運用繩索救援。
立法委員發言
曾銘宗 立法委員
- 質疑空勤總隊中程計畫預算執行率偏低,詢問改善方案。
- 關切空勤總隊飛機平均妥善率是否面臨結構性問題,並與國際標準比較。
林麗蟬 立法委員
- 關切密室逃脫安全問題,希望消防署能協助相關部會完成配套措施。
吳琪銘 立法委員
- 支持空勤總隊預算解凍,強調其全國救災的重要性,經費應足夠以避免問題。
張宏陸 立法委員
- 詢問海豚直升機是否能飛上玉山救援,以釐清外界討論。
黃昭順 立法委員
- 關切黑鷹直升機與海巡署艦艇的結合訓練進度,特別是落艦問題,要求加強此部分訓練。
- 詢問黑鷹直升機的航程範圍。
相關人員回應
黃劍城 總隊長 空勤總隊
- 說明104、105年預算執行率偏低原因,包括委商發包延後、匯率節餘、黑鷹接裝延後改自行維修、飛安事故及廠商報價不合理等,並承諾106年將改善執行率。
- 說明航空器妥善率目標為65%,空勤總隊維持在70%以上,今年目標80%,且此數字包含定期檢修時間,與國際標準相當。
- 澄清海豚直升機(AS365型)操作升限無法到達玉山,但黑鷹直升機無問題。
- 說明海豚直升機已完成與海巡署艦隻的落艦訓練,黑鷹直升機落艦訓練預計明年進行,因其航程遠,有時可不需落艦而運用繩索救援,航程可達所有飛航情報區責任海域。
相關後續
空勤總隊預算凍結部分准予動支。
討論事項12
臨時提案:關於李明哲先生失蹤案
核心議題
討論我國非政府組織工作者李明哲先生在中國大陸失蹤後被捕,中國大陸未依兩岸司法互助協議及時通報我方,亦未提供家屬探視的問題。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姚文智 立法委員
- 提案呼籲中國大陸應公開說明指控李明哲涉及犯罪之相關事證,遵守協議及時通報我方,確保當事人有請求律師協助、家屬探視等基本權利。
- 要求我國大陸委員會及海基會應全力營救、積極協助家屬。
吳琪銘 立法委員
- 連署此臨時提案。
曾銘宗 立法委員
- 連署此臨時提案。
鄭天財Sra Kacaw 立法委員
- 建議將提案中「中國」字樣修改為「中國大陸」。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臨時提案經討論後通過,呼籲中國大陸遵守協議並確保李明哲人權,並要求陸委會與海基會全力營救協助家屬。
原始資料
- 公報
- 1063601
- 卷/期/冊
- 106/36/1
- 發布日期
- 2017-04-21
- 原始連結
- 立法院頁面官方 PDF文字檔Parsed JS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