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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瞻水環境建設公聽會:多方聚焦預算爭議與實質效益

經濟委員會財政委員會內政委員會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交通委員會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會議日期:2017-04-12

立法院六委員會舉行「前瞻基礎建設特別條例草案」水環境建設公聽會,學者專家、縣市首長及立法委員就 2,500 億元預算提出廣泛意見。討論聚焦於計畫的必要性、預算分配公平性、環境影響、執行透明度及對未來世代的影響。與會者普遍支持治水方向,但對具體項目、環評程序、城鄉差距及是否重疊現有預算等提出質疑,行政部門則強調計畫的前瞻性與加速性,並承諾嚴守環評機制。

討論事項一

「前瞻基礎建設特別條例草案」公聽會 (第2場:前瞻基礎建設─水環境建設)

核心議題

  • 本次公聽會主要針對「前瞻基礎建設特別條例草案」中,關於水環境建設 2,500 億元預算的規劃與執行進行討論,核心議題涵蓋水資源開發利用、防洪治水安全、水環境營造優化等三大主軸,並探討其前瞻性、可行性及對台灣未來發展的影響。
  • 會議著重於聽取學者專家、地方政府代表及立法委員對計畫內容的意見,包括其必要性、預算編列原則、執行成效、對生態環境的影響,以及如何兼顧城鄉發展與用水正義。

相關爭議

  • 預算編列與成效:多位委員及學者質疑過去數千億治水預算成效不彰,擔心此次 2,500 億元特別預算恐重蹈覆轍,且有與現有公務預算重複編列之嫌,質疑其前瞻性及急迫性。
  • 預算分配不公:部分地方政府代表及立法委員批評預算分配存在政治考量,形成「零元俱樂部」,未依科學依據或實際需求核定計畫,導致藍營執政縣市幾乎未獲分配。
  • 計畫項目爭議與環評:多位專家及委員指出部分計畫(如曾文南化水庫聯通管、雙溪水庫、石門水庫阿姆坪防淤隧道)具高度爭議性,甚至未通過環境影響評估,擔憂可能造成生態破壞或下游災害。
  • 建設偏重硬體與景觀:有學者及委員認為計畫過度側重排水、水庫等水泥工程,或流於表面景觀營造而忽略實質治水效益、生態保育及水資源管理,缺乏永續發展思維。
  • 漏水率與污染防治:多位專家強調台灣自來水漏水率偏高及河川污染嚴重,認為應優先投入經費改善這些問題,而非一味開闢新水源或興建大型工程。
  • 缺乏透明度與公民參與:學者及環保團體批評計畫缺乏充分的溝通、資訊公開及民眾參與機制,質疑工作機會計算方式,呼籲應召開更多聽證會廣納民意。
  • 農水路與高山水庫忽視:立法委員指出計畫完全未編列農田排水(農水路)預算,忽視農業基礎建設;同時也未重視高山水庫淤積問題,導致資源分配不均。

立法委員發言

陳明文 立法委員

  • 肯定水環境改善方向,特別是打造親水環境及改善水質。
  • 呼籲中央關懷弱勢縣市如嘉義縣,在預算編列上應多加考量,確保其防洪頻率能提升至基本水平。
  • 建議將嘉義的滯洪池與故宮南院周邊環境結合,透過水質改善成為地方特色與親水設施。

林為洲 立法委員

  • 抗議前瞻計畫決策過程、評選標準及核定基礎缺乏科學依據。
  • 批評行政院對新竹縣提出的 161 億元計畫「沒有討論、沒有回應、沒有核定」,最終核定金額為零,形成「零元俱樂部」。
  • 質疑預算分配有顏色之分,非綠營縣市掛零,並強調新竹縣對科學園區的工業用水需求迫切,應獲水資源建設支持。

張麗善 立法委員

  • 批評前瞻計畫僅有「前瞻」而無「基礎建設」,對全民保護不足,且預算分配有顏色之分。
  • 質疑石門水庫阿姆坪防淤隧道與雙溪生態水庫等計畫可能為下游帶來災害,而非解決問題。
  • 強調農田排水是所有排水系統源頭,對農業生產至關重要,但前瞻計畫對農田排水預算掛零,罔顧農民權益與糧食安全。

盧秀燕 立法委員

  • 支持台中市爭取到的 97 億元水環境建設預算,但批評計畫未召開公聽會或徵求地方意見。
  • 要求將台中市北屯圳後段整治納入計畫,因其優先性和急迫性高於其他計畫。
  • 呼籲行政院及經濟部嚴審地方政府計畫,避免流於表面功夫,僅以景觀為主而未真正落實治水整治,確保預算用在刀口上。

陳曼麗 立法委員

  • 擔心前瞻計畫執行過程若未納入前瞻性觀念,恐致成效不彰。
  • 批評柳川整治等景觀工程可能犧牲原生生態、維護成本高且保固期短,易造成後續問題。
  • 強烈建議工程應建立生態考核機制,保護湧泉與草澤等原生條件,並納入社區參與,建構水文化,而非僅重視水泥工程。

施義芳 立法委員

  • 肯定政府在水環境建設中增加常態供水、加強河川安全性及推動河川景觀營造的目標。
  • 建議導入水資源循環經濟理論,從降水、蓄水、使用到排水全流程進行管理,並師法以色列滴灌、新加坡再生水等成功經驗。
  • 主張都市河川整治應採少水泥化方式,復育生態,並結合科技與產業,打造防災、無災害、無缺水的城市。

徐榛蔚 立法委員

  • 質疑 8,800 億元特別預算在短時間內規劃的合理性,以及是否全面傾聽地方意見。
  • 強調農水路是農民活路及全民糧食安全關鍵,呼籲將全國農水路進行一次性改善。
  • 指出花蓮擁有豐富海洋深層水、地熱、溫泉等水資源潛力,但政府計畫未編列相關經費,漠視東部發展。

孔文吉 立法委員

  • 質疑政府已花費 2,360 億元治水預算但成效不彰,且新編 2,507 億元預算有魚目混珠、重複編列之嫌。
  • 強烈反對重啟曾文水庫越域引水工程,擔憂其可能造成小林村滅村案重演,並要求政府與桃源區原住民溝通。
  • 質疑石門水庫阿姆坪防淤隧道、水庫集水區保育治理計畫等公務預算已編列的項目又列入特別預算,且高山水庫淤砂問題未獲重視。

相關人員回應

林佳龍 市長 臺中市政府

  • 表達地方政府對中央水環境建設計畫的支持與感謝,認為治水不分黨派,且能兼顧發展、安全與環境。
  • 強調臺中市在綜合治水、雨水下水道建設、柳川與綠川整治、污水再生利用及大安溪、大甲溪聯通管計畫上的前瞻性與需求。
  • 指出中南部地區水患嚴重,水環境建設預算多是因應實際需求,而非獨厚綠營縣市。

范正成 教授 台灣大學生態工程系

  • 肯定前瞻基礎建設方向正確且考量周延,但關鍵在於如何規劃與執行。
  • 建議推動建設前應組成諮詢或評鑑委員會,廣納多方意見,並仿效石門、曾南烏水庫整治案例,做到資訊公開、民眾參與、生態考量及滾動式管理。
  • 提出應採用「全流域整治及管理」避免重複與銜接問題,建立不同用水標的調撥機制,增加區域支援靈活性,減少輸水漏水率,鼓勵省水灌溉技術,加強水庫集水區土地使用管理,並適度調漲非基本民生用水費。

鄭文燦 市長 桃園市政府

  • 支持水環境建設計畫,認為能完成過去未竟工程並提升生活品質,具前瞻意義。
  • 強調用水正義,指出石門水庫集水區居民 50 年無自來水可用,應優先解決;並主張北北桃水資源應統一調度、智慧用水。
  • 澄清石門水庫阿姆坪防淤隧道計畫是在馬政府時期核定,不應淪為口水戰,並認為此計畫對石門水庫永續經營至關重要。
  • 建議將台北市自來水公司與台灣自來水公司合併,以實現整體水權調度一致化。

凌邦暉 理事長 台北市水利技師公會

  • 從工程師角度肯定水環境建設的「水與發展、安全、環境」三大觀念,並認為是延續過去基礎建設的發展。
  • 強調計畫應有堅實的審核、監督與管考機制,並納入實際執行業界參與,以避免資源爭奪與確保工程品質。
  • 針對穩定供水,建議除了開闢水源,更應量化評估缺水風險與水量需求,加強灌溉回歸水再利用,並活化再生水廠如八里、內湖污水處理廠,提升中水利用率。
  • 指出防洪治水計畫與過去流域綜合治水條例雷同度高,需明確定義執行依據;並建議推廣「海綿台灣」概念,補足相關法令。

彭啟明 教授 中央大學大氣系

  • 強調台灣因氣候變遷面臨極端乾旱與水患,水環境基礎建設非常需要。
  • 建議政府應向民眾清楚說明 2,500 億元特別預算與過去計畫有何不同、效益何在,避免「錢丟水裡」的印象。
  • 呼籲計畫執行過程需公開透明,清楚說明工作機會計算方式,並以網路時代新方式進行公眾溝通,避免「我就是為你好」的心態。
  • 建議在 2,500 億元預算下建立新的水資源管理模式與制度,解決水權分配不均問題,並融入氣候變遷的柔性戰略思維,而非僅是硬體建設分配。

林鎮洋 教授 臺北科技大學

  • 主張「前瞻就是要遠見」,水利建設不應只求「有就好」,而應追求「更好」。
  • 提出地下水、再生水及海水淡化為台灣不缺水的 3 個保險方法,強調地下水應投入監測而非濫用,再生水應媒合產業需求,海水淡化可由企業投入。
  • 建議將水視為區域財加以聯合運用,並重視水庫養護而非僅興建新水庫,仿效日本投入長期經費進行保育。
  • 強調防洪治水應接受「一定會再淹水」的現實,透過海綿台灣等具體作法降低風險,並納入民眾參與生態治河計畫。

余烈 理事長 新北市土木技師公會

  • 嚴厲批判台灣每年淹水又缺水、水庫水質差是「恥辱」,因 85% 雨水流失且用水效率低。
  • 建議從根本著手整治河川上游崩塌地、興建攔砂壩,並在都會區建設地下水庫以解決淹水與缺水問題。
  • 指出自來水管線漏水率高,應藉此機會汰換老舊管線。
  • 認為前瞻計畫根本談不上前瞻,只是政客分贓,呼籲執政黨應「用對的人、對的方法去做對的事」,以政治家高度進行整體規劃,而非僅為選舉考量。

曾梓峰 教授 高雄大學

  • 質疑過去 10 年來治水計畫成效不彰,呼籲應換個角度思考,共同尋求改變。
  • 主張應建立新的水文化格局,學習以色列與德國的用水態度,將一滴水用 7 次,降低日常用水量,並將與水共生視為生活方式。
  • 建議將水環境營造提升至國土空間美學與城鄉風貌的核心,並作為韌性城鄉的基礎建設,整合水質、水量、水生活,實現三合一行動。
  • 呼籲將台灣打造成亞熱帶島嶼型親水家園的世界新典範,並透過權益關係人對話平台,讓全民參與,將計畫內化為真正的社會運動。

胡思聰 理事長 台灣省環境工程技師公會

  • 質疑前瞻計畫草案總說明與具體項目之間缺乏呼應,未能充分說明其前瞻性、關鍵點及對經濟動能的帶動效益。
  • 指出計畫缺乏整體性縝密思考、規劃與整合,未充分研究可行性、資源需求、成本效益、風險控管等,且未考慮環評延宕問題。
  • 批評水環境建設願景與目標層次不高,如「海綿台灣」等語詞不夠嚴謹,恐引發民眾誤解。
  • 建議應從改善自來水管線漏水率著手,而非一味興建水庫破壞自然環境,並質疑為何水患治理每次都用特別預算,加重世代債務。
  • 呼籲未來重大開發計畫應先完成政策評估或法案評估,通過審查後再立法,並強調工程人員著眼於愛護國土環境、珍惜自然資源。

游保杉 教授 成功大學

  • 指出氣候變遷將導致極端氣候頻率增加,致災風險升高,且未來洪旱衝擊將超越人類經驗判斷。
  • 根據分析,中南部枯水期雨量減少更多,不降雨日數全國增加,顯示雨量更集中,未來需更有效蓄水以防枯水期缺水。
  • 預估未來 100 年週期暴雨量將增加,水庫蓄水安全與集水區水患機率提升,需工程與非工程手段提升保護標準。
  • 強調集水區保育管理的重要性,認為人民對土地的尊敬是關鍵,並以日本哲學之道為例,鼓勵台灣營造結合生態與人文的河道景觀。

黃金山 顧問 經濟部水利署

  • 說明水具有生財與致災兩面性,關鍵在於人的智慧掌握,並定義可靠水資源為「掌握在手上」的水。
  • 指出台灣水資源掌握度僅 1/9,遠低於美國 (1/24) 和日本 (1/3),導致雖降雨量高但易缺水。
  • 回顧台灣水利發展歷程,從日治時期烏山頭水庫到光復後石門、曾文、寶山、仁義潭、鳳山、鯉魚潭、南化、牡丹等水庫,皆配合國家發展進程。
  • 強調前瞻基礎建設是為加速整合計畫,解決國家發展對水資源與水環境的下階段需求,並指出洪水愈大、枯水愈少是趨勢。

謝正倫 教授 成功大學

  • 歸納水利事業核心價值為:提供免於水患的安全生活、充分高品質水資源供應、保護河川生態與景觀,並指出台灣水利法應修訂納入環境保護與公民參與。
  • 定義前瞻性水利計畫需考量氣候變遷、人口、產業及國土開發變化;加速性則指短期內籌足經費一次到位,避免分期分區造成系統缺口。
  • 強調水利計畫應具整合性,涵蓋上中下游、決策專業與公民、中央地方社區、工程與非工程、水質水量景觀生態等面向。
  • 肯定水環境建設計畫的主軸符合水利核心價值、前瞻性、加速性與整合性要求,但建議應明確計畫目標年,並加強計畫間的關聯性與互補性說明,撥經費於人才培育與水科技研發。

林皆興 副縣長 澎湖縣政府

  • 支持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的水環境建設,認為其具前瞻性,目標在降低淹水、缺水及優化水質。
  • 強調澎湖作為四面環海的島嶼縣市,海岸線長達 360 公里,應重視海域治理,特別是海漂垃圾、海底覆網等海岸環境治理問題。
  • 提出應加強海洋環境復育、推動永續水岸環境,並透過前瞻計畫建設 1 萬公噸以上海淡廠,以維持小離島供水穩定。
  • 呼籲中央考量縣市差異特性,提供一次到位預算,澈底解決澎湖水環境及海洋環境治理問題。

葉惠青 副市長 新北市政府

  • 強調中央與地方應為夥伴關係,前瞻建設需充分溝通,不應納入具爭議或環評未通過的案子。
  • 質疑石門水庫阿姆坪排砂隧道計畫可能導致淤砂流向下游大漢溪與淡水河水系,影響新北市與台北市安全與生態。
  • 質疑雙溪水庫壩址鄰近屈尺斷層,且下游乾涸,其必要性與安全性需溝通與環評。
  • 建議應將八里污水處理廠從初級處理提升至二級甚至三級,以符合現代環保觀念,此為跨區域、具前瞻性且爭議少的計畫。

林欽榮 副市長 台北市政府

  • 表達台北市政府對前瞻建設條例的高度支持,認為其對台灣體質結構性發展值得期待。
  • 指出台北市已提出 54.64 億元的水環境建設計畫,主要為大台北都會區供水所需,並強調應建立國家介入後的區域整合運作機制。
  • 特別提出翡翠水庫專管水管計畫(20 億元)與大台北地區防洪計畫最後一哩路(34.6 億元)刻不容緩,強調不分區域與顏色應共同合作。
  • 建議應提升水資源有效利用績效(上水、中水、下水一同處理),建立用水價值觀(水費應合理化),調整水資源治理事業體制,實現區域治水與調控,並提升氣候變遷下全國城鄉韌性能力。

相關後續

  • 經濟委員會將詳實紀錄所有發言內容,並列入立法院公報,作為日後審查「前瞻基礎建設特別條例草案」的參考。
  • 經濟部水利署及國發會承諾將把學者專家、立法委員及縣市首長提出的寶貴意見融入未來計畫執行中。
  • 經濟部楊次長承諾,對於未經環評程序的計畫,即使已列入,也絕對不會啟動,並將堅守環評規定與召開地方說明會。
  • 經濟部水利署將針對委員要求提供的書面資料,如盧秀燕委員所提北屯圳後段整治計畫,依照規定提送。
  • 國發會曾副主委強調,前瞻計畫執行下來絕對不會有「零元俱樂部」的縣市,未來仍有許多競爭型提案機會,需縣市政府提出好的、可行的計畫。

原始資料

公報
1063801
卷/期/冊
106/38/1
發布日期
2017-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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