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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委員會審查原住民族語言發展法草案及海巡署預算凍結案

內政委員會會議日期:2017-04-13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第15次全體委員會議,首先處理行政院海岸巡防署多項預算凍結報告案,經審查後均准予動支。隨後,會議重點轉向審查多個版本的「原住民族語言發展法草案」,委員們針對語言流失、師資專職化、都會區族語環境營造、瀕危語言搶救及文字合法化等議題進行廣泛討論。原民會主委及教育部次長就政策方向及執行細節回應質詢。會議最終決議擇期再舉行公聽會後繼續審查,並通過數項臨時提案。

討論事項一

處理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有關行政院海岸巡防署及所屬預算凍結書面報告案計10案

核心議題

審查行政院海岸巡防署及其所屬單位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中,因決議而凍結的10項預算科目,以決定是否准予動支。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行政院海岸巡防署及其所屬的10項預算凍結案,經審查後均准予動支。

討論事項二

處理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有關行政院海岸巡防署及所屬預算凍結項目報告案計5案

核心議題

  • 行政院海岸巡防署就其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中,5項凍結預算項目進行書面報告,並接受立法委員質詢。
  • 討論內容涵蓋海岸及海域巡防業務、海洋巡防總局的人員維持、艦艇建造維修、後勤業務等預算凍結細節。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曾銘宗 立法委員

  • 關切原住民族語言文字的定義,特別是羅馬拼音是否算作文字。
  • 詢問瀕危語言的數量及搶救速度,並指出都市化是語言流失的重要原因。
  • 建議原民會提出具體的法案預期效果及目標,而非僅具宣示性。
  • 質疑優先僱用具族語能力者的執行方式,認為缺乏罰則恐難落實。

顏寬恒 立法委員

  • 質疑蔡英文總統道歉的誠意及各族長老是否滿意。
  • 認為日本政府也曾傷害原住民族語言文化,並詢問原民會是否向日本政府提出道歉要求。
  • 關切族語推廣人員、專職師資、公家機關優先僱用等規劃進度及瀕危語言搶救的優先順序。
  • 強調政策執行不應流於形式,需落實於各原住民鄉鎮。

陳怡潔 立法委員

  • 建議主委應帶頭使用族語,並詢問瀕危語言的劃分標準及具體搶救方案。
  • 質疑以金錢吸引族人學習族語的師徒制方案,認為應著重政策推動與向下扎根。
  • 關切族語公文書寫的可行性及師資專職化後的薪資待遇、遴選標準。
  • 建議族語教學應現代化、數位化,並開發吸引人的教材及App。

張宏陸 立法委員

  • 指出原住民族語言發展法起步已晚10多年,並詢問與國家語言發展法是否衝突。
  • 關切非官方認定的平埔族群語言保存問題,特別是僅剩少數人會講的語言。
  • 強調應積極編列預算搶救瀕危語言,並建立數位語料資料庫。
  • 質疑過去曾發生有教材無師資的問題,並擔憂法案通過後各單位配合不足。

洪宗熠 立法委員

  • 質疑原民會對瀕危語言的認定標準與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的差異。
  • 建議原住民特考應納入族語考試,並要求現有原住民公務人員取得族語初級認證。
  • 關切原住民人口成長與失業率、平均年收入問題,建議提升原住民收入。
  • 詢問族語通譯的規劃,強調應儘速研議相關配套措施。

林麗蟬 立法委員

  • 詢問原住民族語言發展中心成立3年來的具體保存工作及成效。
  • 強調語言扎根應從家庭、幼兒園全面推廣,並關切族語褓姆計畫的成效。
  • 建議應擴大製作原住民繪本,並推廣原住民故事媽媽到國小推廣文化。
  • 呼籲政府應盤點配套措施,並承諾未來電影不再歧視原住民文化。

陳其邁 立法委員

  • 肯定新政府版本進步性,但提醒政治人物應避免歧視性言論,原民會應捍衛原住民權利。
  • 關切拉阿魯哇族、卡那卡那富族等瀕危族群的族語認證師資掛零問題,建議加速培育誘因。
  • 強調族語教學環境的重要性,建議增加原鄉原住民族籍教師比例,並設立師資培育專班。
  • 指出法案實施進度緩慢,呼籲原民會與教育部等單位協力加速推動。

賴瑞隆 立法委員

  • 關切蔡總統承諾的蘭嶼核廢料真相調查進度,要求原民會加快速度,確保6月初公布報告。
  • 詢問原民會對台電調閱資料的配合度,並要求若有消極抵抗應強力要求。
  • 詢問法案通過後預期效益及所需資源,特別是族語老師專職化及基金會成立經費。
  • 關切族語課程的普及性,詢問單一原住民學生或非原住民學生學習族語的機會。

高金素梅 立法委員

  • 認為原民會版本相對保守,強調語言保存應連結未來工作機會,如公務人員特考。
  • 指出原民會及教育部預算中存在不符合原住民族教育的科目,要求調整以釋放經費。
  • 強調族語教師專職化需搭配完善教材,並建議將原住民中小學轉型為民族中小學。
  • 呼籲在地方政府權限、公務人員特考、警察、長照、醫護人員任用等層面突破,以保存語言文化。

Kolas Yotaka 立法委員

  • 回顧國民政府時期強行推動國語政策對原住民族語言造成的傷害,強調「語言死在學校裡」。
  • 主張原住民族語言政策應由原民會主導,教育部嚴格執行,並將教育部列為執行機關。
  • 強調原住民族文字合法化的重要性,認為羅馬拼音應被承認為正式文字。
  • 建議族語褓姆計畫應從0歲開始,並與衛福部研擬成立部落托嬰中心,營造族語環境。

吳琪銘 立法委員

  • 強調原住民族語言面臨嚴重危機,許多語言瀕臨失傳,應從家庭、幼兒園至大學全面推廣。
  • 建議政府應補助、激勵原住民學子寒暑假回原鄉學習族語及傳統技藝。
  • 建議原民會仿效客委會成功模式,加強族語認證行銷廣告,提升學習意願及通過率。
  • 關切三鶯部落原住民博物館的推動進度,希望避免成為蚊子館。

孔文吉 立法委員

  • 支持原住民族語老師專職化,要求教育部配合提出具體規劃,保障薪資與福利。
  • 質疑公立學校優先進用具族語能力者的執行困難,認為應優先考慮成績分發與配套措施。
  • 對於公文書得以族語書寫的條文,擔憂行政效率與實際落實問題,但肯定試辦意願。
  • 強調最優先的推動對象應是小朋友和學生,而非公務員。

簡東明 立法委員

  • 認同「語言滅,民族亡」的觀點,指出平埔族正名困難主要因素是語言流失。
  • 分析語言流失的歷史背景,認為都市化與經濟起飛導致族人外流是主因。
  • 建議族語學習應先學說再學文字,並將原住民中小學轉型為民族中小學。
  • 強調公所設置族語推行員的重要性,有助於建立民族自信。

吳玉琴 立法委員

  • 肯定法案審查是新開始,但指出《原住民族基本法》公布12年後才審查發展法草案的遺憾。
  • 強調轉型正義過程中,漢人也需被啟蒙、認同原住民觀點,以創造多元文化環境。
  • 建議將原住民語言學習擴大至全臺灣學童,使其能簡單問候,而非僅限原住民學生。
  • 肯定紐西蘭語言巢方案,建議政府應更積極推動幼兒沉浸式族語學習環境。

徐榛蔚 立法委員

  • 強調語言推動應重返原民榮耀,讓族人產生文化認同,並鼓勵漢人欣賞學習。
  • 建議推動老少共學模式,將文化健康站與公托結合,讓長者與幼兒互動學習族語。
  • 關切花蓮縣土地所有權回復進度,要求原民會提供人力經費支持,並同意委外辦理。
  • 建議修正《諮商取得原住民族部落同意參與辦法》中部落會議的50%門檻過高問題。

陳瑩 立法委員

  • 肯定原民會努力,但指出原住民族語言發展法案宣傳幅度遠低於傳統領域劃設辦法。
  • 要求原民會比照傳統領域辦法的宣傳強度,讓社會大眾理解語言法的重要性。
  • 質疑教育部高階首長對法案審查的重視程度,呼籲以行動表示對原住民族法案的重視。
  • 強調族語師資專職化應優先從瀕臨滅絕、極度危險的小族族語開始救起。

趙天麟 立法委員

  • 強烈譴責台電粗魯運送核廢桶至蘭嶼,認為事前未溝通造成地方疑慮,要求原民會為蘭嶼發聲。
  • 關切蘭嶼環島公路預算到位卻因行政延宕影響進度,呼籲原民會與公路總局、台東縣政府溝通。
  • 肯定主委任內推動法案的勇氣,並詢問法案通過後在搶救瀕危語言上的具體成效與信心。
  • 強調法律是價值的彰顯,期盼法案能大幅進展,並讓漢人體認族語是共同資產。

姚文智 立法委員

  • 指出台灣語言生存受權力結構影響,原住民語處於弱勢,教育體系應加強協助。
  • 建議原民會應介入主流文化,透過文創、影音、流行文化等方式刺激大眾對族語的喜愛。
  • 呼籲原住民族把握機會,將族語英雄、文化元素融入錢幣、廣告等主流領域。
  • 承諾將在擇期舉行的公聽會中,邀請流行文化界原住民代表參與討論。

相關人員回應

夷將‧拔路兒 主任委員 原住民族委員會

  • 承認原住民族語言發展法起步緩慢,但強調其法律位階對語言傳承的重要性。
  • 說明目前有10個原住民族語言瀕臨消失,且人數越少的族群流失越嚴重。
  • 認為早期國語政策及都市化是語言流失的主因,並承諾未來將增加5億元經費推動族語傳承。
  • 指出族語老師專職化、族語褓姆、沉浸式幼兒園、雙語公文書寫及成立語言發展基金會是重要推動方向。
  • 同意將瀕危語言列為優先搶救對象,並與教育部合作培育師資。
  • 承諾將積極與衛福部研議部落托嬰中心計畫,並檢討族語褓姆計畫的年齡限制。
  • 表示將全力與原住民立委合作,爭取權益,並將在今年提出原住民族社會住宅計畫。
  • 回應蘭嶼核廢料真相調查進度,承諾6月初公布決策過程報告,並持續進行口述歷史與健康調查。
  • 認同語言滅、民族亡的觀點,並承諾將推動族語推廣員制度,加強語言在公文書上的使用。
  • 表示將會加速與教育部協調,推動族語師資專職化,並從最瀕危的語言開始搶救。

陳處長坤昇 教育文化處 原住民族委員會

  • 說明原民會曾舉辦3場學者專家研討會以研擬法案。
  • 解釋原住民族語言危險等級劃分標準,包含使用人口、年齡、頻率及場所。
  • 說明瀕危語言優先處理傳承問題,將推動師徒制,由耆老帶領年輕人學習族語,每月給予3萬元薪資。
  • 說明目前已建置原住民族語料資料庫,進行數位典藏、教材發展及新創詞推動。
  • 指出族語褓姆計畫針對0到2歲,沉浸式幼兒園推廣全族語教學,並在5個教育大學開設族語學程。
  • 說明平埔族群語言復振每年補助20個協會,並已建立書寫系統、教材及師資培訓。

齊莉莎 研究員 語言所 中央研究院

  • 指出台灣南島語言研究已起步25年,但語言實用情況不樂觀,除大族群外,其他語言面臨問題。
  • 強調語言學習需要認同,若不給予認同,族人不會學習母語。
  • 提醒除了16族42方言外,還有其他族群語言(如噶哈巫語)需儘速保存,許多耆老正快速凋零。
  • 支持法案立法,但對執行成效持保留態度,強調族群自身意願是關鍵。
  • 呼籲加強師資培育,並尊重目前未被認定但仍有使用者的小族群語言,給予資源協助。

蔡次長清華 教育部

  • 表示教育部正委託東華大學研究族語老師專職化議題,預計4月底完成,年薪約52萬至57萬元。
  • 說明族語老師專職化後,高中畢業月薪約3萬2千元,大學畢業約3萬5千元,並需具族語認證資格。
  • 認同教育部在語言復振工作上責無旁貸,尤其在學校教育部分。
  • 指出《原住民族語文發展法》將教育部列為執行機關,在學校部分可行,但校外部分有待商榷。
  • 認同原住民族文字合法化的重要性,並將檢討族語老師遴選標準及擴大試辦範圍。
  • 說明目前師資培育專班嚴重不足,同意未來將與原民會合作,增設原住民師資培育專班。

林副組長琴珠 原民特教組 國教署 教育部

  • 說明族語老師專職化研究案預計4月底完成,將採約僱人員方式,給予月薪及年終獎金。
  • 表示專職化制度將先挑部分老師試辦,待制度建構完善後再逐步全面實施。
  • 指出目前國中小族語老師統計為833位,未來將徵詢縣市政府意見決定試辦地點。
  • 說明族語教學已改善,不同語言學生可由不同族語老師教授,並透過視訊、共學克服師資不足。
  • 表示本土語言課程(含原住民族語言)採自由意願選課,但研議以融入方式讓孩子多元學習基本問候。
  • 承諾將與原民會合作推動族語師資專職化,並從瀕危語言開始搶救。

鄭所長秋豫 語言所 中央研究院

  • 說明中研院語言所作為基礎研究單位,以科學方法研究語言,並將三分之一人力投入南島語研究。
  • 支持並樂觀其成法案,但作為學術單位無法評估其執行效應。
  • 指出過去25年南島語研究已提升學術地位,並將台灣南島語推向國際學術界。

黃司長月麗 終身教育司 教育部

  • 表示教育部次長因會議告假,但部長及次長皆重視原住民教育。
  • 說明族語師資專職化規劃已與原民會進行,將由國教署林副組長說明細節。

戴簡任視察金蜜 人文及出版司 文化部

  • 表示文化部願意配合原住民族語言發展法草案的推動及跨部會合作。

蔡副司長誾誾 照護司 衛福部

  • 表示將把保母族語訓練、提供族語環境照顧的意見帶回社教署參考。

劉科長起孝 國營會 經濟部

  • 表示蘭嶼核廢料運送業務非其主管,將瞭解過程並提供資料給委員。

相關後續

  • 原住民族語言發展法草案將擇期再審,審查前會再舉行一次公聽會,廣納各界意見。
  • 委員質詢未及答復部分或要求提供之說明資料,請行政院海岸巡防署儘速以書面答復。
  • 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所屬的5項預算凍結案,經審查後均准予動支,並擬具處理報告提報院會。

討論事項三

通過臨時提案一案 (強化查緝走私魚貨之具體措施)

核心議題

討論日益嚴重的走私魚貨問題,其不僅影響民眾食安,也衍生逃漏稅捐問題。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曾銘宗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會同財政部關務署及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擬具「強化查緝走私魚貨之具體措施」。

張宏陸 立法委員

  • 連署支持強化查緝走私魚貨的臨時提案。

林麗蟬 立法委員

  • 連署支持強化查緝走私魚貨的臨時提案。

黃昭順 立法委員

  • 連署支持強化查緝走私魚貨的臨時提案。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臨時提案通過,要求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會同財政部關務署及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於3個月內擬具「強化查緝走私魚貨之具體措施」,以維護民眾健康及確保稅收。

討論事項四

臨時提案第1案 (台糖公司土地踐行原住民族基本法第21條諮商同意權)

核心議題

  • 討論台糖公司位於原住民族傳統領域內土地的開發問題,應踐行《原住民族基本法》第21條的諮商同意權。
  • 提案要求原民會研議修正《原住民族土地或部落範圍土地劃設辦法》,將台糖公司土地納入規範。

相關爭議

提案人與原民會對於台糖公司土地納入諮商同意權的具體方式存在討論,原民會主張應納入《原住民族土地及海域法》更完備,而提案人則建議以修正劃設辦法進行研議。

立法委員發言

鄭天財Sra Kacaw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原民會研議修正《原住民族土地或部落範圍土地劃設辦法》,將台糖公司土地納入。
  • 說明諮商同意權不涉及財產移轉,並強調台糖公司作為國營事業,其土地應受《原住民族基本法》規範。
  • 同意將「要求」修正為「建請研議」,並取消2個月的時限,給行政機關檢討空間。

黃昭順 立法委員

  • 連署支持將台糖公司土地納入諮商同意權的提案。

林麗蟬 立法委員

  • 連署支持將台糖公司土地納入諮商同意權的提案。

Kolas Yotaka 立法委員

  • 理解台糖土地問題應處理,但建議應透過《原住民族土地及海域法》和土地調查委員會來處理。
  • 對於將「要求」改為「建請研議」並取消時限的修正表示理解,但強調仍需確認原民會的具體做法。

趙天麟 立法委員

  • 建議將臨時提案修改為「爰建請原民會儘速研議修正原住民族土地」。

相關人員回應

夷將‧拔路兒 主任委員 原住民族委員會

  • 主張台糖公司土地問題應納入《原住民族土地及海域法》處理會更完備。
  • 尊重委員將提案修正為「建請原民會研議修正原住民族土地或部落範圍土地劃設辦法」的決定。

相關後續

臨時提案第1案經修正為「爰建請原民會研議修正原住民族土地或部落範圍土地劃設辦法,予以納入」後通過。

討論事項五

臨時提案第2案 (專任族語教師具體計畫)

核心議題

  • 討論依《原住民族教育法》第26條規定,編列預算聘請專任族語教師,以保障族語教師權益及推廣族語教學。
  • 提案要求原住民族委員會會同教育部提出具體計畫,推動專任族語教師制度。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鄭天財Sra Kacaw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原住民族委員會會同教育部於1個月內針對專任族語教師,提出具體計畫。

陳怡潔 立法委員

  • 連署支持針對專任族語教師提出具體計畫的提案。

黃昭順 立法委員

  • 連署支持針對專任族語教師提出具體計畫的提案。

林麗蟬 立法委員

  • 連署支持針對專任族語教師提出具體計畫的提案。

相關人員回應

林副組長琴珠 原民特教組 國教署 教育部

  • 建議將提案時限修改為「於今年6月底前提出具體計畫」,因研究計畫尚在進行,需時間完成報告與縣市政府協商。

相關後續

臨時提案第2案經修正為「於今年6月底前針對專任族語教師,提出具體計畫」後通過。

討論事項六

臨時提案第3案 (原住民族土地調查處理條例草案及委員會組織法草案)

核心議題

  • 討論依《原住民族基本法》第20條第2項規定,政府應立法設置「原住民族土地調查及處理委員會」,並保障原住民族土地權。
  • 提案要求原住民族委員會提出相關條例草案及組織法草案送交立法院審查。

相關爭議

提案人認為《原住民族基本法》已明定,不需再「研議」,應直接「要求」提出草案;原民會則建議使用「儘速研議」以避免時限壓力。

立法委員發言

鄭天財Sra Kacaw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原住民族委員會於2個月內提出「原住民族土地調查處理條例草案」及「原住民族土地調查處理委員會組織法草案」送交立法院審查。
  • 強調《原住民族基本法》已有明確規定,且蔡總統政見亦納入此項,因此應直接要求而非僅研議。
  • 同意將「要求」修正為「要求儘速研議」,以求通過。

黃昭順 立法委員

  • 連署支持提出「原住民族土地調查處理條例草案」及「委員會組織法草案」的提案。

林麗蟬 立法委員

  • 連署支持提出「原住民族土地調查處理條例草案」及「委員會組織法草案」的提案。

相關人員回應

夷將‧拔路兒 主任委員 原住民族委員會

  • 建議將提案中的「2個月內提出」修改為「儘速」,因時間限制可能無法達成,避免讓委員失望。
  • 同意將「要求」修正為「要求儘速研議」以利通過。

相關後續

臨時提案第3案經修正為「爰要求原住民族委員會儘速研議『原住民族土地調查處理條例草案』及『原住民族土地調查處理委員會組織法草案』送交本院審查」後通過。

原始資料

公報
1064401
卷/期/冊
106/44/1
發布日期
2017-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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