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輔會單身亡故榮民善後與預算凍結案審查:聚焦遺產管理、職訓及轉投資爭議
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會議日期:2017-04-13
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審查退輔會106年度預算凍結案,並聽取「單身亡故榮民善後喪葬及遺產管理作業」報告。會議聚焦於榮民死亡人數預估、遺產管理真偽查證、不動產代管、長照職訓課程、華欣文教中心裁撤、欣字頭瓦斯公司股權爭議、大觀社區拆遷及泰北義診等議題。多位立委質疑退輔會作業效率與管理疏失,要求精進作為並承諾改善,最終同意解凍11項預算。
討論事項一
邀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主任委員李翔宙報告「單身亡故榮民善後喪葬及遺產管理作業」,並備質詢。(報告事項第一案)
核心議題
- 退輔會就單身亡故榮民善後喪葬及遺產管理作業進行專案報告,內容涵蓋遺產管理現況、精進作法及預算編列效益,並接受立委質詢。
- 同時處理院會交付的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案,共計17案,其中包含與榮民服務照顧、行政維持、林區經營及眷屬補助相關的預算凍結。
相關爭議
- 榮民死亡人數預估與預算編列不符:蔡適應委員質疑退輔會預估亡故榮民人數精準到個位數的公式不合理,且死亡人數遞減10%但相關預算僅減少1%,預算編列精準度及合理性受質疑。
- 大陸繼承人真偽判斷與舉證責任:王定宇、羅致政、呂玉玲委員關切大陸繼承人身分、遺囑及婚姻真偽難以判斷,強調海協會不協助驗證時應認定證明無效,舉證責任應在對方,並質疑退輔會查證系統的成效。
- 榮民遺產代管與國庫角色爭議:江啟臣、莊瑞雄委員質疑退輔會代管榮民遺產(特別是有問題不動產)的效率,認為國產署不願接收,應協調解決,而非每年編列經費管理;質疑現行200萬元繼承上限的合理性。
- 長照職訓課程不足與就業市場問題:江啟臣委員質疑退輔會職訓課程未納入長照領域,且現有照服班就業率低,反映長照就業市場結構性問題,應向相關部會反映。
- 單身亡故榮民喪葬級距劃分與費用上限:馬文君委員質疑單身亡故榮民喪葬一至四級的區分標準、差異及費用上限(25萬元/40萬元)不合理,認為可能造成上下其手空間。
- 大觀社區拆遷爭議與居住權保障:呂玉玲、吳焜裕、林昶佐委員關注大觀社區拆遷作業的安全性、合法性與居民居住權保障,質疑退輔會承諾跳票,要求以安全為優先考量並重新檢討安置補償方案。
- 退輔會轉投資公司股權控制與家族企業化:徐永明委員質疑退輔會持股較高之欣彰、欣南、欣雄等天然氣公司由特定家族掌控,安置率偏低,要求退輔會提出策略收回控制權,擺脫與家族及政治派系糾纏的形象。
立法委員發言
蔡適應 立法委員
- 質疑退輔會預估亡故榮民人數的公式不合理,且預算減幅與死亡人數遞減不成比例,建議修正預估方式以尊重榮民。
- 關切榮服處不動產監守自盜案,建議引入外部監理制度。
- 質疑華欣文化事業中心裁撤進度緩慢及董監事名單的合理性。
王定宇 立法委員
- 關切大陸繼承人身分、遺囑、婚姻真偽難以判斷,要求退輔會確認海協會不協助驗證時應認定證明無效,並將舉證責任歸於對方。
- 要求退輔會提供欣字頭瓦斯公司股權變動明細,質疑資料不全及與不當黨產的關聯。
- 關切歐欣公司台南龍崎掩埋場計畫展延案,要求退輔會掌握核准狀況。
江啟臣 立法委員
- 質疑退輔會代管榮民遺產(特別是有問題不動產)的效率與處理方式,要求與國產署協調解決,而非每年編列經費管理。
- 質疑退輔會職訓課程未納入長照領域,且現有照服班就業率低,應向勞動部及衛福部反映結構性問題。
羅致政 立法委員
- 質疑退輔會遺產審核報告數據不夠精準,要求提供申請件數、拒絕率、退件原因等詳細數據。
- 關切大陸繼承人冒領問題,強調查證系統的重要性,並建議探討DNA驗證等精進作為。
- 要求退輔會提供違建、違占及產權爭議不動產的基本數字,以利分析處理優先順序。
馬文君 立法委員
- 質疑單身亡故榮民喪葬事務的級距劃分標準與費用上限(25萬元/40萬元)不合理,認為可能造成上下其手空間,要求修正作業要點。
- 關切有錢榮民遺產被大陸配偶或子嗣繼承比例高,建議退輔會留意是否有刻意針對此類榮民進行介紹。
- 質疑榮民之家現金寄存管理機制,擔憂有貪念或糾紛,要求加強管理。
劉世芳 立法委員
- 關切單身亡故榮民遺產管理法制化問題,擔憂大陸配偶取得國籍後可繼承超過200萬元,恐有「蟑螂仲介」利用漏洞。
- 詢問單身退舍中大量陸籍遺眷的身分認定與後續照顧問題,擔憂可能變成治安與國安問題,建議與治安單位合作處理。
- 詢問軍人年金改革法案進度,強調退輔會應擔任溝通角色,支持改革並保障中下階層退伍軍人。
莊瑞雄 立法委員
- 質疑退輔會召開大規模會議清點亡故榮民紙本檔案,顯示平常管理有疏漏。
- 質疑大陸繼承人最高只能領200萬元上限的歷史沿革與合理性。
- 質疑退輔會代管大量有問題不動產長期未處理,導致每年編列經費管理,建議與相關機關協調解決。
呂玉玲 立法委員
- 質疑退輔會派2人赴大陸訪查榮民遺產真偽的效益,要求提供需查證案件的統計數據,並強調官方公文往來的重要性。
- 關切榮民之家現金寄存管理機制,擔憂有貪念或糾紛,要求加強管理。
- 關注板橋大觀社區拆遷案,要求退輔會以安全為優先考量,並確保住戶居住安全。
吳焜裕 立法委員
- 建議退輔會檢討修法空間,以更妥善管理榮民遺產,確保榮民權益。
- 要求退輔會明確說明大觀社區拆遷情況及居住權保障問題,並確保拆除作業安全。
- 詢問台中榮總泰北義診成效及復辦計畫,關切當地情勢與醫療合作瓶頸。
- 建議退輔會思考如何鼓勵一般民眾入住偏遠榮家,提升入住率。
李彥秀 立法委員
- 質疑退輔會要求榮民家屬須將骨灰從五指山公墓領出才能繼承遺產的規定,認為不合理且違背亡故榮民遺言,也未獲法律授權。
- 強調能安葬五指山是對榮民貢獻的最高肯定,退輔會不應以此作為繼承遺產的條件,應思考其他處理方式。
徐永明 立法委員
- 質疑退輔會轉投資的欣彰、欣南、欣雄等天然氣公司由特定家族掌控,且安置率偏低,形象不佳,要求退輔會提出策略收回控制權。
- 關切大台南天然氣公司經營績效不彰,且由政治人物擔任董事長,質疑退輔會對民股公司缺乏監督。
- 要求退輔會承諾半年內處理這些家族企業問題,擺脫與家族及國民黨派系糾纏的關係。
鍾佳濱 立法委員
- 強調退輔會最重要的資產是榮民,其宗旨是幫助國家照顧為國貢獻青春的軍人。
- 關切退伍軍人職業轉銜問題,建議退輔會與國防部協調,讓申請退伍的軍人在退伍前有充分時間參加職訓,以提高就業成功率。
- 要求退輔會提供書面報告,說明如何將退伍前職訓方式納入規劃,並評估其效益。
呂孫綾 立法委員
- 質疑退輔會各榮服處與榮家網站公開的善後服務資訊落差大、內容不統一,要求改善資訊對等性。
- 關切2003年詐領身故單身榮民遺產案,質疑退輔會管理問題,要求檢討改善,並思考查核人力是否足夠。
- 詢問泰北義診停辦原因及復辦計畫,建議結合新南向政策,持續推動醫療外交。
相關人員回應
李翔宙 主任委員 退輔會
- 坦承預估亡故人數數據乍看矯枉過正,將參考其他部會修正。
- 承諾會盡快依法裁撤華欣文化事業中心,並調整董監事。
- 確認對大陸繼承人真偽判斷原則,舉證責任在對方。
- 同意將長照職訓納入規劃,並努力促成軍人在退伍前有時間接受職訓。
- 承諾會努力檢討退輔會轉投資公司股權問題,並跳脫家族企業掌控。
- 說明開放一般民眾自費入住榮民之家初期成效良好,將持續檢討增加開放床位。
- 表示退輔會完全配合年金改革會政策,支持軍人年金改革法案送立法院審議。
林夏富 處長 退輔會服務照顧處
- 說明「單身亡故榮民善後喪葬及遺產管理作業」預算係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編列,用於35個法定遺產管理機構的事務性費用,未因人數減少而減少業務項目。
- 說明對大陸繼承人的審核嚴謹,透過海基會、海協會公證、核對兵籍資料及探親紀錄,並派員實地查驗高額繼承案件,必要條件是海基會認證。
- 解釋喪葬事務費級距劃分是依隆重度及榮民財產多寡,最高級(4級)約8萬2千元,上限25萬/40萬元是為親屬自行辦理喪事時的費用限定。
- 澄清有配偶的榮民遺產繼承不在此範圍內,單身亡故榮民遺產由大陸親人繼承需嚴格認證。
- 說明骨灰在民法上視為財產一部分,領取遺產需一併領取骨灰,且因塔位漸少,鼓勵家屬領回骨灰。
劉志福 處長 退輔會行政管理處
- 說明華欣文化事業中心因監察院指正,奉行政院核定將裁撤,目前正在辦理改隸及裁撤作業,資產將交由榮民榮眷基金會。
- 承諾會後提供華欣文化事業中心報送法院及台北市政府的相關文件。
楊駕人 處長 退輔會事業管理處
- 確認歐欣公司已向工業局送件申請台南龍崎掩埋場計畫展延,承諾會後儘速告知核准狀況。
- 說明退輔會轉投資的欣字頭瓦斯公司,部分股權早期由光華或中央投資轉移給特定家族,導致退輔會持股雖高但難以掌控,承諾會後提供完整的股權資料給委員。
- 坦承欣彰、欣南、欣雄等公司由特定家族掌控,安置率偏低,退輔會持續在董事會爭取權益。
董龍泉 處長 退輔會就學就業處
- 說明職訓中心未獲衛福部授權辦理照服課程,但有受縣市政府委託開班,近5年培訓近500人,但實際從事本業僅242人,主因是勞動條件和待遇不佳。
- 解釋職訓課程如時尚輕食潮飲班的80小時訓練是利用空檔時間,非魔鬼訓練,並承諾將委員建議納入下半年度方向,確保訓練扎實有效。
趙秋瀛 處長 退輔會就養養護處
- 說明榮民之家現金寄存3,000元規定,需經核章才能動用,將加強管理,杜絕貪念。
- 說明大觀社區拆遷案已歷經法院三審定讞,自救會敗訴,退輔會依法行政,並持續與居民協商,但無法找到補償或續住的法律依據。
- 強調拆除作業以安全為優先考量,採取鋼剪逐戶拆除,並確保施工安全,承諾將安全維護措施落實。
羅慶徽 處長 退輔會就醫保健處
- 說明泰北義診停辦主因是當地政治情勢不穩,海關曾沒收藥品,駐泰代表處建議暫緩,基於人身安全考量,待情勢穩定後會繼續辦理。
- 表示將結合新南向政策,透過其他管道協助醫療義診發展。
呂嘉凱 副主任委員 退輔會
- 說明單身亡故榮民遺產管理依《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授權,退輔會擔任遺產管理人,處理程序依民法規定,並有法規命令等級的辦法。
- 解釋大陸地區人民繼承金額有200萬元上限,但若取得中華民國國籍則回歸民法,無此限制,坦承可能導致有心人士利用。
- 說明國產署不接收有產權糾紛、違建或法律關係複雜的不動產,導致退輔會代管困難,強調遺產管理人無變賣處分權,僅能現物點交。
- 澄清赴大陸查證是針對有疑慮的繼承案件,即使大陸文件真實,仍可能身分關係是假的,需實地查證。
關永忠 副處長 退輔會就學就業處
- 說明退輔會職訓課程除退伍軍人外,榮民眷也可參加,目前最受歡迎的課程是室內配線與水電、汽車修護,訓練期程約6個月。
- 表示軍中自辦訓練就業率最高的是配水配電與汽車修護。
劉樹林 副主任委員 退輔會
- 說明召開專案管制會議是為整理亡故榮民紙本檔案,完備建置電腦資料,避免損壞或無法查閱。
相關後續
- 退輔會主任委員承諾將參考其他部會,修正亡故榮民死亡人數預估方式。
- 退輔會主任委員承諾將檢討華欣文化事業中心裁撤進度與董監事問題,並承諾盡快依法讓其走入歷史。
- 退輔會將提供委員所要求之華欣文化事業中心相關報送文件、榮民遺產審核詳細數據(申請件數、拒絕率、退件原因等)、違建/違占/爭議不動產基本數字,以及欣字頭瓦斯公司完整股權資料。
- 退輔會主任委員承諾將努力檢討轉投資公司股權問題,並思考如何跳脫家族企業掌控,爭取更大的投資空間。
- 退輔會將就國產署不接收有問題不動產的困境,與相關機關、法務部共同協調研擬解決辦法,並思考另定法律公開標售的可能性。
- 退輔會將持續與國防部協調,研究讓待退軍人在退伍前有充分時間接受職訓的機制,並評估後提交書面報告。
- 退輔會主任委員承諾將儘快修正榮服處與榮家網站善後服務資訊不統一的問題,確保資訊對等與完整性。
- 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同意解凍退輔會106年度凍結的第1至第11案預算。
- 許毓仁委員及林昶佐委員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相關單位於2週內答復。
原始資料
- 公報
- 1064401
- 卷/期/冊
- 106/44/1
- 發布日期
- 2017-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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