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學校教職員年金改革公聽會:各界聚焦制度永續、公平性與財政挑戰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會議日期:2017-04-27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舉行「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撫卹條例草案」公聽會,廣泛聽取各界對年金改革重要性、18%優存、所得替代率調降、退撫基金財務永續性等議題的多元意見。會議中,教師團體、學者專家與立法委員們就改革的必要性、公平性、對現職及退休人員的影響、基金管理績效及政府責任等面向進行深入討論,教育部也對相關質疑做出回應,最終會議決議將各方意見納入法案逐條審查參考。
討論事項一
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撫卹條例草案 公聽會
核心議題
- 本次公聽會旨在廣泛聽取社會各界對於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撫卹條例草案的多元意見,主要討論年金改革的重要性、18%優惠存款利息的處理、所得替代率的調降規定與期程,以及退撫基金財務精算報告與永續影響等核心議題,以作為法案審查的參考。
- 會議聚焦於現行教職員退撫制度面臨的人口結構高齡化、少子化挑戰,以及財務不合時宜之處,探討如何透過改革實現基金永續與世代共榮。
相關爭議
- 年金改革的正當性與必要性:雖然普遍認同改革,但許多團體質疑政府改革方式的合理性與誠信,認為其為「亂改」或「詐騙」,且對改革成效表示懷疑。
- 18%優惠存款利息處理:各版本對18%調降的處理方式及最低保障金額設定存在爭議,影響一次養老給付與月退休金領取者,且有意見認為應加速歸零。
- 所得替代率調降:各版本對所得替代率的調降規定與期程不同,引發年資長者扣減比例更高、服務年資越久折扣越多的不公平感,以及對高低退撫基數數額者影響的討論。
- 基金財務精算報告與永續性:部分意見質疑精算報告的假設條件(如折算率、年齡)及結論導向(強調破產而非基金累積水位),並批評退撫基金投資績效不佳、政府管理不當導致虧損。
- 溯及既往與信賴保護原則:多數發言者認為改革方案違反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並侵害人民財產權及信賴保護原則,尤其對已退休人員造成衝擊。
- 政府的雇主責任:批評政府未善盡雇主責任,包括歷年不足額提撥、將節省經費挪作他用,以及最後支付責任的承擔問題。
- 退休年齡與世代交替:中小學教師60歲起支方案引發教師新陳代謝、師培制度瓦解的擔憂,與家長期待教師年輕化的民意相悖,並認為將造成老老師退不了、新老師進不來的困境。
立法委員發言
張麗善 立法委員
- 質疑政府辦理多場公聽會仍無法取得共識,且年金改革將基金破產原罪歸咎於軍公教人員,是不公平的操作手法。
- 認為政府宣稱的「保證30年不破產」對35歲以下年輕世代可能領不到,改革諷刺可笑。
- 強調政府應負最後支付責任並落實信賴保護原則,軍公教人員為國家奉獻不應被犧牲。
- 呼籲民進黨及時代力量委員應傾聽民意,不應採取「一次砍夠」的強硬立場。
吳志揚 立法委員
- 譴責教育部在年金改革中未積極為教師爭取權益,相較於國防部和考試院。
- 質疑政府一方面撙節年金支出,另一方面卻舉債8,800億元推動前瞻基礎建設,兩者矛盾。
- 建議政府應有魄力一次結清舊制,並建立類似勞退制度的確定提撥制新制度,以實現永續且合理的改革。
- 批評政府的精算報告缺乏經營績效參數,且以清算為基礎,不科學也不符合現代潮流。
柯志恩 立法委員
- 對年金改革的必要性表示認同,但對改革內容能否真正使基金永續提出質疑。
- 認為政府過去提撥率不足是基金虧損原因之一,教師按規定繳費卻要承受改革,感到委屈與不公平。
- 批評院版對現職老師不公平,所得替代率過渡期設計導致服務年資越久折扣越多,與鼓勵延後退休的政策矛盾。
- 主張對退休與現職老師應有一致標準,並保障現職老師熱情,維持教育界中堅力量。
鍾佳濱 立法委員
- 建議針對不同教育階段教師(國中小與大學)的職業特性,應有不同的配套設計,而非單一制度。
- 指出國中小教師平均53歲退休,未來60歲前領減額年金將導致延退,造成超額壓力,建議教育部擴充國中小教師編制員額或將補校班級數納入計算。
- 建議創造回任機制,讓屆退或已退教師回校分攤行政工作並領取薪水,而非提早領取年金。
- 呼籲衛福部門應思考對80歲以上、受年金改革影響的老年人提供其他社會安全補充,以保障其養老與長照需求。
相關人員回應
林騰蛟 教育部次長
- 說明公立學校教職員退撫制度面臨起支年齡偏低、所得替代率過高及提撥率不足等困境,加上少子化影響,改革具有重要性與必要性。
- 指出改革採分階段策略,短期目標是維持基金25至30年不破產,中長期則定期檢討制度,確保永續發展。
- 強調教育人員年金改革考量公教一致原則,並針對中小學教學現場規劃10年過渡期(85制)及起支年齡區隔(中小學60歲,其餘65歲)。
- 解釋私校退撫制度未納入本次改革,因其為確定提撥制,目前無財務壓力且已透過新制與公保年金化提升保障,未來將配合公校改革實施後再評估。
- 澄清教育部已於106年1月委託精算公司進行試算,並於106年3月27日提出精算報告,已在106年4月19日於教育部網站公告。
相關後續
- 今日所有發言及書面意見將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製作成公聽會報告,送交立法院全體委員及本日出、列席人員參考。
- 下週將針對公務人員、教職人員退休撫卹條例進入逐條討論,並採納公聽會所提意見。
- 各團體或學者如有具體修法意見,可透過個別委員提出修正動議,於下週實質審查時處理。
原始資料
- 公報
- 1064501
- 卷/期/冊
- 106/45/1
- 發布日期
- 2017-05-10
- 原始連結
- 立法院頁面官方 PDF文字檔Parsed JS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