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文化委員會審查科技部與原能會預算:聚焦科研、核安與爭議
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會議日期:2017-04-17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聯席會議審查科技部與原能會附屬單位預算及業務報告。會議初期針對議程安排的密集度引發程序爭議,後續則深入討論政務官兼職研究計畫、沙崙綠能科學城定位、學術倫理、數位基礎建設、核二廠格架改建、核廢料處理及原能會組織定位等多項關鍵議題。委員們對政策方向、預算分配及資訊公開提出質疑與建議,行政部門則承諾研議改進與加強溝通。
討論事項一
會議議程安排與預算審查時間爭議 (程序發言)
核心議題
- 本次會議就其預算審查的密集議程安排,以及委員準備預算提案時間不足的問題進行討論。
- 委員質疑此安排壓縮問政空間與品質,恐使立法院淪為行政院的立法局。
相關爭議
- 議程密集度:柯志恩與蔣乃辛委員認為排程過於緊湊,準備時間不足,影響預算審查品質。
- 慣例與效率:主席參考其他委員會做法,主張現行安排已比照或優於部分委員會,並非完全沒有準備時間;委員則強調教育文化委員會預算規模龐大,不宜比照其他委員會。
立法委員發言
柯志恩 立法委員
- 對本週議程安排有意見,認為預算審查時間不足,過去慣例至少有 10 天準備時間。
- 擔憂在短時間內處理龐大預算會影響工作品質,並使立法院淪為行政院的立法局。
蔣乃辛 立法委員
- 認為本週議程安排過於密集,壓縮問政空間及品質,特別是科技部科發基金及解凍案數量龐大。
- 呼籲協商溝通,爭取更合理的議程安排時間。
相關人員回應
許智傑 主席
- 承認本週排程較緊湊,但有參考其他委員會當天詢答及審預算的做法。
- 表示教育委員會已比照慣例隔 2 天,並非 10 天。
- 提議若委員對解凍案排程有意見,可暫時不處理,先審基金預算。
相關後續
- 解凍案暫時延後處理,擇日再排審。
- 科技部預算提案截止時間從 4月18日下午5時提前至 4月18日下午3時30分。
- 基金預算案照原定議程進行詢答。
討論事項二
審查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行政院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及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作業基金附屬單位預算案 (討論事項第一案)
核心議題
- 本次會議針對科技部主管之行政院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及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作業基金 106 年度預算進行詢答,主要討論政務官兼任研究計畫主持人、學術倫理、沙崙綠能科學城定位、數位建設、基礎研究投入等議題。
- 委員關切科技發展策略、預算分配、人才培育與產學鏈結,並對行政院前瞻基礎建設計畫提出質疑。
相關爭議
- 政務官兼任研究計畫主持人:委員普遍質疑政務官兼任計畫主持人的利益迴避與時間分配問題,認為應有更嚴格的一致性規範;科技部則表示將邀專家討論,並強調專業尊重。
- 創新產業旗艦計畫主責單位:委員質疑該計畫主責單位從教育部轉至科技部,是否因部長個人職務變動而改變,影響計畫穩定性與制度性。
- 沙崙綠能科學城定位與成效:委員質疑沙崙綠能科學城民間投資效益偏低,定位不明確(科研基地或產業聚落),且其預算編列與前瞻計畫的急迫性受質疑。
- 基礎研究與應用發展失衡:委員擔憂台灣長期重短期經濟效益,基礎研究投入資源相對不足且比例下降,影響國家科技長遠發展。
- 數位建設與 4G 覆蓋率:委員質疑台灣數位環境仍處於「假數位」狀態,4G 訊號覆蓋率不足,影響物聯網等前瞻建設發展,要求政府應要求電信業者加速建置。
- 學術倫理與論文造假:委員關切學術倫理案件中論文造假的撤稿處理、楊泮池校長責任歸屬及調查程序正義,以及學界「學閥」現象,要求科技部應捍衛學術尊嚴並改革資源分配機制。
- 前瞻計畫預算分配:委員質疑前瞻基礎建設計畫中,科技部所獲預算相對於軌道、水環境等工程過低,且部分計畫預算編列粗糙,未充分體現科技前瞻性。
立法委員發言
蘇巧慧 立法委員
- 質疑政務官兼任計畫主持人的利益迴避與時間分配問題,要求科技部提出制度性規範。
- 關切創新產業旗艦計畫主責單位變動的制度性問題,擔憂計畫穩定性。
- 要求科技部在 4 月底前完成政務官兼職研究計畫的專案討論報告,並優先提報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柯志恩 立法委員
- 質疑政務官兼任計畫主持人的時間與能力問題,並指出其對學術生涯的影響,要求制定一致標準。
- 批評博士創新之星計畫可能為他國培訓人才,要求評估其與千里馬計畫的成效差異。
- 質疑前瞻基礎建設計畫中,科技部預算分配過低且編列粗糙,例如沙崙綠能科學城預算分割與急迫性問題。
張廖萬堅 立法委員
- 質疑政務官兼任計畫主持人的利益迴避問題,認為現行規範不足,易引發「掛名門神」爭議。
- 關切沙崙綠能科學城的定位與民間投資效益,期望其能成為台灣產業升級的重要亮點。
- 要求科技部在月底討論時,考量利弊得失,明確規範政務官兼職研究計畫的原則。
蔣乃辛 立法委員
- 主張政務官不應兼任研究型計畫主持人,避免政策引導研究,且政務官無暇投入研究。
- 質疑台灣數位建設中「假數位」現象,例如 4K 電視內容不足、4G 訊號覆蓋率不佳,影響前瞻建設發展。
- 要求科技會報應要求通傳會督促業者儘速完成 4G 訊號建置,確保民眾能使用 4G 服務。
陳亭妃 立法委員
- 關切沙崙綠能科學城中綠能聯合研究中心的進度與功能發揮,要求科技部確保按時完工,並能帶動產業發展。
- 質疑科技部長「假數位環境」的說法引發誤解,要求澄清並說明數位建設在亞洲四小龍中排名落後的問題。
- 強調數位建設應整合民間資源,避免重複浪費,並推動資安基礎建設、數位內容與人才培育。
吳思瑤 立法委員
- 擔憂台灣長期以來基礎研究(R)弱化,應用發展(D)過大,且政策引導研究的趨勢嚴重。
- 指出台灣在世界競爭力評比中基礎建設與科學建設排名下滑,科研水準待提升,產學合作不佳。
- 要求科技部應勇敢鼓勵科學研究人才投入前瞻性研究,而非僅因應短期產業需求。
- 質疑創新法規進展緩慢,僅著重科技基本法修正,缺乏多元創新法規以應對新興科技與經濟發展。
許智傑 立法委員
- 對基礎研究與應用技術研究的平衡、台灣科技發展方向及科技部扮演的領頭羊角色提出質疑。
- 期望科技部能整合基礎科學研究、五大創新產業、博士創新之星計畫及奧斯卡技職大師獎,展現具體成果。
- 建議科技部應有 Top Down 的魄力,例如在海洋科技領域,發展台灣獨有的世界級特色技術,而非僅被動發錢。
- 關切學術論文中無效論文浪費資源的問題,建議科技部與教育部協調大學研究方向。
李麗芬 立法委員
- 質疑科技部科發基金長期低估權利金收入,且預算編列概要過於簡略,要求各部會提供更詳細的評估說明。
- 關切科學園區內托嬰與幼兒園設施不足,特別是中科與南科,要求科技部在半年內評估需求並規劃設置公立非營利幼兒園或托嬰中心。
- 質疑竹科管理局對園區保二警隊勤務內容缺乏管理責任,要求管理局與保二溝通,明確界定職務,避免警力用於私人事務。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 立法委員
- 關切學術倫理案件中論文造假的撤稿處理,要求科技部應主動聯繫期刊,捍衛台灣學術聲譽。
- 質疑楊泮池校長在調查期間繼續執行校長職務有利益迴避問題,並批評調查程序未給予張正琪教授充分說明機會,導致爭議延續。
- 要求科技部修正「學術倫理案件處理及審議要點」時,應更嚴謹落實程序正義與利益迴避原則。
- 呼籲科技部處理學術界「學閥」結構性問題,並培育年輕科研人才。
何欣純 立法委員
- 關切學術界「學閥」問題,質疑國家型計畫龐大經費過度集中於特定學校,要求科技部改革計畫經費核配審定方式,建立健康的科研生態系。
- 建議科技部在資源分配審查中,應納入至少一半以上 50 歲以下的年輕研究人員,給予年輕人才機會。
- 提醒科技部前瞻計畫中防災數位資訊建置經費不足,並建議推動公共設施管線圖資立體化,以提升災防能力。
陳學聖 立法委員
- 對政府不重視科技部感到難過,質疑前瞻基礎建設計畫中,科技部預算分配過低,遠不如軌道、水環境、自行車步道等項目。
- 批評前瞻計畫預算編列粗糙,部分計畫內容與宣傳方式不符科技前瞻性。
- 建議科技部應主動與中研院合作,將綠島閒置空間打造成國際級海洋資源研究中心,作為真正的前瞻計畫。
蔡培慧 立法委員
- 建議科技部在高科技園區的農業生技前瞻計畫中,應更著重前端育種研發(抗旱、抗寒)與適當科技應用,而非僅處理末端問題。
- 呼籲科技部平衡預算分配,增加農業與日常生活的科技運用比重,並借鏡德國、英國、義大利等國經驗,發展食安、農安、環安大數據應用及區域性整合。
- 指出過去科技部在食農物聯網等計畫上「有想但未執行」,要求科技部應具體落實,改變農業科技斷層現象,並創造新的就業機會。
相關人員回應
陳良基 科技部部長
- 接任後已辭去所有研究計畫主持人職務,基於利益迴避與時間考量,並認為政務官不應兼領主持費。
- 表示科技部將在 4 月底前邀專家學者討論政務官兼任計畫主持人的適當性,並將檢視現有規範。
- 說明創新產業旗艦計畫經費來自科發基金,由科技部召集,經費分配會依執行狀況調整,教育部提出的案子經協商後移至科技部轄下,以延續研發成果轉商用。
- 承認台灣基礎研究投入比例偏低,但政府投入基礎研究的金額每年增加,比例已接近 29%。
- 說明沙崙綠能科學城主要定位為科研基地,聚焦新興綠能研發,與民間著重製造生產的投入不同。
- 坦承台灣數位環境在亞洲四小龍中排名落後,前瞻計畫旨在加速提升寬頻覆蓋率、資安、數位內容、政府服務數位化及人才培育。
- 承諾與教育部有共識,教育經費仍以教育為主體,科技部在前瞻研究與技職領域會合作,提供實作老師研究機會。
- 表示將與農委會主委討論科技與農業議題,設定創新項目,積極努力協助新農業發展。
王永壯 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局長
- 說明竹科園區內有保全負責安全,保二警隊仍會到宿舍區與廠區巡邏。
- 表示一般事件不會逐項向管理局報告,只有重大事件警方會報告。
林威呈 科技部南部科學園區管理局局長
- 確認路竹科學園區是台積電最新投資計畫的最佳基地,已向台積電表達進駐意願,並將持續努力。
果尚志 國家同步輻射研究中心主任
- 說明在旗艦計畫中,每年編列 2 億 9,000 萬元用於光速線建造,主要成果用於醫療新藥開發及綠能材料研發。
連錦漳 行政院科技會報參事
- 表示已與通傳會及電信業者規劃 4G 訊號建置,預計今年底完成。
相關後續
- 科技部將於 4 月底前完成政務官兼任研究計畫主持人的相關修訂,並應用於明年新增計畫。
- 科技部將在 3 個月內請各部會提供科發基金預算評估概要的詳細資料,供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參考。
- 科技部將在半年內調查 3 大科學園區(竹科、中科、南科)對幼兒園與托嬰中心的需求,並研究規劃設立。
- 科技部承諾在跨部會協商時,要求各負責單位儘速推動公共設施管線圖資立體化。
- 會議決議報告及詢答完畢,委員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相關機關於 2 週內提供資料或書面答復。
討論事項三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謝曉星主任委員業務概況報告及審查106年度核子事故緊急應變基金附屬單位預算案 (討論事項第一案)
核心議題
- 原能會報告 106 年度業務概況與核子事故緊急應變基金預算,重點聚焦於 2025 非核家園政策、核一廠除役審查、核廢料處理、公眾參與平台設立及綠能科技研發成果。
- 委員質詢內容涵蓋核二廠護箱裝載池改建案的審查程序與資訊公開、蘭嶼核廢料真相調查與遷出進度、原能會組織改造定位、核電廠消防工安問題,以及如何建立人民對核安的科學信任。
相關爭議
- 核二廠護箱裝載池改建案審查:委員質疑核二廠格架改建案審查時間過短(7.5 個月),遠低於國外案例(平均 15 個月),且缺乏與地方民眾及公民團體的充分溝通,恐有政治力介入或急就章之嫌。
- 核能機組「備而不用」:委員質疑核三廠一號機裝載池改建後,若「備而不用」卻無須經行政院或立法院同意即可啟用,恐成「偷偷啟用」;原能會強調核安管制職責,電力調度屬經濟部。
- 核一廠除役人員輻射管控:委員質疑核一廠將於 107、108 年除役,但除役人員的輻射安全評估仍處研究階段,質疑管控措施不足。
- 蘭嶼核廢料真相調查與遷出:委員關切蔡總統承諾的蘭嶼核廢料真相調查進度緩慢,以及台電未經溝通即運送核廢桶容器至蘭嶼,引發居民恐慌,要求原能會督促溝通與遷出。
- 原能會組織定位:委員質疑原能會是否被邊緣化,在新政府組織改造中未能維持獨立二級機關地位,且在前瞻基礎建設計畫中綠能科技研究預算分配過少。
- 核電廠消防工安:委員指出核電廠頻傳火警、滲油等工安事件,且消防班長期欠薪、人員流動性高,質疑消防人力不足及工安維護問題。
- 核安資訊公開與科學溝通:委員肯定原能會資訊公開的努力,但仍質疑公眾參與的深度與廣度不足,尤其在技術性議題上,未能有效將科學數據轉化為民眾可理解的信任基礎。
立法委員發言
柯志恩 立法委員
- 關切蘭嶼核廢料真相調查委員會進度,要求原能會加速提供資料,兌現總統承諾。
- 質疑核三廠一號機裝載池改建後,若「備而不用」是否需經行政院或立法院同意,擔憂可能「偷偷啟用」。
- 質疑核一廠除役人員輻射管控計畫仍在研究階段,與承諾有落差,擔憂除役人員安全。
- 指出無乾式貯存設施將導致用過燃料棒無法退出,影響核一廠除役作業。
吳思瑤 立法委員
- 肯定原能會將核安簡訊納入 NCC 系統,並重新編撰《原子能 XYZ》刊物,建議擴大推廣通路並爭取納入優良讀物。
- 質疑原能會是否為「國家級邊緣人」,在前瞻基礎建設計畫中綠能科技研究預算分配過少,未能充分展現研究能量。
- 主張原能會應維持獨立二級機關,甚至直屬於總統府,以確保核能安全管制超然獨立。
- 反駁在野黨對核二廠格架改建案審查草率的批評,強調 8 個月審查過程公開透明且採納專家意見。
蔣乃辛 立法委員
- 堅持原能會應維持獨立二級機關,為安全把關,不受政治影響,並質疑核二廠格架改建案審查時間巧合,恐受高層壓力。
- 質疑核四廠格架移裝核二廠的審查時間(7.5 個月)遠短於國外案例(9 個月至 2 年),認為過於倉促。
- 要求原能會應向民眾說明核二廠格架改建的安全性,並提供施工期間的每日監督報告。
陳亭妃 立法委員
- 質疑原能會僅分配 0.5 億元於前瞻計畫綠能科技沙崙科學城,要求說明其規劃與推動架構。
- 要求原能會(核研所)主責的綠能科技深化研發與示範應用計畫,應詳細說明研發項目、技術發展原則,並貼近產業應用需求。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 立法委員
- 肯定原能會設立公眾參與平台,但質疑核二廠格架改建案審查雖技術公開,卻缺乏與在地居民和公民團體的實質溝通。
- 要求原能會應善盡社會溝通責任,平撫民間疑慮,並在施工期間納入公民參與履勘。
- 質疑核二廠格架改建案審查時間(7.5 個月)遠短於美國平均(15 個月),恐有急就章之嫌,且可能少了社會溝通環節。
- 批評台電未經知會即運送核廢桶容器至蘭嶼,引發居民恐慌,要求原能會督促台電加強與蘭嶼居民溝通,並提出報告。
陳學聖 立法委員
- 對原能會同意核二廠燃料池改裝感到感慨,並以 2012 年核二廠錨定螺栓斷裂事件為例,質疑原能會審查標準與民進黨立場轉變。
- 要求原能會應超越黨派,為國家把關,並呼籲比照當年,在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安排專案報告,同意後始得復工,目前應停工。
- 建議原能會與中研院合作,將綠島閒置空間打造成國際級海洋資源中心,作為真正的前瞻計畫。
蔡培慧 立法委員
- 肯定原能會資訊公開透明,但強調溝通不應僅停留在專業層次,應將健康安全與在地意見納入,並以人民可理解的方式執行。
- 質疑原能會核災防護溝通教育宣傳的受眾人數過少,未能有效觸及廣大民眾,要求加強風險評估與溝通。
- 要求原能會督促台電對蘭嶼居民進行全面健康檢查,而非僅限特定項目。
- 建議核能研究所應轉型,將研發能量與經費多投入生質能源、再生能源及醫療科技等台灣未來發展強項。
蘇巧慧 立法委員
- 強調民進黨政府堅持 2025 非核家園目標,核電廠如期除役,並以安全與專業為考量把關核能。
- 指出原能會在國家永續發展委員會中,僅參與非核家園推動小組,質疑其在跨部會合作中被邊緣化,聲量不足。
- 支持原能會應維持獨立委員會並直屬總統府,承擔更多責任,提升聲量。
- 要求加速推動非核家園相關法案,特別是高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設施條例及核電廠除役專法,以建構完善制度。
何欣純 立法委員
- 強調民進黨政府堅持 2025 非核家園與核電廠如期除役的立場不變,並指出與過去政府不同在於現在資訊公開透明。
- 肯定核二廠一號機裝載池改裝計畫審查過程公開透明,審查結果即時上網,審查委員名單亦公開,可受公評。
- 關切核電廠工安紀錄不佳,消防班長期欠薪、人力流動性高,質疑消防安全維護問題,要求原能會嚴格監督並確保人力穩定。
- 要求原能會應以堅定態度向人民說明現在核安把關與過去不同,建立人民信任。
張廖萬堅 立法委員
- 指出核安評估背景已隨日本核災後民眾重視程度不同,要求原能會大聲說明核二廠裝載池修改是基於專業安全評估,而非政治立場。
- 肯定核安 APP 和公民對話平台提升資訊透明度,有助於民眾了解核安狀況,但使用人次仍偏低。
- 呼籲原能會堅持專業和安全的原則,避免核安政治化,並持續向大眾公開透明地說明,以重建信任。
許智傑 立法委員
- 質疑原能會未能掌握法國 ANDRA 公司來台了解核廢料議題,以及蘭嶼核廢料空桶運送引發的爭議,認為原能會失職或與台電溝通不足。
- 批評原能會長期以政治性、保證式語言回應核安問題,而非科學數據,導致人民無法充分信任。
- 建議原能會應以科學數據,例如以「關在柵欄裡的老虎」比喻核廢料,說明貯存桶的強度足以關住輻射,並與三哩島事件對比,讓人民安心。
- 要求原能會在 1 個月內完成低階核廢料安全評估報告,並送交行政院與總統府,以實際行動說服人民。
相關人員回應
謝曉星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主任委員
- 原能會以「如期廢核」及「核廢處理」的安全監督為施政主軸,落實 2025 非核家園政策,不再延役現有電廠。
- 預計 106 年 6 月完成核一廠除役計畫審查,並要求台電公司採納社會共識,乾式貯存設施改採室內貯存。
- 已設立公眾參與平台,每 2 個月舉辦交流座談,並開放媒體參加;官網新增「接獲業者通報事件」專區,24 小時內公布異常事件。
- 表示核研所已成功輔導技轉廠商建立微電網系統、開發燃料電池等綠能成果,並研製核醫藥物。
- 說明核能研究所已建立外部專家學者參與審查機制,劃分安全管制與研發工程界線。
- 核安演習已考量天災與複合性災難,並朝「無劇本」方式進行;已完成「地方政府參與觀察核能電廠視察」計畫。
- 已要求台電公司補足緊急應變基金,並將核子事故納入「災防告警細胞廣播訊息系統」。
- 核二廠燃料廠房三樓裝載池設備修改及安裝申請案,經嚴格審查後於 4 月 6 日核定同意。
- 針對「外傳核廢料傾倒台灣海域案」,初步研判已排除可能性,並將擴大台灣海域輻射監測調查。
- 表示蘭嶼核廢料真相調查,原能會是被調查單位,難以給出確切進度,但有同仁參與調查。
- 解釋核三廠一號機裝載池改建是配合大修進行,屬變更設計,不需經行政院或立法院同意即可運轉,但施工仍需嚴格審查。
- 強調除役人員的輻射管控計畫是分階段進行,102-105 年與 106-109 年為接續計畫,會持續精進,保證除役人員安全。
- 表示《原子能 XYZ》刊物已在 7-11 上架,未來會擴大至其他超商,並向文化部爭取納入學生優良讀物。
- 承認原能會在前瞻基礎建設計畫中預算分配較少,但核研所仍有編列經費,總計約 3 億多元,並對核研所研發成果有信心。
- 主張原能會組改應維持二級機關,且最好能超然獨立直屬總統府,以便行使核能安全管制。
- 解釋核二廠格架改建案審查時間短於國外案例,是因台電回覆問題迅速,並強調審查過程專業嚴謹,所有報告均已上網公開。
- 承認在核二廠格架改建案中,確實缺少與在地居民的事先溝通,承諾未來在施工期間會納入公民參與,並召開說明會。
- 說明蘭嶼核廢桶運送是為提升貯存安全,進行重裝檢整作業,有助於未來遷場,但承認溝通不足。
- 針對核電廠消防工安問題,表示核一廠勞資糾紛已協調解決,核二緊急調派 3 位消防員支援,並強調地方消防隊可彌補不足,未來將加強管制。
- 承諾會督促台電對蘭嶼居民的健康檢查問題予以注意。
- 表示核能研究所未來將朝生質能源、再生能源及醫療科技方向發展,並會提供具體資料給委員會。
- 接受委員建議,將在 1 個月內提出低階核廢料安全評估報告,以科學數據說服人民其安全性,並送交行政院與總統府。
張欣 原能會核管處處長
- 表示行政機關尊重委員,無法替任何黨團說明過去抗爭原因。
徐明德 原能會核技處處長
- 說明已印製泰文與印尼文的核災防護文宣,未來將依地方政府需求印製越南文等其他語種文宣,並透過移民署合作發放。
相關後續
- 原能會承諾在 1 個月內完成低階核廢料安全評估報告,並送交行政院與總統府。
- 原能會將請各部會於 3 個月內提供基金預算評估概要的詳細資料,供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參考。
- 原能會承諾在半年內調查 3 大科學園區對幼兒園與托嬰中心的需求,並研究規劃設立。
- 原能會將在核二廠格架改建施工期間,納入公民團體參與相關審查委員進行現場履勘,並召開相關說明會。
- 會議決議報告及詢答完畢,委員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相關機關於 2 週內提供資料或書面答復。
原始資料
- 公報
- 1064601
- 卷/期/冊
- 106/46/1
- 發布日期
- 2017-05-10
-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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