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YZER
← 回到摘要列表

104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查:國發會與公平會業務檢討及前瞻計畫爭議

財政委員會經濟委員會會議日期:2017-04-20

立法院財政、經濟兩委員會聯席審查104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聚焦國家發展委員會與公平交易委員會的單位決算報告。會議主要討論國發會施政績效、政府資料開放、消費提振措施、電子化核銷及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的決策與效益;公平會則就罰鍰處理、反壟斷作為及民生物資價格調查進行說明。多位立委對前瞻計畫的合理性、國發基金的投資效益及公平會的執法成效提出質疑,並要求政府部門檢討改進。

討論事項一

審查「中華民國104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含附屬單位決算及綜計表)案」關於國家發展委員會、公平交易委員會單位決算。

核心議題

  • 本次審查針對國家發展委員會與公平交易委員會的104年度決算報告進行審核,檢視其預算執行、施政績效及政策推動成效,並就審計部提出的重要審核意見進行討論。
  • 會議核心議題涵蓋國發會的施政績效評核、政府資料開放進度、消費提振措施成效、電子化核銷推動,以及公平會的反壟斷執法、罰鍰處理邏輯及民生物資價格調查等,同時延伸討論至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的合理性與國發基金的投資策略。

相關爭議

  • 前瞻基礎建設規劃爭議:多位立委質疑前瞻計畫未經充分評估即編列巨額預算,部分項目被批為「綁樁」、「蛋塔輕軌」,恐債留子孫,且決策過程不符體制。
  • 公平會罰鍰處理與寬恕政策:委員質疑公平會對於「判決確定」案件仍依「寬恕政策」減免罰鍰,造成數據混亂且執法邏輯不一致,並對其反壟斷執法成效提出質疑。
  • 國發基金投資效益與策略:委員批評國發基金對新創事業投資不足,資金多用於已上市股票,未能有效發掘「獨角獸」企業,且新南向政策等重要方向的資金編列亦顯不足。
  • 人口結構與低薪問題:委員質疑國發會作為國家政策規劃單位,在面對少子化、高齡化、低薪等關鍵人口結構問題時,缺乏具體且有感的政策作為,且不同部會間協調不足。
  • 政府資料開放與服務平台效益:委員質疑國發會推動的「我的E政府」入口網站使用率低,滿意度數據存疑,且資料開放格式不一,缺乏專法強制規範,影響加值運用。
  • 國發會角色定位與執行力:多位委員認為國發會作為國家發展規劃者,其業務執行方向與效率不佳,對亞洲矽谷等重大計畫缺乏具體掌控,且與工程會的職能劃分不清,導致管考數據差異。
  • 高通合作案與國內產業衝突:委員質疑國發會與美國高通合作成立基金,恐引進競爭對手打擊國內聯發科、台積電等半導體產業,要求審慎評估或中止相關計畫。

立法委員發言

黃國昌 立法委員

  • 質疑國發會在「前瞻基礎建設計畫」形成過程中的主導性與決策平台,以及行政院院會通過程序的合法性。
  • 引用審計部報告指出過去「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特別預算」成效不彰,擔憂前瞻計畫重蹈覆轍,債留子孫。
  • 要求國發會說明前瞻計畫預期增加的GDP與工作機會,並記取過去經驗,審慎評估效益。

吳秉叡 立法委員

  • 質疑公平會統計中「判決確定」案件仍適用「寬恕政策」減免罰鍰的邏輯,要求釐清用詞與實際執行程序。
  • 指出公平會罰鍰金額在103、104年度大幅增加,要求說明原因,並批評公平會統計表格混亂、難以理解。
  • 要求公平會修正表格,並期許其能更認真執法,打擊聯合壟斷,而非大小案件都罰不到。

林德福 立法委員

  • 質疑國發基金與高通合作成立共同基金,恐有「引清兵入關」之虞,因高通為聯發科主要競爭者,要求國發會審慎評估。
  • 關切「產業創新轉型基金」的審核機制與政府是否會介入民間企業經營權,強調資金為民脂民膏,應嚴謹把關。
  • 質疑公平會對嬰幼兒奶粉聯合漲價調查進度緩慢,年年查無具體成果,要求提出階段性報告及對策。

賴士葆 立法委員

  • 批評前瞻基礎建設計畫是「錢沾」和「綁樁」,城鄉建設多屬年度業務,不應列為特別預算,並質疑其合理性與效益。
  • 指出前瞻計畫部分內容(如換LED燈)與「前瞻」定義不符,認為應更名或修正。
  • 質疑政府在推動年金改革削減軍公教福利的同時,卻編列巨額特別預算,引發民眾不滿與對政府誠信的質疑。
  • 關切RCEP對台灣經濟的衝擊,特別是新南向政策在未加入RCEP情況下的競爭力問題。
  • 質疑公平會調查博客來「最低價」政策,認為對消費者有利,不解為何要調查,要求公平會說明清楚。

余宛如 立法委員

  • 質疑國發會作為政策規劃單位,對台灣人口結構問題(高齡化、低薪、低生育率)缺乏具體政策與更新的白皮書。
  • 擔憂前瞻建設在人口減少趨勢下恐淪為「蚊子建設」,要求國發會加強把關條件。
  • 批評衛福部成立「少子化辦公室」的效用,並指出政府在托育設施和生育津貼統整上的不足,導致民眾無感。

盧秀燕 立法委員

  • 將前瞻計畫中的「軌道經濟」命名為「蛋塔輕軌」,擔憂其會曇花一現、泡沫化,造成「有錢生沒錢養」的蚊子軌道。
  • 質疑政府在推動年金改革稱國家沒錢的同時,卻編列近兆元預算,恐破壞政府誠信,造成軍公教及勞工對政府的不信任。
  • 認為民進黨政府推動年金改革,就像一例一休一樣,不僅無法討好勞工和年輕世代,反而造成社會對立與仇恨。

郭正亮 立法委員

  • 批評國發基金在創業投資領域投入不足,與其在網站上宣稱的戰略定位不符,導致台灣創投環境低迷。
  • 指出國發基金總資產雖高,但用於創投的比例極低,且將已上市櫃公司歸類為直接投資,導致數據誤導。
  • 要求國發會副主委拿出魄力,針對新創事業和新南向政策等重要方向,編列更多資金以帶動產業發展。

黃偉哲 立法委員

  • 質疑公平會對寡占市場(如中油、台塑)的聯合行為裁罰結果,認定有聯合卻罰不到,導致公平會成為「無牙的老虎」。
  • 要求公平會檢討過去案例,重啟調查,並拿出作為,不論大小案都應有效執法,維護市場公平。
  • 質疑國發基金的投資策略,除了台積電外,未能發掘更多具潛力的「獨角獸」企業,建議應擴大國際視野,多元化投資標的。

施義芳 立法委員

  • 質疑國發會與高通合作成立基金的傳聞,認為這將打擊國內聯發科、台積電等半導體產業,要求國發會停止此合作計畫。
  • 關切國發會全球競才方案的執行成果,要求提供引進國際人才的具體數字。
  • 批評國發會預算執行率偏低,未能有效扮演政府規劃師的角色,要求加強管考與追蹤,並停止「圈地招商」的舊思維。

陳賴素美 立法委員

  • 質疑國發會對「亞洲矽谷」計畫的掌控不足,多項子計畫仍在研議或未核定,且成功定義與量化目標不明確。
  • 指出國家建設總合評估中程計畫的執行率逐年下滑,要求國發會檢討預算編列與執行成效。
  • 批評國發會與工程會在重大公共建設管制作業上功能劃分不清,導致數據不一致,要求嚴格控管與調整。

費鴻泰 立法委員

  • 強烈批評前瞻基礎建設計畫中的38項軌道建設,絕大部分未完成環評及可行性評估,卻編列巨額特別預算,質疑其專業性與合法性。
  • 指責國發會與主計總處在預算編列與把關上「鬼混」、「沒有良心」,要求政務官應憑良心做事,對得起人民與國家。

羅明才 立法委員

  • 批評前瞻基礎建設計畫一次匡列8,800億元,內容粗淺,質疑其合理性、效益及對國家債務的影響,擔憂造成「蚊子鐵道」與「蚊子捷運」。
  • 質疑前瞻計畫的審核標準不公,偏袒綠色執政縣市,且南部地區地廣人稀,興建捷運恐無實質運量效益。
  • 建議政府應考量發放消費券以刺激經濟,並質疑綠能發展政策在北部多雨地區的適用性,以及與國際趨勢的衝突。

劉世芳 立法委員

  • 關切台積電在台設廠面臨的土地、用電、用水及空污抵換等問題,要求國發會積極介入協調,全力挽留台積電在台投資。
  • 建議國發會應主動研究國際環保規範,並設計空污抵換機制,以協助高科技產業及軍工複合產業發展。
  • 支持前瞻基礎建設平衡南北資源,並強調國發會應扮演行政院幕僚與大腦的角色,預先思考並解決產業發展的障礙。

江永昌 立法委員

  • 質疑國發會「我的E政府」網站使用率低,滿意度數據存疑,要求檢討改進並提供報告。
  • 建議國發基金應將「增加工作機會」及「拉升受僱薪資」納入KPI,並要求提供報告。
  • 關切「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辦法」的立法進度與薪資門檻限制,要求國發會澄清說明。
  • 質疑主計總處對台灣長期低薪原因的解釋與統計數據不符,要求重新審視並提供報告。

鍾佳濱 立法委員

  • 關切台灣「生不如死」的人口問題對國家財政的影響,質疑國發會在此議題上扮演「路人甲」角色。
  • 建議台灣應參考韓國經驗,採取更開放的移民政策,並將留學生政策與人才吸引、就業結合,以補充勞動力與刺激經濟。
  • 要求國發會提出創造移民、提高人口補充的具體對策,而不僅僅是提高生育率。

鄭天財Sra Kacaw 立法委員

  • 質疑前瞻基礎建設計畫中納入已核定且已執行的「南迴鐵路電氣化」,卻未納入花東地區急需的「蘇花改第二期工程」。
  • 要求國發會協調交通部加速花東鐵路雙軌化期程,並將蘇花改第二期工程納入考量。
  • 強調原住民部落聚會所的重要性,批評前瞻計畫對原住民部落營造經費不足,要求國發會核定花蓮縣政府提出的花東基金支應計畫。

邱志偉 立法委員

  • 指出台灣國內投資與外人直接投資(FDI)表現不佳,要求國發會找出原因並排除投資障礙。
  • 建議國發會應督促國營事業加碼投資台灣,並訂定明確獎懲制度,以帶動民間投資。
  • 批評國發會角色弱化,未能有效扮演財經小內閣的「點火者」與「監督者」角色,要求其在重大建設中加強把關與協調功能。

相關人員回應

林慶隆 審計長

  • 說明104年度國家發展委員會及公平交易委員會單位決算審核情形。
  • 證實審計部曾於2011年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特別預算審核報告中列出多項缺失,包括可行性研究未完善、成效欠佳等。

曾旭正 副主任委員 國家發展委員會

  • 說明國發會在前瞻基礎建設計畫中主要扮演彙整與法令奠定角色,實際討論由行政院政委主導。
  • 解釋前瞻計畫部分項目是將遲早要做的建設提前集中辦理,不認為不應列入特別預算。
  • 承認台灣創業投資民間部分低迷,但國發基金在創投方面有投資,並會嚴格審查「產業創新轉型基金」的轉型計畫,不會影響企業經營權。
  • 回應人口問題,表示行政院已成立人口政策會報及兩個小組(移民政策、提升生育率),並認同低薪是重要因素,需提振經濟動能。
  • 針對「蛋塔輕軌」質疑,表示軌道建設由交通部負責,需經可行性評估、綜合規劃,確保財務與維護管理無虞才會動工。
  • 澄清與高通合作成立基金僅為傳聞,尚未到實際溝通階段,並強調會考量對國內產業的影響。
  • 坦承對全球競才方案成果數字掌握不足,將提供書面資料。
  • 說明國發會的會議分工與管考制度,強調報院通過計畫會納入管考機制。
  • 解釋國家建設總合評估執行率偏低原因包括地方提案不符需求、錯過預算時程,但105年度已大幅改善。
  • 承認前瞻軌道建設38項計畫部分尚未完成環評及可行性評估,但將來預算編列時會做評估,並支持環境影響評估回歸各部會。
  • 表示將會主動協調相關部會,儘快設計空污抵換機制,以協助高科技產業發展。
  • 承認「我的E政府」使用率有進步空間,將加強宣傳,並承諾在國發基金KPI中納入增加就業機會與提升薪資指標。
  • 澄清外國專業人才延攬是專法,需經立法院三讀,並將提供薪資門檻的書面說明。
  • 強調發展綠能是世界趨勢,川普總統不重視永續環境是違反世界潮流。

彭紹瑾 副主任委員 公平交易委員會

  • 澄清公平會統計中「判決確定」應為「審決確定」,因「寬恕政策」適用於處分前,案子確定結掉但未經司法判決。
  • 解釋103、104年度罰鍰金額大幅增加是因有電容器案等單一大型案件,且100年後修法可處銷售額十分之一罰鍰。
  • 說明「寬恕政策」是在調查階段或處分前適用,一旦進入行政救濟階段就不再談減免。
  • 表示嬰幼兒奶粉漲價案正在積極調查中,已列為急要案件,需向關務署、衛福部調資料,預計1個月左右處理。
  • 說明油價浮動公式已施行10年,台塑因靈活度高、成本較低,與中油利潤結構不同,過去裁罰聯合行為被行政法院撤銷,公平會將持續強化反壟斷作為。

朱澤民 主計長 行政院主計總處

  • 說明前瞻基礎建設計畫預算將分期編列,而非一次編列8年,且地方政府需有配合款。
  • 澄清前瞻計畫中沒有修路燈,但有換LED燈項目。
  • 表示國家債務餘額約5.3兆元,前瞻計畫將增加約8,800億元。
  • 解釋前瞻計畫旨在帶動經濟活絡,預計可使GDP實質成長約9,720億元,名目成長超過1兆元,且能誘發民間投資。
  • 說明前瞻基礎建設是資本門,影響長期產業結構,與消費券的一次性消費影響不同。
  • 認為台灣長期低薪原因在於生產力與產業結構問題,希望發展高端製造業帶動服務業薪資提升,並承諾檢視相關統計資料。

蘇來守 副執行長 國家發展基金

  • 說明國發基金總資產膨脹是因投資標的上市櫃後價值增加,但純粹以投資金額計算,創投約占30%。
  • 表示國發基金每年編列預算約100億元,實際投資金額介於30億至50億元之間,但需民間創投基金配合。
  • 指出國發基金歷年淨獲利超過6,000億元,其中台積電貢獻約3,000億元,承諾將加強投資前評估審議與投資後監督管理。

李美琪 主任 公平交易委員會 主計室

  • 解釋罰鍰統計中「依寬恕政策減免罰鍰」的呈現方式,旨在完整表達原處分金額與實際繳納金額的差異。

莊明芬 副處長 國家發展委員會 資訊管理處

  • 說明「我的E政府」網站的80%滿意度是針對曾上網使用該網站的民眾進行調查。

林麗貞 副處長 國家發展委員會 經發處

  • 說明空污問題基本上由環保署處理,包括碳權交易和碳排放等。

姜瑞貞 簡任視察 國家發展委員會 產發處

  • 表示若地方政府有需要或需跨部會協調,國發會將協助協調個案。

相關後續

  • 本次審查「中華民國104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含附屬單位決算及綜計表)案」關於國家發展委員會、公平交易委員會預算之執行、政策之實施、特別事件之審核及救濟等事項,除照協商結論通過外,其餘部分均照列。
  • 臨時提案「捷運延伸至深坑、石碇」經協商修正後通過,建請優先將已完成可行性研究之計畫納入「前瞻基礎建設」計畫之中。
  • 委員質詢中未及答復部分,請審計部及其他相關主管機關於1週內以書面答復。
  • 委員質詢中要求提供之相關資料,亦請於期限內送交各相關委員。

原始資料

公報
1064701
卷/期/冊
106/47/1
發布日期
2017-05-11
原始連結
立法院頁面官方 PDF文字檔Parsed JS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