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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運動產業條例、預算解凍與教育議題

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會議日期:2017-04-26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17次會議,審查多項「運動產業發展條例」修正草案並完成審查,決議送黨團協商。同時,會議處理教育部主管的122案預算解凍案,並就大學招生制度、私校退場轉型、校園文資保存、環境教育、原住民族教育及基層體育發展等議題進行廣泛質詢與討論。會議最後通過了數項臨時提案,涵蓋本土語言、南海藝廊、課綱審議與公共化幼兒園增班等。

討論事項一

審查「體育團體法草案」案

核心議題

本議程旨在審查由時代力量黨團及委員黃國書等人所擬具的「體育團體法草案」。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本案僅進行詢答,未進行實質處理。

討論事項二

繼續審查「運動產業發展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核心議題

  • 本議程旨在繼續審查並修正「運動產業發展條例」的多項條文,以促進運動產業發展。
  • 核心討論內容包括運動產業的定義與範圍、政府對職業運動的投資規範、人才培育、運動設施興建、重點賽事輔導,以及相關辦法訂定時程等。

相關爭議

  • 多項條文(如第26條、第26條之1、第24條之1)因委員提案版本差異較大,未能達成共識,需保留送院會處理。
  • 對於條文第7條政府及公營事業投資職業運動產業的股份比例限制(不得超過50%)存在不同意見,經綜合各提案後修正通過。

立法委員發言

陳亭妃 立法委員

  • 提出書面質詢,關切520國中教育會考可能受反年金改革團體陳抗活動影響,要求教育部提出因應之道。

柯志恩 立法委員

  • 提案通過草案第5條、第9條、第13條、第14條、第23條、第24條。
  • 提案修正草案第8條、第16條。
  • 與黃國書委員共同提案通過草案第2條、第33條。
  • 提案第26條、第17條、第18條等予以保留或不採納。

蘇巧慧 立法委員

  • 提案附帶決議,要求中央主管機關應於本條例修正條文公布日起6個月內公告各條文之相關辦法。
  • 提案附帶決議,要求主管機關編列預算優先補助高中以下學生參與或觀賞運動競技或表演,並於6個月內修正補助辦法,明訂補助各級學校之比率。

張廖萬堅 立法委員

  • 提案修正草案第10條、第11條、第20條。
  • 提案第26條予以保留。

吳思瑤 立法委員

  • 提案第26條予以保留。

許毓仁 立法委員

  • 提案第26條予以保留。

蔣乃辛 立法委員

  • 提案第24條之1予以保留。

吳志揚 立法委員

  • 提案第26條之1予以保留。

李麗芬 立法委員

  • 提案附帶決議,要求主管機關編列預算優先補助高中以下學生參與或觀賞運動競技或表演,並於6個月內修正補助辦法,明訂補助各級學校之比率。
  • 提案附帶決議,要求中央主管機關應於本條例修正條文公布日起6個月內公告各條文之相關辦法。

何欣純 立法委員

  • 提案附帶決議,要求主管機關編列預算優先補助高中以下學生參與或觀賞運動競技或表演,並於6個月內修正補助辦法,明訂補助各級學校之比率。
  • 提案附帶決議,要求中央主管機關應於本條例修正條文公布日起6個月內公告各條文之相關辦法。

黃國書 立法委員

  • 與柯志恩委員共同提案通過草案第2條、第33條。
  • 提案第26條、第17條予以保留或不採納。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 「運動產業發展條例」相關修正草案已全部審查完竣。
  • 本案須交由黨團協商,併案擬具審查報告,提請院會討論,由柯召集委員志恩補充說明。
  • 草案第2條、第5條、第9條、第13條、第14條、第20條、第23條、第24條、第30條、第33條依委員提案或維持現行條文通過或修正。
  • 草案第3條、第21條、第25條維持現行條文。
  • 草案第4條、第6條、第7條、第8條、第10條、第11條、第12條、第15條、第16條、第31條經綜合各提案後修正通過。
  • 現行條文第17條、第18條刪除。
  • 委員黃國書等提案第26條、第26條之1及委員吳思瑤、張廖萬堅、許毓仁、柯志恩等提案第26條均予以保留,送院會處理。
  • 委員蔣乃辛等提案第24條之1及委員吳志揚等提案第26條之1、吳志揚等修正動議第26條之1均予以保留,送院會處理。
  • 委員柯志恩等提案第9條之1、黃國書等提案第17條、柯志恩等提案第17條、第18條,均不予採納。
  • 通過2項附帶決議:要求主管機關應於本條例修正公布後6個月內修正補助辦法,明訂補助各級學校之比率,並責成中央主管機關應於本條例修正條文公布日起6個月內公告各條文之相關辦法。

討論事項三

處理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教育部主管預算(公務預算)專案解凍案72案

核心議題

  • 本議程旨在處理教育部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中,因立法院決議而凍結的72項公務預算專案解凍案。
  • 凍結項目涵蓋教育部各單位、國民及學前教育署、體育署、青年發展署、國家圖書館及國家教育研究院等,總計凍結金額達33.96億元,涉及一般行政、高等教育、技職教育、私校獎助、師資培育、終身教育、學生事務、資訊科技教育、大學校務基金、大專校院轉型及退場基金等多個面向。

相關爭議

  • 大學招生制度:蘇巧慧委員質疑大考中心試題研發未跟上12年國教新課綱素養導向要求,質與量皆不足,擔心107年課綱上路配套未準備好,建議延緩實施。
  • 私立大專院校轉型及退場:柯志恩委員關切亞太創意技術學院停招爭議,質疑教育部在退場條例尚未通過前,評估機制不透明且有未審先判之嫌。張廖萬堅委員則對未來大量私校退場轉型缺乏積極規劃方向表示擔憂。
  • 校園空間改造與文化資產保存:吳思瑤委員指出,校園耐震補強與補照工程常粗暴進行,未納入文化資產思維,導致珍貴校園建築受損,批評教育部僅發文而無實質要求各校啟動文資指定程序。
  • 環境教育:高潞‧以用‧巴魕剌委員質疑花蓮縣政府教育處安排學生參訪亞泥,聽取採礦好處簡報,並有貶低環保團體言論,認為此安排不適當且與環境教育宗旨相悖。
  • 青年教育與就業儲蓄專案:柯志恩委員質疑職缺媒合不符「技術性、發展性、安全性、優於勞基法薪資」原則,且部分部會提供職缺不適當,擔心學生中途退出計畫的效益問題。
  • 幼兒教保公共化:柯志恩委員質疑前瞻計畫中編列19億元新建幼兒園校舍,未優先活化現有閒置校舍,認為應將經費優先用於提升幼保員薪資等軟體建設。
  • 國中會考考場變更:蔣乃辛委員、何欣純委員及盧秀燕委員關切520國中會考因反年改陳抗活動可能變更考場,質疑教育部與地方政府溝通不足,且變更決定倉促,影響考生權益與家長安心。
  • 基層棒球隊經費:蔣乃辛委員揭露桃園農工棒球隊連續兩年全國冠軍卻面臨斷炊,教練離職,體育署回應消極,質疑政府對基層體育支持不足。
  • 監獄受刑人教育:許智傑委員建議擴大監獄受刑人接受大學教育的機會,以協助更生人自我肯定與社會適應,質疑教育部在此方面的作為不足。
  • 高爾夫球娛樂稅:盧秀燕委員主張取消高爾夫球娛樂稅,認為高爾夫球屬運動而非娛樂,課徵對象錯誤且不公,政府課徵金額小卻造成運動發展障礙。
  • 大型運動器材上火車:盧秀燕委員建議協調臺鐵允許大型運動器材(如衝浪板)上火車,以利體育發展,臺鐵顧慮民眾搬運家具問題,體育署應積極溝通。

立法委員發言

蘇巧慧 立法委員

  • 肯定教育部改善學測用語,但批評考招制度宣導PPT頁數過多,家長難以理解。
  • 肯定素養導向試題是未來教育方向,但質疑大考中心試題研發進度與質量未跟上12年國教新課綱。
  • 要求教育部具體控管大考中心試題研發進度與質量。
  • 要求教育部於4月底前正式說明12年國教課綱是否如期上路,並確保配套到位。

柯志恩 立法委員

  • 質詢亞太創意技術學院停招消息是否未審先判,以及是否有比其人數更少的學校卻未面臨同樣問題。
  • 關切大專院校轉型及退場草案進度,質疑教育部在無完整法定程序下,如何確保評估機制公平公正,避免黑箱作業。
  • 質疑青年教育就業儲蓄專案媒合職缺的品質與安全性,以及學生中途退出計畫後補助款的處理方式。
  • 質疑前瞻基礎建設計畫中幼兒教保公共化方案編列19億元新建校舍,未優先活化現有閒置校舍,建議應優先提升幼保員薪資等軟體建設。
  • 關切彈薪方案與科技部補助對象重疊問題,要求教育部檢討,避免僅常態性補助現職人員。

張廖萬堅 立法委員

  • 關切私立大專院校轉型及退場基金的支用狀況,以及相關條例的審查進度。
  • 指出台灣少子化導致大學生員大量減少,未來可能面臨大量私校退場,要求教育部對此提出具體規劃與轉型方向,避免學校自生自滅或轉型為貴族學校。
  • 要求教育部提供依據7項指標需進行行政指導或改善的大專院校數量,並質疑教育部對退場學校的轉型規劃不足。

吳思瑤 立法委員

  • 指出校園耐震補強與補照工程未納入文化資產思維,導致珍貴校園建築受損,批評教育部僅發文要求各校盤點,卻未實質要求啟動文資指定程序。
  • 強調新版文資法規定50年以上建築物須主動提報文資,但教育部及國教署對此新法不清楚,要求教育部立即布達訊息並加速處理。
  • 肯定國教署在校園文資保存的三階段把關方案,並要求教育部全力支持並擴大至高教與技職體系,由姚立德次長和林騰蛟次長擔任專案平台。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 立法委員

  • 質疑教育部推動環境教育的成效,並舉例花蓮縣教育處帶學童參訪亞泥,聽取採礦好處簡報,內容甚至指控環保團體,認為此安排不適當。
  • 要求教育部建構環境教育相關能力指標與評估系統,以評估環境教育推動成效並作為政策參考。
  • 關切臺大校長學術倫理爭議中利益迴避問題,質疑教育部研訂的學術倫理準則是否能解決此疑慮,並要求考量利益迴避原則。
  • 支持蔡英文總統設置原住民族教育研究發展機構的政見,建議從國教院成立,並質疑國教院現有原住民族教育專長人力不足。

蔣乃辛 立法委員

  • 關切520國中會考考場因反年改陳抗活動臨時變更,質疑教育部與台北市政府教育局溝通不足,且未事先與家長溝通,影響考生權益。
  • 要求教育部與台北市政府教育局儘速與家長溝通,確保考場變更配套完善,不影響學生考試權益。
  • 揭露桃園農工棒球隊連續兩年全國冠軍卻因經費斷炊面臨解散,教練離職,批評體育署回應消極,要求教育部與體育署立即提供支援,挽救球隊。

李麗芬 立法委員

  • 主張被安置的少年少女應回歸學校體制就學,並指出學校常拒絕這些學生入學,要求教育部有全盤積極作為,保障其就學權利。
  • 建議教育部對拒絕安置少年入學的學校校長應確實執行考績懲處,並對願意協助的學校給予補助與鼓勵。
  • 建議教育部參考香港「群育學校」模式,設立中介學校,提供情緒行為問題兒少適應期,並要求教育部在半年內提出可行性評估報告。
  • 肯定教育部藝術與設計菁英海外培訓計畫成效,建議擴大宣傳並將培訓人才推薦給政府相關單位,擴大至不同領域。

蔡培慧 立法委員

  • 建議教育部在終身教育經費中,支持社區大學辦理人文素養、通識教育課程,以達到社大設立促進公民討論的目標。
  • 關切偏鄉教育中的隔代教養問題,建議教育部課後輔導應突破智育層次,廣泛及於體育、音樂、美術、地方工藝等,並重視生活及心理陪伴支持。
  • 建議農業技職公費生制度應從高職階段開始推動,結合產學合作,培養技術人才,創造新的就業機會,並擴大公費生人數。

何欣純 立法委員

  • 再次關切520國中會考考場變更問題,要求教育部與台北市政府教育局及相關單位務必做好配套,通知每一位考生,確保所有環節妥善處理。
  • 質疑網路上代辦學生赴中國大陸留學的廣告及機構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要求教育部積極查辦,並盤點透過私人仲介赴中就學的學生黑數。
  • 要求教育部與陸委會協商,建立申訴管道,保障透過私人仲介赴中就學學生的權益與人身安全,並於1個月內提交相關報告。

高金素梅 立法委員

  • 肯定教育部訂定原住民教育經費編列原則及協商機制,並建議修正原住民族重點學校的定義,優先補助55個原住民鄉鎮學校,並依學生數分級分配預算,以符合公平正義。
  • 質疑教育部106年原住民族教育預算中,將5歲幼兒就學補助等不屬於原住民族專屬的經費納入,導致預算被稀釋,要求將其剔除。
  • 建議檢討教育部編列的4億多元原住民教育相關經費,應集中應用於對的政策上,並考量原鄉與都會地區的不同作法。
  • 建議將原住民族教育政策委員會納入每年3至4月的原住民教育業務檢討會議,並將「視需要召開」修正為「必須會同召開」原住民族教育工作小組會議,提早參與預算編列與政策討論。

許智傑 立法委員

  • 質疑各校公共藝術品的設置意義與美學水準,認為部分公共藝術品設計突兀且花費高昂,要求教育部應有所主張,並建議教育部與文化部商討文化藝術獎助條例中公共藝術設置的強制性規定。
  • 肯定巴德監獄進修計畫成功降低再犯率,建議教育部應與法務部合作,擴大監獄受刑人接受大學教育的機會,甚至開設專班,幫助更生人取得學位與一技之長。
  • 要求教育部在大學減課、多元入學、專題研究等教育改革方面展現具體成果。

陳學聖 立法委員

  • 要求教育部在明日召開的22縣市教師介聘作業協調會議中,維持原有但書規定,讓有家庭因素的教師能如願介聘。
  • 質疑教育部推動新南向政策中「台灣連結計畫」的執行方式過於草率,公告後教師申請期限過短,導致學校難以在一個月內完成與國外學校的結盟計畫,要求教育部重新盤檢。
  • 建議教育部應在國立大學設置中醫系,以示國家對中醫師養成的重視,並在課綱調整中納入中醫養生之道,從小培養學童認識中藥與植物,發展台灣重要的教育力量。
  • 批評教育部在處理亞太技術學院停招問題上未盡努力,認為教育部應像當年他協助親民工專(亞太前身)一樣,積極協助學校度過難關,而非瞬間停招。

盧秀燕 立法委員

  • 肯定教育部針對520國中會考考場調換的配套作業,但要求務必做到滴水不漏,確保所有考生權益。
  • 建議取消高爾夫球的娛樂稅,認為高爾夫球屬運動而非娛樂,課徵不公且阻礙運動發展,要求教育部在行政院會發聲並協調財政部及地方政府。
  • 建議教育部和體育署協調臺鐵,允許體積與腳踏車相近的大型運動器材(如衝浪板、風帆、獨木舟)上火車,以利體育發展,並要求體育署於1個月內提出好消息。

黃國書 立法委員

  • 批評體育署對新興體育活動(如電競、飛行運動)的因應態度消極,未派員參加重要會議,導致相關法令配套研擬停滯,阻礙體育發展。
  • 要求體育署署長於4月28日公布去年各單項協會考評結果,並對體育署在行政上慣性拖延、消極做法提出檢討報告。

相關人員回應

潘文忠 教育部部長

  • 針對考招制度宣導,表示將與各就學區檢討,透過懶人包或Q&A讓家長聚焦了解。
  • 同意12年國教新課綱以素養為導向是正確方向,將持續支持大考中心試題研發,但命題人才準備需漸進,並承諾4月底前評估後正式說明107年課綱實施日程。
  • 說明亞太創意技術學院因未提出改善計畫,教育部尚未核定招生名額,強調並非由教育部主動發布停招訊息。
  • 表示大專院校轉型退場條例草案已報行政院,將提高法律位階,並透過私校審議會處理重大決定,對未提出改善計畫的學校將不予招生。
  • 說明青年教育與就業儲蓄專案職缺由勞動部總彙整,教育部將嚴格慎選職缺並汰除不適合者,學生中途退出經審核通過仍可支付已補助費用。
  • 說明幼兒教保公共化方案已盤整全國需求,多數利用閒置空間,新增校舍主要針對都會區空地,以增加托育機會。
  • 回應彈薪方案將檢討,希望學校善用,並設一定比例,避免常態性補助現職人員。
  • 表示將會同文化單位,要求各校盤點50年以上校舍資料,並對校舍修復進行個案列管,確保校園文資保存。
  • 承認對花蓮縣政府教育處安排學童參訪亞泥一事不知情,但表示若有不符環境教育宗旨的用詞,將請資科司與教育處溝通提醒。
  • 對於環境教育能力指標,認為環境教育是重要議題,將再與各縣市教育局處溝通內涵,但避免因個案訂定過於嚴格的細項指標。
  • 說明臺大違反學術倫理案,教育部與科技部已獨立組成調查小組,學術倫理準則也正在檢討,月底將提出。
  • 支持國家教育研究院籌設原住民族研究中心為第一方案,但受限於組織條例,需行政院核定,將向行政院報告。
  • 針對520國中會考考場變更,表示是為維護考生權益的為難決定,將與台北市教育局用最嚴謹方式處理,確保每一位考生權益不被影響。
  • 承諾請體育署緊急支援桃園農工棒球隊,挽救球隊並找回教練。
  • 同意被安置少年少女回歸學校體制就學,將請國教署與法治單位加強聯繫,建置平台,避免學生被踢皮球。
  • 表示將持續推動社區大學專法,並在政策和資源應用上引導社大辦理公民參與等不易招生的課程。
  • 說明偏鄉課後輔導有夜光天使、課後照顧及課業補救教學,會實地了解執行面,提醒避免執行內容過於單元化。
  • 說明農業技職公費生已擴充至科大,技高部分與農委會合作,預計新增200位,未來將持續努力。
  • 說明針對代辦學生赴中國大陸留學的仲介行為,因政策未開放,屬違法行為,教育部將積極查辦,並與陸委會研商建立學生權益申訴管道。
  • 表示原住民教育經費編列原則將做細緻規劃,1個月內提出草案,並同意擴大原住民族教育政策委員會參與經費編列與政策討論。
  • 表示各學校公共藝術設置依公共藝術設置辦法執行,會經過嚴謹審議,但可商請文化部重新討論文化藝術獎助條例規範。
  • 說明空大已與監獄合作,受刑人可取得學位,將與法務部研商擴大受刑人接受大學教育機會,如開設專班。
  • 表示教師介聘作業但書部分,將請嘉義縣邀集各縣市再行審酌。
  • 承認台灣連結計畫執行時間過短問題,將檢討執行細緻度,說明學校僅需提出初步構想書,非立即進入執行階段。
  • 表示國立大學設置中醫系需與衛福部討論,評估醫療市場需求。
  • 說明亞太技術學院未在期限內提出改善計畫,教育部依規定處理,但強調會努力輔導學校發展。

楊玉惠 教育部技職司司長

  • 說明現行私校法無停辦後3年處理規定,但現行退場條例規定停辦後3年無動作須辦理解散清算。
  • 表示大專院校轉型退場條例草案已簽出至行政院。

邱乾國 教育部國教署署長

  • 說明國教署在校園文資保存方面有五個作法:清查50年以上校舍、設計前/中/勘圖前納入專家把關、整合教育/文化部門與學者專家、個案輔導及辦理「老校新生大獎」喚起社會重視。

劉文惠 教育部資科司副司長

  • 說明教育部設有中央及地方環境教育輔導團,每年兩次集會,協助學校透過課程、活動及宣導推動環教。

許添明 教育部國教院院長

  • 說明國教院目前有3位原住民族教育專長研究員(含院長、副院長),且正在遴聘原住民族籍研究員。

林德福 教育部體育署署長

  • 贊成取消高爾夫球娛樂稅,但指出其為地方稅,需協調各縣市政府並補償地方稅損。
  • 表示將於近期處理大型運動器材上火車議題,會與交通部、臺鐵局協調,並儘速針對條件進行適切規範。
  • 承諾會持續關心飛行運動等新興熱門運動,並表示無動力飛行器的法令已在研議中,近期可公布。
  • 表示去年各單項協會考評結果將於4月28日公布。

相關後續

  • 報告及詢答完畢。
  • 委員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
  • 對於委員質詢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以書面答復者,請相關機關於2週內送交個別委員及本委員會;但委員另行指定期限者,從其指定。
  • 教育部將檢討大學考招制度宣導方式,並於4月底前正式說明12年國教課綱實施期程。
  • 教育部將要求各校啟動50年以上建築物的文化資產提報程序,並由姚立德次長和林騰蛟次長擔任專案平台,推動高教與技職體系的校園文資保存。
  • 教育部將親自與花蓮縣政府教育處溝通,提醒環境教育活動規劃應符合環保宗旨。
  • 教育部將積極查辦違法仲介學生赴中國大陸留學的行為,並與陸委會研商建立學生權益申訴管道,於1個月內提交報告。
  • 教育部將與財政部會商取消高爾夫球娛樂稅議題,並與交通部、臺鐵局協調大型運動器材上火車問題,體育署將於1個月內提出進度。
  • 教育部將請體育署緊急支援桃園農工棒球隊,協助其維持運作並找回教練。
  • 教育部將與法務部研商擴大監獄受刑人接受大學教育的機會,並於3個月內處理。
  • 教育部將持續推動原住民族教育經費編列原則的細緻規劃,並擴大原住民族教育政策委員會的參與,於1個月內提出相關草案。

討論事項四

處理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教育部主管預算(公務預算)書面解凍案48案

核心議題

  • 本議程旨在處理教育部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中,因立法院決議而凍結的48項公務預算書面解凍案。
  • 凍結項目涵蓋教育部、體育署、青年發展署、國家圖書館及國家教育研究院等,涉及一般行政、高等教育、終身教育、學務與輔導、學校體育教育、國家體育建設、青年發展工作、教育研究等多元面向。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 報告及詢答完畢。
  • 委員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
  • 對於委員質詢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以書面答復者,請相關機關於2週內送交個別委員及本委員會;但委員另行指定期限者,從其指定。

討論事項五

處理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教育部主管預算(公務預算)書面解凍案1案

核心議題

本議程旨在處理教育部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中,國立東華大學藝術學院及人文學院二館等新建工程2億6,745萬9,000元繼續凍結二分之一的書面解凍報告案。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潘文忠 教育部部長

  • 說明國立東華大學人文學院二期工程已於105年12月竣工,藝術學院工程預定106年6月30日完工,但因大幅落後已達契約解約條件,學校將評估是否終止契約,未來將持續督導並給予協助。

相關後續

  • 報告及詢答完畢。
  • 委員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
  • 對於委員質詢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以書面答復者,請相關機關於2週內送交個別委員及本委員會;但委員另行指定期限者,從其指定。

討論事項六

處理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教育部主管預算(公務預算)專案解凍案1案

核心議題

本議程旨在處理教育部105年度獎勵科技校院教學卓越計畫繼續凍結2,500萬元專案報告的解凍案。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 報告及詢答完畢。
  • 委員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
  • 對於委員質詢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以書面答復者,請相關機關於2週內送交個別委員及本委員會;但委員另行指定期限者,從其指定。

討論事項七

臨時提案1:將西拉雅語等是類語言納入全國本土語言選修課程

核心議題

提案要求教育部應透過國家整體力量,將西拉雅語及埔里地區噶哈巫族語等本土語言納入全國本土語言選修課程,並補助教材研發及師資培訓,以發展民族教育文化。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教育部將西拉雅語等瀕危本土語言納入全國本土語言選修課程,並補助教材研發及師資培訓。

相關人員回應

潘文忠 教育部部長

  • 表示配合辦理,因現有一部分屬地方型,且已有相關案例。

相關後續

本案照案通過。教育部將於1個月內邀集相關單位研議訂定具體作法,並送交委員會。

討論事項八

臨時提案2:要求國立台北教育大學對南海藝廊處置應符合程序正義

核心議題

提案要求教育部應要求國立台北教育大學對「南海藝廊」的處置過程符合程序正義,啟動校內公共討論,並協調維持原有營運模式,或研議撥交給其他單位納入文化部「大南海──首都博物館計畫」。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吳思瑤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教育部介入南海藝廊爭議,確保國北教大處置符合程序正義,並考慮其作為藝文平台或納入文化部首都博物館計畫的可能性。

相關人員回應

潘文忠 教育部部長

  • 同意配合辦理,並修正文字為「請學校研議」撥交給其他單位之可能性。

相關後續

本案經文字修正後通過。教育部將要求國立台北教育大學對「南海藝廊」處置過程應符合程序正義,啟動校內公平、公正、公開之公共討論,凝聚校內共識後再行決定此一空間之後續用途,並協調學校維持原有營運模式,續作校園藝文平台,教育部亦可考量與文化部磋商協調,研議撥交給予其他單位之可能性,納入文化部「大南海──首都博物館計畫」。

討論事項九

臨時提案3:要求教育部確保12年國教社會領域課綱實施期程與社會參與

核心議題

提案要求教育部在尊重課審會審議程序前提下,力求社會領域連同其他領域同步於108學年度起實施12年國教課綱,並要求提前公布草案並於各直轄市召開公聽會,以廣泛社會參與。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何欣純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教育部確保12年國教社會領域課綱能與其他領域同步於108學年度實施,並應提前2個月公布草案,且於各直轄市召開至少1次公聽會,以促進社會參與。

相關人員回應

潘文忠 教育部部長

  • 表示配合辦理。

相關後續

本案經文字修正後通過。教育部應在尊重課審會審議程序以及專業自主前提下,力求社會領域連同其他領域同步於108學年度起實施。另為使得社會領域課綱審議得有廣泛社會參與並與社會進行充分溝通,爰要求教育部應於召開公聽會的2個月前,先行公布12年國教社會領域新課綱草案,利於社會大眾先行研究並提出意見,且公聽會應於各直轄市(縣市)召開至少1次後,始得送課審會審議。

討論事項十

臨時提案4:建請教育部檢討計畫,擇高雄市優先進行公共幼兒園增班

核心議題

提案指出高雄市公共幼兒園增班數量為六都最低,要求教育部檢討「擴大幼兒教保公共化方案」,擇高雄市優先進行增班,以提升高雄市友善托育環境。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許智傑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教育部檢討「擴大幼兒教保公共化方案」,因高雄市公共幼兒園增班數量為六都最低,應擇高雄市優先進行增班。

柯志恩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教育部檢討「擴大幼兒教保公共化方案」,因高雄市公共幼兒園增班數量為六都最低,應擇高雄市優先進行增班。

李麗芬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教育部檢討「擴大幼兒教保公共化方案」,因高雄市公共幼兒園增班數量為六都最低,應擇高雄市優先進行增班。

李昆澤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教育部檢討「擴大幼兒教保公共化方案」,因高雄市公共幼兒園增班數量為六都最低,應擇高雄市優先進行增班。

相關人員回應

潘文忠 教育部部長

  • 建議將提交書面報告的時程從1週修正為1個月。

相關後續

本案經修正時程為1個月後通過。教育部應檢討相關計畫,擇高雄市優先進行增班,並於1個月內提交書面報告。

原始資料

公報
1065001
卷/期/冊
106/50/1
發布日期
2017-05-17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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