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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保年金改革公聽會:財務永續、老年保障與制度爭議

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會議日期:2017-05-01

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召開「勞工保險年金制度改革修法」公聽會,聚焦勞保財務困境、年資採計、費率調整、基礎年金設置、政府撥補責任及高薪低報等六大議題。多數委員與專家學者呼籲應保障弱勢勞工老年生活,並對延長年資採計等改革方案表達疑慮。行政部門則強調財務健全重要性,並承諾將各界意見納入評估,主席要求勞動部就相關影響提出評估報告。

討論事項一

勞工保險年金制度改革修法公聽會

核心議題

  • 本次公聽會主要針對勞工保險年金制度改革進行修法討論,核心議題涵蓋勞保保費天花板及給付地板、基礎年金設置、年資採計合理性、育嬰留職停薪期間保費負擔、勞保基金績效改善及政府負最終給付責任與年度撥補金額等面向。
  • 會議旨在聽取各界專家學者及勞工團體意見,作為未來年金改革的重要參考。

相關爭議

  • 延長勞保年資採計期間:勞動部主張將平均月投保薪資採計期間從60個月延長至180個月,以解決道德風險,並認為衝擊不大;但多數委員與勞工團體強烈反對,認為此舉將嚴重損害低薪、非典型及就業不穩定勞工的權益,導致老年給付縮水18%。
  • 政府撥補金額與最終給付責任:行政院版本承諾政府每年撥補200億元並負最終責任,但多數委員與團體認為此金額杯水車薪,不足以解決8.36兆元的未提存負債,要求政府大幅提高撥補金額,甚至將18%優存節省款項用於勞保。
  • 基礎年金的設置必要性與財源:多數勞工團體與學者呼籲建立全民共享的基礎年金,以預防老年貧窮,建議每人給付不低於8,000元並透過租稅改革(如恢復營所稅至25%)籌措財源;勞動部則認為此超出權責且會加速基金用罄。
  • 勞保天花板與地板的設置:有委員支持適度打開勞保投保天花板以增加保費收入並平衡與軍公教給付差距,同時設定地板金額保障弱勢勞工;但也有人認為在財務困境下,增加支出項目需審慎。
  • 勞保基金績效改善:有學者指出提高報酬率困難且勞保基金規模小,僅寄望於此不足以解決財務問題,應同步提高費率及政府挹注;也有人質疑基金管理的人力與薪資彈性不足,建議去行政機關化。
  • 職業工會納保與高薪低報問題:有學者指出職業工會投保人繳費佔比低但領取給付佔比高,存在道德風險;但勞工團體反對因此影響整體勞工權益,並質疑勞動部為何不強制5人以下事業單位納保及加強稽查高薪低報。
  • 年金改革目標:許多團體批評政府的年金改革過於側重財務健全,卻忽略了蔡總統承諾的「確保國民老年生活不虞匱乏」及「照顧弱勢經濟安全」目標,認為現行方案是延續馬政府的「修惡」版本。

立法委員發言

李彥秀 立法委員

  • 擔任主席並強調勞保年金改革為社會關注議題,應集思廣益提出建言。
  • 指出勞工老年經濟安全保障應優先考慮,延長年資採計需多重考量,不能一體適用。
  • 支持設置勞保年金地板,並與蔣萬安、陳宜民委員共同承諾將提案納入基礎年金概念。
  • 批評政府年改版本恐加劇低薪問題,並對勞動部回應不滿,要求具體評估與書面答復。
  • 要求勞動部就5人以下強制納保及高薪低報問題提出解決方案與時程。

陳曼麗 立法委員

  • 認為溝通與價值觀念是改革關鍵,國家應照顧勞工,並盤點追討被借走的勞保基金。
  • 贊成設置樓地板,保障國民基本生活,且應考量比貧窮線更高的生活所需金額。
  • 關切婦女因生育留職停薪導致年資不完整問題,建議政府負擔育嬰假期間保費。
  • 呼籲考量年輕人非典型就業風險,降低對未來領取勞保年金的無望感。

洪慈庸 立法委員

  • 指出勞保基金比軍公教退撫基金更為岌岌可危,但卻相對缺乏媒體關注及行政院積極解決的決心。
  • 認為政府挹注勞保基金的200億元顯然偏低,應重新調配政府、雇主、勞工的負擔比例,建議政府負擔20%、雇主65%、勞工15%。
  • 強調勞工老年生活保障不足,支持設置基本保障金額,建議以全國每人可支配所得第二分位界點(約1萬2,475元)為基礎。
  • 主張政府應全面支付育嬰期間所有保費,以支持年輕人生育並解決人口結構問題。

周陳秀霞 立法委員

  • 澄清財政部報告將勞保問題歸咎於費率偏低、所得替代率偏高是惡意抹煞,勞工領取金額已非常少。
  • 反對在未檢討改善基金投資報酬率前,實施多繳、少領、延後退的做法。
  • 強調應有最低領取地板金額以保障勞工退休生活,並建議職業工會採定額投保以避免道德風險。
  • 要求年金改革入法明定政府負勞保最終支付責任,並建議政府每年撥補至少300億元。

林淑芬 立法委員

  • 反對拉齊各職業別年資採計,認為其基於不同歷史設計,且勞工與軍公教狀況不同。
  • 指出勞動部精算報告顯示延長年資採計將使勞工替代率下降,對弱勢勞工衝擊大。
  • 強調台灣勞工薪資凍漲、中小企業平均壽命短,導致非典型就業勞工年資與薪資難以成長,將受延長採計年資最大衝擊。
  • 呼籲政府應設法網住經濟弱勢勞工,討論最低給付地板,避免社會問題惡化。

蔣萬安 立法委員

  • 指出行政院版本僅能延緩勞保基金破產2年,無法解決根本問題,且缺乏配套措施,將導致更多勞工老年貧窮。
  • 認為延長年資採計期間將嚴重衝擊非典型、低薪及工作不穩定勞工,預估老年給付減少18%。
  • 主張勞動部應加強稽查高薪低報,而非透過延長採計年資拖累守法勞工。
  • 支持設定勞保年金樓地板,建議以最低基本工資2萬1,009元為基準,並要求政府負最終支付責任且不降低給付。
  • 要求每年提出基金績效報告並公告,且政府撥補金額應依財務狀況逐年增加,並支持提出基礎年金規劃。

陳宜民 立法委員

  • 指出2015年勞保年金平均實領低於台北市最低生活費,影響勞工晚年生活。
  • 主張應設定勞保年金樓地板為2萬4,849元(或考慮1萬7,172元),以保障勞工退休生活。
  • 認為勞保投保天花板過低,造成高薪低報,應打開天花板以增加保費收入,並配合國庫撥補。
  • 反對將平均投保薪資採計期間從5年延長至15年,認為此舉將導致勞保年金縮水18%,做法不恰當。
  • 強調勞保年金作為全台勞工最低保障,政府應負最終責任,並期待修法能回應廣大勞工需求。

相關人員回應

孫友聯 秘書長 臺灣勞工陣線

  • 強調年金改革的必要性,認為改革才能確保世代共同的未來。
  • 回顧2008年年金制度設計因政治加碼導致財務短絀與世代剝削問題。
  • 指出勞保制度在老年經濟安全保障方面設計最合理,包括起支年齡調整、平均投保薪資計算與展延/減額年金。
  • 呼籲朝野理性討論,改革應確保各職業別財務自主平衡,並提出具體主張如年資保留、費率調整、平均投保薪資計算等。

邵靄如 系主任 銘傳大學風險管理與保險學系

  • 強調勞保改革刻不容緩,最關鍵指標為現金流的收支平衡及基金餘額用罄時間。
  • 根據精算報告,勞保基金預計107年收支不足,116年用罄,將影響150萬名領取者。
  • 指出基金報酬率難以大幅提高,因此必須提高費率並挹注缺口。
  • 強烈建議平均薪資計算期間應從5年拉長至至少15至20年,以降低系統性風險。
  • 呼籲未來任何制度加碼應誠實揭露精算成本,並做到足額提撥費率。

安連元 理事長 勞工保險局企業工會

  • 認同年金改革非改不可,但應保障低收入者,並質疑政府撥補勞保基金的意願。
  • 批評政府將勞保基金問題歸咎於勞工,卻未考慮勞工雙重繳費(勞保與稅金)的貢獻。
  • 質疑勞保延退領120%的不公平性,以及部分人士在退休前加高投保薪資的行為。
  • 認為育嬰留職停薪、少子化等問題應由內政部或跨部會基金處理,而非挖勞保基金的錢。
  • 指出勞保基金被借給農保及各縣市政府,導致呆帳,且投資限制多,應追討欠款並改善投資績效。

傅從喜 副教授 國立臺灣大學社會工作學系

  • 指出台灣勞保制度與德國、韓國相比,退休條件寬鬆但費率僅一半,制度設計難以永續。
  • 認為提高基金報酬率對勞保財務改善效果有限,應回歸保費、給付及請領資格問題。
  • 揭露職業工會納保人繳費佔比低(19.57%)但領取給付佔比高(49.62%),存在道德風險。
  • 建議拉長投保薪資級距計算期間,並可搭配提高投保薪資上限及差別給付率。
  • 支持引入自動調整機制,依平均餘命延長或繳費人口減少等社會總體條件自動調整給付。

陳柏謙 研究員 台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

  • 主張年金改革目標應是建構老年基本保障,而非僅財務健全或永續。
  • 批評若只關注財務健全,解決方案將是大幅提高費率、延長退休年齡或降低給付率,但這非社會所需。
  • 指出台灣年金弱勢處境,勞保平均給付1萬6,000元,國民年金僅3,000多元,未來少子化將使情況更惡化。
  • 認為勞保核心問題不僅是財務,更在於少子化導致繳費人口減少、領錢人口增加。
  • 強調GDP分配中勞工報酬下降,營業盈餘增加,質疑政府應檢視造成現狀的原因。

方姚駿 理事長 凱基銀行企業工會

  • 認為勞保年金問題不僅是單純財務問題,而是攸關全國勞工的全民問題。
  • 批評政府每年撥補200億元勞保基金是杯水車薪,且質疑政府有8,800億元前瞻計畫預算卻不願撥補勞保。
  • 主張勞工不應多繳、少領或延後退休,因目前領取金額已很低,且這些錢花出去能促進國家經濟。
  • 認為應調整職業工會與一般受僱者支付不公平現象,但不應因此讓全體勞工受害。
  • 呼籲政府部門應將基礎年金納入考量,並由行政院設計,立法委員監督。

郭明政 教授 國立政治大學法律系

  • 批評政府以「勞保破產」恐嚇人民,認為是「職業詐欺犯、恐嚇犯」,並質疑政府只想拿勞工的錢去賭博。
  • 主張年金改革應力求最大可能的高給付與低保費,並應依學理及國際經驗,而非憑直覺。
  • 質疑勞動部修法將60個月改為180個月平均薪資計算,違反亞里斯多德的分配正義。
  • 建議若基金虧損,所有相關官員及立法委員應負連帶賠償責任,內線交易處死刑。
  • 指出德國與美國等國保費低且不設準備金,台灣應與國際共同基準一致,不應隨意發明制度。
  • 批評個人帳戶制度是理論,實務無法成立,且社會保險不應設基金或用於買股票。

曾昭媛 資深研究員 財團法人婦女新知基金會

  • 指出年金制度因人口結構失衡,政府方案僅以多繳、少領、延後退緩解財務危機,無法長期改變人口結構。
  • 主張政府應負擔育嬰留職停薪期間的勞工保費,並併計年資,作為扭轉少子化問題的起點。
  • 呼籲政府應進行所得重分配,優先建構全民共享的基礎年金制度,每人給付水準不低於8,000元。
  • 指出目前13種年金制度無法預防老年貧窮,多數老人給付過低,政府卻逃避此問題。
  • 建議透過租稅改革,將營利事業所得稅恢復至25%,以彌補實施基礎年金的財務缺口。

郭冠均 先生 工鬥連線成員

  • 對執政黨在勞保公聽會出席人數稀少表示失望,呼籲勿重蹈砍7天假的覆轍。
  • 不認同政府提出的年金政策為「改革」,認為其延續2013年馬政府的「修惡」方案。
  • 嚴正反對延長勞保採計年資至180個月,認為此政策會嚴重損害低薪及就業不穩定勞工權益。
  • 質疑政府若要處理職業工會問題,為何不談5人以下強制納保及投保級距條件提升,卻稀釋弱勢勞工年金。
  • 強調勞保年金核心問題是保障不足,政府應負起提供社會福利的責任,設立年金樓地板。
  • 呼籲民進黨委員應有所堅持,為勞工發聲,並要求未來針對勞保修法有更多實質討論。

胡孟瑀 理事 社團法人台灣青年勞動九五聯盟

  • 認為勞保問題不僅是財務,更是少子化及受僱勞工保障不足的問題。
  • 指出勞動部未將OECD解決勞保財務問題的兩種方法(增加覆蓋率、降低高所得者所得替代率)納入考量。
  • 質疑勞動部未納入5人以下強制納保方案,此舉將使青年工作者失去社會保險保障。
  • 揭露台灣勞工高薪低報問題嚴重,每年短收勞保費至少540億元,勞保局卻未有效解決。
  • 批評勞保作為公共年金,其保費負擔主要由雇主與勞工承擔,國家角色不明,呼籲設立基礎年金。

臧汝興 資深研究員 勞動人權協會

  • 指出將月平均投保薪資計算期間從60個月拉長至180個月,將導致勞保年金被砍18%,且此為不著痕跡的減薪。
  • 批評此做法無論虛報或誠實申報者皆受影響,並非有效抓弊方式,反而對低薪工人影響更大。
  • 認為在勞保財務嚴重不足的情況下,討論樓地板與天花板是本末倒置,應先解決根本的財務缺口。
  • 質疑政府無法提出解決未來數千億元財務缺口的方案,卻要求勞工討論加碼。

郭明旭 理事 全國教保產業工會

  • 指出教保員作為低薪女性勞工,其勞保年金換算後每月僅1萬1,160元,低於最低生活費用。
  • 揭露近一半教保工作者存在勞保高薪低報問題,若延長年資採計將更拉低平均薪資。
  • 強調勞退金提撥不足或內含薪資,導致教保員實質勞退金缺乏。
  • 指出幼教職場存在性別與婚育歧視,導致女性教保員難以累積完整年資,且中年易中斷。
  • 反對延長平均薪資採計期間,認為年金改革應談資本家和國家責任,支持建立基礎年金並透過租稅改革籌措經費。

葉大華 秘書長 社團法人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

  • 批評行政院年改版本對勞工實益不大,僅允諾每年撥補200億元,主要仍是多繳少領延後退。
  • 支持適度打開勞保天花板,並調整高薪勞資費率分攤比,以平衡與軍公教年金差距。
  • 呼籲設置勞保地板與基礎年金,以舒緩老年貧窮,並指出目前退休金分配不均,低於1萬元者佔多數。
  • 主張應強制4人以下事業單位勞工納保,以保障青年打工族等弱勢勞工的社會保險權益。
  • 呼籲政府應關注勞工危勞議題,比照軍公教危勞人員提供提早退休設計。

范雲 副教授 國立臺灣大學社會系

  • 主張年金改革應同時達成老年保障、財務平衡及世代正義三個目標,批評現行方案老年保障不足且未達成世代正義。
  • 呼籲立委應提出附帶決議,要求2年內提出基礎年金規劃,10年內完成。
  • 譴責勞動部未說明提高採計月數對非典型工作者的影響評估,認為此舉犧牲弱勢權益。
  • 強調勞保應具公共價值,而非商業保險,並指出台灣有25萬勞保年金領取者低於貧窮線。
  • 提出勞工與公教應有最低保障給付,以中低收入戶標準1萬7,172元,財源可由18%優存節省款支應。

辛炳隆 副教授 國立台灣大學國家發展研究所

  • 認為年金改革應從整體老年經濟安全建構角度出發,而非僅解決保險財務問題。
  • 支持設置勞保給付地板,並與投保年資掛鉤,以提供社會保險基礎保障功能。
  • 主張提高勞保投保薪資上限,但同時設定給付上限,避免高所得者給付增加,並減少費率提高壓力。
  • 建議若要設置基礎年金,可考慮讓現有勞保老年給付轉型為基礎年金,並加強勞退制度。
  • 反對延長勞保年資採計時間,認為台灣薪資結構下,此舉將主要衝擊低所得者。
  • 建議政府將對保費的補助轉移至虧損撥補,以提高撥補金額並結束不公平的保費補助制度。

石發基 司長 勞動部保險司

  • 指出勞保基金規模約6,700多億元,預計107年收支逆差,116年基金用罄,強調財務問題對勞保最重要。
  • 說明勞保條例規定5年內將再檢討,並已將保費費率調升速度改為每年0.5%,以延緩基金用罄時間。
  • 回應基本保障議題,指出若設有條件,基金每年需多支出291億元,若無條件則需900至1,000多億元,將加速基金用罄。
  • 表示先進國家平均月投保薪資多以終生或25年計算,現行60個月已產生道德風險問題。
  • 說明將60個月拉長至180個月是分階段進行,每年增加12個月,認為衝擊沒有想像中大。
  • 坦承5人以下強制納保議題存在政治問題,資方及職業工會反對,勞動部將在年金改革過關後再努力。

廖蕙芳 次長 勞動部

  • 表示行政院版本已提出修法草案,顧慮財務問題,並在對勞工影響最小情形下提出改革方案。
  • 說明已於105年5月1日起將平均月投保薪資調高至4萬5,800元,但平衡費率與實收費率仍有巨大缺口。
  • 指出平均月投保薪資採計60個月存在道德風險,因此改革拉高至180個月。
  • 認為育嬰留職停薪期間勞工暫緩繳費,復職後補繳,雇主免繳,已兼顧勞資權益,建議維持現行規定。
  • 強調政府每年200億元的撥補已兼顧衡平考量,並認為勞保給付樓地板問題應透過多層次保障(勞退、商業保險、家庭互助、社會救助)補足,不宜擴大納入勞保條例討論。

戴龍輝 副署長 財政部國庫署

  • 澄清書面報告中「各類保險收入不足支應未來各項給付」是指所有保險,非單指勞保。
  • 指出軍保、教育人員、公保已分別於100、103、104年收支失衡。
  • 表示會將稅改議題帶回研究。

謝佳宜 副署長 國發會

  • 說明總統府國家年金改革委員會為任務編組,年金改革版本經長時間縝密思考與社會溝通。
  • 強調基本保障是行政部門與社會各界最關心的,但人口老化速度快,資源分配與世代負擔公平性需考量。
  • 指出台灣工作年齡人口將快速下降,老年人口快速增加,未來世代扶養比將大幅提高。
  • 表示本次改革為短期目標解決財務問題,後續將研議提升保障不足族群,並探討年金制度整合可行性。

羅五湖 局長 勞動部勞保局

  • 解釋勞保平均投保薪資與主計總處數據有落差,主要因勞保天花板4萬5,800元拉低平均值。
  • 保證勞保局與健保局有交換資料,會定期比對並逕行調整投保薪資,確保4萬5,800元以下與健保一致。
  • 說明勞保局會利用財政部提供的所得臨時檔資料,在每年7月比對調整高薪低報情況。

相關後續

  • 主席要求勞動部就延長年資採計180個月對勞工階層的影響,做出評估報告。
  • 主席要求勞動部、財政部、國發會針對公聽會提出的所有問題,務必提交書面答復。
  • 國民黨委員(蔣萬安、李彥秀、陳宜民)承諾將針對基礎年金的部分提出版本,並要求在本次年金改革版本中做附帶決議。
  • 本次公聽會的內容將做成書面報告,分送全體委員及出席者。
  • 劉建國委員及林俊憲委員所提書面資料將列入正式公報紀錄,作為立法院審查法案之參考。

原始資料

公報
1065001
卷/期/冊
106/50/1
發布日期
2017-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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